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伊·英诺森(Guy Innocent, 1926—1998)是世界小说家中最光彩夺目的那些人之一。在七十二年的人生中,他结婚三次,生育六个子女,在八个城市居住过,养过五条狗,留下六部长篇小说、八十五篇短篇小说、三个电影剧本、几十篇他在剑桥任教期间的文学讲稿,以及上百封书信,获得包括诺贝尔奖在内的五种文学最高奖项。有些小说家,一旦属于他们的时代过去,其作品也逐渐失去吸引力,但人们对英诺森的喜爱经久不衰,从伦敦查令十字街的旧书店到菲律宾海边旅店的书架,只要采购员打算买十本以上英诺森所属国家的小说,其中必有一本以一头中箭雄鹿的图案为封面,或是以女影星坎迪斯·萨蒙那张脊背流血的剧照为封面(她因主演英诺森小说改编的电影,获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
他的小说被译作上百种文字,制成几千万本印刷品。然而摆在您眼前的这本《干草市文稿》,书中十五个短篇、两个中篇均为第一次出版。十个月前,英诺森知识产权管理处与英诺森基金会正式承认它们的作者为盖伊·英诺森,并将此十七篇小说计入他的作品年表中。
这批小说写于七十四年前。那年盖伊·英诺森二十九岁,已出版第一本小说集,尚未引起评论家的重视。爱丁堡一家制药研究所向他妻子莫嘉娜提供了一个职位,两人遂移居爱丁堡,住在老城区一幢三层建筑的顶楼。盖伊的稿费微薄,莫嘉娜刚入职,只能拿到初级薪水,他们生活不太富裕,有时要向肉店老板赊肉。住处浅窄,无法接待朋友,楼下的“白狼”咖啡馆成了他的会客厅。本书收录的小说,诞生于他旅居爱丁堡的前两年,细读其中《葬礼之前》《冰雹天》《地上的血》《平原燃烧》等几篇,你会发现,日后那种令人着迷的风格已初步成型。
在爱丁堡的第二个冬天,朋友奇恩·费尼邀请夫妻俩到他在利默瑞克的别墅去。盖伊与奇恩先走,莫嘉娜要完成手头工作,未能同行。三天后她独自乘火车前往。离开时,她把家里所有手稿装进一只手提箱,随身携带。在爱丁堡干草市火车站,箱子被偷走了,没能找回来。
八岁那年,我在牙科诊所里第一次读到盖伊·英诺森的小说。候诊室书架上有些捐来的旧书,我拿了一本《世界短篇小说精华》,翻到目录,果断跳过《摸彩》《鼻子》《林荫幽径》《项链》《死者》等等一看就不精彩的故事,选了《莉莉的下午》。主角是个年纪比我还小的女孩莉莉,她父亲生病住院,住了很久。一个下午,莉莉决定偷偷溜出家门,搭公交车到医院去看望父亲,途中坐反了车,钱又被偷了。作者用字简易,我刚识字四年,也能读懂大部分,那些词看似普通,却具有旋涡似的魔力。我坐在候诊椅上,心惊胆战地跟莉莉经历了一段堪比《奥德修纪》的路程。
凡对文学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故事结局:莉莉历尽艰险到达医院,发现她父亲已于半月前去世,她母亲怕家人难过,隐瞒了死讯。莉莉把预备送给父亲的一小束金黄雏菊留在护士接待台上,转身回家。回到家里,她附在老祖母耳边,说出了人生第一个谎言:我见到我爸了,他正笑呵呵地吃病号饭呢……牙医助手出来叫我的名字,发现我坐在妈妈身边默默落泪,像个彻底心碎的人。
《莉莉的下午》是英诺森最著名的短篇之一。当然,它失之甜俗,不算他最好的作品,之所以走红,大概因为怜惜种族幼崽是生物天性,孩子受苦的故事总能赢得最广泛共鸣,契诃夫的《凡卡》大受欢迎,也是这个原因。
后来我又被很多小说打动过,但英诺森始终是“那一个”。十七岁之前我读完了能找到的所有英诺森作品、两本最受认可的传记,还有他最后一任妻子茜茜的回忆录《我的盖伊》。毕业旅行,我选了爱丁堡。那座三层小楼门口立着牌子,设了售票处,迎接粉丝的朝圣。街对面的“白狼”咖啡馆仍在营业,有人排队,有人拍照。我买了票,摆手表示不用导览耳机,踏着边缘磨损的水磨石楼梯,走上顶楼,站在两根立柱牵起的弧线后面,望向里面的房间。
