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男人迎上来,他们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几个姑娘像蒲公英种子一样散开,落入他们的手臂里,立即融入旋律和轨道。剩下一个金发仔伸手微笑代表邀请,我就跟他跳。说是跳,其实是软塌塌地跟着晃,白天的狂欢和晚饭的啤酒让我始终不太醒得过来,表现在行为上是出奇地柔顺,懒得拒绝。金发仔小声说,来,咱们提提神。
他手往裤兜里一探,摸出两个棒棒糖样的东西,往自己嘴唇里塞一个,递我一个,像学校里同学之间分零食。我伸手要接,身子忽然奇怪地往后一退。
那一下的力量源于胳膊上多出的一只手。我回头看到一个高大的红发青年,他把住我的手说,美人,后半场舞跟我跳好吗?说完直瞪着金发仔,满脸我看不懂的威胁。金发仔上下打量他,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叼着棒棒糖走了。红发青年望着我,满眼诚挚,低声说,那是他们自制的大麻糖果,别碰!
原来他是在保护一个素昧平生的姑娘。我也望着他,他的眼睛美得像一针兴奋剂,从我的眼珠注射进来,瞬间走遍全身,我清醒了。神哟,怎么才能让这双眼睛永远望着我,我愿意用一根手指去换。他见我不说话,目光和声音更像呵哄,有种让人腿软的温柔:相信我,那绝对不是你的损失,你想嗨,我有好多别的法子。我是键盘手,我们乐队明天有表演,我可以带你到后台去,你想在那儿看完整场都行。
我摇摇头说,不想,我想要刚才那个。
看他失望地一愣,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放在我腰间,我是说这个,我要你跟我跳舞,你邀请过我的,对不对?
于是我们吻了又吻,并在吻中明白对彼此的渴望旗鼓相当。夜风里手脚面颊都冻硬了,只有四条嘴唇绵软如梦境。我们紧紧搂抱,缓缓旋转,天堂只在四个脚掌踩着的那一丁点地方——所以你看,我怎么可能不懂跳舞的快乐、那种晕眩和六神无主?
我真心希望他日后每次想起我这个前妻,也会先想起这一幕,而不是互相扔碟子扔沙拉碗,手执水果刀搁在手腕上威胁要割下去……那些满面眼泪、满口刻薄话的狰狞嘴脸。我们在相识十八天后结婚,四百八十六天后离婚。那一夜,爱情代替大麻让我嗨得神志不清。恢复清醒后我发现,键盘手丈夫给女人们的温柔是天上的雨,而婚姻则把我推进安稳的室内,从此我就只能从窗户里看下雨。再加上他经常跟着乐队出远门演出,雨就更成了广播里遥远某市的天气预报。
当被人追问狠了,不得不解释为什么离婚的时候,我打着哈哈说:因为药劲过去了。
后来我想(是“想”,可不是反省),一切太容易了,应该麻烦一点,应该再熬一熬。更怪我不该穿着帆布鞋牛仔裤就跟他去公证结婚,见证人只有他们乐队的主音吉他。当愤怒失望、觉得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反锁门坐在抽水马桶盖上,想想恋爱结婚花费的气力,肯定会有些舍不得,顺着那一截舍不得的线头拽呀拽,总能扯出更多缠绵不断的眷恋。
也许错不在此,但我总得,总得责怪点什么吧。
所以第二次婚礼前我让我丈夫陪我把准备工作搞成了长达半年的马拉松。我亲自设计了伴娘裙和婚礼蛋糕。我甚至买了一盒小颗水钻,一张张绘画、剪贴,做了两百张立体请柬,由他用镊子把水钻贴到立体新娘的脖子和手指上。我对他说,我切掉脚跟也要穿上婚鞋,因为那婚鞋是买了折价机票飞到米兰去订制的。
讲完这些,我呼出一口气,像吃完一块蛋糕似的两掌拍拂,打掉不存在的碎屑。六还没从沉浸状态里出来,他呆呆思索,双眼一下一下眨动,很像那种眼皮会动的老式塑胶娃娃,我忍不住伸手把他一只眼皮按住,我小时就爱这么玩娃娃。他哎哎地叫着,把我的手推开。
我抽回手,假装没注意他指头上传来一丝束紧的力量,像要收起捕蝶网的网口一样,把我的手留在里面。我心里说,嘿,怎么能这样?我刚刚可是在讲我的婚姻生活。
一旦察觉到细微的抗拒,他的手立刻回到守礼绅士的正轨,落回膝头。他说,两次婚姻,两次?经历过一次失败,你还有再战的勇气,真了不起。
这话不像他此前的赞扬一样能让我振奋,我苦笑道,我的故事也就剩一点愚勇可取。不等他反对我的自我贬抑,我抢先把话题拧回上一个频道,哎,求你了,说回辛德瑞拉和王子吧,他们的故事是真的?
他看我一眼。嗯,是。
我猜游客们一定不相信,他们会觉得都是你编出来的。
不会,他们来的时候解说员不讲这个故事。
那解说员什么时候会讲故事?女王陛下来访的时候?
