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警察成为侦探的第一年,吴忌一走进酒吧,总会有几个人匆匆离开,进入酒吧的时间越晚,离开的人也越多。到了第二年,这种情况已经很少发生。再到现在,几乎没有再发生过。
锡安市大大小小的酒吧对吴忌来说如数家珍,要去哪套什么样的消息,对他来说轻车熟路。但如果抛开工作的因素,选一家放松用的酒吧,他一定会选择凯利琼斯酒吧(Kelly Jones Bar)。因为那是他从小认识的好友林霄开的酒吧。
而林霄之所以把自己的酒吧取名叫凯利琼斯,是因为他最喜欢的摇滚乐队Stereophonics的主唱叫凯利·琼斯,而林霄把Stereophonics奉为自己最喜爱的摇滚乐队,原因就更加简单,因为他小时候打记事起听的第一首摇滚乐来自一百年前的这个英国威尔士乐队,那首歌叫《Drowning(溺水)》。
从吴忌认识林霄开始,林霄就说要成为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成为像凯利·琼斯那样的男人,每天唱摇滚乐,到世界去巡演。然后二十几年后林霄变成了一个酒吧老板。
“你的吉布森。”吴忌走到吧台,屁股还没坐热,林霄已经送上了吴忌的专款鸡尾酒,吴忌把酒杯挪到跟前,朝林霄笑了笑。
“怎么有空来我这坐?”林霄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抓着酒杯坐到吴忌身旁。
“刚好路过。”吴忌喝了一口吉布森。
“关注了吗?那个景安山连环命案?今天下午被报道出来以后,网上都炸了!”林霄边说边朝走进店的熟客点头招手。
“知道。”吴忌看着吧台的机器人调酒师汉斯——仅有上半身,下半身是一根柱子外加一个独轮——精准地在调制一杯新加坡司令,“我在里面。”
“什么叫你在里面?你又回刑侦支队了?”林霄从汉斯手上接过新加坡司令,给坐在不远处的熟客亲自拿过去。吴忌瞄了一眼那个客人,相貌平平,戴着一副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约莫二十五六岁,看上去似乎斯斯文文,但裤腿与鞋子之间露出的一小段银色机械腿暴露了他不羁的内心。在外科手术与人造生化假肢如此发达的现代,残疾人这个词汇已经变成生僻词了,但依然有部分人不用可以以假乱真的价格实惠的人造生化假肢,而选择昂贵的合金制机械假肢,原因不外乎要么他是一个机械迷,要么他特立独行,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他是谁?我怎么好像没见过?”吴忌对走回吧台的林霄道。
“大概一个礼拜前第一次来我这吧,今天是第四次了。”林霄喝了一口威士忌,“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越来越有个性?那条机械腿花了他五十万元,是钛合金的,德国定制,他跟我说那条机械腿的机械脚趾头是根据他的右脚脚趾完美对称制造的,牛不牛?”
吴忌发出一声惊叹,点点头:“有钱,有个性。”
“唉,别岔开话题,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又回刑侦支队了?你做福尔摩斯做得好好的,怎么又回去做警察了?”
吴忌笑道:“我没有回去做警察,我只是受人委托,协助调查这个案子罢了。”
“哦,只是协助调查。”林霄又喝了一口威士忌,“连环杀人,啧啧,怎么又出现这种事,我记得两年前不是才发生过一桩吗?你刚当侦探那会儿。”
“对呀,这种事好像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我印象比较深的锡安最早的一次连环杀人案大概是在五十年前,你我还没出生那会儿,凶手在一个月时间里,连续杀了三名女性,后来在他企图杀害第四名女性的时候,该女性跑了,他才被抓到。”
“那凶手的动机是什么?”林霄很喜欢听吴忌讲这些故事,从小就喜欢听。
“凶手自称这三个女人看不起他,对他进行言语攻击。”
“什么!就为这么点破事,他至于要杀人吗?”
吴忌耸了耸肩:“有时候动机这种东西就是那么无关紧要,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恶魔,杀戮之心是人的原始本能。在人类诞生之初,为了对抗自然界,为了保护自己的地盘,杀戮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技能。”
林霄甩了甩手:“扯远了,现在是文明社会。”
“不过你猜猜他把那三具女人的尸体藏哪了?我可以给你一个提示,在他家里。”说罢,吴忌露出神秘一笑。
“家里的话……”林霄眯起眼睛,仿佛在回想自己家的样子,“厨房里好像太小了,三具尸体放不下,客厅里太招摇了,卫生间?好像也太小了,只能是卧室吧,不会是那么老套在床底下吧?”
