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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如约定好的那样

作者:雷钧 当前章节:8676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19:07

“你一开始是怎么产生怀疑的?”很久以后,曾杋这么问我。

我让自己完全陷入到了那张舒服的沙发里面,窗外阳光明媚,把身上照得暖洋洋的。我顺从地闭上眼睛,和诗琴一起度过的每个片段,宛若一幕幕缺少了结局的电影,历历在目。甜蜜而酸涩的记忆中,隐约还夹杂着焦苦的滋味,一如曾杋冲泡的咖啡。

事实上,和诗琴相遇以来,她始终都带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气质。但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是我们在晴雾山上的一段对话,才令我初次隐约感到,她的身上或许还埋藏着更加不可思议的秘密。

那时候,诗琴曾这么说过:为了追踪湘竹阁B座真菌的来源,她在一六〇五室整整守候了两天两夜;直至那天晚上,我的电话歪打正着地引来了那个恐怖的香菇,她才离开屋子,到楼梯间里避其锋芒。

可以理解,由于那个东西形状诡异,以及出现得突然,即使是诗琴,大概也受到了一定的惊吓。所以,她撤离得相当匆忙,连房门也没来得及关上。

这样的话,她当然就更不可能会特地去关灯。但是,后来当我到达一六〇五室的时候,里面却是一团漆黑。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性──那个房间的灯,从一开始就是关着的,也就是说,诗琴一直就是身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然而这完全不合情理。在那样的环境里,人连仪器的读数都不可能看见,更不用说进行任何操作了。

除非,她并不需要光线。

另一方面,同样也是那一天,下午当我首次前往竹语山庄的时候,因为没有水喝,只好一路强忍脚气膏那恶心的味道。当然,后来我明白了,那里的厨房和洗手间都遭受了严重的霉菌污染,所以诗琴也是无计可施。

但问题在于,她自己又怎么办呢?

假如按照诗琴的说法,那么可以得出结论,她至少连续四十八小时滴水未进。对于人类来说,尽管还达不到生存的极限,但必然已经极度难受。然而,她的声音却仍然如同最上等的威士忌般醇厚动听,没有半点沙哑。

在那个时候,我只是单纯地感到疑惑,却完全无法理解那究竟意味着什么。后来,托了小安的福,这个令人绝望的残酷真相,才逐渐展开在我的眼前。

小安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身体随着手术刀的移动而裂开。她的血液早已干涸,从裂缝里源源不断地涌出的,却是一点一滴的事实。这些事实幻化成许多箭头,自四面八方汇聚,一致地指向“夜路”这个终点。

我就是这样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推理的过程,就和当天对曾杋说的一模一样。

然而,这些指向“夜路”的箭头,却偏偏还多出来了一个──经过了十年的分别,我与诗琴重逢的一幕,也是在那里的舞台上演。

只是纯粹的巧合吗?还是说,可能会有着什么样的深意呢?

然后我意识到,诗琴出现在“夜路”的那天晚上,恰好就是在我完成了尸检报告以后。而那具尸体,除了判断为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的女性,至今依旧身份不明。

我粗暴地扼杀了自己的想象。现在,我只想听见那个威士忌般的声音,来对我再说上一句“傻瓜”。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我一遍又一遍地按下重拨键,直至手机的电池完全耗尽,于是我接上电源,然后继续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可惜没有人看见我当时的样子,否则的话,他们一定会认为我已经彻底疯了。

只是,如果这就算是疯狂的话,那么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人们又应该如何去形容呢?

我漫无目的地走向PRADO,打开车门,然后却仿佛突然石化了一般伫立原地。她早已不在竹语山庄了,我还能把车开到什么地方去呢?

