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七年的时间和你相识,用七年的时间和你相守,最终,却只能选择用七年的时间来将你遗忘。人这一生,又能有多少个七年?灰色的精神病院肃穆、无声,这人间游戏永无落幕之时——情爱悲喜,每刻都在上演。
遗传精神病是与遗传有关的精神病。细胞遗传学发现,当细胞染色体在数量上或结构上发生异常时,便会引起精神障碍。临床遗传学研究表明,与精神病病人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专家们发现如果父母一方为精神分裂症,其子女发病概率为15%左右,父母双方都是精神分裂症,其子女发病概率可达40%左右。总而言之,精神病有遗传倾向。
. 37 .
在龙流涎的搜捕过程中,警方终于发现某个废弃的防空洞里,有着人居住过的痕迹。甚至,我们还找出了一套海城大学工程部员工的制服,上面有着姚沫的工号。于是,在山丘镇对于极度危险的开颅人屠凶犯姚沫的抓捕范围,次日凌晨扩大到了整个镇区。更多的警力被派遣过来,汪局还开始向领导申请抽调大批武警过来,进入山丘镇外的丘陵地带进行大规模的搜山行动。
长歌和王栋在早上就走了。上午十点多的时候,王栋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他俩已经回到了市区。我其实也记挂着长歌,寻思着出了昨晚的事后,他肯定更加郁郁寡欢。我主动问了句长歌怎么样?王栋说:“他还好,而且也是他主动提出的要回海城。”
我的心宽了不少,也没多想,因为那会儿我正和之后赶到的汪局等人,在山丘镇派出所开“猎鹰行动”的紧急会议。
一直到下午三点,我才有时间小睡片刻。七点多起来后,跟着在“猎鹰行动指挥中心”里忙了一整天的大伙,每人消灭了两桶泡面。之后,大伙点起的香烟将这临时布置成指挥中心的派出所会议室熏得如同香火鼎盛的大庙。
悠闲只会是那么短暂的片刻,尽管如此,在场的每一个人又怎么可能真正放松呢?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搜捕的同袍们并没有振奋人心的消息反馈回来。这也意味着,能够在这山丘镇抓捕到姚沫的希望,变得越发渺茫起来。
我掐灭了烟头,脑子里和这会议室的空气一样烟雾缭绕。于是我走去了洗手间,用凉水在脸上拍了拍,让连续忙碌了这么多天的大脑清醒一点。这时,一旁的厕所里,我们队里另外一个同事打电话的声音响了起来:“不会吧?我们已经将姚沫在市精神病院后面的住所搜了好多遍了,一点发现都没有,现在省厅过来的这些专家又要过去看看,是真不相信我们的能力了吗?”
他这句随意的抱怨,却让正对着洗手台的我一下愣住了。在姚沫逃跑后的当天,我也和同事们去过一次姚沫的住所,那是位于海城大学外的一个私人楼房四楼的狭小房间。房间非常简陋,只有一些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甚至衣柜里除了海城大学工程部的制服以外,就没有几件像样的衣裤。所以,我们在他家里面没有任何收获。也就在鉴证科的同事用紫外线灯在那小房间的各个角落里到处照射时,我站在房间里唯一的一扇窗户前,往外远眺了一会。目光所及,只有那栋灰色的市精神病院的楼房。
我闭上了眼睛,开始努力回忆。那远眺中,似乎还能捕捉到精神病院的好多扇窗户,每一扇窗户后面,都有某个疯狂的人蜷缩着。
精神病院传达室的保安老邓临死前对我说过的那一席话,再次在我脑海中回荡着。如果他的怀疑是真实的,那么,姚沫就应该经常进入他本不应该进入的市精神病院。他是去干什么呢?只是去撬开某个可怜人的头骨吗?又或者,精神病院是他某个大胆设想的实验室,用来实施某些我们目前为止始终无法琢磨透的疯狂举动吗?
莫莉是精神病人,而精神病有着很大概率会遗传给下一代……我的脑子好像一下被激活了……那段姚沫曾经躲在小礼堂二楼小声念叨的台词里,有着一句“他到处给人家鞭打,锁在枷里,关在牢里”。那么,精神病院是不是也应该被定义为另一种牢笼呢?
