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白——既不是咸白,更不是咸烧白,而是评书圈的一个专业词汇——大致的意思是“闲着没事瞎白乎”。这里需要画一下重点,那就是“白”字的读音。
在古代,“白”念作“bok”,其中“k”不发音,但要留下发音的位置,读起来短促有力,这种情况在音韵学里叫做“入声”。当代汉语中,许多南方方言还保留了入声。如果你看tvb射雕的原音版,可以注意一下欧阳克——他名字最后一个字的读音,比起头两个字来又快又急,有一种咔嚓一下少了一截的感觉,和他被黄蓉压断了双腿的身世完全匹配。
基于“白”字的入声属性,当今既有传承又讲传统的评书艺人绝不会把它念成bai,而是加一个儿化音,念成“闲拔儿”或者“闲脖儿”。这样一念,现场的气势和气质就不同了,明显有了一种——五百年前我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他老人家就是这么讲;五百年后他徒弟的徒弟的徒弟的徒弟的徒弟的徒弟的徒弟小学生我也是这么讲。仅仅这一声闲脖儿,就能显出自己这一身技艺功力深底蕴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正所谓口活恒久远一嘴永流传。
为什么别的字都是现代发音,唯独“白”字要念古音呢?这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如果全按古音念,听众就不知道您在干什么;更重要的是,其他那些字古音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啊。
所以我这一章的标题,到底应该念成闲白还是咸脖儿呢?这个没有定论,取决于读者怎么看待我前面讲的那一系列故事。
按照流传了一千年的传统套路和基本操作,闲白是放在正式开始讲故事之前的,用意是告诉大家——嘘!别吵吵,哥们儿要开始了。
不过,我并不是一个按照传统套路进行基本操作的人,故事讲完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之处,忍不住要在这里闲他一白——
《舌尖上的名侦探》虽然是我第一次在网文平台连载,但却是我创作的第371部 小说!
这371部小说大体可以分为四个类型——
一,写了一半,停笔放弃的;
二,写了开头,就此搁置的;
三,写了标题,难以为继的;
四,有头有尾,彻底完结的。
其中前三种占到总数的99.19137%,还要略多一丢丢。
上面那些话,如果你只看第一句,多半会觉得我笔耕不辍文思如泉。但如果看完整段,就会发现我其实志大才疏,而且毅力值约等于零。
所以说数据从来不会骗人,但选取数据的标准就不一定了。
具体到《舌尖上的名侦探》,它最原始的动机来自于一位我最近这几年最常阅读的作家——陈梦因。
陈梦因的名气不大,但绝对堪称一代怪杰。他出生于澳门成长于广东就职于香港,既是中文世界最早的足球专栏作家,也是最早的赌马专栏作家,还是最早的美食专栏作家。在他的笔端,留下了很多民国时代的餐饮界奇珍。
容我在这里先抄上两段——
其一
……
就以陈济棠治粤时代还没关门的十五铺谟觞酒家的头厨论,诚不愧为厨师中的状元。
当年谟觞拥有不少豪客,嗜好和味道的浓淡虽各不同,然对谟觞的菜色,均一致推许。不明其中奥妙的,必以谟觞的头厨必为再世郇厨之流,究其实,此头厨不但精于烹调,且懂得“攻心为上”的道理,故能获顾客嘉许。
原来在谟觞请客的,该头厨必事先打听谁是主人,又谁是主客,孰好吃浓者,在制作上加浓其味,吃淡者无论在选菜或调味,尽量避免过浓,故当时吃谟觞菜者均谓其菜色制作精美,而不知这位头厨懂得孙子兵法的“攻心为上”有以致之。
或有问于头厨:“做二、三十桌贺筵喜酌,请客凡二、三百人,将如何处理其味道之浓淡?”头厨说:“二、三十桌的客人,当然有若干等级,对于主人、主客和知味者则特加迁就和注意,其余则不可能兼顾了。”
——《举箸忆谟觞》
其二——
