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沙德维尔的暗影》作者:[英]詹姆斯·洛夫格罗夫/译者:王予润 【完结】 > 《沙德维尔的暗影》作者:詹姆斯·洛夫格罗夫.txt

文章简介

作者:英-詹姆斯·洛夫格罗夫/译者:王予润 当前章节:15074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8:38

书名:沙德维尔的暗影

作者:〔英〕 詹姆斯·洛夫格罗夫

译者: 王予润

内容简介:

◆来了来了!福尔摩斯大战克苏鲁!跑团必备!双倍快乐!

◆克苏鲁神话与福尔摩斯推理的完美结合。

◆福尔摩斯,我亲爱的伙伴,是时候让我讲述你真正做过的事了。——华生

◆离奇的命案其实是一场召唤远古神衹的祭祀仪式。

◆这是什么好东西!

◆你以为,你以为的福尔摩斯,就是你以为的福尔摩斯吗?

◆带触须的福尔摩斯剪影太可了!

华生的秘密手稿重见天日,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另有隐情!

1880年的伦敦,华生在“血字的研究”中记录的离奇谋杀案落下帷幕,但是一场召唤宇宙远古神灵的邪恶祭祀才正式开始,智慧的化身福尔摩斯将要面对超出人类认知范畴的恐怖真相。“福尔摩斯,我亲爱的伙伴,是时候让我讲述你真正做过的事了。”——华生

作者简介:

詹姆斯·洛夫格罗夫,英国科幻作家,《金融时报》书评人,出版过近六十部类型小说,其中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衍生小说最受欢迎。詹姆斯和所有福尔摩斯迷一样,希望大侦探的故事永远不要结束。

这次,他让两个危险而迷人的神秘世界完美相融,理智与疯狂本该如影随形。

扉页

本书及其续作献给

米兰达·尤伊思

她不仅是它的策划者,

更耗费了地狱般的努力,

将这套书编辑出来——

或者说,是将地狱编进了这本书里?

前言

詹姆斯·洛夫格罗夫

2014年春天,我突然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寄件人来自罗德岛上普罗维登斯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开始,我以为那是封垃圾邮件,差点儿就删了它。但我鼠标滚了两下,才意识到发件人怀有善意,于是我好奇而困惑地读完了它。

寄信人名叫梅森·K.雅克布斯三世,克劳林·雅克布斯·特拉弗斯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邮件主题写的是“遗产馈赠”,这个标题立即让我怀疑它是垃圾邮件,那种邮件总是号称,有个什么尼日利亚的王子想借用你的银行账户临时储存几百万美元,然后你能从中抽取某个百分比的钱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还拍胸脯保证说你的银行账号绝不会被盗用)。

这封电子邮件的开头如下:

亲爱的洛夫格罗夫先生,

您恐怕不知道,82岁的亨利·普罗瑟罗·洛夫克拉夫特先生于近日过世了。这位公民一直定居于普罗维登斯,是克劳林·雅克布斯·特拉弗斯律师事务所的常年委托人。他终生未婚,没有子嗣,最终因为心脏问题而在去年秋天过世,身后留下一笔估值约为75000美元的财产。

作为遗嘱检定工作的一部分,我们追寻了他遗产的可能继承者。洛夫克拉夫特先生是名独居男性,过世时未留遗嘱。他居住在史密斯山地区一幢简朴的独栋公寓中,此地不知您是否了解,它是我们城里一块比较偏僻的地方。他财产的大头是他那幢公寓,售出的价值约为95000美元。扣除遗产税及其他各项赋税,以及给我们的佣金后,剩余的部分即为上述的75000美元。

看到这里,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我推断出,显然我将有可能获得这样一笔相当于5万欧元的意外之财。这封电子邮件接下来明显会是那样的走向。我仿佛已经看到大笔金钱入账!

我心中充满了希望,我想要新车,想减少我的抵押贷款,甚至我还能去加勒比海旅游一圈,但看到下一段,这些希望全都破灭了。

我们设法找到了洛夫克拉夫特先生在缅因州肯纳邦克波特的侄孙女。于是让她——朗达·拉雪兹女士——继承了遗产,我们支付了相应的费用。

该死的梅森·K.雅克布斯三世和他那种一丝不苟的律师范儿。他肯定不是有意要误导我。他就只是按顺序把事实罗列出来,却没有意识到他的读者——也就是我——可能会想象到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另一个方向上去。他漫不经心地带我走过花园的小径,然后把前门甩在我的脸上。

尽管如此,在洛夫克拉夫特先生的财物中,还有一部分是拉雪兹女士不想继承的。洛夫克拉夫特先生似乎是位积习成癖的收藏家,他藏有大量书本、报纸、带异国风情的用品用具和各式各样的雕塑及手工艺品,他的行为似乎十分虔诚,但其初衷却难以判断,而且,有些令人困惑。

