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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前往故事开始的地方

作者:雷钧 当前章节:9746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19:07

诗琴的建议,是让我和她一起前往调查新凤大街十九号闹鬼的事情──竹语山庄那边已经基本告一段落,她也正准备展开新的研究。这样的话,或许会找到我这鬼魂恐惧症的源头,说不定还能因此得到根治。

这一想法与之前曾杋提到过的不谋而合,我毫不犹豫,马上一口答应了下来。虽然,我并不怎么在乎是否能治好这怕鬼的体质,毕竟那么多年也都已经熬过来了。然而和诗琴一起行动的机会是绝对不容错过的。

尽管计划是制订好了,但要立即付诸行动却不太容易。首先,由局长大人直接下达的,禁止离开本市的命令仍然生效,我还没愚蠢到去公然挑战老头子的权威。其次,从这座城市到我的家乡,走高速公路的话单程大约需要三个小时,加上在当地逗留的时间,意味着基本不可能在一天之内来回,我也没有那么长的假期。

而且,根据诗琴的估计,这些与灵异事件扯上关系的真菌一般极为喜阴,在白天不一定能找到,所以必须做好午夜调查的准备。不过她也安慰我说,应该不会出现在竹语山庄那种得在里面待好几天的情况,因为关键是要找到真菌的踪迹,大不了就挨家挨户都翻一遍,毕竟只是五层楼的范围,和那二三十层的大楼有着根本区别。

在这段日子里,我和诗琴陆续见了几次面,对她的研究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按照诗琴的设想,由于人们对真菌不熟悉,许多与真菌有关的自然现象被错误地解读成鬼魂作祟,那么,如果以灵异事件为线索进行调查,便很可能有机会发现新品种的真菌。

“生物学界一般认为,”诗琴道,“现存世界上的植物共有五十万种,已知的就接近四十万种,几乎已经发现得差不多了;动物方面,已知的超过一百五十万种,未知的估计还有二百万种,绝大多数是昆虫;但在预测的一百五十万种真菌里面,已知的只有十二万,连百分之十都不到。事实上,从林奈 开始进行生物分类的这几百年来,在其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以为真菌是植物的一类。可以说,对于真菌,人类几乎还是一无所知。

“人类倾向于以神秘主义的观点来解释真菌现象,这并不是偶然的。一方面,真菌和植物不同,它没有叶绿素,也不会进行光合作用,因此大多数的真菌都喜阴,并且在晚上活动频繁,这就恰好符合了人类对黑暗的恐惧。另一方面,人类及其他动物的尸体,对许多腐生真菌来说都是理想的培养基,这又符合了人类对死亡的恐惧。正是由于这两种与生俱来的情感,导致了人类对真菌的误解。

“这从语言文字的演变就可见一斑。比方说在汉语里,出于对超自然力量的敬畏,人们一般并不会直接说‘鬼’这个字,而是隐晦地说成‘不干净的东西’。像是‘这屋里有鬼’就会说成‘这屋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这并非单纯的巧合,因为从观察者的角度来看,生长着大量真菌,尤其是霉菌的房间自然是肮脏的。

“有一种普遍流传的民间说法,人被恶鬼上身的后果,是‘不死也得交三年霉运’。这个‘霉’字的原意是指发霉现象,后来则引申出来坏运气的意思,所以才有‘霉运’‘倒霉’等词。对于‘鬼上身’的现象,经验丰富的法师会通过嗅觉来判断,如果一个人经过彻底清洁后,身上仍然发出死老鼠一般的气味,那多半就是被鬼上身了。实际上,那个是霉菌的气味──顺便一提,我在酒吧里碰到你的那天晚上,你身上就有一股这样的气味。

“也有许多更加实际的例子,比如说僵尸。在以前流行土葬的年代,几乎全国各地都有过僵尸的传闻,但由于多数规模都不大,人们也担心不吉利,所以留有详细资料的不多。有关僵尸记载的第一手资料,主要是来源于过去盗墓活动猖獗的时候,由曾经亲眼见过僵尸的盗墓贼转述。在盗墓这一行的黑话里,僵尸被称为‘粽子’,其中最常见的‘绿毛粽子’不太可怕,可‘黑毛粽子’就厉害得多了,至于‘白毛粽子’则是凶险万分。

