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即便是在梦境,看到顾红星中枪,冯凯也是心急如焚。
不管这个梦境和陶亮的命运有什么关联,他现在都不在乎了。在这个世界里,他所见的每个人都如此真实,他们不是破案的工具人,他们会疲惫,会受伤,也会孤独,会迷茫。他已经分不清梦境和现实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他只知道,眼前的顾红星,就是他至亲的人,他不愿意失去的人。
就算用梦境来安慰自己,冯凯也不愿意看到顾红星出事。
即便是梦,失去至亲的梦也是一场噩梦,是最让人意难平的梦。
“医生!医生!”
冯凯用力抹了一把眼睛,声嘶力竭地叫喊道。
“怎么办?怎么办?”卢俊亮手足无措地哭喊着,“凯哥,这个位置距离主动脉好近,怎么办?”
冯凯推了一把卢俊亮,语气有些凶:“快去找医生,找担架,别搁这儿说些没用的。”
医生和担架很快到了,几个人忙着把顾红星往担架上抬。
恰在此时,一辆白色的救护车闪着蓝色的警灯,呼啸着开进了总医院的院门,紧挨着冯凯的吉普车停了下来。
救护车上设备齐全,打开后门后,几个医生抬着一个移动病床下了车,比还在七手八脚把顾红星往担架上抬的冯凯他们要高效许多。
冯凯心怀不满,往对面看了一眼,没想到,病床上躺着的人,居然是林淑真!
他猛地拍了一下脑袋,自己忙着抓捕,居然忘了今天正是顾雯雯的生辰啊!巧就巧在,林淑真就在这附近下乡义诊,所以肚子一疼,居然也被送到郊区总医院来了,而且时间上也是如此吻合!夫妻俩就这么在医院碰上了!
看着满脸是汗、痛苦万分的林淑真,冯凯的心里又多了一层焦虑。毕竟在陶亮的年代,他也没做过爸爸,哪见过这样的场面,哪知道产妇是如此煎熬。
“林医生,是林医生!”冯凯脱口而出,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顾红星听见了冯凯的呼喊,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直起上半身,看着对面移动病床上的林淑真,喊道:“淑真……你没事吧?”
林淑真此时过度疼痛,愣是没有听见顾红星的声音。
冯凯赶紧先把顾红星抬上了担架,又跑到对面的医生旁边,急切地问道:“怎么样,怎么样,没危险吧?”
同行的两名医生都是和林淑真一起下乡义诊的同事,见到冯凯询问,就说:“你是林医生爱人的同事?没关系,林医生要生了,比预产期提前了十几天,羊水破了。不过好在我们的产科主任也在下乡义诊,先一步到总医院的产房了,我们都会帮忙,没事的,放心吧!不过,林医生的爱人……”
“他没事,他好得很,皮外伤。”冯凯连忙做了个“嘘”的手势,安慰道。
他害怕顾红星受伤的消息,被林淑真听见。
移动病床的移动速度快,林淑真很快就被推进了医院产房,而顾红星这边还被担架抬着,往手术室方向走。
顾红星强忍着疼痛,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疼痛,双眼噙着泪水,奄奄一息地对冯凯说道:“我要是……要是不行了……你要帮我照顾她们娘儿俩……”
“托孤吗?不行!你给我撑住!”冯凯一向坚持男儿有泪不轻弹,此时泪水却忍不住要滚落下来。
但顾红星已经出现了呼吸困难,呼吸动作开始出现异常了。他只能拼尽全力,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答应我……照顾好她们……”
“不行!你给我撑住!”冯凯边随着担架跑着,边吼道。
顾红星突然笑了一下,在昏迷之前说道:“就……就叫雯雯,你上次,你上次起的……”
已经跑到手术室门口的冯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顾红星被抬进了手术室,这才对着手术室的玻璃门喊道:“顾雯雯,知道了,顾雯雯!”
接下来的时间,冯凯度秒如年。
他的心像是猫抓似的,根本没法在某个地方坐上一分钟。卢俊亮则蹲在手术室门口,双手抱着头,嘴里念念有词。
“你别念叨了!烦死了!”冯凯嘀咕了一句,卢俊亮立马停止了念叨,泪眼婆娑地抬头看着冯凯。
冯凯心有不忍,柔声说:“你师父好人有好报,肯定没事的。”
产房在一楼,手术室在二楼。冯凯好像听见一楼有动静,连忙跑到了一楼。可是,产房的大门依旧紧闭,门上的红灯也依旧亮着。
冯凯在产房门口站了一会儿,还是烦躁无比,又跑回了二楼。二楼手术室的大门也紧闭着,红灯也亮着。
就这样,冯凯上上下下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终于等到急救顾红星的手术室的红灯熄灭,医生走了出来。
这是陶亮在无数部电视剧里都看到过的情节,家属疯了一样地拽住医生,医生冷静地说出答案。这一次,他紧张地望向医生,医生会说出什么呢?