由于它们没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有些甚至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因此,我们已将它们悉数处理。经过公立图书馆和布朗大学约翰·海图书馆双方的代表估价,这些书本和报纸的价值不高,而剩余财物中的大头——雕塑、雕像和恋物癖收藏之类的——大多以动物毛发和人发等有机材料制成,已被严重虫蛀,污秽不堪。就算有人告诉我洛夫克拉夫特先生亲手制作了这些东西,我也不会感到惊讶的。它们看上去就带着一种朴素的粗糙之感。

但其中有一件藏品却似乎值得收藏。也正因此,我写下这封邮件来联系您。

在研究洛夫克拉夫特先生继承人的过程中,我们确定您——洛夫格罗夫先生——是这位洛夫克拉夫特先生的远亲。您二位的亲缘关系非常薄弱,得上溯到三百年前,但确实有血缘关系不假。

更重要的是,在我们律师事务所中,有一位新合伙人热衷于类型小说,对您的作品十分熟悉。正是他建议说,您是接收我们讨论中的这件藏品的最合适人选。

而这件藏品,我想您一定很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它是一本书的原稿。更精确地说,那是三本打印原稿,合起来讲述了一个故事。它们有些年头了,或许已有一百年的历史,匆匆翻阅之下,此书自称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约翰·华生医生,而这位文学人物,考虑到您近来出版的书籍,想必对您来说,他不只是个点头之交。这些原稿是在洛夫克拉夫特先生卧室的壁橱后面发现的,锁在一只生锈的保险箱里。

现在,我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了,但这一次,兴奋中却混杂着一丝怀疑。

长话短说,我们认为,这些原稿不过就是些赝品,充其量不过是仿作。既然这所谓的作者是华生,这些作品自然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不过,作品中叙述的这些冒险,却与这个角色通常的爱好截然不同。事实上,这个故事中讲述的神秘而怪异的事件,与就我(必须承认十分浅薄的)所知福尔摩斯代表的理性主义完全对立。

基于您与亨利·洛夫克拉夫特的亲缘关系,洛夫格罗夫先生,您有权获得这份原稿。此外,我们也觉得,基于您在幻想小说领域,或所谓的“福尔摩斯学”领域中的专业经验,您也是最佳选择,来判断这些原稿的水平和真实性。

因此,我将这些原稿以国际快递的方式寄给您,在接下来的两周内,您就会收到它们。假如您能从中得出一些研究成果,甚至以某种方式将其出版,我们当然也极为乐意在我们能力范围内提供法律及执行方面的帮助。

您真诚的,

梅森·K.雅克布斯三世

我即刻开始疯狂地翻找各个谱系学网站,想找出亨利·洛夫克拉夫特和我之间的亲缘关系。在我意识深处,潜藏着一个想法,那就是这位洛夫克拉夫特一定是著名作家霍华德·菲利普斯·洛夫克拉夫特(1890—1937)的后代,而后者的恐怖小说可谓是影响深远,经久不衰。这两个男人名字的首字母是一样的,这可能是个巧合,也可能不是。另一个更明显的关联性则在于普罗维登斯这个地点,它正是这位更为著名的洛夫克拉夫特的出生地,也是他度过了大半生的地方。

我很快发现了我们三人之间血统上的联系。我们的祖源都能上溯到巴伐利亚贵族冯·路夫特格拉夫家族。“路夫特格拉夫”这个词,在德语里的意思约略可以视作“高级伯爵”。冯·路夫特格拉夫家族在上弗兰肯曾经拥有过大片土地,直到十八世纪六十年代,他们遭遇了金融危机,失去了地产和城堡。据我所能查到的资料,这个家族中有一名后裔参与过恶魔崇拜的黑魔法祭仪,发了疯,将他在尘世间的所有财产都贡献给这个教派的其他信徒,变得神神叨叨,在精神病院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日子。

为了逃脱这一事件带来的耻辱与贫困,也为了找寻全新的开始,冯·路夫特格拉夫家族中仅存的末裔向两个方向移民,其中一支向北去了大不列颠,其他人则向西去了美国。两个分支在抵达新的家园后,都缩短了自己的姓氏,令它更符合英语的发音习惯,英国支系将它改为洛夫格罗夫,美国支系则改为洛夫克拉夫特。亨利·普罗瑟罗·洛夫克拉夫特与霍华德·菲利普斯·洛夫克拉夫特分属于十八世纪中期来到新英格兰的这一支系中的不同细支。两人都沉迷于超自然现象和神秘主义。

这一切同时也意味着,我自己,事实上,就是H.P.洛夫克拉夫特本人极其远的亲戚,而我在十几岁时就读遍了他的小说。我得说发现这件事让我简直禁不住要颤栗。洛夫克拉夫特那套唤起神秘感、传递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感的技巧是无人能比的,但除此之外,他的作品也有固定的模式,例如以冰冷的脑部研究报告、回忆录或者日记为文体的手法,以及时而闪现的黑色幽默段落。在我刚接触到他作品时,我没有意识到他的人格不太健全,尤其是他有种族主义的倾向,在他写的新闻报道和私人通信中,时常流露出厌恶所有非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倾向。而我现在已极明了这一点,此外,我也发现,在他的作品之中,时不时会出现过分夸大和不够严谨的地方,而这一点则主要是因为如今我人近中年,自身也在从事写作,我想,我已能意识到写成什么样才算得上是得体的文风。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那个H.P.洛夫克拉夫特。他和我之间有着某种亲近关系,而这并不仅仅只是因为我俩都靠笔杆子生活。正是这个男人,探索了古老的旧日之神、禁忌的知识、怀有敌意的超自然力量和冷漠无情的宇宙,将之编纂成典,而这混合之物最终成了众所周知的克苏鲁神话体系——而他是我的亲属。我们共享了一套DNA。我甚至意识到,我们在外貌上也隐约有些相似之处,尤其是眼部。