最引人注目的是窗户下的写字台,那是真家伙,盖伊·英诺森用过的东西。写字台上有一个盛着黄色稿纸的长方铁丝筐、一个笔筒、五支埃伯哈德·辉伯出品的黑翼602铅笔、一台皇家打字机、一沓时装杂志、一个铁皮烟灰缸、一盒红苹果香烟、一只插着雏菊的蓝花瓶。写小说间隙读时装杂志是他的怪癖,据说能刺激灵感。雏菊则是他最爱的花,也是他跟莫嘉娜结婚照上新娘的手捧花。
阳光照进来,被窗户切割成方方一块,摊在桌上,像张干干净净的稿纸。我望着桌子,想象灵感怎样在那上头的空气里凝固,从透明变为半透明,飘飘荡荡,英诺森抽着烟,伸手抓住它,黑翼602铅笔像绣花针似的嚓嚓穿刺,把海蜇一样滑溜的故事固定在黄色稿纸上。
后来莫嘉娜用那台打字机把它打出来。稿纸越积越多。一个夏天的傍晚,她提着装满文稿的皮箱走出这扇门,轻捷地走下楼梯(我在楼梯上大喊,别带走!放下!),皮箱里的手稿随着脚步晃动。她到了干草市火车站,买了票。火车还有半小时才到,她走进车站旁边的酒吧,要了一杯啤酒,箱子放在凳脚旁的地上。候车的人很多,不断有人从她身后走过(我在她身后大喊,盯住箱子啊,那是无价之宝!)。箱子里的手稿上有很多“眼睛”,盖伊喜欢描述眼睛,人的眼睛,鹿的眼睛,树皮上的眼睛,尸体的眼睛。所有眼睛透过箱子皮革,看着伸过来的手,看着那个断裂的时刻。莫嘉娜喝完酒,弯身伸手去摸,箱子不见了。
他没再把那些小说写出来。莫嘉娜试图靠打字时的记忆默写出一些,但最终放弃。有三个月的时间,盖伊没有写任何东西。他们每天到面对大海的莫赫悬崖散步。长女厄苏拉受孕于那段时期。再次开始写小说,他用黑翼602在黄色稿纸上写下一个题目:雄鹿之死。
那只手提箱与其中的文稿,就此从文学史里消失。
我经常想象那只箱子是否还存在于世界上,如果还在,它会在哪儿?……作家们也会遭遇意外,车祸、心脏病,以及闯进家里,把人抓进集中营的宪兵。卡夫卡《城堡》的最后一句:“她说话很吃力,要费很大劲才能听懂她的话,但是她所说的(全书完)。”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的《法兰西组曲》计划写五部,只完成两部。我猜每个作家逝世之际,脑子里都有没写出来的故事大纲。那箱文稿,是英诺森生命和著作里永远缺少的一块拼图。
两年前一个下午,我到格拉斯哥探望女友萨茉,她在那里的医院进修。我下了火车,找张长椅坐下,一边吸烟,一边等她。初秋的风阵阵吹拂,风里有一张报纸打着滚过来,裹在我小腿上。刚好我发愁没什么可看,就从腿上撕下报纸,折一折,读起来。本地新闻页右下角,有个小女孩抱着花束咧嘴发笑的照片,新闻标题是:
“感人至深!十岁女孩小说赢得万元征文大奖”
获奖小说全文刊载在一旁,是个三千字的短篇小说,名叫《黄昏》,一个身患绝症的老小偷和他怀孕的老猫的故事。我很快就读完了。读完第一遍,立即回到开头,读了第二遍。然后我把报纸放在腿上,茫然兀坐,心灰如死,就像回到了八岁那年的牙科候诊室里。烟蒂自己烧尽,烫了手指。
我一边甩手,一边怀着震惊和疑虑,重新打量那个女孩的照片,把她的双马尾和钢丝牙套都仔细看了一遍,就像瞧着一个未来必将登基的小公主。然而那个疑虑的小人,声音越来越大地说:不可能,这不可能出自一个十岁女孩的手笔。这小说太英诺森了。没人能写出这样的小说,除了他自己。
我带着“作者是他”的眼光,从头至尾,把小说再审视一遍。一切就讲得通了。
深爱一个作家,跟深爱一个画家、音乐家、导演、歌手一样。你熟悉他人生每个阶段的爱憎、兴趣、论战、交游,知道他喜欢把生活中哪些人物、题材和场景放进小说,就像熟知某个导演爱用的构图,某个歌手会以怎样的唱腔唱出歌词。你猜得到他描述一个场景时,会先从画面的哪个方向落下第一笔,猜得到男人和女人的爱意会倏然迸发,在最不可能的时与地陷入狂热,又悲切地终结,猜得到角色会陷入魔幻却合乎逻辑的绝境,最终平静、有尊严地死去。他的人物身上总有那么一小块相似之处,某种比血缘关系更紧密的联结。
