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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路明 当前章节:15196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11:00

在爷爷的逼迫下,爸爸又娶了一个当地高官的女儿为妻。两人并不相爱,只是沦为了各自的家族博弈的棋子。那个女人很快又生下一个男孩,爷爷如获至宝,每天和小孙子形影不离。那一刻Jessica才明白,这才是爷爷最想要的——一个孙子、一个男孩,一个可以真正继承他金钱帝国的继承人。Jessica之前所有的幻想都被刺破了,被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刺破了。她很快就被冷落,爷爷不再需要她了,他找到了新的宝藏。商人的无情在此刻彻底体现,小男孩的高官家族的血统加剧了这种反差感。小Jessica逐渐明白,在爷爷眼里,自己跟死去的妈妈没什么区别,她根本没有资格鄙视自己的母亲。妈妈走了,爸爸整日酗酒,爷爷的冷漠让Jessica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赢的概率。某天深夜,Jessica路过躺在摇篮里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身旁,他身边的保姆已经陷入深度睡眠,胸口间歇断气般地起伏着。Jessica看着襁褓中这个此生最强的敌人,伸出了自己的双手,掐住了他的脖子。此时弟弟却露出了天使般的笑容,他继承了父亲的英俊和母亲的柔美。那个笑容彻底击溃了Jessica,她松开手,把弟弟抱了起来,紧紧地裹住,留下了懂事后的第一滴泪。那一刻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血缘至亲,她甚至开始为死去的母亲难过,难过自己当初为什么一点儿也不难过。

弟弟很快长大,上了最好的学校,还没有毕业就已经开始在爷爷的集团里实习,很快就爬到了别人半辈子都无法触及的高度。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人是个花花公子,只会花天酒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即便如此,他依然受到爷爷的宠爱。但Jessica无法恨他,因为他对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实在太好了。在弟弟的眼里,全世界的女人加在一起也没有姐姐美丽。他无数次想放弃自己的集团继承权,他知道姐姐喜欢这些,而他自己对商业没有兴趣,但都被爷爷严词拒绝了。

Jessica意识到,再这样下去,自己会处于非常两难的境地,干脆眼不见为净。于是她主动要求出国留学,爷爷欣然同意,甚至没有问她报考的什么专业,也慷慨地给了她一笔钱,在钱的方面他倒是从不吝啬。她临走那晚,弟弟喝得烂醉,他想跟姐姐一起走,无论做什么都好。有那么几次,Jessica真的被打动了,但她灵魂深处的声音跟她说:“离开,再杀回来,不要被小温存欺骗,你要的是全世界。”面对弟弟的热情,Jessica一时无法分辨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弟弟混乱的私生活她早有耳闻,他身边的女友如同T台上的模特,换了一波又一波,好像他真正的爱好是挑选,而不是确定。这种心态她能理解,她自己就喜欢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台,等找到心仪的频道时,困意同时袭来。当你面临的选择太多的时候,最终的选择就不再重要了,选择的过程才是快感的来源。Jessica一直认为,上等人与下等人的区别就是,除了死亡,上等人永远有的选。即便弟弟对自己是真的好,那又能怎样?只要爷爷活着,不,就算爷爷死了,他留下的遗嘱也一定会把她排除在集团之外。她十分了解自己的爷爷,他一旦下定决心,就死也不会改变。她不能指望任何人,只能靠自己。

Jessica的爸爸则每天生活在炼狱里,午夜梦回,梦里都是和Jessica的妈妈在战地发生的一切,于是偷偷地离家出走,继续奔赴战地。爷爷一气之下,对外宣布,自己百年之后,不会给爸爸留一分钱。远在国外的Jessica听到这个消息,气得把自己跟爸爸的合照打碎了。她不明白爸爸为什么如此不争气,明明拿到了全世界最好的牌,却非要把牌桌掀翻。爸爸为什么这么自私,为什么不想想自己还有一个野心勃勃的女儿?如果爸爸真的一无所有了,那么她的未来又在哪里?爷爷不会连学费都不给她了吧?Jessica选择的是贵族学校,如果没有钱,真的不如去死。不过爷爷应该不至于不给,他只是恨铁不成钢,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但她的处境的确是越来越危险了,只能拼了,用尽所有能量去拼。

Jessica考的是金融博士,很快就成为这所贵族商学院里最耀眼的女学霸。学业上拼命三郎的精神,加上家族企业的光环,让她很快成为众多海外富家公子追逐的对象。但Jessica的性格太过刚毅,她的眼里只有自己的梦想,对爱情、对男人提不起一点儿兴趣。在众多追求者中,Jessica唯一不讨厌的有两个,这两个人都是各自家族企业的继承者,而且都是爷爷的能源集团公司的死对头。就是因为这层关系,Jessica才萌生了跟这两个男生交往的念头。于是她找来这两个人,对他们实话实说,她希望两个男生公平竞争,谁先拿下博士学位,她就跟谁在一起。她的男人起码要有跟自己平起平坐的能力。

