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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若能,我想换你记忆消散

作者:钟宇 当前章节:14020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13:52

负责记忆存储的海马体若被切除,以前的记忆将会一同消失。“5”字形伤口和脑部手术标记线,深山中的掘墓人。“不要闹,你这恶魔”——莎士比亚《李尔王》第三幕第四场台词。美国畅销小说《24个比利》。

海马体(Hippocampus),又名海马回、海马区,它因为和海马的形状相似,所以被称为海马体。海马体位于大脑丘脑和内侧颞叶之间,属于边缘系统的一部分,主要负责长时记忆的储存和定向等功能。科学家们注意到了大脑海马区和记忆之间有着某种微妙的关系,但又无法将记忆与海马区间的神经活动相连接。研究还表明,如果切除掉海马体,那么以前的记忆就会一同消失。不过,海马区的神经细胞又是如何将信息固定下来的?这一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 34 .

在驱车开回海城市的路上,我接到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是杨琦打过来的,她告诉我姚沫和林珑长相的相似度并不是很高。但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她用来进行比对的照片,只是姚沫与林珑留在市局电脑系统里的证件照片而已。况且她也说了,有很多双生子,会下意识地令自己与对方有更为明显的差异,其中,或许也包括了当下我们正在研究的姚沫与林珑。

当我快开进戴琳家的小区时,第二个电话打了过来,打电话的是邵长歌。

“晓波,我想,我们找到了姚沫留下的签字了。”他在话筒那头说道。

我愣了下,但紧接着又意识到他的这一发现,只能证明姚沫在之前的年月里曾经到过龙流涎,并不能说明就是这个夜晚。于是,我淡淡地问了句:“字迹大概有多久了?”

长歌回答:“应该有不少时日了。我们所找到的签名也不是写着姚沫。”

“签的是景放?”

“是!”长歌接着说道,“不只是签名,还留了一句话。”

我将车停到了路边:“写的是什么?”

长歌在听筒另一头沉默了,几秒后,他沉声说道:“穷我余生,换你关于他的记忆消散。”

“穷我余生,换你关于他的记忆消散。”我重复了一次这句话,“什么意思?就这么句话?下面落款用的是景放?”

“我拍了照,发到你手机了,你自己看看。”长歌说完便挂了线。他很消沉,如一个让人无法看清的深渊。

图片有点暗,但那一行字很清晰,应该是一旁的王栋用手机给他补了光。上面也确实只是如长歌所说的那么一句话,最后的“景放”两个字签得很小也很工整,看得出签字人在写出这两个字时心怀无比的虔诚。

换你关于他的记忆消散……

我放下车窗,点上了一根香烟。不远处,戴琳住的小区闪烁着如同天空繁星般的亮光,温暖触手可及。

是姚沫写下的吗?如果是,那么,他是想要“谁”忘记关于某个“他”的记忆呢?

我想起了那种叫作榴杧千层的蛋糕,一度是林珑的最爱。而年少时候的姚沫,不惜被扭送到派出所,身上所揣着的,也只是林珑喜欢的榴杧千层。作为孤儿的姚沫,在这人世间似乎也没有任何能够令他挂念的人儿,除了他的双生子妹妹——林珑。那么,他的穷我余生,所换的那个“你”,会不会就是妹妹林珑呢?而林珑的世界里,最为挂记与难忘的人,也只可能是邵长歌。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把这句话解读成为——姚沫将穷自己余生所有,来换林珑脑海中关于邵长歌的那段记忆消散呢?

都只是揣测,始终不曾找到实证。这时,我又想起了朱所长笔记本上奇怪的图案。

长歌说过,鬼剃头事件里,画在死者头上的图案,像是神经外科大夫在手术前画的线。而戴琳不正是市人民医院的神经外科大夫吗?

想到这里,我再次发动汽车,朝着戴琳所住的小区开去。我本单纯地想要给予她一段相处的时间,就这么不经意地带上了其他的目的。

我将车开入停车场,戴琳的车靠里停放着,给我留了位置。我停好车,上楼,用钥匙开门。

一楼的客厅依旧静悄悄,之前有过孩子偷偷看我的那个房间方向,没有一丝光亮与声响。戴琳给我回的信息里,说今晚只有她一个人在家,那么,与以往一般蜷缩在一楼房间里的一老一少,都不在了。

