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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最后的怪兽

作者:阿缺 当前章节:14910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14:05

1

这条路的尽头,是海。

邓弘兴目眺远方,看到海面蔓延在地平线处,成了一条荧光闪闪的丝带。看得久,有点刺眼。他收回目光,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从烟盒里抖出一支烟,刚叼在嘴角,又转头去看副驾驶上的程琪。程琪的脸被墨镜挡住大半,看不出什么表情来。他想了想,又把烟塞回烟盒。

“快到了吧?”程琪说。

“是啊,”邓弘兴指着前方海平面之间的一块阴影,“镇子就在那里。”

在他们的视野里,近处的海面粼光闪烁,远处却是一片汪蓝,且倾斜向上,仿佛随时要流泻下来,淹没人间。而那个小镇,就是海啸的第一站。它不大,在视野中只是一点模糊的灰迹,稍不留神就会略过。

“真够偏的,”程琪撇撇嘴,“连咖啡馆都没有吧……都怪你,忘带我那包冷萃。车里只有几小包,连咖啡都得省着喝。”

邓弘兴心虚,没再说话,沉默地开车。越往前,镇子越清晰,久远的往事穿透玻璃扑来,打得脸颊生疼。有多久没回来了?他想,从考上大学,他就一直留在上海,到现在得有十一年了吧。

十一年,世界日新月异地改变,小镇却像是被遗忘在旧时光里,还是这样灰败。

还没到镇子前,他们就看到二叔已经在路口等着了。周围还站了不少人,原本叽叽喳喳地聊着天,见这辆一看就不便宜的中型SUV驶近,人们都安静下来。

邓弘兴把车停好,推开车门,一股腥咸的海风扑过来。这是城市里没有的气息。他深吸一口,脏腑里涌入了熟悉的盐与炙热,这勾起他对大海的回忆,随即胃部一阵痉挛,险些呕吐出来。

二叔走过来,迟疑地问:“小兴?”

邓弘兴其实也不太认得出二叔的样子。记忆里二叔总在清晨跟父亲出海,两个人的背影被朝阳勾勒着,都高大魁梧,能挡住整个太阳。但现在的二叔仿佛被凛冽海风风干了,干瘦佝偻,整个人都小了一圈——而总是跟二叔并立的另一个高大身影,已经永远倒下。

“二叔。”邓弘兴小声说。

“你可算回来了!”二叔似乎终于确认,哑着嗓子喊了声,“你要是早回来几天,就能看到你爸了!”

看着二叔微红的眼圈,邓弘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点点头。二叔转头看见车里的程琪,迟疑了下,问:“那位是……”

“是我未婚妻。”

两人的目光都汇聚过来,程琪却无动于衷地坐着。时间有些晚了,斜阳扑在海面,金灿灿的,在她眼里都是令人厌恶的紫外线。虽然涂了防晒霜,可还得小心。她那深藏在墨镜后面的脸点了点,就算是打过招呼。

邓弘兴有点尴尬。但他知道程琪的脾气,只得冲二叔道:“我们开了一整天,有点累,先回去休息。”想了想又问,“我爸——我爸的遗体呢?”

“在殡仪馆呢。”

邓弘兴暗暗松口气,寒暄完便上了车。沿着破旧街道,穿过大半个镇子,最后行驶到一条靠海的小路上。他握着方向盘,转头就看到无边无际的海面,此时斜阳下潜,整个大海浓郁阴沉,仿佛黑暗正从海底发酵。而海面上,有一个尤其漆黑的小点,随着波浪起伏而时隐时现。

“那是什么?”程琪也注意到那个钉子似的小黑点。

“一个小岛。”

程琪来了兴致,“岛上好玩吗?是个景点?”

“不,是一个荒岛……那里以前是试验室。”

程琪坐直身子,声音明显透着好奇:“这破地方还有实验室,研究什么的?”

邓弘兴摇摇头,“不清楚。”顿了顿,又补充说,“好像我高考那年就废弃了。”

程琪撇撇嘴,没了兴致,又缩回座椅。

很快就开车来到老家。这是一栋沿着海湾修起来的二层小屋,四四方方,屋前围了个小院,与周围建筑并无区别。屋子有年头了,墙壁剥落,露出一层层红砖,铁制大门上也满是锈迹。现下大门紧闭——多年来,父亲一直独自居住,他去世后,家里自然空无一人。邓弘兴走到屋前右侧的台阶下,默数着什么,伸手往台阶侧面一个隐秘裂隙摸索,摸出一把钥匙。

程琪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这里有把钥匙,你二叔告诉你的吗?”

“不是,是我爸喜欢把钥匙放这里,以防忘记。”

“但你……十一年没回来了。”

邓弘兴点点头。

程琪有些难以置信的样子,好半天,才撇嘴道:“十几年都把钥匙放在同一个地方,这可不算是聪明的做法。这里的人十几年也都没有发现,就更笨了。”

邓弘兴看了她一眼,想反驳,又忍住了。他打开大门,按亮灯,灯光照亮屋里的摆设。客厅只有简单的桌椅,一溜鱼篓在墙角摆着,而墙壁正中,还摆着母亲的遗像——已经很旧了,相框泛黄,但一尘不染。这里跟邓弘兴离开前一模一样,他一瞬间以为十一年的漫长时间并未发生过。

程琪环顾四周,“咦”了声,凑到门右侧的墙壁前,问:“这些都是你画的?”

