使我离开画室的原因并不是皮克曼的咳嗽声,也并非观光区域聒噪的人群,而是我突然在某一瞬间意识到:皮克曼不希望我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可能他认为我心中的皮克曼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艺术家,所以才对自己的不堪如此避讳。最有力的证据便是他问出了“小初,你今天没有其他要紧的事吗”,他催促我离开的反常举动让我感到讶异。换作之前,他巴不得把我留下来继续当他的模特,说实话,我并不在意皮克曼的病情,那是他之前居无定所时留下的毛病,我早已见怪不怪了。真正让我在意的是皮克曼说的那句“当你拥有可以改变大部分同伴命运的力量时,你会坐视不管吗”。没错,就是这句话。他的声音在我的数据库里又播放了一遍。
仿生人的一些优点在我看来恰恰是缺点。我们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而人类不同,他们的记忆总是模糊且暧昧不清。聪明的他们会自动过滤无意义的说教。虽然我无法判定皮克曼的问题对我而言究竟算不算说教,也无法确定它是否有其特殊的意义,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此刻的心情,换作是人类一定会这么说“他的那句话深深地扎根在我的心中”,但我缺乏的说不定正是“心”呢,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让D先生为之着迷的东西,让人类延续生命的东西,让我陷入沉思的东西。
此时我正坐在四层美食区的长凳上,看着客人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小吃,数据库里搜寻着有关“用点心”的冷笑话。明明只是断句不同,含义却是千差万别。
“你能不能在我身上多用点心。”
在人类的恋爱史中,经常会有其中一方提出这种要求。换句话说,其更深层次的含义则是:你能不能在我身上多花点精力和时间。为什么人类会提出这种要求呢?为什么呢?我并非不能理解人类的恋爱情感,就像我之前的看法一样。我认为男女双方在做出承诺时,一定是发自真心的。而人类的恋爱情感无非是体内分泌的多巴胺、内啡肽以及各种激素主导了他们的行动。而不会分泌激素的我自然也不会产生恋爱般的情感。不过说到底我没有真正恋爱过,貌似也没有资格发表对恋爱的看法,这充其量只是我浅薄的见解罢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史上有一本叫《小王子》的童话。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玫瑰,小王子却只喜欢其中一枝,因为他在心爱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种普世的爱情观不需要再三强调。
我之所以认为人类向恋爱对象提出那种要求十分不合理,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明明有许多美好的事情,却希望对方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自己身上。这么看,做出牺牲并不是为了强调对方的不可替代性,而是提出要求的那方希望自己在对方心中是独一无二的。
“恋爱真是复杂呢。”
自言自语是不知何时养成的习惯,说是养成或许也并不贴切,应该叫作“学习”。而人类就是我的参照对象。我总是在试着理解他们的行为和思考方式,在我诞生之初就是如此。只不过直到现在,我依旧有许多问题想不明白。就在我的数据库被恋爱问题困扰之时,一个戴着黑色礼帽的男士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身着和这个季节完全不符的貂皮大衣,若是陷入长时间昏迷的人第一眼醒来看到的是他,一定会误以为自己沉睡了半年吧。
仿生人无法感受冷热,自然也无法对季节产生鲜明的概念。我对虚拟面板上每天显示的温度毫不在意,所以极少数能让我感知季节变化的因素就是客人们的穿着了。除此以外,还有透过玻璃的阳光强度,那位男士似乎是故意让手表接触阳光,好让那耀眼的光芒夺走在场所有人的视线。但比起他的手表,他右肩上有着漂亮毛色的鸟儿更引人注目。那是鹦鹉吗?我还没来得及搜寻数据库进一步确认,他就注意到了我的视线。
