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地说,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无数次幻想过,和诗琴一同跨越这条底线时的情景。楚梦云雨之间,我们曾在各种奇怪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合而为一。但有一点是永恒不变的,那一定会是一场昏天黑地,直教风云变色的疯狂。
就好像,我下意识地让甘芸充当她的替代品的那个晚上一样。
然而此刻,当我真正抱着如假包换的诗琴的时候,一切却进行得出奇地平静。宛如在平安夜悄悄降下的雪,纯白、洁净,在地上积聚到了齐膝盖的深度,表面上却不带一丝痕迹。
这当然并不是说,我们在这天晚上留下了任何遗憾,恰恰相反,这是一种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感受。仿佛是相爱了多年的情人久别重逢,每次迎送都是那么水到渠成,就连到达顶峰的时机也有着天然的默契。
即使在激情趋于沉寂以后,意乱情迷也并未随之流逝,我们紧紧地相拥在一起,那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奇妙感觉。诗琴在我怀里几乎是瞬间便睡着了,我虽然想尽量清醒着享受这一刻的美好时光,但一阵莫名的疲劳感袭来,还是马上便进入了甘甜的梦乡。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束明晃晃的阳光映入了我的眼睛,窗帘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被拉开了。我立即便彻底清醒了过来,头脑里一片清明,感觉睡了似乎不是很久,但却休息得非常充分。我的身上仍是一丝不挂,两臂横着张开,呈一个大字形霸道地躺在被窝里,诗琴显然已经不在床上了。
下一秒,她那美丽的脸庞便出现在枕头的上方,似乎是一直在床边坐着。看见我睡醒了,她露出了极高兴的笑容。我注意到她已经穿戴整齐,连我的那件夹克也一并披上了,这衣服在她身上大了不止一号,但反而更能显出一种妩媚。诗琴的精神状态看起来很不错,大概是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我冲她微笑,但随即发觉嘴角的肌肉十分僵硬,结果变成了一个相当诡异的样子。
笑容顿时从诗琴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担忧的神色。她略微俯身,纤纤玉手轻抚着我的脸颊,为我把扭曲的表情拭去。
我心中一动,忍不住便想一把将她拥入怀中。然而我刚准备坐起来,却发觉浑身没有半点儿力气,尽管已经使出了最大劲儿,却没能动弹分毫。
诗琴无疑也注意到了这一幕。她把手臂伸到了我的肩后,半扶半抱地帮助我坐了起来,又在床头板前垫了个枕头,让我靠在上面。
“你醒了啊。”她笑道。
我试着动了动嘴唇和舌头,确认它们都运转正常,这才缓缓说道:“你好点儿了吗?”
“嗯,没事了。谢谢你。”
“傻瓜。”
简单的两个字,在今天却有了截然不同的意味,冲口而出的时候,那感觉愉快极了。我再次试图去抱她,但还是没有成功,诗琴见状,温柔地握住了我的手。
“你很累啊,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不用了,”我又试着转动了一下脖子,“我要到楼下去好好吃顿早饭。”
昨天我特地和前台的服务员确认过,这个房价里是包含了双人自助早餐的。早餐从七点到十点在二楼的咖啡厅供应,不管怎么说这儿都是四星级的酒店,食物的品质应该有一定保证。想起泛着油星的牛油炒蛋和香气四溢的酥脆培根,口水便忍不住要流出来,昨晚的方便面实在是太寒碜了。
“呃……”
“怎么了?”
