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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讲述了三起谋杀案

作者:雷钧 当前章节:10543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19:07

“就在观月酒店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何丰答道,“离咱们这儿很近。”

观月酒店位于花园大道的北侧,与市公安局仅隔了一个中央公园。假如从直升机上俯瞰,这是一条泾渭分明的分界线:观月酒店、右关百货大楼、新唐广场,以及数幢高耸入云的高级写字楼仿佛一排庄严的卫兵,把背后一堆堆低矮破烂的旧房子牢牢地挡在了视野之外。于是从花园大道这边看来,宽广的马路两旁便纯粹是一派欣欣向荣的都市景象。

而在繁华背后,横七竖八的大街小巷构成了未经改造的老城区,宛如一张错综复杂的蜘蛛网。老城区原来的居民们,大都搬到了像我家那样的新式小区,遗留下来的旧房子,多数便出租用作这边酒店和商场服务人员的宿舍。这座城市的规划者们认为,直接在一无所有的市郊建造新城区,再分别修筑连接市中心和新区的地铁和高速公路,也远远要比费力气去改造老城区来得容易。

这张模样丑恶的网,现在已经捕获了它的牺牲品。

“我先回办公室一趟。你到楼下停车场等我,搞清楚开车的路线,待会儿你来带路。”我对小何做出指示,“另外给郑队打个电话,说我们五分钟左右就到。”

“开车?什么车?”菜鸟刑警的眼神中写满了困惑,那迟钝的样子简直让我产生了朝他脸上来一拳的冲动。这小子到底是怎么通过警察学校的毕业考试的?

“废话!”我提高了声音,尖刻地说,“不开车,难道你准备把尸体背回来吗?”

只要是法医前往凶案现场,无论距离远近,都必定会安排特殊车辆随行,因为需要将尸体运回做司法解剖。作为一名主要负责杀人案件的刑警,却连这点儿常识都没有,实在叫我忍无可忍。

被这么劈头盖脸地训了一顿,小何的脸涨得通红,越发显得怯懦了。我不再管他,径直走到电梯旁按动了下行的按钮。作为市公安局的首席法医,某些时候我必须展示出与肩膀上的警衔相称的威严。

其中一台电梯原本就停在这一层,大概是小何刚刚乘坐上来的,门立即便打开了。我走进电梯厢,小何这才如梦初醒,赶在门关上之前也挤了进来。

“那个……杨大夫,”菜鸟刑警嗫嚅道,“您……您不必到现场去了。郑队认为那儿只是凶手的弃尸地点,尸体也已经运回来了,现在停放在您的办公室里。”

“怎么不早说!”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电梯抵达了地下二层。把停尸房设计在大楼的地下室,无疑是十分合理的,而出于工作便利的考虑,让法医办公室紧挨着停尸房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在参观过曾杋的工作环境以后,这个连窗户都没有一扇,无论是通风还是照明都必须依靠电力的地方,顿时变得令人难以忍受了。同样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怎么就那么不同呢?

走出电梯,办公室的门前已经站了一个人。看到我终于出现,她本来阴沉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了。

“哎呀!大夫,可总算把你给盼来了。”

“小安吗?”我点头致意,“你为什么没去现场?”

在市公安局,安绮明是出名的美人,也是刑侦一科唯一一位女性成员,其超过一米七的身高足以令不少男士汗颜。尽管算得上天生丽质,但她似乎从不着意打扮。此刻她身穿一件白色圆领T恤,上面印有奇怪的几何图案,下半身是洗旧了的紧身牛仔裤和名牌运动鞋,从远处看颇像个街头少年。唯一不同的是,她在手里把玩着的不是花里胡哨的滑板,而是一副寒光闪闪的精钢手铐。

“去了。”她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刚刚才跟小何一起,被郑队打发回来了。”

我瞥了旁边的菜鸟刑警一眼,发现这小子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安绮明的胸部。丰满婀娜的身段把T恤撑得紧绷,一小截内衣的吊带从领口边上露了出来,是诱人的海蓝色。必须承认,在这个充斥着千篇一律的警察制服的地方,这是难能可贵的景致。