这面墙上满是划痕组成的图像,画风稚嫩,有些是用墨笔画的,有些是用小刀刻出来的,但都是英雄与怪兽搏斗的场景。怪兽各种各样,有长角的,有多翅的,还有夸张的巨嘴里伸出更夸张的舌头的;英雄却一直固定,瘦且高,两眼硕大,脑门中间突出一小截。

邓弘兴也凑过来看了看,自嘲地笑笑,说:“奥特曼啊,哈哈,不记得什么时候画的了……大概,小时候无聊吧。”

“小时候?你现在不还是喜欢奥特曼吗!我看你工位上,摆满了奥特曼的手办,都是正版的,加起来可不少钱吧?”

说到这,邓弘兴顿时不敢吱声。程琪曾想让他把宝贝的手办挂二手网站卖掉,他口水都快说干了,才留下那些奥特曼模型,只是以后不能继续买了。

程琪想起来就气,继续说:“男生都这样吧,要不就是欺负小女生,要不就是想着打怪兽,除了无聊,就是暴力。”

邓弘兴“嗯”了声,一来表示赞同,二来为转移话题做铺垫。他再次朝四周看看,说:“要不,还是不住这里,我们去招待所吧?”

程琪却笑了:“好不容易都回家了,就住这里。而且,你们镇上的招待所,环境更差。”

他们收拾好行李,简单洗漱过后就准备休息,这时,屋门被敲响。

门外是二叔。

邓弘兴站在门口问二叔有什么事。二叔支吾一会儿后,才说明来意。原来二叔的孙女小静生了病,需要动手术换人造心脏,此前已经换过两次,都没用多久就出了故障,小静险些没抢救过来。

“所以我琢磨着给她换个好的,能用几十年那种——现在最好的是一家叫疆……疆什么来着……”二叔结巴道。

“疆域公司。”邓弘兴说。

二叔喜道:“你也知道?”

“这是目前最好的生物科技公司,他们的产品质量应该没问题,售后也靠得住。”

二叔颇为欣喜地点点头,几秒后,脸色又黯下来,叹息道:“是最好的,也是最贵的。我查过,一个心脏要五十万。”顿了顿,抬起头看着邓弘兴,“二叔手里暂时没那么多钱,小兴,你是有本事的人,在大城市里上班——能不能先给二叔借着?后面我慢慢还给你。”

邓弘兴还没说话,身后响起了程琪的声音:“小邓啊,这里怎么还有苍蝇呀?我就说嘛,上海待得好好的,就不该回来这地方!苍蝇堂而皇之进家里,嘤嘤嗡嗡,聒噪烦人也就算了,还喜欢吸血。你说,我们身上流点血容易吗?苍蝇一张嘴就吸走,我们怎么活?快进来,咬得好疼!”

这番话像刀片一样刮过来,把二叔脸色刮得红一阵白一阵。他手足无措地低下头,想转身离开,但似乎又想起病重的孙女,最终还是抬起头看着邓弘兴。他的眼眶已经泛红。

这双眼睛太熟悉了,几乎是看着邓弘兴长大的。在这黯淡的眼眸里,邓弘兴能看到许多久远的回忆——二叔搂着婴儿时期的他,满脸慈祥;孩童时,二叔常把他扛在肩上,让他神气地招摇过市;再大一些后,二叔会跟他并排站在海边,一起等父亲的船划破斜阳归来。而现在这双眼睛已经衰老,被岁月搅得浑浊,被风霜打得枯萎,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

五十万,要想想办法,还是能筹到的,但……他看了眼程琪,叹口气,说:“二叔您误会了,我们手里也紧啊,现在城里生活压力大,经济形势也不好。我还得买房,首付都没凑齐。”

二叔垂下眼睑,点点头,便转身离开。

晚上睡觉时,邓弘兴翻来覆去睡不着。程琪察觉到了,趴在他耳边说:“你也不是小孩子,知道借钱的原则吧——借急不借穷。你二叔这个样子,一下借走五十万,一辈子都还不清。”

“但也不能见死不救……”邓弘兴试探着说道,“要不借一部分,剩下的他来想办法?”

“借?你能借多少?”程琪拍了下他的额头,冷笑道,“你买房首付的钱,还得找我借——贷款就够你受的了,还跟别人借钱?”

“但你……”邓弘兴犹豫一下,还是说出口,“你不是有钱吗?”