医生面无表情地摘下了口罩,冯凯根本无法从医生的表情里读出些什么信息。和电视剧里一样,医生很淡定地说:“血气胸。”
卢俊亮弹射了起来,说:“没了?”
“没了。”医生说。
“没了?怎么就没了?”冯凯一阵眩晕,差点没站住。
“医生是说除了血气胸,没其他问题了!没伤到大血管,没伤到脏器!没事了!没事了!”卢俊亮也意识到他和医生的对话有歧义,连忙解释道。
在卢俊亮说话之前,冯凯感觉自己的腿都在抖,此时瞬间平静了下来。
还好,这不是一个噩梦。
冯凯此时有一种强烈的虚脱感,他双手撑着墙壁,粗重地喘了几口气,说:“你们医生以后说话的时候注意点。”
说完,冯凯迈着仍有些发抖的双腿向楼下走去。
说来也巧,当他刚好走到产房门口时,一声婴儿的啼哭从产房大门里面传了出来。
“嘿,真响,怪不得以后骂我的时候中气那么足。”冯凯一屁股坐在门口的长椅上,仰天傻笑。
不一会儿,产房的大门打开了,两名医生推着病床,先走了出来,另一名医生抱着一个襁褓,跟在后面。
“母女平安。”打头的医生说,“欸?怎么是你?孩子爸爸呢?还没包扎好吗?”
病床上的林淑真虽然很虚弱,但还是听见了医生的对话,她浑身一颤,连忙向冯凯投来了征询的目光。
冯凯连忙强撑着站起身来,说:“没事,没事,林医生你放心,老顾受了点皮外伤,自己磕的,缝两针就好了。等缝完,他就来找你。”
林淑真怀疑地看着冯凯,但见他是真的一脸真诚,这才放下心来,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对了,我得回去和他们医院的医生说个事儿。”抱着孩子的医生说道。她左顾右看,见有人推床、有人举着吊瓶,都在忙着,于是也不管冯凯同不同意,直接把婴儿往冯凯的怀里一塞。
“抱好了啊,刚睡着。”医生说完,就转身又进了产房。
此时轮到冯凯手足无措了。他没当过爸爸,从来没抱过孩子。此时虽然学着医生的模样抱着孩子,还是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对劲,可是又不敢动,生怕打扰了睡梦中的顾雯雯大人。
冯凯向自己的臂弯看去,粉色的襁褓里,圆圆的小脸蛋,胖墩墩的,粉嫩粉嫩的。睫毛长长的,脑袋上却稀稀疏疏,是一个小光头。眉眼之间,明明就是成年顾雯雯的那种神气和灵气。
婴儿睡意阑珊,时不时还吧嗒几下小嘴,扭动一下小脑袋瓜。那可爱的样子,几乎要把冯凯的心都融化了。
这,就是他一直心心念念的顾雯雯啊!
“雯雯!我终于见到你了!”
尾声 四条命的女人
乖巧懂事的女儿?温柔可靠的姐妹?不知廉耻的荡妇?冷酷无情的赌徒……这么多的身份,你相信哪个才是真正的我呢?
1
这半个月,顾雯雯有些心力交瘁。
陶亮晕过去之后,虽然没有像医生担心的那样引起继发性肺炎,生命体征一直比较平稳,但他的意识一直都没有恢复。医生说,像陶亮这种情况,他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医生也请教了北京、上海的专家,说法都不一样。有些专家说他有极大的可能性会醒转过来,而有些专家则不看好。
就在这极端焦虑的节骨眼上,父亲顾红星也因为“高血压三级(很高危)”住院了。
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都倒下了,这无疑让顾雯雯觉得雪上加霜。
她不得不移交手上正在侦办的悬案,单位领导给她放了长假,她每天在医院的神经外科和心血管内科之间不断穿梭,身心俱疲。好几次,她都愣愣地坐在医院空荡荡的长廊里,对着深夜的空气失了神。
今天,或许是这半个月来,顾雯雯的内心唯一得到安慰的一天了。
早晨,顾红星的24小时血压监测结果出来了,血压目前已经稳定,如果再接连稳定两天,就可以出院了。
而陶亮似乎在睡梦中也有了反应。
顾雯雯在清晨时分,清楚地听见他喃喃地说了一句:“雯雯!我终于见到你了!”
