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善于观察。”
“我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阿富汗战争的随军医生?”
“老天!”我不由得喊了起来,“你怎么看出来的?”
“很简单。我刚才听到你和斯坦弗医生相认时的对话,你提醒他你俩在巴茨时是同学。这一点,加上你曾经参过军,最符合逻辑的推论就出来了。你最近在热带待了不少时间,你的皮肤黝黑说明了这一点——晒伤,因为晒黑的地方不超过腕关节,你的手腕还是白色的。那就只能是阿富汗了,因为你的外表看来遭受过一番磨难,而这世上还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让英国人受到如此多的折磨。”
在他做这番详细说明的同时,我们还在小巷的迷宫中快速穿行。他的呼吸甚至都没有一丝凌乱,他的双眼还在寻觅、确认着我们的猎物在泥浆中留下的痕迹。
“我还能再说出更多有关你的事来,”他继续道,“只要你能给我一件私人物品,让我详细研究一两分钟。比如说,给我一块怀表。不过现在的时间和地点都不对,没法完整地把我的理论演示给你看。跟上了,华生医生!”
我有点脱力了。我的肩膀拖累了我,我在白沙瓦卧床不起的那几周,以及随后从奥龙特斯河出发,乘船从卡拉奇到朴茨茅斯的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折损了我的精力。
“你知道我的名字,”我气喘吁吁地说道,“当然。那一定是我在向斯坦弗自报家门时,你也听到了。不过,我……先生,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福尔摩斯。歇洛克·福尔摩斯。我得说很高兴认识你,倘若在更放松更愉快的环境里,我很乐意和你握个手。就当我们已经正式地做过了彼此的自我介绍吧,日后我们还可以——”
他的话突然中断,眉头也皱了起来。我们此时正好停在一盏煤气灯下,在伦敦的这片黑暗如野兔窝般的地方,这东西可不常见。在它的灯光下,我能看到福尔摩斯用来伪装出老年人灰败肤色的油彩,此时已出现了一道道汗水淌过的痕迹。他那假胡子的一角已从脸颊上脱开,刚才那一番活动带来的热气,让化妆胶水失去了黏性。我甚至还能发现,他那酒糟鼻也不过就是油灰调出来的狡猾把戏。
“斯坦弗医生比我想象的要更聪明。”他咬牙说道,“看,我们现在来到了一条主路上,他的脚印在人行道的这儿没了,边上就是几道马路上的车辙。”
“出租马车。”我说。我弯下腰,将双手交叉放在大腿上方,不住喘气,我很高兴现在能休息上一会儿。恐怕我也没法继续追下去了。“他招了一辆二轮轻马车。”
“不,”福尔摩斯回答,“不是二轮轻马车。泥巴里有两套平行的车辙,这说明是一辆四轮的马车,而不是二轮马车。考虑到车轴之间的距离很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是四轮四座马车,而不是四轮两座马车。”
“但它依然有可能是一辆出租马车。有不少四轮马车被用来出租。”
“现在这么晚了,没有出租马车的车夫会在这一带游荡招揽生意的。客源不足会浪费他们的时间,此外,这儿还有不少运货马车的车夫,不仅会抢他们的现金盒,还会抢他们客人的钱,这都妨碍了出租马车在这地方出现。不,这是一辆私人的四轮四座马车——如果你坚持的话,也可以叫它出租马车——是斯坦弗事先租来或借来的,目的就是将他和他希望带着过夜的那个年轻姑娘一起迅速带离这里。”
“这不过是推断罢了,”我说,“全是猜测。”
“我从来不猜测!”福尔摩斯的反应十分激动,他的双眼在灯光下闪动着光芒,“要是你对我稍有一点点了解,医生,你就会知道这一点。我的推论完全是基于分析得出的结论。我说斯坦弗乘四轮四座马车逃走,那只是因为他确实这么做了。他是步行去酒吧的。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我也是步行跟着他去的。除此之外,马车停在附近很有战略意义,这样一来,他就可以迅速而不留后患地逃走。”
“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
“我几乎可以确信。”福尔摩斯失望地看了一眼街头,“好吧,不管怎么说,现在我们已经没有机会再赶上他了。要是他能少占一点先机,情况恐怕就会完全不同。而现在,斯坦弗肯定会避开我们。但今晚也不算毫无收获。”他补了一句,“至少那个可怜的姑娘逃脱了不幸的命运,除非我的判断出了大错。”
“我能问问,到底是什么让你对斯坦弗产生了兴趣吗?”我尽量斟酌句子,以免这话听起来仿佛责难,“为什么你要扮演成一个约克郡老人来跟踪他?这都是为了什么?”
