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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名被害人

作者:雷钧 当前章节:12514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19:07

在我看来,这一系列案件的脉络现在已经很清楚了。

正应了小何那时候的乌鸦嘴,凶手每次作案以后,都会刻意将被害人的遗体装扮成某种鬼怪的样子,然后弃置在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在恐怖小说和电影作品中,白衣和红衣是女鬼通常的装扮──古代下葬用的寿衣就是白色,而相传假使有人身穿红衣而死的话,其怨气便无法散去,死后将化为厉鬼。至于特地隐藏在船下的水鬼凶灵,已经把一个无辜的人吓进了重症监护病房,自然更不必说。

虽然严格来说,女巫并不算是鬼怪,但恐怕凶手未必会拘泥于这种细节。至于动机方面,很明显这家伙存在严重的精神问题,因此也就无从谈起。

“把女巫烧死我可以理解,”小安沉吟道,“干嘛还要把头切了呢?”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认为女巫是恶魔的化身,有不计其数的女性因此而被天主教会烧死。

“虽然绝大多数的女巫是被判火刑,但也有一部分是被斩首的。”我试图解释,“另外,这具尸体也并不是被烧死,而是在死亡以后才遭到焚烧的。你看,颈部的切口也完全烧焦了,这说明凶手在放火之前,就已经把被害人的头割下了。”

“那个……”小何插嘴道,“杨大夫,不好意思,我得先去跟郑队汇报一声。尸检报告就麻烦您了啊。”

我这才注意到这小子原来还站在那儿,话音刚落,他便一溜烟地消失在门外。看样子,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靠近这尸体一步了。

我转向小安,她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在杀人案件中,不时会有刑警希望参与到验尸过程中来,就像生怕我会在报告中遗漏一些重要的信息似的。对我来说,只要对方不会当场呕吐,我通常也不加阻拦。于是我翻出一副口罩和手术头罩让她戴上,然后自己也以身作则,以免尸体上的证据被飞溅的唾液或掉落的毛发破坏。

这么装备起来以后,脸上就只有眼睛露在外面了。我不经意间与小安四目相接,她的眼中仿佛释放着灼人的光芒。

去年的平安夜,就在这同一间屋子里,她的眼神也是同样的炽热。我不禁瞟了一眼身后那张空着的解剖台。

八年前,我进入市公安局工作,当时的法医办公室里就已经有两张解剖台了;后来搬入现在这座新大楼的时候,又一并从美国进口了两张新的,具有自动排水抽风等许多先进功能。安放两张解剖台的原意,据我揣测,大概是为了方便进行伤口比对之类的检验。但在这些年间,连一次这样的案例都没有发生过。

另一方面,我感觉外面的无影灯光线更好一些,所以尸检都是在外面的解剖台上进行。因此,靠里面的这张解剖台就从来没有被使用过。

或者应当说,并没有按照它本来的用途来使用吧。至少,其稳定性令人十分满意,即使是在承载着女刑警那连绵不断的激情的时候,它也依旧稳如泰山。

假如这事让局长大人知道了的话,毫无疑问,老头子一定要大发雷霆了。光是想象他那个吹胡子瞪眼的样子,我都不禁在心里暗暗发笑。无论如何,即使是局长大人也必须承认,在安绮明的热情面前,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做出任何抵抗。

而我自然是个正常的男人。

那天我或许喝了些酒,已经不大记得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反正那也不是重点。由于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事后反而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幸运的是,小安并没有显出任何的不同,唯一的变化在于,她对我的称呼从此由“您”变成了“你”。

这当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代价。

今天的安绮明同样热情不减,不过,这只是对于解剖台上的那具无头焦尸而言。这一串杀人案件发生以来,小安无疑是一科的刑警中最为积极的一位,即使调查不断受挫,她也丝毫没有气馁的意思。然而,她的努力却始终给我一种感觉,并非是单纯的正义感使然,也不是身为女性而产生的同仇敌忾,而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一种莫名的兴奋状态,就好像是遇上了火盆的飞蛾。

