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晓舒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丹凤眼,面部线条比较生硬,很有骨感,看起来大气冷艳。在瓜子脸、大眼睛、一字眉的演员最受欢迎的那几年,她的戏路很窄,所饰演的角色基本都是欺负女主角的恶毒女人,在几集之后就下线。后来,网络上出现了“高级脸”这一词,她的照片被粉丝们放在了网上,这才稍微有了一点热度。
警戒带外的江晓舒穿着一件纯白色的真丝睡衣,水滴形状的钻石耳环亮闪闪的,在耳边轻轻摇曳。她的身材极佳,直角肩、细腰,一双长腿,及腰的长卷发温顺地垂着,虽然脸上的妆被泪水冲掉了许多,露出几粒小雀斑,却仍难掩出众的气质。
项轩乐默默陪在一旁,和她一样站在窗边背对着众人,两个人都没有看到金瞻和王飒。
何宏宇礼貌地退到一旁,说道:“金警官,我就不打扰警察查案了,先送到这里,如果您有需要,随时给我打电话。”
江晓舒闻声回头看去。
与王飒四目相遇的那一刹那,她顿时呆愣在原地。
往事不会从记忆里消失,只会暂时地睡去,闻声便醒来。陈淑桦自杀离世后的第三个月,王志涛便大张旗鼓地将郑欣月迎娶进门,王飒愤而搬离别墅。江晓舒曾以为一切终于画上了句号,自己遵纪守法,与王飒不会再有见面之时,却没想到,陆宁的遇害在无意间催动了这次见面。
无法预知的下一秒才是最恐怖的,江晓舒的手心已经沁了一层薄薄的汗。她在心里暗骂自己:“如果早知道是她过来,今天早上就不报警了。”
王飒走向江晓舒的每一步都带着恨,恨意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淡丝毫。
太平间里,母亲胸口处的那个血窟窿让王飒这些年来无数次从梦中惊醒,崩溃痛哭。外甥女在7个月时喊出的第一声“妈妈”,流泪的不止有表姐,还有她。那天的她唇角动了动,在外甥女之后,声音很小地唤了一声“妈妈”,却再也没有人回应了……那些个辗转难眠的夜晚,王飒曾问过自己,如果当时的自己还不是一名警察,是否会为了母亲而将拳头挥向江晓舒和郑欣月。
心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触到裤袋里的警察证件,她苦笑了。
金瞻担心王飒会对江晓舒做出不理智的事,轻轻用手臂挡住了她。
江晓舒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
项轩乐虽然其貌不扬,却很会察言观色。今天虽然是他和王飒的第一次见面,却已经通过江晓舒的下意识反应猜到了她就是王志涛的女儿。两年前,他曾跟着陆宁在饭局上见过王志涛,知道他有一个当特警的女儿,巾帼不让须眉,不过,这个女儿对父亲十分厌恶。
项轩乐为了不露出刻意讨好的嫌疑,便十分谦谨地走上前,先和金瞻握手,赔笑道:“您好金警官,我是陆编剧的助手,您的大名我们早有耳闻,今日一见,果然是有才又有颜。”
金瞻向来对娱乐圈的人印象不太好,所以,仅仅礼貌地和项轩乐握了下手,能感受得到他手心的冰凉。
项轩乐和金瞻打完招呼,这才彬彬有礼地与王飒握手。“您好王警官,早听王总提起过您,有幸一见,看来王总平时还是低调了。”
父亲如今所处的是什么样的圈子,王飒全然没有一丁点的兴趣去了解。至于这个圈子里发生了哪些事、有哪些人,在与刑事案件产生关联之前,她也并不关心。她压根没兴趣和项轩乐多话,只觉得他聒噪得很,像一只变性的乌鸦一样乱飞乱叫。
项轩乐擦了下眼角的泪,说道:“陆哥的案子就麻烦你们二位了,提起这茬,我们的心里就难受。陆哥是好人,对剧组里所有人都很好,没想到竟然让人给害了。这样,今天我请客,金警官赏个脸,等你们查完现场,咱们好好吃一顿。”
金瞻的语气淡淡的:“吃饭倒不必了,还望项编剧能配合我们后续的询问工作。”
笑脸迎巴掌,项轩乐心中隐隐地不快,却还是弯腰赔笑说道:“一定配合,一定随叫随到,二位放心。”