更多的线索,宛如蜿蜒而至的溪水,朝着这一推断结论汇合了……
孤儿林珑无亲无故,邵长歌就是她的执念。七年前,邵长歌选择出国深造,林珑微笑着接受这一现实,但骨子里的她,又怎么可能放得下。于是,她疯癫了……我感觉自己的后背有冷汗开始往外渗……姚沫曾说过自己进入海城大学工程部的时间是七年前,紧接着他又连忙改口为六年。也就是说,他不希望我将他进入海城大学的年限长短与邵长歌离开林珑的年限长短进行关联,也不希望我将两者进行关联后分析出更多的信息。
林珑可能……林珑有很大可能就是在……
她压根就从未失踪,也从未远去,而是变得疯魔后,回到了她童年曾经栖身的那栋灰色大楼。只不过不同的是,那里已经不是孤儿院了,而是精神病院。
我大跨步朝会议室走去,将门拉开。汪局正好站在门口不远处,他一扭头,与我目光交汇。
“晓波,怎么了?”他应该从我表情里捕捉到了什么。
“汪局,我或许发现了一些线索,会对抓捕姚沫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对他说道。
汪局一愣,紧接着说道:“说出来给我听听。”
我瘪了下嘴,冲他笑了笑:“嗯,汪局,我可能,可能能够找到姚沫那失踪多年的妹妹。”
汪局也笑了:“这和抓捕姚沫似乎扯不上什么关系吧?不过……”他顿了顿,笑容也止住了,“事实证明了,你顺着这条线一路这么摸下去是正确的。说吧,要多少人跟着你过去。”
“给我辆车,我一个人过去就够了。”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汪局摇头:“不行,昨晚如果你身边有人的话,可能就直接把姚沫给逮回来了,所以,这会儿人手再不够,我也要挤出几个人来跟着你一起行动。”
我再次拒绝道:“汪局,真的不用。因为我现在要去的地方是位于学院路的市精神病院。我怀疑林珑和她母亲一样……”
“明白了。”汪局点头,他抓起了桌子上的一把车钥匙,亲手递到了我手里:“去吧,希望你又有新的好消息。”
“是!”我眼眶莫名一热,接过车钥匙,朝派出所大院大步走去。
我将警车停到了邵长歌家门口的路边,他的车不在,应该是出去了。他回来时如果看到警车,或许会给我打个电话。
想到这些,我不自觉地苦笑了一下。我对于帮长歌寻找林珑时所表现出的不耐烦与不上心,似乎又给人感觉是明显的言不由衷。当然,长歌可能会认为,我只是在利用帮他找林珑,来抓捕连环杀人犯姚沫。而这个连环杀人犯,又是林珑的双生子哥哥——一个从林珑角度来看同样是至亲的人。
在他心中,我应该是很现实的一个人了吧?
因为连续发生了两起命案,精神病院的领导对于医院的安保有了重视。我在精神病院铁门外出示了证件,两个一看就知道是刚来没有几天的保安煞有其事地将我的证件号以及电话号码进行了登记。接着,我问了下当晚值班的某位副院长的办公室位置,然后快步走向了二楼,敲开了这位副院长的办公室大门。
对方姓李,是一个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中年男人。我对李院长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想要查询院里是不是有着一个叫作林珑的女性病患。可李院长对我摇头:“小伙子,我在市精神病院干了十多年了,每一个病人我都或多或少有点印象。但是叫林珑的,确实没有过。”
“你能确定吗?”我质疑道。
“得,我现在就给你查查。”说完这话,他打开了电脑,在上面来回按了几下,又认真看了一会。最终,他再次扭过头来:“没有,可以确定,我们没有收治过叫作林珑的病患。”
“哦。”我点了点头,有点失落。但紧接着我又问了一句:“李院长,方不方便帮我查下,有没有过一个叫作景珑的病人呢?”
李院长摇头,没有直接说话,而是再次在电脑上按了几下。
“也没有!”他抬起头对我说道,“可以确定。”他笑了。
“那……”我还是不死心,“对了,李院长,你们这里是老院区,在开发区那边的新院区里接受治疗的病人名单,你这儿能帮忙查到吗?”
