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作案也挑时间。小长假,大家休息,他们也休息。从4月29号开始,到5月3号,淮宁市基本没有命案发生,重案一组、二组、三组暂时得闲,终于能养一养疲乏的身体。倒是各个派出所的民警忙得脚打后脑勺,每天都要出警处理邻里纠纷,户籍民警更是忙,手指基本没有从鼠标上移开过,证件照一张接着一张地拍。
第五中学的高二、高三年级提前一天开学,一下午基本全是自习课。热烘烘的午后,风似乎也困倦了,苏乔闻着新书的清雅香气,对着窗外一动不动的梧桐树发了一会儿呆,缓过神后,在白纸本上随手画了几笔,淮宁的风景其实比老家的风景更美。
“炸姐,晚上有空吗?我们6点放学,去打羽毛球啊?我哥也去。”苏乔将微信发给王飒。
几天前,苏乔在苏辰的手机相册里看到了那名排球队前女友的照片。女孩留着短发,和《她很漂亮》中闵夏莉的扮演者高俊熙的发型很像,高高的个子,很英气的长相,她看着照片,忽然就想到了王飒。
王飒正在做俯卧撑,拿起手机看着信息。
上个月,苏乔曾打算将哥哥介绍给王飒。最后的这四个字让王飒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小姑娘约她今晚去打球的目的,一甩额头上的汗水,回复道:“不用非得带着你哥,他如果没时间,我去学校接你。”
苏乔立即将微信发过来:“姐,你该不会是喜欢女孩子吧?”
王飒看完这句话,一副“你是不是有什么大病”的模样。“小丫头片子,姐姐的性取向正常得很。这几天没案子,估计能准点下班,晚上见。”
有时候,越说“闲”,越来活儿。
王飒刚按下发送键,金瞻就从门外进来了。
“南溪湿地公园附近发生一起命案,准备出现场。”
当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如果前面的一个人突然开始奔跑,后面的人也会有刹那间的紧张,会下意识地加快脚步。附近发现女尸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少人朝那幢独立的二层小楼跑去,消息一传十,很快就变了样:女尸一袭红衣,抻着长舌头,身上长满了黑毛。
有好奇心的驱使,还不到10分钟,小楼外就站满了围观群众。
死者戴着一顶及肩长度的“奶奶灰”假发,原本的头发是黑色的,长度齐耳,两侧蓬松,假发里落了不少尘土。上身穿着一件白色镶珠子的短款小香风外套,下身穿着一条黑灰色的紧身牛仔裤,双腿细长直,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高筒靴,时尚利落的打扮。
尸体腐败严重,面部发胀,已呈黑绿色,不时有蛆虫从鼻孔里钻出,扭着肥硕的身子朝未知的方向爬去。颈部紧紧缠着一根被截断的电线,几乎就要陷进皮肉,头部向东,脚朝南,仰卧在地上。
在死亡方式确定之前,死者还不能被称为“被害人”。
发现尸体的地方是一幢独立的二层小楼,有西、南两处出口。南侧出口的门前放着一堆建筑用的河沙,将出口堵住了半边,剩余的空间勉强能容纳下一个体型偏瘦的人侧身通过。
小楼的左侧是一间只剩下牌匾的文具店,货架已空,蜘蛛在里面安然驻扎,祖祖辈辈都来了。
右侧是一间修鞋铺,穿着蓝布衫的老人正在里面切菜。白菜炖土豆,放几块五花肉,做一次,吃两顿,很省事。房间里光线昏暗,老人舍不得开灯,一下一下慢慢地切。家里没有冰箱,现吃现买,倒也总能吃到最新鲜的。
警灯闪烁,红蓝色显眼,灯照进屋子,老人知道有命案发生,便将白菜和土豆朝锅里一丢,打开燃气阀,加了点热水,来到门边看热闹。
一楼的现场勘查工作已经完成,季弘义和新警古峥正打算上楼,金瞻和王飒的说话声从远处传了过来。
季弘义的耳朵一直都特别灵,在五楼能听到楼下的停车声,也能轻松地确定途经他这里的车是从哪个方向驶过来的,更能通过脚步声推断走在身后的人是谁。
金瞻的踏步声均匀,一下一下很有节奏。根据一个人的走路姿势和踏步声能大致看出一个人的性格,他是不急不躁的性子,一直都很稳。
王飒的踏步声比较重,时间间隔比较短,她是急性子,风风火火闯九州。
季弘义对王飒打趣道:“我还以为有人开着坦克过来了呢,好家伙,明明是一个人,愣是走成了一支队伍。”
王飒已经习惯了他出其不意的调侃,从他的身旁走过,回头笑怼道:“头上的皇冠就几十斤重呢,走路声能不大吗?”
