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我丈夫的方向翻身六次,朝没有他的方向翻身六次。
翻这十二次需要两小时,一百二十分钟。这还是在我极度克制翻身欲望的情况下。我总对每次翻身寄予可怜又空洞的期望,盲信着睡眠这次会在另一边等我,直到第十二次。
失眠该从何时算起?答:从你身边的人进入睡眠开始算。有了对照组,才有了“失”。我抚摸丈夫的身体,他睡得像一座倒下来的温热的雕像,像一场捉迷藏游戏里乖乖闭目默数的捕捉者,像等待大利拉刈去头发的参孙。我的手指穿过他的鬈发,在头皮上滑出嗞嗞声,又溜到他的后颈,揉压他胡桃色的皮肤,寻找刽子手最爱的那条能落斧子的骨缝。
他全无知觉。
每次失眠,都是一次被遗弃,我被独自遗弃在几厘米外的深渊里。
人在失眠的时候,脑子会像一台无法停止的坏机器,不断把做错的选择、说错的话、口角时的诅咒和追悔莫及的时刻循环播放。他对此大惑不解:脑子是你自己的,你为什么要想?你忍住不想,不就成了?
在他看来,该不想的时候忍住不想,就像憋尿一样自然。这就是为什么不能谈论痛苦,因为痛苦无法交流。断腿人无法理解独眼人。
嘀嘀踏嗒,嘀哩踏踏嗒——这是什么调子?在哪里听到的?像个失灵的音乐盒一样不断重复;今晚有蓝月亮,咱们夜里去看吧?是月亮变成蓝色?那倒不是,蓝月只是种说法,当一个季度有四次满月,第三个满月就叫蓝月亮。既然蓝月并不蓝,那有什么可看?嘀嘀踏嗒,嘀哩踏踏嗒;刚才你给侍应生的小费又给少了;你脱胸罩的时候能不能拉上窗帘?……
我每翻一次身,旅店床单的温度就增加一度,失眠本身有一种魔法,如果人不能获得睡眠的神光庇护,黑暗里的精怪就围拢上来,愉快地拿人的焦躁开宴大嚼。它们那些看不见的手,像栽花一样,把钉子一根根栽到我和床单之间。翻到第十二次,我身下已经是一块滚烫的钉板。作为背景音乐,我丈夫在梦中发出各种无意义的声音,吹气声,吸气声,哄小孩撒尿那种嘘嘘声,奇怪的烧水壶似的噗噗声……
他侧着脸,脸上的皮肉轻微往下掉,容貌开始有屈从地心引力的趋势。他鼻梁上戴着丝绸眼罩。除了拉下眼皮的卷帘,外面还要加一层绸缎防盗罩,严防任何光线,或人,盗走神圣的睡眠。
也不能说他没尽过心。我失眠的最初几年,他也曾积极寻找助眠香薰,催眠音乐,安睡枕,甚至半开玩笑地在床头贴过文字如蝌蚪的符咒。我们还能鉴赏它带来的一点烦恼。后来关怀像所有必将终结的慈善一样结束了。他说,总强调这件事,反而助长它的气焰,如果不做心理暗示,也许会好一些?
于是,我跟他都装作这件事不存在。
然而它就在那里,重视它或忽视它,它才不理会。它像虫找到了最甜的苹果,安安稳稳地在中心盘踞下来。苹果外表依然红润,但苹果知道虫在。
他也知道,所以不愿咬下去,紧邻它之前的夫妻娱乐节目也失色了,不管体位是俯视或仰视,他总能看出我眉间对睡眠——对被遗弃——的忧虑。就如博尔赫斯说的:不仅是干渴,是干渴和对干渴的恐惧使日子难以忍受。
——不仅是失眠,是失眠和对失眠的恐惧破坏了一切。
后来,我又对这次庆祝结婚六周年的旅行寄予厚望。我以为异国会让它水土不服,以为长途跋涉会消磨它的法力,以为这个海滨城市的潮湿空气会让它翅膀滞重,至少打个盹,放过我。飞机上我靠着舷窗睡了两个多小时,醒来看到我丈夫的目光,像王子吻醒睡美人之前满意地鉴赏着。
但入住旅馆的第一夜,我还是失眠了。然后是第二夜,第三夜。
我在去参观海边悬崖巨石的大巴里睡得口水四溢,在十七世纪教堂著名的天顶画下面发出不雅的小呼噜……
就是没法在床上睡着。
他的一呼一吸仿佛潮汐,我像一只搁浅的螺,眼巴巴望着面前不远处潮水的湿渍。我望着我的丈夫,望着平静而掩藏一切的海面。
他轻松地翻过身去。我望着这个把受伤战友扔在战壕里的背叛者的背影。
旅店房间墙上古董钟咔嗒一声,那是时针分针拥抱在一起的声音。午夜十二点。
我慢慢坐起来,好吧,我放弃了。
我放弃了,一旦跟自己说出这句话,浑身一轻。
猛地坐起身,有点头晕目眩,像从一种黏稠的处境里挣脱出来,不过脚底一踩到床边毯的硬毛,心里好过多了。我站起身,床的弹簧紧跟着我的臀部,弹回平面。
嘀嘀踏嗒,嘀哩踏踏嗒,脑子继续回响这个调调。我在心里哼着它,想起这是作坊街一家店铺里放的音乐,白天我和他路过,进去转了转,什么都没买就出来了。
我赤脚走到衣柜前,连胸罩都懒得穿,胡乱抓一条波点连衣裙钻进去。鞋柜的柜门每次打开总是发出极刺耳的声音,算了,我弯腰拎起旅馆的塑料拖鞋。
开门出去之前,回头看一眼床上人在被子里制造的隆起,终于,这次轮到我遗弃他了。
一出门我把鞋子扔下,趿上。走廊里的灯光发绿,绿得可爱。午夜十二点过六分,一个失眠人该干点什么?我拥有整个夜晚。我可以干一切我丈夫不感兴趣的事,比如,去海边看蓝月亮。
我从电梯出来,距离门口几步的值班室里,值班的意大利老头正用袖珍电视机看一个才艺秀,一对少年男女在台上跳舞,四肢飞旋。他听见电梯声,向我转过头来,光秃的眉脊往上一纵,往我身后看看,见没有别人,眼中射出惊奇的目光,略夸张地睁圆眼睛。午夜好,美丽的夫人,你一个人要去哪儿?