诗琴没有回答,而是转身把我的手表拿了过来。只见时针和分针几乎成了一条直线,赫然将表盘从中间划分为左右两半。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表坏了,但那根一直孜孜不倦运行着的秒针,则无疑是在反驳这种想法。事实上,这表仅仅戴了不到一年,而且还是我咬牙在新唐广场买下的,为此也没少忍受店员无声的嘲讽。尽管款式在那家店里只是属于最低端的一类,但仍然价格不菲,假如这么轻易就坏掉的话,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已经……十二点半了?”我难以置信地问。她默默点了点头。
我感到无法理解,一定是生物钟在哪儿出了问题。这样的话,就不仅是已经错过了自助早餐的问题,假如不马上去办理退房手续的话,便要支付额外半天的房费。此外,即使现在立刻出发并且没有任何耽搁,到家的时候恐怕也得是傍晚了。
“天哪,我得起来了。”我挣扎着下床。
“还是不要太勉强自己吧。”诗琴认真地说,一边为我披上酒店提供的浴袍。
我扶着屋里的家具,艰难地挪动到洗手间,身体好像根本不属于自己似的。这样的感觉大学时代曾经有过一次,在代表系里踢了一场足球比赛以后,立即又被我们班的女生邀去打羽毛球,结果第二天早上也是动弹不得,于是只好请了一整天的假。当时裸奔事件还没有发生,现在想起来,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踢足球了。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当时那种仿佛在身体里头不断被一把镊子掐的酸痛,至少现在还没有感觉到。
我拧开水龙头,胡乱泼了些水在脸上,然后拿一个玻璃杯在下面接着清水,一边把马桶的坐垫掀了起来。诗琴娴静地站在洗手间的门边,微笑着注视我的一举一动,并没有要避开的意思。
不到二十四小时以前,即使她只是在床上沉沉睡着,我上洗手间的时候还是会注意把门锁上,以免引起误会。这生命里的各种不可思议,令我不由得心生感慨,实在是妙不可言。
洗漱完毕,我迎向诗琴,轻轻地环抱起她的纤腰,然后低头吻向她的双唇。我惊讶于自己的动作如此流畅自然,仿佛是每天早晨的例行公事,已经执行了许多年。她的舌尖比世界上的任何糖果都更加甜美。
“那个……”她抬头望向我,似是欲言又止。
“亲爱的,怎么了?”
初次以这样的方式相称,我没有感到任何突兀之处。
“我在想……”诗琴吞吞吐吐地说,“我们能不能……明天再回去?”
“哎?为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你小时候生活的地方。”
一股浓浓的暖意自心底里涌出,在我的体内四处奔流。这个提议的诱惑力是巨大的,毫无疑问,我渴望把生命中的一点一滴都尽可能与诗琴分享。当然,明天早上也必须前往局里报到,但我已经在认真考虑两全其美的可能性。
“我最晚要在十点左右回到局里,”我沉吟道,“如果明天早些出发的话应该来得及。”
“太好了!”
“不过明天必须一大早就出发,”我正色道,“你起得来吗?”
“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诗琴俏皮地眨眨眼,“今天到底是谁在睡懒觉呢?”
于是也就不必分秒必争地去追赶退房的截止时间了。我舒展了一下筋骨,依旧是全身乏力,但总算可以勉强行动了。饶是如此,穿衣服还是让我吃了不少苦头,尤其是几乎无法把裤子给拉起来。诗琴这次没有过来帮忙,我注意到她正在穿衣镜前欢快地转着圈。
我正准备走过去,她却倏地转过身来,在空中划出一道绚丽迷人的光彩。
“好看吗?”
我这才注意到她手上拿着一个殷红色的盒子,上面装饰有华丽的金线花纹。诗琴随手把盒子塞进兜里,缓缓撩起满头卷曲的长发,露出脖子上一串金光闪闪的东西,正是我送给她的那条项链。
“项链好看,可你比它更好看。”我诚恳地说。这串项链是幸运的,我想,能够被用来映衬出诗琴的美丽,才彻底体现了它的价值。
“哼……”
“你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不告诉你。”诗琴冲我吐了吐舌头。
“你不是说,要留在重要的场合才戴出来的吗?”