两周后,我收到了原稿,我当即拆开包裹,读了起来。稿纸早已泛黄发脆,字迹都有些洇开了,但依然能辨认得出。

原稿里的内容——让我温和地说——让人印象深刻。

我不打算就此多说。书籍应该以其内容自我证明。我把原稿的书页送去给一位专家检查,他告诉我,书页上的水彩印及内容的残破程度显示,这种纸正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时常用的大号书写纸。另一位专家根据字体、行间距和打字机打印字母的深度确认,打出这些原稿的打印机应该是帝国牌50型。这种打印机流行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而这正是原稿序言中,所谓的作者华生自称写下此书的时间。换句话说,从表面上看,这份原稿似乎是真货。

但另外,我也没法控制自己不去怀疑这是一桩莫大的骗局(我经过了深思熟虑才用了这个词)。要买到正确的纸张和合适的打印机并不是一件难事。我在二手交易网站上查了查。只要花上几百英镑,它们就是你的了。有了这些硬件,再加上一点儿文学模仿的技巧,你完全能让这个骗局看起来真实可信。

我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断断续续地研究这份原稿,反复重读来评估它的价值,尽我可能地想确定它究竟是不是备受尊敬的华生医生写来——按照书中他自己的说法——呈现出“歇洛克·福尔摩斯职业生涯中的另一段历史”。

为了我本人的理智考虑,我心中又有一部分,希望答案是否定的,我希望这些原稿的创作者不是华生,而是另一个人,或许就是H.P.洛夫克拉夫特本人,而这些原稿,也不过是某种深奥的超小说文本玩笑,某种用来迷惑欺骗这个世界的东西,就这样。

要不然,关于这位伟大的侦探的一切,他的生活,他的作品,他的理论,他的成就,都成了一个巨大的谎言,成了一道遮掩了更深、更黑暗也更恐怖的事实的假象。

我将这三本原稿托付给出版商时,起了《克苏鲁案件集》的总名。每一本单册则保留了华生医生当初起的名字——《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沙德维尔的暗影》《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米斯卡托尼克的怪物》及《歇洛克·福尔摩斯和苏塞克斯的海魔》,这三本原稿中提及的主要事件之间各有十五年之隔,分别发生在1880年、1895年和1910年。在将原稿扫描进我的电脑之后,我所做的不过是更正了一些文法和语法的错误,解决了一些作者著名的(也有些人会说是臭名昭著的)文本前后不对应问题,重写部分句子,好让书中的引用不那么晦涩模糊。

我把这本书交给您,亲爱的读者,由您自己来看这些文稿。您能判断它们是否在洛夫克拉夫特的视角之下,确实改写了福尔摩斯的原典,又或者,这些书不过是某个隐居避世的无名三流作家,将流行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两个著名形象进一步开发后形成的狂热产物。

您可以称它为跨界或是混搭,还可以称它为拼贴。

您也可以将它称为被揭露的真相。

一切由您决定。

英国伊斯特本

J.M.H.L.

2016年11月

医学博士

约翰·华生医生的手稿

我已是个垂老之人了,一个精疲力竭,受尽惊吓的老人。我活得太久,做了太多,见过太多。现在,我的视力已渐渐变差,我的身体虚弱而备受折磨,我感觉得到,自己的生命正一天天衰弱下去。我是一名受过训练的医学从业者。我认得出衰老的征兆,逐渐斑驳褪色的镜子映照出我的容颜,始终模糊,始终晦暗。

再后来,我根本不敢照镜子了。镜中的反射揭露出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衰退和崩溃。镜子同样可能会展露出一些别的东西,它们隐藏在角落里,潜伏在人们的视线边缘,在你一瞥之下才会窃窃私语,轻声低笑,又或者,它们就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看着你。

我已写下了许多事迹,来讲述我所知最优秀、最智慧的男人的故事,无论是我将他视为朋友,还是他将我视为朋友,都令我十分自豪。没错,我所指的正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在几十个故事里记录了他的各种冒险,它们全都大受欢迎。我详细叙述了他的演绎法,他的推理能力,还有他那洞察真相,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并让罪人受到审判的本事。在我的支持下,如今他的分析理论已为全世界的人所知,也被各国的警察机关吸收、效仿。我自认为是将他的功绩推向大众的功臣,也为侦查科学做出了莫大的贡献,让世界各地不那么守法的公民的所作所为徒劳无功,从而令守法公民的生活变得更好。