“真是个漂亮的美人啊。”
他一边拍手说着含混不清的赞美,一边朝我走来。可还没等他靠近,他肩上的鹦鹉却开口了:“美人儿,真他娘是个美人儿。”
他脸上的怒色一闪而过,露出尴尬的笑容,朝我鞠了一躬后,随即用讨好的语气说出了我早已听惯的开场白:“还请原谅我的冒昧,我叫金灿,是买下这次选美大赛样品的人。很早就听说了多米诺少女的美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多米诺大厦内有许多少女,种类之丰富足以满足所有顾客的癖好。但他所说的“多米诺少女”自然是指我,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称号。那是出自一位顾客之口,是买下我初夜的男人,如果仿生人也有初夜的话。那个男人在走出多米诺大厦后,向许多人大肆炫耀,仿佛那是什么值得铭记的光辉事迹,如果他是活在远古时代的贵族,我甚至怀疑他会找个石匠把这件事刻在巨大的石板上,又或者找个史学家把这件事抄录进史书。其内容无非是——如果说多米诺大厦只有一位少女的话,那一定是“零”。
从此以后,“多米诺少女”声名远扬,有钱人从全城的各个角落来到此处,像是朝圣一般。虽然他们想要一睹我真容的目的远没有朝圣那般神圣,我的名字也成了他们讨论的热点话题,因为此前没有仿生人以这种方式取名,但是我既不喜欢别人叫我“Zero”,也不喜欢别人叫我“零”。我还是喜欢别人叫我小初,或许是这样更像人类也说不定。是的,我见过不少有钱人,他们虽然各不相同,可一旦赤裸着身体到了床上,却全都一个模样。虽然我对人类的好恶程度并不会影响我对他们的服务质量,但像金灿这样毫不吝啬且不遗余力地展现自己财富的人的确引起了我的反感。正当我准备通过数据库大致计算他全身上下的物品价值时,他继续开口道:“是在打量我这身行头吗?别误会,我只是觉得大厦里的冷气太足了。”
“太他妈的足了,冻死老子了!”
那只毛色漂亮的鹦鹉附和着他的主人,歪头看向我。
“这笨鸟虽然价值不菲,但是不太会说话。还请问多米诺少女愿意和我聊聊吗?”
他摘下了礼帽,朝我鞠了一躬,做出了一个邀请的手势,示意我坐到观光区域的位置上。
即使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但秉持着顾客至上的理念,我还是找了个可以俯瞰一层风景的位置坐下了。他在我的对面落座后,在桌上的面板点了两份盒装的香草冰激凌,我不知道他是对仿生人条约知之甚少,还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可以吃下两份香草冰激凌,虽说他的体格确实有吃下两份的资本,只不过他的身体健康恐怕不允许他这么做。
“真是少见的姓氏呢,这还是我第一次遇到姓金的人。”
我发出故作感慨的声音,根据我积累下来的工作经验,或者说处世哲学,只有中产阶级喜欢被人夸奖自己所拥有的财富,相貌平平的人喜欢被人夸奖自己的外貌,没有天赋的人喜欢被人夸奖自己的才能。如果这些都成立,那么反过来也一样。真正将财富握在手中的人,反而不希望得到这方面的夸奖。我对这类客人已经到了了如指掌的地步,如何将话题代入他们喜欢的范畴也几乎成了我的本能反应。
“我亲爱的多米诺少女,要说起我这个姓氏的话,可就大有来头了。从头开始讲的话能讲上好几个小时,所以就省去那些没人愿意听的故事吧。你只要知道我这个姓氏是在古中国时期流传下来的,那时候姓金的都是些皇家贵族、身份尊贵之人。”
“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我有自己的名字,叫我小初就行了。”
“好的,我亲爱的小初。你要知道,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不管是人类还是仿生人,他们都不在乎对方的名字本身到底有何种含义。最有力的证明便是,如果在大街上看到流浪猫或者流浪狗,他们只会开心地喊出猫猫或者狗狗。”
“你他娘狗日的!”
鹦鹉不知何时飞到了他的右手上,用尖锐的嗓音说出粗鲁的话,再次吸引了周围人群的注意。
“这鹦鹉的名字呢?不会就叫‘你他娘的’吧?”
