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优良的外科医生,条件之一是拥有优良的缝针技术,使到病人的疤痕减至最轻微。当然,这并非表示缝针技巧比手术本身更加重要,尤其破脑、换心、割肾、驳肢等等性命攸关的大手术,病人保命第一,恐怕没有心情去研究医生的缝针技巧。
虽然,手术“刀法高”的医生,缝针技巧必定也高。这是定理。
但是,无论刀法多高,始终有失败的机会。假如失败的是一宗性命攸关的大手术,缝合得再差也不要紧了,病人再也不能介意了。
朱有利虽然没法子介意,可是医生也不得不为他缝合伤口。没有人希望瞻仰遗容时见到破裂开的伤口。自然,医生为死人缝合时不免马虎,反正缝得再好,也及不上死人化妆师的一双妙手,足以起死回生——栩栩如生的“生”。
他的头发剃清光了。据医生向新闻界发表的讲话,致命的其中一颗子弹从胸口射入,由于枪管向上,子弹沿着颈内直上,穿破了颊骨、眼球,在脑下方,所以做手术急救时,必须剃光头发。
方维清楚看到由太阳穴缝到下颚的开刀痕迹,颧骨胀大变形,使得脸型奇异地扭曲,极为怪异。
伴着方维一起的医院杂工阿财见惯了死人,虽然不怕,但也没心情多看。
死人就是死人,决不会因为你见得多了而变成美人,就像天天吃狗屎也不会把狗屎变成美食,道理是一样的。
“方教授,看完了没有?给别人看到,我可会挨罚的。”
“快了,快了。”方维说:“如果给人见到,你只管把一切推在我的身上,说是我强逼你来的。你忘记了吗,我方教授的面子大得很,绝对绝对绝对绝对罩得住你。”
方维拿着手电筒,细细察看朱有利的尸体。
朱有利高大健硕,样貌也算OK,只是中枪的死相实在难看。他生前,方维没有多大兴趣细看他的样子,在他死后,方维偏偏大有兴趣。
方维一边检视着尸体的面目,一边竭力回忆朱有利生前的面目,记起来的却是一片模糊。他后悔在朱有利生前时,居然没有细看他的样子。
停尸间漆黑一片,只有方维掌中的手电筒亮着。他们是偷进来的,开门给方维的不消说是那杂工。
别问方维是怎样捡掇杂工为他开门,他有银子、有面子、更有嘴皮子,自然有他的办法。
别问方维为什么要偷进停尸间,察看朱有利的死相。他自然有他的原因,原因决不是因为他跟朱有利有特殊的同性恋关系,而是——方维根本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原因。
冷气逼人,停尸间的冷气本来就冷,鬼气森森还不算在内。朱有利的尸身那一格冷藏格给拉了出来,室内更是冷了数度。
杂工打了一个哆嗦,催着说: “方教授,完了没有,太冷了,我挨不住。”
方维蹲在地上(朱有利那一格是最底的一格),敷衍说:“再多一分钟,决不延期。”
突然听见“咔”的一声,藏尸间的门竟被推开,两人均是吓得心头一震。
方维急得想跳进朱有利的尸格中隐藏——他夸口说罩得住,只是安慰杂工的胡说八道。堂堂杜冰基金会的主席方维教授潜进藏尸间,不知干什么勾当,消息传到扒粪的记者笔下,说有多难堪就有多难堪!
方维跳不进朱有利的藏尸格,因为它太小了,藏不下两个人,就算藏得下,里面的方维也无法把拉了出来的藏尸格推回原位,就算能够,藏尸格推回了原位,风头过后,又找谁来把藏尸柜里的方维再拉出来,救他出生天?
时光一去不复返,一分一秒要爱惜,方维想了一想,迟了半秒,门打开了,他再多想一条绝世精采的躲藏法子,也没有时间了。
进来的是个壮年男子,金发蓝眼的外国人,穿着西服,样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至少有九成的高加索种人跟他一般的长相,半点也不起眼。
他见到杂工,有点愕然,杂工却倒了下去。那是因为外国人只愕然半秒,跟着伸手疾劈杂工的后颈,截断了杂工泵向脑部的血液供应。
——好家伙,出招可专业得很!