我拽起两边裙摆,一屈膝。我要去参加舞会,不要告诉我丈夫,好吗?
他在身后喊道,注意安全!……
走出旅店,我使劲吸一口夜的体气。月在天空的极高处,白而亮,浑圆得可爱,像一枚从舞者手钏上滚落的银铃。四周云朵宛如褪下的灰丝绸舞裙。舞者不知哪里去了,只剩银铃遗留在层层叠叠的布料中。
夜间的城跟白昼完全不同,现在它像沉入水底似的,浸在青白天光里。两边铺面都已关门,放下铁皮卷帘门或窗帘,像一张张我丈夫那样戴着眼罩的熟睡的脸。我趿着鞋,沿着大街走,全无仪态地拖着脚,绝不费心蜷缩脚趾把鞋子带起来,鞋跟一下下拍击石板路面,发出踢踢踏踏的声音。
时有一辆摩托车响着极大噪声疾驰过去,勇猛得像圣乔治前去屠龙。我吹起口哨,一支歌吹完,刚好一条路走到尽头,十字路口有个带阶梯的圆形小广场,白天总是坐得七成满,中间有裤子肥大的男孩卖艺跳舞:单手倒立急停,把竖起的手臂推到一边好像那是假肢,用头顶住地面,滴溜溜打转。他女朋友在一边给他用CD播放机放音乐。我总想过去往他的帽子里投钱,每次都被我丈夫拽住,走吧,快走,多粗俗,不值得你花钱。
现在这块地面空无一人。我摸摸裙子口袋,里面天意一般有个硬币,遂走过去,蹲下,把硬币竖着塞进地面石板的缝隙里。月光在上面反射出一丝银光,明天,当男孩在此倒立时,硬币的光会折射进他眼中。
再走两个街区就是那条作坊街,白日云集的游客行人散去,作坊里的匠人们也早就回家了,街道像一条长长的骨架安静摊放着。通往海滩的路是另一条,但我走到路口中心回头一张望,发现一片漆黑中,居然有个窗口亮着。屋顶的霓虹灯招牌已经关掉,但我认得招牌的形状:一只高跟女鞋。那条盘旋不去的旋律,嘀嘀踏嗒,嘀哩踏踏嗒,就源于他家的老式唱片机。
不知被什么力量驱使,我像赴约似的走过去,站在门外犹豫一阵,抬手敲门。
敲到第三声门就开了。门后一位矮小瘦弱的老妇人,棕色脸盘,黑鬈发在肩膀上结一根粗辫,嘴唇错动,在嚼什么东西,一面用探询的目光等我说话,一面双手绕到背后解开腰间皮围裙,显然她已准备回家。我说,抱歉,打扰了……后面不知该怎么说下去,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敲门。
但魔幻之夜的意思是,一切不合理自有解释。老妇目光一闪,我记得你,亲爱的,白天你来过。她扇着手让我进去。不过那时你跟你丈夫在一起。等等,是丈夫吗?还是……她挤挤眼睛一笑,皱纹在松垮的表皮上起舞。
我笑道,是丈夫,不是情夫,如果要选情夫我不选他那样的。
老妇说,哦,别这么说,他是个蛮俊的男人,你可以让给我,我愿意选他做情夫!我和她都笑了,她亮出满口棕黑牙齿和牙上的黑色药草渣。
屋里只剩桌上的一排工作灯还没关,昏暗里有种舒适的惺忪,长长松木案子上,分格工具盒像被掀掉盖子的旅馆房间,上线用的木柄锥子像一排卫兵一样立在架子上,还有十几只木偶人脚一样的鞋楦,凌乱地堆在一起,犹如某个有砍脚习俗的蛮族人的战利品,有点阴森,又像一篇哥特风黑童话里的一幕。一切染着木头与皮革的气味,闻惯了甚至觉得很香。四边墙上钉满了错落的短木板,每块板上摆一只女鞋,像几十只脚踩在不同高低的梯子上。每只鞋都像艺术品。我走到架子前,停住,老妇说,我也记得你曾拿起一双鞋,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我以为你就要买了,可惜你丈夫把你拉走了。
我知道掩饰无效,歪头笑一笑,挪出两步,站到我曾爱不释手的鞋子面前。老妇问,你为什么没买呢?