不,在他心情好的时候。他笑道。
就算故事是真,辛德瑞拉那些想法你又怎么知道?肯定是你想象出来的。
你又错了。我讲述的一切都有引用来源,我的解说词后面可以跟一页参考文献列表——因为她后来写了自传,“故意丢一只鞋”等等,全是她自己写出来的。
这次轮到我惊得张开嘴巴。这些心理活动她都写出来了?
是啊。那本自传文才不高,不过以平民视角记录了很多王室生活的细节,极具文献价值,我念研究生时还写过一篇研究她自传的论文呢。
等等,王室能容忍她写这种揭老底的东西?
哦,她写自传的时候早就跟王子离婚,并自动放弃赡养费,王室管不到她了。走吧,你还有一半展室没参观呢。
剩下一半在楼上,我跟在他身后绕着木楼梯走上去,像跟随鹦鹉螺的纹路走进它壳里。墙上悬挂的玻璃画框里镶着奇怪的画,我停下来端详,六说,这是“舞谱”。地上荧荧的足迹引路,通向第六个房间。第六个房间是纯白的,白得像糖霜。人们站成一个方阵,两手各握一根长长的白绸带,绸带从一角连到另一角,横向或斜向相交,两个跳舞的人在绸带的网中跳跃、转身,绸带撞在他们腰间,他们灵巧地滑向另一端。绸带的线路本身也在变化,执绸带的人走动,两手交叠,或张开,或并拢,网格便随之变斜,变宽,变窄。
六以一种面无表情的声音讲下去:他们理所应当地结婚了,一场盛大婚礼过后辛德瑞拉住进宫中,她的父亲、继母、继姊妹和弟弟也搬离原来的老房子,住进新居,分享了王妃的光芒。王子参加派对有了固定伴侣,报纸上最常见的照片,就是他与辛德瑞拉光彩照人地出现在各种舞会上。
他抬手屈指,敲敲身后墙壁。我们身在的这座博物馆,博德街六号,前身曾是王子母系家族的私人产业,由著名印度裔建筑师迪让·雅度设计督建——楼下大厅里有这座房子刚落成的照片,就像刚裱上花的新鲜蛋糕一样华美——这房子被作为结婚礼物赠予王子,他和王妃常在此举办舞会,或邀请世界各地的舞蹈家来表演,上流人士都以能出入博德六号为荣。
我说,这样看,他们的婚姻生活不是很幸福吗?
六摇摇头。他闭紧嘴巴,打开七号门。
第七个房间的四壁、天花板和地板从中间整齐分开,一半漆成黑色,一半漆成白色。舞女的衣裙与身体也同样半黑半白,半张脸涂黑,半张脸涂白,一条手臂黑色一条手臂白色。她头顶和双手手心平放着三个放白蜡烛的黑铁托盘,两脚分立,站在黑与白的交界处。音乐一响,她的腰肢开始摆动,提起膝盖,单手举高,又缓缓伸到脑后,双脚在交界线处跨过去又跨回来。她的动作越来越大,在各种难以置信的柔媚动作中,那三个蜡烛托盘始终保持平衡,蜡烛亦不倒,不灭。
他解说道,这种以平衡为主题的观赏性舞蹈源自苏门答腊。黑白象征人世的夜与昼、恶与善、悲与喜、生与死,三盏蜡烛象征信仰、忠诚、爱。
我刚要说话,舞女猛地做了个向后仰倒的动作,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伸手想扶,但她以惊人的腰腹力量,游刃有余地弹了回来。烛焰晃了晃,仍然明亮。
我叹一口气。照我看,这舞蹈的主题倒更像婚姻——那三根蜡烛象征丈夫、小孩和自己,或者象征家庭、事业和自由,所有已婚妇女都是这样踉踉跄跄地努力保持每根蜡烛不灭,跳舞已经不足以形容其难度了,那简直是杂技。
六笑了,他以为我在讲笑话,所以不管好不好笑,笑都是应有的礼仪。我再叹一口气,叹息他的不理解,也羡慕他的不理解。我说,做了王妃的辛德瑞拉,也没保住她的蜡烛,是吧?
六点头。他们的婚姻并不幸福,虽然有过欢愉和希望,但不足以抵抗侵蚀。到了晚年,七十岁的辛德瑞拉在自传里写道:“每个晚上我们都安排节目,忙不迭地出门,到各种嘈杂的地方待着,只因为那样就可以不用说话了。跳舞是一种太好的幻觉,该死的幻觉。”
宛如一阵冷风从时间的缝隙中吹来,我手臂上起了粟粒。我觉得这话像是在我心里藏了很久,而由不知多久前的她说出来。我明白,共舞那一刻有着世上最甜美的恍惚,它把爱里最有迷惑性的东西提纯、具象化。跳舞的时候你不用说话,音乐会替你说,手和脚会替嘴巴说。腰肢坚贞地跟随手掌,浑然一体,膝盖热情地拨开双腿,推它转弯,每个动作都是一句美妙的许诺:许诺亲密无间,许诺同进同退,许诺如影随形……但它不是琥珀,它不能把爱的感觉像昆虫一样包裹在里面,达成永生。
爱里有如此多像致幻剂似的东西,它们仅仅是一种太好的幻觉。该死的幻觉。
六说,我们走吧。
并肩走出这个房间,他探过头来观察我的脸色。抱歉,这故事越来越苦了,你还想听下去吗?