方维跳起来,拳头击至半途,突然停顿下来。
这样子顿得一顿,外国人的手掌已到,依样葫芦劈在方维的后颈,方维软软倒下。
方维突然停手,是因为电光火石之间,忽然想到:“这人的身手这样专业,此来定有图谋——不过图谋的目的决不会是我,因为没有人知道我偷偷来到这儿。”
这样专业的人才,背后定有庞大的专业“机构”支持。方维实在不想节外生枝,惹上大麻烦。他看见外国人的出手并无灭口之心(否则便是动枪,而不是动手刀了),宁愿住手,给劈晕算了。
很可惜,外国人是专业老手,很懂得使用恰当的力度来攻击别人,而方维教授的体能恰好不坏,恰好击晕普通人的力度,恰好不能击晕方教授——如果要击晕方教授,得使出令普通人重伤、甚至致死的力度。
方维疼得颈骨几欲折断,忍住不动,也忍住不发出呻吟声音,偷偷把眼睛眯开一线,亲看外国人的行动——既然晕不倒,不如满足一下好奇心,看看这位专业人士所为何事了。
外国人沿着藏尸格的号码找了一遍,轻轻“咦”了一声,显是有点惊奇,盯了方维和杂工一眼。幸好室内只靠手电筒照明,颇为昏暗,他也看不到方维偷开一线的眼睛。
他盯向方维时,方维以为已给发觉非晕,正在盘算应否先发制人,出手打倒他,却见他蹲下身子,察看朱有利的尸身,忽地明白:“原来他也是来采访老朱的。他发觉我们拉出来的藏尸格也是老朱,当然对我们的身份好奇了。”
外国人背向方维,他搞些什么,方维一点儿也瞧不到,只听得悉悉索索,在静寂的藏尸间,好像比的士高音乐更吵耳。
“嗯,他是在拉开包裹尸体的胶袋。”方维凭着耳朵猜到了五六分。
从背后看,只见外国人肩头耸动,不停动作。此时发出的声音帝了极轻极轻,低得差点听不到,方维想破头,也不能辨认出那是什么声音。
“英雄所见略同,这家伙想来也跟我一样,怀疑老朱……”方维胡思乱想; “但他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鬼鬼祟祟的调查老朱?当中有何阴谋?”
外国人动作甚快,不到一分钟, 已经“办事”完毕,拉回藏尸胶袋的拉链,站起身来,竟向方维走去。
方维的脑细胞转得飞快: “他既然得悉我也在检查老朱的尸身,定然对我的身份和目的大有兴趣。现在他走过来,不是搜我的身、调查我的身份,就是弄醒我严刑拷问。对我方教授而言, 以上两种事情都不是我钟爱的饼(my piece of cake)!”
他更不迟疑,倏地一脚蹴出,正中外国人的胸腹。他既知外国人是专业人士,这一蹴使出了浑身的气力,立时传来喀嘞的骨折声音。
外国人猝然受袭,忍着痛,从怀里掏出一柄手枪。枪管装上了灭声器,杀人时的声音不会高过开启香槟瓶盖,但中枪者发出高分贝的惨叫声,又是另一回事了。
方维早料到他怀里有枪,再一脚侧铲踢,准确地踢中外国人的手背,手枪脱手。
手枪还在半空,方维像电影的主角一般,飞身扑去,捞住手枪 (事后他也奇怪自己居然这样好身手)。可惜他的身手还未达到用飞身的姿势、不用借力、凌空转身就发射子弹的地步。况且,他握住的不过是枪管而已!
方维用了大半秒的时间落地、转换枪柄,略略瞄准,外国人已经乘机逃出藏尸间了——他受了伤,对方又是一名好手,手枪更给抢掉了,情势恶劣不堪,他一秒也不犹豫,本能地便走为上着。判断这样迅速,果然不愧为专业人士。
“走吧!快点走吧!千万不要回头。最好是你既不认得我,也不打算找我的晦气,各散东西,互不亏欠。”方维松了一口气。
外国人进入医院时,早受到监视。
其实,每个进入医院的人,都受到监视。负责监视的,是一队十八人的队伍,有人在车内扮作情侣,有人是路人甲,有人在对面的大厦,手持着红外线望远镜,不一而足。
外国人进入医院的时候,队长接到报告: “有可疑人物进入医院。”
“怎样可疑法?”队长问,他们用的是最简单的通讯器具,手提电话。
“金发种的外国人,行迹可疑,采访时间早过。”那人说:“他亦不是朝着急症室的方向走。”
“他出来时截住他,问他的话。”队长立刻下了决定: “由梅七七和竹八一负责,你们紧守岗位,为他们支援。”
他补充:“记着,无论他是否‘大白鲨’的人,我们都不能暴露身份。宁愿给他逃去,也不能让他知道我们的存在及介入, 明白吗?”