“那是我自己挣的钱!怎么,还没结婚就开始算计我的钱?我告诉你,就算真结婚了,我挣的钱也是我的,不会给你的穷亲戚一分一毛。”

程琪的反应倒也在意料之中,邓弘兴便没再说话。入睡后,两人躺在黑暗里,先是并排躺着,但床板太硬,睡一会儿就得调整睡姿。没多久,他们就不自觉地成了背对背的姿势。

自打知道父亲去世,邓弘兴就没好好休息过。今夜,那久违的噩梦也再度袭来,怪兽在梦里的世界肆虐,海啸滔天,兽吼如狂,巨大的身影将他笼罩。他往后退,但身后只有沙滩,沙滩后是更加危险的海洋,曾经站在他身后给他依靠的人再也不在了……

他从噩梦中惊醒时,刚过凌晨,夜色正深沉。屋外海浪拍在岸头,荡出了深沉的潮声,穿透墙壁,在他耳畔起起伏伏。他的睡意被海潮吞噬,脑中一片清明。程琪在身旁却睡得很香甜,他悄悄起身,披衣来到屋外。

明月高悬于海面,清辉洒下,海浪缓缓起伏,月光也随之泛起涟漪。一圈一圈的光从海里涌过来,又在岸边消弭。这是邓弘兴童年里每晚都能见到的景象。他看了一会儿,许多往事随浪扑来,淹没了他。

于是,他离开屋子,沿着街道向镇子中心走去。小镇已经入眠,只有昏黄路灯在拉扯他的影子,道旁商店零星地开着,招牌在黑夜里发出有气无力的光,而灯影里却连人都没有。这个小镇白天已经够萧条了,到晚上更像无人废墟。

他走了很久,一直走到一栋亮着橙色灯火的建筑前,才停住脚步,仰头看着头顶闪烁的三个大字。

殡仪馆。

记忆里,看门的是个姓周的老人,但他喊了几声,出来的却是个脾气不太好的中年胖子。胖子手里还捏着扑克牌,骂骂咧咧,但看到邓弘兴掏出的一张钞票后,就住了嘴,却还是斜睨着他;邓弘兴塞完钱,又说几句好话,胖子就打开铁门上的锁,让他进去。

父亲的棺材并不难找。邓弘兴刚走进大堂,就看到了那个冒着冷气的长方形盒子。他走过去,在棺材旁盘腿坐下,点了两支烟,一支搁在棺材边缘,一支叼在嘴里。

两支香烟燃出的烟雾袅袅升起,混在冷气里,分不出彼此。

2

天快亮时,邓弘兴才从殡仪馆回家,没吵醒程琪,小心翼翼地在她身边和衣而眠。没睡多久,程琪醒过来,他也睁开惺忪双眼,道:“你醒了?”

程琪抽了抽鼻子,“你抽烟了?”

“去看了下老头,给他点了几根。”

程琪皱着眉,觉得很晦气,又挥挥手道:“算了。这里待着也没意思,你快点把葬礼弄完,我们回上海吧。”

邓弘兴点点头。他家里亲戚不多,葬礼要想从简,也没人阻拦——当然,二叔眼里有点抱怨。但邓弘兴扭过头,不跟他对视。到中午时,他在殡仪馆里把费结了,火化单上签了字,整个葬礼就算结束。

程琪都没跟过来,说是要在老屋里收拣,看有什么物件可以带回上海——反正他们这次离开,就再也不会回来。

但就在二叔他们正要搬父亲的遗体时,程琪的电话打来了。

“喂,你等下,”程琪说,“先别烧尸体。”

“是遗体。”

他的话太小声,程琪没听到:“什么?”

“没什么……”邓弘兴顿了顿,“怎么了?”

“我发现个有意思的东西,你回来看看。”说完,程琪就挂掉电话。这是她的一贯风格,说完就挂断,不听邓弘兴的解释,也不给他拒绝的空间。邓弘兴无奈,假装看不到二叔越来越难看的脸色,跟殡仪馆打了声招呼,让迟点火化,就转身跑回家了。

程琪没在家里,他想了下,来到车旁,敲了敲车窗。程琪果然坐在副驾驶上,正在研究一份合同。他以为让自己过来是因为工作,有点不满,“不是请假了吗,怎么还看合同?那边还等着火化呢。”

“假期就不工作了?你这态度,一辈子也混不上去!”程琪呛回来,但很快表情又变得喜悦,“但这份可不是公司发来的,是在你家里找出来的。”

原来程琪在家等得无聊,四处翻找,但家里几乎没有值钱物,她找得不耐烦,要放弃时却在装满旧衣服的木箱底,看到一个塑料文件袋,里面有一沓厚厚的合同,纸张都泛黄了,看起来至少放了十几年。这东西出现在邓弘兴家里,颇有点突兀,她便打开看了下,越看越惊奇。

“你看这合同,乙方是你爸的名字,甲方居然是——疆域公司。”程琪的蓝色指甲在合同开头那里点了点,“我都不知道你爸这么厉害,居然跟疆域公司有合作。你是不是还有别的事瞒着我啊?”