这两个富家公子出国留学本来就是个形式,基本上是在混日子和泡妞,哪有什么能力考下博士?但为了得到Jessica,两人都打算卯足劲儿拼了。三人经常在一起学习和讨论,甚至一起约会。流言蜚语纷至沓来,甚至有人说他们三人住到了一起。但那两个富二代心知肚明,他们甚至没有牵过Jessica的手,这加剧了他们的求胜欲。Jessica与他们之前交往的女子完全不同,她像是一个终结者。Jessica从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世俗的规则并不适合她。对于她来说,女人只能拥有一个男人是一种耻辱。

爷爷病重的消息传来,Jessica带来了国际顶尖的医疗团队救治爷爷,失踪了许久的爸爸也再次出现,成了救治爷爷的医疗团队的负责人。无数次的抢救之后,爷爷知道自己大限将至,立好遗嘱没几天就死了。

虽然Jessica之前有预感遗嘱会对自己不利,但她万万没想到,除了全额留学学费,爷爷居然什么都没有留给自己,简直就是一毛不拔!连把爷爷气病了的爸爸都分到了几座别墅。后来,她听爷爷身边的人说,她在海外留学期间,其实爷爷一直在派人暗中调查自己。得知Jessica居然跟他的两个死对头的继承人混在一起,他气得暴跳如雷。只有爷爷最了解Jessica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宁愿把所有的家业都让孙子毁了,也不肯给Jessica一分钱。

Jessica同父异母的弟弟继承了爷爷的绝大部分财富,而且成了能源集团新的接班人。Jessica如五雷轰顶,她开始痛恨死去的爷爷,甚至偷偷地跑去爷爷的墓碑前撒泼。她气疯了,却毫无还手的能力。弟弟在暗中看到了Jessica疯癫的样子,现身安慰她。他说,虽然按照遗嘱规定,他没有权利把集团交给她,但他会让她过上公主一般的生活,成为世界上最富有、最幸福的女人。Jessica给了弟弟一耳光。她在爷爷的墓碑前撒泼的丑态居然被弟弟看到了,如果此时有一把刀,她会毫不犹豫地插向弟弟的身躯,然后自杀,她没有脸活着了。弟弟的好言相劝更加激怒了Jessica。弟弟一点儿也不了解自己,他以为自己跟别的女人一样,给钱花就会觉得幸福。此时此刻,她肯定了两件事:第一,弟弟是真的喜欢自己;第二,弟弟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她内心的最后一丝对弟弟的好感被彻底抹杀,她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了。

Jessica当然不会就此放弃,开始了属于她自己的复仇行动。她一改往日冷冰冰的态度,跟两个一直追求自己的富家公子更为亲密。她怂恿两人积极争取各自家族的利益,成了两人幕后的军师。两人奇迹般地同时拿到了博士学位。Jessica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从此,她属于这两个人。两个人她都爱,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两人刚开始无法接受,但因为Jessica的帮助,他们的确在家族中树立了前所未有的威信。即便没有爱情,他们也离不开Jessica了。他们也明白,Jessica永远不会管他们,她根本不在乎他们是否在外面有别的女人。最重要的是,Jessica根本不可能有兴趣跟别的男人混在一起,这样的女人某种意义上是完美的。

两个男人回国后,按照Jessica步步为营的布局,逐渐掌握了家族企业的控制权,Jessica则一直在远程操控。为了感谢Jessica,两人都赠予了Jessica大量的自己公司的股份,Jessica成了真正的幕后大佬。

与此同时,Jessica的弟弟把爷爷留下的商业帝国糟蹋得体无完肤,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个帝国在业内的位置还是没有人能抗衡。

Jessica预感时机逐渐成熟,在她的怂恿下,她的两个男朋友的家族企业完成了合并,成了行业内唯一可以跟爷爷的集团抗衡的巨型公司。两个男朋友对她坚决服从,他们知道,没有Jessica,就没有他们的今天,Jessica是不会害他们的。而且他们清楚,她的目标不是他们的公司,而是那个原本就应该属于她的位置。

终于,Jessica作为巨型公司最大的股东,联合其他中小公司,对爷爷的能源集团展开了摧枯拉朽的攻击。弟弟依旧迷恋女人和酒精,群龙无首的集团根本毫无招架之力,集团内的大部分人纷纷倒戈,归顺了Jessica。