“傻瓜,”她挽住我的手臂,轻声说道,“现在就是啊……”
白天剩余的时间已经不多,好在这也是一个很小的城市。诗琴说,我这个样子并不适合开车,于是我们便采取步行,累了的话就坐几站公车,车上的空座位很多,与大城市拥挤不堪的景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首先要解决的是午饭问题。令人惊喜的是,我在酒店附近发现了一个烤豆腐的摊子,立刻便拉着诗琴过去。烤豆腐是这个地方特有的小吃,与别处不同的是,豆腐要首先经过一道发酵工序,然后弄成鸡蛋大小的一团,放在炭炉子上烤至表面金黄脆裂,再蘸着一种特制的辣酱食用。一般来说是作为一种零食吃着玩儿,但真正想要用来填饱肚子也不成问题。小时候,因为爸妈时常不在家,负责照顾我的老姐要是实在不想做饭的话,便溜到外面买上半斤烤豆腐回来,就我而言,这和过节并没有两样。
今天的烤豆腐吃起来只能说是差强人意。时过境迁,许多老一辈的手艺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无法保留下来,这豆腐的味道似乎也随之改变了。当然,或许是我的口味已经被大城市给同化了。但诗琴一尝之下,仍然立即大呼好吃,之后也不忘向我指出这其中的奥妙所在──某种厌氧真菌把豆腐里的蛋白质分解成氨基酸,因而味道更为鲜美。
一条名为木河的河流从城市的中央穿过──尽管,与其称之为河,还不如说是发育不良的小溪更合适。我们一边吃着不够正宗的烤豆腐,一边牵着手在河堤上散步。现在是丰水期,水位涨到了河堤边上,但最宽处的河面也不过二三十米。在秋冬的旱季,我告诉诗琴,木河会变得只有几米宽,可以走到满是杂草和鹅卵石的河床上去。木河的两岸由数座桥梁连接,这些桥底的阴影处,则是我们小时候相约打群架的好地方。
诗琴诧异地看着我,我则骄傲地向她展示了肩膀上的一个伤疤。
“那孩子使的是一根铁管子,”我绘声绘色地说,“本来是直冲着我的脑袋来的,只躲开了一半。不过我马上就朝他的鼻子上还了一拳,血好像流得挺厉害的,那孩子居然哭了。”
“一开始是为什么打架的呢?”诗琴问。
我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无奈地耸耸肩,想不起来了。
大概也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吧,我猜。事实上,那时候大部分的群架都是如此。我记得是被表弟给拉过来的,所以大部分人我都不认识。我们这边有十个人左右,对方人似乎多些,但好像还有女孩子混在里面。那家伙的鼻血流了一脸,于是两边的人都慌了,各自散去以后也就不了了之。
我们经过我的中学,除了教学楼显得又老旧了一些,这里也没有任何变化,连校门旁边的那个小卖部都还在那儿。我买了一瓶绿茶,缓解因为烤豆腐而引起的口渴。
这座城市共有三所中学,这里算得上是最好的一所,而假如要评选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学生,则非我的姐姐莫属。我刚上初中的时候,“祝贺我校杨恪静同学考入XX大学”的横幅仍然高悬在校门上方。许多年以来,这个奇迹一直没能再被复制。
“结果我的整个中学时代,就是在老姐的阴影下度过的。”
“那样也很不错啊,”诗琴道,“我小时候也一直盼望能有个兄弟姐妹呢。”
相比起来,在我的印象中,姐夫一直就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大叔。在他们宣布订婚以后不久,我曾悄悄问过老姐,她是否真正感到幸福。
“嗯,我很幸福的呀。”她这样回答。
“你真的爱他吗?”