“哪有,”邓弘兴连忙摇头,“我自己都不知道。”

在他的印象里,父亲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渔民,提到父亲,能联想起来的只有海水里析出的盐,以及因暴晒而比海盐更粗粝的皮肤;而疆域公司呢,号称“生物科技领域里的谷歌和苹果”,由欧洲财阀支持,有近百年历史,此前一直韬光养晦,近十几年来突然迅猛发展,一下子推出多款产品,都很贵,但技术水平领先于同类产品一大截,因此迅速抢占市场。上市后,疆域公司在全球设立分部,出入其中的,全是妆容精致的职场白领,以及学历智商皆高的科研精英。

邓弘兴有一次路过他在上海的大楼,没进去,但透过车窗,他能看到这栋在深夜里依旧灯火通明且高耸入云的建筑。那一瞬间他无比失落。他高考后就来到上海,十年来不可谓不努力,但这么辛苦,想争取的,也只是这座城市里一盏属于自己的灯火。为此,他埋没理想,背上债务,但离买房依然遥遥无期。而对疆域公司这种庞然大物来说,它拥有的灯火成千上万,并且还陆续在一线城市买地建楼。他仰视大楼顶部发光的logo灯牌,像是蜉蝣第一次见到星空。

他实在无法把父亲和疆域公司联系在一起。

回过神来,他问:“这合同是写着什么啊?”

“生物实验……”程琪奇怪道,“你自己看。”

邓弘兴接过来,看了眼标题——《倍化实验知情同意书》。他对“倍化”这个词有些陌生,索性也坐进车里,一页页翻开。这几年他处理过不少合同,熟悉法务,粗粗一看,条款都还算合理。让他费解的,是实验内容,写得很是含糊。

比如最重要的研究背景,只是写着“我们邀请您参与一项研究,本研究为疆域公司医疗基金会项目,项目代号‘巨神’,本研究方案已得到相关委员会审核,同意进行临床研究”,研究目的只有短短的“为推动医疗建设”这七字。合同里也提到了实验方法,严格规定了志愿者必须接受的实验设计例数,间隔时长,观察期的禁忌食物……却唯独没有说用什么药物,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看起来怪怪的……”邓弘兴边看边嘟囔。他直接翻到合同的最后页,的确有父亲的手写签名。

“除了知情同意书,这儿还有后续的付款确认函,应该是作为志愿者的补偿。”程琪又拿出几页纸,“分别是1999年、2004年,以及2008年,三次付款,都有明细。”

邓弘兴狐疑地凑过去。那几张纸的确是收款单据,日期都是十几年前,但保存得当,纸张只是微微泛黄。他目光顺着往下,看到金额时,顿时呆住了。

1999年,收到人民币150000元;2001年,收到人民币100000元;2008年,收到人民币80000元。

邓弘兴又连忙再打开合同,翻到酬劳页,果然,上面提到的志愿者补偿金额也是同样的数字。

程琪在一旁斜睨邓弘兴,说:“你家怪有钱的啊,零几年就有三十多万,当时要是去上海或北京买房,现在能挣个几十倍了吧。”

邓弘兴能听出这话里的揶揄,但没理会。他沉浸在这份合同带来的困惑里。一些久远的往事透过纸张弥漫而上,童年里的很多疑问似乎与此有关,但太模糊,别说答案,连问题本身都记不起来。

他又看了一遍,摇摇头说:“老头的事,有很多我的确不知道。不过这是十多年前的合同,老头人都死了,你把我叫回来干吗?”

“我问你,你爸是怎么死的?”

“不是说了吗,心肌梗死啊。”

“是还没送到镇医院就咽气了吧?”程琪问。

“嗯。”邓弘兴的声音有些闷闷的。

“那太好了!”

“什么?”

程琪兴奋地把合同扯过来,翻到后几页,涂着精致指甲油的手在泛黄的纸页上点了点,说:“你看到没,这条赔偿条款——若因实验造成的身体损伤,疆域公司有责任进行补救或赔偿?”

“是啊,但这有什——”邓弘兴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说,要向疆域公司讹钱?”

“你反应过来这么晚,我都开始怀疑我找男朋友的眼光了。”顿了顿,她又呸一声,“不是讹钱,是索赔!”

仔细想了想,邓弘兴依然觉得匪夷所思,“首先,还不知道这份合同的真假。就算是真的,签署的日期是1999年,都过了二十年,疆域公司还能认吗?最重要的是,老头的确是死于心梗,能联系到疆域公司,也要不到赔偿啊。”

他说了一长串,换来的只是程琪的一个白眼。“我有预感,这是一个好机会。上次我有这种预感的时候,抓住了机会,就升到了总监的位置。”她把合同仔细收好,放回文件袋里,“我自然有办法搞清楚合同是不是真的,至于一个人的死因,就看你这个当儿子的怎么说了。所以,我们现在得分工,我去联系疆域公司里的朋友,你呢,搞清楚你爸这个实验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老头的遗体呢?”