有时候我不禁怀疑,促成去年我们那不负责任的疯狂一夜的,恐怕正是当时那段风平浪静的日子。对小安来说,暴力犯罪案件似乎能带来比情爱交欢更胜一筹的快感。

我一边戴上手术用的乳胶手套,一边试图把那些撩人的杂念从脑海里赶走。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处理焦尸。一般来说,假如发生了导致人员死亡的火灾,必须由法医来进行验尸。最基本的一项检验是尸体的气管和肺部是否有吸入烟尘,以此判定死者在起火之后是否仍然活着,还是遭人谋杀后,再纵火毁尸灭迹。

我以指尖按压死者上臂的肌肉,又试着移动了一下其肘关节,以判断尸体被火烧毁损的程度。这将直接决定我还能通过尸检获得多少信息。幸运的是,受到波及的似乎只是皮肤以及一部分脂肪,骨骼和内脏仍然完好无损。

就在这时,右手无名指上突然传来一阵刺痛,仿佛是摸到了某种锋利的金属。我条件反射地缩回了手,一看之下,薄如蝉翼的手套上已经划破了一个洞,指尖上有一个米粒大小的划口,由白转红,然后慢慢地渗出了一滴血珠。

“怎么了?”小安关心地问。

“没事儿,不小心把手划了。”我边说边摘下手套,随手扯了点儿棉花捏住,还好伤口很小,不到一分钟血就止住了。

我俯下身来仔细观察,发现尸体的左肩部有一截不自然的尖锐突起,约一厘米长,大概便是害我受伤的罪魁祸首。再三研究之下,我发现那原来竟是一条变了形的项链,烧得通体漆黑,除了露在外面的这一小截以外,其余部分都已经和尸体的皮肉粘在一起,肉眼几乎看不出来。

我拿起一把手术钳夹住突起的部分,一边用棉签蘸上生理盐水,湿润金属的表面使之慢慢和皮肉分离,一边小心翼翼地把项链抽取出来。这是一项需要耐心的工作,倘若稍有不慎,尸体便会碎肉横飞。

最终我把整个物件从尸体上拿下,放入旁边一个不锈钢托盘里。由于火焰的高温,它已经没有了原来项链的模样,只是一个参差不齐的金属圈子,底部连着另一个形状古怪的金属块。

“你来看看这个。”我把不锈钢托盘递给小安。

“咦?”她翘了下眉毛,“这个挂坠是……十字架吗?”

我又一次见识了女人对首饰的敏感。经她这么一说,底部的那个金属块的确像是一个扭曲了的十字架。

“有可能,”我点头表示同意,“形状很接近。”

“看起来像是被害人的遗物。”小安分析道。“你看,这根链子很细,大概是女性佩戴的。”

“别忘了,”我提醒道,“晴雾山那个大学生身上的连衣裙,不也是女性专用的吗?”

“哦?那么你是认为,项链也是凶手故意戴上去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说实话,我也判断不出来。但有一点我能确定,尸体上没有纤维燃烧产生的灰烬。也就是说,在火烧起来的时候,她身上是一丝不挂的。而且,那时候她的头已经被切掉了,项链很容易就会从脖子上掉下来。凶手脱光了她的衣服,却特意留下了一条项链,这是为什么?”

有时候,一次成功的肌肤之亲,除了带来当时感官上的愉悦以外,在事后还能大大降低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因而可以肆无忌惮地谈论各种话题。假如站在这里的是其他刑警,我大概只会简单地指出“死者身上没有衣物”的事实。

小安思索了片刻,说道:“假如凶手是刻意模仿天主教对女巫的火刑,为了加强宗教的印记,特地在被害人的尸体上挂上十字架也不奇怪。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凶手是在看见被害人佩戴的十字架以后,才萌生出烧掉尸体的念头。”

“嗯,的确如此。”我佩服地说。

“不管怎么说,反正是重要的证物。只要能追查到这条项链的来源,一定会得到有价值的信息。嗯,我倒希望是凶手专门买来的。”