而现在,在我的垂暮之年,我终于可以承认,其实我并未写完所有的故事。远远没有。事实上,我刻意讲述了其中一类故事,好让读者把注意力从另一类故事上转开,而后者涉及的领域是大部分普通人根本从未认知,也最好绝不知晓的。我以诡计包裹住黑暗而溃烂的内核,以此来保护文明不至于遭到某些事实的冲击,最终导致它原本舒适的自信被剧烈而持久的混乱所取代。

现在,是时候让我卸下重负,说出我自歇洛克·福尔摩斯死后就一直保守的秘密了。虽然在他明确的要求之下,我曾经埋葬了这个秘密,但它不肯在墓中安息,夜夜惊扰我的梦乡。在我将它那尚未朽烂的尸首自墓中掘出,曝露在大众的审视下之前,我绝不愿就这样踏入我自己的墓地。

既然我已决定写出这最后三个福尔摩斯的故事,那么在这最后的三部曲中,我会袒露无遗地记下他真正做过的事,还有他这一生真正达到的高度。不管是好是坏,它们都组成了他生涯中的另一段历史,它的好处在于真实性无可指摘。

我不期望它们能够发表。相反,我觉得很有必要让它们永不见光。我打算将它们交给一位美国作家保管,他的名字叫作洛夫克拉夫特。他的作品在大西洋彼岸所谓的“低俗”杂志上日渐享有盛名,这种杂志是我们这边廉价惊悚恐怖小说的分支,在耸人听闻上与我们的别无二致,但时不时地,抑或几乎可以说是偶然地,会让人看到一些创造性的尝试。但更重要的是,洛夫克拉夫特似乎相当熟悉本书中将会提及的那些亵渎神灵甚至乖张倒错的素材。他最近一直在与我通信——他的信总是写得很长,充满细节,来信的频率也是我完全不敢期望自己能做到的——而且他也对这个隐秘的小圈子十分熟悉(当然,他的另外几个同行,比如罗伯特·E.霍华德和克拉克·阿什顿·史密斯也几乎同样能做到这一点)。他是和我的精神相似的同路人,而他的作品则显示他能充分地理解我,在这些作品中,神秘而未知的力量盘旋在现实的边缘,正试图突入其中。

洛夫克拉夫特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原稿——将它们锁在保险箱里,然后把钥匙扔掉。我甚至不需要他阅读它们。我想要的仅仅是将它们从我身上剥除,就像以手术剥除病变的身体组织。在我死之前,我想摆脱它们日渐沉重的分量,摆脱我的灵魂之中瘟疫般的存在,而这算得上是一种文学意义上的驱魔。

我的手指因为关节炎而肿胀,仿佛扭曲的鸟嘴般啄着打字机。写作让我疼痛,令我痛苦。但我必须写下去。我的书房里整日亮着电灯,我以此来驱逐屋外伦敦的黑暗。同样,也是为了驱逐阴影,因为在黑暗包裹下阴影所隐匿之物,我对它了解太深。

福尔摩斯,我从前的伙伴啊,无论此刻你在何处,即使我的所作所为违背了你的意愿,我相信你依然会原谅我这发自内心的忏悔。在这最后一刻,想必你会以你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注视我,发出一声温和的轻笑,然后说我是个傻瓜,说我是个犯了错的蠢货,说我智力低下而观察力欠缺——而这些话,从你嘴中说出来,完全可以等同于赦免了我的罪过。

帕丁顿 J.H.W.

1928

1

瘢痕研究

“我认为,这世上最仁慈的事,莫过于人的心灵无法将其所知所想关联到一起。”

以上,是另一位作家H.P.洛夫克拉夫特曾经写下的话语,而我,约翰·H.华生医生,对此完全同意。事实上,1880年秋天我从阿富汗回到英国时,身心俱损,完全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但我却再高兴不过了。远征至坎大哈省一座被人遗忘的城市,又遭遇了那儿的原住民,令我的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这已经很叫人不适了。更糟的是,我的精神也为之受损。这一事件的记忆化作鲜活的噩梦折磨着我。为了消解它们造成的影响,也为了保存仅剩的一点理智,我选择以一种我只能称之为自我否定的疯狂方式来逃避现实。我欺骗自己说,那些日子里的事都从未发生过,全是我的幻想,是头脑的失常热病。一切都不是真的。

这个信念拯救了我,令我得以摆脱纳特利村的恶咒,两年前,我就是在那地方的某个机构里接受了军医训练。在汉普郡的军医院里,有一间特殊病房,就藏在建筑的侧翼,里面收容着从战场上回来的人,他们的身体没有受到太大伤害,精神却因为战争的恐怖情状受到了创伤。那儿的床位有捆绑绳,因为镇定剂失效后,病人往往会语无伦次地胡说八道,甚至有时会不断尖叫。而我,要不是因为自我意识和直觉本能的作用,决定拒绝接受自己感知到的东西,多半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然而如此一来,我就无法令我想要接受的东西与直白的事实始终保持一致。不管我怎么虚构情节,怎样试图令它符合逻辑,我也无法解释与我一同进入阿尔甘达卜山谷荒凉之处的诺桑伯兰第五燧发枪团中,有半打成员死去的事实,而且死者包括罗德里克·哈罗上尉,他是这场不幸远征的发起人,也是第一个受害者。此外,士兵们被那座隐秘之城中的住民包围后发出的痛苦叫喊,以及原住民们怀着残忍的喜悦包围屠杀一整个排的士兵时,他们逐渐逼近的丑恶号叫,也都让我难以遗忘。