“尸体就先在殡仪馆里放着呗,你多给点钱。”程琪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弘兴啊,你想想,我们为了凑一套房的首付,就拼了这么多年,以后还要还房贷,紧巴巴地过日子。贷款还完,人也老了,想想都累。疆域公司市值近千亿,哪怕只赔给我们一片指甲盖,也够买套房了。人生不会有太多这种机会摆在你面前的。”

邓弘兴心动了,眼神由抗拒变成犹疑。

而这种变化都在程琪意料当中。

这就是程琪。她永远正确,永远知道对方的软肋在哪儿,她说的话总是如此有煽动力。所以她才在职场上步步晋升,邓弘兴没有这种能力,从来无法拒绝她的建议——或者说,命令。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接下来的整个下午,程琪一边喝着车里带来的小包冷萃咖啡,一边给所有能用得上的人打电话;而邓弘兴把父亲所有的遗物都翻出来,想在里面找到更多关于实验的信息。

他这边没什么收获,程琪的进展却很顺利。他在一旁竖起耳朵听着,不得不再次佩服她的行动力——她不认识疆域公司内部的人,但她知道哪些人可能认识,于是,一个个电话打出去,复杂又高效的关系网在她轻松的谈笑间建立。到咖啡喝得一滴不剩时,她以私人关系联系上了疆域公司的某个中层,一番利益交换之后,对方答应帮她去查。

她把合同编号发过去,然后转头看着邓弘兴,“我这边完事了,你怎么样?”

“这不是还没出结果吗?”

“你这种拖延症,什么时候能改改?齐头并进才能提高效率!”

邓弘兴只得闷头继续寻找。但父亲遗物大都是老人的寻常用品,看不出端倪。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还是程琪提醒了他:“等等,昨天回来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路过了一个……什么来着?”

“什么?”

“实验室!”

邓弘兴恍然,犹豫道:“但这跟老头……”

“肯定有关系。荒废的海岛实验室,被藏起来的实验合同——你觉得会是巧合吗?”

她这一提醒,邓弘兴的脑袋嗡地一震。他眼前出现了卷涌的海面,而那海岛就像黑色的匕首一样嵌在视野里,无论海浪怎么起伏,也不会被隐没。匕首刺破记忆的膜,一张脸露了出来。

那是父亲的脸。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他眯着眼睛,慢慢地说,“老头子跟那个实验室,好像还真有点儿关系……”

3

那是1999年,三个小男孩决定去冒险。

邓弘兴是他们中最大的,也才九岁。几年以后,他们会成为少年,会在梦里见到很多女孩。但现在,荷尔蒙尚在酝酿,探险就是他们的春梦,岛屿上的神秘实验室就是他们的梦中少女。

这场梦的起源,是一部电视剧。

在上世纪的尾声,《还珠格格》的热度刚消退一点,其续集又席卷各大频道;港台言情剧来势汹汹,俊男靓女们的悲欢牵动了无数人的心弦。那个暑假,邓弘兴随便打开一个频道,都只能看到千篇一律的谈情说爱。

“大人都这么无聊吗!”他跟潘华和陈小泽抱怨,“怎么都在看打情骂俏,谈恋爱有那么重要吗?”

“我妈说,长大了恋爱就会更重要,还说我以后要为了爱情头破血流。”潘华说。

这个夏天,潘华犯了鼻窦炎,右边鼻孔下面永远挂着一串鼻涕。邓弘兴看着他酸黄瓜一样的脸,点点头:“你这模样,要找个媳妇的确得头破血流。”

又高又胖的陈小泽问:“那我们干吗呢?去抓螃蟹吧,我喜欢烤着吃!”

“那更无聊!”

三个男孩在海风吹荡的镇子里闲逛,时间无比黏稠。所有的嬉戏都让他们意兴阑珊。他们渴望一场冒险,但乏味的生活让他们甚至不知道冒险为何物。最后,他们又回到了电视机前。

“要是没好电视看,我们就做暑假作业吧。不然我老子又要打我了。”潘华说。

邓弘兴朝空荡荡的卧室看了眼,说:“你爸至少还管你,我爸都不在家。”他父亲出海捕鱼,经常三四天不回,平时都是二叔照顾他,饭点叫他过去吃饭,睡前督促他吃完那些难吃的药。但二叔平时也忙,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他自己度过。

“那多好啊。”潘华和陈小泽同时羡慕地说。

三个男孩缩在电视机前,无聊地拧着耳朵一样的换台键。低分辨率的彩电屏幕上,依旧在跳出男男女女恋爱的画面,故事都差不多,只是背景在古代、现代或民国之间换来换去……仿佛人类之所以诞生,就是为了恋爱。邓弘兴打了个哈欠,决定关掉电视。

“等等,”潘华的鼻涕骤然收进鼻孔里,手指着电视,“你拧回去!我好像看到了怪兽。”

“怪兽”这个词刺激了三个男孩的神经。他连忙往回拧,但画面里还是苦大仇深的言情剧女主角;又来回调试了几次,终于找到了潘华说的频道。

那是上海东方电视台的暑期重播节目,可能信号不好,画面上布满了雪花点,但依稀可以见到一个灰蒙蒙的大怪兽,像是直立的恐龙,一道鱼鳍从它的头顶延伸到尾巴末端。它正在城市里暴走,所到之处,高楼瞬息间化为齑粉。