她的女儿已经没了,她的母亲或许如同逃离一般,离开了本属于她们的这个家。

我换上鞋,往楼上走,最里面的房间有光。

“晓波,是你吗?”戴琳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是我。”我走入了有她的世界,然后,那光亮消失了,温热的她迎了上来,搂抱着我。接着,她开始抽泣,却又近似疯狂地亲吻我,撕扯着我的衣裤……

我不知道自己在她的世界里,究竟是什么一个位置,正如我也不知道在我的世界里,她究竟是什么一个位置一样。我所知的是,亲密相拥的时刻,我与她宛如整体,要一同面对寒风暴雨的整体。

走出浴室的我,迎上的是半靠在床上的她冷漠的眼神,仿佛亲密时间里的她,早已从她温热的身体里抽离了。

“你如果要在这里过夜的话,书房里的床可以睡。”她别过了脸,这么说道。

正朝她迈步的我,略为尴尬地停下了脚步。本来想要安抚告慰的话语,在这一刻显得那么奇怪。

“这几天……这几天经手一个连环杀人犯的案件,有点忙。我是个刑警,你一早就知道的。”

“嗯!”她依旧没看我,望着窗外的漆黑世界,“你们男人都有着广阔的世界,我们女人记挂着的只是一两个身边的人儿而已。”

“对于你孩子走了的事,我很……我很……”我找不出应该用的词汇了。

“本来就与你无关。我那天给你打电话,只是突然间感觉无助,感觉害怕而已。”她望着漆黑世界继续道,“果果是个唐宝宝,唐氏综合征。生她的时候,医院里的医生是以前在医科大的时候带过我的,所以她偷偷问我,还要不要这个孩子?我当时咬着牙,说要。那老医生便叹气,说戴琳啊,人世间有着很多很多的选择时刻,但不能感情用事。因为我们的一念之差,面对的可能就是深渊万丈。并且……”戴琳抽泣了,“并且孩子的父亲,视我为玩具,玩腻了,早就不见了。”

她转过头来,泪流满面:“只是,果果有什么错呢?她又有什么错呢?她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一切与其他孩子相同,世界看她,为何又是不同呢?我看了很多案例报告,唐宝宝也会养得好的,只要我辛苦一点,她就能和普通孩子一样,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是……可是……可是果果为什么就不肯等呢?为什么要那么急匆匆呢?”

“那天早上我还看到了她,好好的啊!为什么一下子就走了呢?”我小声说道。

戴琳深吸一口气,摇头:“感冒,普通的感冒而已。她的心脏没有长好,其实只要动下手术就可以了。但果果还太小了,我总是想让她再长大一点点。只是……只是我怎么知道她会再也没有长大一点点的那一天呢?”说到这,她终于号啕大哭起来。

她的眼泪,让我的心也隐隐作痛。我有点笨拙地上前,站到她面前,伸出手,将她泪流满面的脸庞贴到我的身体上。

许久,我就那么站着,任由戴琳那么哭着。

是的,我并不是一个懂得如何让女人止住眼泪的男人,甚至,我本就是一个在男女情事上这般生疏的男人。我压根不知道如何抚慰戴琳,甚至我会以为,一个如她一般外表坚强的女人,需要的,或许只是这么靠靠就足够了吧?

我那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却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是王栋打过来的。我抬手过去,将电话按掉。紧贴着我的戴琳,似乎也被这一突然而至的声响惊扰。她努力止住哭,扬起脸看我。

“今晚没什么要紧的事。”我柔声说道。

可我的话音刚落,电话又一次响起了,还是王栋。

“你接吧!”戴琳边说着,边直接伸手,为我按下了接听键。

“晓波,你什么时候过来?”王栋在话筒那头焦急地说道。

“明……明早吧!”我转过身往阳台走,不想让戴琳听到话筒那头的着急声音。

“你尽量今晚就过来吧,长歌他一个人出去了。”王栋继续道。

“出去?他出去干吗?”我追问。

王栋:“刚才我们拉着刘叔闲扯时,他说起这山上有一个废弃的防空洞。而之前你不是说,在荒郊找人就瞄三个地方吗?坟堆、庙宇和山洞。长歌问了问那防空洞大概的位置就回房了,刚才我过去敲门,发现里面没人。他十有八九是一个人钻这坟山里去找那个防空洞去了。”

一股莫名而至的怒火,瞬间在我心底燃起。其实我心里也明白,这些天里对于长歌的零碎埋怨积压而成,只是此刻爆发而已。于是,我对着话筒冷冷地说了一句:“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关我事。”

说完这话,我挂线了。可转过身后,我看到的却是戴琳歪着头看我的眼神。

“晓波,你有事要走,就走吧。”她淡淡地说道,“我比你大,又有过孩子,我从来就没想过要拴着你。”

“我……我……”我想要说出口的话语,是要告诉她自己会选择留下。但长歌要去的防空洞,很可能是一名极度危险的连环杀人犯的藏身地。

尽管只是可能,那可能的后果呢?