因此,我在所有人面前,装作自己是在迈万德战役里被一颗阿富汗长滑膛枪的子弹所伤,而事实上,我是那场冲突中英国士兵里少数未受伤的幸运儿之一。这是我在白沙瓦的后方医院休养的时候编出来的说辞,不但阻绝了别人进一步的打探,还受到大家的尊敬和对我勇武的称赞,然而那是我觉得自己几乎不曾拥有过的品质。这样的情况不断重复,后来,就连我自己也几乎信了这些故事。

不管怎么说,回到伦敦后的几周里,我就如同一具行尸走肉。我承受着伤残老兵的屈辱,领着可怜巴巴的临时救济金;我的双眼中隐藏着阴暗的知识,那是人们清晨时在剃须镜里几乎不会见到的目光,因为与那种知识相关的事物,普通人见不到,也最好别见着。

剃须镜也会让我看到一些别的东西——我这辈子都注定无法消除的有形印记。在我的左肩上方,有一块肉被挖掉的丑陋痕迹,在某种角度的光线下,它可以伪装成来复枪子弹的伤口;同样,它也可以被看成是一只弯曲的爪子挠了我的三角肌,刺破血肉直到骨头的结果。这个伤口带来的疼痛持续不断,多多少少影响了我使用这半边手臂。尽管如此,我知道自己还是走运的。在白沙瓦逗留期间,它曾经受到感染,当时外科医生还争论过要不要给我做截肢手术。幸运的是,败血症来得快走得也快,但我知道,情况确实一度十分危急。

我常常会检查这个泡状的瘢痕,同时竭力让自己别去回想那造成了伤口的丑恶生物。“是一颗子弹,”我会以吟咏般的口气对自己说,“是一颗捷则尔枪的子弹。”就像催眠师催眠病人一样,我用这样的方式将这个观念灌输给自己的意识,以取代原本的想法。

那年冬天又冷又湿,我的存款也减少到了危险的境地,就在那时候,我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斯坦弗。正如我在小说《血字的研究》中所说,这位仁兄在巴茨时曾经做过我的裹伤助手。但除此之外,有关那场相遇及其后果的事全是假的,以下才是正确的版本。

斯坦弗和我相遇之处,并不是皮卡迪利圆环广场外克莱梯利安饭店里那环境优美而体面的酒吧。事实上,是在一个远没那么高档的饮酒场所,在商业路外贫民窟迷宫般后巷里的一家酒吧内。我要是在这儿提到它的名字,反而是抬举它。我只能说,会去那种酒馆的人都没什么钱,却有太多生活造成的恶习,他们在那地方会遇到的也都是些不怎么道德的人,而这些人在满足自己的恶习时,标准更低。他们在沙龙玩骰子、骨牌和纸牌游戏,在里屋斗鸡,在地下室看裸拳拳击,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别的花样。在这酒吧里,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的渣滓在痛饮着手中麦芽酒里的渣滓,从这建筑里时不时传出来的歌声,也是最下流的那一类。

我之所以会被这地方吸引,最主要的原因是从它的窗子和大门口流泻而出的光亮与喧闹。在十二月初的日子里,对于一个在寒冷的偏僻小巷中闲逛,陷在齐脚踝深的雪泥里的人来说,它就像是温暖的、生机勃勃的港湾。刚踏入其中,我就被拉到了一张桌子边上,人们在玩“拿破仑”纸牌,边上是熊熊燃烧的壁炉。我当时——现在依然——是个恶习难改的赌徒,喜欢赌马,看到牌桌就忍不住要去碰碰运气。这是我的一项恶习。我看着他们赌博,赢家赚的钱不住地诱惑着我,于是没过多久,我也加入其中,赌上了我仅剩无几的抚恤金。我赌得相当不错,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有一次我记得特别清楚,我手里没有王牌,但仍双倍加码跟着押,居然赢了所有五墩牌。这算是相当了不起的成果了。但是,唉,接下来的几手牌就很不顺了,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就把赚来的钱都赔了回去,身上还少了好几镑。我渐渐明白过来,跟我一起打牌的其他人很可能设局故意对我下套,但他们人高马大,举止蛮横,语言粗俗——我也只能忍着不把怀疑说出来。我能做的只有随便找个借口,从桌旁起身,准备离开这地方。