“既然是这样,现在就拿去鉴定科,试着把项链复原出来吧?如果你盯紧他们干的话,说不定下班前就能有结果了。”

“呃,可是……”

小安似乎有些恋恋不舍,不知道是纯粹关心这具尸体,还是也有一点儿我的原因在内。

“你去吧,这里放心交给我好了。而且接下来的场面会很恶心,如果你还想留点儿胃口吃晚饭的话,我建议还是不要看的好。”

小安接受了我的建议。之前警方由于忽视了连衣裙上面的疑点,以致没能及时破案,结果又因此枉送了三条人命,这一惨痛的教训仍然历历在目。

我目送着她离开,深深呼出一口气。重新集中精神以后,我拿起一把手术刀,沿着尸体的锁骨下方,在焦黑的皮肉上切开了一个口子。

跟预想的一样,死者的气管中并没有灰尘,也没有产生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以此可以作为死后焚尸的证据。随着切口的进一步拉开,肿胀的肺泡、右心房以及肾脏的瘀血,还有见于多处内脏黏膜的塔迪厄氏斑 一一展现在眼前。这就说明了,死亡原因和之前的三名死者完全一致,是窒息。

接下来是进行死亡时间的推断。由于尸体被焚烧的关系,通常的尸僵尸斑等证据均已被破坏殆尽,因此留给我的最好选择就只有残留的消化物了。算是运气不错,死者的胃里充满了几乎未经消化的食物,这样便可以将死亡时间限定在最后一次进食后的一个小时以内。如果是同一名凶手所为,考虑到其过往的作案特点,死者很可能是在昨天或前天晚饭后遭到杀害的。

我取了一些消化残留物样本。之后经过化验,发现其中含有安眠药的成分──这与江美琳一案的情况相同,但与沈馨和黎小娟的情况则不一样。至于这是因为凶手厌倦了使用电击枪,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就只能留待刑警们去进一步破解。

杀人案件的尸检工作,向来必须做得格外详细。比方说,一个后脑有明显外伤的死者,怀疑是遭钝器击打致死,从理论上来说,只要锯开颅骨,检查颅内瘀血及大脑组织的损伤状况,等等,便可以完全确定死亡原因。但实际上,法医还必须逐一检查死者的肢体、内脏、血液等,寻找一切因素在尸体上留下的各种痕迹,从而还原出死亡前后的全过程。一些并非直接与死亡相关的细节,往往隐藏着破案的关键线索。

但也有许多时候,连续数个小时的解剖检验,也无法换来任何振奋人心的结果,这对法医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不幸的是,今天便遇上了这样的情形。与之前的三位被害人相同,死者的阴道内壁也有刮擦的痕迹,但没有留下精斑。除此以外,尸检可以说是一无所获。

为了帮助之后确定死者身份,我对尸体进行了骨龄测定。通过X射线拍摄耻骨联合面的形态,再在电脑软件的辅助下进行比较推断,最终得出死者的年龄为二十五周岁。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加上我缺乏这方面的经验,我认为误差有可能达到五岁甚至更多。也就是说,这个资料几乎不具备参考价值。

下午五点二十分,我完成了所有解剖和检验工作。把尸体送到停尸房冷藏后,我在电脑前坐下来,开始撰写本次尸检报告:

检验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姓名:(不明,身份未确定)

性别:女

年龄:(根据对耻骨联合面骨龄测定)20~30周岁

死亡时间:(假定,根据消化物残留)4月12日17时至4月13日24时

致死原因:窒息(疑为机械性窒息)

刚刚敲完这几个字,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荧幕显示着甘芸灿烂的笑脸,我按下了接听键。

“忙吗?”她听起来心情不错。

“呃……还好吧。”

“几点钟下班?我们公司旁边新开了一家日本料理,寿司全部五折,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咱们晚上去试一下吧?”