“发现什么线索了吗?”我随口问了句,目的只是为了把注意力从她胸前高耸的部位移开。

安绮明抿着嘴唇摇摇头。

“完全没有!那里只是弃尸地点,第一现场明显是在别的地方。所以按郑队的意思,首先要弄清楚死者的性别和死因。万一跟这个案件没关系,就交给二科去办。”

整个市公安局的上上下下,包括我本人在内,当前的首要任务都只有一个,那就是集中全力侦破眼下这桩以年轻女性为目标的恶性连环杀人案。作为局里的骨干力量,专案组被设立在刑侦一科。局长大人几乎每天都亲自找郑宗南了解调查进展,足可见上级对此案的重视程度。

已知的最初一起案件发生于大约两个月前。那时元宵节刚过,各大商场和公园仍然张灯结彩,正月的城市笼罩在一片欢乐祥和的气氛之中。

二月二十一日早上七点,当大多数人还因为假期后遗症而蜷缩在被窝里时,一对年届七旬的退休夫妇却一如既往,到城郊的晴雾山爬山锻炼。每个晴天的清晨,晴雾山都会被白茫茫的浓雾所覆盖,这雾说来便来,一直盘桓至太阳高悬方才散去,于是得名。

那天的雾比平时更浓,简直教人无法看清十步开外的地方。当然,两位老人对此早已经见怪不怪──每天早晨在这儿爬山的习惯,他们已经坚持了超过十年。老太太甚至已经在琢磨着,回头要趁着好天气晒晒过冬的被子了。

两人依照平时的路线,走到了芙蓉涧附近的一段盘山公路。老爷子的眼睛相对来说还比较好使,忽然发现前面的雾中,有一小块地方要比别处显得更白。他想起来了,这路旁有一棵千年古槐树,就跟黄山的迎客松似的,一条枝干斜着伸出,横亘在路面之上两米多高的地方。为了保护这棵古树,公路的两头还特意立起了限高门,以免横伸的枝干被往来的汽车撞断。

莫非是附近的住户贪图一时方便,竟在古树的横枝上晾晒衣物?

老爷子退休前是林业局的工程师,生平最看不惯的就是破坏绿化的行为,当下不禁勃然变色。这一怒之下,全然忘记了附近根本没有住户这个事实。

的确,横枝上挂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在半空中来回摇曳。只不过,这时连衣裙仍然穿在一个女孩的身上。

一根小指粗细的麻绳,从树枝上悠悠垂下,环在了女孩白皙的脖子上。

理所当然地,两位老人立即报了警。首先抵达现场的民警认为这是一起单纯的自杀案件:从年龄看,女孩很可能是一名大学生,而现在的大学生为了各种微不足道的理由轻生早已是屡见不鲜。而且,本市的大学城离晴雾山也只有两站路的距离。

但那位可敬的老太太却指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疑点:如果女孩是上吊自杀的话,路上根本就没有可以供她垫脚用的东西。

正是老太太的这句话把我和刑警们带到了现场。

我到达晴雾山的时候,郑宗南他们已经把那可怜的女孩从树上解了下来。我立即着手检查尸体的后颈,在那里发现了明显的绳子勒痕。

上吊自杀的死亡机制,在法医学上被称为“缢死”。无论在哪一所医学院,教授在讲到机械性窒息这一章的时候,都必然会重点强调如何区分“缢死”和“勒死”──其中最明显而有效的方法,便是通过鉴别尸体颈部的勒痕。

缢死者是利用自身体重压迫套在颈部的绳索,从而引致窒息死亡,因此勒痕只会出现在颈部与绳索接触的部分,通常从喉部延伸至两耳耳根,呈一个“V”字形。而勒死者由于绳索环颈一周或数周,因而颈部一整圈都会留下勒痕。