手机又响了,还是王栋打过来的。我深吸了一口气,不再看戴琳的眼睛:“我想,我还是要过去看看。我尽量……尽量明天晚上再过来好好陪陪你。”

“嗯!”戴琳应了。

我有点狼狈,朝着衣架走去。这时,我猛然想起了鬼剃头事件里的那诡异图案。

“对了,戴琳,可以问你个事吗?”我扭头冲她问道。

“你说。”她那本已经暗淡的眸子里,有着光亮在燃起。

我向床头柜走去,那上面有我需要的纸和笔。我的这一动作令戴琳误会了,她上身抬起,仿佛等待着迎合我的靠近。

我抓起了纸笔,画出了朱所长那笔记本上的图案,然后用手在自己头部靠右边的位置比画:“这是不是你们做脑外科手术之前,在病人头部为切入而做的标记线?”

戴琳愣了一下,脸上已经弥漫开的暖意又一次熄灭。她苦笑了一下,低头认真看了看纸,又看了看我的手比对的位置:“没错,这是做脑部手术之前的标记线,而且,目前你画出来的图案与所覆盖的位置,指向的应该是海马体。”

“海马体?负责记忆存储的海马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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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体(Hippocampus),又名海马回、海马区,它因为和海马的形状相似,所以被称为海马体。

海马体位于大脑丘脑和内侧颞叶之间,属于边缘系统的一部分,主要负责长时记忆的储存和定向等功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科学家们就已经注意到了海马体和记忆之间有着某种微妙的关系,但又无法将记忆与海马体间的神经活动相连接。研究还表明,如果切除掉海马体,那么以前的记忆就会一同消失。不过,海马体的神经细胞又是如何将信息固定下来的?这一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同时,心理学家与神经学家对于海马体的作用也存在争论。但双方都普遍认同海马体的主要作用是将经历的事件形成新的记忆。这里所说的新的记忆,便包括了情景记忆或者自传式记忆。

离开戴琳后,我的脑子冷静了下来。将我的思维又一次激活的,是之前长歌他们在那块红绸上所发现的疑似姚沫所留下的那句话——“穷我余生,换你关于他的记忆消散”。众所周知,海马体的功能正是与人的记忆相关,而戴琳告诉我,鬼剃头事件里那图案的位置正好指向海马体。

目前,我们可以初步认定姚沫就是鬼剃头的始作俑者。那么,在姚沫的想法里,将记忆清理的方法,有没有可能与大脑丘脑和内侧颞叶之间的海马体有关呢?

开颅人屠,用非常精细的手艺,做着一件让人无法理解的匪夷所思的事——摘取掉受害者脑部的某一部分脑组织。之前杨琦他们也提到过,因为连续几次发现的被开颅人屠杀害的死者的尸体都已经高度腐败,所以无法得知脑部组织的具体缺失部位和分量。

不过……不过那具死于精神病院的脑出血患者的尸体呢?

我掏出手机,上面显示着时间——11:46,已经很晚了,但对工作在刑侦一线的人而言,这个时间段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又一次打给了杨琦。

“晓波,又怎么了?”她的声音有着微微的倦意。

“开颅人屠弄走的脑部组织大概在哪个位置,能确定吗?”我直截了当地问道。

“不能确定。”她也很直接地回答道,“因为尸体高度腐烂了,我们能发现罪犯拿走了一部分脑部组织,这一结论的确定已经是算很厉害了。”

“海城市精神病院那个死者的尸体不是没有腐烂吗?”我又问道。

杨琦:“嗯,但他确实是死于脑出血。之后我们尸检时候也发现,应该是姚沫对他下手时,那根伸进他脑部的硬物,将他脑部的血管弄破,所以造成了颅内大出血。”

我还是不太死心:“那么,凭你的经验,姚沫伸进这名死者的脑部的硬物,指向的是大脑的哪一个位置呢?”