这句话像是一针催泪剂,让顾雯雯哭了好久。
医生说,陶亮有剧烈的眼球运动,可能是在梦境当中。在这种时候,活跃的脑活动,对他的康复是有积极作用的。说不定,过几天他就醒过来了。
好在,顾雯雯不是一个人在硬撑着。
一大清早,婆婆就来接班了,她心疼地看着顾雯雯,让她赶紧回家休息。婆婆是个学者,一直这么善解人意。其实公公和婆婆的岁数都不小了,身体状况也不佳,顾雯雯也不想让他们太劳累。但是这种母子的单独相处,说不定对陶亮的恢复会有促进作用,所以顾雯雯就答应了。
可是百感交集的顾雯雯哪里睡得着觉啊?
此时,母亲也正在医院,陪着父亲说话。一个家里只要有人生病,没倒下的人,也都很难兼顾自己的生活。于是,顾雯雯回到了母亲家里,她想趁着这个机会,帮母亲打扫打扫。
自从陶亮在这里倒下,直到今天,全家人根本也没时间大扫除。
陶亮当时翻阅的笔记本和卷宗,此时已经被母亲归类整理好,放在了写字台上,但家里还是显得有些凌乱。
顾雯雯拿起扫帚,开始扫地。
可能是这半个月以来,顾雯雯把她身体里储存的能量都消耗殆尽了,地还没扫完,她就已经气喘吁吁了。恰在此时,她从客厅的沙发底下,扫出了几张用订书机钉在一起的黑白照片。她拿起照片,一边看着,一边坐在沙发上短暂休息。
照片已经泛黄了,至少有30年的历史了。照片里,是十几页信纸的翻拍。看来,这是当年某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顾红星用相机翻拍了下来进行保存。顾红星很喜欢这样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自述,是总结办案的最佳依据。
也许,这些照片原本就夹在顾红星的工作笔记里,被陶亮翻出来看了,结果在他倒地的时候,照片掉落在了沙发的底下。
“这种老古董,还是要保存好的。”顾雯雯自言自语道。
当年的照片只有五寸大小,而翻拍出来的笔录,字迹就更小了。视力一向很好的顾雯雯都只有凑近了才能勉强看清。
这是一份1985年9月14日的讯问笔录。
犯罪嫌疑人是个女人,叫金苗,当年也就25岁,却犯下了累累罪行。
当年的讯问笔录和现在规范化讯问笔录大不相同,没有权利义务告知,很少有问答,都是大段大段的自述记录,读起来更像是一份犯罪嫌疑人的自白。
金苗的人生,就这样展开在顾雯雯的眼前。
2
我叫金苗,今年25岁,没有正式工作。
现在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如果昨天的那个公安死了,那么我身上背着的,就是四条人命了。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
我的故事,恐怕你们也已经从不同人的嘴里,听到过很多版本了吧。
我现在回想自己的整个人生,感觉就像是一场大梦。在这梦里,有时候我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儿,有时候我是个温柔可靠的姐妹,有时候我是个不知廉耻的荡妇,有时候我又是个冷酷无情的赌徒。好奇怪啊,这些人居然都是我。
你们会相信我说的故事吗?
金万丰,住在我家隔壁。
他家和我家一样,没有多少钱。但金万丰的童年比我要幸福,他还有个姐姐,比他大了好多岁。都说长姐如母,他姐心疼他,总是想方设法给他弄吃的,让他长身体。溪里捞的小鱼小虾,山上摘的野果子,春天野菜捏的团子……他也是有点憨,明明自己也没有多少吃的,还要悄悄分给我一口。
我妈说,这个傻小子,将来对媳妇应该挺好的。可惜家里太穷了,不知道有谁愿意嫁给他。穷,是我对这个世界最早的认知。我穷,所以我总是吃不饱;我穷,所以我穿的永远是不合身的旧衣服;我穷,所以我没有选择。
我爸是个农民,种地、喂鸡,没有太大的本事,也不爱说话。我妈生下我之后,可能是营养不足,原本就不太好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她下不了地,大部分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我不知道她那个叫什么病,虽然每天都要吃药,可好像从来也不见好转。吃药,都是要花钱的。我妈干不了重活,有时候就帮人干点缝缝补补的差事,补贴家用。