“啊,华生医生,这说来话长。倘若你问这个问题只是为了随意地满足一番好奇心,我恐怕懒得解释。但如果你真的很渴望知道,那我想我能满足你。”
福尔摩斯凑近我,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这给了我一种印象,就仿佛他是在对我做测试,类似某种面试。他以某种不可知的方式对我的正直品行进行评估,而倘若我能通过,便将接触到极大的神秘之事。
我感觉到一阵怒意。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恶作剧。在我面前的男人,这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家伙,他贬低我的方式,让我觉得他是那种爱在伙伴面前表现优越感的类型。就算现在他还顶着掩饰身份的夸张伪装,说话时还带着假装出来的方言口音,他依然很高兴自己能掌握一个别人没有参与其中的秘密。我意识到他故意让自己显得很讨人厌,而我无论是在那天晚上,还是在我生命中的那段时间里,都完全不愿忍耐这种性格的人。
因此,当我发现我说出了“事实上我非常想知道答案,先生”这一句时,我自己也觉得惊讶极了。因为我不仅仅口头上这么说,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这么说的话,”他回答,“那我确实得告诉你。我们可以找个更暖和干燥的地方,休整一下,有个地方离这里大概步行四十五分钟的距离,不算太远。在贝克街。我在那儿租了几间屋子。我刚搬过去。老实说,不太付得起房租。如今想在伦敦找到一间价廉物美的公寓可不容易。你是否乐意和我一起……”
3
前往221号B
我们随后去的贝克街221号B房间,在当时,也就是1880年冬天那会儿,与我在其他小说里描绘过的没什么不同。到后来,那儿变得越来越脏乱破旧,成了一个收集癖的巢穴,散乱地堆着各种远超过书架所能承受的书籍,大量活页夹装起来的羊皮纸手稿,怪异的画卷,还有不少皮面装帧的珍贵古书,它们的拉丁文书名我光是回忆起来,就忍不住不寒而栗。它们成堆成叠,与之竞争空间的还有不少表情看起来都很痛苦的部落面具;雕刻着如尼文的石头;雕花精致的木头盒子——它们的钥匙福尔摩斯从不离手;刻画出一系列噩梦中生物的大理石半身像和黏土浅浮雕;堆满展示柜的是护符、辟邪符和图腾;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手工制品,它们的来源和用途都是大家最好别去多想的,而我们的女房东赫德森太太则被严格禁止触碰它们,即使是用鸡毛掸子也不行,更别提直接上手碰了。
让我将这个起居室的样子就这样珍藏起来,就这么一次,回忆那个无知的时期。福尔摩斯做化学实验的长椅就在原处,已被酸液腐蚀得斑斑点点,但上面摆放的各种仪器还满满当当的,尚未被充分使用,也尚未盛放过各种可怕的物质,它们主要都是些有机液体,给仪器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塞满了烟草的波斯拖鞋放在壁炉架上,两边各摆着一只他最喜欢的烟斗,它们分别是黏土和樱桃木质地的,在壁炉架上远眺着他拿来保存雪茄的煤斗。他的百科全书、字典、地名词典和其他参考书整齐地一排排摆放着,所以才没有被大量魔法书和神秘学相关书卷完全替代。此时他的剪贴簿和剪报收藏才刚上路,因此没有占据太多空间。他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状态良好,摆放在前窗旁的桌子上,压着门德尔松抒情曲精选曲谱的散页。那儿的家具虽然有点旧,却很舒适,在火炉前的地毯是熊皮的,还有酒柜——看过我从前那些小说和佩吉特先生替《斯特兰德》杂志所绘插画的读者,想必已对这些无聊的家庭陈设很熟悉了。
当我和福尔摩斯走上十七级台阶之后,见到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也正因为这诸多原因,我宁可记住这地方此时的样子,而不是它逐渐转变后,变成的那座塞满了与死亡有关的收藏品、禁书和可怕遗物的大杂烩博物馆。
至于福尔摩斯本人,他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卸掉了脸上的妆和假五官,换上一件拼色便服后,便完完全全变回了我曾经多次描写过的那位文雅而瘦削的绅士。在1880年时,他不过二十六岁,皮肤光滑,下巴的轮廓方正结实。他发际线的美人尖还没那么明显,但鹰钩鼻和宽阔的前额已与后来一般无二了。他那双灰色的眼睛中闪动着冷峻又崇高的智慧光芒,他的一举一动中也充满了自信。
他燃起壁炉中的火,递给我一杯白兰地,这杯酒和室内的炉火一样,都在我身上起了莫大的作用。
“我答应要告诉你答案,华生医生。”他说着坐下来,也抿了一口自己的白兰地,“很好。你对斯坦弗的了解有多少?”