从女孩后颈的勒痕来看,毫无疑问,她并非上吊自尽,而是被勒死的。

当然,单单是勒死这一点,还不能就作为他杀的依据。结合绳子制造出来的力矩,人类也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自勒的方式成功自杀。但问题是,即使女孩是自勒而死,她显然也不可能在死后把自己挂到树上。

她是被人杀死的。

我着手检查尸僵和尸斑,两者的情况均表明,女孩的死亡时间为六到十个小时之前,也就是说,在二十日晚上十时到二十一日凌晨二时之间。

在女孩身上找不到可以证明她身份的东西。事实上,除了一件连衣裙,她并没有穿着任何衣物。这让我立刻怀疑她在遇害前后曾经遭到性侵犯。

郑宗南把那个倒霉的民警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像赶苍蝇一般把他打发走了。不过,至少有一点或许他是对的:女孩很可能是一名大学生。于是,在我回局里进行尸检解剖的时候,一科的刑警们分散到了大学城的各所高校去核实女孩的身份。

我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证实。死者的阴道肌肉处于拉伸状态,并且阴道内壁有轻微的擦伤,这证明她在死亡前曾发生性行为。这么一来,基本已经可以认定凶手是男性。然而,从死者的阴道分泌物中并没有发现精斑,这或许是因为凶手使用了避孕套。

死者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指甲没有断裂,指甲缝里也没有纤维、血迹或皮肤组织,显示出她在死亡之前并未经过挣扎,这与之前勒杀的推断相矛盾。直至解剖完毕,进行消化残留物化验的时候,我才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死者曾服用了超过正常剂量的安眠药,而且,在她的胃部还检验出了酒精。

此外,死者的身上异常干净,连汗渍都没有,就像是死后被彻底清洁了一遍。这让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凶手似乎有相当强的反侦察能力。

另一方面,刑警们在大学城的工作进展得异常顺利。被害女孩的身份很快得到了初步确认,她名叫江美琳,今年十九岁,确实是某大学二年级的学生。

认尸工作被安排在第二天的上午进行。江美琳的班主任,还有与她同寝室的三个女生都来了,他们一致证实了死者的身份。女生们在停尸间里当场就哭了。

“要是我们没和她分开就好了。”一个戴眼镜的女孩抽泣着说。

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二十日那天,她们几个一起到位于右关百货大楼顶层的卡拉OK厅唱歌。之后,江美琳说想顺便去逛一下街,但其他人不是觉得累了就是和男朋友有约会,便都直接回学校了。凶手之所以选择江美琳下手,很难说跟她孤身一人没有关系。

然而,到底她是离开卡拉OK厅后,在市中心立即便被凶手盯上了,还是回到学校附近以后才遭到袭击,却仍不能确定。

在查看江美琳的遗物时,女生们异口同声地指出,当天她穿的不是那条白色连衣裙。其中哭得最厉害的一个女孩坚持说,江美琳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条裙子。

“琳琳说白色显胖,她不可能会买白色的衣服的。”

遗憾的是,这句证词在当时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尽管凶手在晴雾山上的弃尸手法令人发指,但在当时,警方只是单纯地认为,凶手的目的仅在于伪造自杀的假象。谁也没有预料到,江美琳一案只是这出恐怖大片的序幕,而两个星期后发生的第二起案件,才是正戏的开端。

在城西的雨竹区有一条燕花街。这是一条商店街,长约七八百米,宽不过五六米,颇有名气。街道两旁都是些不起眼的小店,绝大部分经营服装,也有几家卖些皮具饰品。这些店铺一般要到日上三竿才开始营业,而傍晚又早早关门。但即使是在工作日的白天,街上也永远是熙熙攘攘,几乎每家店都挤得水泄不通。

燕花街卖的东西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便宜。在这座城市里,有许多年轻人,怀有在他们这个年纪所特有的,对美的那种近乎执着的追求。然而,右关百货大楼里动辄几百上千元的价格标签,却足以令他们望而却步,至于汇聚了国外奢侈品牌旗舰店的新唐广场,更是他们压根儿就不敢想象的地方。对于他们来说,只有在燕花街的小店里,才能让自己的愿望得到满足。

