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家园7-3-707——这是安梓芩住的地方。房子并不大,据蔡远颖目测应该小于三十平米,甚至可以说是开发商和设计师绞尽脑汁活用每一处犄角旮旯的成果。进门是一条阴暗而又狭窄的过道,容不下两个成年人并排行走。过道右手边是洗手间和厨房。过道通往的房间也不知道到底算是客厅、餐厅、书房还是卧室,房里摆着冰箱、书桌、一只折凳以及一张床。书桌上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和一只水杯。除此之外,房子没有任何家具——有也没地儿放了。床下有五个硬纸板制成的收纳盒,应该是安梓芩堆放衣物的地方。
“坐吧。我说请你来喝茶,不过家里其实没茶叶,而且只有一只杯子。”安梓芩尴尬地笑了笑,让蔡远颖坐到书桌的折凳上,自己从冰箱拿出两瓶伊藤园的绿茶,“蔡哥凑合一下吧。”
蔡远颖原本就对茶没什么认识,此刻最吸引他注意的还是屋内左右两面墙。墙是四白落地的普通墙,但墙上却贴满了纸张,既有微微泛黄的报纸,也有打印着网络页面的A4白纸。右边墙上,所有的内容都和项东方杀死女友方娟之后畏罪潜逃的案子有关,是六年前各个媒体刊发的报道。左边墙上,全是这些年来不同的新闻媒体对林秀丽和沈晨进行的各式各样的人物专访。
“你跟项东方是什么关系?”蔡远颖看着屋里的两面墙,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过去这段时间,安梓芩总是不断地打听项东方案子的进展。他甚至想起了自己当初跟踪项东方的日子,那时他本想从项东方的生活垃圾里寻找一些证实他身份的线索,不过跟了很久都从没见过他倒垃圾。然而在他被抓之后,蔡远颖却发现项东方的住处窗明几亮干净整洁。看看眼前的安梓芩,想想当日的项东方,蔡远颖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小时候读过的一个童话故事——田螺姑娘。
故事的男主善良而又贫寒,娶不起媳妇儿。他抓了一只田螺养在家中,这其实是个女神。女神每天都在男主出门之后现出元神,替他打扫房间洗衣做饭。
这个故事原本还挺浪漫,但却让此时此刻的蔡远颖心中平添了几分酸楚。
“蔡哥,你不是应该先问我是谁吗?”房间里唯一的椅子已经给了蔡远颖,安梓芩只能坐在床边。在坐下的瞬间,她就势躺倒,两臂张开,双腿搭在床沿,就像一个折叠的大字。整个人看来既疲惫又放松——
我叫做刘莉。我猜你以前查案的时候应该见过这个名字,不过蔡哥你从来没有把这个名字和我联系到一起。现在这间房子是我租的,隔壁的709才是我的家。那是我爸买的房,十年前他去世了,房子就留给了我。一共两套,除了这里的709还有另一套,在东五环。
我爸不是一个很富裕的人,但他为我想了很多。他总是说中国的小孩子考大学太辛苦,完全没有了人生的花季,但是不上肯定不行,所以他从很早就开始折腾让我高中之后出国读书。不过他的经济能力有限,折腾了很久也只能让我去韩国。韩国就韩国吧,就算是毛里求斯,读完之后再回来也是海归。
可惜的是,我爸没能亲眼看见我回来,甚至没能亲眼看到出去。在我出国之前一个礼拜,他就肺癌去世了。
我爸为我做了很多,我知道他全是替我着想。但他没想到的是,一个人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紧接着就要独自出国读书,她会是什么心情。
韩国这个地方听上去还不错,是什么时尚潮流的发源地,是什么文化产业的中心点,是什么多元美食的荟萃处。很多年轻女孩都会把韩国当成出国旅游的第一目的地。
不过旅游和生活就是两回事儿。我在那里既没有熟人也没有朋友,虽然出去之前学过两年语言,阅读勉强还可以,不过和人交流就完全不行。最关键的是首尔的冬天实在太冷了,天气预报说那边比咱们这儿温度只低三四度,我不知道是他们在乱报还是咱们在胡说。在十二月从首尔街头走过的时候,我被风吹得骨头都疼。
到了第三年,我才渐渐地适应了下来。语言没了障碍,气候也还能扛住。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我读书的成绩还不错,本科毕业之后就考了研究生。那个时候,我妈也退休了,她一个人在这边也很孤独,我们商量了一下,卖掉了东边的房子,她也搬到了首尔和我一起住。
读完了研究生,我又考上了博士。在拿到通知书那一天,我不经意地听到了我妈对着我爸的照片自言自语。
我妈说——当年我爸查出癌症之后,主动放弃了治疗。他觉得就算治也未必能治好,搞不好要卖掉一套房才能勉强多活三五年。不如就此作罢,把钱留给我读书和生活。现在我考上了博士,我爸的在天之灵也会很安慰。
我不知道我爸的在天之灵到底会不会感到安慰,但是我却已经彻底崩溃。
如果不是我,我爸就不会死!
