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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卑恋第一节

作者:白羊座张文君 当前章节:3299 字 更新时间:2026-5-14 08:06

灵堂里空空荡荡,只剩两名死者生前的遗照和一个骨灰盒。之所以只有一个,是因为,她的案子被认定为谋杀,尸体还保存在警局的太平间,只要案子不结束,她都不能被正式安葬。她生前那么爱美,恐怕接受不了自己被熊熊烈火烧灼,挫骨扬灰。可是,近两年政府出台了新规,要么你在截止日之前死,要么都得烧成灰。

这两名死者,不言而喻,一个是本案的死者上官韵,一个则是她的母亲梅杜莎。上官韵自不必说,即使是遗像都令生者妒忌,美得像海伦,而她的母亲,作为一个农妇而言,却也着实惊艳,或许因为肖像来自她年轻时候,还是黑白的,她身着一袭旗袍,看不见颜色,可是,她的身材能亮瞎好色者的狗眼。想来,上官韵精致的五官来自她,而她175的身高更多是继承他父亲,上官金虹有180。

遗憾的是,她们去了一个更美的世界。

1964年6月9日,梅杜莎还只有十八岁,可是在农村,很多女孩这个年纪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妈。她家境清贫,小学念了两年,父母就终止了她的学业,说钱只够弟弟念,女孩子家还是待字闺中,帮家里做些家务,等到了年纪,找个好婆家。这种情况几乎成为农村女孩的宿命。

可是,梅杜莎天性聪颖,她很不甘心,经常怨恨地望着弟弟,思考着自己哪里不如男生。她很勤奋,虽然每天粗茶淡饭,依然亭亭玉立,颇有大家闺范。还未完十五,已经有提亲者络绎不绝。父母和她交谈,她执意不肯将就,但是允诺,到十八岁可以考虑。父母也便少催促。

这天,是6月9日,很平常的日子。梅杜莎应同村姑娘的邀请去镇上赶集,买些化妆品。那时候,虽然也有担货的来村子,但是胭脂水粉并不多见。所以,梅杜莎欣然应予。

逛了半天,吃完午饭,两人继续行程。走不远,看到一家照相馆,两人停下了脚步。

“杜莎,我们要不要进去拍张照。”

“我这身粗布衣服,丢人现眼。”

“我请客,而且里面有衣服给你换,包你焕然一新。”

“那怎么好意思。”

“跟我还客气。走,我们进去。”

拗不过姐妹的盛情,梅杜莎第一次走进了照相馆。这是六十年代最普遍的那种,墙上贴着儿童,家庭,少女等不同年龄段的照片,按现在的说法,他们都是模特。那个年代还没有模特的概念,纯粹为了招揽客户。而且,照片也没有付过肖像费,拍照的都认为那是一种荣誉,都乐得他人欣赏。当然,保守依然是那个年代,甚至之前所有年代的传统。在这里,你看不到露肉的衣服,照片里的人再美丽,也谈不上性感。总之,每个人都看起来很压抑。

“选什么衣服?”

两人在衣物间挑来挑去,这时,走过来一个年轻男子,大约20岁模样,相貌出众,而且高出两人一个头,她们只能仰视着。他很轻松地拣出其中一件,递给梅杜莎的姐妹,是一件白色衬里加卡其裤。没办法,大夏天还得穿长裤,农村父母可不想自己闺女的大腿出现在照片里。姐妹乐滋滋地接过,还多看了对方几眼。

“你是?”