在这里,只要三十元便可以买到一条款式新潮的牛仔裤──同样的钱,甚至无法在新唐广场喝上一杯最便宜的咖啡。燕花街的老板们都有着特殊的进货渠道,从那些不知位于何处的山寨工厂里,拉进来一个个神奇的纸箱子。箱子里的服装自然不可能是什么名牌,质量多半也不敢恭维,但却能让一个从农村进城来打工的小姑娘,瞬间变得跟偶像剧里的女主角有几分相像。这些衣服,与其说是装点了她们的容貌,不如说是承载着她们努力要融入这座城市的梦想。

在燕花街中段有一家专卖女装的店,淡紫色的招牌上写着“可馨”两个花体字。在临街一面,除了狭窄的店门以外,便是一整面带有维多利亚风格的玻璃橱窗。这里的老板娘是位三十出头的漂亮女人,每隔一两周,她便从新进回来的货物中精心挑选出时下流行的搭配,套到橱窗里的模特儿身上。这么一来,路过的女孩往往情不自禁地驻足欣赏,然后却忘记了,这些从塑胶模具中生产出来的模特儿,与自己的身材其实相距甚远。

由于店面普遍狭小,因此在燕花街上,像“可馨”这样拥有橱窗的店少之又少。但街上往来的顾客,不管买不买东西,往往都会走进店里去转上一圈。也许,这是因为橱窗中散发着优雅气质的模特儿,会使他们产生一种是在花园大道购物的错觉。

三月十三日是一个晴朗的周末。一大早,两名在某个电子配件工厂打工的女孩兴高采烈地来到了燕花街。她们来得真的很早,因为她们打算趁着汹涌的人流到来之前,尽快买到符合心理价位的新衣服。工厂每周休息一天,这就意味着,一个星期来所有的私人事务,都必须在这二十四小时内完成。要是把一整天都花在逛街购物之上,未免过于奢侈了。

这时候,姑娘们的心情很好,因为这天的一切都非常顺利。从工厂宿舍出来,立刻便遇到了恰好进站的公交车,之后换乘了两条地铁线,也几乎完全不用等,车厢里甚至还有许多空座。而从地铁站出来,最后转乘一趟公交车时,那司机简直就像是在那儿专门等着她们的。

这么一来,她们到达燕花街的时间,竟比原计划提早了许多。还没有到营业时间,街两旁的商店都尚未升起厚重的防盗闸帘。燕花街展现出其宁静的一面:早晨的阳光将青石板照耀得熠熠生辉,映出无数跃动的灰尘。

女孩们走了一圈,只有“可馨”的店门是敞开着的,但很显然,它也没有开始营业。橱窗内的射灯全都关着,里面一片昏暗,模特儿也还没有摆放到位。橱窗左边的模特儿算是勉强穿戴完毕,可脚上还没有搭配上一双合适的凉鞋。而右边那个模特儿则干脆是倒卧着的,戴着茶色假发的头被拧了下来,随便扔在旁边的地板上。

而且这模特儿那身宽袍大袖的套裙也忒难看了吧,一个女孩想道,大红色的简直就是件睡衣嘛!难道是最近流行起来的款式吗?

于是她们走入店内──无论如何,总不会因为还没正式开门,就把顾客给轰出来的。而且,假如能延续之前的好运气的话,老板娘看在是第一笔生意的分儿上,说不定还可以多砍点儿价呢。

鳞次栉比的货架上,各种式样颜色的女装上衣、连衣裙、短裙、热裤、小夹克等琳琅满目,几乎每一件都有让人带回家去的冲动。虽然,这种冲动最终将不得不受到价格标签上数字的严格限制。