我不知道怎么面对我妈,也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第一反应就是要出门走走。我清楚记得那一天非常非常冷,天空飘着很大的雪,地上又湿又滑。我走在街头,摔了好几跤,但一点儿也不觉得疼,只是想着就这么一直走下去,走到世界末日。
我没有走到世界末日,只走到了晚上天色一片漆黑,就再也走不动了。那是一条小巷,我蹲在路灯下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死。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死。
距离路灯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我看不清他的样子——当时也根本没打算看清——只知道他在那里抽烟。首尔不仅室内不许抽烟,有些街道也不许抽,有人烟瘾犯了,会就近钻到一条小巷子里,趁人不备偷偷来上一根。我想那人当时就是这种情况。
他抽完一根烟,又接着抽了第二根;抽完第二根,又接着抽了第三根。这倒有些异常,因为这种时候抽烟都要速战速决,他居然连抽三根,烟瘾也太大了。
直到抽完第三根,那人才有了离开的意思。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听见了我哽咽的哭声——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死——整个人都呆住了,定定地在我面前站了很久,然后一把把我拉起来往巷子外面走。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但从心里我更希望他是一个杀人抢劫的恶棍,可以一刀结束我多余的人生。结果他把拉进了对面的饭馆,而他就是那里的厨师。
饭馆里没有客人,他让我坐在角落,自己去了厨房。我不知道他到底想怎样,也根本没有心情去想,只是一个人趴在桌上,默默地流泪。
过了很久,他从厨房出来把一碗炸酱面放在了我面前,对我说道——不管做错了什么,生活都要继续。他居然说的是汉语,是个中国人。
没错,他就是项东方。我一直叫他老袁或者袁师傅,就算我知道他的真名也会这么叫他,一来是叫习惯了,二来是不想露出马脚让人知道他的身份。
那家饭馆主营的食物是一种类似于火锅的土豆炖腔骨。我不知道老袁怎么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做出一碗炸酱面,;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起做一碗炸酱面——后来老袁说他听出了我的口音,想做一份来自我家乡的食物,看了看厨房现有的存货,觉得炸酱面最好操作。
刚才蔡哥问我,给你的炸酱面打多少分。我没有回答,因为我想起了那天老袁的那碗面,那是我一生之中吃过的最好吃的炸酱面。其实我以前根本不爱吃炸酱面,当时也完全不饿,不过老袁对我说——想想死去的那个人,不是去想他怎么会死,而是去想他希望你怎么活。
他一说完,我突然觉得饿了,拿起筷子开始吃面。老袁看我吃得很大口,又告诉我——炸酱面一定要就大蒜,还从厨房里拿了几瓣蒜给我。我也是从那天开始喜欢吃蒜的。
吃完了那碗面,我突然想起了我妈,这么一个大雪天她独自在家,又完全不会韩国话,不知道怎么样了。于是我就回家了。
从那以后,我只要有时间,就忍不住想去老袁的饭馆坐坐,有时也会帮着收拾桌子打扫卫生。那家饭馆名字很怪,翻译成中文叫做“小洪福”。洪福就是很大的福分,前面再加个小,逻辑上完全不通。
虽然店名不通,但老袁做菜很好。他可不是那种靠着三五个拿手菜行走江湖的人,无论川鲁淮粤还是日韩法意,他全都精通。武侠小说里写那些绝代宗师一法通万法通,周伯通听杨过讲了讲黯然销魂掌的原理,就知道这是一门绝世武功,老袁也是一样。他通透地掌握了食材刀工调味和火候的原理,所以什么菜都能做得很好。
