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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者:日-秋吉理香子 当前章节:4729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20:03

心底藏着恶意,这仇恨深不见底。

听见东西摔碎的声音,我回过神来。

陡然一惊,低头一看,本应双手捧着的大盘子一分为二,躺在地上。

那是只简约的白色瓷盘,薄厚适中,用起来很顺手,好盛菜。我喜欢这只盘子,可刚用了三天,就碎了。

盘子原本五只一套。在店里看见时,觉得是有些贵,但买回来好歹可以当餐具,就咬咬牙买下了。东西虽然不起眼,但每天惦记着用,也是种乐趣。

我叹了口气,捡起碎片往纸袋里放,这时,仍旧一身睡衣的丈夫出现了。

“动静可真大。你没事吧?”

“嗯,不要紧。”

“咦,盘子碎了?你很喜欢这盘子,可惜了。”

“还剩三只呢,没事。”

丈夫走出厨房,穿上拖鞋,又立刻折回来,手里拿着吸尘器和胶带。

“我来吧,容易伤手,你放下。”

“不碍事,一起收拾更快些。”

“明白。那咱俩一起来,赶紧收拾完。”

丈夫蹲在我身边,也开始捡。不规则的白色碎片带着莹润的光泽,有的呈圆弧状,留有圆形器皿的影子,有的则十分尖锐,像小碎石。散落在碎片中的东西像被掩埋了似的,呈粉末状。

“真像……”

“嗯?”

“真像骨头啊,白白的。”

丈夫是医生。听他这么一说,我果真觉得指尖拈起之物看起来像某种骨头的粉末。恰在此时,烧制在瓷盘底部的蓝色文字“BONE CHINA”映入眼帘。

“瓷器也叫骨瓷,莫非是因为它看上去像骨头,才这么叫的吗?”

“错。实际上,骨瓷里真的含有骨灰哦。“

“咦?”

我不禁一松手,刚拾起的一大枚碎片又掉了下去。

“骨瓷,翻译一下就是,骨灰瓷器。”

“BONE我知道,是骨——CHINA不是中国吗?”

“对是中国。而且,从中国传入他国的瓷器,似乎本身就叫作,CHINA。”

“这么说,骨瓷就是含有骨灰的中国瓷器啦。”

“不是,这可就说来话长了。骨瓷这东西,原本是英国人发明的。”

“这是怎么回事?”

我蹲在地上,抬头看着丈夫。他有些害羞,低头一笑。

“白瓷从中国传入欧洲,特别受欢迎。莹润洁白的光泽令人神往,英国开始加紧脚步制作瓷器,但由于土质的不同,似乎并不成功。为接近中国陶土中的成分,据说,英国人往里面加入了富含磷酸钙的牛骨骨灰,成功烧制出白色质地。也就是说,受中国瓷器的影响、于英国烧制出的陶瓷制品,就叫作BONE CHINA。”

“原来是这样……那,这个盘子里也混合着骨灰喽?”

我看着躺在自己手心里的碎片。不知不觉间,我把人活着就要吃的食物盛在死去的动物尸骨上,又吃又喝——

“既然上面印着‘BONE CHINA'的字样,那就含吧。不过,就算含了,也不代表每个瓷器都能顶着‘BONE CHINA'的大名。国家不同,标准也不同。磷酸钙含量到不了规定标准的话,是不会被认可的。这盘子是英国制造,应该含有35%以上的骨灰。日本的标准是30%,美国好像是25%。”

原来这大盘子里含有三成以上的骨灰呀。

我站起身,从橱柜里拿出剩下的三个,在丈夫的惊讶目光

中把这三个跟碎片一起塞进纸袋里。

“为什么要扔?还能用啊。”

“扔了,感觉好恶心。”

我查了查橱柜,看看还有没有标记为“BONE CHINA”餐具,又找到两个咖啡杯,三个蛋糕碟。我毫不犹豫地将匕们都丢入纸袋中,咣啷一声,全磕碎了。

丈夫欲言又止,然而最终,只是微笑着说了句“不想要就扔吧”。

“不过,你对这些事还真了解呀。”