那时老姐温柔地笑了,说了一句我直到现在还无法完全理解的话。
“爱情既不是幸福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如今老姐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十二岁的Annie一直对我的工作非常感兴趣,不止一次地立志说她长大以后也要当一名法医;九岁的Jimmy超级顽皮,在我的印象中,他身上无论何时都至少有两处挂彩的地方;至于前年才出生的Mark我只在照片上见过,据老妈说,和小时候的我长得很像。
诗琴静静地聆听着我讲述这几个外甥的故事,脸上流露出向往的神情。我不禁浮想联翩,倘若在十年前,食堂里的我们不仅仅是擦肩而过的话,说不定也已经有了一个比Mark更年长的孩子吧。
在这茫茫宇宙之中,竟然存在着继承了自己基因密码的生命,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我的反应又将会是什么样的呢──大概,是兴奋到连两手都颤抖不已吧。我默默看着身边的女人,平生里第一次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天上的太阳似乎和我们达成了某种默契,我领着诗琴在市内走马观花地转了一圈,刚刚回到酒店所在的大路上,它便匆匆地躲到了西边的群山背后。瑰蓝色的天空中飘着一团团火焰般的彩云,不久也燃烧殆尽。温暖的空气中夹杂着既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微风轻轻吹拂,令夏天的傍晚变得舒爽。
木河北岸一带的小饭馆也在这时候开始点灯。一个个灯泡串在污渍斑斑的电线上,被高个儿的伙计拿晾衣竹撑上门外大树的枝桠,把人行道照得通明。相邻的店家之间早有默契,被电灯照亮的范围便是这家店的地盘,于是桌子板凳一股脑儿地也搬出来了。这些馆子面积都非常小,乱七八糟的店内除了厨房,顶多只能塞下一张桌子,而且挤着极不舒服,因此客人基本上都只愿意坐在外头。到了寒冷的冬天,许多店干脆就不开门营业了。
时下正好是吃黄鳝和小河虾的季节,料想到顾客会比平时多,所以点灯营业的时间也有所提前。我和诗琴走了一个来回,发现有一家的桌上居然铺了尚算干净的桌布,而且还整齐摆放着一次性消毒的餐具。于是便选了一个视野开阔的位子坐了下来。
我点了鳝丝蒸饭和韭菜炒河虾,以及本地一道小有名气的特色菜──红焖猪肝,并嘱咐伙计千万不要放辣椒。
“要不要来点儿啤酒?”伙计问。
我向诗琴投以一个询问的眼神,她点点头。
“那就来一瓶吧,要常温的。”
啤酒立刻便送了上来。我拆开两套一次性餐具,撕掉包裹在外面的塑胶膜,拿出杯子,满满地倒上两杯啤酒。虽然曾有不少说法指出,这些餐具使用后根本不会经过严格的消毒程式便重新包装,但跟别家还带着锈迹的玻璃杯相比已经要好得多了。
“干杯!”
作为对邀请的回应,诗琴微笑着举起酒杯,稍稍抿了一口。
“今天真的很开心,谢谢你能陪我。”
“只要你喜欢,咱们随时都可以再过来的。”
“嗯……要是有机会就好了。”
“专门来一趟也没啥大不了,就是这儿没什么可玩的,还是去别的地方更有意思吧。”
诗琴淡淡一笑,没有回答。这时伙计把炒河虾端了上来,我夹起一只尝了尝,盐放得重了些,但还是十分鲜嫩可口。
随着夜色降临,附近的饭馆也逐渐变得热闹起来,我们所在的这家店,已经有四五张桌子迎来了客人。这座城市不是游客会青睐的地方,所以来吃饭的以本地人为主。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在我们隔壁的桌子旁坐下,粗鲁地吆喝着要了一个便宜的菜和两瓶啤酒,然后开始抽烟。
这个家伙引起了我的兴趣。仔细观察的话,他大约三十岁,但满脸的沧桑疲惫,乍看上去竟足足比我老了十岁。我注意到,他的鼻梁中央有一处明显的塌陷。
说不定,他就是那时候,在桥底下把水管敲在我肩膀上的那个孩子。假如我当初没有离开这座城市,我暗忖,现在多半也会是这副模样吧。
剩余的饭菜也一并端了上来。鳝丝蒸饭盛在一个很有乡土气息的粗陶锅里,甫一揭开盖子,香气顿时扑鼻而来。诗琴拿起碗来替我舀饭,然后仔细地撒上香菜和葱花。我凝望着她那贤淑的姿态,不由得感到一阵晕眩,幸福这东西来得如此突然,即使到了现在还让我难以置信。
中午的烤豆腐毕竟只是小食,今天的早饭和午饭都没吃成,而且后来还走了不算短的一段路,此刻的我早已是饥肠辘辘。当下便大快朵颐,迅速将满满两大碗饭扫得一粒不剩,这才从胃里传来一种愉悦的充实感。正准备劝诗琴多吃两块猪肝的时候,却蓦地发现她不知何时已停下了筷子。
她的脸上是一种无法形容的表情,简直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芭比娃娃,艳丽不可方物的眼睛里,透出的却是空洞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木河的方向。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除了对岸稀稀落落的灯火以外,便是不远处的一座桥梁以及桥上偶尔往来的车辆,并没有任何值得留意的东西。
“诗琴,你怎么了?”