一个艺术家的审美是固定不变的,乔治·奥威尔说:“有些人写作是为了欣赏外部世界的美,或者欣赏词语和它们正确组合的美。你希望享受一个声音的冲击力或者它对另一个声音的穿透力,享受一篇好文章的抑扬顿挫或者一个好故事的起承转合,希望分享一种你觉得是有价值的和不应该错过的体验……即使是一个写时事评论的或者编教科书的作者都有一些爱用的词句,这对他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
英诺森喜爱的词语组合、小说的顿挫转合,我都一清二楚。萨茉的家乡有个习俗,新郎迎娶新娘之前,有人会把他领到一块巨大的幕布前,布上有若干缝隙,每条缝里都伸出一只女性的手,他要认出新娘的手,把戒指戴上去。我能从一万只手里认出“她”的手。我也能从一万个抹掉署名的小说段落里,认出背后拿着黑翼602的英诺森的手。
报上这篇小说,就是英诺森伸过来的手,不会错,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声音会从一个小女孩的嘴巴里发出。我用手捂着胸口,怕心脏撞断肋骨跳出去,连萨茉走到身边都没发觉。她开车带我回住处途中,我的目光过多流连在报纸上,而非对着她的玉容凝睇,还惹得她不高兴了。
难道英诺森的灵魂“投胎”到了一个小女孩身上?或者,她是个天赋异禀的灵媒?……那晚我给萨茉做了丰盛晚餐,饭后把那篇小说拿给她看,等她读完,我讲出我的疑惑,她点头同意,并指出其中一句,冷笑道,评委会的人都瞎吗?十岁小孩怎么可能知道凡士林是干什么用的!
我们拟了一个计划。第二天她拨通报社电话,说要找那篇报道的记者,等记者女士来接电话,她谎称自己是某出版社编辑,正在做一本小说年选,想跟那位小天才联系,征求同意,好把获奖作品《黄昏》编入书中。记者非常爽快地给了一个电话号码。
小女孩名叫莉莉安娜。萨茉跟她妈妈聊得十分愉快,约定翌日上午见面。她家住在近郊,一座老房子,院子里种着高大的石榴树,一对中年夫妇出来迎接,笑容满面,他们身后探出一只马尾辫、半张小脸,圆而大的眼睛里充满怀疑。
坐在桌边喝茶时,萨茉跟他们聊天说笑,我不时看一眼莉莉安娜,她窝在稍远的沙发里,怀抱一只小黑狗,显得闷闷不乐。我的脚在桌底踢一下,萨茉便甜笑着请主人带她参观这座“迷人的老屋”。
客厅里只剩我和莉莉安娜。我起身假装看墙上挂的照片,溜达到沙发旁边,说,女士,你的佳作真令人印象深刻。这是你第一次写小说?
她低头抚摸狗毛:嗯,算是吧。不用叫女士,叫我莉莉就行。
好的,莉莉。你的处女作就这么出色,未来你会是个了不起的作家。
我不想当作家,我要当宇航员。
我看看她怀里的狗:这小家伙叫什么?
叫莱卡。
是第一只登上太空的苏联狗的名字?
她笑了,露出钢丝牙套:对!
我没有狗,只有猫,嘿,你养过猫没有?
没有。我喜欢狗。
那为什么你给米洛(《黄昏》小说主角)选的宠物是猫不是狗?
她眼神闪烁,嘟囔道,没什么原因,我随便选的。
我压低声音,以不容置辩的严厉语气说,莉莉,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这篇小说根本不是你写的,对不对?
她的呼吸瞬间乱了套,抿紧嘴唇,目光在房间墙上弹来弹去。你说我的小说是抄来的?……你有证据吗?
我说,我只问一个问题——米洛当年的偷盗搭档最后一次来看他,他说,把你放在我家的凡士林拿走吧,这句话什么意思?凡士林是干什么用的?
莉莉的黑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一阵,说,当小偷的人需要用手,需要多多保护手,所以他们爱给手涂凡士林。米洛让搭档拿走,是因为他快死了,再也用不着,还不如送给朋友。
她一边说,我一边冷笑。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等她说完,我摇头道,太可笑了,根本不沾边,小说原作者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莉莉,做个诚实的孩子好吗?