李院长摊手:“小伙子,可能你要失望了,我刚才进的系统是包括了我们两个院区所有病患的,也就是说,我们海城市精神病院的两个院区里,都没有你所说的这个叫作林珑或者景珑的女人。”
“好吧!”我站起来对他伸出手,“这么晚过来,打搅了。”看来,这趟又是白跑了。
“没事,我一个人在这里也正无聊呢。”说完这话,李院长抬手看了下表,“呦,快九点了,我也要楼上楼下巡视一圈。前些天院里面开了会,说别看我们这只是个精神病院,安保工作也要给狠狠加强起来。如果再发生之前那种事,就要责任到人,谁值班谁背锅。”
我也笑了,跟他朝外面走,并随口说着:“之前那名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的,这点请你们放心。”
说话间,我俩迈步走到了位于二楼楼梯口的位置。李院长的办公室在这楼梯口的右边,而楼梯口的左边有一扇铁门,铁门的另一边,是长长的走廊。诸多疯癫的人儿,就住在其间。于是,我不自觉地停步,朝着那仅有着灰暗灯光的走廊深处多望了一眼。这时,隐隐约约地,好像有着女人哼唱的声音从那厢飘了过来……
I’m a big big girl in a big big world.
It’s not a big big thing if you leave me.
But I do do feel…
是Big Big World,我朝那边再跨出一步,甚至一度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因为那声音宛如从另一个时空穿透过来,遥远,却又清晰可辨。猛然间,我想起戴琳上次在我车上说起那几天有听到这首歌,而在那几天里,她不是为脑出血的死者出过精神病院的外诊?
“怎么了?夏警官。”李院长探头过来问道。
我“嘘”了一下,努力地捕捉着那细微声音的来源。
李院长表情严肃起来:“夏警官,我们可是值班责任制啊!你这么个样子,不会是今晚又发生了什么破事,被我给摊上了吧?”
“你有没有听到声音,有人唱歌的声音。”我回头对他问道。
“嘿,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小伙子,我们这里是精神病院,自认为是歌星歌神的都有七八个,现在是到了晚上,该吃药的也都吃药了,所以到这会唱歌的人少了。你要赶着大早上他们精力充沛的时候,别提多热闹了。”李院长笑着大声说道。
“是吗?”我点着头,“可我怎么隐隐约约听到有女人在唱英文歌似的。”
“有吗?”李院长翻白眼,然后朝着铁门靠了靠,“哦,可能是大眼妹吧?她经常整宿整宿不睡觉,整宿地唱一首奇奇怪怪就那么两三句的歌。进来七年,她唱了七年。”
“七年……”李院长说出这两个字后,让我本已绝望的企盼,一下被再次调动了起来。
“你说的这大眼妹叫什么?年龄多大?她在这待了有七年了吗?”我一口气问道。
李院长连忙点头:“是啊,七年了。七年前的一个早上,绑在一台轮椅上的她在医院门口被人发现,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旅行包,里面放着一些全新的衣裤。当然,都是些便宜货。我们以为又摊上了福利机构经常遇到的事,捡了个没人管的疯子。谁知道在她那旅行包里,放着一张转账凭证,是我们收治精神病患者一年的费用。那凭证背后,还有一串小字,好像是说以后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按时缴费,并说了感谢什么的,希望我们照顾好这女病人的话。”
“我能见见她吗?”我尝试性地问道。
李院长点头:“没问题啊!你等等。”说完这话,他从白大褂的口袋里变戏法一般拿出了一个对讲机,喊话要另外的同事把二楼的钥匙送上来。
放下对讲机,李院长看了一眼那走廊尽头,继续说道:“这女病人长得还挺不错,眼睛很大。送她过来的人没有写下她的名字,所以我们就一直叫她大眼妹。怎么说呢?她的病情还算稳定,不哭不闹,也没有太多是非,就是傻,两眼发直,像能移动的植物人似的。对了,还有就是精力特别好,刚才我不是也说了,她经常整晚整晚地不睡觉,在那病房里游荡、唱歌。所幸她唱得声音也不大,好像只是想哼唱给枕边的人听一般……”
“她是不是在……在这走廊尽头的病房里?”问出这句话的我,莫名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因为……因为在那一墙之隔的另一边,有着一幢小洋楼——学院路8号。而邵长歌的卧室,正是这学院路8号的二楼挨着精神病院的一头。
“没错,她就在最里面那个单间。她亲人每年给她存的钱刚好够她住单间的费用,挺好的……”
李院的声音在我耳边消散了,我的脑子里似乎一下被放空了,如同驻足幽远山谷……长歌回来一个多月了,他说,每天晚上,他耳边都会回荡着当日林珑在他耳边哼唱着的那首一度是他俩最爱听的歌儿。而一墙之隔的这一边,某一位七年前被送入精神病院的女人,她会整宿整宿地哼唱着歌曲,如同唱给枕边人听……