我说,因为我丈夫觉得我的小腿短,比例不够好看,他喜欢我穿高跟鞋。
这双鞋没有高跟,乍看它是双极普通的平底鞋,就是那种斗牛士们穿在粉红长袜下面的圆头鞋。但拿起来会发现鞋面是双层的,两层都透明,红色来源于其间流淌的液体。我捧着它,手掌抬高,放低,欣赏血在血管中流动的奇景。红玛瑙被炼金术士炼化,红玫瑰精魂溺水而亡,红枫林立于日落余晖,红樱桃醉倒在葡萄酒中,红唇吻着革命者流血的心。啊!
老妇在我身后说,绝大部分鞋是皮革绸缎质地的足枷和刑具,这双不是。试试,亲爱的,我保证它的滋味比十个情夫还好。
我一只一只踢掉脚上拖鞋,老妇望着我的左脚。我知道她在看什么,左脚脚背上有很多条疤痕。我解释道,我母亲生我时,一条左腿先出来,助产士太年轻没经验,把腿塞回去的动作太急,脚掌断了,神经也受损,后来做了好几次手术,拼好了神经骨头,保住了正常行走能力,那些疤就是拼图图案里的缝隙。
我边说边穿上红鞋,明白了“比十个情夫好”的滋味是什么。鞋底软得像云,刚开始能感到鞋面一圈液体的凉意,很快它被体温染热,犹如不会凝固的血液,在皮肤外建立新循环。我愉快得说不出话,扬起双臂,踮脚原地转个圈,足尖足踵传来阵阵陌生的惬意。老妇说,我只做了一双,你穿居然这么合适,带它走吧,亲爱的,这双鞋我送给你。
我说,不行,明天我来付钱。她无所谓地笑着摇摇头。像祝祷又像预言似的说,今夜你一定还有奇遇。
于是我反复道谢,穿着这双血和玛瑙的鞋子踏出门去。奇怪,夜像是变幻了一点点,哪里有变也说不清,像是空中飞来了无数不可见的透镜,让一切形状与光色在折射中变形。我大步往前走,像个拿到了护照的偷渡者,像找到一位坚贞同伙的劫匪。
从这个街口开始,每当我要过马路,交通灯总是及时变绿,像集体接受了什么密令,向我证明此夜确是魔幻之夜。月光四处弥漫,像干冰机喷出的雾气飘在舞台上,等待伶人登场。再过一条马路就到海滩了,海波早就在棕榈树之间的缝隙里闪闪发光。
从棕榈树的栏栅之间走过去,海赫然仰躺在那里。我站住,心满意足地叹一口气。
在它随着呼吸一波波柔媚荡动的肚皮上方,是一轮满月。并不蓝的“蓝月亮”,吸饱了海上蒸腾的水汽,它显得更滋润,自得,心满意足。
我舍不得让新鞋沾沙子,遂把它放在沙滩与石板路交接的边缘处,赤脚走下去。走下去,像踩在新研磨的豆沙里。月光照得沙面成了淡奶油色,因此我是踏着奶油豆沙向前走。每一步,足趾和足踵都被更软的弧面托住。
一整块海滩空无一人,没有脚印。一整排棕榈树密得像筛子,道路上的声音传过来,已经被筛得细碎。
睡意和世界距此仿佛远得隔着十二个雨季。我立在海水中,一只完好的脚,一只带着纵横刀痕的脚,海浪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抹拭它们,仿佛那样能把疤痕擦掉。
我站一阵,继续往前走一阵。走走停停,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人向我走过来,一个白衣白裤的男人。为了打消我的警惕,他远远把双手举高,像投降的士兵向对方营地走过去。其实我并不害怕,他不知道我正在等他——也不一定是他,我在等任意一人来演男主角,带着即兴台词上来,与我交锋。
他的第一句台词是:女士,这是不是您的?
原来他举起手是因为手里提着东西。东西是一双鞋,红色平底鞋。
我答道,是我的,谢谢。
他说,我们在南边海滩喝酒聊天的时候,波比把它叼过来——波比是我朋友的爱尔兰 犬,总喜欢把各种小玩意儿叼来叼去——我朋友有点醉,想回家睡了,我说,那我去找鞋主人还鞋吧。
傻子才会去深究这理由的真假,我点头笑一笑。身为灯光师的月亮把金属色泽的银光打给他,照亮他的脸、肩膀和长到耳垂处的淡金色头发,无论在哪个舞团剧社,那都是一副领舞人的身段,一张既能扮哈姆雷特,也能扮科里奥兰纳斯的脸。
他向我伸出空着的手,我也扬手相握,但他把我的手背翻到上面,低头一吻,唇上薄髭像极短的小刷子,有分寸地轻轻一擦。我先是意外,没反应过来时手背已经一酥。
请问您的名字?
叫我辛迪。我怎么称呼你?
叫我“六”。
这么奇怪的名字。
我本名当然不是六。他笑了,露出两排白牙齿,犬齿有点歪斜,像音阶里一个不小心弹错的音符。您知道毕加索的原名吗?我的原名跟他差不多长,说一遍这夜就过去了。你不是本地人对吧?
不是,我跟我丈夫来这里旅游,庆祝结婚纪念日。
他一面嘴里说,祝贺你们,听上去真甜蜜,一面往四周找。我笑道,不,他在旅馆房间睡觉呢,不会跳出来怒揍搭讪者,别怕。
他也笑了。那你放弃甜蜜的睡眠,独自到海滩来干什么?也来看蓝月亮?
我说,你又独自到海滩来干什么?也是失眠症患者?