Jessica最终吞并了弟弟的集团,坐上了那个她梦寐以求的位置。为了验证这一切并不是梦境,Jessica把自己的大腿掐得紫红一片。此时,弟弟出现了,他没有丝毫愤怒,只是恭喜姐姐终于走到了今天的位置。Jessica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弟弟的一切,她想让弟弟体会一下一无所有的感觉。她残忍地告诉弟弟自己跟两个富二代之间糜烂的生活,事无巨细地描述着那些根本没有发生过的场景。她知道弟弟畸形地迷恋着自己,他本来就对事业不上心,剥夺他的财产对她来说算不上复仇,真正的复仇是内心的切割。既然爷爷已经死了,就让他最宠爱的孙子来代替他受罪吧。Jessica眉飞色舞地胡编乱造着,弟弟泪如雨下地听着,终于听不下去了,跑出了Jessica的别墅。此时窗外大雨倾盆,Jessica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弟弟在暴雨中失魂地走着,像是狂风中摇曳的树枝,随时都有可能被折断。雨越下越大,落地窗也越来越模糊,弟弟的背影被拉长,被扭曲,被折叠。Jessica猛地想起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自己本想掐死弟弟,却看到了弟弟天使一般的笑脸。毕竟是弟弟啊,毕竟他是真的爱着自己啊!他究竟犯了什么错?比起冷漠的爷爷,比起不争气的爸爸,比起自私的妈妈,他是这个家族里唯一疼爱自己的人。他爱上她有错吗?她的内心何尝不是喜欢过他?这个可怕的念头在自己的脑海里一闪而过,那不是爱情,也不是亲情,是一种只有这两人才能懂的面对这个残忍的世界互相取暖的共情,尽管她不想承认,弟弟是世界上她唯一还会在乎的人。想到这里,Jessica拿起屋里的雨伞,跑了出去。Jessica在雨中狂奔,大喊着:“弟弟!”她撕裂的声音穿透了狂风暴雨,传到了弟弟的耳边。弟弟转过身,看着姐姐冲着自己飞奔而来,脸上露出了二十多年前的天使般的微笑。但他忘记了自己此时身处马路中央。一辆卡车因为暴雨而看不清前方,发现弟弟的时候急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弟弟像纸片一样被高高顶起,枯瘦的四肢完全张开,在空中像是凋零的花,再落到地上时几乎没有任何声响。Jessica眼睁睁地看着弟弟凭空消失在眼前,一阵气血翻腾,她也晕倒在路边。那夜的雨在Jessica的心里下了一辈子。她醒来后,爸爸告诉她,弟弟走了。

多年的废寝忘食让Jessica的身体早就不堪重负,她原本以为修养一段时间就会好,却越来越难受。爸爸告诉她,她的体内有一种极为罕见的疾病,就是这种病夺走了爷爷的生命。她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得的是家族遗传疾病,这是爷爷最终的诅咒。爸爸还告诉Jessica,她一直都误会弟弟了,他其实非常要强,私下里下的功夫一点儿也不比Jessica少。他跟Jessica一样,偷偷地拿到了很高的学位,表面上的花天酒地其实是为了蒙蔽集团外的竞争对手。弟弟准备继承爷爷的遗志,把集团发扬光大,尤其是要干掉那两家虎视眈眈的竞争对手。但没想到的是,那两家竞争对手背后的老大居然是Jessica。此时弟弟才知道Jessica复仇的火焰是多么猛烈,他决定放弃一切,让姐姐得偿所愿。他真正地过起了放浪形骸的生活,故意引起集团股东的不满,加快了集团被吞并的速度。爸爸递给Jessica一份弟弟生前写的企划书,企划书里详细地罗列了集团的未来发展构想。Jessica此时才意识到,弟弟是真正的商业天才,自己万不能及。爸爸说,弟弟还私下给她藏了一大笔钱,她将来万一经营不善,那一大笔钱可以让她起死回生,那些钱其实是弟弟的全部财产。Jessica不想再听下去了,她把自己蒙在被子里,撕心裂肺却毫无声息地哭着。如果眼泪可以让一切重来,她愿意哭到宇宙毁灭的那一天。

在爸爸的细心照料下,Jessica的身体逐渐好转,但体内依然有一颗定时炸弹。不过此时的Jessica没有丝毫害怕,她甚至在等待那一天的来临。她要去另一个世界跟弟弟道歉,跟弟弟讲清楚一切。Jessica彻底断绝了与两位富二代的关系,精心管理着集团,把自己赚到的绝大多数钱都以弟弟的名义捐给了慈善机构。越来越多的人因为Jessica而获得了幸福,这一定是天使一般的弟弟最想看到的吧。今天是弟弟的忌日,Jessica来到常去的小酒吧里,望着窗外的月色,回忆着自己与弟弟的点点滴滴。她甚至开始怀念狠心的爷爷和自私的妈妈。她没有哭,她的眼泪成了眼前的酒。

02

KATE讲完故事,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这让我感到厌恶。她并不感动,即便是她自己编的故事也不能让她感动。她把这一切都看作竞争,如同赌马的赌徒,只在乎押的马是否第一个达线,至于马是死是活根本不在乎。这是一个多么虚伪的故事啊。我承认,在她叙述的过程中,我有过一丝感动,但那种纯生理性的小感动一文不值,连刻奇都谈不上。KATE的故事就只能到达这个维度,堆砌成吨的自我感伤,满足自我意淫。故事里的Jessica值得同情吗?完全不。对待生活,她没有丝毫感恩,她把自己的幸运理解成不幸,好像全世界都在欺负她。如果她算不幸,那么像我这样的人又算什么呢?我越想越愤怒,要不是因为大闪在,我简直想拔腿就走,离开这个自以为是的磁场。KATE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她一直在用一种高超的抄袭技术自我进化着,她的漫画我大多都看过,陪我度过了无数个便秘时刻。有一点我必须承认,KATE有着天才般的抄袭能力。你无法举出抄袭的具体桥段,但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她没有自己的东西,内核是虚的。KATE很漂亮,很能干,很优秀,但就是让我喜欢不起来。比较一下她跟S,同样是事业型女性,同样是各自行业里的顶尖儿,同样是粉丝无数,同样是一掷千金,但S的内核是自己的,也许不是最高级的,但是她自己的。S有自己的表演方式,只属于她的方式,而且表演艺术对她来说是崇高的。KATE则不是,她就像外表与人并无二致的鬼魅。我不排斥这样的人,世界本来就是如此,但我排斥她得意扬扬的状态。世界虽然就是如此,但不应该如此理直气壮。