气氛有些不妙,为缓解尴尬气氛,我如此说道。丈夫再次露出害羞的表情。

“刚进医学部那阵子,我对骨骼的形成和成分很感兴趣,学习的过程中,偶然翻看到一些文献,觉得很有趣,不知怎么的,就记住了。”

我想象了一下鼻梁上架着跟现在差不多度数的眼镜、在文献中寻求知识的年轻时的丈夫。

“你可真怪。”

真心话脱口而出。分明不是褒奖,丈夫却耸耸肩,一脸愉悦。

在我磨蹭时,丈夫已把大部分碎片都捡干净,用吸尘器吸过一遍地,又用胶带在地上一下一下地粘着。

“碎片这东西,会飞到意想不到的地方。太阳一照,能吓人一跳,很危险的。”

吸尘器也吸不干净的细小粉末如灰尘般附着在深棕色地板,仿若真正的灰尘。纸袋里那堆沉重的、毫无章法的白色碎片看上去像骨灰盒里的骨灰一样。

“……不好意思,走开一下。”

我站起身,朝洗脸池奔过去。我倚着化妆台,用颤抖的双手扭开水龙头。空空如也的胃里直往上泛酸水,我开始吐。

反反复复,吐了不知多少次后,终于止住了。我漱过口,抬起头,不知何时起,脸上全都是泪。

我忆起那被烧得惨白的骨头和骨灰。

丈夫的骨灰。

我现在的丈夫,不是英雄吗。

前夫才是忠时。

把大部分骨头装进骨灰盒后,银色大托盘上只余下些细细的灰,令人难以置信。锻炼得很好的强壮躯体从火化炉里出来后,只剩一副弱不禁风的骨架。我颤抖着,心想,这就是他的人生遗迹吗。

还有那气味。

那独特的、带着热气的、烧焦了的味道……

我又忍不住开始吐,鼻腔中仿佛残留着那时的味道。

目睹打心眼里爱着的人的尸骨。

闻着被灼烧过的骨头味。

还有什么事能比这些更残酷?我不知道。

“绘里,怎么了?没事吧?”

走廊中传来关切的呼喊。

“没事。”

我尽量用明快的声音回话,又把满脸泪水洗干净。镜子,映出一个土里士气的三十岁女人。看了叫人乏味的波波头,长度到下巴那里,眉毛没修过,单眼皮,小鼻子小嘴。

我从镜子后的小柜里拿出眼药水,滴进充血的眼睛里。我离不开这种能够收缩血管的眼药水,因为一想起忠时每天都要哭好几回,而且,不能让英雄知道这件事。

确定充血状态缓解得差不多后,我回到厨房。不可燃垃圾都收在了塑料袋里,用胶带封了口。旁边放着茶色纸袋,上面用粗粗的记号笔写着“器皿碎片”。

厨房里没了丈夫的踪影,我转头朝和室里喊了一声。估计他在换衣服。

“我要出门啦。今天基本都在附近转,不骑车了,走着去。”果然,推拉门后传来丈夫的回话声,还有轻微的衣物摩擦声。

“那可太好了。”

我开始准备早餐。

煎蛙鱼块,热味增汤,把饭盛好。米饭、味增汤和一条烤鱼,每天如此,雷打不动,再加上一碗天天都会换的副菜。今天做的是牛蒡炒胡萝卜丝,加干辣椒段炒成甜辣口味,装盘时撒点芝麻。恰在此时,换好衣服的丈夫过来了。

“好香啊。”

丈夫坐下,双手合十后,开始吃。我也盛了一碗菜放在桌子上,在他对面坐下,拿起筷子。

“嗯,果然好吃,真香。”

丈夫边嚼边说,每次都夸我。新婚伊始,他这是在尽礼数,我明白。不过,说饭菜好吃应该不是瞎客气。我本来就喜欢做饭,还在餐馆里给厨子打过下手。

X“这年头还有人大清早的就做两个菜,你可真厉害。”丈夫一脸愉悦,又客气地说:“不过,不用每天都这么费事。”