“但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这些‘绿毛’‘黑毛’和‘白毛’,其实只是在尸体上生长的腐生真菌的菌丝,因为种类不同而呈现不同的颜色。真正令盗墓贼闻风丧胆的,是这些真菌同样具有强力的游动孢子,能让尸体移动甚至直立行走。不过除了模样恐怖以外,这些僵尸却是没有攻击性的,它们对人的危害,主要来自尸体上可能长有有毒的菌种,也就是盗墓贼口中所谓的‘尸毒’。

“民间的另外一种说法,是鬼怕污秽之物,也就是说屎尿一类的东西。这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尿液中的尿素有杀灭真菌的作用,即使是‘白毛僵尸’,如果把一桶尿倒在它的身上,大概也就不会动了……”

诗琴说着这些我闻所未闻的事情,让我听得目瞪口呆。之后她又给我展示了几个小巧的机器──包括那天她放在我肚脐上的小盒子,都是用来进行各种检测的,像是空气中的孢子浓度,或是菌丝是否带有毒性,等等。类似的机器在司法鉴定中常有应用,因此我有着丰富的操作经验,一下子就学会了。毫无疑问,它们将在新凤大街的冒险中派上大用途。

在中国真菌科学研究院里,诗琴的研究可以说是绝对的另类。研究院需要经费以维持运营,也不能单单依靠国家有限的拨款,因此大部分的资源都投入到了对农业害菌的防治,或是食用菌的培养这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课题上。但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诗琴在过去几年间所发现的新种真菌数量,比其他研究员加起来还要多得多。

“研究院已经在吉林延边建立了松菌培育基地,”诗琴告诉我,“松菌的子实体就是松茸,在日本有‘蘑菇之王’之称,现在已经由基地大量出口,一公斤的价格在五百元以上。而在欧洲,松露则被称为‘餐桌上的钻石’,一株八百克的白松露曾经在澳门拍卖出了超过两百万的高价,目前正在云南香格里拉和丽江一带物色适宜的地点试验人工培育。

“但松茸和松露虽然珍贵,可就价值而言,仍然远远比不上中国最神奇的一种真菌。子囊菌门、粪壳菌纲、肉座菌目、麦角菌科,这种真菌叫作冬虫夏草。

“冬虫夏草是药材而非食物,历来就被认为有多方面的药用价值,到了现代,最受青睐的莫过于其抗癌的作用。临床上使用从冬虫夏草中提炼的虫草素辅助治疗恶性肿瘤,症状得到改善的比例相当高。但冬虫夏草必须寄生在一种叫蝙蝠蛾的昆虫的幼虫中,而且优质的品种只野生于青藏高原,因此目前并不具备人工培育的条件。

“然而巧合的是,松茸在日本,黑松露在欧洲也被认为具有抗肿瘤的作用。这三种真菌无论是从结构上还是形态上都大相径庭,却不可思议地有一个相同的特征,就像竹语山庄的担子菌和湘西的壶菌都带有游动孢子一样。这样的生物共性在真菌界中十分常见。那么,在迄今未知的一百多万种真菌中,是否还存在其他具有抗癌作用,而易于培育的品种?答案几乎是肯定的。甚至,不仅作为辅助治疗手段,而是可以根治癌症的特效药,这样的真菌也很有可能存在。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去发现它们罢了。”

我对冬虫夏草并不怎么感兴趣,但说起松露,却不禁想起L'ÉCLIPSE菜单上的奶油松露汤来了。上次,餐厅经理得知了我不得不取消预约的原因以后,坚决不肯收取红酒和郁金香的费用,这让我感到有些过意不去。本来我也一直有意再去光顾一次,然而诗琴却不同意,每次吃饭不是麦当劳就是肯德基,一人手里拿着一个圆筒冰淇淋的可笑模样,让我感觉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的约会一般。

对此我倒并不在乎,反而有种浪漫的想法,或许这是对我们当初没有好好把握的青春的一种补偿。然而真正令我在意的是,每次见面后,诗琴都婉拒了我开车送她回家的建议。即使是在前往晴雾山的那天,回到市区后,她也是坚持在地铁口便下了车。这让我不得不产生了一些不怎么愉快,但却合情合理的联想──也许,她并不是一个人住。