医院的工作人员将钥匙送上来了,李院长打开门,领着我往前走去。他继续絮叨着:“这一层都是有点暴力倾向的病人,所以都看得紧一点。”这一讲解,似乎又与他之前所说的这位大眼妹病情很稳定的话语相悖。
他说的也被我所见到的证实了。每一个病房,都有着两扇门,外面是一扇中间有个四方窟窿的木门,里面是由铁条焊接起来的铁门。李院长似乎也看出了我的诧异,继续说道:“以前木门在里面,铁门在外面。那些病人发起病来,把木门给抠得稀巴烂。所以后来才换了这么个布置,铁门在里,木门在外。”
说话间,我和他已穿过了这一整条走廊,每一扇门里,似乎都有一个精灵在偷偷地窥探我们。最终,他在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前停步了。
“大眼妹!”他柔声说道,并用钥匙打开了外面那扇木门。于是,那黑漆漆的病房与外界,就只有一扇铁门相隔了。
“大眼妹!”李院再次喊道,并小声嘀咕了一句,“可能睡着了。”
“I’m a big big girl in a big big world……”哼唱的声音再次响起了。
“林珑,是你吗?”我终于忍不住了,但那暗影深处,除了这幽远的歌声,我再也捕捉不到什么了。
“有灯吗?能开下灯吗?”我对李院长说道。
李院长摇头:“我们医院有规定,这种长住的病患的病房都是八点半统一关灯,要培养他们养成一个好的作息习惯,便于管理……”
我瞪大了眼睛:“把灯打开,现在!”
李院长似乎被我吓了一跳,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按了下旁边的一个开关。
灯亮了……简陋的病房里,一张油漆掉得已经差不多的简陋铁床,靠着房间最里面摆放着。在铁床上,蜷缩着一位长发女人,身上裹着一块并不是很厚的被褥,紧紧缩在角落里。她望向我们的眼神里,有着发狂母兽般的凶悍。而她右手伸在床铺上的枕头上方,仿佛那里还安躺着一个她的同伴。而她,便是守护着不让外人吵醒那位同伴的雌狮。
林珑美丽依旧。
她宛如深谷,宛如幽兰,宛如这人间所有所有美好的综合体。她靠墙坐着,发如瀑布,肤如羊脂。
“林珑。”我小声喊道。
她望向我,眼神中有着一丝无法看懂的光芒闪过。接着,她笑了,或许,她认出了我。但,对她而言,似乎也不打紧。
I’m a big big girl in a big big world.
It’s not a big big thing if you leave me.
But I do do feel.
That I too too will miss you much.
Miss you much…
她低头,眼中尽是似水柔情,望向那并不存在的枕边人儿,继续小声哼唱道。
. 38 .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云腾致雨,露结为霜。人世间有着数不尽的来来与去,去去与来,其间游历过的人们咏唱着情情爱爱,面对的却又是朝云暮雨,冷暖淡薄。
在这人间一隅,再见林珑的一刹那,她那为邵长歌始终无法剪断的执念,穿过了狭小房间,越过那坚固的铁门,令人泪流满面。
是不是每个人,都逃不过恩爱情长呢?
我打电话给长歌,五次,但他都没有接电话。我这才想起,今晚是他在学校礼堂的第一场舞台剧上演的日子。于是,我又打给了王栋,他比我更吃惊,并应允现在就开车过来。
我在林珑面前站了有十几分钟,她也始终看着我,但她眼中的我却如同隐形人,无法干扰她对她那并不存在的枕边人哼唱小曲的永恒时光。
我叮嘱李院长看好林珑,等王栋赶到。而海城大学近在咫尺,我觉得自己有必要去一趟礼堂,亲口将这个会让长歌激动不已的消息告诉他。
我下楼的脚步沉重万分,拉开车门的瞬间,我又一次流泪了。其实,他们的情爱,本与我无关。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感性太多并不好。但我就是为了林珑,为了长歌,甚至是为了那罪恶滔天的姚沫,感慨不已。
海城大学并不远,却像开了很久很久。找到林珑的消息对于长歌,是噩耗还是捷闻,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够分辨。我将车停好,习惯性地从副驾驶位置的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挂到了腰上,然后再迈步朝礼堂走去。秋意正凉,但学院角落里,相互依偎着的男女们依旧难舍难分……
礼堂里,舞台上的人们还在大声地朗诵着台词。我看到了长歌,他穿着华丽的礼服,俨然是舞台上的主角。