“不费事呀。”

“挺花工夫的吧?早上起来,你也怪忙的。”

“没事,我喜欢做饭,你不用放在心上。”

这是真心话。做做饭,心里就不烦闷。脑子能放空,心情也放松。对我来说,做饭是一种解脱。

有人说,没有爱情就做不出美味佳肴,有了爱意就能每天琢磨出复杂的菜品。于我而言,两者皆不是。在餐馆里,面对既不认识也不知其经历的客人,我能做出很多菜来。我是为自己而做,不是为他人。因此,对方爱吃也好,不爱吃也罢,我都能机械式地维持一定的水准,做出好吃的。

没错,即使恨一个人,我也能做。

“偶尔偷个懒,没问题。就是只给一片面包,我也照吃。”

“不嘛,我乐意。你的健康问题最重要。再说,只要你吃着香,我就心满意足了。”

丈夫边吃边羞涩地垂下眼睑。这个人性格腼腆,容易害羞。

“总觉得挺不可思议的。我能过上这样的幸福日子,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

我打算避开这卿卿我我的气氛,倒了杯茶放在桌上,说句“我去晾衣服”,走出厨房。

从临近浴室的洗衣机里掏出洗好的衣服,再抱着它们去院子里晾。

炎炎夏日,空气热得像能灼伤人一样。分明是早上,太阳已相当刺眼,脑壳都要被晒化了似的。

要是戴顶帽子就好了。我有些后悔,又觉得回去拿麻烦,遂作罢,晾起衣服。

展开丈夫的T恤时,我忽然停住手。忠时都死了,我却在这里给别的男人做饭,给别的男人晾衣服。我有种错觉,仿佛眼下的一切都是一场梦,仿佛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忠时在冲我笑。

可是,他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咬着嘴唇,忍住泪水,又动起手起来。弯下腰朝装着衣服的篮子伸出手时,无意间,我的视线落在了灌木丛中。

一个白白的东西带着满身黑色肥料,滚落在矮牵牛和长春花的根部。那是鸡蛋壳,之前当作肥料埋下去的。说起来,这东西跟埋在土里的骨头还挺像。

忠时的骨头。

他那上半部分已支离破碎的头盖骨——

快要晕倒了。这时,大门那边传来一个声音。我深吸一口气,稳住自己,站起身来,走进客厅,又来到大门口。丈夫正在穿鞋。

“今天陪原先生做透析,会耽误到很晚,晚饭他会请我吃,你不准备我那份也行。”

“知道了,路上小心。”

T恤加长裤,丈夫这身打扮,着实不像医生,鼻上架的黑框眼镜倒多少带些知识分子的气质,除此之外,都很普通,是个随处可见的大叔。脑袋上有白头发,也不染,因此,看着要比四十二岁这实际年龄再老些。不胖不瘦,中等身材,既不帅也不丑,没有值得一提的地方。

“病人不会对不起眼的人有所警戒,这是好事,还有,白大褂基本不能穿。大概因为小时候的记忆太深刻,即使上了岁数,好多人还是那么讨厌白大褂。”

所以,做上门问诊的专业医生时,丈夫才会边笑边对我说“这身打扮让人放心”。

他拎起水泥地上的垃圾袋和纸袋,又拿起出诊箱。两只手都满了,看起来很难再去开门,于是,我也穿上拖鞋,下到水泥地上,去给他开。

“谢啦。哇,今天也好热。”

“我来,”我先他一步走出大门,帮他按住门,“慢走。”

“嗯,我走啦。”

丈夫轻轻抬了抬拎着垃圾袋的手,出了门。

他的背影看上去有些僵硬。我知道,他意识到了我在看他。登记结婚,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才过了三天,他还不习惯我目送他出门。

丈夫把垃圾袋放在垃圾收集区域,回过身,隔空指指我,用口型示意“快回去吧”,我也用口型回他“好”。这三天,我们每天都这样你来我往。

丈夫再次迈开步子,频频回头。每回一次头,我就一脸微笑,冲他挥挥手。我始终目送他向前走,直到他拐过街角,再也看不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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