王飒愈发的觉得,他像个太监。
金瞻:“老周、小畅,把江晓舒和项编剧照顾好,询问工作待会儿我来做。”
周泊润和米云畅明白金瞻的言下之意,站在了江晓舒和项轩乐的两侧。此时,江晓舒和项轩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已在侦查员的监视之下。
《午夜乌托邦》的主创人员在拍摄期间入住的酒店由剧组安排,咖位不同,所入住酒店的级别自然也不一样。
淮宁市共有三家五星级酒店,浦斯茂酒店、云莱酒店、望都酒店。一部分主创人员住在距离拍摄现场比较近的浦斯茂酒店,多在第二十至三十层。几位刚与公司签约的新人演员被安排到了商圈附近的连锁酒店,只有陆宁住在云莱酒店的套房。
套房内有四间卧室,尸块在主卧室被发现。为了避免中心现场被扰动,季弘义和徒弟古峥在多处位置铺上了通行踏板。
余下的侦查员套好一次性手套和鞋套后,贴着墙进入中心现场。
套房里,血腥味带着一股热气扑面而来,似乎就要撑开鼻孔强钻进去安营扎寨,血泊集中在床上,已经将被褥染透。陆宁的眼睛还没有完全合上,口微张着,右侧的眼眶青肿,头发和面部尽是血迹,似乎整个人都在血缸里泡过。
尸体被肢解成了六部分,头部、左右手臂、躯干和左、右腿及双足,并被摆成了人形,枕着枕头,如果没有这些触目惊心的血迹和外露的骨碴,从远处看,这就是一个正在熟睡的人。
易正平:“尸长1.78米,尸重在55公斤左右,不超过60公斤。尸体的左、右手掌缺失,怀疑被作案人带离了现场。”
徒弟董复说道:“我上学的那些年看过不少陆宁创作的电视剧,言情的、古装的、悬疑推理的,有不少白月光在他的笔下诞生,这人很有才。他那时好像还挺胖的,200多斤了,一晃儿十几年,竟然瘦了这么多。”
金瞻:“指纹、掌纹、声纹是锁定作案人的最有力证据,每年都有作案人在抛尸之前对被害人的手掌进行单独处理,要么不和余下的尸块抛在一处,要么用带有强腐蚀性的化学试剂对指纹进行破坏,这样做大多只有一个目的,加大尸源寻找工作的难度。这起案子的被害人是知名编剧,身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确定下来,看来作案人还有其他目的。”
易正平:“欣赏、泄愤,两个动词,两种截然相反的情感。”说完,他接过董复递过来的手套,套上后,轻轻翻开了被害人的眼睛。
瞳孔是人眼中的其中一组结构,控制着光线进入眼内的量,就像照相机的光圈一样,会随着光线的变化不断收缩,在暗处会变大,亮处变小。这也是法医在对尸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第一个检查的部位,尤其是对于那些体内的血被放干、尸斑浅淡,且尸僵还未来得及形成的尸体,此类状况下,瞳孔将是判定死亡时间最直接、有力的办法。
易正平:“角膜轻度浑浊,瞳孔可辨,巩膜黑斑还没有出现,死亡时间在6-12小时以前,也就是昨天晚上6点到今天0点的这段时间。”
王飒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被害人的死亡时间:8月9日晚上6点至10日0点。
金瞻:“被害人的右眼眶出现了较大面积的乌青色,看起来在遇害前曾与人爆发过激烈的肢体冲突,有没有在被害人的手臂上发现抵抗伤?”
易正平:“这倒没有。”
半晌,易正平又道:“致命伤在胸部,第四胸椎下边缘的主动脉被刺破,因失血过多死亡。”
几分钟后,易正平继续说道:“创口组织间桥断裂,肯定是锐器致死,至于致伤工具是什么,需要完成后续的尸检工作以后才能确定下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作案人对人体结构比较了解。人体的四肢骨的数量是最多的,大约有126块,其次是躯干骨,51块,分布比较复杂,但这些尸块的切割处大多比较平整,说明作案人对医学略懂一二。”
金瞻:“市面上的医学书籍非常多,如果自学,大概多久能对人体结构比较了解?”