“我恐怕去不了,这边还有事情呢。”

“什么呀?不是说不忙的吗?”

“不是啦,现在是有一点儿特殊情况。”

“啊……”我听见电话那头的甘芸倒吸了一口气,然后明显压低了声音,“是不是又……”

“你先别问了,”我打断了她,“手机说话不方便,回头再慢慢告诉你。”

“好吧,那你什么时候能干完?”

“不好说,估计也早不了。”

“那你晚饭怎么办?要不我先去吃,你出来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打包一点儿拿到你家去吧。”

我没有给她家里的备用钥匙,一来是我比较在意个人隐私,二来是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并没有进展到那一步。

“还是算了吧,”我想了想说,“说不定你要等很久。你自己去吃好了,完了就早点儿回家,现在晚上不太安全。我到外面随便吃一点就行。”

“我一个人去还有什么意思?本来就是因为你爱吃寿司,才想着要去的啊!”

“那,要不我们改天再去?”

“可是,人家的开业优惠到明天就结束了……”

“那就明天去好了。”

“真的吗?”

“嗯,一言为定,明天下班我去接你。”

“好吧,那你也别弄得太晚了,记得要准时吃饭。”

“知道了。”

挂上电话,我试图集中精力在尸检报告上。但或许是因为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效率低得令人火大。写出来的句子不是缺乏条理性,就是过于专业晦涩,刑警们根本不可能读得明白。这样来回修改了好几遍,才总算拼凑了一篇差强人意的东西出来,由于尸检本身就没获得什么意义重大的信息,恐怕报告对郑宗南他们也难有什么帮助。

我走出办公室,锁了门,在电梯前按下上行按钮,却怎么样也无法把它点亮。一看时间,竟已将近晚上八点,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时间总是趁人不注意而流逝得飞快。因为局里绝大多数人都已经下班,电梯也停止了运行。我没有其他办法,只能穿过整座大楼,使用位于另一侧的消防楼梯。

那样的话,就必须穿过一条狭长的走廊。走廊上安装着讨厌的节能日光灯,发出一汪青惨惨的光线,直至远处的尽头,这是因为那边的楼梯间使用了声控电灯。毫无疑问,现在还留在这里的,就只有我一个人了,孤独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响,四周犹如停尸房一般寂静。

我走过一扇厚重的铁门,对了,事实上这里就是停尸房啊。或许应该说,现在这里只有我一个活人才对。

地下二层除了法医办公室和停尸房以外,还有两间用于临时羁押嫌疑人的拘留室。为了防止嫌疑人自残或销毁证据,拘留室没有通常意义上的门,取而代之的是比大拇指还粗的精钢栅栏,活像动物园里猛兽居住的笼子。笼子的一角设有便池,同样没有任何遮拦,要是有人使用的话,恐怕我在这层楼就待不下去了。幸好这是堂堂市公安局,一般的小偷小摸或打架斗殴的嫌犯,自然是没有资格被扣押在这里的,因此拘留室长年都处于空空如也的状态。

日光灯无法照亮拘留室的内部,铁栅栏的影子匍匐在地上,接着融入朦胧的阴影中。我忍不住瞥向笼子深处,神经质地觉得或许有什么东西潜伏在那里,然而目不能及,里面安静得连一丝风都没有。

静谧的大楼,狭长的走廊,黑暗的房间。

一股凉气悄无声息地爬上脊梁,这样的场景好像似曾相识。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耳畔回荡起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

“杨恪平,你也太没用了吧!”一个男孩阴阳怪气地叫道。

“嘻嘻……”好像还有女孩子忍俊不禁的声音夹杂在里头。

眼前蓦地浮现出那时候的画面:我孤零零地站在一片小空地上,弯腰喘着粗气,身上只穿了一条裤衩,屁股上还破了两个大洞。四周布满了阴恻恻的家伙,如同一群饥饿的僵尸,不怀好意地缓缓聚拢,把我团团围在中间,无路可逃。