她舍不得点蜡烛,更没钱点煤油灯,就着窗口一点微弱的光,眼睛都要看瞎了。我上学的时候,我妈也曾经很高兴,觉得我的日子可能会变得不一样。但我小学毕业的那天,我回到家,看到她坐在床上抹眼泪。我爸看着我,说有事跟我商量。
我爸很少开口,但一开口就是大事。
他说,作为一个女孩子,作为一个农民,我上的学足够了,没有必要再去上中学。上学,不能为家里挣钱,还得花钱。
我向来是个懂事的孩子,我没吭声,把用过的书和本子,都塞进了箱子底。
其实我是想继续上学的,因为整个小学期间,我都是名列前茅的。我喜欢上学,课本上的东西,都那么新奇。从老师的描述里,我能看到外面的世界。科学家、医生、运动员……那是一个和金村截然不同的世界。但生活就是这么无情,我没有选择,只有接受。
小学毕业,我的童年就彻底结束了。
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金万丰也搬家了,听说他上了初中。如果他还住在我家隔壁,或许我可以问他借初中的课本来看看吧;如果,我再晚出生几年,听说国家要出台《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后的孩子上学就可以不花钱了……可惜,世界上就是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我13岁,就跟着爸爸一起下地干农活了。
春种秋收,看天吃饭。农活是很锻炼人的。
我的个子渐渐长高了,声音也变得更亮。
我以为我会一直跟着爸爸干农活,照顾妈妈,如果妈妈能一点点好起来,这样的日子也是很有盼头的。可是,我不知道,一个吃苦耐劳又长得不算差的姑娘,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她长大。说媒的人,日日上门,我爸也越来越坐不住了。
我刚刚满了20岁,爸爸就琢磨着把我卖一个好的价钱。
后来,价格谈妥了。不得不说,还真是一个好价钱。
我被爸爸强迫着嫁给了张奇。
老师说过,包办婚姻是旧社会的事情了。可是,当下的农村还都沿袭着这个恶习,我太渺小了,即便内心抵触,也无法和爸爸的权威相抗衡。
抵触的原因,是我知道,张奇就是语文老师说的那种“纨绔子弟”。他天天游手好闲,好酒好赌,坏事做尽。可是能配得上“纨绔子弟”的前提是,他得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确实,他家是个体户,还是个“万元户”,所以在我们村里,是最有钱的。
我爸当然知道我不愿意。所以,在找我开口之前,他先说服了我妈。他说女儿大了反正都是要嫁人的,嫁给有钱人总比嫁给没钱的人好。我妈无话可说,她自己的日子就是个证明。
然后我爸就把我叫到面前,嘱咐嫁人之后的事情。
我从没听过他说那么多的话,他说什么一个好女人应该像水一样包容一切、融化一切,所以就可以改变一切、可以掌控一切。他说我是个聪明人,结婚和上学差不多,只要够用功,没有解不出的难题。我长得好看,张奇有面子,结婚之后,凭我的本事,怎么就不能让张奇“浪子回头”“百依百顺”?他说张奇家很有钱,我嫁过去,以后想干啥都行。
他说得唾沫横飞,累得给自己灌了一大碗水。
最后他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
20岁,如花的年龄,也十分幼稚。我信了我爸的话,或许也是为了说服自己认命。我没想要张奇对我“百依百顺”,但如果嫁给张奇之后,真能劝他远离了赌博和酗酒,那两个人的日子也能过得安安稳稳。至少,我妈的病也不用总拖着。
至于爱情,我哪有资格谈爱情呢?
事实证明,结婚和我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
张奇是被宠坏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他父母安排这场婚事,无非是因为知道我规矩、勤快、任劳任怨,想让我拉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一把,收收心。可父母都管教不了的孩子,一个外人又怎么可能说上话呢。新婚之夜,我本来想和他好好谈谈,他却不耐烦地嚷道,老子花了那么多的彩礼钱,不是来听你说这些废话的!