“啊……”
她仿佛一下子回过神来,显得不知所措的样子。
“对不起,我刚想起来要打一个电话。”
诗琴说着,从背包里拿出手机。让我非常郁闷的是,她竟站了起来,走到离桌子七八步远的地方,然后才把手机举到耳边。
一天的缱绻缠绵,原本已经令我将之前诗琴那些不自然的举动忘得一干二净,此刻它们却又变本加厉地刺痛着我的神经。显而易见,她之所以刻意避开,是因为不想让我听到她打电话的内容。那么最合理的推论无疑是,通话的对方是某个男人,而她不希望我知道此人的存在。
电话大约打了十分钟,从我所在的位置,完全无法听见诗琴在说些什么。但从她的表情来看,这应该并不是一次愉快的交谈。或许是我的错觉也不一定,她的身体似乎一直在微微颤抖。
诗琴回来时的样子印证了这一点。她的脸色苍白得厉害,随手把手机放回包里,含混不清地说了一声要去洗手间,便又匆匆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所谓的洗手间是指在附近巷子里的一个公共厕所,我刚刚坐下的时候便去过一趟,来回起码需要五分钟的时间。
毫无征兆地,一个邪恶的念头突然攫取了我的思绪。眼前,诗琴的包就躺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那里面放着她刚才使用过的手机。也就是说,只要调出手机的拨号记录,便能知道和她打电话的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而且,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做这件事,而完全不必担心被她发现。
尚未泯灭的那点儿道德观念,仅仅让我产生了一刹那的犹豫,随即便在这巨大的诱惑面前被击得粉碎。我压根儿没有想过,即使知道了对方的身份,对我和诗琴的关系又能有什么帮助。此刻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名字,甚至只有电话号码也足够──通过局里的网络,我应当可以轻易地查出此人的背景。
目的是什么呢?为了证明这小子混得不如我,因此我比他更配得上诗琴?那么,万一对方是个非常优秀的家伙的话,又该怎么办呢?
还没来得及考虑那样的可能性,我意识到自己的手已经处于伸向背包的途中。一切都非常顺利,我拿出诗琴的手机,按下重拨键后,最近拨打的电话便显示在屏幕上──并不是联络人的名字,而是一长串的手机号码。
那是一串我非常熟悉的数字。当我意识到这串数字的意义的时候,不由得立刻打了个寒噤──这竟然是我自己的手机号码。
简直太荒谬了,手机一直在我的裤兜里,它当然没有响过。
但我随即反应了过来,再度细看之下,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在号码后面显示的日期是在四天前。我记得,那天下午诗琴确实曾经打来电话,跟我确认这两天的行程安排。
然而问题并未就此结束。根据通话记录,四天前的这一通电话,已经是这台手机最后一次进行语音通话。可是,仅仅不到十分钟前,就在我的眼皮底下,诗琴分明还用它拨打了一次电话。
只有一个可能:她在挂掉电话以后,立即便把通话记录删除了。
我不由得目瞪口呆,感觉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为什么诗琴要这么做?难道说,她正是担心会被我看到那人的名字,保险起见才删掉的吗?假如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干脆把手机带在身上呢?