大闪则连连称赞,提前自我认输。我认识大闪很多年,太明白这个人的性格,他几乎把一切社交活动都看成是自己的工作应酬。虽然他几乎天天在喝酒,但没有一滴酒是完全没有作用的。他最近跟KATE走得很近,高调宣布了与KATE的漫画工作室的战略合作,但我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KATE的漫画的确风靡一时,甚至创造了业界神话,但二次元与三次元还是存在着强烈的壁垒。想要突破次元完成完美的转化,大闪目前还没有这个能力。最关键的是,他也不擅长这类题材。他真正擅长的、真正想做的是风谷老师手里的IP。风谷老师一直很低调,成为顶级IP作家后也很少露面,一场签名会都没办过,虽然作品卖出了天价,但从不张扬,不缺钱,不要名,想要拉拢这样的人太难了。但大闪不愧是前辈,他很快就发现了风谷对KATE的爱慕。KATE并不喜欢小眼睛、留着不合时宜的小胡子的小白胖子,但KATE喜欢风谷时至今日的江湖地位,所以对风谷老师的追求没有一口回拒,静观其变。只要抓住了KATE,风谷早晚会到手,大闪就是因为这个,才把两个人拉来参加这个游戏。无论这个小游戏的最终胜负如何,最大的赢家一定是大闪,这位老江湖像是陈年的醋。

“你们想什么呢?怎么突然都不说话了?”一直沉默寡言的风谷老师看着各怀鬼胎的我们仨。

KATE笑眯眯地帮风谷老师倒上一杯酒,看得出她的心情很好,像是就等着看身边的人如何出丑。到目前为止,大闪的故事乏善可陈,KATE的故事徒有其表,这三个人里,我最想听的是风谷老师的即兴故事。他的故事总能出人意料,又残酷又魔幻,是我的菜。风谷老师转过头,看着窗边的那个女人。此时她杯中的酒已经喝下去大半,正专心致志地看着手机,但依旧是毫无表情。

“就叫她清如吧。我写的所有故事都存在于架空历史背景下,我喜欢古代,但并不喜欢真正的古代,只喜欢自己意识里的古代。哪个朝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故事里有一个皇帝,一个一统天下的皇帝。”空谷老师锐利的目光仿佛穿透了千年,投射到女人的侧脸上,开启了他的传说。

一日午后,皇帝看到天空雁群飞过,忽然萌生了选妃的念头。自己戎马一生,开疆扩土,江山都是拿命换来的,所有人言必称明君圣主,殊不知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摆脱内心的孤寂,有什么比起义更忙碌的事情,可以让他暂时摆脱空间、摆脱时间、逃离内心呢?他从没想过成功,这也许就是他成功最大的原因。

但此时天下太平,那种久违的孤寂感油然而生。午夜梦魇,他看到自己躺在一只巨大无比的鸾凤胸前。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自己的帝王生涯仿佛是躺在这里的南柯一梦,此时他只是回到了母体,回到了最初的最初。鸾凤与之交谈,温柔中透着一股不容辩驳的威严,最终带着他腾空而起,翱翔星河。宇宙中罡风威猛,远处星子爆裂,无数光华乘风破浪般四散,鸾凤与他也化作一束光,溶解在万千光明之间。醒来后,皇帝惆怅不已。他决定去寻找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把自己的梦讲清楚且愿意听也听得懂的女人。此时他的下体早已湿润,进入了贤者模式,误以为自己超脱了一切,寻找的是知己,而非红颜。他高估了自己,他错了,而且大错特错了。

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展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世间的美好容颜用一种极其廉价的方式呈现在皇帝的面前。但他提不起一丁点儿的兴趣,直到他看到了清如。她并不是甄选对象,而是奉师命来给皇帝送仙丹的。她是一个道姑,一身的不食人间烟火,却长了一双摄人魂魄的眼。那双眼皇帝在梦里见过,那是鸾凤之眼。四目交汇,皇帝又感觉到了宇宙中的风,一身的鸡皮疙瘩油然而生。从此,皇帝扔掉了常年服用的仙丹,他已经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解脱之道。

清如答应入宫,但有两个条件,一是重修自己的道场紫霄观,二是任命自己的师父为国师。皇帝连连答应。清如自幼与师父相依为命,修习了一身道术。她知道师父有通天彻地之能,早晚会位列仙班,自己在,也只是打扰师父清修。皇命不可违,自己不是仙子的料,被皇帝喜欢了,只能尽力守住内心最后一间密室。那里是只有师父才能走进的幻境,那里就是清如的宇宙。