……TV宋
(吴图手动注释:TV宋就是Tse_ven SOONG,宋子文)
的厨师,懂得TV宋之流不但是都市大亨,而且是脑满肠肥的人物,比一般都市居民更不缺脂肪,根据这个原则,不做油腻的菜,每个菜的分量更尽可能的做到不够斤两,TV因此“食而甘之”。所以请TV吃饭的……为了要使TV“食而甘之”,不得不借用熟悉TV、懂得做不油腻和斤两不够的菜的厨师,于是这位厨师也变成了名厨、厨师中的状元了。
TV宋最喜欢吃咸酸菜炒螺片,他底“名厨”所做的同其他厨师所做的方法实在无甚分别,但分量则和一般的有所不同。一斤响螺选二两以下的嫩肉,咸酸菜只要菜心最嫩的部分,这是选料的最高标准,通常的分量是主要作料两份,副作料一份,既是二两螺片,一两咸酸菜,但TV底“名厨”做的炒螺片却是两份副作料,一份主作料,所以如此,据“名厨”的解释是:螺片是名贵的作料,脑满肠肥的人吃得太多了,咸酸菜是贱价的作料,他们吃到的机会较少,给他们多吃一些咸酸菜,比较多吃些螺片更易获得好评……
——《咸酸菜炒螺片》
相信大家已经看出来了,《舌尖上的名侦探》这部小说之中,“厨魔列馔”这家餐厅的主要构想,就是从这两篇文章而来。
在这部小说中有大量和错别字有关的设计。例如,陈栋和陈动、Redlion和RedIion、三楼和3F以及R和B等等。这些设计最开始都是偶发的,但回过头看我还有些自豪——在不自觉之中竟有了向陈梦因致敬的意味,因为他写美食时所用的笔名就是“特级校对”。
当年陈梦因对美食的理解是全方位无死角的,从成本几毛钱的家常小菜到当世名厨掌勺的豪奢大餐,他都写得丝丝入扣令人垂涎。因此,很多在现实中认识他的人如果要正式请人吃饭,都会先找他报预算再请他列菜单,以求用最高的性价比做到宾客尽欢。
像陈梦因这种咖位的大神,我在现实中一个也不认识。所以在刚刚步入社会那些年,如果我要请人吃饭,也没人帮我开菜单,而我只会请吃羊肉泡馍。
羊肉泡馍是西安的食物。来自西安的美食通常有两个特点——
第一,当然是好吃。
第二,就是食物的名称往往和内容有所差异,算是标题党的先驱。
比如肉夹馍。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报纸上经常有人讨论,明明是用馍夹着肉,为什么要叫肉夹馍呢?与此同时,街上既有人卖肉夹馍,也有人卖馍夹肉,虽然他们两家卖的都是同一种东西。直到某一天,有一篇文章一锤定音——
肉夹馍是倒装句,跟“英雄无觅孙仲谋处”是一个原理,仅仅是肉夹馍这一个名字,就已经体现了西安作为十三朝古都的厚重底蕴。
从那以后,大街小巷之中渐渐地再也没有了馍夹肉的名号,所有人一律肉夹馍。仿佛肉夹馍里夹的是历史的风尘和岁月的风霜,而馍夹肉夹的仅仅就是一坨子肉。
羊肉泡馍也差不多,它既不是羊肉里泡着馍更不是馍里泡着羊肉——想泡也不知道怎么泡——而是用羊肉汤煮烙饼。
在羊肉泡馍馆里,店家提供的饼只有八成熟,掰开之后是又白又硬的饼芯。顾客需要自己掰碎再交给厨师,用羊肉汤大火煮熟。
一碗泡馍做得如何,有两大关键。一看汤是否熬得香醇,二看馍是否掰得到位,既要足够小,又得颗粒分明,行话叫做“碎如蜂头”——头要用陕西话读成sa,二声——得把馍掰得像蜜蜂脑袋一般大小,这样才能既劲道又入味。我曾经亲眼见过一个不知道是广东还是福建来的游客,因为馍掰得太大而被服务员勒令重掰,否则后厨的师傅拒绝掌勺。搞得该游客十分委屈——我花钱来吃饭,还得自己干活儿!而对于我们这些从小吃泡馍的本地人来说,一碗泡馍,掰馍起码六十分钟起步。
后来有人发明了掰馍机,把馍扔进掰馍机里由服务员替掰,一分钟就能掰出一大碗。但很多厨师都说,掰馍机掰出来的馍没有嚼劲,所以有名的泡馍馆一律禁用掰馍机。
显然羊肉泡馍这种食物并不符合现代餐馆的经营理念。
首先就是翻台率太低,掰好了馍再等师傅做,没有一场足球赛的时间根本不可能,店里的座位全被占着,一个饭点做不了多少生意。
再一个就是没把顾客当成上帝,却把他看成了自己的搭档。店家想的不是给顾客出售一件商品,而是和顾客联手完成一件作品。这样的服务态度,行吗?