讨价还价是燕花街的传统,哪怕只差个两三块钱,那也是不可或缺的步骤。然而,谈判中将涉及的另外一方——老板娘此刻似乎并不在店内。从装饰到一半的橱窗来看,或许是临时上厕所去了吧。

“要是拿上那条漆皮短裙就这么走出去,大概也不会被人发现的吧。”

在这样的邪恶念头考验她们的道德底线之前,两名女孩不约而同地被一股奇妙的腥味吸引住了。有点儿像是菜市场的那种腥味,似乎是从橱窗那边飘过来的。

从店内的角度来看,明亮的阳光从正面照入橱窗,视野反而比室外清楚多了。橱窗的侧面贴着米黄色的墙纸,此刻却沾了一块深褐色的污迹,在维多利亚式的花纹上显得十分突兀。污迹一路滑落到墙根,之后又沿着橱窗的地板延伸。

在污迹的尽头,女孩们看到的是“模特儿”那血肉模糊的脖子。

本来打算在三月十三日来燕花街买东西的人们要失望了。一直到这天晚上,两侧街口都被醒目的警戒线封锁着,严禁无关人等入内。

这次,我是和刑警们一起前往现场的。在看到橱窗里尸体的状况以后,他们立刻便对地板上那颗带着茶色假发的头颅敬而远之。于是我走上前去把它捡起来,手上却分明传来塑胶的质感。

如假包换,这是一个塑胶模特儿的头部。

而倒卧在橱窗中那具红衣女尸的头,却从脖子上不翼而飞了。刑警们把整个“可馨”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人头,倒是把塑胶模特儿的剩余部分给找了出来。我敢说,他们中的某些人因此而松了一口气。

然而几乎就在同一时刻,安绮明凭借女性所特有的,对时尚的敏锐触觉,有了一个更加骇人听闻的发现。

“喂,”由于压抑不住语调里的激动,她那低沉的声音变得高亢,“你们来看看那个模特儿啊……”

我正半蹲在地上检查尸体的僵硬情况,闻言不禁抬起头来。安绮明就站在我身旁,微微颤抖着的手指向我身后──橱窗左边站着的那个模特儿。

我别扭地回过头去,顿时仿佛被一块干冰刺穿了脊椎的椎管。

模特儿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极为眼熟的白色连衣裙。

江美琳命案中,被害人所穿着的同款衣物,在短短两个星期后,又神秘地出现在另一起命案的现场。

后来清查发现,相同款式的连衣裙,在某个纸箱子里还有好几件存货。

尸检的结果彻底否定了巧合的可能性。两起案件的手法极为相似:死亡时间都是发现尸体前一天的午夜左右;两名死者生前都曾遭到性侵犯,然而阴道内没有精斑;尸体上均没有明显外伤,而且被擦洗干净;致死原因均是窒息──红衣女尸出现的肺气肿和内脏瘀血现象说明了这一点。

不同之处在于,红衣女尸的体内并未检出安眠药或酒精成分。假如被害人是清醒的话,被强奸或勒杀时,应当会因反抗而留下伤痕。关于这点,我向郑宗南指出了另一种可能性,即被害人是由于受到外部打击而失去意识──伤痕很可能位于头部。或许正因为如此,凶手才割下并带走了她的头。

从尸体颈部不整齐的切口看,凶手使用的或许是锯子。但我无法做出十分确定的判断,毕竟肢解案并非每天都能碰到,可供参考的资料十分有限。

至于死者的身份,虽然尸体缺少了头部,但老板娘一直没有出现的这个事实,已经为警方提供了足够合理的推论。鉴定科从“可馨”收银台的抽屉把手等地方取得了一组指纹,与红衣女尸的指纹相比对,结果二者完全吻合。

从店内的营业执照得知,老板娘的名字叫沈馨。

两周前,江美琳的舍友曾坚定不移地说过,她并没有一条白色的连衣裙。

既然不是被害人的东西,那么,连衣裙就很有可能是凶手买来或者偷来的。只要警方致力调查连衣裙的生产厂家,根据其销售渠道,对每家进货的商店逐一排查,应当不难找到燕花街上的“可馨”。