从年级的差距判断,诗琴比我小不了几岁,对于女性来说,其实早已达到甚至超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勉强能让我松一口气的是,她的无名指上并没有戴着结婚戒指,但相应的,她也从来不会戴上我送她的项链。平心而论,诗琴肯定不会缺乏追求者,即使有一个同居男友什么的,也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种讨厌的想法让我备受煎熬。更加糟糕的是,我意识到自己并没有任何质问她的资格,我们目前这些所谓的约会,其实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定义罢了。更不必说,她还明确了解甘芸的存在。

日子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一天天过去。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凶手还在逍遥法外,木乃伊案的影响仍是逐渐淡了下来。局长大人和督导小组似乎终于认清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即使继续剥削警员们的休息时间,对破案也不会有一分一毫的帮助。

于是一声令下,局里又恢复了正常的双休日制度。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六,我和诗琴踏上了可以说是回家的旅途。前方是那无比熟悉的城市,但却完全无法预知将要发生什么,这令我的心情极度亢奋,头天晚上几乎通宵未眠。

然而征途一开始就非常不顺利,进入高速公路后走了还不到五公里,前方便出现了一行行刺眼的刹车灯。不见首尾的车龙中以轿车居多,据我估计,大部分是周末自驾游的人们。之后很长的一段路程都只能龟速前进,我不断交替地踩着油门和刹车,右脚很快便麻木了。

不过因为有诗琴在身边,心情倒是非常不错。尤其是想着坐在四周这些车里的,多半不是热恋中的情侣便是温馨的一家三口,我更是不由得得意起来了。

“你的父母现在还住在老家那边吗?”诗琴问我。

“全跑去加拿大了!”我摇摇头,“现在我在国内算得上是举目无亲。”

我的姐姐多年前便嫁给了一位比她大十岁的加籍华人,老爸老妈当时虽然也有些反对,但之后不久便随之移民,并在温哥华定居。当他们发现大洋彼岸也有麻将馆和炸酱面以后,便彻底乐不思蜀了。

“那么,你会经常去加拿大了?”

“没有经常,每次出国还得向公安部申请备案,那些破手续太麻烦。”

“是吗……总比我去不了的好。”

“啊?为什么?”

“研究院属于国家高级科研机构,资料都是国家机密级别的,所以我们基本上都不允许出国,就是为了防止关键资料泄露到国外吧。”

“那你还告诉了我那么多,这不是存心坑我吗?”

“傻瓜,”诗琴哑然失笑,“这些东西告诉你多少都没关系,真正重要的资料都在档案室里锁着呢,没有大量的实验资料,难道你还能凭空把菌丝孢子变出来不成?”

我本来也只是在开玩笑,但此刻却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主意。

“你呢?”我继续之前的话题,试探着问道,“父母是留在老家,还是在市里和你一起住?”

我的目的当然不在于诗琴的父母,而是她现在和谁一起住的问题。但话一出口我便有些后悔,生怕她会说出“不,就我和老公两个”之类的回答。

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诗琴的脸竟一下子阴沉了下来。

而且这种阴沉明显有别于普通的不快,车厢内的温度仿佛一瞬间降到了冰点。我立刻条件反射般地收敛了笑容,一句话也不敢再说了。

在这简直令人透不过气的沉默中,能听见的只有PRADO发动机断断续续的喘息。我忐忑不安地驾着车,以蜗牛般的速度艰难地腾挪前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听见诗琴开口说道:“差不多二十年前,在我老家那边,曾经发生过一次严重的车祸。”

她的语调平静得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涟漪。我偷偷地瞥向副驾驶,但她正面向窗外一望无际的车流,无法看见她脸上的神情。

“一个货车司机在酒后超速驾驶,结果货车冲过了马路中央的护栏,与一辆轿车正面相撞。在轿车里的,是一对中年夫妇和他们的独生女,那个女孩当时只有十岁。”

我的心顿时一沉,稍一犹豫没有及时踩下油门,与前车的距离便拉大了些。原本行驶在右边车道的一辆本田CIVIC发觉有机可乘,立即以一个大幅度的摆头,堪堪插到我们的前面去了。跟在后面的车对此显然大为不满,于是狠狠地冲我按着喇叭。

“不难想象,那辆轿车几乎被碾成了一堆废铁。”诗琴继续道,“一家三口之中,也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

故事的结局,看起来并不难猜。

“就是……”我自作聪明地接道,“那个小女孩吗?”