不就是婚姻失败嘛,婚姻失败也没那么苦。你为什么要抱歉?
第八个房间十分拥挤,足有四五十人,我往门里走了一两步就不敢深入,怕撞到屋里的人。人们戴着花纹繁复的面具,身体近乎全裸,面具和身上绘有抽象化的图案,我认出的有太阳、星星、匕首、花朵、山丘、丛林、鹿、狼……乍看去,面具花纹颜色没有规则,仔细分辨能看出面具上花纹颜色分为红色调、黑色调、蓝色调。他们直直地凝视前方,望向虚空之中,并不看人,与舞伴只随机做出一种动作便各自松手,旋步走向下一个舞伴,一切仿佛毫无规律。除了人们脸上,墙上也错落地挂着各种陶制面具,空洞的眼睛里透出墙纸颜色。
他说,这是澳大利亚中部的面具舞。他们用面具区分人和动物、祭司与战士、猎人与首领,等等。在面具舞中,舞蹈已经具有了哑剧的特征。
第九个房间里,满室闪耀橙红色火光。他说,这是危地马拉一个崇拜火神的族群的舞蹈。
像第五个房间里的水一样,火是真实存在的,火燃烧在不同高度的陶瓷盆中,高的有人小腿高,矮的大致到人脚踝。火盆摆设成一个难以看清的图形,女舞者的眼睛由黑绸带蒙住,她的男搭档牵住她手,领着她舞进火的兵阵,他以手抬高或前引的动作,告知她火的位置与高低,她则以各种恰到好处的跳跃、踢腿、旋身,凌空越过一簇簇火焰,这默契的代价如此可怕,一旦心未领神未会,血肉就成了火盆里的燃料。我看得揪心,拉一拉他手腕,示意离开。
第十个房间布置成星空的样子,墙壁地板漆成最靠近黑色的蓝,代表行星恒星的光点在幽深的蓝色之上闪耀。两个跳舞的人站在相隔最远的两个角落,皮肤上涂着银色粉末。行星徐徐运行,光束划过,像无形的刀尖剖过去。男人以舞蹈的抽象化方式,做出亲吻、拥抱、爱抚的动作,女人相应做出被亲吻、被拥抱、被爱抚的动作,默契得像边缘吻合的两块拼图。他们甚至以表情和姿态模拟了性爱。
然而两人中间隔着茫茫虚空,怀中只有空气,只有星光。
我当然没见过这种舞,但它表达的那种无奈却熟极了,熟得心里一酸。六没有解说,可能他也觉得这舞的意义不用解释。他只是声音平静地讲完最后一页剧情梗概:他们结婚数年后,王子遭遇一次重大事故,性命无虞,但腿伤导致行动不便,他不能再跳舞了。
隔空起舞的两人就像书中插图,像无声的画外音。虽然早被剧透了,还是觉得黯然,我苦笑一声,不能跳舞,这不足以成为婚姻失败的理由吧?
六看我一眼。你有没有读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他以这种委婉方式说出另外一个理由。我说,这个……也是辛德瑞拉晚年自传里写到的?
六点点头。他们也没有孩子,起初是不想牺牲时间心力,事故之后两人尝试了各种方法,都失败了。“送子鹤只要在云端瞥一眼,就看出不能把孩子送到这个卧室里。太失败了,我们的虚假和谐连鸟类的智商都骗不过去。”你看,这件最苦的事她反而写得最幽默。
再后来呢?
再后来辛德瑞拉跟她的舞蹈教师出轨了。反常的是,她跟情人约会并不怎么费力躲闪,仿佛关于丑闻的报道正是她想要的。王室的各种活动不再允许她出席,连一家亲的表面功夫都不费心做了。辛德瑞拉写道:“我那位以优雅闻名于世的婆婆肯定关起门来骂了我婊子,而且不止一次,我肯定。而我唯一的烦恼是记者们偷拍的照片不挑角度,把我拍得显胖。我是跳舞高手啊,我的小腿哪有那么粗?”
他一边说我一边笑,因此当他讲出故事结局时,最后一点伤感也被冲淡。他说:在被记者们的相机围猎一年之后,辛德瑞拉与王子签署了离婚协议,她从王妃变回了平民女子,但很多东西永远不会变回去了。
走出第十个房间,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好奇心忽起,猛地转身再次推开一条门缝,看里面灯光和人影会不会突然亮起。
六愣了愣,随即笑得弯下腰,嗓子里发出痉挛似的笑声。你以为博物馆的展厅是冰箱?开了门灯亮,关了门灯灭?
我也笑得扶住墙。
展厅外的这一段走廊摆放着一排衣架,架起不同式样的跳舞裙子,每条裙摆下都伸出一根铁杆支撑,像一群单腿站立的鹳。我从这些穿裙子的鹳旁边走过,伸手撩起裙角,再让它像水一样滑下去。说真的,我有点累了,眼皮发涩,两腿也沉起来,每拔起一步都感到肌肉的勉为其难,这一夜要是穿高跟鞋脚肯定要痛死了,想到这里,我感激地低头看看脚上的平底鞋。
六走在我后面,温存的眼光投向每条舞裙,这应该都是他引以为豪的珍藏。他伸手捞起一条石英粉色连衣舞裙的长袖,托在手心,另一手搂住木头衣架的腰,一个滑步,搂着衣架转个圈,顺势滑向下个织物舞伴。
奇怪,他始终神采奕奕,怎么会有人整夜不睡,还能像刚切的柠檬一样新鲜?