三个男孩倒吸一口气。六只眼珠齐溜溜地盯着屏幕。

怪兽正在大肆破坏,人人惊慌,这时,一架蝶状的战斗机飞到上空。舱内的飞行员将一根长着翅膀的棍子靠近胸口。激昂的音乐伴随着电视的噪音响起来。飞行员变身为穿着塑料紧身衣的巨大人形,从天而降,与怪兽等高。随后,巨人跟怪兽搏斗。

邓弘兴下意识看向屏幕左下角——在那里,“雷欧奥特曼 第五集 ”的字样以竖排陈列。

这是邓弘兴第一次见到奥特曼。

其实早在1993年,该台就从日本引进了奥特曼电视剧,并风靡儿童市场。但邓弘兴所在的小镇偏远又闭塞,仅靠渔业与外界联系,连彩电也是去年刚买的。他们并不知道在外面,无数小孩的书包上都印有各种奥特曼的贴画;也不知道右臂竖起,手掌伸直,右肘压着左手手背,已经成为男孩们见面打招呼的必备姿势。

现在,他们后知后觉,却同样在一瞬间沉醉在奥特曼的魅力里,无法自拔。

刚开始,他甚至无法理解剧情,但只要怪兽出现,他就难以呼吸;只要奥特曼变身,他的心肺也相应变身为电泵,剧烈起伏,气流在胸膛里涌动。

后来一直伴随他的噩梦,也是由此而起。那天过后,在梦里他就经常见到可怕的怪兽兴风作浪,肆虐人间。但到了白天,他又不可遏制地想坐在电视前,看着怪兽怎样被奥特曼打败。

这种恐怖又迷人的体验,只存在于那个夏天。长大后,他了解到另外一样事物,可能也会给他同样的体验,但他不敢尝试。那就是毒品。

所以等到夏天的尾声,电视台轮番播完了杰克奥特曼、艾斯奥特曼、泰罗奥特曼和雷欧奥特曼时,他已经产生了一种戒断反应。他浑浑噩噩,总是盯着大海出神,似乎海面随时会被破开,钻出一只怪兽来。

靠着奥特曼,短暂的两个月已经过去;而此时,离开学还有漫长的一个星期。

三个男孩子再次回到了无所事事的状态。他们在镇子里闲逛,在海边游走,在家里发呆,但所有人的脑子里,都还是奥特曼搏斗的英姿。

“兴哥,你说,要怎样才能加入超兽攻击队啊?”在沙滩上的时候,潘华问。

邓弘兴说:“你要当超兽攻击队队员吗?真没出息!超兽攻击队是给奥特曼帮忙的,多没劲,你要当,就要当奥——”看了眼潘华,他又“噢”了一声,“你的确只能当帮忙的,没有人会喜欢看流着鼻涕的奥特曼。”

潘华使劲把鼻涕吸进去。

陈小泽又问:“那兴哥你呢,你要当什么?”

“还用说!当然是奥特曼了,顶天立地,打败所有的怪兽,保护世界。”

“那你要收保护费吗?”

邓弘兴使劲敲了敲陈小泽的脑袋:“我收个屁!我跟你说了,看奥特曼就行了,不要看香港的《古惑仔》!”

潘华突然说:“还没做暑假作业呢。”

三个人同时叹了口气。沉重的现实向他们压过来,邓弘兴不禁想到,奥特曼会不会也只有做完了作业才能去打怪兽?随后他又感到悲哀,尽管他还小,但也知道电视里都是假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奥特曼,也没有怪兽……

等等!

他突然转向海岸西边,海面平静,泛着黄昏特有的金黄波光。而波光中,一个黑色小点格外突兀。

他指着那个小岛,问另外两人:“你们说,那个岛上,会不会有怪兽?”

谁也不知道这个近海的礁岛叫什么名字。从邓弘兴记事起,它就楔在镇子西边的海里,离岸三公里,天气好的时候清晰可见,天气差时则消失在风浪中。

所有大人都告诉他,不要靠近那座岛。他问为什么,得到的答案却千奇百怪——有人说风浪大,不安全;有人说国家征用了那座无名岛;也有人说海怪在附近游弋。当然,更多的人只是摇摇头,什么都不说。

但他还是留意到了一些关于无名岛的蛛丝马迹。

比如每隔一阵子,就有一艘白色的大船驶来,停在岛边。那艘船比镇长家的远洋拖网渔船还大。安静地停靠几天后,这艘船会驶向海天交接处,消失不见。谁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最终去向何处,以及更重要的是,它在岛屿边停靠的几天发生了什么。

再比如,邓弘兴见到过一行车队,在黑夜里驶来,停在海边。车里出来一大群穿白大褂的人,乘坐皮划艇上了岛屿;而同时,也有一批白大褂被换下来,他躲在远处,看到不少白大褂下船之后,是被担架抬上车的。人员轮换之后,车队又无声无息地驶离小镇。

还比如,他听几个打鱼时路过岛屿的年轻人说,他们在无名岛附近,听到了很凄惨的叫声。

……

这些传闻,林林总总,难辨真假。如果不是看了奥特曼,邓弘兴只会把无名岛当作一种禁忌,避而远之。但现在,奥特曼告诉他,每个人都可以抵抗怪兽,都可以保卫世界!