他粗鲁地强暴了我,我拼死反抗都没有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个牲口。
他的好赌和酗酒不仅没有因为结婚有一丝收敛,甚至变本加厉。
我就像他的奴才,我生活的全部就是为他洗衣做饭,充当他赌输后的“出气筒”、醉酒后泄欲的工具。稍有不从,就是一顿毒打。公公婆婆知道这一切,但都选择了沉默。
第一次被打,我就跑回了家。可是推开门,我爸却向我投来了奇怪的眼神。似乎我突然回娘家,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我妈急着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哭哭啼啼地说了。我爸只在一旁默不作声。后来张奇和他爸爸来了,态度很是谦恭。我爸这下开口说话了,说哪家夫妻不吵架,我也忒不懂事,张奇要是做得不对,自有亲家管教,哪有让娘家主事的道理。他骂了我一顿,让我回去了。
等到第二次我再被张奇打,我爸甚至都不给我开门了,我是被张奇硬生生拖回家的。
原来,我的娘家,早已不是我的家了。
张奇的父母要我帮张奇管钱,可一个赌徒的钱是最难管的。他要是心情好,就甜言蜜语地缠着我要钱;要是心情不好,一个巴掌就扇过来,说跟我过不到一起去,要我连本带利吐出彩礼来,说这些钱用来赌博比娶媳妇强。
我不知道我的彩礼有多少用在了给我妈治病这件事上。但我结婚还没满两个月,卧床多年的母亲便走完了她的一生。如果说我对哪位家庭成员还有所依恋的话,就一定是我的母亲了。虽然她没有劝阻父亲对我的出卖,虽然她在我爸关门不让我进屋的时候不敢吱声,但好歹,她也为我哭过,也听我说过我的心里话。
如今,连听我说心里话的母亲也没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到万念俱灰。
在为母亲守灵的时候,张奇来了,他不是来吊唁我妈妈的,而是拖我回去为他做饭的。他说,我不应该在死人身上浪费时间,我应该去照顾他这个活人。为了不再被毒打,我很平静地跟他回去,帮他做了饭,静静地看着他自斟自饮到烂醉如泥,然后就悄无声息地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
活人、死人我都不想管了,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过我自己的生活。
3
其实我并没有想好去哪里。
我只想去火车站,随便买一张火车票,远远地离开这里就行了,越远越好。
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去广州的,很远,我的钱也够买票。
火车站的人很多,而且不怕你们笑话,那次是我第一次坐火车。买好了票,我却不知道在哪里候车,好在有一个热心的女孩帮忙。
那个女孩就是林倩倩,她的目的地也是广州。
林倩倩是龙东县人,因为龙东县没有火车站,所以要去广州,只能来龙番坐火车。林倩倩对我很热情,我们就这样“自来熟”了。我很喜欢她的性格,在那时候的我看来,她是那么阳光开朗、爱笑爱闹,她的洒脱影响着我,让我渐渐从内心的阴霾里走了出来。
但我没想到,这样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居然也是从家逃出来的。
在火车上的两天,林倩倩和我越来越亲。火车过山洞的时候,漆黑一片,她悄悄抱住了我的胳膊,跟我说,姐姐,你知道吗,我以前可怕黑了。
她的故事,确实一片漆黑。
林倩倩10来岁的时候,她全家人就进了一个什么组织,一群人没事总是在拜一个什么神。这个组织听起来很可怕,每次聚会都在一个漆黑的房间,所有人都念念有词地吟诵着什么经。那时候的林倩倩岁数小,不懂事,稀里糊涂地被自己的父母带着去拜神,稀里糊涂地跟着念经。到她16岁的时候,有一天,大家都吟诵完经离开了,林倩倩的父母却要她独自留在那个漆黑的房间里。接下来发生的,是更令人恐惧的事情,她被好几个男人轮奸了,而这一切,竟然就是林倩倩的父母安排的。
他们听从了“教主”的主意,要把林倩倩当成这个邪恶组织里的性奴隶,从而换取金钱和在组织里的地位。他们说,林倩倩长得好看,天生就是做这个的,给她服侍的机会,她应该感到荣幸。
说到这里,林倩倩“呸”了一声。她说,还好她不傻,就算是做这个,哪有不给钱的。
她笑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很是心酸。
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里,林倩倩苦熬了3年,终于找到了一次机会,逃了出来。走的时候,她甚至还拿走了“教主”放在抽屉里的一笔钱,给自己当作路费。她说,她就要看他们气急败坏,她一点都不觉得抱歉,这是她应得的。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有泪光。原来世界上有比我更惨的可怜人。相比于她,我觉得自己的遭遇都不算什么了。在隧道的黑暗中,我也回抱着林倩倩的胳膊,感觉她像是我从未有过的姐妹。她说现在她不害怕黑暗了,可我还能感觉到她微微的颤抖。这么私密而痛苦的故事,林倩倩毫无保留地全部说给我听,这让我也有种想要诉说的冲动。
于是,我也说了张奇的事,我告诉她,我恨张奇,恨到看到任何一个赌徒都会发抖。林倩倩靠着我的肩膀,拍拍我的手说,那咱们以后找男人,就绝对不找赌徒。
她真的是比我要开朗太多了。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还能坦荡地说出“找男人”这样的字眼。而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还有这样的可能。
就这样,我们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林倩倩的身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友谊的力量。在那一刻,我似乎不再孤单,我的内心有了陪伴和依靠。我甚至暗自发誓,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友谊,永远不和她分开。
到达广州后,我才知道,大城市真的是好棒啊,我们龙番和人家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到了火车站,甚至还有人愿意开车拉着我们去介绍工作。我和林倩倩找了一辆小面包车,他问我们愿意选择什么工作。我选了鞋厂,而林倩倩和那个司机说了几句悄悄话后,只和我说,她要去赚更多的钱。其实我的心里知道,她是要去做什么,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把她看成我最好的朋友。
去了鞋厂,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工作单位。整个厂子里整洁明亮,员工和老板都很温和和善。通过了面试,我也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鞋厂的工人。
虽说刚去的时候当学徒,工资并不是很高,但对我们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最关键的是鞋厂包吃包住,我的工资都可以省下来作为积蓄。
至于未来,我没有想过太多,在这个陌生的他乡,我了无牵挂,每天都能吃饱喝足睡得香,真的没什么不好的。对我来说,每一天,都像是生活在天堂一般。
在这期间,林倩倩经常来找我。
她入那个行当后第一次来找我,我就发现她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衣服一看也都不是便宜货。再对比一下我身上的粗布衣衫,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如果说我心里一点嫉妒的感受都没有,那就是假话了。
林倩倩依旧是那样口无遮拦,她几句话就点破了我的心思,说姐姐,你比我漂亮,你的皮肤天生就好,嫩得能挤出水来,为什么要在这里干粗活,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呢?