“给你们拍照的是我爸。”

“你要不要帮我姐妹也挑一件……

对方有些害羞,不敢直视梅杜莎。

“这个,有点难。”

“我看你眼光不错,就帮帮忙吧。”

对方终于肯看看梅杜莎,脸有一丝红。他戴着眼镜,斯斯文文,像这个年代的许嵩或吴彦祖,在那个时候很常见。二十来岁,已经西装笔挺,显然家境不错。梅杜莎心想,他应该还在上学吧,有学上真好。

“我试试。”

“谢谢谢谢。”

他推了推眼镜,想看得更清楚。很快,他挑出一件黑色连身旗袍。

姐妹赶紧捂脸,说,不行不行,太露。

正当他惋惜地准备收回去时,梅杜莎却叫住他。

“我就要这件。”

“说什么呢,你爸会打断你的腿。我爸也会骂我的。”

梅杜莎轻描淡写地说,不让他知道不就行了。

姐妹一想,也是。

“你可别说是我带你来的。”

“行。”

当梅杜莎穿上旗袍,姐妹和男子都呆住了。六十年代的乌玛瑟曼。好像不是她穿着衣服,而是,衣服为了她特地将自己染色,量体裁衣,只为了凸现她玲珑有致的身材。那时候没有高跟鞋,否则1米65的她看起来会更有型。梅杜莎看向两人,询问结果。

“好看么?”

“我要是一男的,现在就把你扑倒。”

“讨厌。”

她的眼睛望向他,他不敢低头,只能抬头看屋顶。

“你呢?”

“好,很好。”

“只是很好?”

“特别好。”

小姐妹看出端倪,遂出来打圆场。

“别为难人家了。快让你你爸出来拍照。”

男子迅速离开,可谓一骑绝尘。

“打不打赌,他看上你了。”

“瞎说,他看上你了。”

“回头,我帮你问。”

“你要问什么?”

“他有没有订婚或结婚。”

“不行,我是好人家的女孩。”

“那怎么了,恋个爱又不犯法。”

“你要是问,我们绝交。”

姐妹看着她,也只能无可奈何。

“不帮你问就是。”

拍照只是一瞬间的事,两人很快完事,摄影师说让她们过一个礼拜来取。

男子始终没出来,两人都没能道别。

回去的路上,姐妹淘再三追问梅杜莎。

“不后悔?”

“人家不会看上我。”

“可是,你也很漂亮啊。只是家里有些穷。有什么关系。富人娶穷人,一直都是这么个理。”

梅杜莎还是下不了决心。

“算了吧。我没那个命。”

第二次进照相馆,梅杜莎说什么都不肯来,怕尴尬。姐妹淘只好单独前去。她是那个年代少有的乐观开朗型。按现在的星座说,她是典型的射手女,天不怕地不怕。

“老板,我来取照片。”

没见到人,一会儿,男子从屋内走出来,没看到梅杜莎。

“是你啊。我爸有事出去了,我拿给你。”

很快,他从暗房出来,手里拿着两人的照片。

“顺便打听一下,那位姑娘怎么没来?”

姐妹淘明知故问。

“哪位,上次只有我一个。”

男子指着照片。

“就是她。”

姐妹淘这时候出现一个想法,既然她连这样上等的货都不要,不能便宜了别人。

“她啊,在家带孩子。”

男子大惊失色,眼神暗淡。

“她的孩子?”

“当然是啦。人家年纪也不小了。你呢,结婚没?”

男子眼神躲避。

“还在上学,现在还不想。”

“现在不想,什么时候想。我也还没结婚,交个朋友呗。”

男子锻造的冰墙几乎被她的热情土崩瓦解。

“你叫?”

“贺敏。你呢?”

男子推了推眼镜,尽显书生本色。

“我嘛,我叫谈特。”

贺敏觉得名字很古怪。

“忐忑,你给我的感觉确实很忐忑。总之,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

几天后,谈特精挑细选出一张梅杜莎的旗袍照,放在橱窗。父亲看了很高兴,说儿子眼光好,以后有当摄影师的天分。可是,还是要努力学习,以后考到大城市。

以后,他再也没见过梅杜莎。

那是他的初恋。

几年后,他考上了外地一所重点大学,离开了老家。

他和贺敏只开始了一个礼拜,可能是由于贺敏受不了他的书卷气及文人特有的不解风情,还是毅然决定分手。他也没挽留。

也就是他考上大学的那年,有人经过他父亲开的照相馆,看到了橱窗上的梅杜莎,觉得眼熟。很快,他想起来,不就是邻村上官家的闺女。

他默默记在心里。

“她好像还没出嫁。”

那个人,就是上官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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