在这闷热又挤满了人的地方,我本来是注意不到斯坦弗的,但就在我竭力想往门口走的时候,他和两个印度水手吵了起来,似乎是为了一个姑娘的价格,他想把她带出去过夜。那两个印度水手扮演的角色差不多算是那姑娘的代理人,他们原本在谈判,但后来逐渐升级,就成了一场争执。

在这个酒吧里,有人激烈地交换意见远远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其他顾客对此事几乎没表现出一点兴趣。酒吧主人是个脖子很粗的络腮胡,长着一张厌世的脸,似乎早已看腻了人类的种种恶行,他对他们的争执也漠不关心,自顾自地用抹布擦着玻璃杯。人人似乎都觉得吵闹很快就会平息,就算不会,他们也可以靠低着头,尽量让自己不卷入其中来承受吵闹带来的影响。

斯坦弗愤怒地表示,两个先令是他的底线价格,这已足够慷慨了,那些印度水手要么接受,要么就滚蛋。而对方则表示,一定要五先令,一便士也不能少。

“我很不喜欢你们的态度,”斯坦弗表示,“你们这帮人真该好好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你们在海上的时候难道什么都没学会吗?白人下命令,你们则遵从他的命令,你们应当对他表现出尊敬。”

个子更高,皮肤更黑的那名印度水手,露出了半是愉快半是轻蔑的笑容。“哦,我们确实学会了该怎么听从命令,”他的回答带着浓浓的次大陆口音,“听得太多都要吐了。”他将手举到鼻子前,“我们不会再听什么命令了。”

“水手长的鞭子教会了我们尊敬,”另一个人插话道,他的两颗上门牙镶了金,“还有大副的拳头,其他人的靴子。印度水手就是船上的狗。船长就像转售一桶桶烈酒一样,把我们从一条船卖到另一条船上去。我们知道白人是怎么对待我们的,所以现在我们也要这样对待他们。公平得很。”

头一个水手张开五根手指。“五先令带走她。要么付钱,要么滚。”

他们口中的那个“她”,是个吓坏了的流浪儿,她面色苍白,身上穿的衣服没比破布好多少,尽管那些衣服上有些装饰和裙边,本该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的。我估计她的年龄不超过十三岁。她那张憔悴的脸上沾着污迹,眼睛边上则有着浓浓的黑眼圈,她的膝盖外翻,脊椎也有些弯曲,这说明她在婴幼儿期曾经遭受过佝偻病的折磨。很显然,从一开始,生活和她身边的人就一直凌虐着她。即使在这般低俗粗鄙又满地木屑的环境里,她也是一副相当可怜的样子,一朵注定还未盛开就会凋零的玫瑰。

“包夜,”斯坦弗说道,“三先令。”

然而,那两名印度水手还是一口咬死了五先令的价。

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决定介入他们的争执。在我印象里,斯坦弗是个愉快而生气勃勃的人,有着医学人士——尤其是在手术室经常与鲜血和内脏打交道的人——惯有的病态幽默。但现在,他似乎已完全没有了那种开朗的性情。此时的他看起来像是被莫大的压力压垮了,不停淌汗,脸颊灰黄,双眼蒙眬。我很担心他当场出丑。我当然也不愿意看到这可怜的姑娘被其他任何人买走,但至少,最不应该的是眼前这个曾经给我留下过还不错的印象的家伙,我不想看到他向这种下作的行径屈服。

“嘿!”我装作自己才刚进酒吧就注意到了他,喊了一句,“你是斯坦弗,对吗?”

斯坦弗扭过头,环顾四周,最后望着我。“我们认识吗,先生?”

“你可能不太记得起我是谁了,但我们确实认识。我是约翰·华生。我们以前在巴茨是同学。”

他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显示他认出了我的神色,除此之外,还有一丝退缩,我猜那是出于羞愧。“不,”他说谎了,“抱歉。你一定是弄错了。我们不认识,你和我不认识。”

“对,你走开,先生,”大个子印度水手对我说,他的声音甚至称得上彬彬有礼,“这位绅士和我还有点事没了结——跟你没关系的事。”

“好了好了,斯坦弗,”我无视那个印度水手,坚持说道,“别害羞,别开玩笑了。跟我一起离开这儿。我们去找个更舒服一点的地方,喝上一两品脱,聊聊从前的事。”

我伸出胳膊,环过他的肩膀。事后看来,这个举动犯了战术上的大错。它不仅让斯坦弗的身子因为羞愤而僵硬,更给了那些印度水手一个清晰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我要抢他们的客户。要是他们因此而丢了这桩交易,那就得归咎于我,而不是他。回头想想,其实我应该用更圆滑的手段来处理这样的状况。但正如前所述,当时我的精神状态也不怎么正常。近期发生的事让我产生了轻率大意的心理,让我觉得文明极为脆弱,本质上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框架,永远受到恶意的暗流掌控。否则,我怎么可能出现在这个昏暗肮脏的小酒馆里,和一群更加阴暗肮脏的醉汉鬼混?我逐渐相信,残酷无情就是人性的实质,人类与他们的兽类祖先之间不过一步之隔。而在这地方,人们就能看到这个事实肮脏却华美的一面,并且沉醉其中。