看得出来老袁很喜欢做厨师,只要客人吃得开心,他比什么都高兴。可能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们俩很快就变得很熟,这时我才发现他藏着很多心事。每当客人们全都走了店里打烊,老袁就变得有些郁闷,一个人钻进对面的小巷子,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在我们认识一年多以后,我鼓起勇气问他为什么不开心。那天也是一个大雪天,打烊之后老袁喝了点酒,我这一问他突然哭了起来,断断续续地说出自己的故事——
老袁是偷渡去的韩国,因为他是一个被通缉的逃犯。跑路去韩国之前,他原本就是厨师,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饭馆,名字叫做洪福餐厅。这时我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家饭馆会叫小洪福。
洪福是个老餐厅,开了起码超过三十年,创始的老板叫做洪大庆。老袁最开始是在“桃园”,后来才去的洪福,这事儿蔡哥你是知道的。他进洪福的时候,洪大庆已经六十多了。洪老爷子无儿无女也没老伴儿,他和老袁有一点像,就是喜欢做菜,这一辈子的心血全都放在了洪福上。老袁去了以后,跟洪老爷子处得很投缘,不止是一般老板和打工仔的关系。店里闲下来的时候,俩人还要时不时切磋一下技艺,比比刀工拼拼火候。再后来,老袁还常常去洪老爷子家里帮着干干家务。
到了老袁在洪福打工的第四年,这家饭馆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因为就在同一条街上新开了一家饭馆——没错,就是厨魔列馔。厨魔列馔的名气很响亮,以前总在洪福吃饭的白领们慢慢地都变成了厨魔列馔的熟客。雪上加霜的是,洪老爷子自己还病倒了——是中风。老袁那段时间既要忙着在洪福炒菜,打烊之后还得去医院照看洪老爷子,可以说是焦头烂额。
不过他当时交了个女朋友,是洪福的服务员方娟,对,我没说错,方娟一直都是洪福的服务员。要不是方娟帮忙,老袁当时都未必能挺下来。
可惜,洪老爷子最终没挺过这一关,在病床上躺了三年之后,他终于还是走了。临走之前,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老袁。老袁直到现在都记得,洪老爷子一生之中说的最后一句话——洪福是我一辈子的心血,你帮我把它守住。
老袁用尽了办法,想要完成洪老爷子的心愿,但洪福的生意还是越来越差。行里的人都知道,这家饭馆最大的问题就是离厨魔列馔太近,走路不过七八分钟,生意全被抢光了。毕竟,那边的主厨沈晨号称厨艺之魔,名气之大锋芒之盛压得洪福抬不起头。
其实沈晨跟老袁不仅以前在厨艺学校锦乡是同学,俩人私下的关系也非常之好,沈晨跟林秀丽结婚,老袁还是伴郎。很久以前,沈晨的工作都是老袁介绍的。正因为这样他才死活想不通——沈晨的厨艺可是比自己差着好几档呢,怎么就一下子突飞猛进了?
老袁和沈晨既是一起学厨的同学,又在一家饭馆当过同事,他十分清楚沈晨的功底。要跟一般家庭主妇比,沈晨算是还不错,毕竟他也学过厨,但要以大厨的标准,沈晨最多只能算是中档还得偏下。他刚刚被人说成厨艺之魔的时候,老袁虽然觉得搞笑但也替他高兴,他俩算是哥们儿嘛。可现在不同了,老袁肩负着洪老爷子的嘱托,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洪福垮掉。
所以老袁很想知道,沈晨明明厨艺一般,为什么就成了一代厨魔。他自己去问了几次,可什么也问不出来。沈晨说自己还和以前一样做菜,没什么变化。老袁嘴上不说,但心里死活都不信,他觉得沈晨一定是用了什么旁门左道,很可能还是林秀丽想出来的。因为接触了几次,老袁发现林秀丽这人脑子活、点子多,是个很厉害的人。
老袁想了大半年,逐渐产生了一个怀疑——沈晨做菜的时候用了御米壳。
御米壳是什么?这是术语,就是俗话说的大烟壳——晒干了的罂粟外壳。明朝的时候,这是贡品,专门献给宫里用,所以叫御米壳——懂的人自然会懂;这个东西现在是违法的,不懂的人最好别懂。
老袁觉得——如果你吃过我的菜,又吃过沈晨的菜,绝没有理由选沈晨不选我。除非沈晨放了不该放的东西,用了不光彩的手法。想明白这一点之后,老袁非常生气,但却没什么办法,最后决定派方娟去厨魔列馔卧底,寻找证据。
那个时候,老袁和方娟已经订婚了。他假装和方娟吵架闹分手,私下又跑去拜托沈晨,让他先收留方娟一段时间,好让自己有机会挽回这段关系。方娟因此在厨魔列馔当上了服务员。