“不,她死了。”

她的声音是如此冰冷,仿佛空气都要因此而凝结了。

“作为司机的父亲是当场死亡,重伤的女孩被送到医院后,因为器官衰竭,很快也宣布抢救无效。活下来的是她的母亲,不过她醒来以后就精神失常了,或许,死了的话还更干脆一些吧……”

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手心里已经冒出了汗珠。如果那个女孩已经死了,那么,你又是什么?

“肇事的货车司机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可惜没能执行完就死了。监狱的说法是得了急病,但也有人说,是被其他犯人打了一顿,后来伤势恶化,又导致了其他并发症。不过不管真相是什么,反正都不会有人在乎,尸体直接就拉去火化了。”

诗琴顿了顿,然后清晰地说道:“最后交到我手上的,就只剩下了一小袋骨灰。那,就是我的爸爸。”

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方向盘,死死地盯着前方的路面。

“妈妈承担了所有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赔款,加上我们家的积蓄和借来的钱,刚好够支付两个人的死亡赔偿金,但还有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人,以及每个月没完没了的治疗费用。妈妈没有再结婚,因为没有人会愿意连着这些债务一起娶进门。我则一直背负着‘杀人犯的女儿’的标签长大,几乎每年都要转一次学,但过不了多久还是会被人发现。在我二十岁那年,妈妈被确诊为淋巴癌晚期,三个月后便去世了。”

我只觉背上的冷汗涔涔而下,湿了的POLO衫贴着真皮的座椅,感觉就好像是靠在了一大块冰上。必须承认,自从在“夜路”遇见她以后,我便不自觉地被诗琴身上那种超然的气质所深深吸引。我一直以为,那是与她那些神秘诡异的研究有关,没想到她竟然还背负着这么一段过去。我想起许多年前与她的初次相遇,在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很正常的女孩,开朗、活泼、在学校食堂和闺蜜交头接耳着男生的八卦。毫无疑问,母亲的去世是令她性格巨变的根本原因。

所以她对超速和酒后驾驶等行为深恶痛绝,所以她采取极端的方法去寻找新品种的真菌,只因为其中可能蕴藏着治疗癌症的方法。

我没有试图去安慰她,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语言都无济于事,更何况我本来便对这种事情很不擅长。但我默默下了决心,从现在开始,我将会保护她不再受到伤害。

剩余的路程在一片沉默中度过。接下来的几个出口都是通向一片温泉旅游区,陆续有许多车分流了出去,当我们接近目的地的时候,高速公路已经完全恢复了顺畅。

我出生的这座城市不大,从高速公路下来后,几乎马上便进入了主城区。这时候刚好是中午一点,也就是说路上走了足足四个小时。即使如此,这也算不上是多远的距离,然而仔细一想,我已经差不多有十年没有回过故乡了。事实上,我对自己说,也根本没有回来的理由。

时间几乎没在这座小城留下太多的印记,一切似乎都还是我离开时的那个样子。两横三纵的主干道看起来完全没有经过修整,柏油路面上的一些标线已经显得斑驳。在主干道的交汇处矗立着全市最高的建筑物,这是一幢二十多层的四星级酒店,从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便存在于此。虽然现在外墙已经旧得不像话了,但它依然是方圆五十公里内最好的酒店,如果今天晚上要找地方住宿的话,这里是唯一体面的选择。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酒店的对面现在开了一家麦当劳──快餐店这种东西,在我小时候是没有的。我们在这里吃了点儿东西,又休息了一会儿,我这才感到右脚慢慢恢复了知觉。其间我没话找话地向诗琴介绍了家乡的一些特色菜,但看上去她并不怎么感兴趣。