但我也没法眼睁睁地看着斯坦弗踏上无法回头的堕落之路。或许,我试图将他从他那下流的欲望中拯救出来,是想以此来拯救我自己。

但斯坦弗显然完全不想被人拯救,他甩开了我的手臂。而我鲁莽地插手这件事,也冒犯了那两名印度水手。那个镶金牙的水手从他的水手短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手折刀,就是那种折叠起来时大约五英寸长,拉开时则长十英寸的刀子,它能作为切削用刀,也能拿来挑起船上绳结里的系帆钉。他以熟练的动作飞快地打开折刀,将刀尖指向了我。

“走开,朋友,”他建议道——“朋友”这个词很少能像他口中说的那样,与其词义背道而驰,“现在就走,趁你还能离开。不然事情就会变得对你很不利。”

“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我说着,握紧了拳头。

我意识到,像这样的事,才是我等待已久的,它是我以如此凄惨的状态在外游荡的理由。我不是想借酒消愁,也不是想赌博,我想要的正是这样的冲突,可以让我排解焦虑和愤怒——它们紧紧攥住了我的生活,让我几乎无法承受。适才我在“拿破仑”牌桌边时的怯懦行径似乎成了很久之前的回忆。此时我手无寸铁而对方有刀,他和他的同伴人多势众,体型也比我更大,至少比我重了三十磅,但这些都没有让我觉得困扰。我能战斗。我甚至有可能赢。

就在此时,出现了一个老人。

他是从远处的角落里走过来的,之前他一直隐藏在一瓶杜松子酒后面。而此时,他将酒瓶举到脖子边上,酒瓶里的酒欢快地晃荡着,而他则以醉鬼的标准步伐左右摇晃着走向我们。

我估计他大概六十岁。他有点驼背,头发灰白,厚厚的胡子仿佛铁丝,身上则穿着破破烂烂的花呢外套和无袖衬衫,戴鸭舌帽,围着肮脏的蓝色领巾。不管怎么看,他都像是一个失去了所有希望的人,他的人生搁浅在懊悔中,永远为自己的霉运而长吁短叹。相比于他那摇摇晃晃的步伐,他脸颊上毛细血管破裂造成的红色网状印记更能说明他对酒精的喜好,此外还有他那球状的酒糟鼻,同样也是常年烂醉的证明。

“嗨,怎么回事?”他操着约克郡口音含糊不清地问,“年轻人,冷静点。大喊大叫有个鸟用。坐下来好好说话。你们觉得咋样?”

金牙水手将小刀对准了这个新来的人。“你在说什么?是英语吗?”

“这可是标准的英语,”那约克郡人说道。

“随你怎么说。你最好是按我刚才对他说的那样做,”他指的正是我,“走开。这事和你没关系。”

“有没有关系不好说,但你能好好儿讲话,先把刀子放下来吗?花里胡哨的小年轻拿着刀子冲我的脸挥来挥去,也忒讨厌了。”

那印度水手被彻底激怒,根本不想将武器放下,直接朝老人刺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极为惊人,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那约克郡人矮身躲过一击,同时以完全不符合他的年龄和醉态的速度与敏捷,朝对方发动了反攻。他攥着杜松子酒瓶的那只手高高扬起,挥了一个圈,重重地砸在金牙水手的太阳穴上。玻璃瓶碎裂,杜松子酒飞溅,鲜血四溢,那印度水手踉跄后退。约克郡人的另一只手一把抓过印度水手持刀之手的手腕,将它用力扭向一边,让这印度人不得不甩掉了手里的刀子。就这样,不过数秒,那印度水手就失去了武器,也失去了反抗能力,他的小刀掉在地上,他自己也受了伤,鲜血从他头皮上一道深深的口子里不住地往外冒。

他那块头更大一些的同伴发出一声愤怒而狠毒的吼叫,扑向老人,但随后就立刻发现自己的右手臂被整个儿扭到身后,别在背上,他的手臂和肩膀扭曲的角度让他只能弯下腰,完全动弹不得。而在他袭去时便已敏捷地避到一边的约克郡人,则仿佛用套索套牛一般,完全控制住了这名印度水手。不管水手怎么挣扎,他都没法转过身,也无法脱身。他用水手惯用的污言秽语谩骂着,英语和母语孟加拉语都用上了,却像他身体上的反抗一样,毫无效果。

此时,约克郡人猛地往水手的上腹部打出一拳。他的手指半弯曲,极为坚硬,因此手掌不像拳击手那般捏紧成拳,反而如同一把钝刃的斧子。这一击打中了对手右边的胸廓,就在肝脏上方的位置,我可以看得出来,这绝非偶然。他下手时精确地对准了这个地方,而其结果也确实对这个器官造成了影响,水手几乎无法呼吸,痛苦而无助,最后晕了过去,膝盖着地,倒在同伙身旁。两名水手都面如土色,几乎丧失了神智。他俩显然无法再战了。