要是知道她住在哪里就好了,但她显然一直在刻意隐瞒着这个秘密。我曾经认为,原因多半与另一个男人有关──或许,这种猜测彻底错了。

就在这一瞬间,那个想法宛如闪电一般击中了我。

早上,在到小安的公寓前,我曾经在车内发现了一根头发。毫无疑问,现在它应该还在PRADO里的地毯上。

在这根头发之上,记载着诗琴独一无二的遗传基因信息。如果,将它与焦尸身上的DNA进行比对的话……

近几年来,电脑上出现了大量专业的DNA比对辅助软件,已经大大提高了这种测试的效率。不过,当我完成一系列的采样分析以后,已经是五月三十日的深夜了。

比对的结果在屏幕上以两个彩色条形图表示,不同的颜色代表了不同类型的去氧核苷酸。二者DNA的吻合率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九。也就是说,二者要么是同一个人,要么是同卵双胞胎。

但诗琴并没有兄弟姐妹。

“总之……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她当时的话在我耳边回响。

“亲爱的,再见。”

我仿佛又看到了,诗琴在离开那一刻的微笑,于是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了。

还有不足一个小时,五月三十日便将过去。从四月十二日算起,到这里正好是第四十九天。所以,这一天又被称为尾七。

传说中,尾七是往生者魂魄能在世上停留的极限。到了这天,魂魄就必须进入轮回,从此不复存在。

机器快要报废的时候,便会频繁地发生故障;鸟兽的异动,经常也昭示了即将到来的自然灾难。世间万物大多如此,当接近其极限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定的预兆。鬼魂大抵也是同样,在尾七之前的一两天,不可避免地开始变得虚弱。

在一般的情况下,魂魄就将不可逆地持续衰弱下去,直至最后完全消失。

除非,恰好在这个时候,发生了非常特殊的事件。比如说,通过某种方法,把活人身上的阳气注入魂魄,或许能稍稍延迟其消逝的过程。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逆天而行,因此也一定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被吸取了大量阳气的人,即使身体足够健壮,至少也会感到极度的疲劳。假如这么继续下去的话,过不了多久,这人必然也会因为阳气耗尽而亡。

在木河边吃晚饭的时候,我曾为诗琴打的那通电话困扰了许久。不光是与她通话对象的身份,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她特地把通话记录删除的原因。无论怎么想,她也没有任何理由要那样做。

那么,结论就只有一个,她并没有删除通话记录。

但是,机器是不会说谎的。既然手机里面没有通话记录,那就意味着,诗琴根本就没有用它打过电话。

她只是把手机拿着,假装是在打电话。

问题是,目的是什么?毫无疑问,那不可能是为了好玩而自言自语。而且,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几分钟前还是甜蜜快乐的气氛,在那之后突然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发生,在这个过程中,诗琴必然通过某种途径获得了一些糟糕的信息,因此她的心情才会一落千丈。

也就是说,虽然“打电话”是假的,但“交谈”却确有其事。

既然没有通过手机,那么,这个发送信息的对象,当时理应就在她的附近。然而,我记得十分清楚,那里并没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这会不会是因为,这个和她交谈的对象,我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所以,诗琴不得不假装使用手机,否则的话,看起来就会十分奇怪。

那个看不见的东西,到底向她传达了什么样的信息呢?是关于时限即将来临的通知,还是警告说这个男人已经处于危险的边缘?无论如何,现在这些都已不再重要了。

这么说起来,在这一个多月当中,除了我自己以外,我确实从来没有看见诗琴和其他人交谈过。在他们的眼中,是否同样也看不见她?

所以,她才一直坚持不愿前往L'ÉCLIPSE。和快餐店不一样,那里可不能由我去把食物买好端来。而且,在西餐厅,服务员会为每位顾客分别点餐,因此在木河的那一套也行不通。一旦我们入座以后,服务员却只拿来一份菜单,她的秘密便将暴露无遗。

大概,在诗琴看来,那样的话,计划就完全失败了。

“什么计划?”曾杋问道。

“嗯……如果是你的话,你会利用这段时间来干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当然是“复仇”。

大概,诗琴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谁。在晴雾山上,尽管当我表明身份的时候,她装出了诧异的样子;但就在那之前,我曾指出作为案发现场的那棵树──只有警方相关人员才有可能了解这一信息,当时她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讶。

为什么偏偏是我?我不确定,自己是否窥见了她心里的那个答案。

在我们相遇的那天晚上,诗琴便已经向我暗示了凶手的所在。只是由于我的极度愚笨,才始终没能领悟过来。

“那样的话,她就不得不说出所有秘密。”我黯然道,“也许,她是不想让告别变得太困难吧。”