我正盯着他研究,他朝我看过来,双手一摊。嗨,博物馆的故事讲完了,又该你了。
该我什么?
讲你的第二个故事啊,之前你问我“你要听哪个”,现在我想听你跟现在纪念周年庆的丈夫的故事。他狡黠地一动眉毛,先说你们在哪里认识?咖啡馆?自助干洗店?书友俱乐部?美术馆?……
他见我眼珠一转,知道自己猜中了,哈的一声,伸高手臂表示庆祝,样子又幼稚又气人。我有点泄气。我就这么好猜?
这有什么难的?你是个文雅端方的女人(我瞪他一眼,仿佛文雅端方都是贬义词),你平时常去的地方肯定就那么几个。讲吧,讲点又酷又浪漫的情节让我吃惊,讲“尸体出现那一页”。
……好吧,是美术馆。那年我跟出版社签了一套艺术启蒙立体绘本,要到美术馆去临摹名画,埋头一画半天,中午去一楼商品部买了袋巧克力曲奇,拿到消防楼梯间里去吃。一边吃一边戴上耳机听音乐,跟着音乐摇晃身子,转圈,踢腿,活动发僵的脖子四肢,每天如此。楼梯间里窗户宽大,光线充足,安静得像口井,午间休息时没人进楼梯间,我可以独占整间餐厅兼舞厅。有一天我正嚼着饼干,闭眼扭屁股扭得来劲,忽听背后传来一声咳嗽。
我双手连抓好几把,才把耳机从耳朵眼里揪下来,仓皇转身,一个男人站在楼梯间的铁门旁边,脸上有种刚按捺住笑的样子。我想到刚才的丑态,头皮一麻,感觉身上一圈刺像豪猪遇敌一样奓起,色厉内荏地凶起来:怎么?有什么问题吗?这里不许人吃东西还是怎么着?
他说,没有没有,抱歉,女士,我只想请您让一让,您挡住楼梯了,电梯太慢,我着急上楼。
我让开身子,耳机像连着神经的两颗牙齿在胸脯上晃荡。他从我身边过去,又回头,微微一笑,做了个奇怪动作:用指尖点点唇角。我呆站着看他步履轻快地小跑上楼,两只一看就死贵的黑色牛津鞋交替点在楼梯上,从这个视角刚巧看到裤筒里穿的是一双红底黑斑点的艳丽袜子,配色犹如七星瓢虫。
又想起他的动作,我掏出手机,用前置摄像头当镜子,照见嘴角明晃晃挂着一块黑饼干渣,像颗过于立体的痣。哦天哪。
一小时后红袜子像瓢虫一样飞了过来。画画的间歇,我目光随意一晃,余光里忽然亮起一块红斑。十米之外,那人坐在大厅中央的环形休息凳上,手捧一本书读,一条腿压另一条腿,脚腕上红袜子像交通灯似的醒目。接下来的几小时我顾自画画,画完一幅,把画架搬开一点,他独个儿坐在圆环凳子上,犹如字母Q的那一点。这座美术馆一向访客不多,但直到闭馆再没有别人进来,也够奇怪的,就像这地方暂时被遗忘了,就像……世界煞费苦心地给我和Q先生腾出一整个下午的独处时空。
风在宽大的窗外簌簌拨弄槐树的浓荫。我不断把颜料唰唰涂到纸上,他时而抬头看看我,其余时间低头读书。他骨节分明的手举着书的时候,三根手指托在外面,两根手指别在里面,像一支巴洛克风格的精致象牙器具。时间流逝,我逐渐产生错觉,这房间越来越小,小成了一个普通人家的起居室,夫妇两人各待在屋子一角,各忙各的,互不交谈,也觉得舒适安宁。
其间他曾起身出去,我竟心中一沉,啊,他走了,他其实并不是为我而来,他可能真的只想找个安静地方读书……几分钟后,牛津鞋的履声响起,他回来了,我的心又亮起来。他轻轻甩动手指,等了一会儿才重新拿起书。原来是去了卫生间。
黄昏降临,闭馆时间到,室内响起示意访客离场的轻柔音乐。警卫探头进来,说,五分钟。我和那位Q先生同时转头说,好。
我想了想,径直朝Q先生走过去,像走向早就相中的姑娘,终于下决心过去邀她跳舞。他迎着我缓缓坐直身体,双脚落地,啪的一声合上书,搁在大腿旁的椅子上。
我在他面前停住,他抢先说,你好,女士,其实我只是想问一下歌名。
什么歌名?
刚才你在楼梯间哼唱的歌的名字。我觉得那歌好听极了。
我还没回答,他又小声说,你跳舞的样子也好看极了。我瞟一眼他放在身边的书名,《病毒学及免疫学……》——哦天哪。我说,“请留下来陪我”。
女士,我一下午都在这里陪你,但是现在闭馆了……
我给他一个恶作剧得逞的笑。不,这就是那首歌的名字,“请留下来陪我”。我哼唱副歌,“请留下来陪我,因为我只需要你”。他跟着每个词点头,用下巴打拍子。
我们对望着,犹如喉咙面对即将被唱出的乐谱。他说,我猜你画了我。我能看一看吗?