“明白。”
外国人从医院狼狈走出来,走了十数步,突然碰见面前拦着的两名军装警员。
“先生。”警员礼貌地说:“可不可以看看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什么身份证明文件?”外国人佯装不知。
“身份证,或者是护照。”警员甲说。
“没有带。”
“根据香港政府的法例,任何人上街时,均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
“我是游客,不知道要携带护照这条规距。随便带在身上,不见了怎么办?”
“你是游客?”警员甲拿出小记事簿,登记着资料:“叫什么名字,来自哪个国家?住在哪一间酒店?是游玩,还是公干?”
外国人胡说了一大堆说话,警员甲负责录下,警员乙一边道歉: “对不起!麻烦了你,但这是我们的职责。这里近来发生了数宗枪击事件,其中一宗牵涉了外国的黑帮,所以上头命令我们加紧截查外国人。”
“这样的深夜,你到来和实医院干什么?”警员甲问。
“采访朋友。”
“你的朋友是谁?”警员甲问:“采访时间早就过了。”
“他是在这医院当夜值医生的。”外国人说起谎来如吃生菜:“叫彼得张。”
警员甲满意地点头。 “对不起!先生,可不可以搜一搜你的身,如果没有什么违禁品,你就可以走了。”
“根据香港政府的法例,你有权拒绝给我们在街上搜身。”警员乙安慰外国人说: “如果你拒绝的话,我们却有权把你带回警署,让警署内的其他警员负责搜身。”
外国人心想,他身上的的枪已给夺走了,身上没有违禁品,让他们搜身也不妨。点点头,举起了双手,露出温和的笑容说:“入乡随俗,你们搜吧。”
警员甲搜了一会,从外国人口袋掏出一个金属盒子,问他:“这是什么?”
外国人暗呼糟糕,装作若无其事回答: “是烟盒,里面装着香烟。”
警员甲用力揭开盒盖:“待我看看。”
外国人大急,伸手一攫,便要抢回香烟盒子。
警员甲及时侧身,避过这一抓。
“你干嘛?突然袭誓?”警员乙拔出佩枪,扳机就射。
外国人正欲出手夺盒,双手一动,肌肉抽动紧,给方维蹴裂的胸骨剧痛,手到中途,再也击不出去,猛地再觉右上臂有小东西钻入的感觉,知道中了枪,心知再无夺回金属盒子的机会,立下决定,亡命向前奔去。心想:“不知是这警员好运气,还是我倒霉,怎会一枪便中,他又不是神枪手!”
两名警员任他逃去,也不追赶。
警员甲口袋的手提电话嘟嘟响起,他按了通话钮。
队长的声音从电话传来:“做得好,盒子内的是什么?”
誓员甲端祥了数眼,方才回答:“我看是一小块血肉,盒子则是一个结构精巧的微型冷藏盒,相信是保存这血肉之用。”
队长由此知悉美国的情报组织开始怀疑此事。
说来令人难以相信,方维也知道金属盒子盛载着什么东西。正确点说,他是看到外国人从朱有利身上带走的什么。
和停尸间所有的尸身一样,朱有利是全身赤裸,外国人能从他身上带走的,只有血肉。这从朱有利的尸身大腿的一处新切伤口可以清楚见到。
方维猜到了外国人的目的,他真想效法外国人,也割下这位当太空人的老朋友的一块皮肉,拿去作基因化验。可惜,此刻手头没有刀子,也没有盛载的器皿。
他叹了口气,把拉了出来的藏尸格推回原状,抱起杂工,走出了停尸间,暗暗发誓:以后“决不会为了好奇,做出这样既危险又无聊,更没有利益的愚笨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