她咬牙坚持了一阵,眼圈慢慢泛红:可是奖金已经花掉了,我没想骗人,只想拿到奖金给妈妈买辆车,她是护士,每天早上五点就要去医院,赶公交太辛苦了……
我暗中松口气,柔声道,不要紧,我不会让他们取消名次、拿回奖金,那个不重要。我会替你保守这个秘密,不过你得告诉我实话。
她噙着泪,点点头。
答案揭晓——小说是从阁楼的纸盒里拿了几页抄来的。纸盒是谁的?是爷爷的。爷爷在哪儿?两年前去世了。你怎么知道爷爷的纸盒里有小说?他生前把纸盒放在床底下,有时会抽出几页来,当睡前故事讲给我听。他说他妈妈——太奶奶也曾经念纸盒里的故事哄他睡觉。
我向莉莉的父母打听了一下他们的祖父母,女主人热情地拿来帆布面的老相册,给我们翻看。没翻几页,我就看到泛黄相纸上一对夫妇膝上抱着婴儿,坐在王子街花园里的合影,后面耸立着爱丁堡著名的司各特纪念塔,下面一行钢笔字,写着“加里、奥娃和汤米”。
男主人说,汤米是我爸爸,他就在爱丁堡出生。那几年我爷爷在爱丁堡做建筑工人,前年我们去那里玩,特地带莉莉在他参与建筑的皇家植物园转了转。不过那年头建筑工人薪水很低。我奶奶生孩子那天还在上班,她是在火车站的售票处破水的,她的同事用推行李的小车把她推到火车站外,让运邮件的车把她送到医院……
好,案情大致清楚了:七十多年前,年轻的英诺森夫妇住在爱丁堡期间,莉莉的曾祖父母加里和奥娃也在同一城市。奥娃在干草市火车站当售票员,也许她平时就偶尔偷一点乘客的小玩意,补贴窘困的日子,也许她只干了那一次——某天下午她换班了,临回家前到酒吧喝一杯,看到了莫嘉娜和手提箱。手提箱看起来质量很好,很值钱,里面装的是不是更值钱的东西呢?奥娃从莫嘉娜身后走过,顺手拎走了手提箱。
但里面的东西着实让她失望。怎么回事?只有一堆稿纸?写的是什么?好像写了些故事?她把稿纸放进一只纸盒,处理掉手提箱(可能卖掉了,也可能留下自己用)。某个晚上,小孩睡前吵闹得实在厉害,她想找点能给儿子读一读的东西,想起了纸盒里写着故事的稿纸。牙医和女病人的暧昧之情,不行;主角是地下拳击手,太血腥了不行;美洲狮的故事,好了就读它吧……
那个纸盒作为可有可无的家庭收藏品,一年一年闲置下去。也许它被当成对初为母亲那段烦躁甜蜜时光的纪念,也许是心中对失主一点暗藏的愧疚,或作为再不能做这种事的自我警示,奥娃始终保留着它。它熬过了一次次搬家,甚至汤米六岁时举家迁往格拉斯哥,这样艰难的大搬运,它都在行李箱里赢得了一个位置。年头越久,它就越安全。它还会在阁楼上继续隐居下去,如果不是莉莉安娜心疼赶公交的母亲,想要靠它赢一笔奖金,如果不是那阵风,那张贴到我腿上的报纸……
最后我提出要求,能不能让我看看那盒“故事”?
纸盒拿来了。非常普通的一只小号瓦楞箱,原本是个狗粮包装盒,上面印着一只吐舌头的金毛犬。男主人说,我小时也听过这里的一两个故事,我不太喜欢……哪儿来的?我爸爸也讲不清这是哪儿来的,好像是我奶奶的朋友交给她寄存的,但一直没拿走……
我恭敬地捧着它,犹如教徒面对装着荆棘冠的圣物匣。萨茉在一旁看着我,嘴角含笑,只有她知道我正经历怎样的时刻。我掀开四个方向的箱盖,草草扫上几眼,合上盖子,说,我对这些故事很感兴趣,能不能复印一份带回去?