入宫前,清如洒泪拜别师父。真人闭目假装魂游天外。自从清如长大成人,他就再也不敢与之直视。他知道自己的心魔早已无法抑制,只得依靠不停地回忆清如小时候的天真无邪来压制自己的心魔。“无上天尊。”真人默念,一直等到殿内的花香散去才睁眼,却已经是双眼通红。身后的天尊凝视着一切。真人自知这一世飞升无望,也落得一个心知肚明。

有了清如,皇帝犹如游龙入海。比起做皇帝,他更愿意成为清如的男人。清如很少笑,从不卑躬屈膝,不喝酒,更不会歌舞助兴。她不住皇帝给的寝宫,在后宫搭建了一个小道观,名曰天静宫,并且对皇帝约法三章,每七天才能相见一次,每年只有三次同床共眠的机会。这更让皇帝欲罢不能。他甚至不在乎能不能跟清如有床笫之欢,只要能见到她,就是一种心灵的释放。清如一不论风月,二不谈国事,只论仙法玄学。她知道,自己破身之后,此生再难以修道,但成不了不代表忘得掉,于是她并不快乐。她怀念与师父在山中清修的日子,采日精月华,与万物再无差别,持咒诵经,内心如湖,再无波澜。有那么一刻,她真的觉得飞升不重要,现在自己就是神仙。而此刻,皇宫内的天静宫就像一根绳子,勒得她喘不动了。她越想越难受,出了定,一身虚汗。一阵无缘无故的妖风袭过,清如自知不妙,差点儿走火入魔。

清如中了严重的风寒,没几日就气若游丝。皇帝心如刀割,日夜守候。太医说,清如的病容易传染,最好放到宫外医治,免得伤了龙体,也殃及整个皇宫。皇帝下令封闭天静宫,留下必要的食物和水,不让任何人进入,但单单留下了他自己。为了能陪在清如身边,皇帝甚至将生死置之度外。夜晚,皇帝抱着清如滚烫的身体向天尊祈祷,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换得她的康复。此时此刻清如才明白,自己追求的那些成仙之道是多么镜花水月。她只是一个弱女子,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男人肯如此对自己,夫复何求?

也许是皇帝感动了天尊,清如的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此后,清如性情大变,她开始化妆修发,学着琴棋书画,甚至找来当世最厉害的舞姬学习跳舞。她要做世间最美丽、最优秀的妻子,她不再求仙,她已经求到了。

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清如很快晋升到了皇后的位置。皇帝本想赐给她一个端庄大气的封号,但她想沿用“清如”。虽然不再求道,但她不想忘本。这是师父赐的名,这个名字是她与师父之间仅剩的关联。至此,皇帝心满意足,完全地拥有了清如。两人经常通宵达旦,醉生梦死,清如这才意识到什么叫红尘。

此时,宫外流言四起,传说清如根本就不是什么道姑,而是狐妖,跟她那个师父从小就不干不净,一对狐狸精。两人千年双修,危害人间,她师父利用清如迷惑皇帝,让皇帝成了自己掌权天下的傀儡。

朝中大臣本来就对皇帝沉迷清如颇有微词,此次便借助宫外流言,找了一个借口,彻查了清如师父的紫霄宫,在天尊像里居然发现了一件龙袍!真人被打入天牢,皇帝震怒,震怒的不是真人造反,而是众人居然敢背着自己把亲封的国师抓起来。清如哭成泪人,希望皇帝替自己的师父做主。但就在此时,有人在真人的密室里发现了很多情诗,都是真人咬破指尖写的血书,都是写给清如的情书。这是真人心魔的唯一释放,这些可不是能轻易伪造的,就连清如也承认,的确是师父的笔迹。此时清如才领悟,为什么豆蔻年华之后,师父再也不肯正眼看自己。师父一直深爱着她,这些血诗的字里行间毫无淫秽,字字真情,笔笔深意,更多的是无限的悔恨。师父一直默默地惩罚着自己。清如哭得死去活来。

皇帝陷入两难。此时,朝内反对派的气焰更加嚣张。血情书事件传了出去,间接印证了民间传说里清如师徒的苟且。清如欲一死以正清白,被皇帝强行软禁。他负担不起清如之死,但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动,众怒难消。

无奈之下,皇帝下令,因真人谋反,故将其五马分尸,念其少年出家,世俗家人不受其牵连。行刑当日,万人空巷,真人仰天长啸,躯体被烈马分开。据称真人会异法,行刑官恐其起死回生,当即命人把真人的尸体分别运往东西南北四个边塞之地,仅在皇宫留下首级。

此次事件过去后,清如面对皇帝不再多说一句话,她的心已经碎了。冷静下来后,她开始梳理整个事件,之前在爱情面前她丧失了慧心。清如早已不食人间烟火,拥有半仙之体,怎么会一阵邪风就偶感风寒呢?就算是邪风入体,又怎么会才几日就撑不住,要死要活的呢?