互用问题代替答案后,他向面前的海面伸出一条胳膊,像也要握住海的手背吻一下,说道,晚上的海,才是海,白天它只是,游客脚底下的一摊水。
对。我由衷说道,有月亮的天空才是天空,白天它只是候场时的舞台。
一阵海风吹过,他的淡金色头发飘起几绺,肥大衬衣和布裤像帆似的在背后膨起来,布料紧贴他胸口、腹、胯。我抬头去看月亮,他却低头看着我的脚,裙襟被风撩起,掩藏的脚背泄密似的露出来。我观察他的表情,他沉着地说,您的脚很美……人们都觉得有疤是丑的,是吧?要我说,正是重叠的刀痕,才令一无是处的泥团和铜块变成罗丹的吻和夏娃。
他声音中的真诚令我一阵震悚,双手在身边的沙中握紧。我一时说不出话,他善解人意地把话接下去。不知道有这样美丽双脚的辛迪,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说,我是个设计师。
设计房屋?公共花园?布料?
都不是,我设计立体书。你呢?
他长吸一口气,仿佛那答案是胸中的火焰,需要猛拉一把鼓风机,让它的火苗蹿出口腔,他傲然道,我是一家博物馆的馆长。
哎呀,这个工作真了不起!是什么主题的博物馆?
他笑道,你想去参观吗?想去我就告诉你。
想。不过这个时间博物馆肯定关门了,我明天……
你忘了我是馆长呀,我想要它凌晨开门它就可以凌晨开门。解说员也为你随时待命。哦忘记说了,解说员也是我。
我仔细打量他的脸色,辨认其中有没有歹念,自认为判断清楚后点点头。六的眼中闪出惊异之色,他没想到我会答应。又用肢体语言确认了一次,他显得愉快极了,一手背在背后,一手从面前划到肩膀旁边,深施一礼:女士,我代表考洛斯博物馆欢迎它的第三千六百五十四个访客。“考洛斯”是希腊语中“舞蹈”的意思,您将见到一座小而美妙的舞蹈博物馆。
我又说,等等,我出门急,没带钱也没带信用卡,馆长先生能否先借我钱买门票?
当然这是无意义的玩笑,他笑嘻嘻道,算你运气好!今天刚巧是特殊日子,博物馆免票。
是什么节日?
是“辛迪女士芳驾光临日”。
我笑得哈哈有声,毫不掩饰对这话的受用。两人花心思互说废话,就是调情,我承认,但是,睡得着觉的人在梦中无论通奸杀人都不必有负罪感,既然我失去进入那块放纵之地的资格,自找一点恣意总可以吧!
他抬手举起那双鞋子,说,可否?
我犹豫了一下,他的意思是要帮我穿上,这就超出绅士风度和随口调情的范围了,可判断他是恋足癖病患又为时过早。嗨,管他呢。我扬起脚尖,蜷起脚趾点动两下,并给点头的脚配音:好哇,谢谢。
六单腿跪下来,托起我的脚踝,先掏出一块叠成方块的蓝手绢,像古玩店伙计给古董瓷器抹灰似的,把脚掌脚背上的沙子拂一拂,掸一掸,再把那双红色平底鞋套上去。他赞道,你的鞋子也很美,配得上你。
我看着那个陌生的头顶、陌生的发旋,一阵恍惚。六年前这天,婚礼的晴朗早晨我在化妆间里哭泣,哭得满室阴云,前夜右脚——好看的那只脚——被不知名的虫子蜇伤,足踵又肿又圆,特意订制的婚鞋小了一号,怎么也穿不进去。伴娘们给我擦药水,有人拿来冰块,有人打电话给熟悉的医生问有没有快速消肿的法子。亲友们坐在不远处的礼堂中,玩手机,用大帽檐扇风。我瘫坐在凳子上,哭个不住,上一场失败婚姻遗留的恐惧,和婚前镇压下去的犹豫、畏缩,此刻卷土重来。
最后我丈夫被叫进屋。礼服和发胶把他包扎得像一份精美礼品,好看得陌生。人们都蹑足退出去,关上门,但我知道他们都贴了只耳朵在门板上偷听。他跪下,不出声地亲吻我的脚,从足趾到足心,犹如阿喀琉斯上阵前,帕特洛克罗斯亲吻他的战甲盾牌。
我渐渐止啼。他说,现在我口袋里有把瑞士刀,咱们切开鞋跟,再用胶带粘住,好不好?或者干脆,改造成没跟的穆勒鞋。
我笑了。再后来,他命门外的人找来一瓶橄榄油。先用冰块敷肿处,再反复抹橄榄油,他总算把那只肥大的脚跟塞进鞋里。我忍痛站起身,吻他,吻那双刚吻过我脚丫的嘴唇,嘴唇上还带着淡淡的药水味儿……唉,那时我多爱他呀。我昏头涨脑地说:即使需要切掉脚跟或脚趾,我也会穿上这双鞋,跟你完成典礼。(听听!)
其实不用切掉,走向圣坛时,我已经感觉到大脚趾和脚跟都在流血。我是新婚之日把血流在鞋里而不是床上的新娘。
我听到面前的六说,好了,现在是凌晨一点二十分,咱们走吧。
走出棕榈树栅栏,踏上街道,我正要问博物馆远不远,要步行多久,他四下张望,忽然目注街的另一头,探身扬手,又吹了声口哨。就像这一夜所有忽然出现的人事物一样,我看到了一辆马车——真正的马车,由身穿丝绒黑马甲的驭夫控缰驾驶的马车——蹄声笃笃地过来。
他笑嘻嘻,以完成一个魔术的魔术师的表情看着我,马车停下之后,驭夫打着哈欠说,我们早下班了,我要回家了,不过如果顺路可以捎你们一段,二位去哪儿?