杨琦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最终答道:“应该是大脑丘脑与……与颞叶的位置……”

“会不会是海马体?”我没等她把话说完,便抢问道。

“咦,你这么一说,还真的可能是海马体的位置。另外……”她又顿了顿,“另外那几个死者脑部受损的位置,应该也都是在那附近。”

“好的,我明白了。”

“晓波,你又有什么发现了吗?”这下轮到杨琦问我了。

“还不能确定,之后我再打给你吧。”

杨琦:“好!”

我将车窗打开了,任由冷风从我敞开的衣领处钻入我的身体,凉意令人越发地兴奋。

穷我余生,换你关于他的记忆消散——这句很可能是姚沫在龙流涎上留下的话,说明了他一直想做的,就是要帮某人清除一部分记忆。而成为开颅人屠的姚沫,在受害者脑部提取走脑组织的位置,又正是负责记忆储存的海马体位置。

我点上了一支烟,车也开得更快了。我隐隐约约觉得,自己与真相的距离正在拉近。在那终点,不但有着姚沫杀人的真正目的,或许还有那位叫林珑的女人,正等待着被她的双生子哥哥抹去掉一段不好的记忆。

至于那段记忆相关的人……

邵长歌那始终带着忧郁的眼神,在我脑海中又一次出现。

我打给了他,打给了这会儿应该一个人钻进坟山深处,去寻找防空洞的他。

“嘟嘟……嘟嘟……”他的电话没人接听。

我只能又打给王栋。

“得了,得了,你来不来无所谓。”很明显,王栋因为我之前在电话里对他的不客气以及之后又挂掉他的电话而大为光火。

“我在回来的路上,应该一个小时就可以到山下。”我没解释,沉声说道。

“这还差不多。”他的语气稍微平和了,“我现在在去找长歌的路上。这鬼地方阴森森的,比我们那殡仪馆都吓人,你尽量开快点。”

“长歌的手机怎么没人接了?”我打断了他。

“他没拿手机出去,否则,我怎么要亲自钻坟山去找他呢?得了,你别废话了,早点回来吧。”王栋说到这打了个喷嚏,电话也被他直接挂线了。

我苦笑了,能想象得到这一刻的王栋一定已经钻入了阴暗的山林中,寻找着一意孤行的邵长歌。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一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的同时,我又感觉到一种温暖,来自多年前我们三个毛头小孩同进同出时候的温暖。

我摇了摇头,将油门踩得更大了。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尽管,我们多年没见,尽管我们生活在各自不同的世界……

一个小时后,我将车停进了龙流涎山下的停车场,就在这时,我的电话再次响起了,还是王栋打来的。

“喂!我已经到山下了。”我没等他开口催,主动说道。

“我……我也快……快到山下了,你等……等……”他气喘吁吁,“我看到你了,你……你快过来。”

我一抬头,上山的小路上,王栋正朝我奔跑过来。我连忙迎了上去,可他第一时间对我做了个收声的手势。

他们一定有了什么发现。

“我……我们看见了一个……一个掘墓的人。”王栋还有点喘,小声说道。

“在哪里?”我问道。

“不远,长歌守着,我下来给你打电话,想着你也差不多到了,正好领你上去。”王栋总算能好好说话了。

我脑海里却突然浮现出长歌在今天下午一度奇怪的眼神。如果王栋所说的掘墓人,可能是姚沫的话,那么,这一刻的姚沫,岂不是和长歌单独在一起。并且,在长歌的是非错对世界里,他对于姚沫的定位是,他这次回国后,唯一一个聊得来的朋友。

我惶恐起来,对王栋问道:“是长歌要你下来的吗?”

王栋重重地点头。

我咬了咬牙,习惯性地摸了下后腰,结果发现自己连手铐都没带,我的车也停在了学校。我犹豫了一下,寻思着要不要给朱所长打个电话请求支援。但转念一想,王栋和邵长歌,一个是殡仪馆干遗体化妆的,一个是大学里教书的,有些推断如果过于武断,似乎也不是一个专业的刑侦人员所体现出来的素养吧?