男主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等回到家中,我才坐下来仔细读。第一页读完,我已经确定得不能再确定,这就是盖伊·英诺森遗失的文稿。一再克制之下,我读了五个小时(其间萨茉进来送了食物和水,自去睡觉),全部读完,已过午夜。那种感觉怎么形容呢?想象你的爱人去世很多年,你忽然在某个角落找到他年轻时写给你的一束情书,舍不得读完,又忍不住飞快地往下读……我和我的目光,就像骑手和野马,马奋蹄狂奔,骑手使劲勒缰,让它慢下来,缰绳稍一放松,马又冲了出去。
那时我以为,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去找出版社的编辑,让他们出版这批小说,书名是现成的:《干草市文稿》。不管在书的什么地方,序、跋,或者页脚注释,只要淡淡放上一句“本书能与读者们见面,要感谢××先生”之类的话,让我的名字与我挚爱的作家连接在一起,我就心满意足。
然而出版社编辑根本不看稿子,他笑道,你太天真了!怎么可能随便拿来一批小说,就用英诺森的名字出版?你必须获得英诺森知识产权管理处和英诺森基金会的认可才行。
这也不难。我把文稿装进一只手提箱,买了机票,启程到英诺森知识产权管理处所在的城市去。路上我用一副手铐,把箱子提手跟手腕铐在一起,以防悲剧重演。谁知道呢,也许这文稿上附着什么诅咒?不过这次谁想偷走可要动用钢锯了。空乘女士以为我是押运什么不得了的东西的大人物,悄悄给我倒了杯香槟,还眨眨眼。一开始我觉得受之有愧,但后来觉得,英诺森的小说确实是了不起的东西,也就夷然喝了。
在英诺森知识产权管理处办公室,接待我的是副理事长,一位穿粗花呢西服、模样聪明的年轻人。他坐在办公桌的一个角上,一条腿垂在地上,另一只脚悬空。他俯身接过装订起来的稿纸,一边抽烟一边读。我暗暗担心,烟灰可别掉到纸上,虽然这不是原件,但我也不希望英诺森的某个词被弄脏。
他读完了前四页,那是第一篇,《黄昏》。后面他不再细读,只是飞快翻动,随手翻到一页,上下看看,把稿子丢在桌上,手撑住大腿,微笑说道,您是第五个。
我说,什么第五个?
第五个声称找到那箱文稿的人。
我怔住。他说,您有没有读过欧·亨利的小说《双料骗子》?
没有。
他笑道,那可是篇好故事,您不妨读一读。他在稿纸上“啪”地一拍,我说实话吧,您模仿得已经很像了,非常逼真,有几段连我都恍惚了,以为真是英诺森写出来的。以您这般才华,其实不必假冒英诺森的名字……
我不等他说完,就探身把文稿抓起来,放回箱子里,咚一声砸上箱子盖,扣好,大步走出那间办公室。
欧·亨利那篇小说写的是什么呢?某个坏蛋找来一位年轻的亡命之徒,让他冒充一对富有绅士夫妇幼年走失的儿子,以获取老夫妇的巨额财富。我气得看到一半就关掉了网页。
接下来我找了另一位副理事长,找了监事,五位理事……每个人办公室的书柜里都放着英诺森小说全集,但没一个人看得出这文稿跟他们身后那些小说有着显而易见的血缘关系。
四天后我打电话给萨茉,报告我的失败。听得出她正站在医院楼梯间,说话带着轻微回音。唉,你也不能怪他们,换我来管这事,肯定也要谨慎。好比你带来一个孩子,声称这是英诺森的私生子,那人家难道二话不说就无条件相信吗?
我说,可这明明是英诺森的小说!简直是明摆着的,就像用血在白布上印了纹章一样明显,那种叙述风格,那种句子和句子之间的关系……
你那都是猜想,不能作为证据。坏就坏在这是打字稿,又不能验笔迹。要是他们的女儿厄苏拉再早生几年,说不定听父母念过那些小说,可惜……
是,世上读过这些小说的,只有盖伊和莫嘉娜。
萨茉忽然说,我知道英诺森去世三十多年了,不过莫嘉娜,她还在世吗?