然后,他们像事先约好的一般,同时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怪叫。

在名目种类繁多的大学中,医学院历来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无论在哪所医学院的哪个年级,总会有那么两三个穷极无聊的男生,喜欢玩一种胆量游戏,大致的内容无非就是晚上独自到坟地里转一圈,或者是在人体标本陈列室闻着福尔马林的气味过夜之类的。仿佛此等壮举可以弥补智商上的缺陷,俨然也能把自己当作合格的医生了。

十几年前,我还在医学院念本科的时候,寝室的老三就是这么一个家伙。

当时,电影《午夜凶铃》刚刚在日本上映。作为好事分子的老三自然不甘落后,从盗版光碟贩子手里搞来一张VCD,是用手提摄像机翻拍的版本,图像模糊不清,还能看到前排的观众在大银幕前走过的影子。但对于穷学生来说,没什么是不能忍受的,于是邻近几个寝室的男生便都聚了过来,围坐在老六的电脑前观看。老六以学习需要为名,让家里给他配了一台IBM的笔记本,这在当年可是了不得的东西。

我素有自知之明,当然不会去凑这个热闹。但周围的人谈论得热火朝天,因此我对电影的剧情还是多少有些耳闻,大意就是一卷被诅咒了的录影带,每当播放的时候,鬼就从电视机里面爬出来杀人。哦,还有那个女鬼的名字叫作贞子。

那天夜里,我像平常一样到水房里洗漱。宿舍每天晚上十一点准时熄灯,之后立即便会有一大帮光着膀子,浑身散发着汗臭和烟味的好汉涌进水房。我不喜欢和人挤在一起,以及被旁边哥们儿吐出的漱口水溅到身上的感觉,所以总是提早一点儿过来。

我刷完牙,从水房里出来的时候,楼道里已是漆黑一片。两旁寝室的门大都敞开着,奇怪的是,却看不到拿着毛巾脸盆鱼贯而出的家伙。

我不明就里地回到自己的寝室,正准备上床睡觉,忽然察觉了不对劲的地方。

黑暗中,寝室里的其他人全都不见了。

在我出门之前,除了每天晚上的例行公事,在楼底下和女朋友卿卿我我依依不舍一番的老大以外,每个人都还在。显而易见,他们不可能是去了水房,否则的话,一定会和我在楼道里碰上。

难道说,又有女生没拉窗帘就换衣服,所以这群色狼都挤到对面寝室偷窥去了?

这有可能,因为从我们自己寝室的窗户,是看不到女生宿舍楼的。

对面寝室的门是开着的,我直接便闯了进去,然而我们屋的那些家伙根本没在。不光如此,原本住在对门的那几个哥们儿,现在也一个都不见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我感到额头上一颗水珠滑落,不知道是洗脸的时候没有擦干,还是刚刚才冒出来的冷汗。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些声音,是从我的寝室里传来的。

我猛然回头,并没有看见我的室友们。但原本黑灯瞎火的房间中央,现在赫然出现了一方光亮,声音正是从那儿传出来的。我认出来那是老六的IBM笔记本,而且十分确信,不到一分钟前它还是关着的。

荧幕上显示着一个奇怪的画面,好像是一口井。

好像响起了电话铃声。画面切换,变成了一个长发的女子,她缓缓转过头,向着荧幕以外的世界伸出一只手来。

“有鬼啊──”

我一边像疯了一般朝楼外狂奔,一边撕心裂肺地喊着这三个字。

宿舍楼前是一块小空地,我惊讶地发现这里聚集了许多人,他们大都躲在路灯直射不到的地方,肢体相互缠绕在一起,摆成了各种怪异的姿势。

身后的男生宿舍突然响起一阵疯狂的笑声,我顿觉手足无措。然而为时已晚,空地上人们的目光早已完全被这个只在腰间围了一条破裤衩,并且做出了奇怪举动的男生所吸引。他们慢慢包围过来,一个个带着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老大和他女朋友也在其中。