而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无名岛更可能有怪兽出没的地方了。

潘华和陈小泽显然也听过类似传闻。三人一合计,越发觉得原来怪兽一直藏在身边,而他们无疑就是肩负使命的人,不可推卸,要打败怪兽,成为奥特曼。

说干就干,他们踩着斜阳在海滩上晕出的金黄,来到停船港。所谓港口,也就是镇上的十几艘大小渔船,胡乱停放在一起而已。孩子们当然无法开动这些机械怪物,但在所有沿北海的渔业小镇,都有一种简易木筏——用木板和绳子把大块泡沫固定在一起,靠划桨行进。这种泡沫木筏轻盈而危险,只能乘坐两人,很容易翻,一般只用来载着有经验的渔民,从岸边划到在近港处抛锚的渔船上。

当时的邓弘兴和两个伙伴完全被冒险的豪情笼罩,根本意识不到危险,悄悄解开一艘木筏,三人爬上去,快速划走。

邓弘兴两手叉腰,站在船头,潘华和陈小泽则在木筏两侧拼命地划着。大海匍匐在他眼前,格外平静,而视野尽头,一轮斜阳缓缓下沉。他满脸都是金色的光晕,他的两只眼睛里,各自映照着一轮夕阳。

很多年后,他回忆起这一幕,会悲哀地想道:这可能是他这辈子中最意气风发的时刻,此后,他的人生急速下滑,乃至于他变成如今这副胆小怯弱、唯唯诺诺的模样。

泡沫木筏很危险,但那天风平浪静,他们平安地穿过了三公里海域,在无名岛东边的一个小山坳停下。天已经黑了,不远处有手电的光划过,显然有人在巡逻。

但没人看到这三个小小的身影。

“要不,我们回去吧……”上了岸,潘华有些担忧,“我妈该叫我吃晚饭了。”

“难道奥特曼打怪兽打到一半,会回家吃顿饭再来吗!”邓弘兴恨铁不成钢。

“阿泽,你说怎么办?”潘华转头看向陈小泽。

陈小泽个子比邓弘兴都高,但说话时肩膀怂着,语气也憨憨的:“当然听兴哥的。”

“走吧!”邓弘兴一挥手。

趁着夜色,他们悄悄往岛中心走去。夜晚的海边很快凉了下来,冷风如巨掌般拂过这座无名岛,他们在盛夏里感到了一丝寒意。潘华一直絮絮叨叨,让邓弘兴早点回去,不然会被家里人打。邓弘兴自然充耳不闻。

无名岛周边都比较荒芜,除了嶙峋怪异的山石,就只有杂草和矮树。而让它与沿海一带的寻常荒岛不同的是,在岛屿中间,有一片建筑。

那一片连着建的楼房,灯火通明,是黑暗中唯一的亮处。

靠近之后,邓弘兴发现楼房外也有人巡逻。但这个岛偏远又荒凉,显然少有人来,所以巡逻的人也漫不经心。他们弯下身子,躲过手电的光,来到一栋二层小楼的墙壁下。拐个弯,他们看到了一扇开着的侧门,没多犹豫,依次进入。

门里是一道长长的走廊,悬着一排灯,看起来空而幽冷。他们蹑手蹑脚,像是三只肉虫爬进了某种巨兽的肠道。走廊弯弯绕绕,拐了好几个弯,他们都快迷路了。这时有脚步声响起,三人的心都提起来,连忙推开走廊旁的一扇门,躲进去。奇怪的是,这个房间很空荡,最里面还有另一扇门,半开着,但看得到门内就不再是房间了,而是曲折向下的楼梯。

这说明楼房下面,有地下室。

他们一路往下,转了好几次楼梯,凭感觉,至少离地面十几米。潘华越来越害怕,一直拉着邓弘兴的衣摆。

楼梯的尽头,是另一扇虚掩的铁门。

“就是这里了,我有直觉,”邓弘兴说,“门里面就有怪兽。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

说完,他上前,准备推门。而也就在同时,铁门被朝向里拉开。

开门的是个戴眼镜、身穿白大褂的矮个男人。即使在三个孩子眼中,他也很矮,连陈小泽都比不过,以至于他们刚开始还觉得是个同龄人从黑暗的门内走出。然而只要看到这人额上那些因眉头紧蹙而层层皱起的纹路,厚眼镜下带着阴翳的眼神,谁都不会把他当作孩童。

见到三个小孩,这个侏儒般的厚眼镜男人也愣住了:“你们是谁家的孩子?”

三个男孩互相看看,都没说话。

厚眼镜的脸色从困惑变成了严肃,转头向着里面喊道:“保安呢?不干活儿吗,小孩都进来了!”