脑子里好像掠过一道白亮的闪电,我低头用手机搜索了一下,深吸一口气。是的,她在世。
莫嘉娜·芳兹,她与盖伊·英诺森的婚姻持续六年,育有一女一子,次子八个月时,两人离婚。两个月后,盖伊再婚,第二任妻子是舞蹈演员伊梅尔达。伊梅尔达曾是他和莫嘉娜的共同朋友,也是盖伊的崇拜者。一些传记声称,是遗失文稿这件事,让盖伊和莫嘉娜的感情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
两个子女均由莫嘉娜抚养,她带着孩子回到老家第戎,在当地大学的化学实验室取得一个职位。她跟盖伊始终保持很好的关系,每年都让孩子去父亲所在的城市过假期,盖伊带他们驾船出海,或到山中露营。次子成年后,莫嘉娜再婚,这段婚姻维持了八年。随着英诺森越来越出名,多年来不少媒体试图采访她,希望挖些英诺森的早年逸事,或从她口中得到一句半句的评价、怨怼,但都被拒绝。两个孩子出席了伊梅尔达的葬礼,盖伊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他们也盛装到场,在台下为父亲鼓掌。莫嘉娜唯一一次公开发声,是盖伊死后,她与子女联名发表了一篇悼文。
这位女士今年九十七岁,住在第戎一家医院里。
我辗转联系上了她和盖伊的儿子迈特。迈特出过几本回忆父亲的书,写得很一般,销量全靠照片和作者姓氏。他一生的主要职业就是“英诺森之子”。靠到各地演讲的收入和基金会的拨款,他在巴黎过得很舒服。拨电话之前,我犹豫了一阵,那种感觉很奇怪,好像我已经认识迈特很多年了。作家总难免写到亲人,尤其是孩子,他们作为可爱可亲的配角,在书信集和散文集里活泼泼地跑来跑去。当你爱上某个作家,他的亲人也成了你的朋友。盖伊有一部长篇小说的题献是“献给厄苏拉和迈特”,我第一次读那部小说,看到扉页上一张黑白照片,盖伊半身赤裸站在海滩上,手里牵着穿泳裤腆着圆圆肚皮、咧嘴露出门牙豁口的小男孩,下面注释“英诺森与五岁的迈特在蒙彼利埃”,从那时起,迈特在我心里一直是个五岁小孩。
几十年后,这个五岁小孩在电话那头发出老男人的沙哑声音,我总觉得打错了电话,心里隐隐奇怪,那个门牙豁口居然不影响发音。一通寒暄后,我说明意图,老男人哈哈大笑一阵,很干脆地给了我医院地址。
我说,英诺森先生,你想不想看看这些小说?我可以给你寄一份复印件。你一定能从中读出令尊的……
迈特干脆地说,不用了,谢谢。倒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从来不看我爸的小说。实际上我不看任何人的小说。我认为小说是给失败者读的,肥皂泡似的玩意儿。一篇小说还不如一页老佛爷百货的新品购物指南有价值。哦,也不是全没看过,我还真看过一篇,是一个小女孩离家出走去医院……
我说,《莉莉的下午》。
对对,就是她,莉莉。“奶奶,我见到我爸了,他正吃病号饭呢。”真他妈绝了,是吧?哈哈哈哈……
我再次跟手铐、手提箱、文稿一起飞过海洋。从第戎机场到医院途中,我让出租车司机找一家花店,我下车买了一束雏菊。
护士引我去病房。那可能是全医院最好的单人间,宽敞,明亮,洁净,窗口花瓶插着朱砂红的康乃馨,室内一股柠檬清新剂的香气。我在床边坐下,把手提箱放在大腿上,望着仪器和管子包围中闭着眼的老妪。一年前突发脑出血之后,她没再醒过来。
护士走到窗边,用雏菊替换了康乃馨。您是她的朋友?跟她说会儿话吧。视听刺激是植物人促醒的最好方法,我们每天都给她放音乐、读书。她爱猫,有时我给她播一段猫的影片,用投影仪打在墙上。
我说,好,我陪她聊聊天。
我仔细打量她。我早就认识她,到今天才见到她。第一次婚姻才是真正的婚姻,后来的不过是修正、补丁和模仿品。在盖伊传记书里的照片上,她是个形貌昳丽的少女,高个儿,短发,双眼闪亮如宝石,大笑时双唇形成完美的开口。两人相识于朋友聚会,他在一个月后开始给她写诗和情书。她那时已经跟一个军官订婚,只同意以朋友关系与他保持通信。他把新写成的小说寄给她,她总会回复长长的、认真的意见,不全是赞扬,也有批评。一年后她跟未婚夫解除婚约。两年后她手握一束雏菊,穿着蓝条纹上衣、白色长裤和平跟凉鞋,步行跟盖伊去市政厅,注册成为夫妻。没有婚礼,那时他们年轻得根本不在乎有没有婚礼。戒指是婚后半年在爱丁堡补买的。伊梅尔达也没有婚礼,因为那时她刚经历一次流产,身心俱疲。拥有婚礼的,是与五十六岁的盖伊结婚的茜茜。
跟前妻对自己闭口不谈的态度差不多,盖伊也极少谈起莫嘉娜,只有一次,他说莫嘉娜是他第一个认真爱上的女人,“我给她的诗,见到她第一眼时就写好了,只是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决定是否寄给她”(《时代周刊》采访,1981年)。他小说里公认塑造得最好的几个女主角,都是高个儿,短发。
现在,让那颗天才的心深深迷恋的美人,就在我面前,依稀剩一个形状。她仰躺在青绿床单上,一根细管插进她鼻孔里,用一块贴在嘴唇鼻子之间的橡皮膏固定住,像一抹白胡子。脖子上有一个气管切开手术留下的疤痕。脸皮松松地浮在头颅上,像没铺平的一块布,面颊向两边垂下去,眉骨和颧骨高高耸起。
她的手仍有修长的骨架,指甲剪得很短,很整齐。我抚摸一下她的手,手背上多皱的皮肤跟着指尖滑动。我用两只手把它握起来,感觉攥着一把又细又脆的骨头。就是这只手,在打字机键上跳动,打出箱子里这些文稿。
我开口说,芳兹女士,你还记得干草市火车站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找到那箱被偷走的稿子啦。你也一定记得那些小说,对吧?那可是你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敲出来的。听,我给你读一篇……
在第戎待到第二个星期,我丢了工作,我老板很客气地打电话提醒我看邮箱里的辞退信。我并不在意,但萨茉在电话里的声音已经有点急躁:怎么回事?你难道爱上她了?我的魅力输给了一个老太太?