真相不难猜测。老三花了一个下午,动员附近的男生寝室协助这场恶作剧;与此同时,对电脑比较在行的老二则编写了一个定时自动播放的程序。但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我在受到惊吓以后竟会径直冲出宿舍楼。

因为动静闹得比较大,惊动了宿舍的楼管,于是事情又被报告到了学校。老三倒也算够义气,主动承担了所有罪名而没让其他人受到牵连,教导主任网开一面给他免去记过处分,只是在广播里作了全校通报批评。

当然,五分钟后,就不会有任何人记得老三的名字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作为受害者,虽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却从此成了学校里的名人。由于这一事件,我在整个大学阶段都没有试图去和女生交往。

我的报复在临近毕业之际才姗姗来迟。当我宣布将会攻读法医专业的研究生时,老三直接从双层床的上铺摔了下来,脚踝因此肿了好几天。要是说,我当时没有半点幸灾乐祸的心情,那绝对是骗人的。

在许多人的概念中,怕鬼的人自然也会怕见死人,更不用说一天到晚在死人堆里面打转了。有趣的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在英语里,Necrophobia(尸体恐惧症)和Phasmophobia(鬼魂恐惧症)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单词,前者有时又被称作Thanatophobia(死亡恐惧症),源于人类对自身死亡的恐惧;后者则仅限于超自然现象方面,有些人对UFO和外星人的恐惧也可以划归此列。

我对这些理论也了解得并不透彻,曾杋大概能做出更为详尽的解释。心理医生无疑清楚二者之间的区别,因此对我身为法医却害怕鬼一事,并没有感到十分惊讶。

就我自己的情形而言,当面对一具人类尸体时,即使是眼球暴突或是肠流遍地,也完全不会令我觉得可怕。恰恰相反,手术刀、肋骨剪、电动开颅锯这些光听名字就足以令一般人胆寒的东西,我拿在手里却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满足感。就好比端起调色板的画家,或是双手在琴键上轻扫而过的钢琴师一样。

然而在深夜里,孤身一人走过这条阴冷的走廊时,感觉就大不一样了。我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唯恐在某间拘留室的阴影里,又将看见一台正在播放《午夜凶铃》的笔记本电脑。

走廊的尽头又是令我头皮发麻的楼梯。我像小时候一样,迈开大步,一鼓作气便冲了上去。不过,在走进一层的接待大厅之前,我已经重新调匀了呼吸。

“杨大夫,这么晚了还没回去?”接待大厅的警卫诧异地说。

“嗯,”我故作轻松地挥挥手,“有个报告必须要今天完成。”

“呀,您辛苦了。”

因为并非每个人都是心理医生,一个怕鬼的法医,在这个雄性激素严重过剩的地方,理所当然不可能得到任何理解。因此我向来十分注意,绝对不能让旁人察觉一点儿蛛丝马迹,考虑到对手都是火眼金睛的刑警们,这委实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霎时间,我明白了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的工作压力的来源是什么了。

停车场上所剩的车已经寥寥无几,我径直走向我那辆丰田PRADO。启动发动机之前,我下意识地调整了一下车内后视镜,当眼神接触到那黑黝黝的镜子时,心中又忽然一凛,觉得会在后座突然蹦出个鬼来。

我驾车在中央大道掉头,右转驶入圣月西路,然后又拐进花园大道。璀璨的灯光在车窗外飞闪掠过,昭示着城市的夜晚才刚刚揭开帷幕。我驶入右关百货大楼的停车场,在地下二层停好车后,乘坐直达电梯前往位于八楼的餐饮楼层。

我的目的地是一家叫作“夜路”的店,现代重金属的装修风格,兼营酒吧和餐厅。此时已经过了生物钟设定的晚饭时间,我并不觉得饿,也没有什么欣赏美食的胃口。只是在工作告一段落后,假如不去找吴瞎子喝上一杯,便总觉得好像欠缺了点儿什么。由于长期和一科的伙计们合作,这毛病也不知不觉地传染到我身上来了。