我知道,她是在劝我入行。
也许是我的思想并没有这般开放吧,反正,她的这个行当,我是不会干的。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在自欺欺人?我最后还是走了这条路?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入过这一行。那时候,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劝林倩倩离开,不过,看到她意气风发的样子,听她描述纸醉金迷的生活时陶醉的模样,我知道说出来也是没用的。
林倩倩告诉我,她现在的收入很高,比我高出十倍都不止,而且工作很轻松、很快乐。在我拒绝入行后,她还笑话我,说干这事儿,又不会掉一根毫毛,说我不爱张奇,不也一起睡了,那睡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睡其他男人还能有钱挣,至少比睡那个赌鬼要好受多了。她说话总是这样,口无遮拦,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也没有觉得被冒犯,我挠她痒痒,一顿嬉笑打闹之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虽然我没跟她一起下海,但她还是会习惯性来找我玩,也经常会给我带一些礼物。
随着林倩倩的收入越来越高,她出手也越来越阔绰。甚至在那一年我的生日,她居然拿了一个金镯子来送给我当礼物。那时候的我,感动到号啕大哭。并不是因为金镯子很贵重,而是我活到20多岁,是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拥有生日礼物。
但我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个金镯子,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一天下午,林倩倩带着一个40多岁、穿着西装的男人来到我的鞋厂门口。
我见林倩倩一脸紧张,欲言又止的样子,深感奇怪。那男人看她一眼,她才嗫嚅着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金镯子,是一天晚上“事后”从这个西装男人的包里偷来的。没想到后来被发现了,如果不还给人家,就会挨打。
可能在林倩倩看来,这件事很羞耻、很尴尬,可我听到这件事后,完全没有怪她的意思,反而觉得很感动。林倩倩为我偷了一个这么贵重的礼物,可见她是真心把我当成姐妹的。
我二话不说,取下了金镯子还给了西装男人,希望他能就此放过林倩倩。
可是那个男人温和一笑,没有接过镯子,而是用听不太懂的方言提议我们一起吃个饭。
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搞什么花样,难道还要林倩倩赔偿利息吗?我当时想好了,如果他要讹诈我们,我哪怕倾尽我的积蓄,也要帮林倩倩还清这笔债。
可是我想错了,西装男人并不是要讹诈我们。他是香港人,很有钱,在当地很有名,别人都叫他“东哥”。东哥不仅看起来很体面,而且很健谈。最重要的是,他的彬彬有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没有要回金镯子,而是很大方地送给了我。他说,原来是误会一场,有钱难买真情意,为了我和林倩倩之间的那份友谊,我应该收下这份属于我的礼物。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明明有钱有势,却不像张奇那么粗俗蛮横,他看向我的眼神,并没有一丝冒犯,反而带着一种克制。回宿舍后,我的脑海里都是东哥的模样。被这样一个体面的男人尊重,我的心里莫名激起了涟漪。关键是,他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却没有索求任何回报。
后来,东哥又通过林倩倩来找我吃饭,慢慢地,我们又变成了单独吃饭。
我明知道不应该陷进去,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每次的邀约。也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不再是鞋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线工作的女工,而是一个能没有任何负担去表达自己想法的女人吧。没错,我从他身上,第一次享受到被尊重、被爱慕的感受,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慢慢地,我能听懂他那一口拗口的粤语了,甚至还跟着他学了几句简单的英文。他什么都愿意教我,我也什么都愿意学。在我的心里,已经默默地把他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恋爱的心理预期,在一次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做了那种事情。那一次,我哭了,原来我反感那种事情,是因为张奇没有把我当成人过。而东哥,他对我那么尊重、那么珍惜,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受。林倩倩说得对,东哥就是我要找的男人。