易正平:“这个问题倒是难住我了,有的人有悟性,有的人刚学完了这页就忘了那页。我是学医的,我们班当年也有苦学了半个学期、最后还是挂科的同学。所以,只能说因人而异,但如果潜精研思,我估计一年左右应该差不多。”
金瞻对作案人的形象进行了简单的刻画:中等及以上的身高,中等或偏壮的身材,沉着冷静,在作案之前见过被害人,并且学历不会太低,独居的可能性比较大。
较为平整的切割面是作案人留给警方的一条重要线索,但不会成为判定作案人的唯一依据。数月前,曾有作案人为了掩盖自己的护士身份,故意用斧头和菜刀将尸体盲砍一通,在尸体上留下了乱七八糟的砍痕,最后用电锯将尸体肢解。
易正平:“大致情况就是这些,到时我会出具报告,你们接到电话后过来取就可以了。”
随后,易正平和董复将尸块运离现场,大片的暗红色留在了床上,像一块舞台幕布。
房间比较整洁,窗台上放了几本书,多数是东野圭吾的小说,三个空了的啤酒瓶在地毯上立着。只有床铺凌乱了些,一半被子落在了地上,褥单上除了血迹以外,还有明显的褶皱,能看出曾有人在这里躺过。
季弘义:“杀人碎尸,动脉一定破,出血量不可能小。但现场不仅没有发现大面积的喷溅状血迹,就连滴落状和抛甩状的血迹都基本上看不到,第一案发现场肯定在别处,作案人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后运到了这里,也许还对现场进行过清理。”
金瞻环顾四周,没有发现可以装载尸体的可移动工具。
季弘义明白他的心中所想,便道:“别找了,都带走了,作案人具备反侦查意识,不仅没有留下作案工具,连足迹和有效指纹也基本没有留下。”
金瞻:“这个‘基本’听起来可比‘完全’好听多了,看来还是留下了几枚有效指纹。”
徒弟古峥将物证提取袋递过来。
季弘义打开,在金瞻的眼前晃了晃,说道:“是个红酒杯,酒店通用款,发现的时候里面还有三分之一的液体存留,已经对液体进行采样提取了。在杯子的外壁提取到了多处指纹,有不少是叠加指纹,现在还看不出是几个人留下的,要回去一一比对。”
古峥接过物证提取袋,在上面标记下了提取时间、地点、数量,以及提取人的名字,说道:“被害人是知名编剧,在拍摄期间,除了江晓舒和编剧助理项轩乐以外,应该还有其他人进来过,主演、配角,或是甲乙丙丁,这些人都有可能碰过这个杯子。”
金瞻:“谈公事要么在会客厅,要么在书房或是休闲娱乐室,红酒杯出现在卧室,倒不能说反常,只能说信息量有点大。”他背着手走在通行踏板上,在窗边停下,向下望去,楼下的围观群众已经将云莱酒店包得严严实实。
“卧室门和房间大门都检查过了吗?”金瞻回头,对古峥问道。
“都查完了,没有发现被破坏过的痕迹。”古峥是广西壮族人,身高超过1.85米的人在她的家乡并不多见,身高1.89米的金瞻从她的身旁走过,就像一堵成了精的墙“嗖”地移了过去。
王飒跟过去。
古峥不禁在心里感叹道:“东北人,长得真高,好像把全国的米面都吃光了。”
这时,从卫生间里传出了打响指的声音,季弘义在里面说道:“丫的,还真被你小子说中了,这信息量确实不小啊。金仔,我记得江晓舒留的是长头发吧?过肩的那种,有色儿。”
金瞻一边朝卫生间走,一边回答了他:“是浅棕色的长卷发。”
季弘义狡黠地笑了两声,说道:“那可有意思了,这头发是黑的,不长不短的,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