想到这里,我便断了给朱所长打电话的念头,拍了拍王栋的肩膀,和他一样压低声:“先领我上去看看。”

快步上山的路上,我又问了一番这一个小时里所发生的事情,可爬山本就比下山还要吃力,王栋块头又不小,他大口喘着气,也说不出太多所以然,只是一个劲告诉我:“很快就到,你自己看了再说。”

十几分钟后,他领着我离开了上山的小路,开始往林子里钻。他的速度也放缓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避开树和灌木,免得发出太多声响。月夜透着微光,我们本应该可以看到一定距离的景物,但午夜已至,树林间又弥漫上了一层雾气,偶尔几点闪啊闪的蓝色火焰,提醒我们,这是一片埋葬着诸多亡人的坟场。

就这么又走了几分钟,王栋弯下了腰,脚步更轻了。我明白,目的地应该就在不远的前方了。这时,我踢到了一块硬物,低头一看,是一块不小的灰色石头。我连忙将石头捡起,紧握着跟在王栋身后,继续往前。

“不对啊!之前我下去的时候,长歌就是在这个位置猫着的啊。”王栋对我小声说道,并举起了手,指了指不远处一个高耸的墓碑与墓碑后的坟堆,“掘墓贼之前就是在这里折腾那个坟,长歌说自己负责守着,要我下去接你。”

“可……可长歌呢?”我有点着急了,想要直起身子往更远的地方看。但周围的雾气很浓,能见度也远不到哪里去。

“他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王栋冷不丁扔出这么一句话来。

“嘘……”我喝住了他,并望向了山林中的另一个方向,“听,那边好像有声音。”

王栋也连忙朝着那个方向扭头,并和我一样屏住了呼吸。“哒、哒、哒……”硬物与泥土敲击的声音隐约传来。

我对着王栋挥了下手,率先弯着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王栋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句:“乖乖,不会是在动我家今天埋下的那个坟吧?”

我扭头瞪了他一眼,王栋收声,跟在我身后,一起朝那边走去。

大概走了有十几米远,从我们右边的一棵树后,传来了有人小声吹气的声音。我和王栋一下猜到了是谁,因为那时候我们仨考试,邵长歌要将答案扔给我们时,正是发出这种细微的又绝不会真正吹成口哨的吹气声。

一扭头,果然看到长歌蹲在一棵大树后,在冲我们招手。我和王栋忙猫了过去,只见长歌对我们做了个收声的手势,然后指了指前方。

顺着他指的方向望过去,那雾色深处,一个人影依稀可辨。他站在一座高耸的坟堆旁,一次又一次地举起手里的工具。

“外婆……这王八蛋想动我外婆。”王栋激动起来,甚至想要站起。但这一同时,那挥舞着工具的雾色中的人影,似乎听到了什么,他止住动作,朝着我们这边扭头过来。

我一把捂住了王栋的嘴,另一只手按着他的肩膀。夜色暗淡,浓雾弥漫,那人影转身后,正对着我们,但依然看不清对方的脸。不过,也就是他这么一扭头,我勉强能分辨出他有着和王栋所拍下的照片里那个酷似林珑的女人一般的齐耳短发。

我用力压着王栋,怕他又一次激动。可没想到的是,邵长歌却直起了身体,从藏身的大树下走了出来。

“你是谁?你是林珑吗?”他一边说着,一边朝前面走了两步。他的手背到了身后,对着一旁伸出食指动了几下——他想要我或者王栋绕向远处那人影身后。

实际上,就在他喊话的同时,我料定对方会拔腿狂奔的,我甚至已经朝前弯腰准备对着那夜色中的掘墓人冲过去。但令人意外的是,雾色中的人影并没有动弹,相反地,他在听到长歌的喊话后,缓缓将手里挖土的工具放了下来。

“你是林珑吗?”长歌再次往前跨出了一步,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开始发出颤音。或者,他只是因为天气太凉而有点发抖,“是你吗?林珑,我有七年不见你了,我甚至无法通过身影认出你了。”

“不要再往前了。”那人影说话了,是女人的声音,而且,而且像是……是林珑的声音。

“请你不要再往前了,否则,我会消失,你也不可能找到我。”容貌不可能被我们看清的她如此幽幽地说道。这时,夜色正暗,夜雾正浓。这夜色与夜雾中的林珑所发出的本应悦耳的声音,却诡异得让人头皮发麻,后背发凉。

长歌止步了,他的声音还是有点发颤:“真……真是你吗?林珑,是我啊,长歌,邵长歌,我回来了。”

“嗯,我知道了。”那林珑应道。

不,她不是林珑,她甚至可能是个男性。继续缩在树后的我,开始将身子弯得更低,继续往前。虽然我还无法看到对方的样貌,但她的身形和林珑相差太远。况且,就算是七年未见,她比以前魁梧了,可她之前挥舞锄头的姿势却让我怀疑,男人和女人因为身体结构的不同,所以做同一个动作也不可能一样的。