吴忌晃晃手指:“接近了,但不在床底下,在床里面。”
“什么叫在床里面?”
“水床,他睡的是水床。”吴忌说罢,林霄不禁做出一个反胃的动作:“真是太恶心了,塞在水床里面……那他晚上还睡上面?”
“睡,他还说睡得很香。”
林霄摇摇头:“变态,又是一个变态。”
“你知道文明社会盛产什么吗?”吴忌的吉布森已经喝完,汉斯准备为吴忌做第二杯,吴忌朝汉斯摇摇手。
“什么?”
“变态。”吴忌起身,“越是文明的社会,变态越多,因为文明本身就是一个压抑人类本性的东西。压抑得久了,就需要发泄的出口。”
“照你这个说法,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倒退回野蛮的时代?”
“不,当然不能回去。”吴忌将空玻璃杯挪向汉斯。
“那我们怎么做?”
吴忌微微一笑:“未完待续,下次我再告诉你。走了。”
“这么快。”
“再不回家,泰山要生气了。”
“钱还没付呢!”林霄没有抬屁股,装模作样地对离去的吴忌喊道。
“欠着,下次来再给。”吴忌头也没回地朝林霄挥了挥扬起的手臂。
“靠,又赊账!”
苏岚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她疲惫地冲了个澡之后就上床了,但她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因为晚上会议室里吴忌的那番话在她脑子里反复出现。
“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迷魂药吗?”
“迷魂药?吴忌,你在说什么?”
“在这四起失踪案中,有一个共性不知道你发现没有,陆羽禾放学后原本应该呆在学校等家长来接,但他没有;王家佳放学后,一般是和同学们一起坐公交车回家,但那天他自己一个人先走了;李晓康失踪那天先在同学家玩了一个上午,吃了中饭后才独自离开;到了最后一个潘嘉城,他那天去同学家参加生日派对,原本应该在同学家等家里的司机来接他回家,但最后却自己一个人先走了。你发现了吗?他们都是……”
“反常地独自离去。”
“对,且是自愿独自离去,并没有人强迫他们。就好像被下了什么迷魂药,乖乖地主动走进凶手的陷阱里。所以凶手不是随机挑选目标下手的,他事先早已跟目标建立了某种联系,他是有预谋地接近目标,然后获取信任,最后再诱使目标自动送上门。”
苏岚恍然大悟:“所以这根本不是一起随机性连环杀人案。”
“而且我也绝对不相信这四个受害人之间是明显弱相关性,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共性,只要找到这个共性,我们离凶手就更近了一步……”
叮咚——
极具穿透力的门铃声将苏岚从回忆中唤醒,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瞥了一眼床头柜上的简易黑色电子闹钟,1:27,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叮咚——
门铃第二次响起,苏岚走出卧室,穿过客厅,来到门口,趴在猫眼上往外望,一个女孩。大半夜的一个陌生女孩怎么会来按自己家的门铃?
出于一种警察的警觉性,苏岚随手拿起门口篮子里的棒球棒,棒球棒灵活地在苏岚手腕上转了一圈后被藏到了身后。苏岚打开门,仅留了半张脸的缝隙往外看:“哪位?”
门口的女孩穿着一条红色的长裙,外罩了一件黑色的棒球衣,长相可爱又甜美,特别是脖子上系着的带有一把钥匙模样的吊坠的黑色颈圈非常吸引眼球。她朝苏岚笑了笑:“请问徐老师在吗?”
“徐老师?”苏岚反问一句,但她立刻明白了:她可能是找错地方了……但是大半夜的……不过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夜猫子。
“小姑娘,这里是8号楼2305室,你确定没敲错门?”
女孩愣了一下,突然像是犯了什么大错一般,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走错地方了,我以为这是6号楼。对不起,对不起!”
说完,她面红耳赤地转身离开,朝电梯口跑去了。
虚惊一场。苏岚关上门,把棒球棒放回篮子里,准备回去睡觉。但是经过刚才这么一闹,她发觉更加睡不着了。神情恍惚之际,她还隐约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夜深人静,孤独降临之际,她总会想起吴忌,如果吴忌在身边就好了,有吴忌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