作贼本来就心虚,再加上这意料之外的变故,使我打消了进一步查看手机内容的念头。我把背包一丝不苟地按原样整理好,诗琴回来的时候,我心里难免还是有点儿忐忑,幸好看上去她并没有起疑心。
晚饭最终不欢而散。重新坐下来没多久,诗琴便推搪说已经吃饱了,而我也丢失了之前的心情。唤来伙计匆匆结了账后,我们直接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返回酒店。在车上,我执意牵着诗琴的手,但彼此各怀心事,于是一路无话。
由于第二天必须早起出发,洗过澡后,我便早早躺到了床上。电视里正播放着时下流行的歌唱选秀节目,但参赛者的表演极为拙劣,即使称为聒噪也并不过分。
诗琴上床的时候,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与我之间隔开了一人多宽的距离。我伸手揽向她的纤腰,她这才顺从地贴近,将头枕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轻轻地解开她身上的浴袍,她的身子明显僵硬了一下,但并没有抗拒,任由我的双手在那比瓷器更精致的肌肤上肆意游走。然而当我试图侵入更隐密的领域的时候,诗琴拉住了我的手腕。
“早点儿睡吧,”她说,“明天你要开很久的车呢。”
我苦笑着叹了口气,也不去争辩什么,拿起遥控器把电视关上,转身便钻进了被窝。
只是辗转反侧,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身上燥热得极其难受。
蓦然背上传来一阵柔软冰凉的感觉,起伏的曼妙曲线紧紧地贴上了我的脊梁,脖子间同时拂过一丝宛若兰花的气息。诗琴从身后抱着我,两手如蛇一般绕过我的腰际,十指紧扣,缠住了那儿另外一条正昂首而立的蛇。
她一边温柔地亲吻着我的耳畔,一边有节奏地交替活动双手。须臾,我体内的那股不安分的能量,竟统统在她手里汹涌而出。
可惜的是,这并没能让我的情绪高涨起来。她的手法如此熟练,我恨恨地想,说明我并不是唯一一个得到过这项服务的男人。
这一夜我睡得无比糟糕,只是短短几个小时,却迷迷糊糊地醒来了许多次。在半睡半醒之间,则反复不断地做着一个非常可怕的梦。
凌晨五点半,我从床上爬起来,完全没有已经睡了一觉的感觉。窗外,如浓墨一般的黑暗正在慢慢退去。诗琴也坐了起来,她似乎同样没怎么睡过。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以后准备出发。我推开厚重的房门,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打了个面目狰狞的呵欠。诗琴原本应该就在我的后面,然而过了好一会儿,还是没看见她从房间里出来。我往回折了两步,发现她正倚在门边,默默望着这个两天以来的温馨小窝,眼中充满了依依不舍的神色。
“走吧。”我轻轻搭上她的肩膀。
诗琴突然转身,一下子扑在了我的身上,我措手不及,只能勉强将她抱住。她把脸深深埋进了我的胸口,两臂用尽所有力气箍着我的身体,竟把我的肋骨勒得隐隐生疼。
这与昨天浓情蜜意的拥抱截然不同,我明白,她是在单方面作分手前的告别。于是我抓住她的肩膀,缓慢却坚定地把她推开。
“我要和你在一起。”我大声地说,“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瞒着我的,但我们是一定会在一起的。所以如果你以为这么容易就能把我甩掉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被我的气势所慑,诗琴垂下了头,手指神经质地转动着项链上的坠子。我关上房门,大踏步往前走去,回头一看,她正像一只小猫般乖乖地跟在我的身后。
在空无一人的大堂办理了退房手续,我们一言不发地回到车上。清晨的小城,路面上看不到半辆车的影子,我努力抑制着大力踩下油门的本能。PRADO行驶在那可笑的最高限速之内,感觉就像是个老弱病残的蜗牛在爬行。
“我从十年前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驶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我单刀直入地说。“你还记得吗?在学校的食堂,你曾经替我刷过一次饭卡。”
“记得。”诗琴低声道,“你吃的是鱼香肉丝,连米饭一共是四块六,后来你给了我五块,我没有可以找的零钱。”
我不由得暗暗吃惊,这个细节要不是她提起来,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其实当时我兜里是有一毛零钱的,故意没拿出来,是为了以后还有和她见面的借口。
“要不是后来阿慧把你吓跑了的话,”诗琴无奈地一笑,“说不定我们就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吧。”
我明白她指的是当年的雀斑女。然而此刻我扪心自问,这真的是阿慧的错吗?又或者,策划那场恶作剧的老三才是罪魁祸首?