经过自己的调查,她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皇帝的局。她是被下毒了,被皇帝下了毒,只是这种毒不会杀人。他随即表现出一副誓死相随的样子,用来打开清如的内心,让她放弃坚持的信仰。那场龙袍的戏,背后的始作俑者也是他。同样身为男人,他早就洞察出了真人对清如的爱慕,密室里的情书也是他早就查到的,甚至民间的流言也是宫内传出去的。他只是想找一个看起来骑虎难下的理由去杀他。身边的妖道告诉他,普通的砍头或者腰斩不能让真人彻底死掉,必须分尸,分尸到神州各地,纵然真人再有神通也无力回天。

她就不应该答应皇帝,她就不应该入宫,更不应该离开师父。如今清如对修道毫无兴趣,她只想找到那个真正爱自己的男人。

清如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托人从东西南北的边塞处找到了师父的遗骸,与自己藏在宫中的首级合并在一起。清如亲自缝合尸体,重新入殓下葬,然后回到天静宫,从此闭门不出。

一天夜里,喝得酩酊大醉的皇帝强行闯入天静宫。清如早就准备好匕首,准备与他同归于尽。就在此时,漫天黄沙出现在宫内。黄沙中,金仙露出面容。虽然与尘世间的模样不再相似,但清如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自己的师父。她不禁泪如雨下。

醉眼迷离的皇帝看到了神仙,不知是真人,立刻来了精神,祈求长生不老之药。金仙拿出一粒丹药递给皇帝,皇帝想都没想就吞了下去。很快,皇帝的身体就开始羽化,慢慢地变成了一只鸾凤,和他梦中的那只一般模样,不知所措地遨游在空中。清如恭喜师父得道,师父告诉清如,五马分尸在无意中成就了自己的大解脱之道,但他的元神出窍了。幸亏清如把他的尸体拼接在一起,元神才能归位。他并没有得道,更没有成仙,前修尽毁,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术。成仙也罢,爱着清如也罢,都是自己的心魔,很快他就要转世投胎,忘掉此生,重新来过,希望清如好自为之。临走前,他拿出另一粒丹药,说自己的一生其实就炼了一粒真正的仙丹,他舍不得吃,一直等到自己死了都舍不得吃。他知道,这粒仙丹是属于清如的,最重要的东西还是要留给最重要的人,他亲自帮清如服下。清如哭着想要抱住他,结果只是抱住了一身黄沙。师父和皇帝幻化的鸾凤都不见了,只剩下远处悲戚的凤鸣。

清如偷偷地出了宫,藏在深山里隐居修炼,重拾道法,重拾信仰,内观五脏六腑,俯瞰宇宙洪荒。那粒仙丹让清如心静如水,她终于了悟宇宙之道,突破了生死,学会了长生不老的秘法,从此不生不灭。时间在她的体内静止,她成了地仙。

后来,不生不灭的清如开始寻找投胎转世的师父。无论天涯海角,无论天南海北,此后每一世的师父她都会主动结识,跟他或朋友,或知己,或情人,或夫妻,甚至是对头,是敌人,她照单全收,变着法儿地与他产生这样或者那样的羁绊,像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游戏。等这一世的师父灯枯油尽,她就会开启自己的下一场旅行。他十八岁之前,她不会去见他。无数个天涯相隔的十八年,清如走遍了地球的每个角落。她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革命,经历了衰败,经历了繁荣,像一颗永恒的泪珠,亘古不变地停留在天尊的眼眶里。这一世,清如累了,她准备这次见到师父的时候,把自己的一身先天妙法传授给他。红尘俗世她已经腻了,她有些想念几百年前的山野小林。她想成为天仙,她想领悟大道,她想与光同行,但师父必须跟自己在一起。她会教师父跳出轮回,一世不行就两世,反正注定了生生世世。

风谷老师讲完故事,身边的KATE已经泪如泉涌。我不知道她是逢场作戏还是有什么眼疾,动作之夸张,让我怀疑她以前就读的是表演专业。学表演的人、刚学表演的人,尤其是刚学表演的女生,总觉得能毫无征兆哇的一声哭出来就算好演技。大闪赶紧递过去纸巾表示安慰,我不能肯定他是虚与委蛇还是真的如此绅士。风谷老师此时的表现让我对他原本不入流的故事增添了几分敬意,他没有像大闪一样自我感动,也没有像KATE一样扬扬自得,他依然平静地陷在自己的故事中,像是在跑步机上狂奔后,逐渐降低速度,逐渐稳住心率,而不是让一切戛然而止。