午饭之后再度出发。我原本以为,单凭记忆找到新凤大街根本不在话下,毕竟市区就这么点儿大,而且那还是住了十几年的地方。然而开车绕了好几圈后才发现并非那么回事──我明明记得应该从某个街角右转的,但拐过来以后才发现完全不对。迫不得已,只好停车求助于GPS,这系统倒是十分可靠,连不起眼的小街道都有详细的资料。但认真观察了一番屏幕上显示的地图以后,我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此时此刻,我们已经置身于新凤大街。

只不过,在我记忆中本应是街道的地方,现在却被一堵两米多高的围墙包围着,隐约可见围墙里面冒起烟尘,显然有某项工程正在进行中。

我茫然地从车上下来,围墙上并没有注明是什么工程。我向两边张望,发现不远的地方便是一扇大铁门,门旁站着一个头戴黄色安全帽的男人,正在玩命地抽烟。从男人相对干净的上衣来看,估计是包工头一类的角色。

尽管我自己从不抽烟,但为了应付不时之需,在PRADO的门上一直存放有几包329号软中华。于是拆了一包拿在手上,慢悠悠地朝那人走去。

“师傅,”我看准了他把一只烟头扔到地上的瞬间果断上前,“请问一下,这里是在做什么施工?”

不出所料,这人立即挂上了一副警惕的神情,那样子分明是在说:“跟你有什么关系?”但当看清楚我手里拿的东西以后,他的眼神瞬间改变了。

“换个口味试试?”我在脸上堆起世故的笑容,把烟递了过去。

包工头的嘴几乎是不受控制地咧开,立即便伸手取出一根,放到鼻子下面贪婪地闻了一通。在确认这是真货了以后,他把烟夹到耳朵上,掏出一根自己的杂牌烟叼在嘴里,却并不急着点燃,一双老鼠般的小眼睛贼溜溜地打量着我。

我控制住自己要把这厚脸皮的家伙狠揍一顿的想法,从烟盒里又甩出来一根给他。这厮嘿嘿一笑接过,换掉了嘴上的劣质烟,这才满意地拿出打火机点燃。

“市政道路改造。”包工头不情愿地从牙缝里漏出几个字来。那张丑陋的脸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烟雾中,显得十分享受的样子,大概是从来没有抽过这一等级的烟。

“那现在去新凤大街该怎么走?”我问。

这人只是嘴唇翘了翘,没有回答,却一个劲儿地瞄着我手里的烟。

我不怒反笑,干脆把一整包中华直接塞到了他上衣的口袋里。当然,把警官证亮出来应该是简单得多的方法,但一来这毕竟是在外地,万一出点儿什么岔子,无法一个电话便让郑宗南呼啸着警车前来帮忙;二来诗琴还在车上,天知道她对滥用职权是不是又有什么看法,我可不想破坏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反正这白痴被人打死也是迟早的事,既然这里不属于我的管辖范围,那就让其他人给他验尸好了。

“还去干什么……”这厮懒洋洋地说,“那儿全拆啦!”

“拆了?!”我大吃一惊,“连十七号和十九号也拆了?”

“不管你是多少号,总之全拆了,以后就连这条新凤大街都没有了。”

我不禁转头望向围墙之内。的确,要是那幢九层的老房子还在的话,从这儿应该便能看见我家原来的阳台。

“是什么时候拆的?”

“这个……至少有一个多星期了吧。”

“拆那两幢楼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

“没有。”对方狐疑地盯着我说,“你到底为什么要找这个地方?”

“因为,那儿有鬼。”我指了指围墙内的废墟,悠悠地扔下这句话后便扬长而去,让满脸惊愕的包工头愣在了那儿。

我不想继续在这是非之地逗留,于是先把车子发动了起来,一边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行驶着,一边把情况转述了一遍。

“现在怎么办?”我转向诗琴,“回去吗?还是……”

说到一半的话硬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只见诗琴在座椅里缩成了一团,紧闭的两眼透出痛苦的神情,身体宛如秋风中的黄叶般瑟瑟发抖,脸色也苍白得吓人。

“你怎么了?”我急忙问道,“哪里不舒服吗?”

诗琴微微摇头,大概是示意没事,但在我看起来显然并非如此。

“要不要去医院看下?”