尽管这样的想法让人心安理得,但我已经不希望再自欺欺人了。上天曾经给了我一场完美的邂逅,只是当时的我还缺乏足够的勇气,所以才会被那虚无缥缈的恐惧击倒,在通往幸福的考验中败下阵来。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难免会经历错过的遗憾,但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才能得到重来一次的机会。我绝对不会让这第二次机会再次从手中溜走,无论未来的路上有着多么恐怖的障碍,我都不会再临阵脱逃。
“离结局还早着呢,”我坚定地说,“我们现在才开始。”
“恪平……”诗琴幽幽地说,“对不起,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你别问了,总之……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是因为有别的男人吗?”说这话的时候,我感到有种如胆汁般的苦涩自舌底升起。
“如果我说是的话,你是不是就会放弃了呢?”
“不会,”我斩钉截铁地说,“我不会放弃的。”
诗琴沉默了。PRADO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车厢内只有轮胎和沥青摩擦发出的声音。
“你……不是有女朋友吗?”良久,她才开口道。
“我会和她分手的,这点你不用担心。”
眼前浮现出甘芸的样子,我自信应该不会很难和她开口。毕竟我们只交往了不到一年,甚至还没有同居,她只有二十三岁,还不是一个会认真对待感情的年龄。
“请不要那样……为了我,那是不值得的……”
“是否值得,应该是我说了算的。”
“如果你那样做的话,我今后都不会再和你见面了。”
“你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告诉我好吗?”我不知不觉地提高了音量,“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会一直在你身边。”
一瞬间,我觉得诗琴的心防就要被击破了。然而接下来她只是默默摇了摇头。
“她漂亮吗?”
“什么?”
“你的女朋友,她长得漂亮吗?”
我知道这个问题。“嗯,但我更喜欢你”是标准的错误答案,而正确的做法则应该是一脸鄙夷地回答“什么呀,比你差远了”。但我不觉得现在说这个有什么意义。
“一定很漂亮吧,”诗琴自言自语地说,“真想见一见呢……”
不堵车的时候,两地之间的距离显得短了许多。还不到九点,我已经把车驶入了市区,和平时一样,诗琴让我在中央大道地铁站把她放下来。我不可能带着她回局里上班,因此不得不同意了这个要求。
“下班以后我再找你。”我说,“无论有什么困难,我们都可以一起解决的,明白吗?”
“你先好好工作吧。”诗琴推开车门,不置可否地说。
我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就像是个任性的孩子,拉住了即将出门上班的父母。
诗琴回过头来,嫣然一笑,金色的项链在她的脖子上熠熠生辉。
“亲爱的,再见。”
如春风般的融融暖意,仿佛把我整个人都化掉了。手不由得松了些,诗琴趁机挣脱了出去。
我想探身过去吻她,希望可以借此传递我心中的信念。然而安全带阻碍了这个动作,稍一迟疑,诗琴已经从外面关上了车门。
九点一刻,我走进位于地下二层的法医办公室。一切都和上周五下班的时候一样,看起来,今天也将会是一个平静的日子。
这无疑正是我所需要的。现在,我满脑子里装的都是诗琴的事情,根本容不下别的东西。只盼着快点儿熬到下班,然后立即飞奔去和她见面。
我拿起桌上的保温杯,准备去泡上一杯咖啡。不料刚刚把门打开,走廊里倏地闪过了一道黑影,我定睛一看,竟然是郑宗南。
我不由得一下紧张起来。最近这段时间,老郑找我总是没有什么好事。
然而刑警队长却只是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小安呢?”
“小安?”我奇道,“她没在我这儿啊。”
“我知道她不在这儿,问题是她今天就没到局里来。”
我心想她是你一科的人,来不来又跟我有什么关系。郑宗南却忽然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老实说,你们俩是不是闹别扭了?”