老袁隔三差五就会去找方娟,约她出来聊天。表面上是劝她回心转意,实际上是问她查出了什么。可方娟什么也查不到,因为林秀丽根本不让她上二楼,而沈晨只在二楼炒菜。于是俩人就假装接着吵架,方娟哭哭啼啼地回到厨魔列馔,继续调查。
一边是厨魔列馔的生意蒸蒸日上,另一边是洪福每况愈下,方娟却又毫无进展。老袁不想再等,他想了一个主意,一个令自己此后一生都后悔的主意——
他自己买了一包御米壳交给方娟,让她把这些御米壳藏进厨魔列馔的厨房。只要方娟得手,老袁就会立刻给卫生局打举报电话。
那是六年前的一个春夜,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会有英仙座流星雨。厨魔列馔在晚上十点打烊,所有人都跑出去看流星雨。九点五十的时候,老袁过去约方娟出来谈心,实际上是把御米壳交到她手里。到了晚上23:50,他把方娟送回厨魔列馔,然后自己回家。两人事先约好,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只要有人问起,就说他们一直呆在洪老爷子的家里——那房子当时是老袁在住——直到早上6点。
第二天早上6:30,老袁就出门了,按照习惯他要先逛一下菜市场。刚到菜市场门口,就被四个警察拦了下来,问他和方娟昨晚去了哪里。
按照约定,老袁说自己和方娟一直在洪老爷子家里,到了早上6:00才把方娟送了回去。
警察又确认了一遍,才发出一阵冷笑——早上5:47,环卫工人发现了方娟的尸体,地点是洪福后门的垃圾桶,从洪福后门到垃圾桶之间的地面上,还有大量的血迹。
老袁一听就慌了。刚好那个时候菜市场里有菜贩子在搬运蔬菜,他瞅了个机会,撒腿就跑。警察虽然人多,但老袁对菜市场地形很熟,最终还是被他跑掉了。
他先躲了几天,还偷摸给卫生局打了三个电话,举报厨魔列馔使用御米壳。可是一周过去了,完全没有动静。老袁藏在街角,亲眼看见卫生局的人去厨魔列馔检查,但却没有任何发现。
这时风声很紧,大街小巷到处都是老袁的照片。他没办法,一路往北跑,最后去了大连,找了个蛇头来到了韩国。
老袁的故事非常长,我都听呆了。我问他现在想怎么办,他说自己一直都在后悔,不应该让方娟去放那包御米壳。他不仅害了方娟,也愧对洪老爷子。他第一次看见我,就想起了洪老爷子,如果他还活着,宁肯餐厅关门,也不会让他做这样的事。所以他会对我说出那些话。
在之前的那个下雪天,我最寒冷的时候,是老袁给了我温暖;现在又是一个下雪天,我觉得我有责任把温暖还给老袁。
我坐在小洪福的桌边,拿着手机上网查看当时的新闻。报道里说,方娟是被人用一把水果刀从腰部刺入肝脏,当场毙命。警方判定的死亡时间是当天晚上23:00至次日凌晨1:00之间。显然,她被老袁送回厨魔列馔没多久就遇害了,而那包御米壳,并没有在任何一篇新闻中被提及。要么它还在厨魔列馔的什么地方,要么就是被凶手拿走了。
听完了我的推断,老袁的酒立刻醒了。从饭馆出来,在对面那条漆黑的巷子里不停地抽烟。我跟了出去,和他一起分析过往的种种。
有两种可能:
一、方娟刚进厨魔列馔就马上去了洪福后门,并被杀死在那里;
二、方娟是在厨魔列馔遇害的,然后被人把尸体运去了洪福后门。
考虑到方娟当时带着任务,没有大的意外她不会返回洪福,所以第二种可能性最大。
我让老袁想一想当时他送方娟回去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说当时因为不想暴露行踪,只是把方娟送到了门口,自己并没有进门。
我又问——门口有什么异常。他想了很久才说——门口的马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汽车。我问——车是什么型号,什么牌子。他说——自己不懂车,当时也不会关注这些。只记得那车看上去很气派,车头的标志是一个带翅膀的B。
蔡哥你不用上网查了,带翅膀的B就是宾利,我当晚就已经找了宾利的logo给老袁看,他说是。
巧不巧?蔡哥也觉得巧吧,宾利可不是一般人开得起的,林秀丽的车就是宾利!这是我们回来之后才发现的,当时还没想到这一点,只是觉得有了一个方向。
当我们确认厨魔列馔门口当晚停了一辆宾利的时候,大家同时产生了一个想法,方娟回到餐厅,发现了什么东西,结果被人杀了灭口。
那个时候,雪突然停了下来。