我们四个人中,大闪面面俱到,KATE只在乎大闪跟风谷老师,我纯属瞎凑热闹,风谷老师则是谁都瞧不起,即使表面上有些憨厚和温文尔雅也掩饰不住他内心的骄傲。他迷恋KATE的肉体——这太正常了——但骨子里是瞧不上她的。风谷老师的眼里只有自己的故事,虽然是不入流的故事。他的故事本来可以发展成高纬度的精神探索,最后却沦为《还珠格格》了。风谷老师的想象力是充沛的,感情是真挚的,视角是全息的,最重要的能力却是有限的。就像有一年过年,我在陌生人家里喝多了,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冲我微笑。此时漫天雪花纷飞,老人遗世独立地站在我眼前,宛如一切问题的答案。我眼眶一酸,有东西流了出来。正当我沉浸在太虚幻境里时,老人却说:“小伙子,我送一卦。”顿时一切破功,眼前的大罗金仙成了江湖骗子。我还是喜欢风谷老师的,但他的故事欺骗性太强,骗着骗着自己都信了。

他们的故事我都不喜欢,当然这也反映出了我的潜意识。这三人在世俗的世界里都太成功了,是我无法企及的成功,脱了裤子也赶不上的成功。我这些主观臆测的偏见,几乎完全出于羡慕嫉妒恨——他们已经那么有钱了,怎么可能还写得出好故事呢?就好像我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时具备特别厉害和特别善良两个品质,我怎么这么狭隘?

轮到我了,一种绝望感油然而生。按照游戏规则,我如果输了,就要买单。我大概算了一下,基本上一个月的生活费没了。但要比胡编乱造,我根本不是几位前辈的对手。于是我喝完了杯中酒,直接宣布自己输了。我看向大闪,他心领神会地把我数落了一顿。我叫来服务员,又加了两瓶酒,刷了卡。这笔钱大闪事后一定会给我。“跟我在一起你永远不要花钱。”这是大闪曾经跟我说的话,也是我一直跟着他的主要原因,直到日后我认识了S——我的新老板。我总要靠谁养着才能活,这是我灵魂的劣根。

KATE大呼我没劲,风谷老师依然皮笑肉不笑。众人推举风谷老师获胜,三人推杯换盏,开始聊合作项目。这是大闪此次的主要目的,之前都算大战前的前戏。他们说的是汉语,每个字我都明白,但综合起来我就听不懂了,像是进行间谍活动,有一套自己人的通关密语。我明白,那是我根本不曾触及过的真实。我转头看向我们讨论了半天的女人,她依然坐在原地。酒精带给我勇气,一无所有赐予我力量,我拿起酒杯,走向了那个女人,理直气壮地坐在她的身边,甚至没有征求她的同意,粗鲁、傲慢、恬不知耻。

女人:“对不起,我想自己待会儿。”

我:“给我一分钟,一分钟之后,我绝对不会烦你。”

女人:“你要干吗?”

我:“我想做个游戏。”

女人:“我没有兴趣。”

我:“你不用参与,听我说就好,一分钟。毕竟我是这里的客人,你是这里的老板娘,给客人一个面子,也是经营之道。”

女人转过脸,仔细地打量着我。

女人:“你怎么知道这家店是我的?我们认识吗?”

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只是观察出来的。”

女人好像有点儿兴致了。好奇心是所有女人的软肋,很多女人一辈子都栽在这里。

女人:“请开始你一分钟的表演。”

我:“你只是跟吧台的调酒师打了个招呼,他就把酒送过来了。当然,熟客也有这个能力,但之所以判定你是老板娘,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调酒师及服务生的态度。显然你并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是老板娘,平常甚至很少来,反正我是熟客,第一次见你。所以,你一定事先叮嘱过工作人员不要叫你老板娘,见到你也不要大惊小怪。他们对你很尊敬,但又不敢多说话,这个微妙的状态对待熟客是不会有的。二是你点的酒。你要了一杯苦艾酒,但酒吧里没有苦艾酒。我作为熟客,作为苦艾酒爱好者,问过调酒师这里有没有苦艾酒,他说没有,但我明明看到酒架上有。那瓶苦艾酒已经被打开了,也许是别人存到这里的。别的存酒上都写着客人的名字,只有那一瓶没写,因为没必要写,这瓶苦艾酒是专属于你的。第三就是你身上的自信感。你虽然不是熟客,但来到这里就像回到家一样自信,完全没有第一次来的客人东张西望的动作。苦艾酒度数超高,喝的话大多会勾兑一下,但你连冰水都没加。两杯酒基本已经喝完了,你还脸不红心不跳的,可见你的酒量,也可见你是个爱酒之人。最重要的理由是,自从你进来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特别卖力。你看调酒师,都快跳起舞来了。服务生就差跪着服务了,桌子都快擦成镜子了。音乐也换成了你的专属。他们不敢直接看你,但总是用余光偷看你,即便是余光也透着一股畏惧,看来你的脾气不怎么好。说句实话,你不在的时候,这里可不是这样的。综上所述,你不是老板娘,又会是谁呢?”

整晚,这是她第一次露出微笑。

女人:“你是算命的吗?”

我:“我不能再多说了,一分钟已经到了。我只是来给你敬一杯酒,表达一下爱慕之情。”

女人:“爱慕?”

我喝完杯中酒,示意离开,却被她叫住。

女人:“反正我也无聊,再给你五分钟。”

我拿出一根烟,递给她。

女人:“我不抽烟。”

我:“你已经憋了一晚上了,今晚是特例,抽一根吧。”

女人:“这你都知道?”