我确实偷偷画了他,他的高颧骨、塌脸颊,以及中间带凹坑的下巴都是我最爱的款式。一小时后他请我吃了当天的晚饭,后来我们有了更多正式约会。我一直想,在一身西装三件套牛津鞋下面暗藏一双瓢虫袜子的人肯定不会无趣,肯定还有可供开采的东西藏在灵魂的褶皱里。直到婚后某天我才发现那是个误会,我的医学院教授丈夫那天心不在焉地穿了他妹妹的袜子。坐在美术馆里用一个下午积蓄勇气,跟一位陌生女士搭话,是他毕生做出的最有趣的事。
讲这些的时候,我和六走到走廊的底部,又走回来,我的平底鞋踏不出脚步声,他的麻编渔夫鞋也悄无声息。
他问,婚姻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打量他的漂亮面孔,那条狭长的、带凸起的秀气鼻梁,还有眼睛,那里面有种让人生气的古怪的天真。我伸舌头舔一圈嘴唇,等找到要说的话,舌头便缩回嘴唇里。你有没有过拆洗被罩的经历?把被子外面的罩套拆下来,洗干净再套上去?
有过,我小时经常帮我的保姆套被罩,后来上学时住宿舍也都自己料理。
套被罩需要跟人合作。你要跟对方合作把被子塞回罩子里,每人抓住被子的两只角,四个手臂在空中反复开合、抖动,让被子跟被套紧贴在一起。
他一边点头,一边做出手臂开合的动作,以证他做过。
对,就是那样。婚姻就有点像套被罩,如果两人没有合作抖被子,被子倒也能盖,但就总觉得有地方不贴合,不舒服。我和我丈夫就是缺了那一步。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想了想。被子不舒服,所以你一直失眠,是不是?
这已经是第二次尝试了,这次已经是补考,我跟婚姻还是文不对题。你考过物理吗?距离=速度×时间。题目要求算清我跟我丈夫之间的距离。但怎么能算得出呢?为什么第一次拥吻后隔着马路挥别遥望、两人间的距离无限接近零,而后来汽车驾驶座与副驾驶座间的距离有一条马路那么宽?还有地理,空气里为什么会出现山脉和裂谷?隔着一张小圆餐桌吃饭的两个人,桌下的腿变换姿势时会碰到对方的脚尖,然而他们中间有一个漂着冰山的北冰洋。
我和他并无本质上的共同点,恋爱时我们聊的是对彼此的渴望和占有欲,婚后逐渐无话可说,换十个话题也撑不足一晚上,所以我们常请朋友到家里来吃饭——就像辛德瑞拉和王子热衷举办舞会——借由他们的眼来看,我们还是对令人羡慕的夫妇,我和他都需要这种局外人的角度安抚自己。
他从不跟我吵架。每次我的眉毛失去平衡,声调提高一点,他就举起双手表示谈话终止。他说:我希望你加强精神力量,要克制,当你失控时,你就不再是你,不再是我娶的那个甜美温柔的女人。这是他何时产生的误解?我很少甜美,偶尔温柔。而更难堪的是,我并不如他所期望的那样,能圆滑、圆满地周旋在两个家庭之间。
他多次建议我报名一位上师的学习班,去修炼“正念”,据说他朋友夫妇参加过,脱胎换骨成了一对平静快乐的新人——这就是他为婚姻开出的处方。我所有困境,对他来说皆因精神力量不够强大,外在表现之一便是失眠。而这种缺陷带来的抱怨也令他痛苦。这都怪我。
我喃喃道,为什么?为什么情人跟丈夫只是换了个身份,就像换了头似的完全不一样了?
六说,这个我也许能解释,我写关于辛德瑞拉自传的论文时写过这段——攻打一个城市和管辖一座城市需要的是两套人马,有些统治者擅长攻城拔寨,所向披靡,得到国家建立政权后,却不懂如何治理。爱情与生活也需要两种智慧,两种技巧。正如进入任何一门学科都要首先承认自己的无知,然后虚心钻研、学习,要想习得那两种技巧同样如此……
他那年轻学者的热情里,有种孩子似的不自知的残酷。他不明白这种问题是用不着答案的,所有问问题的人早就有了答案。
我带着空洞的笑意,怜爱地凝视他,看他发表伟论,想起我丈夫手执一本心理学书籍,耐心跟我讲解的样子,那本书的主题是如何自我纾解情绪和压力从而治疗失眠……真不能说他不努力。可惜,他的抚慰徒具其表。
要承认无知?我早就在为之羞愧了。相似的幸福婚姻是什么样的?世上多了一个丈夫形状的平行宇宙,只要宇宙张开双臂让你跃迁进去,现实中的一切都能反转,郁愤忧愁转为平静愉悦,加油站商店的三明治也能变成米其林餐厅的舒芙蕾。各不相同的不幸婚姻又是什么样的?世上多了一个丈夫形状的黑洞,一个一百五十磅的不解之谜,即使你叫得出城里所有灌木乔木的名字,懂得十八种踮起足尖跳舞的美好技巧,认得出春季秋季夜空中的星座,那条谜语也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如果那些技巧可以习得,我最想要得到床上的智慧。不,跟性爱没关系,我只想知道,该怎么跨越双人床中间那条令人惧怕的裂缝?当我在绵软的褥单沼泽里等待,当我们冷战的时候,我遥望床的另一边他的背影,我该如何说出第一句话?他伸手拿马克杯喝水,放下书,关灯,两片肩胛骨相应而动,像两块门扇开开合合,门里是他的心他的脏腑。我该怎么叩门,才能被容纳进去?我本该在门里,我本该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渴望始终在变化,但人们选来实现渴望的人是无法变化的。最开始他们为嗜甜的舌头选了樱桃蛋糕,后来又失望于蛋糕没有烤羊排的膻香味。哪有这么便宜的事?麻药过劲了,魔法消失了。第一次失败,败在不假思索。第二次,第二次是我和我丈夫都高估了对方和自己。
六说,豌豆上的公主睡不着是因为豌豆,你睡不着是因为你身边的人,人不是豌豆,人不能被扫到簸箕里。你有勇气结两次婚,为什么没有勇气再离一次婚?