这是此城的观光马车,而“我们”指的是他和马,他的马叫帕芙,因为——你们听过那首歌《神龙帕芙》吧?“神龙帕芙,住在大海边,小杰吉·佩帕是爱它的友伴”,我叫杰吉,所以我家美人叫帕芙。真没听过?那我给你们唱……
坐马车并没有想象中美妙,铁条座椅硌着骨头,怎么坐都不舒服,美人帕芙扭动浑圆屁股前行,不时往屁股后边的脏布袋里噗噗撇下几个粪球,不幸我们的方向是顶风的,臭气随风阵阵袭来。幸好夜色很美,我们从一个路灯的光团里走向下一个光团,脸上交替掠过树影和亮光。
我知道六一直在打量我,像反复读一道谜题的谜面,也像转校生被安排到新座位上,望着身边新同伴,好奇,暗怀期望,跃跃欲试,又略带羞涩。他狭长的鼻梁中间凸起一粒小圆骨头,就像里面有个极小的指头要捅破皮肤伸出来。他捧着手肘,竖起小臂,一只指节搭在鼻梁上,下意识地来回摸那块小骨。嘿,你为什么一点不犹豫?你不怕我是专门诱骗单身女性的杀人犯?
我笑一笑。你是吗?
当然不是。但你的防卫心这么淡薄,可不好!下次有像我这样的陌生人邀你到陌生的地方,你不要去。
我嗯一声。他诚挚地看着我,看着不看他的我,半天才把头转回去。
马车在一个路口停下,我挥手跟杰吉和帕芙道别,马蹄嗒嗒远去。街两边都是三层小楼,每个方方的阳台都像个装满花的镂空铁盒,花香渗在夜间空气里,犹如一勺蜂蜜调在凉茶里。六领着我走了几百米,拐进一条小巷。
月光下有什么东西一闪,我低头,发现墙根有一溜脚印,用奇特的闪光涂料漆着,一直向前。印子由水滴形的小巧鞋掌印与圆点状的鞋跟印组成,仿佛一个鞋底踩了漆料的女人刚刚轻快地走过。
六说,那是我画的,给游客指路用。我说,好想法,庞贝城的街道也是这样,雕刻出一个个阳具标志指向妓院,你是不是借鉴了那个?
他上半脸皱眉下半脸笑。我说,怎么啦?做那种表情干什么?听不惯女人说阳具这个词?
亮光鞋印一直指向一幢小楼,楼前有台阶。台阶上也有鞋印,不过只有半个前掌印,没有鞋跟印。我也踮起脚尖,一级一级走上去,想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关于验尸报告中“半个脚印”的对话——人为什么会用足尖走路?因为他在跑,拼命地跑,他要逃避什么东西。
故事里的老人要逃避追上来的恶犬与死亡,急迫地跑向舞会大厅的女人要逃避什么呢?无趣的生活?
小楼是砖拱结构,外墙刷成淡淡的玫瑰色。门楣上方有一座向外突出的石雕,一个长颈如天鹅的女人正从石头中舞出来,月光给她披了白纱,她闭着眼睛,高扬起一对圆滚滚的手臂,像是有什么力量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提到空中,一束藤蔓环绕着她的身体,顺着腰间爬到背后,又从肩头长至耳边,一路打着花苞,最后在头顶形成开花的花冠。
我仰头欣赏时,六走到门前,掏出钥匙开门。我说,她身上的藤蔓象征什么?束缚?负罪感?
六不满地看我一眼。欢乐,当然象征欢乐!你没跳过舞?没感受过跳舞时周身像要开出花朵似的那种欢乐?在埃及语中,“舞蹈”这词的意思是“求得欢乐”,跳舞是为了快乐。
他边说边走动,把两扇镶彩色玻璃的木门推到一边,脚尖从阴影里拨出黑猫造型的瓷门当,把门挡住。我正要进去,他伸手一拦。等等,你确定?你真不怕这是连环杀手的魔窟?
我抬头看看,一笑。这样一座殿堂里是不会容留邪恶的。
六盯着我慢慢点头,莎士比亚,《暴风雨》,了不起的引用。好,请进吧!