假如是这样的话,是否就能抓住凶手?退一步说,是否至少可以避免沈馨的惨死?没有人愿意去猜测那样的可能性,在市公安局,这俨然已成了一个禁忌的话题。

郑宗南他们并没有放弃寻找尸体头部的希望,然而始终是全无进展。

仿佛是老天爷对警察们的嘲笑,这个冬季的最后一场雪下得也是有心无力。转眼间已是春暖花开,在天气晴好的周末,到中央公园踏青的人明显多起来了。人们在雉湖上划起出租的游船,远远望去,犹如惊蛰后倾巢而出的蚂蚁。

老吴平静的日子也因此而变得忙碌起来。他在中央公园里担任租船管理员一职,已经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在此之前,他也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货车司机。相比之下,尽管现在的收入少了一些,但对于患有慢性心脏病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一份再适合不过的工作,为此老吴时常怀有感恩之心。

中央公园的租船码头位于雉湖的一个湾角,有各种类型的休闲游船供游人选择。设计成白天鹅形状的双人脚踏船颇引人注目,要是不想消耗体力的话,也有带发动机的高级摩托船。但真正受欢迎的,却还是最普通的桨划木头小艇,平实的价格只是一个因素,那种荡起双桨泛舟湖上的意境,才是它备受青睐的真正原因。

老吴每天的任务,就是负责把船只交给到码头上来的游客,然后在他们回来的时候再将船回收。当然,偶尔也会有些鲜廉寡耻的家伙,因为把船划得远了,又不愿意驶回码头再走一段路,索性就随便在湖边某处登岸弃船而逃。这些人认为,他们因此放弃的押金,已给予了他们这么做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老吴则会绕上大半个雉湖,把被遗弃的船驶回码头。

四月四日便发生了这样的事。一如既往,失踪的是一艘木头小艇──类似事件,从来没在押金高昂的机动船上出现过。当老吴在一处偏僻的湖岸附近找到它的时候,小艇正处于船底朝天的状态。

似乎是小艇在湖里打翻了──这可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船上的人好不容易游到岸上,于是也顾不得押金什么的了。要是这样的话,倒不应该过分指责。

老吴伸出随身带着的竹篙,三两下便把小艇拨拉到了岸边,然后扯动小艇上的缆绳,将它拖到岸上的草地上。待船里的水全部流走以后,老吴蹲在船侧,两手把着小艇的船舷,准备一举将它翻过来。

对于老吴来说,这本是驾轻就熟的动作。然而他用力一掀之下,小艇却只是略略抖了抖,船舷反而险些砸在老吴的手背上。这木头做的小艇,不知道什么缘故,竟显得出奇地沉重。

老吴不禁有些犹豫,这船,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不远处,有几个路人恰巧看见了这一幕。其中有个热心的青年,立即跑过来帮忙。于是两人合力之下,没费多少力气,便把小艇翻了过来。

却听那青年突然惨叫一声,仿似疯狗一般,手足并用地爬了十几米,又一下子瘫软在地,全身兀自颤抖不停。老吴则直勾勾倒在草地上,不省人事。

小艇的船舱内,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女人长发覆面,不见五官,身上缠绕着形状狰狞的水草,两条白森森的手臂往前伸出,仿佛随时要朝人们扑来。

就在老吴被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警方也抵达了现场,每个人都如临大敌。

小何愣愣地蹲在离小艇七八步的地方,脸色煞白,嘴里念念有词。直到我凑上前去才听清楚,这小子竟是在不断重复三个词:

“吊死鬼……无头鬼……水鬼……”

郑宗南忽然从我身后出现,二话不说便朝小何屁股上踹了一脚。

“你小子在这儿胡说八道什么!”刑警队长破口大骂,“还不快去给人录口供!”