女人接过烟,我帮她点上。一口烟入肺,她一脸的如释重负,一脸的心满意足。“为什么你说今晚是特例?”

我:“我能加一下你的微信吗?”

女人:“加了也没用,我没有朋友圈。”

我拿起她的手机,直接输入了密码,打开了她的手机,把自己加上了。

女人:“天哪,你怎么知道我的密码?”

我:“我盯着你看了半天了,你前后一共打开了十八次手机,从你按键的手势,瞎子都能看出来你的密码是654321。”

我这一切行动完全就是借着酒劲儿,其实心里吓坏了。既然知道自己成不了大闪他们那样厉害的人,不如及时行乐,一往无前。

我上了个厕所,很快就回来了。

路过大闪那桌时,我看到他们三人一脸惊愕地看着我。这就是我最想看到的结果,我留给他们一个匪夷所思的背影,飘然而去。

女人:“你还看出什么了?”

我看了一眼她的微信头像,又把视线重新放到了她的身上。“一周至少三次健身瑜伽,虽然穿着宽松的运动服,但肩膀和臀部的训练痕迹依稀可见。微信头像上那个可爱的孩子应该是你的宝宝,为了尽快恢复自己的身材,你付出了很多。桌上豪车的钥匙说明你不缺钱,型男的搭讪你不理,说明你不缺男人。这么美好的夜色,你却想孤独地一醉方休,一定是有心事。无名指有戒痕,却没有婚戒,你这种对自身要求极高的成熟女人,是不会因为一次吵架就把婚戒扔掉的。没有朋友圈,却把孩子的照片设置成头像,说明你是一个对家庭非常看重的人。而一个生活优越、懂得独处的女人不惜伤害自己的健康,只求一醉,一定是因为家庭的变故。也许你已经离婚了,看目前的状况,这应该是刚刚发生不久的事。你不会因为前夫的事情而借酒浇愁,你已经过了那个受感情支配的阶段。那么,让你烦心的就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孩子。你正在跟前夫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放弃一切,但一定不能放弃孩子。看你的条件便可知道,前夫的条件一定更是优秀。在争夺抚养权方面,你目前处于不利的位置。你可以容忍前夫的花天酒地,你不在乎这些,豪门婚姻会是怎样的结果,你比谁都预料得到。但孩子,孩子不行,这是你唯一的寄托,你绝对不会轻易让出。不过目前真的没有解决的办法,你们是和平离婚,他的把柄你也没有抓住,或者你根本就不想抓。孩子判给条件更好的父亲的概率很大,何况他还有顶尖的律师替他操办一切。所以,你打算今晚一醉方休,明天出国散心,换个心情,换个环境,想清楚一切,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一口气说完这些,女人没有说话,我知道自己刺进了她的心。

“我都是胡说的,我说过,就是一个游戏而已。看到那三位了吗?”我指向大闪那桌,“这三位都是我的老板,我只是打工的。这三人一年的收入,我也许一辈子都赚不到,这是我的苦闷。我能做的也就是找到同样苦闷的人,喝点儿同样苦闷的酒。如果你想尽兴,我就陪你喝,陌生人。”

女人跟我迅速地把杯中酒喝完,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但一直都是说得少、喝得多。

我真的这么厉害吗?鬼才信。

在大闪他们胡编乱造的间隙,我偷拍了一张女人的照片,上厕所的时候,把照片发给了一个“北京名媛”朋友。北京这个地方说大很大,说小又很小,尤其是东部。不再年轻,但很漂亮,又有品位,又开酒吧,又嫁入了豪门,这样的女人不少,但也不多。名媛朋友一眼就认出了她,甚至认识她的前夫——那位曾经夜夜笙歌的著名年轻富豪。我让她用一分钟的时间把她知道的都告诉了我,从此我知道了她叫F。

真相是一回事,如何解释真相又是另一回事。

在那之后,我一直试图点燃她内心的冲动,无论这股冲动是因何而起。今晚我很冲动,不是有非分之想的那种冲动,而是面对自己惨淡无望的人生时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冲动。我没什么可失去的,这也许是我最大的财富。

终于,在高度酒精的催化下,在天快要亮起的时候,F对我说:“跟我一起去吧,出去玩,落地签,三天。我喜欢跟你喝酒,但你不要多想,只是喝酒。”

我:“嗯,好,只是喝酒。”

F:“你朋友那桌的单我买了。我改下机票,改成明天晚上的,咱俩一起。我想回家睡一会儿。”

我:“好,我也想睡一会儿。”

F:“你家住哪儿,我把你带上。”

我说了一个小区的名字——当然不是我真正住的地方——就在F家所在的高级小区的隔壁。当然,这也是那位名媛朋友告诉我的。

F:“太有缘了,我们就住隔壁!干脆去我家吧,我家还有更好的酒,我们再喝点儿,睡醒之后你再回家拿护照。”

F最终拉着我的手,大摇大摆地走出酒吧的门。我坐在她的那辆豪车里,F把头靠在我身上,此时我收到了大闪的信息:“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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