吴瞎子是个有趣的家伙,他不光是“夜路”的老板,还亲自在吧台作调酒师,手艺不同凡响。我想,他多半是姓吴,但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大名。这倒不怎么要紧,反正外号是不会骗人的,吴瞎子的确是个如假包换的瞎子,从早到晚都戴着一副太阳镜,毫不透光的镜片让人不禁联想起老式的黑胶唱片。据说,店里面有伙计看过他摘下眼镜后的样子,左右眼球均已整体摘除,只剩下两道瘆人的疤痕。

我信步走进店内,吧台就设在靠近店门的位置,吴瞎子身穿熨得笔挺的衬衫和条纹西装背心,正在来回擦拭一个高脚杯。

大部分盲人都有超越常人的听觉,听见我走近的脚步声,吴瞎子骤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抬起头来,漆黑的眼镜正对着我所在的方向。

“欢迎光临。”

与平日里不同,吴瞎子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的。

“老板,生意好哇。”我随口客套着。事实上在这个时间,吃晚饭的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而喝酒的客人还没到来,店里面显得空荡荡的。L形的吧台旁大概有十几个座位,此刻只有最里面的角落坐了一位女性顾客,她的面前放着一杯喝了一半的马丁尼。

“呵,原来是大夫啊。”吴瞎子咧嘴一笑,但笑容有些勉强。“有日子没见了啊。喝点儿什么吗?”

“嗯,还是老样儿吧。”

老样儿的意思是指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醇香的金黄色液体能给身体带来愉快的放松,那正是我现在所需要的。尽管之后还要开车回家,但我清楚自己的酒量,只喝这一杯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至于路上的交警,显然也不会来为难市局的上级警官。

“夜路”的吧台是经过特别设计的,每样东西都摆放在固定的位置,因此吴瞎子虽然看不见,也能驾轻就熟。他拉过一个方形的酒杯,往里面加入适量的冰块,放在了我的面前。然后他抓起一个酒瓶,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准备倒酒。

这时我诧异地发现,那赫然竟是一个波旁威士忌的瓶子。

“等一下!”我一把按住吴瞎子准备倒酒的手。

吴瞎子蓦地怔住了,脸上透露出诚惶诚恐的神情。被我的声音吸引,角落里的女人也把头转向了这边,她的侧脸乍看上去很熟悉。或许是有点儿像某个女明星吧,我想,在这个时代,美女的同质化本来便十分严重。

“哎呀,对不起。”吴瞎子终于意识到了错误,立即把那瓶波旁收了回去,又从旁边拿起了CHIVAS的瓶子。

我顿时觉得有些无趣,本来是打算找吴瞎子发发牢骚的,可是看他那心不在焉的样子,今天明显不在状态。

一阵烤肉的香气传来,这让我想起了这里的煎鸡肉三明治也是一绝。我确实是答应过甘芸要好好吃晚饭的。

“我还是坐到里面去好了。”我说着向吴瞎子举起杯子,他对这个动作毫无反应,只是无精打采地点点头,算是回答我的话。

我选了一张带沙发座位的桌子,店里的伙计强子招呼我坐下,我不假思索地在点餐单上勾选了煎鸡肉三明治和罗宋汤。强子今年过年的时候才刚满十七岁,但已经在“夜路”里干了有一段时间,和我们这些常客也混得颇熟。

“你们老板今天是怎么回事?”把点餐单递过去时,我拦住他问道。

“哪止今天,这段时间一直都这样呢,”强子压低了声音说,“听说老板家里出事了。”

“啊?什么事?”