不,我还想赌,赌这一切不会再变坏。用钢笔写字的时候,笔下的字没有颜色了,人总会用更大的力压着笔尖继续写,等墨水下来。因为你看不见墨囊,没法知道墨水是不是没了。有时墨永远不会下来。
我拨开窗帘看看,蓝月亮变得惨白,即将沉落,像酒杯里最后一块残冰。六说,还剩最后两个展厅,咱们看完好吗?
于是我们走进倒数第二个房间。这里没有影像,屋里的木地板上刻出弯曲交叉的轨道缝隙,像电脑主机里的线路,像人们在克里特迷宫中乱闯留下的行迹。轨道里有两个东西动了起来,不是牛头人弥诺陶洛斯和破解迷宫的忒修斯,是一男一女两个木偶。有头,头上有逼真的假发,穿着真正的礼服,脚下穿着舞鞋,只是脸上没有五官。
它们的木头脚心里伸出一根杆子插入轨道里,下面安着滑轮。滑轮咯咯滑动,它们像贴地飞行一样向彼此滑过去,停下来,四只手臂有点僵硬地扬起,犹如得了关节炎的老人,手与手搭在一起,舞蹈开始了。
它们跳的是最简单的华尔兹,一二三,旋步,转身,裙子飞离地面几厘米,一二三,再旋转。
六说,这是辛德瑞拉故事的一点余韵:王子生命最后几年热衷于设计机械人偶。死前两年他已不再出门见客,自我幽禁在这幢房子里。他设计了这个房间里能让人偶跳舞的轨道。两个人偶也是他亲手做的,连假发都是他的。他剃掉自己的头发,让工匠做成假发给人偶用。
我望着木人头上的假发,觉得一阵寒意一阵恶心,强笑道,真不容易,他到老还没秃头,还有这么多头发可剃。
不,王子去世时并不老,只有四十一岁,还在壮年。他死于糖尿病并发症。
四十一……而辛德瑞拉活到了七十多岁?
还不止,她八十九岁才去世,辞任王子妃之后,她又结过两次婚,生育了五个子女。后两任丈夫一个是芭蕾舞团导演,一个是出版商,离婚后都跟她保持和睦关系。她客串过电影电视剧,跟时尚品牌合作设计舞衣、舞鞋和首饰,还一直热衷策划沙龙、派对、办舞会,直到六十多岁还在交往职业舞者小男友。晚年她出了本自传,大赚一笔,移居南意一幢海边别墅。可能因为爱跳舞,她身体一直非常健康,去世那天还在试穿新舞衣。
女主角有这样的结局,实在出乎意料,我只能连续说道,哇!
六像要肯定什么称赞似的点点头,说,辛德瑞拉是穿着自己设计的露背裙,在化妆镜前的椅子上去世的,女侍出去给她拿降压药,回来发现她已停止呼吸。真是生命力强大的女性,是不是?她死后王室拒绝发表悼念,估计还在记恨她那本自传。
我说,也有可能是她后来的人生把前半段衬托得太糟糕。你说这是辛德瑞拉故事的余韵,我觉得不是,这不是余韵,这才是她人生的重头戏。
对,我用错了主语,这是王子的故事的余韵。
两个人偶在音乐中搂抱在一起,女人的木头脑袋亲昵地垂下来,搁在男人的木头肩膀上。想到这是那位王子脑中的画面,我就觉得这一幕凄凉又诡异,他的前妻已经在异国开启第二段人生,远比跟他在一起快活精彩、滋味无穷,他仍在反复回想初见那一夜的共舞,直至生命尽头。
最后他思念的不是任何一种繁复舞步,只是最简单的一支华尔兹。
我说,我们走吧。
天快亮了,夜晚的摄政将要移交给白昼的独裁,如果掀开窗帘看一下,黎明的光会漂白这个房间。我的失眠假期就要结束了。
我浑身酸痛,仿佛每块肌肉都在拳台上被揍了一遍。六去他的办公室替我倒水,他离开前低声对我说,左转第三个门。
左转第三个门是什么?是卫生间。他连这个都想到了!为怕我尴尬,还特意以倒水的名义走开。
我清空了自己,用冷水拍拍脸,甩着手上的水走出来,瘫坐在走廊的椅子里,茫然望着对面墙上带框的黑白照片和油画,大部分画里画着双人舞或多人舞会的场景,也有几位舞蹈家的舞台照,还有一幅青年男子的半身画像。
那人身材瘦削,一头淡金色长发在肩头打卷,白面孔上有一对愉悦满足的眼睛,鼻梁狭长,身后垂挂着大幅猩红幕布,桌上摆着白玫瑰花瓶和一只骷髅头……等等!