“我能跟她闹什么别扭?”我更糊涂了。
“老弟,你这就不够意思了!”郑宗南冷不丁地朝我肩上来了一拳,把我推了个趔趄。“真以为你哥哥是蒙在鼓里的啊?”
“什么意思?”
只见郑宗南换上一副意味深长的表情,伸出一个手指,指向玻璃墙后面的解剖区,笑骂道:“你们俩干的那档子事儿,是不是想让我都给抖搂出去?”
我顿时大惊失色,连话也说不利索了:“你,你怎么……”
“我怎么知道的,对吗?”郑宗南嘿嘿一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嘛!实话告诉你吧,你们这点儿破事不光我知道,连老头子都知道。”
“局长……”
“你可千万别小看了老头子。他现在虽然摆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但二十年前,那会儿你老哥我刚进刑侦队,当时老头子就是我们的队长,那手段厉害着呢!你们嘛,还嫩了点儿,这种小把戏哪儿能瞒得过我们这些老家伙啊,哈哈!”
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拼命忍住不去质问,两位老资格的刑警怎么就没有发现,我还有一个交往了大半年的女朋友。
“不用担心,我知道老头子一直很看好你,这种事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说起来小安是咱局里难得的一朵花,要是被外面的野男人给拐跑了,我这当领导的也不怎么乐意。总之你们俩处在一块儿,要说还有比我更高兴的,那就是你嫂子了。不过,你们平时怎么疯我管不着,但是不能影响工作啊!”
“呃……”
“明白了的话就快去把她给叫回来,别的我也不追究了。就算有什么别扭,咱大老爷们儿也不能跟姑娘家较真,随便认个错就没事了。现在那些督导们还在,万一老头子面子上挂不住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我懒得再去解释,干脆便答应了下来,郑宗南满意地回去了。我给小安打了个电话,却得到对方已关机的提示,大概是没电了。随即又醒悟过来,老郑无疑就是因为电话打不通,所以才会想到直接跑来找我。
也就是说,必须要去小安家一趟把她接回来了。发动汽车的时候,我安慰自己说在忙碌的公安局,由相对清闲的我去干这跑腿的差事,也算不上太过分。
安绮明住的公寓离市局大楼不远,我也隔三岔五便开车送她回家,因此可以说是熟门熟路。不久PRADO便开到了她家楼下,正当我准备下车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在副驾驶座上发现了某样东西。
那是一根乌黑的长发,在米黄色的座椅上显得相当醒目,大概是从某位女性头上自然脱落的。在最近坐过这辆车的女孩中,甘芸和小安都是短发,因此其主人只可能是诗琴。
我随手把头发拨弄到地上。否则待会儿让小安看到的话,少不了又要被她挤对一番。
公寓楼下装有带对讲功能的防盗门,然而我并不知道小安的房间号码。恰好这时候有人从里面出来,我便趁机溜了进去。我记得,小安曾因为顶楼在夏天的过热问题而向我埋怨过。
我乘坐电梯到达顶层。门一打开,一股极为熟悉的气味便飘进了我的鼻孔。
这是血的气味!!
我登时心胆俱裂,拔腿便往侧面的一排房间冲过去。越往里走血腥味便越浓,仿佛来到了农贸市场的猪肉摊前。我在一个房间的门前停下脚步,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就是我要找的那个房间。
因为,这个房间的门开了一条缝。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把门推开,房间里一片昏暗。待眼睛适应了里面的光线以后,我发现,这是由于唯一的窗户上拉起了厚重的遮光窗帘。
房间的主人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直立在那扇窗户前,双臂斜向上举,与躯干构成了一个“Y”字形。仔细观察以后才发现,这是因为她的手腕被绑在了窗帘导轨上。她穿着一件碎花图案的连衣裙,血迹斑斑,几乎已经被撕成了碎片。
小安的脑袋耷拉在一边,看不见她的脸。
一根巨型木钉深深插入她的左胸,大量的血液洒在周围的地板上,已经凝结成了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