“我不知道。”我黯然摇头,“也许,这是那个世界的某种规则吧。”

阿森的全名是顾森,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他被击毙后还不足一个小时,一大群刑警就已经在他的住处鱼贯而入。他住在右百背后的老城区一间又破又旧的小房子里,距离焦尸的发现地点仅有几百米之遥。

这次搜查几乎没费任何力气便取得了完美的成果。在厨房的冰箱内,刑警们找到了一个光秃秃的人头,头发已经全部被剪了下来。

经过可以算是多此一举的鉴定,证实是属于服装店老板娘沈馨的头颅。在其后颈处有两点伤口,是由电击枪造成的。

这么一来就不再存在任何疑问了,那个使这座城市陷入恐慌的变态杀手,此刻已经在刑警队长的枪口之下伏诛。

局长大人这次没有再来征求我的意见,随便从基层的司法鉴定所抓来一个刚毕业的小孩,草草在顾森的尸检报告上签字了事。我想,老头子并不是担心我会把那混蛋碎尸万段再挫骨扬灰,而是唯一重要的是凶手已经死亡的事实。至于他身上中了几枪,哪一枪击中了要害,其鼻梁和肋骨又是怎么断的,这些事情根本就不会有人在乎吧。

根据吴瞎子以及强子等人的证词,顾森之前曾经交往过一个女朋友。为了获取对方的欢心,顾森时常送给她一些价值不菲的礼物,有一次甚至还为此向吴瞎子预支了两个月的工资。一科进而调查了其银行账户记录,看起来的确如此。

但从今年开始,强子说,就几乎再没有看见他们在一起,好像两人已经分手。

刑警们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那个女孩。把她带到局里进行询问的时候,她显得非常不合作,只是不断重复同一句话:“我跟那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女孩神经质地把玩着手里的一台高级智能手机。

老郑在她面前摆出了不容置疑的证据,除了从“夜路”取得的证词以外,还包括二人的一张合影──这是在搜查顾森房间时找到的。

“我们早就已经分手了。”她这才改口道。

“什么时候的事?”

“过年前就跟他说清楚了。一开始还缠着我不放,但之后就没有见过面了。”

这和强子的证言相符。更重要的是,与顾森最初一次作案的日期也十分吻合──可以合理地认为,这是促成其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所谓的动机。

这么一来,结案所需的证据就已经全部搜集完毕。对此,市局上下想必都很高兴。

但郑宗南还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你这手机是怎么来的?”

女孩一下子变得极度紧张,双手牢牢地握着手机,仿佛怕眼前的警察会把它抢走。

“这,这是我的东西……”

每个人都很清楚,顾森向吴瞎子预支工资的时间,就在这款手机发售之后不久。

然而法律并没有赋予老郑再追究下去的权力。女孩心安理得地用手机拨打电话,叫来了一辆出租车,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为什么顾森没有杀她?”在一科的办公室,一名刑警道出了大家心里的问题。

没有人回答。随着凶手的伏法,这将成为一个永远的谜。或许,是因为他仍然盼望她能回心转意,所以才没有下手;或许是因为他知道,那样将不可避免地让自己成为头号嫌犯;又或许,他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罢了。

唯一可以确定的,只有极其讽刺的事实──因为这个女孩的缘故,善良无辜的人们惨遭杀害,而她却依然好端端地活着。

之后的那个星期天,小安的追悼会隆重举行。她静静地躺在以国旗覆盖的玻璃棺椁里,四周摆满了怒放的鲜花。化妆师精心修饰了她的遗容,假如不是身上穿着笔挺的警察制服,大概就和睡美人艾罗拉公主一样吧。

追悼会由局长大人亲自主持,会上为小安追记一等功。老郑私下告诉我,我和刑侦一科也会分别被记二等功和集体二等功,虽然还在等待省公安厅的正式批复,但那只是形式上必须走一遍的流程罢了。

第二天,根据我的指示,刑警们查到了诗琴的住处。似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当我在“夜路”和顾森对质的时候,他自己主动说出的被害人的名字。郑宗南派何丰以及鉴定科的一名新人负责搜证工作,无疑对于一科来说,这就是一项无关痛痒的任务。因此,当我坚持要和他们一同前往的时候,老郑显得非常惊讶。