东哥说,他不忍心看我那么辛苦,提出让我从鞋厂辞职,他包了一间旅馆房间给我住,比鞋厂宿舍环境要好得多。我平时的开销用度,都是他定期给我。他在工作不忙的时候,会来陪我。陪我吃饭、陪我聊天、陪我逛街,还会送我很贵的化妆品和衣服。
东哥是做销售生意的,他说就是想办法从香港那边运过来一些日常用品,然后高价卖掉,不需要缴关税的那种。后来我知道,那叫“走私”。东哥和我说过很多他生意上的事情,我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甚至也憧憬着自己以后可以参与东哥的生意,做个“销售”之类的工作,就像——就像是开“夫妻店”。总之,那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好,就像是活在一场美梦里。
直到几个月之后,东哥找我聊天,给了我一大笔钱,有1000块,他说我们的缘分已尽,让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了。我当时都蒙了,他连抛弃我的话,都说得那么彬彬有礼。
东哥走后,我在空荡荡的旅馆房间里,呆坐了一整天。
我捏着那厚厚一沓钱,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林倩倩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我的内心极力地否认着这个想法。我只是“失恋”了。东哥对我,肯定是不同的。我试图在回忆里寻找所有他爱我的证据,却越想越觉得苍白无力。
这是我第二次感到万念俱灰。
4
我也考虑过自己今后的日子,虽然1000块钱能生活很长时间,但是我总不能无所事事、坐吃山空啊。重新回到鞋厂呢?我不愿意去想。那种吃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日子,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在悲伤的季节里,还是林倩倩陪着我。她陪我骂东哥,说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陪我去逛街,给我买最新款的口红。她陪我半夜不睡觉,喝光了大排档的廉价啤酒。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热腾腾的女孩子,虽然总是没心没肺,对我却也总是掏心掏肺。她又一次问我,要不和她一起去做她的工作?我还是拒绝了。
好在,失恋的日子不算太久。
因为我很快有了第二个“男朋友”。和东哥相比,他可能没有那么体面、那么尊重我,但他至少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来对待的。他说他是跑运输的,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东哥的“下线”吧。他也给了我不算太奢靡,但足够富裕的生活。我们发展得很快,他也会和我讲他工作上的事情,也会陪我吃饭、逛街。几个月以后,他也给了几百块钱,说是“和平分手”。
我的生活,似乎按下了重播键。
但这一次,我并不悲伤,我甚至开始主动寻找下一个“男朋友”了。
后来我有过很多“男朋友”,做什么行当的都有,在一起的时间有长有短,有时能处几个月,有时就是短短几周。有的对我很是尊重,有的也会和张奇一样对我打骂蹂躏。有的抛弃了我,有的也被我抛弃。不过我都见惯不怪了,也没有什么负担。因为我也有了选择权,我也有了说“不”的权力。
这些人的相同点是,“买断”我们关系的时候,总会给我或多或少的金钱。这些钱,都被我存进了存单。看着存折上越来越大的数字,我的内心开始满足,我也越来越有安全感了。我甚至开始计划未来的人生:等我攒够了一大笔钱,我就去开个小店。那时候,即便没有“男朋友”,我也可以过得很好。
人在顺境的时候,总是容易忽略一件事:眼前的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
大城市永远有那么多的新面孔。更年轻的,更漂亮的,更天真的,更大胆的。
林倩倩做的这个行当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她的空闲期也越来越多。我的情况也差不多,“男朋友”也不那么好找了,空档期也越来越长。我们不能一直住在漂亮的旅馆里了。有时候林倩倩接活回来,身上多了瘀青,我也没敢说什么,以前不接的烂活,她现在也不挑了。我心里也很害怕,再这样下去,恐怕不仅开店的梦想泡汤,之前好不容易存的钱,也不得不拿出来做开销了。我们俩兜兜转转,又要回到原点吗?