很多读过警校的人都看过一本书,《尸体变化图鉴》,尤其是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学生,基本人手一本。易正平读大一的时候,尸蜡和泥炭鞣尸曾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在他的心理留下了阴影,以至于他面对腊肠和那些有馅的食物再无胃口。一段时间后,随着阅览过的现场照片的数量增加,阴影也很神奇地自行消除了。
王飒正在目测蛆虫的长度,希望可以通过蛆的生长阶段来大致推断死亡时间。
易正平明白她在思考什么,说道:“小炸,这种方法不适用于这起案子。雌蝇会寻找腐败的尸体进行产卵,8-14个小时后,蝇卵会依靠腐肉发展为蛆。再过2-3天后,蛆脱皮变成奶白色,6天后变成蛹,12天后蛹变苍蝇。现场既有大量的苍蝇在飞,也有大量的蛆在爬,还有大量的蝇卵在生长,说得直白些,你无法知道你看到的那只蛆、那只蝇是第几代,对于这种死亡时间已经很长的尸体,根据长度推断死亡时间是有难度的。”
王飒一直善于学习新知识,像三好学生似的对他问道:“那怎样才能确定死亡时间呢?”
易正平爽朗笑说道:“丫头,你这是要抢我的饭碗啊。”
王飒撑着一身帅气的肌肉,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知识不嫌多,嘿嘿。”
易正平蹲下身,轻轻触摸了一下死者的眼球,说道:“判断死亡时间还是要以尸体为基准,其他的只能作为辅助。眼球已经腐败且突出,面部已经完全不具备辨认的条件,现在是春末夏初,现场的通风条件良好,湿度正常,如果没有一个月的时间很难腐败成这样。”
王飒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女孩的死亡时间:4月3号之前。
易正平继续说道:“人死后的一小时,尸体开始有变化,先是尸斑、尸僵的出现,随后,眼角膜开始变浑浊,接着出现腐败静脉网,这需要2天左右的时间。尸体的面容虽然已经看不清了,但还是能看出她生前是个很有魅力的女孩子。年龄在20-25岁,脸比较小,身高1.73米左右,体重在50公斤上下,是黄金比例的身材。”
金瞻:“死者的衣着打扮很前卫,不像是进城务工的人,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普遍还在读大学,比较喜欢去的地方是商场和一些休闲娱乐场所,不会无缘无故走进这种脏乱差而且没玻璃的小屋,还上了二楼。老易,现在能不能判断死亡方式是自杀还是他杀?”
易正平:“索沟的深浅均匀,大概率是他杀,致伤工具应该就是这根电线。”
三人正说着,季弘义从小屋的南角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截大约半米长的电线。
“来,让一下,我比对一下断口的截面。”季弘义一边说,一边在尸体旁蹲下,将手中电线的截面贴到了尸体颈部的电线截面上。
预料之中,严丝合缝。
“这根电线是在南侧的垃圾桶里找到的,被截过,作案人应该是就地取材。”季弘义将电线放在物证提取袋中,说道。
金瞻:“激情作案一定会图点什么,要么是财,要么是色。”
现场的尸表检验工作结束后,被害人的大致模样就已经迅速刻在了王飒的脑子里,并会像半导体元件一样在脑海中储存很长时间。她想了想,说道:“被害人很会打扮,一个很在意外表的女孩不会没有佩戴首饰的习惯。这种名媛风格的穿搭的特点就是贵气,如果连一件首饰都不戴的话,会显得过于寡素。”
女同志要比男同志细致,能留意到那些被他们忽视的重要细节,这是一处很重要的发现,所有人都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只是,在场的人全然没有想到这个新发现会是王飒发现的。毕竟,在他们的心里,王飒是一个可以与他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偶尔讲个荤段子,可以将他们背回家的哥们儿。
金瞻拍了拍王飒的肩膀,笑说道:“粗中有细,堪当大任。”
目前看来,案件的性质很有可能是侵财型犯罪转化为抢劫杀人。
季弘义:“现场没有找到能够证明被害人身份的物品,也没有发现手机和首饰。首饰既然被作案人带走了,没准是为了卖掉换钱。被害人很年轻,能买得起贵重首饰,可能是因为家境好,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有赚钱的能力,这样的人在同龄人中还是很受瞩目的。”
金瞻:“师范大学和外国语大学距离这里大概有七、八公里的距离,尸源寻找工作可以围绕着这两所大学展开。”
发现尸体的房间没有窗户,多滩粪便已经风干。五月风轻,但还是能感受得到,到了晚上,风带着丝丝凉意吹进来,水泥地上尘土飞扬。金瞻在水泥地上轻轻按了一下,立即留下了一个类圆形的圈,他对季弘义说道:“老鸡,被害人在早春遇害,正是风大的时候,四月中上旬下过泥雨,刮过沙尘暴,现场还能不能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了?”
季弘义:“所见即所得,当时也许会有一些足迹留下来,但由于灰尘太大,又接二连三地覆盖足迹,已经提取不到了。但根据现场的蹬蹭痕迹,以及被害人的鞋底花纹能确定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尸体没有被移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