我靠在角落,身前是聚精会神的学子们,没有人留意我的出现。可就在那瞬间,我突然想起了自己与姚沫的两次相遇,似乎都是在这个小小的礼堂里。而长歌在这两天里,始终有些反常,常令我感到哪里不对。他这两天带我去的地方,正是距离市区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山丘镇。甚至,他还要我将我的车停在海城大学,这样,我想要离开山丘镇,只能拿到他的车钥匙才行。
姚沫和长歌一样,痴迷着莎士比亚笔下的故事。尽管如长歌所说,姚沫的痴迷,很可能是因为他身体里或许有着林珑的痴迷。那么,在姚沫看来,这场演出,岂不是万分重要。而长歌,骨子里对我抓捕姚沫反感的长歌,回到海城后为这场演出付出诸多努力,实际上更多的是兑现自己对当日林珑的承诺,上演一出莎翁的舞台剧。
我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环视整个礼堂。在通往二楼的那个楼梯口处,立了一块招牌,上面写着“不对外开放”五个字。
警察的直觉,令我警觉起来。而所有抓捕姚沫的警力,因为前一天我与长歌的发现而离开了海城,去到了山丘镇。也就是说,这会儿海城大学的这个礼堂里,对于姚沫来说,是一个很安全的所在。
我快步往前,朝着那楼梯口走去。这时,台上的邵长歌也看到了我,他本来融入演出中的陶醉表情,瞬间不见。接着,他的嘴唇动了一下,但最终,他选择了咬牙。这一刻,一个近乎可怕的念头,在我脑子里跳了出来——似乎,似乎我以为最为熟悉的邵长歌,与我所要缉拿的杀人恶魔姚沫之间,有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协议……
我不再看他,推开了楼梯口那块招牌,往二楼大步迈去。
依旧有着陈年木头的味道,宛如书香,又宛如朽木。果然,我看到了一个端坐在其间的人。他的头发并不凌乱,甚至让人觉得清爽干净。他并没有感觉到我的到来,继续盯着楼下的舞台。
我摸出了那副手铐,缓步朝他走去。
近了,近了……
五米……
四米……
三米……
两米……
我一个箭步上前,将手铐准确地铐在那陶醉在舞台光影中的人的手腕上,另一头也铐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嘘!”他依旧没有回头,仿佛我的到来早在他预料之中,“很快就结束了。”
我愣住了,本以为的一番激烈搏斗并没有发生。犹豫了一下,我还是下意识地坐下了,就坐到了他身边。
姚沫扭头看了我一眼,必须承认,真实的他是个英俊清秀的男人。只是,他的眉宇间,锁入了太多心事,无法舒展。
“夏警官,你给你同事们打电话吧!我陪你等他们过来就是。只不过,在等他们的时间里,我们安安静静的,可以吗?”
他话音一落,楼下的掌声响起。台上的人们张开双手鞠躬,其中也有长歌。只不过,长歌是抬头的,他望向的是二楼的我们,甚至有着可能,他是在向姚沫鞠躬,又或者是在向他以为存在于姚沫身体里的林珑鞠躬。
“我找到林珑了。”我一边掏出手机拨打给汪局,一边这么对身边的姚沫说道。
“是吗?”他微微笑笑,往座椅后面靠了靠。
他的这一细微动作,让我再次提高了警惕,甚至反手紧扣在了和我铐在一起的他的手腕处。
“你打电话吧,我不会跑的。我如果真要伤害你,你现在应该是在医院躺着的。”他苦笑着,如此说道。
“汪局,我在海城大学礼堂二楼,姚沫被我抓住了。”我对着话筒说道。
汪局似乎愣了一下,但紧接着应道:“十分钟以内,学院路派出所的同事就会赶到你那里。”
姚沫自然听到了话筒那头的声音。他看着我放下手机,耸了耸肩,这一动作似乎也是邵长歌喜欢做的动作。
“嗯,看来,我还可以和你聊个十分钟。”
我冷冷回应:“之后你也还有很多个十分钟,会是在审讯室里和我聊。”
他摇头:“不同的。那个时候,和你聊天的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姚沫。而这一刻,与你聊天的,是深爱着自己妹妹林珑的姚沫。”
“是吗?”我语气依旧冰冷,“我想也是,你会将你所做的一切的动机,都添上一件对妹妹的大爱的衣裳,用来告诉所有人,你并不是冷血残酷。”
姚沫又笑了,他再次望向台下,那大幕正在缓缓合上。大幕后,邵长歌依旧伫立,看着二楼的姚沫与我,直至大幕合拢。
“夏警官,我其实对你们很失望,到现在才找到我那可怜的妹妹。我以为,你们冲进我租住的房子那天,就会意识到我之所以选择在那里住,不过是为了随时都可以看到自己至亲至爱的人。你们关心的始终只是我作为一个凶犯,接下来会做些什么、逃去哪里。而压根就没有研究过我的动机、我的目的。实际上,你们只要很随意地梳理一下,就能够洞悉我的所求。”姚沫依旧笑着说道。
他的这番话,让我感觉有点狼狈。事实也证明了,我作为科班生,完全可以用自己所学按部就班地找出姚沫的犯罪动机。无奈这几年从警的经历令我对自己不断否定,甚至若不是汪局的鼓励,我这会儿可能还在某个高速路口和同事们一起盘查着过往车辆。
我也笑了,迎合着他要营造的这并不真实的轻松氛围:“所幸到最后,我也还是跟上了你的脚步,不是吗?”