被称为“水鬼”的女尸全身赤裸,被拦腰绑在小艇的座位上,尸体的背部紧贴船底。当小艇倒扣在湖中时,尸体的双手由于重力自然下垂,之后形成尸僵。于是当小艇被翻过来后,便呈现出那种恐怖诡异的姿势。

我准备先查看尸体的口鼻,以判断其是否为溺死。但当我试图撩开遮盖尸体面部的头发时,却有了意想不到的发现。

死者虽然是一名长发的女性,但挡住她脸部的那些头发,却并非长在她的头上,而是用强力胶水粘在前额上的。而且,这些粘上去的头发不仅仅是二三十根而已,简直──简直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头发。

现场尸检并没能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我从雉湖取了一试管水样,便吩咐工作人员将尸体运走。

其后尸体解剖的结果证明,被害人是溺死无误。但是在死者体内,并未发现与雉湖水样中相同类型的硅藻,也就是说,死者是先在其他水体中溺毙,然后才被移至雉湖的。

尸体与前两起案件中的死者有着许多相似的特点,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是同一个人。稍有不同的是,死亡时间是在大约三十六小时以前,即两天前的晚上。但尸僵通常在死后三小时左右便开始形成,一般最长也不会超过八小时,因此弃尸应该在行凶当天已经完成。凶手很可能是趁着深夜盗走了一艘小艇,如此一来没有未被领回的押金,而老吴也不会每天盘点小艇的数量,致使尸体过了整整一天才被发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尸体的后颈处有两点烧伤的痕迹,我认为,是由防身电击枪造成的。某些型号的电击枪能令人在一小段时间内失去意识,这便解释了死者身上没有挣扎痕迹的原因。

在进一步的问询中,江美琳的同学证实,她生前习惯随身携带一支美国生产的高性能电击枪──尽管这是不合法的,事实上最后也没能保护得了她。几乎可以肯定,这支枪现在落到了凶手的手里。

两天后,有年龄相近的女性失踪者的家属前来认尸。确认死者名叫黎小娟,二十四岁,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

随后,鉴定科给出了一份令人发指,但算不上意外的报告:根据DNA化验结果,那些粘在黎小娟脸上的头发,正是属于服装店老板娘沈馨的。

这三具女性尸体──除了沈馨的头部仍然不知所踪,现在就保存在隔壁停尸间的冷藏库里。

因此,假如新发现的这具尸体是男性,又或者并非死于他杀的话,那就是与连续杀人案没有关系的另外一起案件了。但显而易见,谁也没对这种可能性抱有任何希望。事实上,除了那个变态的凶手,还有谁能把尸体弄得让警察无法辨认性别呢?

“到底是什么情况?”我问。

“怎么说呢……”安绮明踌躇道,“你还是自己看吧,尸体已经搬到病床上了……”

我知道,她指的是法医办公室里那个不锈钢的台子──当然了,那个东西正确的名字叫解剖台。不过,我理解她会说错的原因。

我拧开办公室的门,顿时,一股像是烤肉糊了的气味钻进了鼻孔。

原来如此。水接下来的是火,这倒是挺合理的。

跟曾杋那儿相比,我这法医办公室可谓简陋至极。一个大房间被透明的玻璃从中间隔开,靠门这边是一般办公区,摆放着办公桌和电脑等;另外一边则可称为解剖区,安装有两张解剖台及其他应用设备。在最里头还有一扇通过密码控制的铁门,直接通往隔壁的停尸房。

此刻解剖区的无影灯已经打开,没有死角的光线,照亮了解剖台上一堆焦黑的东西。

我走近解剖台,惊愕地发现焦尸的头部同样被整个切除了。

即使如此,法医也是不会被轻易难倒的。不要说是残缺不全的焦尸,就算是只剩下了骸骨,根据骨盆的特征也很容易辨别死者的性别。更何况,这具尸体的外生殖器仍然可以辨认──恐怕,刑警们只是不敢仔细观察罢了。

安绮明也走了过来,脸上带着询问的神情。

我冲她点点头,只简单地说了五个字:

“这是位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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