“那我就不太清楚了。那个,杨大夫,您可别说是我说的啊。”

给我端来三明治的是另一名叫阿森的伙计,大概是强子那小子怕我继续追问下去,所以刻意躲开了。

食物香气的信号迅速传递至大脑,减少了胰高血糖素的分泌,被抑制的饥饿感又重新开始蔓延。轻咬一口三明治,包裹在鸡肉内的汁液如决堤般涌出,浸润了外层烤得恰到好处的面包,配合着有机番茄和芥末酱,在舌尖上形成一股妙不可言的滋味。“夜路”的这道菜,秘诀在于其新鲜的用料,因此从来没让人失望过。

我狼吞虎咽地嚼着三明治,忽然有一种被人注视的感觉。那目光似乎是来自吧台方向,我本来以为是吴瞎子,但随即醒悟过来那是不可能的。囫囵吞下嘴里的半块鸡肉,我抬头一看,发现那个喝马丁尼的女人正目不转睛地朝这边望。发现被我注意到了以后,她马上把脸转向了别处。

初次直面她的正脸,再次让我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无论如何,她可算得上是个漂亮的女人,大概是在附近写字楼工作的白领。乌亮的长发烫成了大波浪卷,脸上化了淡妆,身穿一袭纯黑色的套裙,彰显出她苗条的身材。尽管我还是更欣赏像甘芸或小安那种丰满而活力充沛的女孩,但在女人裙摆之下,交叉于吧台旁边那双曲线完美的小腿,同样叫人浮想联翩。

“夜路”既然是酒吧,自然就不乏那些寻找艳遇的顾客。老实说,假如这样的女人走过来搭讪,那是很难把她拒于千里之外的。

不过令我在意的是,我确定自己曾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人,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她是谁──说不定,她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所以多看了我两眼。我想,大概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否则像这样的女人,我应该是不会轻易忘掉的。

酒足饭饱后,我带着遗憾离开了“夜路”,始终无法想起那个女人的身份。我也考虑过直接过去问她,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假如人家对我没有印象的话,那只会被认为是个可悲的借口罢了。

我乘电梯到地下停车场,发现PRADO被两辆车紧紧夹在了中间,左边的那辆奥迪尤为过分,几乎是紧贴着我的车停住。车门只能拉开一个很小的角度,人根本不可能钻进去。无计可施之下,我只好打开副驾驶一侧的车门,跨过中控台和换挡杆进入驾驶舱。

我好不容易刚刚坐下,一个人影从车前方经过,定睛一看,竟然是刚才“夜路”里的那个女人。

我忽然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假如开车一路跟踪她回家的话,说不定能想起来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PRADO停的位置很好,是车辆驶离停车场的必经之路。于是我故意先不启动发动机,就坐在那儿等她开车出来,心里感到不可思议,自己怎么会那么在意她的事情。

十分钟后,女人再次出现在挡风玻璃前,一边还在东张西望。似乎她在停车场里面逛了一圈,然后又绕回到了原点。

我按捺不住,折腾着从副驾驶一侧下了车。

“找不着车了吗?”我从越野车的阴影处跳出来。

女人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但并没有露出受到惊吓的表情。她与我对视了两三秒,又瞟了一眼旁边的PRADO。

“酒后驾车可是违法的。”她缓缓道,声音如同一杯微温的威士忌。

“说我吗?”我微笑着反诘,“你自己呢?”马丁尼可是由琴酒和苦艾酒调成的烈酒。

“我可没有开车。”

“那你到停车场来干嘛?”

女人的回答让我心花怒放。

“我是来找你的。”

“噢?找我有事吗?”我竭力让自己显得矜持一些。

“嗯,这个给你。”

女人递过来一张名片,我伸手接了,但那上面并非我想象的那样是她的电话号码,而是一个网址。

“这是什么网站?”我惊奇地问道,“为什么要给我这个?”

“因为,”她的话音依然平静,却犹如一道晴天霹雳,“你的身上……有问题。”

“什么?!”

“你现在大概还没有意识到,但不久之后也许你会需要我的帮助。假如是那样的话,你只要到上面的网站留言,我就可以看到了。”

我几乎就要认为,这又是老三安排的一出恶作剧了。然而看见女人那认真的样子,却令我始终无法释怀。

“喂!我到底有什么问题,你把话说清楚了!”

“该怎么说呢……”她幽幽地说,眼神像是在看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你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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