我加快了脚步往前移,耳边灌木窸窸窣窣的声响会不会传到不远处的她耳边呢?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对的。不远处那自称是林珑的人收声了,她转头,朝着我的方向望过来。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一种迷信,对于自己的体能能够战胜普通人的迷信。作为警察,这一刻的我也是如此……况且,对方还可能是个女人,一个有着林珑声音的女人。

我握紧了手里的石头,跳出了灌木丛,朝着距离我大概十米远的人影扑了上去。但对方的反应也很快,她那本已经垂下的锄头被她再次扬起,朝着我打横扔了过来。

她不会是个女人,女人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将一个并不轻巧的工具挥舞得如此有力。我朝着旁边闪了一下,躲过了锄头。对方并没有进一步攻击我的念头,而是一扭头,朝着另一边跑去。可也就是在这短短一瞬间,我看到了他的脸,看到了他的五官,他的容貌。

是姚沫,有着林珑声音的他,是姚沫。并且,我在那一瞬间还能认定的一点是,王栋之前拍到的照片里的女人,同样是他。因为戴着假发的他,在微弱的月光下,这一刻显现出的仿佛是林珑与姚沫两个人容貌重合后的样子。

“站住!”我低吼着,朝着他快步追去。对方的步子也很快,看得出他对这片山林的熟悉远在我之上。他在跑出十几米远后,又快速转了个弯,朝着一个陡峭的山坡冲了下去。

那一刻的我红眼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对手触手可及,换作任何一个刑警在现场,也会赴汤蹈火的。想都没想,我便跟着他往那山坡下冲了过去。可紧接着,我被脚下一块突出的石头绊倒了,原本朝前狂奔的身体,朝着陡峭的山坡下狠狠摔去。

我无法控制地往前翻滚着,双手还在下意识地想要抓住什么,让自己停下。依稀间,不远处那人影停住了,并转过身来……他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块大石头,大石头被他举过头顶,朝我砸了过来。

“砰”的一声,石头被他砸下了。那一刻已经闭上眼睛的我,却没有感觉到身体某个部位被击中的疼痛。相反,我那往下翻滚的身体磕到了那块大石头上。或者,应该说是大石头拦住了我的向下翻滚。

他没有砸中我……这是我脑海中第一时间跳出来的念头。我双手往地上用力一撑,用力爬起,想要再次朝他扑过去。

他距离我只有七八米远,月光正照在他脸上……他那齐耳的短发在奔跑中不见了,但也不再是之前我见到的有着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姚沫了。他剪了个显得干练的短发,于是,他本就和林珑一般俊俏的五官得以显现。而他望向我的目光里,也不是我以为会看到的杀人狂魔的凶残,反倒带着一丝关切。

他砸过来的大石头不是想要结果我,而是想要挡住我,令我不会受伤。

但……我是一个警察。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嗓子眼里有着咸咸的液体在往上涌,但还是低吼了一声,想要再次朝他扑过去。一阵眩晕,令我无法往前了。不远处的他,竟然对我做了一个耸肩摊手的手势,然后转身往山下跑去,并快速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趴在地上大口喘着气的我,用最后的力气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喊道:“姚沫,我一定会抓到你的,一定会!”

. 36 .

朱所长与他派出所的同事在接到我的电话后,半小时就赶了过来。他们人手不够,所以只封锁了他们自认为应该封锁的几个离开龙流涎的山路出口。市刑警队和市特警中队的同事是在凌晨三点半左右赶到的,十几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让龙流涎山下的停车场变得异常明亮。

我头上被磕出了一个大包,腰部位置被某一块锋利的石子拉出了一条十厘米长的口子。长歌和王栋扶着我上了其中一辆警车的后车厢,局里另外一个法医说要派个车把我送回去缝针,我没答应。再说,李俊那模样,也压根没想放我走。他对着杨琦问道:“你不是有缝伤口的法器吗?给他先处理一下,忙完再去医院就是。”

杨琦看了我一眼,转身就去拿她放在副驾驶位置下面的皮包,并嘀咕了一句:“也不会很痛。”

于是,疼得龇牙咧嘴的我,将昨天下午到发现姚沫的整个过程,给李俊他们几个简单说了下。外面集结的刑警和特警也快速列队站好了,李俊看了一眼我的伤口:“照你这么说,要在这山上挖出姚沫来,估计够呛。”

说完这话,他便跳下了车,往列好队的那些同袍走去。杨琦再次用酒精给我的伤口做了清理,又做了简单的包扎,然后便和另外那位法医下车了。这时,李俊的喊话声从外面传来:“晓波,你的同学是本地人吧?要他过来协助下我们的工作吧。”