我说,我决定留在这儿,每天给她读小说,把她唤醒。然后她就能帮我证明文稿是真的了。
什么?!
放心,你想想,她一生最内疚的事就是弄丢那箱文稿,现在东西找到了,一生的心事可以放下,她可以坦然去见另一个世界的盖伊,这还不足以让她在狂喜中醒来吗?昨天医生告诉我,她的眼动变得频繁,是特别好的现象……
萨茉冷冷地说,理论上倒是说得通,不过你的乐观还是省着点用吧。
事实证明,我确实过于乐观。虽然莫嘉娜的微意识“似乎”有了更强表现,虽然新的视听刺激“似乎”对神经通路的重建起了积极作用,但三个月后,小说已经读了好几遍,她仍是个安详的睡美人。
我陷入绝望。我对萨茉说,也许我错了,莫嘉娜听到——假设她真能听到——文稿已经找到,她的心思反而平静下来,了无牵挂,对醒不醒来这事就更加无所谓……我想,可能我该放弃了。
萨茉却说,不要灰心,昨天我去我们医院的神经外科,跟昏迷促醒团队的同事聊了聊,她说,也许老太太的大脑需要更强有力的刺激。
更强的刺激是什么?……英诺森死而复生?
不用。听我说,你给我讲过莫嘉娜和盖伊离婚后两个月,那男人就再婚,很可能他在婚姻存续期就移情别恋了,是不是?……好了,我有个主意——你会不会写诗?
那个晚上,我回到旅馆之后彻夜工作,写了九首诗。第二天早晨,我照例到医院去,坐在病床边,拿出诗稿,说道,芳兹女士,今天我不读小说了,我要给您读英诺森先生的诗。这些诗是跟那些小说文稿一起找到的,这组诗的名字叫《新生——献给伊梅尔达》,第一首《时间》:
这是你的脚趾雕饰空气的时间
是你跟重力化敌为友的时间
以及裹尸布伪装婚纱的时间
你腰窝里柔软的刀刃
跟随影子飞去
是旋律摇荡如跳绳的时间
还有羚羊惨白逃窜,如一串笛声的时间
那些我被禁止拥有的时间,
坠毁在你的航线上
直到夏日和秩序,焚烧殆尽
……
我停下来,看着莫嘉娜。她的眼珠在薄得像纸的眼皮下面,转了几转……好像转得比之前更急?我不能确定。
我低下头继续读,组诗第二首的名字叫《你的话》:
你问我瞳孔颜色的来历
你放肆地打探 我每一条疤痕的生日
你说你曾赤裸与我相会,在镜中
夜间你的眼吐露香气
像花园砖墙的孔隙
你说,你只想尝尝血与蜜的滋味
为此愿踏着脓疮献舞
我无法曳步前行
因为缄默,因为背负爱的遗骸
……
萨茉的办法竟然真管用了。医生说莫嘉娜的意识一天比一天强,醒来的希望越来越大。不少植物人家属听说有人试图用诗歌唤醒病人,纷纷前来观摩。后来我读诗的时候,房间门口总会站着一小群人,肃立聆听。
前前后后我总共写了四十二首诗。从开始为她读诗那天算起,是第二十一天清晨,当我走进病房,先看到护士激动的脸,接着看到了莫嘉娜·芳兹的眼睛。
她在青绿的枕头上盯着我。那双眼睛,那副目光,仍然很美。
我喘着气说:……芳兹女士,您好。
她开口说话了,吐字还不太清楚,但足以听出其中的怒气。
——假的!小说是真的,诗是假的。盖伊从没给那个女人写过诗!!!