我像福尔摩斯一样跳起身,冲到那幅画像前。
——“福尔摩斯手里拿着寝室的蜡烛,高举起来,照着挂在墙上的由于年代久远而显得颜色暗淡的肖像……把右臂弯曲着掩住宽檐帽和下垂的长条发卷。‘天哪!’我惊奇地叫了起来。好像是斯台普吞的面孔由画布里跳了出来。”
那也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的一段。我睁大眼瞪视那幅画像,画中人的脸跟六如此相似,鼻梁中间凸起一粒小小骨头,就像里面有个极小的指头,正要捅破皮肤伸出来。
六带着水杯回来,我在画像边等他,像破了案的侦探一样,得意地屈起手指敲敲画框边缘。
他并无被揭破秘密的窘态,只平静一笑,把杯递给我。是,你发现了,那是王子的画像。我是他们的后代之一,这个,他抬手点点鼻梁,这是我们家族一项出奇强大的基因。一张家族合影,看鼻子就知道谁是血亲,谁是姻亲。推算起来,我该叫辛德瑞拉“叔祖母”。
我伸臂在空中做了个蛙泳的划水动作,所以这座故居是你的家族任命你照料?
不光是照料,我已经继承了这套房产。不,这没什么可羡慕的!你不知道,博物馆每年的门票收入根本不够维护修缮的费用,我还要向各种保护历史建筑的基金会申请资金,要跟别的国家的博物馆积极互动,选择展品出去办展览,好扩大知名度……馆长这头衔,听起来有趣,做起来,太难了。他皱眉咧嘴,做出一个咬了酸梨子的牙疼模样。
我由衷地说,你做得非常好,你叔祖母如果还活着,肯定会为你骄傲,说不定还会穿着舞裙来博物馆帮你宣传。
他笑一笑。
我想起门口的鞋子,说,那些鞋子都属于你的族人们?
猜得差不多。那些是王子与辛德瑞拉的亲友们的鞋的复制品。我用两年时间一一写信给他们的后人,询问是否收藏有当年祖辈的古董衣履,可否捐献给博物馆。大概有七成的信都收到了回音,他们寄来家中的珍藏,也叙述了小时常听家人讲起的辛德瑞拉的传奇。在那些传了两三代、早已走样的睡前故事里,辛德瑞拉是个可爱如精灵的姑娘,被她的坏继母和懒姐姐奴役,也并不心怀怨恨。王子的舞会那夜,她没有舞衣舞鞋,本来没法参加,但有一位好心的神仙教母出现,用仙术变出舞裙水晶鞋,南瓜变成马车,老鼠变成仆从,让她光鲜如公主般驾临舞会,赢得王子的心……后来王子找到她,迎娶她,他们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个故事太圆满,不过也太乏味。
是。
我弯腰把空杯放在椅子上,白瓷杯上画着一个黑色高音谱号,像一个单脚站立、一手捂在胸口一手扬起的身影。他往前一伸手,示意继续向前。
我说,你一直没讲过自己。
没什么可讲,我没有故事,一个也没有。
怎么可能?为什么?
因为我胆怯……他的笑容变得难为情,就像孩子悄声诉说夜里怕鬼,不敢去卫生间,他自己知道不一定合理,但那个怕却实实在在。辛迪,我的故事的第一行还在钢笔的墨水囊里,还没落到纸上。
难道你以前夜里去沙滩散步就没遇到过别的女人?
他不说话,是“有过”的意思。
我追问道,那后来呢?
没有后来,她们不愿意留下来……好了,我们到了。
在第十二个房间门前,他伸手要推,罕有地犹豫了。
我忽然有种急躁和恐惧,不是跟一个陌生人在午夜走进陌生空宅那种生和死的恐惧,而是惧怕寄予希望的人说出错误的回答。我深吸一口气,想把这一刻拖延一下。等等,我一直忘了问,为什么是十二?