灯光已经亮起。我走进去,站住,深吸一口气。面前是个宽敞的长方形门厅,柔和的金色灯光照亮每个角落,地板上交杂铺着粉色与灰色大理石方砖,两边墙壁绘的依然是藤蔓,蔓延到穹顶上,结聚到一起,在那交会处垂下一盏吊灯。六站在下面,双手张开。尊敬的女士,欢迎来到舞蹈博物馆。在他身后的地板上,大约有几百只鞋摆放在一起,宛如集结了一支军队。
各种舞鞋,女士与男士的舞鞋。只有鞋,没有人,宛如一群狂欢男女整夜跳舞后,把鞋子脱在这里,手挽手上楼睡觉去了,鞋子从疲乏的脚上纷纷落地的啪嗒声尚有回响。每对鞋都美不胜收,方才老妇人作坊里是当代美术,此处众履则是史书插图。丝绸鞋面和丝绒鞋面泛着相似又相异的光色,桃红缎子系带鞋小巧得像一对花瓣,船形鞋,杏核形鞋,红漆鞋跟,黄铜鞋跟,木质镂空雕花鞋跟……每双鞋组成不同的站姿,顺着它们,可以往上想象出一个个舞蹈动作中的身体。缤纷的女鞋中夹杂黑色男鞋,像繁花间的叶子。
最初那阵眼花缭乱过去之后,我发现鞋子与鞋子看似杂乱,其实留出了林中小径似的缝隙。六领头走进去。那路径并非笔直,而是蜿蜒回环,他走得极快,随着路径时而转身,时而小步跨越,时而斜向滑出一步,像在跟一个看不见的舞伴共舞。
一支舞,原来这就是进入舞蹈博物馆的仪式。我也走进去,或者说,笨拙地舞进去。纵然小心谨慎,还是在一个转身处走不稳,踏错一步,踢到鞋上,心里一慌张,眼前已提前出现一长串鞋子醉汉样歪倒的情景……谁知鞋子竟不动,我蹲下察看,用手拨拉,知道鞋是钉在地板上的,如蝴蝶标本钉在软木板上。走到最后一步,只见群鞋之外丢着伶仃一只白缎面舞鞋,鞋帮上密密绣着凸起的花纹,五光十色之外一只白蝴蝶。另一只不知哪儿去了,仿佛一千零一夜的零一。
六等着我,双手背在后面,腰杆笔挺,像等待舞伴从上一曲里撤下来,再接她开启下一曲的绅士。我回头凝视舞鞋方阵,问,这么多鞋,哪儿来的?那只白鞋的另外一只呢?
他示意我跟他走下去,边走边答,鞋子是关于这个博物馆的长长故事的最末一节,请允许我从序言开始……
走到一个房间外,他伸手推开门,里面是个非常大的大房间,辽阔得像个微缩荒野,天花板漆成蓝色,地板是墨绿色,可解作海波或草茵,四壁安装的十几个投影装置射出全息影像,投在空中,地上,栩栩如生。
每组影像都是一群跳舞的人,地区和族群名字像3D字幕一样飘浮在他们脚边。深棕色皮肤、头插长翎的几内亚男人们给四肢擦上各种颜色的粉末,边吼叫边轮流抬起膝盖,肥厚脚掌重重夯击在地面上。哥萨克人一起做着蹲踢式舞蹈,两腿轮流往前踢,双腿跟地平线平行,越踢越快,少女们在他们中间跳跃着绕来绕去,以拍掌的节奏与他们相和。法国普罗旺斯的母亲们肩头扛着婴儿,沿着圆形轨道舞蹈,男人大步跳跃,女人们快步跟随,摇晃身体,互相做出牵曳的动作。古希腊的斯巴达人手握兵器,做出各种战斗与防卫的动作。红色的人,黑色的人,黄色的人,白色的人。光色并不完全写实,掺入一点蓝绿色,像马蒂斯《舞蹈者》画中颜色。当他们完成一组动作,影像就变化成另一种族的另一种舞蹈,不同时空的人把癫狂和欢乐接力下去。
六那黄铜似的声音在房间中回荡:梵文的《吠陀经》认为整个宇宙起源于舞蹈,诸神跳起狂野宏伟的环形舞蹈时,混沌的灰尘扬入太空,形成了宇宙与星系。在我们这颗小小的蓝星上,各地的国度、村庄、部落,没有一个群体没有自己的舞蹈。每秒钟都有几十万人为了诞生与死亡、欢喜与悲伤而起舞。如果你愿意多花点时间,可以在第一展室看到本馆收集的一千五百六十种舞蹈,这些影像文献展示了舞蹈在童年时代的原始形态,以及它们的流变。
我像等待车流里的空隙一样,等到一处解说词的暂停,立即插进去:好!足够了,馆长先生,下一个展厅怎么走?
他倒没有失望之色,只说,后面还有苏丹酋长一边跳舞一边吞吃火炭的影像,还有几内亚丛林部落行阉割礼的舞蹈,特别珍贵,你真的不想看?
这时他脸上有种文献学者式的、纯真的沉迷神色,亦像小男孩邀人分享他珍藏的金龟子,动人极了。但我说道,对不起……
他不死心。还有我读博的时候跟导师到加里曼丹岛拍摄的祭祀舞,美极了,我们花了五个月才等到那一场。
我说:还是抱歉,我是那种读侦探小说直接翻到尸体那页的人。
天哪。他笑得那颗歪齿在双唇中间一闪。对你来说,我博物馆里的尸体是什么?
是那些鞋子的故事,我猜那才是这个馆的核心,猜得对吗?