关于这本书如何失而复得、获得合法身份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感谢可爱的莫嘉娜·芳兹女士,她仍在积极复健中,盼望夏天去海边度假。她跟我约定,等书印出来,一起去探望盖伊的墓,把书给他送去。
感谢我太太萨茉,本书得以正名,全靠她的妙计。我们上月结婚了,新娘捧花也是雏菊。
感谢点灯人出版公司。感谢编辑马利诺夫斯基先生,他为本书做了校订与注疏,并邀请我来写前言,记录这个历经七十四年总算有了快乐结局的故事。
感谢莉莉安娜与她的家人。后来莉莉主动写信给征文比赛组委会,澄清事实,道歉,退还了奖金——在芳兹女士的主张下,那笔钱由英诺森基金会来出,所以莉莉的妈妈仍然可以每天早晨不赶公交,开车去上班。
至于英诺森知识产权管理处与英诺森基金会的先生们,不,我一点也不感谢你们。
最后,致每一位喜爱英诺森小说的读者:
《干草市文稿》是盖伊留给你们的礼物,是这个世界在多年不穿的大衣口袋里,忽然摸出的糖果。
谨祝阅读甜蜜!
空中响起轻柔的音乐,这是医院新施行的“音乐疗法”,每日一个半小时。
在H的病房里,乐声是从海面之上聚集的云团里飘出来的,就像云里坐着一整支管弦乐团。曲目是莫扎特的《小夜曲》《横笛协奏曲1号》《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法国号协奏曲》……
H:我为什么要听莫扎特?
里瑟先生说,音乐能使人迷醉,颠倒,忘记,是最接近酒神狄俄尼索斯的艺术。用“被动聆听”治疗精神疾患的方法,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有了。特定音乐的频率与声压,可以对大脑皮层形成良性刺激。按照临床实验数据,莫扎特的疗效最好,因为人们认为他的音乐里面只有最纯粹的欢乐。
H耐着性子听完,用手指缓缓写道:CHANGE(更换)。
换一支曲子?
是的。别人听到的是“纯粹的欢乐”吗?可我听到的只有悲伤,过于纯粹的悲伤,就像——过于悲痛的哭泣,那表情跟大笑是一个样子的。
你想要听什么?
《魔王》。
你喜欢舒伯特?
不,我只喜欢《魔王》。
于是《法国号协奏曲》消隐了,《魔王》那阴郁、险恶、动荡的旋律响了起来,带着它自己的力量和秩序,侵满海天之间一切空间,不可一世。
音乐就像一匹马奔驰在无边无际的雪野之中。急促的钢琴按键声犹如马蹄嗒嗒作响。父亲、魔王和男孩三个人交替唱出诗句。魔王的嗓音妩媚柔滑,滑得像露珠在花瓣上打转,像蛇的身子蜿蜒在伊甸园的树杈之间。
夜色朦胧,是谁在风中奔驰?
是那位父亲带着他的孩子;
他把孩子抱在他的怀里,
他把他搂紧,给他温暖。
我的儿子,为何藏起你的脸?
爸爸,你没瞧见那个魔王?
那魔王戴着冠冕,拖着长裙。
我的儿子,那是一团烟雾。
“来,跟我去,可爱的孩子!
我要和你一同做有趣的游戏。
海边有许多五色的花儿开放,
我母亲有许多金线的衣裳。”
爸爸,爸爸,你没有听见,
魔王轻声地对我许下诺言?
不要响,孩子,你要安静,
那是风吹枯叶的声音。
“伶俐的孩子将你伺候得十分殷勤,
我的女儿们夜夜跳着圆舞,
跳着、唱着、摇着你,令你熟睡。”
H始终没有要求更换曲子,载着父亲与男孩的马一遍遍在云端和海上奔跑,男孩在父亲怀中一遍遍咽下最后一口气。一时间仿佛那旋律才是世上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他把双手交握在一起,承受乐曲的悲壮结局。
里瑟先生问,你为什么喜欢这支曲子?因为你父亲曾在深夜抱你去医院?
H纠正道,不是父亲,是母亲。
……爸爸,爸爸,你没瞧见那儿,
魔王的女儿们站在阴暗的地方?
我儿,我儿,我看得清楚,
那是几棵灰色的老杨树。
“我爱你,你的美貌使我欢喜。
你要是不肯,我就要动用武力。”
爸爸,爸爸,他现在抓我来了!
魔王抓得我疼痛难熬!
父亲心惊胆战,迅速策马奔驰,
他把呻吟的孩子紧抱在怀里,
好容易赶到了他家里,
他怀里的孩子已经离开。
里瑟先生又问,如果被诱惑的是你,你会选择离开父亲跟随魔王吗?
H迅速瞧了它一眼,他怀疑它已经知悉他个人历史中最可怕的那部分,但它的面孔上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
他许久没有回答,久得让人怀疑他真的曾为魔王的允诺抛弃父亲。半晌,他写道,给我讲讲魔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