他的嘴唇绷紧,也有显而易见的紧张。他不看我,看着门说,《圣经》中的圣城耶路撒冷有十二个门,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门上有十二位天使。而摩西又曾派出十二个探子窥探耶和华所赐的迦南,只有一个人回报了嘉信,神便使他们存活,让他们进入流淌奶与蜜的美地。
说完最后一个词,他呼地推开门。
我走进去,看到了自己。
一束光从天花板打下来。一位穿白裙白鞋的女人浴光而立,白手套长至手肘,镶蕾丝花边的高领犹如花器,捧起一张两眼如深潭的面孔。那张面孔,不属于任何一个别的女人,是我的。
跟“我”并肩站立的男人则长着六的脸,狭长鼻梁中间一块小骨头。管弦乐奏响,柔媚得像春天的水,这房间立即像多孔的海绵似的浸透了。
我的心脏怦怦跳着,犹如蛮族战舞的鼓点。六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博物馆里的记录仪扫描了你的脸,合成到舞者身上。最后一支舞是你和我的。
贴着四壁排列一圈密密麻麻的玻璃展柜,每个柜子的黑绸缎棉垫上摆着一双舞鞋,丝绸鞋面和丝绒鞋面泛着相似又相异的光色,桃红缎子系带鞋小巧得像一对花瓣,船形鞋,杏核形鞋,红漆鞋跟,黄铜鞋跟,木质镂空雕花鞋跟……我想起他的话:门口那些鞋只是复制品。这里精心保存的才是真正的古董鞋。
宛如那些曾目睹辛德瑞拉艳光的玩伴们并未离去,仍站在四周,两眼发亮,等待为下一支舞鼓掌。
在我呆呆凝视时,他不知从哪里取出一双鞋来,双手捧着,走到我面前。白缎面高跟舞鞋,鞋底倾斜着亮出来,像并在一起的一对微型滑梯。鞋帮上绣着凸起花纹,鞋口有些发黄,以不完美证明自己的真身。
不用问,这是辛德瑞拉的舞鞋。
他把几个小时前在海滩上的话再问了一次:可否?
我死死盯着那双鞋。它从整夜萦绕在空中的、烟雾一般的传奇故事里掉落出来,像传讯的鸽子落在我面前。
我非常,非常想拒绝,拒绝它,拒绝这支叵测的舞,但我眼前出现了那双鞋像画框一样镶嵌在布满伤疤的脚背四周的样子,仿佛它已经发生了。人怎么可能改变已发生的事?……我点点头,他蹲下,替我除掉脚上的红色平底鞋,把白色高跟舞鞋套上去。
踮着脚站在高跟鞋上,会感到准备去够什么原本够不着的东西,那悬于一点,岌岌可危的平衡也令人浑身紧张。造鞋的老妇说,大部分鞋是皮革绸缎质地的足枷和刑具。是的,像不时扎向马腹的靴刺——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人们觉得穿高跟鞋的女人“性感”。
他深吸一口气,挺直腰身,眼睛在鼻梁两侧,像山峦一南一北两颗星星,灵魂从眼珠后面浮出来,犹如掌管水域的神灵从湖底升上湖面。我发现他的性感忽然锋芒毕露,在这摇摇欲坠的时刻。他不动声色地,像削铅笔一样,一刀刀把隐藏的自己削得如此尖锐,充满攻击性。他向我鞠躬,伸出手。我抬起手,让他握住。
投影造出的两个虚幻的人消失了,让位给血肉之躯。我被拉得很近,近得能看清他眼皮上几根未能跟眉峰会合的毛发。就像把手伸进兽笼格栅里,我一阵胆寒,嘶嘶地向齿缝里吸气。这是这夜的第一支也是最后一支舞。
堤坝崩塌,久违的幻觉席卷而来。他的手扣到我背上,像牛仔的绳圈套住马脖子,我被带走了,带进洪流中,身不由己,而这一切危险的亲密,竟还都包裹在舞蹈动作的合理性之内。
地板像抹了润滑油,像涂了雨水的云,光和影在身上脸上更迭。挪移到光源下时,他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阴影,像垂落并拢的手指。一夜过去,他唇上的薄髭也变厚了。
……这是什么曲子?
是王子跟辛德瑞拉跳的第一支舞,是一切开端之曲。
是不是每个鼻梁凸出骨头的人都天生擅舞?六是这么好的舞伴,节奏就像长在他双腿里,身姿无与伦比,矫健有力,又满含体贴。我跟随他,犹如凡·高画里的两枚光团,被风和蓝紫色气旋裹挟,飘浮,飞行在空中。
我昏昏沉沉地看着他,嗅到他皮肤上独特的气息。他的睫毛长得让人想伸手梳理,淡金色头发从头皮上立起短短一段,又以柔和的曲线倒伏下去,一种荒谬的美。
他眼中有哀愁和热望,一夜遮掩的思虑都集中在那儿。
他说,你该明白,我对你的邀请不止这一支舞。我知道你喜欢这个博物馆,你可以与我一起掌管它。外面的时间在这儿是不算数的,我们可以永远跳舞。我绝不会强求你成为贤惠的妻子或母亲,我也从来不是人们眼里的正常人,所以我不要求你“正常”。我不会要求你做任何事,你完全自由,你可以自由地成为任何你喜欢的样子。
他的眼神变得松软,松软得像舒服的枕头,那种对失眠人来说比大麻糖果还诱惑的枕头。
我看着他,两唇衔着缄默,像衔枚夜行的士兵,一旦出声,枚落,就会被军令处刑。
我不能开口说出这一夜的愉悦,我不能说我从未享受过更默契的陪伴,我不能说我甚至愿意做你口中歪斜的犬齿,成为旋律里弹错的那一个音符,而我也想与你度过更多的夜晚,度过令人发疯的一个又一个失眠的小时,度过所有我害怕被遗弃的时刻,让我本质里幽暗的部分在皮肉之下退却。我那缺乏意志的心脏,就像被重击过一样,沉甸甸地充血,那些必须拘押的、有罪的话语把笼子撞得一声声闷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