诗琴又是摇头,幅度稍稍大了一些。

突然间恍然大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恐怕是痛经的症状。

“那个,要不要去洗手间?”我隐晦地提示道,“前面有个小超市,需要什么的话我可以替你去买。”

诗琴第三次摇头,然后睁开眼睛,乜斜着瞪了我一眼。

“我觉得有点冷……”她说,“能把温度调高一些吗?”

她穿着去晴雾山时穿的那件运动外套,这时候干脆把帽子戴了起来。我连忙把车里的空调往上调了好几度,从出风口立即冒出来温热的气流,大概可以算是暖气了。

“没关系,我休息一下就好了。”她说完便又闭上了眼睛。

我思考了一下目前的情况。既然两幢楼房都已经被拆掉了,继续留在这里就似乎失去了意义,当然,诗琴或许会有更高明的见解,但必须要等她感觉好一些了才能征求她的意见。另一方面,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显然并不适宜长途跋涉,直接开车回去的话,万一路上再遇上一轮堵车什么的就很不妙。因此最稳妥的做法还是先找个地方让诗琴好好休息,等她的身体恢复以后再作打算。

此外,难得和诗琴在一起,我也不愿意让这次旅行就这么突兀地结束。

于是我将车重新开回麦当劳对面的酒店。我在车里长期放着一件夹克备用,便让诗琴披在身上,把她扶到大堂的沙发上坐着,然后去办理入住登记。登记的时候需要出示身份证件,诗琴的样子显得相当不舒服,我不想再去打扰她,便决定暂时先只开一个房间。

“对不起先生,”酒店前台的服务员客气地说,“现在所有双床房都住满了,请问给您安排大床房可以吗?”

我拒绝承认这话其实正中我的下怀,在心里严肃地跟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等诗琴的情况有所好转以后,拿她的身份证再去开一个房间就是了。

从前台拿了钥匙卡,我一路搀扶着诗琴进入房间,让她乖乖躺到了床上。房间里有电热水壶,我烧了一壶开水,端了一杯到床头,发现她早已昏昏睡去。

我担心她可能有些发烧,伸手探了探她的前额,却是冷冰冰的。

一通折腾下来,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我确认她的被子已经盖好,把中央空调设置到最舒适的温度,拉上可以遮挡夕阳的窗帘,便任由她好好去睡上一觉。

这房间其实是一个小套间,床和外面的沙发之间由一道屏风隔开,两边各有一台电视机。我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静音的电视剧,每过一段时间去观察诗琴的情况,一直没有任何变化。

七点的时候我觉得饿了,但显然不能把病人扔在房间里自己去吃饭,送餐服务也很有可能会把她吵醒。幸运的是,房间里的小酒吧准备了收费的方便面,味道虽然糟糕,但我还是三下五除二便消灭了一碗,然后又意犹未尽地啃了一排巧克力。

九点刚过,我听见玻璃杯碰撞的声音,回头一看,发现诗琴已经坐了起来。我急忙把杯子里的水换成热的,鼓励她多喝一点儿,但她还是只喝了两口便喝不下去了。我打开床头灯,只见她的脸上依然没有一点儿血色,以我的医学知识而言,这绝对不是什么好现象。

“不行,”我皱眉道,“我得去给你买点儿药。”

我刚转身准备出门,背后响起了一个威士忌般的声音。

“……别去。”

衣摆的一角被扯住了,我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

“不要……离开我……”她轻声嘤咛。

我闭上眼睛,轻轻地吐出一口气。如果说,在我的心里还曾有过任何犹豫的话,现在都已经荡然无存。

我在床边坐下来,伸手环抱着诗琴的肩,不由分说地把她拥到了怀里。

“好冷。”她似乎还想再缩进来一些,我能感到她的身体在颤抖。

“嗯。”

我把她搂得更紧,一边安慰地抚弄着她的秀发,一边朝着她的额头吻了下去。

然而唇上却传来意料之外的质感。不知道是我瞄准的失误,还是她突然抬起了头,这一吻竟不偏不倚地印在了她的唇上。

在旖旎的灯光下,诗琴缓缓睁开了眼睛。我们注视着映照在对方瞳孔中的自己,而两人的唇也始终没有分开。

之后,我们一起倒在了那张宽大的双人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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