不过,大概是考虑到此行并不存在危险,他也没有加以阻拦。在这次的案件以后,刑警队长对我几乎是言听计从了。

诗琴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已经提前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因此,当房东被叫过来把门打开的时候,明显是一副老大不乐意的样子。

房间是不大的一居室,木地板上隐约可见积了薄薄的一层灰,小何走在最前头,留下了一串脚印。阳台上摆放有一些装饰性的盆栽,除了一盆仙人球以外,其他的植物都已经完全枯萎。

小何让鉴定科的警员先去采集指纹,自己则装模作样地在屋里转了一圈,然后停在书柜前开始翻了起来。不过,他很快被迫放弃了这一行动。从印在书背上的名字来看,里面大多数是关于真菌方面的学术著作,以英文的原版书为主,有好几本甚至是拉丁文的,我只认得出FUNGOS一个单词。

于是菜鸟刑警又转向旁边的书桌,漫无目的地打开了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提醒鉴定科那孩子要注意检查洗手间。

“嘿!”

小何突然叫了一声。我以为他从电脑里找到了什么,连忙凑过去看,却发现他手里拿着一张卡片形状的东西。

那是一张晴雾山的年票。

年票上贴着持有者的照片。诗琴在照片里甜甜微笑,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十字架吊坠的项链。

“看在上帝分儿上……”

“感谢上帝……”

仔细回想起来,她确实不止一次地这么说过。

我遇见诗琴的时候,她并没有佩戴这条十字架项链──当然,它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了。大概正是因为这样,我下意识地觉得她那美丽的脖子上缺少了点儿什么,因此才会想到要选一条项链作为礼物的吧。

之后,在回局里的路上,我跟小何一块拜访了圣月教堂。蓄着长胡子的神父证实,诗琴是这个教区的信徒之一。

“愿主永远与她同在。”

当得知警方调查的原因以后,神父低下头来,在胸前画着十字。

我曾经约诗琴在圣月教堂的门前见面,然而她拒绝了。大概,她担心会被教堂的熟人认出来──不,不对,他们应该是看不见她的。那么,也许是因为,她那时候的状态,已经无法再靠近这个神圣的地方了吧。

临走的时候,神父拿了两本厚厚的《圣经》送给我们。小何讪笑着谢绝了,我则郑重其事地收下了。

那天晚上,我捧着《圣经》彻夜不眠地翻阅。在《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三十四节,我读到了这样一句话:“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

在诗琴的房间里,鉴定科的警员在浴室的下水道口,以及放在化妆台的一把梳子上收集到了几根头发。这些头发被作为正式的证据记录了下来。我没有参与这一次的DNA检验,但结果与之前完全相同。

于是,那份我早就改好了的尸检报告,就这么原封不动地被提交了上去。

又过了两天,局长大人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我走进去的时候,发现那儿已经坐了另外一位不速之客。那个男人四十来岁,身体极瘦,穿着一套皱巴巴的灰色西服,裤管似乎还不如我的袖子宽。

“这位是北京来的任教授,”老头子向我介绍道,“是中国……呃,真菌……科学研究院的负责人。”

那男人便站起来和我握手,我仿佛牵起了实验室里的骷髅。

“生物科学领域的。”男人似乎担心我听不懂,特意补充道。

随后他说明了此行的目的:为了确定死者就是研究院的成员叶诗琴,他希望亲自认尸。

案件侦破以后,几名受害者的遗体已经陆续交还给了亲属。但正如我料想中的那样,由于没有亲人前来认领,诗琴至今仍然留在停尸房里。因此所谓的认尸其实是可能的。

“可是……”

我解释说,就遗体的状况而言,即使认尸恐怕也不会有任何意义。

但男人依然固执己见。局长大人暗中给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按他说的办──至于到时候自讨没趣,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于是我把男人带到地下二层。老头子的判断极为准确,只看了尸体一眼,男人的脸便立即扭曲了起来,一双形如筷子的手捂住了嘴。我听见,从他的喉咙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