“好了,”这场简短交战的获胜者站直身子,说道,“这两人已经解决了。”他的口音此时已不再像约克郡本地人,反而带着伦敦周围诸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那种清脆悦耳的回音。“至于你,小姑娘,”他朝印度水手那不幸的活货物开口了,我们周围的酒吧客人虽然短暂地被吵闹惊扰,此时也已回到了自己正在做的事上,“现在,你动作快一点,趁这些虐待你的人还不能行动。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机会来逃跑了。白教堂区的汉伯宁街上有一家救世军救济所,你可以去那儿寻求庇护。你还年轻,完全可以把这些悲惨的日子抛在身后,想办法为自己做点什么。给你。”他将半克朗放在她的手里。“它应该能在半路上帮到你。”

女孩将硬币藏进裙子的口袋里。“祝福您,先生。”

“别感谢我了,快走。”

她转过身,向大门走去。其中一名印度水手徒劳地伸出手,想抓住她的脚踝,但她从他身边溜了过去,接着便离开了。

“至于您,”约克郡人说着转过身,用那双灰色的眼睛盯着我,他的眼睛里闪动的光芒,与他脸上的其余部分那备受摧残的模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请您帮助我追上您的朋友斯坦弗,以此来赎罪。是您的错,害我把他追丢了,所以您得帮我再找到他,这是您欠我的。”

“丢了……?”

我四下环顾。已经见不到斯坦弗的踪影了。他一定是在这位老人——现在看来他可不简单——揍倒那些印度水手时,趁乱逃走了。

“是的,丢了。就是为了斯坦弗医生,我才会在这肮脏的贼窝里,把自己扮成一个潦倒的人。要不是因为您,我现在应该在暗中观察着他的行动,而他还全然不知。现在,来。我们要是还想再找到他的踪迹,就得抓紧一点。”

而这件事,说实话,就是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初遇。

2

一辆私家双座四轮马车

跟着这名假扮成约克郡人的男子离开酒吧时,各种念头不停在我脑海中奔涌。在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伪装成这种模样,更不知道他跟踪斯坦弗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甚至都没有告诉我自己姓甚名谁,也没有问我的名字。

我突然来了兴致。其实那时候,我觉得自己被强行拖进了某件我完全看不穿的事里,照理来说,我该找个借口设法脱身。但这个陌生人身上有一种迷人的气质,他的一举一动自有威严,让我无法违背他的意志。于是我便乖顺地跟在他身后,心里倒没有一点不情愿。至少我已被激起了活力,不再像之前那般麻木而沮丧,那是我头一回没有去想自己在阿尔甘达卜山谷里遭遇之事代表的令人不安的含意。我的头脑再次清楚起来,我的面前有了一个简单而明确的目标:抓住斯坦弗。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重要。

即便如此,也不是说我对我从前的手术助手毫不关心。相比于我记忆中年轻的斯坦弗,此时的他显得绝望而不安。他拒绝与我相认,也拒绝了我伸出去想帮助他的手。而且,一个成功扮作约克郡乡下的老头、机敏而无畏的人还监视着他。这一切都让我不由得想知道,是斯坦弗自己甘愿落入如此困境之中的吗?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的生活出现了如此戏剧化的扭曲?

我们从酒吧里出来,进入寒冷的冬夜。小巷里什么人都没有,除了刚出门的那个姑娘,我们瞥见她的身影一闪而过,在街道的转角消失。现在,街上只剩我们两人了。完全看不到斯坦弗的踪迹。从酒吧和周围屋子里传出来的喧闹声太吵,我甚至都没有听到任何渐渐消失的脚步声。

假约克郡人单膝跪地,在泥泞之中检查鞋印。他的视线从一个鞋印转到另一个鞋印上,脑袋像鸟儿似的不住地轻点,直到最后,他找到了一个印记,并表示,这无可辩驳地显然就是斯坦弗的脚印。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我问。

“这个脚印有十英寸半长,正是斯坦弗医生的鞋码尺寸。这个鞋印说明这是一双尖头鞋,是那种脚踝上系着松紧带的靴子,斯坦弗医生穿的正是这种靴。要是仔细看,会发现鞋底有个洞,这一点也和斯坦弗医生的鞋子一样。除此之外,这个鞋印的轮廓不是很清晰,它显得有些模糊,足尖的地方也比脚跟印得更深,这说明穿这双鞋的人不是走出去的,而是跑出去的。还有,你看到了吗?一步之外还有另一个同样的脚印。这样一来,我们就知道斯坦弗是往哪个方向离开的了,我们也可以知道他步行的速度。这边!别浪费时间。”

他沿着小巷飞快地走过去,我赶紧跟上了他。

“你跑得很快。”我们来到小巷口时,他说。

“只要知道往哪儿走,我就能跑得很快。”脚下的烂泥十分危险,随时都可能会让我滑上一跤,扭伤脚踝。

“不过,你跑步时有种军人的无畏和敏捷,永远做好了行动的准备。”

“我服过役。”

“我知道。而且你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你偏好使用一边肩膀的方式,还有你保护那半边肩膀时的僵硬动作都告诉了我这一点。那儿有个战伤。”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