“那是因为长歌。”他又耸肩了,“他就是我和林珑的软肋,你知道的。”
“为什么杀人?”我决定将话题拉入正题。
姚沫望向了我,他和林珑确实很相似:“因为林珑。夏警官,我读书不多,来到海城大学后,倒是学到了一些东西。”
“能详细说说吗?”我看了下表,“趁着还有几分钟的时间。”
他点了点头:“最初,我分在医科院那边,某一次排查线路时,听了一堂关于海马体的课程,知道了脑外科的神奇。夏警官,我是一个锁匠带大的,不论我与锁匠关系如何,但是他教会了我开锁。实际上,世界上的每一把锁,都能够被锁匠打开。如果打不开,把那片钥匙里某个齿轮稍微磨掉一点点就可以了。也是因为学习,令我知道了,其实人的脑子也不过是一个类似于锁具一般的精细玩意儿。想要令林珑的执念……也就是想要令林珑忘记长歌的话,或许,也只需要稍微锉动人脑中某一个部位就够了。”
“那你成功了吗?”我冷笑道。
“但起码我努力了。”他顿了顿,重重地叹了口气,“最后,我终于明白,我能打开这城市中所有的门,却永远打不开林珑的心门。”
这时,邵长歌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可是,姚沫,我就是那扇门的钥匙。现在,我回来了,为什么就不能让林珑直接回到我身边呢?”
我和姚沫一起扭头,只见还穿着那套华丽礼服的邵长歌,已经站到了我们身后。他紧缩眉头,声音近似哀求:“姚沫,现在,你可以告诉我林珑在哪里了吗?”
姚沫别过脸去。他似乎不想看身后的人:“长歌,我和林珑是双生子,很多双生子有着某种精神上的联系,我和林珑也是如此。其实,对你来说,我只是一个你身边的路人。但我依附在林珑的思想里,对你却早已熟知。很快,你就会看到林珑的。我必须承认自己是愚蠢且疯狂的。你这次回国,加速了我的疯狂而已,事实却证明了,能打开林珑心中那扇门的人,也只会是你。”
这时,楼下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以及男人大声询问二楼在哪里的声响,应该是我的同事们赶到了。
姚沫要站起,我明白他不是为了挣扎,这案子也终于告一段落了。我跟着他一起站起,转身。这时,他的声音变了,变得清脆、优雅……这一瞬间的他,又一次很神奇地拥有了林珑的声音。又或者真如长歌所说的,他身体里蜷缩着的另一个人——他至亲的林珑,再次来到。
“长歌,晓波会带你去找我了。我们会在不远处见面,而那里,定将成为我们之间的一个新的起点。”和我紧铐在一起的“他”,或者说“她”,如此说道。
“长歌,我爱你!其实,第一次见你,是五岁时,我在孤儿院楼顶晒我们的破被子。那一刻,你坐着木马摇着摇着,阳光照在你脸上,你是我世界里的美好。所以,我用了七年的时间好好读书,考进了实验中学,为的就是十二岁那年,与你在校车上的相识。我记得,那一刻的你和我穿着同样的校服,说明了我终于是你同一个世界的人了。你冲我微笑,我冲你伸出手,说那句‘你好,我是林珑’。长歌,你知道吗?在你看来的十二岁时简单的相识,实际上是一个小女孩七年的努力得到了上天的回报。”
我朝着已经走上二楼的警察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往后退几步,容这一刻的姚沫抑或林珑,将最后的话语说完。他们愣了一下,但也没坚持,往后退了退。
这个林珑开始流泪了。她继续着:“然后,又是一个七年,我与你相守。我人生最幸福与最美妙的时刻,无一不是你赐予的。你成我的全部,也永远是我的全部。我还以为,你会是我的永恒,携手到我们人生迟暮。但七年的美妙时光是多么的短暂,你却要走了。长歌,爱怎么能自私呢?我与你在一起的时日里,我又要求过你任何吗?试图左右你任何吗?我挥着手与你道别,不想让你看到我的心在滴血……然后……”
她泪流满面:“然后新的七年里,我需要与你相忘。”
她扭头,看了我一眼。她的声音开始有了些微变化,似乎从女声开始变回自己的声音:“晓波,让其他警官带我走吧。你……你领着长歌去我用来忘记他的地方找我吧!”