他没回答,做了个让我跟上去的手势。我们穿过房间,真实身体与虚幻身体擦肩而过。门打开,门关上。他嘟囔道,你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好吧,那我从头讲起。
走廊的墙根处,闪光的女人鞋印又出现了。我溜到那一边去,紧挨着鞋印走,就像跟那位看不见的女士肩并肩,走了几步发现我每一步都刚好踏在鞋印旁边,完全不用调整。六低头看着我的脚步,开口讲道:
很多年之前,这国家有个喜欢跳舞的王子。只是王子,不是储君。他是国王的小儿子,上面有两个沉稳强壮、很得民心的兄长,兄长们也各有儿子,也就是说他继承王位的可能性极小,但这并不是坏事,这位爱跳舞的王子没什么政治抱负,他乐于一辈子享受王室年俸,一辈子沉迷在派对和舞会中,研究舞蹈历史与艺术,为各地的舞蹈协会剪彩,挂个顾问或副会长的头衔。每位王子的婚姻都是大事,他也不例外。到了必须结婚的年纪,他征得父母同意,宣布要举办一场盛大舞会,连续六日,最后他会从满场女子中选定王妃……
故事暂停,六打开第二个房间的门,与之前的房间一样,室内有虚幻的人影憧憧。场景变成阳光明亮的晒谷场,又变成月光下燃着一堆堆篝火的广场,六说:二号厅和与之相连的三号厅展示了十六世纪至二十世纪欧洲流行的二十四种社交性复式群舞,如小步舞、康特尔舞、伦德莱尔舞。男人与女人用舞蹈来表现爱情中的欢乐、眷恋和姿态。旧式的链状舞蹈逐渐退场,代替它的是轮状舞和环状舞……
人们组成两排纵队,先面对面鞠躬行礼,然后一个跟一个排成直线,直线组合成方块,他们旋转,迈步,转圈,线条有序地交织,会合又分开。裙摆旋转起来,像伞在雨里张开,舞步一停,裙子落下去,伞就收了。旋律像一只手握着丝绸带子在牛奶河里抖动,漂荡。管乐与弦乐本身就像一对在光亮地板上滑行的人,我的耳朵吞咽音流,满足极了。
六在我身后,把故事讲下去——
却说舞会开幕前一夜,从外省赶来的女郎挤满了都城的酒店。音乐响起,王储夫妇走下舞池领了一支舞,舞会正式开始。女人们像暴雨前拥挤在空中的云。王子对每位舞伴都礼貌地微笑邀请,下场完成一支舞,但他没有邀任何人多跳一曲。他是不是曾对某双明眸、某对朱唇动心了?无人得知。到最后一晚,王子终于找到最佳舞伴。她是个白裙白鞋的娇小女子,双腿双脚如有魔力,他跟她一曲又一曲地跳下去,没有更换舞伴,一直跳了十二支曲子……看,在第四个展室,我们复原了一场二十世纪贵族舞会的全貌。
他打开门,像掀开一个珠宝箱盖子,金光迸溅出来,门内的大厅四壁是金色与红色,墙壁上挂着希腊神话故事挂毯和油画,油画大多是半胸像,画中人从黑底子上投出忧悒严肃的目光。男人们身穿白衬衣黑礼服,或带蓝色斜绶带的军装,女人们的裙子像植株杂生的花圃一样缤纷,小扇子在手里像虫子翅膀一样急速扑闪。音乐从上方圆弧形楼厢里传出来,圆舞曲的旋律像美酒一样香滑地喷到空中。人们互相伸手邀请,走入舞池。
一段群舞结束,乐曲变化,影像也变了。人们都退到一边,留下舞池中心一对男女共舞。那两人的影像是彩色的,其余人变成了黑白。而那女人也近乎全白,白裙白鞋,长至手肘的白手套,镶蕾丝花边的高领犹如花器,捧起一张小小胭脂面孔,额头上垂下一块方形白蕾丝,像窗帘也像眼罩,直遮到鼻梁中间。琴弓在弦上极快地小幅度颤动,吐出蛛网一样绵密的乐音,四只脚尖以出奇的伶俐在蛛网的细密格子里跳跃,辅以扭动腰身肩膀,双手不时伸出,指尖与对方精准地碰触。没人能做他的对手,只有她。他们像林中草地举行舞祭的巫人,浑身俱受着魔法的笼罩与支配。
真美。我看得呆住了。六说,这就是当年舞会最后一夜,第十二支舞,是波兰流传过来的一种快步舞。不过那晚他们并没跳完。
为什么?
最后一曲尚未结束,那白裙姑娘忽然离场,风一样跑出去,甚至没留下名字。王子追出门,只看到台阶上遗落一只舞鞋。
我哼一声,这行为根本不合逻辑嘛。
不,合逻辑的。她是个聪明女人,她肯定明白,无论跳舞跳得多么情投意合,如盐入水,王子也不一定让她成为选择题的唯一答案。于是她勇敢地、睿智地溜走了。
所以丢下一只鞋子逃跑是欲擒故纵?
是。因为人类天生有将事情做完、让需求得到满足的倾向,“未完成”总是在记忆中亮着最高瓦数的光芒,这光驱散了一切别的女人的影子。王子心中再也不惦念别人,只迫不及待想解开这个谜。而风筝没有彻底飞得无影无踪,她给他留下了线索:一只舞鞋。
后来呢?王子怎么找到她?让全国女性都来试穿这只鞋?
六被逗得哈地一笑。当然不,那多蠢!脚一样尺码的女人成千上万,试能试出什么来?再说,他怎么舍得让别的女人的脚伸进去,污染这只他视作信物的鞋?