过年前,南方的天气也转凉了。
我们俩“厮守”在寒冷的廉租房里,一个多月没有收入了。林倩倩有天回来,突然说转运了,要给我介绍新的“男朋友”。于是,她就带着那位姓黄的老板和我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黄老板夸夸其谈,和我们说了一大堆他做生意的事情。这个时候的我,早已不是啥都不懂的乡下妹了。他一说,我就知道,他就是一个销赃的。虽然没啥稀奇的,但是关于销赃工作的故事,也还是蛮有吸引力的,而且说不定会帮助我以后经营小店,所以我也假装出捧场的样子,听得蛮认真的。
饭后,黄老板提出让我和林倩倩一起陪他去旅馆。其实,这么“猴急”的“男朋友”我是见过的,但是提出“一拖二”的,还是第一次遇见。毕竟,我从来没有打心里认可我和林倩倩是做一样工作的人。所以,我正准备拒绝,却看见林倩倩使劲朝我使眼色,似乎有什么重要的隐情。
我居然,就点头了。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对黄老板的生意经感兴趣的时候,林倩倩的兴趣是黄老板包里的现金。她悄悄估算了一下,老板包里的现金数量是5000元,而林倩倩的一晚上,只值20元。
要完成250单生意,才能赚到这么多啊!林倩倩这么给我算的时候,眼睛都发直了。
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让我套牢这条大鱼。没想到,完事之后,黄老板呼呼大睡,而林倩倩穿着完毕、摇晃着手中的一沓人民币,暗示我赶紧开溜,我才知道,她这是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钱哪有那么好偷?
我们刚刚拉开房门,黄老板就醒了。他暴跳如雷,把林倩倩按在了茶几上。我看着林倩倩越来越紫的面颊,一股热血就冲上了脑袋。她可是我唯一的姐妹,我不去救她,她就死定了。所以,我抡起烟灰缸,打了老板的头。其实那一下,应该不重,因为老板很快转过身来,捂着头要来掐我。烟灰缸在地毯上弹了几下,落在了林倩倩的脚边。林倩倩此时已经回过神来,拾起烟灰缸也向老板的头上砸去。
不是一下,而是好多下,一下,一下,直到血迹溅得地毯上到处都是。
5
我们从旅馆逃了出来。
一路上,我们面无表情,假装闻不到鼻腔里满溢的血腥味。直到找到一个僻静角落躲起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害怕。林倩倩往我的怀里缩,像个孩子一样搂住我。我也搂住她,嗅着彼此身上新鲜而刺激的死亡气味。我们冷静下来,试图用瓜分那5000元来稳定自己的情绪,可是颤抖的手暴露了我们彼此的心情。我们商量着该如何是好,杀了人,广州肯定待不下去了。这么多年听故事得来的阅历让我知道,如果我们去其他城市,因为我们的外地口音,人生地不熟,更容易被公安注意到。所以,逃回老家,在熟悉的环境里隐姓埋名,才是最稳妥的。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逃回了龙番市。回来了,才知道家乡的好。这里有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口音和空气中熟悉的味道。广州的一切都宛如隔世。我感觉像是甩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因为这里没有人会知道我的过去。
我们在城里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房间,旅途劳累,林倩倩很快睡熟了,而我则始终睁着眼睛。我们窝在房间里,低调地过了几天,没听到什么风声。林倩倩开始放松下来,庆幸龙番离广州那么远,庆幸自己又一次逃离了是非之地,又可以开始了。她大胆地出门去,说要看看有什么事情可做。我则没有那么乐观,每天静静地躺在房间里思考下一步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渐渐捋顺了思路。
如今我已经有1万多块钱的存款,足够开一个小卖部了。不过回到龙番,难免会遇到熟人。为了避免以后被张奇骚扰、拖累,在开小卖部之前,我得撇清和他的关系。我先要说服我爸同意我离婚,然后和张奇谈判,给他一笔钱,让他也同意离婚。他们都同意了,我准备资料、办手续也就会快很多。等这一切办妥了,我就去开店。不过,我也不能在我们村开店,否则以张奇的性格,即便离婚了他也会纠缠不休。毕竟,赌博成瘾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隔壁几个村都是不错的选择,生活习惯、口音都一样,且村与村之间人员流动很小。这就是那些老板经常说的“灯下黑”吧。
我正沉浸在筹谋打算中的时候,林倩倩却苦着脸来找我要钱了。
我几乎惊掉了下巴。当初黄老板身上那5000元,我们一人分了一半,再加上她以前存的私房钱,这可是天文数字啊,一个月的时间,不至于全给花光吧?在我的再三追问之下,林倩倩特别不好意思地承认说,自己是去赌博输了。
晴天霹雳!她明明知道我痛恨赌博,也知道我和张奇的事,她怎么就沾上了赌瘾?林倩倩哭着抱着我说,她一闲下来就会想到那天杀人的事,一害怕就想找点事儿干,不知不觉就陷进去了,她不是故意的,她是上当受骗,她赌咒发誓,还完这笔赌债,以后绝不会再沾赌博!
她哭得那么厉害,我也心软了。我把身上的几百元给了她,也把我的打算全告诉了她,千叮咛万嘱咐,让她耐住性子,等我处理完我的家事。等一切尘埃落定,我们俩可以一起开店,一起生活,再不用担惊受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