老袁非常激动,他说自己想回国,一为查明真相,二是给方娟一个交代。至于我,还用问吗?我当然要帮他,而且必须帮到底,因为他帮过我。
我们两个都去做了整容,用假身份重新回国,扮做素不相识,分别进入厨魔列馔。
我告诉老袁,这次必须非常谨慎,尤其是他。他是被通缉的人,指纹和DNA都有记录,人们只要拿到他抽过的烟头就能确认他的身份。他听我说完之后,再也没有抽过一根烟。
按照计划,老袁住在我家,我租下隔壁的房子,但我们从来不会同时回来。老袁也无需收拾屋子,每天他离家之后,我会替他收拾房间,把生活垃圾带回自己的住处一起扔掉。这是为了掩盖项东方存在的证据。
首先,我们会从沈晨是如何成为厨艺之魔开始查起。老袁有个预感,方娟发现的秘密一定和这个有关。但老袁被林秀丽安排在一楼上班,他查起来不方便,这事儿只能我去操作。
很可惜,我们查了很久都还没什么头绪。厨魔列馔雇了很多厨师,手艺都相当精湛。沈晨自己很少亲自下厨,更多的是在研发菜谱,只有顶级VIP来的时候,才能吃到他做的菜。那时的厨房,一定会清场。因为要写厨魔味道的公众号,我吃过几次沈晨的菜。怎么说呢,只能算是中等,而且火候和调味都没个标准,时好时坏。这倒和老袁对他的印象是一致的。我们都认为他最后端给客人的菜一定另有乾坤。
虽然没查清楚这一点,但我却发现了一件事,沈晨书房茶几上的那把水果刀,长17cm,宽3cm,和新闻里对方娟伤口的描述完全吻合。我推测这就是凶器,而沈晨的书房“子衿”就是案犯现场。
就在这个时候,老袁的身份却被蔡哥你给发现了。要怪就怪老袁做菜太好吃了。
老袁被抓之后一直沉默,一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愧于方娟,不该让她去放那包御米壳,所以也算罪有应得;二是他不信任你们,觉得就算说了你们也未必能查出什么;再一个就是想保护我,他怕我身份泄漏会有危险,而且用假身份证本身就是犯罪。这我自己也知道。
对不起,蔡哥。我和你接近,目的就是想知道两件事:老袁现在怎么样了;方娟的案子警方到底有什么线索。不过你的嘴很严,什么都没告诉我。
这次马华涛这件事,让我对蔡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周一那天下午,洛熙让我第二天下午三点去柳音居12-1-901收一个快递,快递是方娟遇害的重要证据。她说寄出快递的人一直在监视我,如果我早到或者晚到,都不会拿到这份快递。我必须中午十二点去到柳音居,在小区里溜达到2:55,然后去12号楼门前儿童游乐区的大象摇椅肚子底下去拿钥匙。
我不知道洛熙怎么知道这件事儿,但我知道这里风险很大,不过我必须试一试。
现在看来,当初你们抓老袁在厨魔列馔引起的动静不小,很多人都因此知道了他住在隔壁。我猜马华涛跟踪过我,他由此判断我和老袁有着不一样的关系,虽然他搞不清具体是怎么回事,但却由此断定,我和方娟那件案子有关,并且预感到他只要随便在某一个房间里放几件和我一样的衣服,我就必须默认那间屋子正是我的住处。他不但跟踪了我,甚至模仿了我的方法,也同时找了两件屋子用来布局,这个人确实有点聪明。不过就像那句广告,他可以模仿我的脸,却不能模仿我的面。因为那碗炸酱面,蔡哥你从一开始就看出了问题。
我刚刚被抓那天,也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但我从大象摇椅底下取钥匙时,已经给自己留下了保障,或者说留下了指向真凶的线索。我刻意地什么也不说,就是想看看你们是怎么办案的。
厨魔列馔马上就要关门了,方娟这个案子我查到现在也很难再有进展。我今天把所有事全都告诉你,因为我相信蔡哥,就像老袁相信我一样,我相信蔡哥你可以帮我,也是帮我们,找出真相。
安梓芩就这么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吸顶灯,缓缓地讲完了自己的故事。
蔡远颖坐在她对面桌边的折凳上,悲伤中带着惆怅,惆怅中却有激荡。让他悲伤的是安梓芩独自一人蹲在大雪纷飞的异国街头失声痛哭的样子;让他惆怅的是安梓芩坐在小洪福里吃下那碗炸酱面的场景;但安梓芩所讲述的项东方那些前尘往事却又让他心情激荡——这个案子果然另有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