至此,姚沫完全变回了他自己的声音。他抬步,本来紧铐在我腕上的那圈手铐莫名松开了,证明了他确实是个合格的锁匠。
他朝二楼楼梯口的那几名警察走去。经过邵长歌身边时,他苦笑着淡淡说道:“她用七年与你相识,又用七年与你相守。最终,你给她的,却是要用七年,来将你相忘。”
他与长歌擦身而过,留下的最后一句是:“接下来,重新回到起点的这个新的七年里,你们,又要如何共度呢?”
他伸出了双手,让警察将他再次铐上,被紧紧夹住往楼下走去……
在他身后,那依旧穿着华丽戏服的长歌垂下了头。他在喃喃自语着。
“是啊!接下来的新的七年里,我们,又要如何共度呢?”
番外篇 人间剪影
吞噬灵魂的猫
他是这个城市里,最关注天气预报的一个人。每天,他都在等待雨夜的来临。因为只有雨夜,诸多丢失了灵魂的人,才会变得安静下来。他们那躁动着的心,只有雨水才能将之抚慰。
可同时,他又总会害怕雨夜的到来。因为海城的雨,有雷鸣与电闪相伴。那一时刻,他所深爱的天使会惊慌,会害怕,会蜷缩在墙角,会瑟瑟发抖,会嘤嘤哭泣……
他想想都心疼,将雨衣帽子往前提了提。接着,他用手里的两根铁丝,打开了后院的铁锁。这时,身后又有光闪过,惊扰着漆黑的苍穹。他加快了脚步,雷声轰鸣。
是的,这是一个没有预报,突然而至,令他猝不及防的雨夜。
他向前跑了几步,推开了面前这熟悉建筑的后门。人们,总是忘记锁上这扇门。因为人们觉得,又有谁会在午夜来到这里呢?这里是地狱在凡间的殖民地罢了。在人们眼里,这里居住着迷失了灵魂的生命,与死人本就没有太多区别。
但只有他知道,人们是错的。因为,就算是地狱,也不只存活着恶魔与亡灵。折翼的天使不也是蜷缩在地狱深处,等候光芒吗?
想到这些,他加快了脚步。他穿过走廊,上楼,又拐弯。最尽头的那个病房,就是他的目的地了。
他激动起来,因为他就要再次见到自己此生最爱的人儿了。
但电闪又临,雷鸣又至!
他奔跑了起来,光着脚的他,本就不害怕自己会否有扰人的脚步声。
“别害怕,我在这儿。”他冲到了那扇铁门前,双手抓住栏杆,对着面前漆黑的另一世界小声说道。
没有任何回应,宛如无人空间;宛如死般沉静;又宛如幽远山谷……
“嗯,我给你又带了个小家伙过来!”他边说边打开斜挎着的单肩包,“它挺可爱的,应该才两个多月吧?刚离开母亲的身边,在这附近开始了它的流浪。”
说到这儿,他用双手托起了一只白色的小猫。小猫左右打量着这个世界,感觉陌生,但又有着小小的兴奋。
“我想,你会喜欢的吧?”他蹲下,将小猫从栏杆的缝隙中往里送。小猫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小声叫着,企图往后退。
他又岂会让小猫离开呢?