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作派了。如今的泡馍馆早已与时俱进,对掰馍没了任何要求,别说碎如蜂头,就算你掰得大如那啥头——别乱想,那啥就是那啥——后厨也给你照泡不误。至于好不好吃就不负责了,反正不好吃你也得买单。
像我们这些掰馍六十分钟起步的懂行客人,不可能是闷头死掰,一定要边掰馍边聊天,予掰馍于聊天。所以在我步入社会之后,吃羊肉泡馍约等于用不正经的姿势谈点正经事儿。
那时是我刚刚工作之后的第四个月。被我请的那位,人称“叭咪吽”,比我大十岁左右,既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前辈,同时也是我这一生亲眼见过的知识面最广的人,而且还是我在工作之前很久就认识的一个好朋友。请他吃泡馍,我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吐槽。
我一边恶狠狠地掰着馍一边絮叨叨地跟叭咪吽前辈讲述着自己工作头四个月干啥啥不行惹事第一名的悲催经历。事实上我当时已经预感到自己正站在被开除的边缘。
“你已经不是一个学生了!”叭咪吽头也不抬地认真掰馍,因为事先我已经告诉他馍要掰得像蜜蜂脑袋一样大,这对他来说确实有一定难度,“你在学校里无论读书还是考试,都是有标准答案的。但你现在是工作,根本没有标准答案。要说真有标准答案,那就一条——让领导满意。老大要是说好,就算全错也是一百分。”
虽然我感觉叭咪吽的话语犹如一声春雷震通了我的奇经八脉,但我却死活不记得当时是怎么回答他的,只记得我俩那餐羊肉泡馍吃得遍体舒泰。
羊肉泡馍是一种能量爆表的食物。我上初中时曾经有过一次吃完泡馍给自行车打气,结果直接把车胎打爆。和叭咪吽吃泡馍的时候,我已经告别了自行车,于是羊肉泡馍那无处安放的能量全部倾注到了我的工作之中——仅仅用了不到三年,我就做到了部门主管,高峰时期手下带着十七个人,其中资历比我浅的,只有五个。
再后来,那个曾让我风生水起的单位在风高浪急的市场上风飘云散,关门大吉。
于是,我坐在家里的阳台上点起一根烟,回想起自己悲伤中有欢喜、愤懑中有唏嘘的职场时光,对着电脑敲下了七个字——舌尖上的名侦探。
这是一个关于食物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但我真正想写的其实是那家饭馆。在和读者互动的时候,我也说过不止一次,厨魔列馔才是本书的灵魂。
虽然写得很是愉悦但也留下了一点遗憾,那就是对豆汁儿这种食物描述地比较敷衍——有至少两个读者在留言中指出了这一点。
豆汁儿+焦圈儿+辣咸菜丝儿,这才是标配,吃的时候必须得贴着碗边小口快喝。像小说中胡金贵的吃法,有点儿类似于王者荣耀里的“露娜缺蓝爸尴尬断了大”,并没get到豆汁儿的精华。
正常来说,我应该偷偷摸摸地去修改一下——小说中提到股市打新时,出过一个bug,经读者提示后我第一时间就满怀尴尬地进行了更正。但这一次,我最终决定不改。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和安梓芩的风格有关。小说中提到安梓芩做事偷师宫本武藏,每次客场作战都要事先勘探地形。
宫本武藏真有其人,他是四百年前的一个日本剑客,号称剑圣,后来写了一本书叫做《五轮书》,讲述自己平生用剑的心得。这是一部真正的武学秘籍,我在京都的711便利店里买了一本,折合人民币好几十块钱。
《五轮书》的第一部 分,叫做“地之卷”,意思是在大地上留下脚印,供后人去追寻。
当我想到这个标题的时候,也就不想修改文中关于豆汁儿的那些段落了——在大地上留下尸体,供后人去唾弃^_^
要让大家知道,这个作者还曾犯下这些错误。
第二个原因和胡金贵的身世有关。胡金贵算是一个北漂,他没能掌握豆汁儿的本地传统吃法,但仍然成为了一个重度豆汁儿粉,这个在逻辑上应该也能讲通。
闲白至此,我尴尬地发现了另一个问题。
中国职业讲故事的传统,应该是先来一段定场诗,然后闲白,最后进入要讲的故事。如今我故事早已讲完,闲白已经白得七七八八,可定场诗还没念呢。
好在我并不是一个很懂传统的人,干脆把定场诗留在最后。虽然,我的定场诗也只是乱定。
诗曰:
春风不度玉门关,
明月何时照我还?
气寒西北谁人剑,
横笛偏吹(此处应有起哄声)
行,
路,
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