门里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一听就是有很多人过来了。

“跟我走!”邓弘兴喊道。

“快跑!”潘华也同时大叫。

喊声未落,邓弘兴侧身绕过厚眼镜,一头冲进门里;潘华则转身,往楼梯上跑去;陈小泽往前看了一眼,朝后瞧了瞧,一咬牙,也跟着邓弘兴往前冲。

他们跑得太快,门里的景象来不及看清,只隐约记得是一个宽敞的大厅,摆满了各种复杂仪器,线缆在地上摆着……

几十个穿白大褂的人正在忙碌,见到小孩闯进来,都放下了手中的活儿,好奇地看着。黑衣服的保安们提着棍子,大呼小叫地追逐。

大人毕竟步子大,没几下就追上了,眼见形势危急,陈小泽叫道:“兴哥,我拦住这些坏人!你以后当上奥特曼了要记得救我——带烤螃蟹来救我!”叫完,他转身向保安们撞过去。他长得高高胖胖,半个大人似的,这么一撞还是把保安们吓了一跳。

邓弘兴趁机撒腿狂奔,跑进大厅最里面的一条甬道。

一进去,他就愣住了。

甬道两侧都镶嵌着比人还高的透明玻璃,内部一览无余,因此,他见到了一团浸泡在蓝色液体里的灰暗肉瘤……他不知道怎么形容,像是把几百斤腐烂的牛肉揉在一起,堆成椭圆的球;几十根粗细不同的线缆插进肉球里,其中一根还闪着电光;肉球在蠕动,它可怕的表面跟粪坑一样,不时冒出气泡。

可能察觉到了邓弘兴在盯着它,肉球顶部鼓起一阵波浪,露出一只有十几个瞳孔的眼珠,与邓弘兴对视。同时,一声嘶吼从它体内爆发,格外凄厉,似乎在宣泄痛苦。

蓝色液体剧烈晃荡,墙壁的玻璃都在颤抖,裂缝如蛛网般滋生。

邓弘兴被吓呆了,连身后的保安过来抓住他,也没有反应过来。

其后的事情,他记得不是很清楚。

好像是三个孩子都被抓住,很多人围住他们,不停地问问题。很多面孔在他们面前掠过,有人惊慌,有人怒吼,还有人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们。尤其是那个厚眼镜男人,那两道眼神阴沉锋利,在他记忆里刻下了累累血痕。

那时,他们都以为自己会死。

模糊记忆里唯一清晰的点,是到了最后,一个人挤开围着的人群,牵起了自己的手。

“对不起,给大家添麻烦了。”那个人声音很低,弯着腰,跟所有人道歉。

没有人说话。

那个人没有犹豫,双膝跪地:“是我的孩子,不懂事,求求你们,让我带他们走。”

邓弘兴的手一直被握住。那只手很粗粝,却带着令人心安的温度。他疑惑地抬起头,看清了跪着的男人。

那是他的父亲。

4

邓弘兴到二叔家时,已是傍晚。

他很熟悉到二叔家的这条路。小时候,父亲一出海,他就过来蹭饭。当时全家人坐在院子里,一边聊收成,一边把满桌的菜一扫而空。而现在,斜阳照进这间有些破旧的院子,一切都跟记忆里相同。他进去时,二叔正和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吃晚饭,一张旧桌,上面摆着几个菜盘,里面是鱼干、青菜和粥。这场景也与记忆相同。

“二叔,”他直说来意,“你知道我爸的船在哪儿吗?”

“噢,拖到厂里去检修了。”

“那借您的船给我用用吧?”

二叔一愣,“你要出海?”

“嗯。”

二叔望了眼西边天空,放下碗筷,说:“船倒是没问题,不过现在都晚上了,出海不安全,而且这几天打鱼回来的人都说,海上有……”他犹豫一下,“你是读过书的人,说了你可能会笑话——有海怪。”

邓弘兴的确不禁失笑。渔民们知识有限,稍微看到大一点儿的鱼类,都会归为海怪。小时候他听这些还津津有味,现在只觉得愚昧。

“我只是去散散心,”他说,“看看海。”

“那成,别开太远哈,船很久没开了,可能有故障。而且后半夜要变天,你千万别待在海上。”

他连忙应了,接过二叔的钥匙,低头又看到那个正安静吃饭的女孩,问:“这是?”

“她就是小静啊,你侄女。”二叔爱怜地看着小女孩,“小静,叫叔叔。”

小静端着碗,抬起头,脸色苍白,但五官很干净,一双眼睛尤其黑亮。她对邓弘兴一笑,“叔叔好。”

原来二叔说的是她。邓弘兴像是被蜇了一下,连忙掏出钱包,拿出五张粉色钞票,递给小静,“拿着,这是叔叔的见面礼。”

小静没有接,转头看向二叔。二叔点点头,她才拿过钱,放在饭桌上。她没有再看钱一眼,只是细声说了一句谢谢,又端起碗小口小口地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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