最终,小猫妥协了。它那可以变幻的瞳孔望向了黑暗深处,许久之后,它似乎开始变得兴奋起来。
他摇了摇头,看来人们说的是真的,猫最喜欢的食物,就是迷失者的灵魂。就算是这么一只小猫,也不例外。
果然,它往前了。
一双如同冰雕玉琢般的纤长小手,从黑暗中伸了出来,搂住了白色的小猫。
“喜欢吗?”他对着这双手的主人说道。
对方没有吱声,而是缓缓地、缓缓地,将小猫带入房间深处没有一丝丝光的角落。
小猫的哀号声随之响起,还有骨骼被折断的声音,皮肉被撕扯开来的声音……
他站起,再次用双手握上铁栏杆。他在等待,等待着身后那漆黑苍穹中,再次有强光出现。
他等了许久。
终于,电闪了,雷鸣了。他激动不已,面前的黑色世界里有了光,令他得以窥探透彻。是的,他看到了她。
她依旧宛如幽兰,宛如深谷,宛如这尘世中所有所有美好的综合体。她靠墙坐着,发如瀑布,肤如羊脂。
她抬头了,望向了栏杆外的男人了。这,是多么令人激动的时刻啊。
“知道吗?那个人回来了。”他这么说道。
光芒转瞬而逝,她再次隐入黑暗。可惜的是,这一瞬间,他没能窥探到自己的话语说出后,天使是否有着异样的表情。
他唯一捕捉到的,是天使手里,有着在这短短时间里便已血肉模糊的一团罢了。
路过的蜘蛛
她将双腿抬起,放到了椅子上。这样,她就可以用双手将腿环抱,整个身体得以以一种蜷缩的姿势缩在椅子上。
厨房里,那个男人有点笨拙地忙活着。她微微探头,便可以看到他的背影。他依旧挺拔,只是较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变得多了一种成熟男人的味道。而这些,她无法分辨,脑子里始终凌乱,理不清楚很多事,也看不清楚很多人。
不过,她也还是告诉自己,这样是很好的,是很舒坦的。得到与失去,对于本就没有在这社会上走过的她来说,就如同黑与白一般清晰。有七年,是得到的,有七年,是失去的。而接下来的七年,又将是得到的吗?
她感觉脑子里很凌乱,甚至又想要哼唱开来。这时,她开始意识到,或者,自己又要吃药了。以前,她很抗拒那蓝色的药丸。但现在不同了。现在,为了他,自己需要多吃药,他才会高兴,才会满意。况且,她也隐隐约约知道,自己现在与他的关系,不再是以前那么生疏了。因为精神病院的人说,只有至亲,才能将她接出医院。所以,男人带着她去照了相,领了个小本子,小本子上面贴着她与男人的合影。
有了这个本子,自己就成了他的至亲了。
想到这些,她笑了,一下又不记得吃药的事了,但双手还是紧紧环抱着双腿,这样才觉得安全。
就在这时,一只有点肥胖的蜘蛛,不知道从哪里爬出来,匆匆地从墙上爬过。可是,蜘蛛抬头看她的眼神,令她有点恼火了。因为她觉得,那眼神里有嫉恨,有凶残。
她欠了欠身,抬手将那只路过的蜘蛛捏住了,并放到眼前。拇指与食指之间,它在拼命挣扎。她愤怒起来,潜意识深处,有着一团积蓄已久的力量开始熊熊燃起。又好像是来自上一辈某位至亲所遗留下的东西,开始左右她的思想。
她的拇指和食指用力一压,那小小生命如同爆开了一般,发出外人无法听到的凄厉声响。这,在外人是无法听到的,只有她才可以听到。
她骨子里那个蛰伏着的精灵开始兴奋起来,并舞蹈起来。这让她觉得非常舒服、非常舒服。她的拇指和食指缓缓搓动着,搓动着,感受着弱小生命在其间被碾轧成粉末的快感。
“林珑,这是我第一次亲手做你最喜欢吃的韭黄炒蛋,味道可能并不好。”那男人扭头对她说话了,他的微笑,多么美好。
她连忙将捏碎了蜘蛛的手往后放,并抬头,努力将嘴角上扬,免得男人洞悉到自己身体里的恶魔在舞蹈。
“很快就可以吃饭了。”男人回头,又开始忙了。
她又一次意识到,自己应该要吃药了。但拇指和食指上,那黏黏的东西还在。于是,她扭头,看那一面蜘蛛爬过的墙壁。
她抬手了,将手里黏黏的东西往墙上抹去。淡淡的两道灰色痕迹,好像是……好像是自己潜意识里某些东西被压抑后流下来的两行眼泪。
她开始感觉不快,又忘记了应该吃药的事了。她再次用双手,将自己的双腿环抱,望向厨房里的那个男人。
莫名的,她开始有了担忧。似乎,这美好一幕,即将瞬间消失。甚至,她有了一种预感,男人会幻变,成为另一副模样。而他幻变时候,占据着他身体的,或许也是和自己一样骨子里深藏着的那股可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