为了缓和尴尬的气氛,我说出一个不怎么有趣的玩笑。
“我叫它笨鸟,它老是跟我仆人们学一些粗俗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成这样了。”
“哦?即使如此,你还是把它带在身上。你还真够喜欢它的。”
“说喜欢嘛倒也谈不上,但毕竟是稀有的种类,这个世界上许多鸟类都已经灭绝,像它这样漂亮的更是少之又少。”
“我想它一定在交际晚会上给你吸引了不少目光。”
“的确,只是不知道那些目光到底是嘲笑还是羡慕了。”
在他自嘲的时间里,两份冰激凌也出现在我们面前。S-9型仿生人服务员在离开时甚至不忘告诫我“仿生人不能进食”。我比她们更清楚仿生人条约,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金灿没有立刻吃掉眼前冰激凌的意思,他将餐具放到一边,开口问道:“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多米诺少女这个称呼,在我看来,它充满了诗意与美感。”
“因为这个称呼出自一个到处炫耀夺走我处女之身的男人,噢,我甚至不知道仿生人到底有没有处女之身,我想人类应该也不清楚。如果哪天我们拥有了生育能力,我是说如果的话,这个说法才会成立吧。”
“换句话说,你讨厌有处女情结的男人?”
“不,我并不讨厌有处女情结的男人。说得难听点,那个男人只是个嫖客,却要把这件事大张旗鼓地拿去炫耀。”
“人类总是自私的,他的这种行为相当于占有了你,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你,只要一看到你就会产生性冲动,当然我也不例外。”
“虽然你这么说,但实际上金先生你不常来这儿吧。”
“实际上,这是我第一次来多米诺大厦。”
“虽然我早就想到了你不是这里的常客,毕竟经常来这里的都管我叫小初。但得知你是第一次来还是很诧异,你是专程来看选美大赛的吗?”
“美女,更多的美女!”
鹦鹉不合时宜地插嘴道。
“也不全是,看选美大赛只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购买决赛时的样品,每年选美大赛我几乎都会去现场找设计师买下心仪的样品,到现在已经整整五年了。不过我买到的样品也并不总是能夺冠,这次我看好皮克曼,我很喜欢他设计的仿生人。他也很爽快地就把样品卖给了我。现在应该已经送到我家了。”
“你为什么对一件样品情有独钟呢?”
“因为此时她是独一无二的。全世界也只有那一个。”
“我好像能理解,又好像不能。不过我好像理解你不来多米诺大厦光顾的原因了。”
“小初,我听说你是多米诺大厦最聪明的人。我举个例子,你一定能懂。”
“栗子!栗子!”
鹦鹉聒噪地重复着。
“你把这个叉子拿到背后。我也一样。三秒后,我们一起伸出右手,如果我们双方右手上都有叉子,你和我都可以拿到一份冰激凌。如果只有一方手里拿着叉子,手里没有叉子的那一方获得一份冰激凌,如果双方手里都没有叉子,那么双方都无法得到冰激凌。你听懂规则了吗?小初。”
“我理解了。开始吧。”
我将叉子拿到背后,虚拟面板上的计时器指针走了三下。我伸出的右手上空无一物,而他亮出的叉子让身旁的笨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飞得离他远远的。鸟嘴里不停地咕哝着:“他妈的,他妈的。”
“没想到的是,你们仿生人比我们人类还要自私。”
金灿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将其中一盒冰激凌推到了我的手里,而另一盒依然在我们中间。
“我之所以没有亮出叉子,并非因为我自私,而是我对冰激凌不感兴趣。”
“很抱歉忘了这个前提,事实上也并非所有人类都喜欢吃冰激凌。但把冰激凌替换成女人就不同了,几乎所有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他们会因为自私去占有她们的美丽,甚至不希望自己的好朋友有一个比自己的爱人更漂亮的老婆。即使自己过得不好,也不希望身边的朋友过得比自己好。是吧,谁都有过这样的想法,想要向好朋友们炫耀他们所不曾拥有的,又或者他们渴望的东西。除了自私以外,这其中还有攀比的心理在作祟,所以我完全理解因为自私和攀比而把叉子藏在背后的人。只是小初并非因为这样的心态而去做出决定,你比他们要单纯得多,你只是不喜欢吃冰激凌罢了。”
“你给出的叉子模型更像是有关爱情的寓言,拿出叉子的那方代表着愿意付出的人。如果双方都不付出,那么就什么也不会发生,只有一方付出,那么必定也只有另一方得到回报。不如把三种情况改名叫:热恋、单恋,以及单身。我说得对吗?”