我只能干笑两声。对,有道理。
开始他想要寻找制鞋的工厂或作坊,但鞋上没有任何制作者的钤印,也没有一个鞋匠认得出它。后来王子发布了告示。匿名告示,发在报纸上,详细描述一只女鞋,重金求购另外一只,也求购关于鞋子主人的线索。登出告示之后,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日夜面对那只鞋,幻想鞋子之上尚未探索就骤然消失的一切。一切在想象中趋近完美,反过来令他相信自己正在寻找的是世上最好的女人。他试图为她画像,画出的每副面孔都不一样。如此持久的念念不忘,已经够分量命名为爱。他的王父与王兄过来探望,走出书房时说,天哪,他真的恋爱了。国王的话很快传遍全国,人们都知道王子爱上了那神秘女郎。有一些人按照告示中的描述,拿仿造的鞋来碰运气,都被赶走了,更多人跑来声称他们见过穿这双鞋的姑娘,在教堂,在面包铺,王子的幕僚们每天忙于甄别真假消息。而在城中某一个平民公寓里,神秘女郎也在按捺着现身的欲望,她要摸索那条界限。渴望固然能把好感熬成爱,但等得太久,也会导向遗忘。在大家几乎绝望的时候,另一只鞋终于出现了……
舞蹈影像仍在循环。我们走过他们身边,开门出去,轻手轻脚地掩上门,怕惊乱他们的舞步。
六继续讲道,告示发布的十二天后,一个背斜挎包的小男孩被带到王子书房里,人们瞪大眼睛,目睹他从挎包里掏出一只白鞋,犹如魔术师从帽子里掏出白鸽。
走向第五个房间,门一开,轻柔如灰烬的音乐飞扑出来。房间中央凹陷下去圆圆的一大块,蓄着水,是个极浅的水池。两个舞者的影像出现在水面上方。六说,这是曾风行于意大利锡耶纳地区的水舞,跳舞的两人没有身体接触,只用脚尖或手向对方泼出水花。
他们踩在水中,跟着音乐跳或踏,单脚或双脚,踮起一个脚尖把身子抡得转起来,另一只脚尖在水面画出波纹,最后踢出一串水珠。每当他们做出撩水、踢水的动作,水池底的装置会让水相应地喷溅出一小柱,逼真得令人惊叹。我叹一口气,这象征恋爱初期互相试探的阶段,是不是?
是的。六也叹一口气,最美好的时期。
我装作专心观赏舞蹈,等了差不多够礼貌的时间,开口问道,那个小男孩是谁?
是她弟弟——绰号“小老鼠”,后来娶了一名王室远亲——她没有现身,戏剧张力要保持到最后一刻,否则前面的铺垫都会减分。由小老鼠带路,王子和随从们到达她的家,车子堵塞了整条路。她的父亲、继母和两个姐姐早就等候多时,他们很知分寸地换上灰扑扑的衣服,立在楼梯口。楼梯上响起脚步声,王子站在楼梯下,手捧两只舞鞋,仰望着一个遍身雪白的美人赤足一步步走下来,像白光照进灰尘。她在倒数几梯处站住,他跪下来,替她把鞋穿上去。
走廊里摆放着长桌,桌上一列排开带小龙头的高大玻璃罐,就像自助餐饮料区似的,旁边放着尖角形的纸牌,上面写出饮料的名字。我读道:棕榈汁,蜂蜜酒,麦芽啤酒。六从旁边的藤筐里拿了一个纸杯,说道,这些是人们跳舞前用来激发精神、助兴的东西,你要不要来一杯?
他给自己接了一杯棕榈汁,小龙头里冒出淙淙水声,我说,我也要一杯那个,谢谢。长桌对面是供休憩的长椅,我坐下来,身子往下滑,屁股抵在椅子边缘上,红鞋子跟脚一起歪向两边。桌子侧面还有一只半人高的小冰柜,他打开冰柜,从里面夹了两块冰放进杯子里,转身走过来,朝我一笑递给我杯子。我抬手阻止他坐下,一仰头把杯里的棕榈汁灌下去,手背蹭着嘴角,把杯子塞回他手里,笑嘻嘻道,续杯,谢谢。
第二杯拿来,我才慢慢啜饮。他在我身边坐下,样子斯文地喝他那一杯,挪了一下,不是挪远,是挪近。他每靠近一厘米,我的体感温度都会上升一度,就像他皮下骨骼由取暖灯管做成。这种热力不是没缘由的,但我若无其事地把棕榈汁喝得索索有声。
窗外的蓝月亮像个巨型监视器探头一样,炯炯地亮着。他看着手中的杯子,说,一直是我在讲,也该你讲讲了。
我讲什么?我对舞蹈一无所知。
不,你应该也讲个故事,作为回报。
我可以选别的回报吗?
你连门票都没买!记得吗女士!你还不肯留下个故事当门票钱?
我想了想,说,可我不知道讲什么,讲劳伦斯·布洛克的侦探小说?
不,讲讲你的爱情,你的丈夫。愿意吗?
……第几个?我是说,你想听我第几个丈夫的故事?
我的头一场婚姻纯真得像儿童简笔画。二十岁,我跟好友去草地音乐节玩,T恤撕到胸罩下沿,渔网丝袜套在平脚内裤外面,帆布鞋上头两条不一样颜色的花长袜,就那样挤在人群里,为台上抱着吉他狂抓狂挠的长发汉子们嘶吼,晚上跟人合租帐篷。帐篷根本不够用,地面上横躺的身子摞起一层半,有些人在睡,有些在嗯嗯呃呃地搞小型肉体狂欢。我是那一半真睡觉的人——那时我还年轻,像童话里的金发姑娘似的,在熊窝里都能睡得着。不过叫醒我的不是三只熊,是三个女人,后半夜我朋友和她新交的朋友们把我摇醒,我趿上帆布鞋,鞋跟都没提就被拽出帐篷。揉着眼迷迷糊糊走了几分钟,发现自己置身一个露天派对,周围多了好些人影,音乐从一个人肩扛的大收音机里冒出来,人们搂抱着跳舞,黑暗里一些晃动得合乎韵律的光点,是人指头里的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