王栋那会儿正紧皱着眉,牵挂着他本该入土为安的外婆。听到李俊的喊话后,便对我们嘀咕了一句:“我正好也想再上去看看。”说完便下车了。

敞开的车门外,可以看到两队特警开始朝龙流涎上奔跑,那不停闪烁的警灯,让每个人脸上都宛如霓虹闪过。作为人世间普通男人身份的他们,在这一刻演变成为罪恶的终结者,宛如天神般高大。只是,每一个这样的身影后面,也总归有着情与爱的牵绊,有着某个女人的挂念与担忧。

警察,是一个身份,更是一种责任。这一责任,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的,如果只是对于某人与某事,它反而会简单得多;这一责任,是对于普罗大众的,是对茫茫众生的。这一责任维系着整个人间,维系着万千灯火的岁月静好。

我忽然感悟到了什么。那些被每天的琐碎事引导的最初信仰与俗世磨砺的争辩,又一次拉开了大幕。不同的是,本已经薄弱的对于警察这个职业的认同感,在这个夜晚,又一次照亮星空。我想,我真正开始了解到,警察这一职业,到底是为了什么?

“晓波,介意我将车门先关上吗?”和我一起坐在后车厢里的邵长歌小声问道,“外面风大,吹进来挺凉。刚才你们的法医也说了,你要好好地休息一会。”

“嗯。”我点头,并将衣领往上翻起,身子也往后靠了靠。我想要合眼,但合眼的目的并不是渴望短暂休息。相反,我明白长歌想要和我聊些什么了。实际上,我也想听听他以一个局内人抑或心理咨询师的身份来说说他的想法。

“你确定你看到的是姚沫吗?”他声音不大,如同试探。

“确定。”我紧接着又补上了一句,“以及肯定。”我以为接下来我与他的对话又将是对龙流涎上那掘墓者真实身份的争辩。

但令我意外的是,长歌点头了。紧接着,他说出的话,让半眯着眼睛的我,一下坐了起来。

“晓波,你有没有觉得今晚我们面对的,可能不是姚沫或者林珑中的单独一位呢?”他声音依旧不大,但话语让人惊讶。

我抬头了:“难道你的意思,姚沫和林珑是同一个人?”

“比利·米力根,也就是小说《24个比利》里的原型。1977年他因为涉嫌强奸并抢劫了三名女性而被警方逮捕。之后,他被确诊为患有多重人格症,医生在他的身体里,一共发现了二十四个不同的人格。这二十四个人格,一直伴随着比利于2014年离世。”

“嗯!”我补充道,“比利是最为典型的人格分裂案例。而人格分裂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心因性失忆症和多重人格症。比利,属于后者。”

长歌点头,嘴角开始上扬,这微笑有点职业。每一个心理咨询师都娴熟的那种表情,很自然地挂在了他脸上:“如果说某个分裂的人格,都只是他的某一个心理世界里的假面作祟,那么,比利所呈现出来的某几个带着浓厚口音的人格,就令人匪夷所思了。比如会英国腔的十三岁小孩多丽丝多福,又如二十岁的有着浓厚布鲁克林口音的纽约人菲利普,以及一个叫作里根的南斯拉夫人。因为比利的分裂人格里拥有里根,所以,当里根出现的时候,比利的英语会带着南斯拉夫口音。并且,这个信奉共产主义的里根,还会说流利的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语。”

“长歌,直接说你想要表达的看法吧。要知道,犯罪心理学也是实用心理学下的一个分类,你不用对我科普太多这些人尽皆知的案例。”我打断道。

“好吧!”长歌耸了一下肩,“晓波,我想要表达的是,你我在坟山里所看到的,确实是如你所说的现实生活中的姚沫。只不过,他或许还有着另外一个人格,一个随时会要占据他身体的第二人格——林珑。”

我愣住了。多重人格的案例,始终只是在卷宗、书本或是戏剧、小说里出现过,甚至人格分裂这一名词,搁在我们队里那些老刑警眼里,压根就是个最为荒谬的笑话。当然,我在学校学习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以及刑侦等专业知识的过程中,类似于比利一般的人格分裂案例,也经常被拿出来当作课题研究。但每个人对于这一精神疾病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正如每个人对于心理学也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一样。