初次见到死状奇特的尸体,人们原本自以为强大的承受能力,往往都是不堪一击的。我当了这么多年法医,也目睹过无数人在认尸的过程中呕吐,对这种事情早就习以为常了。然而这一天,我却很有把这位教授痛揍一顿的冲动。

“您打算把遗体带走吗?”当他逃也似地跑出停尸房时,我在背后大声问道。

男人突然停下来,惊恐万分地看着我,仿佛我正在把尸体硬塞到他的手里。在注意到我根本没有移动过以后,他露出了求饶的神情,拼命地摇着头。后来据老头子说,他从此再没敢在市局大楼出现,灰溜溜地跑回北京去了。

根据规定,无人认领的尸体在经过一定时间后,便由公安局统一作火化处理。凭着职务上的便利,我没怎么费劲便拿回了诗琴的骨灰。

我们再次一同踏上旅途。虽然还是夏天,但从早上开始就下起了大雨,后来更夹杂着冰雹,气温低得像是进入了深秋。我已经把放在车里的夹克披到了身上,仍然一路瑟瑟发抖。

诗琴安葬在一处风景优美的墓园,那里种植着许多整齐挺拔的柏树,木河就从墓园的边上蜿蜒而过。此刻雨点打在微黄的河面上,泛起一圈圈圆形的波纹。

“你看,我们这不是又回来了嘛。”我撑着伞,在大理石的墓碑前喃喃自语。

仿佛是对我的回应,雨水从墓碑上流下,漫过诗琴的照片,使她看起来笑得更漂亮了。

太好了,我宽慰地想,似乎她对这个地方还颇满意。

“那么我先回去一会儿,”我裹紧了身上的夹克,“等雨停了以后,我再给你带些烤豆腐过来。”

就在这时,某个东西突然从兜里掉了出来,啪嗒一声摔到了地上。

那是一只殷红色的盒子,上面装饰着华丽的金线花纹。

这么说来,那天诗琴戴起项链后,确实是把空盒子塞到了夹克的兜里。第二天返程的时候,这件夹克就又放回了车上,之后由于天气持续温暖,所以我一直没有再穿过。

我俯身把盒子捡起,使劲甩干上面的水。奇怪的是,从本应空空如也的盒子里面,竟传来一阵哐啷哐啷的响声。

于是我打开了它。

我看着盒子里面的东西,手中的雨伞不自觉地松脱,被风吹动,挂到了一棵柏树的枝干上。豆大的水珠自我的脸上滑落,我已经分不清楚,那到底是雨水还是眼泪。

“你的意思是,”曾杋扶了一下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你们分开的时候,项链是戴在她身上的,但后来却自动回到了盒子里面?”

“正是这样。”

“也就是说……她从来没有把项链拿出来过,她戴着的项链,其实和她自己一样,都是只有你才能看见的幻影?”

我沉默不语。这段日子以来,我已经养成了不再去思考这些事情的习惯。

“嗯……”曾杋望了望墙上的挂钟,“我看,咱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好了。下周还是同样的时间,好吧?”

我便和他道别了。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因此我直接前往停车场,驾驶PRADO汇入了中央大道的车流。

算起来,已经有些日子没去诗琴的墓前看看了呢。

无论如何,不久以后应该就能见面了。因为我一直坚守着那时的承诺,所以,她也必然会遵守约定的吧。

这一次,我一定会好好守护着她,直到永远。

我把车停到一幢大楼的门前。这是一座有些年头的办公楼,可供停车的空间十分狭窄,但最近我几乎每天都会练习两遍,因此已经娴熟无比。

我从后视镜里观察着办公楼的大门。不久,三位年轻女孩从里面并肩走出。她们看见我的车,其中两人便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脸上均流露出艳羡的神情。

甘芸和她们挥手告别,小心翼翼地腾挪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现在,她的腹部已经明显隆起。

我得知她身体上的变化,是在案件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左右。实际上,当时她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

这种时候,医学生的背景就能体现出明显的优势。我联系了老三,他当仁不让地建议甘芸前往自己工作的医院,那里有着这座城市首屈一指的妇产科。

B超检查室里,医生看着屏幕上的由超声波形成的胎儿图像,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

“恭喜,是个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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