我眼巴巴地望着眼前的冰激凌,之前喝酒的经历不断提醒着我必须克制。
“我倒是挺好奇仿生人的爱情观的,选择一个爱我的人还是我爱的人对人类来说都是个永恒的命题,小初你有何高见呢?”
那只鹦鹉重新回到了他的肩上,嘴里时不时蹦出几句让人难以理解的词汇:“坟墓,坟墓啊……”
“从未关心,无可奉告。”
我摆了摆手,望向一层,发现原本在画室门口寻找时机的记者们现在也不见踪影了。
“哼,有意思……”
金灿冷笑一声,继续说道:“如果我更改一下刚刚的规则,如果只有其中一方伸出叉子,没有叉子的那方将获得两份冰激凌,又会如何呢?”
说着,他将我手边的冰激凌重新拿回了桌面中央,两份香草冰激凌仿佛变成我们赌博的筹码,不知道下一秒将会流向何处。
我们将叉子再次放到背后,三秒后,就和我预想的一样。我亮出的叉子吓跑了他肩上的鹦鹉,而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他将两盒冰激凌环抱到手中,露出商人般特有的微笑。
“你明白两者规则间的区别吗?”
“是啊,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无论是诚信还是誓言,都可以付之一炬。金先生,你一定是个商人吧。”
“我的职业保密。在我看来,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因为自私,而后者则是占有欲。它远比自私更可怕,假如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份冰激凌,那就相当于我拥有了世界上所有的冰激凌,其他人没有可能再得到它。可以这么说,后者的野心更大。而我,刚好属于后者。”
“每次听你们这些富人说话,都可以感受到人类的多样性,谢谢你给我上了一课,虽然我对你的野心,或者说占有欲没有丝毫的兴趣。不过嘛,我想金先生一定买过许多不同种类的仿生人吧。她们的价格虽然昂贵,但对你而言恐怕也是九牛一毛。”
“是啊,所有物品,甚至可以说所有人都是可以标价的。我可以通过钱买到手表和礼帽,也可以买下廉价的劳动力和健康的子宫。虽然这样说过于傲慢,但是钱在我眼里,真的只是个数字罢了,而且还是个在持续不断上涨的数字。”
“那我呢,金先生,你觉得买下我需要多少钱?”
金灿眯起眼睛,像是在给某件刚刚出土的文物估价。
“我给不出确切的数字。虽说估价是在以往的经验基础上进行分析得到的答案,而我也是这方面的行家老手,但那些经验无法套用在你身上,那些陈腐老套的经验无法给你估价。如果让我强行说出一个价格,对你而言未免也太不尊重了。”
“但我还是很好奇,就不问你具体的价格了,换个问法,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才能买得起我呢?”
金灿的脸色阴沉下来,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他那只笨鸟却是破坏氛围的好手:“真他娘的贵啊!”
“依我看,我觉得没人能付得起。”
他压低声音,给出了最终答案。
“谢谢。那么,下次再见。”
我朝他挥了挥手,转身离开。在刚刚的那段时间里,我也给他完成了估价。
鞋子:三千克黄金。
裤子:两千五百克黄金。
腰带:一千克黄金。
衣服:五千克黄金。
手套:两千克黄金。
礼帽:一千五百克黄金。
手表:六千克黄金。
鹦鹉:五百克黄金。
金灿: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