长歌见我没有吭声,便开始继续了:“之前我们已经知道了,姚沫和林珑是同卵异性双生子,这是罕见中的极为罕见。再加上他俩又是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长大,那么,他们在思想、行为上的相似度,也会有着惊人的相似性。目前我们所能够确认的,是姚沫作为一个大学后勤系统的员工,竟然会对于莎士比亚有着浓厚的兴趣,我觉得这一兴趣,只可能是林珑与姚沫思想中的某种用科学无法解释得通的关联所赋予的。不过,我遵循你们警方破案的方法方式,依旧用现有科学进行推理分析的话,那么,也可以将这些串联起来,并得出一个大胆的推测——因为思想与行为上的高度一致,会令姚沫对自己进行不断的自我催眠,产生出一个新的人物——妹妹林珑。而之前我们之所以听到了林珑的说话声音,就是姚沫所分裂出来……”说到这里,他顿了下,“或者,我们必须用‘臆想’这个词。也就是姚沫身体里有了一个他所臆想出来的林珑,然后,他自以为变成了林珑,进而有了和林珑一模一样的声音。”

我摇头,但又不知道应该如何否决长歌的话。半晌,我又自顾自地点了点头:“长歌,我承认个例是存在的,但我作为刑警,需要的是客观事实。”说完这话,我再次将身体往后靠了靠,微微闭眼。

长歌也不再说话了,我们本应该有很多话要说,但又都选择了沉默。

关于姚沫,也关于林珑,两人在我脑海中并不怎么深刻的影像,始终来回徘徊。我很疲倦,但脑细胞不肯停歇,自己与姚沫的每一次接触,都开始如幻灯片般重新演绎开来。

“留心,那跟在我背后的鬼。不要闹,史墨金!不要闹,你这恶魔……”

之前在礼堂二楼我无意中所听到的姚沫自言自语的这句话,突然间从我意识深处弹了起来。我猛地睁开眼,想要就这句话问问长歌。在这同时,长歌竟然也和我一样,选择了打破沉静。

“晓波,我预感到自己距离林珑越来越近了,甚至,我觉得,或许就是今天、明天,自己就会与她相见。只是……只是我对我的这种预感有些不安。”长歌这么说道。

出于礼貌我点点头,因为我本就不屑于面前这男人对于情感的重视,因为我自己在这方面本就冷漠。我直接岔开了话题:“有没有听说过‘史墨金’这么个名字?”

“史墨金?”长歌愣了一下,“是不是《李尔王》里面出现过的史墨金?”

“留心,那跟在我背后的鬼。不要闹,史墨金!不要闹,你这恶魔!”我记性本就不错,将之前那晚所听到的姚沫的这句奇怪话语重复了一遍。

长歌点头:“这是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第三幕第四场里的一段话。”

“前面是一些什么?”我又一次打断了他。因为我记得当时我上到礼堂二楼的时候,姚沫早就在那里碎碎念叨,我只听到了这后面一句罢了。

长歌想了下,轻声朗诵起来:

“他吃的是泅水的青蛙、蛤蟆、蝌蚪、壁虎和水蜥。恶魔在他心里捣乱的时候,他发起狂来,就会把牛粪当作一盆美味的生菜。他吞的是老鼠和死狗,喝的是一潭死水上面的绿色浮渣,他到处给人家鞭打,锁在枷里,关在牢里。他从前有三身外衣、六件衬衫,跨着一匹马,带着一口剑;可是在这整整七年时光,耗子是汤姆唯一的食粮。留心那跟在我背后的鬼。不要闹,史墨金!不要闹,你这恶魔!”

“七年……长歌,这段话里有‘七年’这个词语的出现?”我等待着他的确认。

“是,那整整七年时光里,耗子是汤姆唯一的食粮……”长歌说到这时,脸色开始变得难看了,“晓波,你是从哪里听到的这句话?是我离开后,我不在时,关于林珑的话?”

我看着长歌的眼睛,一字一顿回答道:“姚沫,这是姚沫在礼堂说过的话。”

“那……那这会与林珑有着某种关联吗?或者,只是巧合呢?林珑……林珑在我不在的这个七年里,难道过得非常不好?甚至连自由也不再了吗?”长歌激动起来。

“这些……或许都应该去问问姚沫才知道。”我摇着头,开始努力欠身。伤口位置还很疼,但我是警察,一位正在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而我所要抓捕的对手,此刻就蜷缩在距离我不远的某个角落里,随时都会狰狞而至。

我拉开了车门,朝着不远处忙碌着的同袍走去。

留心那跟在我背后的鬼,不要闹,史墨金!不要闹,你这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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