“这是问题,不是答案。”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吧。”
“嗯,我要怎么说呢?我知道的是,他非常擅长给病灶敷药及包扎伤口。我知道在医院里,他和一伙相当吵闹的同龄人相处得很不错,他们结成了类似兄弟会的组织,将这些人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最主要纽带,是他们的原生家庭都相当富有。我知道他是个爱开玩笑的人,曾经将写满了下流话的气球挂在大礼堂墙壁的荷加斯画作上,这极大地中伤了医院的主要赞助人哈德维克家族的清誉,此外,他还曾给门房前的亨利八世像穿上过护士服,不过他从未因为这两桩罪行而被抓或受到谴责。我还知道他的教名是瓦伦丁。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
“你知道他吸鸦片吗?”
我吃了一惊。“不,我不知道。不过,这就能解释为何今晚我见到他时,他会面色发青而双眼充血发红了。这可真是堕落。他一直是个吵吵闹闹的家伙,但我以前一直觉得,他至少头脑还算冷静,本该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好市民。但我想,这些年足以改变很多事。”
“没错,”福尔摩斯说道,“斯坦弗医生如今已成了罂粟的奴隶,他的这一爱好让他时不时会去光顾石灰屋地区的一家鸦片馆,它是一个叫公孙寿的中国人开的。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够悲剧的了,但无论谁来看都会觉得更糟糕的是,我发现你从前的同学与一系列怪诞的谋杀案有关。”
这时候我已目瞪口呆了。“听着,福尔摩斯先生,”我说,“你刚才的话就算只是随口一说,也已是很严重的控告了。你到底是谁?职业是什么?你表现得像个警察,但你那胡闹的变装——你伪装成约克郡人——更别提你还有不同寻常的战斗技巧,加上你所谓的‘推理’,你和我见过的任何一名警察都不一样。”
“那是因为我远比你曾经见过或以后会见到的警察高明许多。”福尔摩斯以平静的口吻说道,他的样子就好像这番话完全不是自吹自擂,而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亲爱的医生,我正是与警察完全不同的人物。我比较喜欢称自己为这世界上头一位咨询侦探。”
“世界上头一位什么?”
“咨询侦探。不仅仅是头一位,我估计,也是唯一的一位。”
接下来,他就他的演绎法作了一通长篇大论的演讲,我的读者对此应该早已十分熟悉,因此我在这儿就不再重新介绍了。我得承认,在他说到一半时我就有些呆滞了,但等后来我将这些写进《血字的研究》时,福尔摩斯本人帮助我重写了书里的这一段落,调整了其中的部分句子,从而让他的话读起来更平顺,也让他调查研究犯罪行为的经验主义方法显得更让人信服。
讽刺之处在于,当我开始写《血字的研究》时,已是七年之后的事了,事实上彼时他的世界观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他在纸面上写下的其实是他自己也已不再信奉的宣言。我发表的所有与他的冒险相关的编年史中,都有这个问题。在五十六部短篇和四部长篇小说之中,我和福尔摩斯共谋,完成了一桩庞大的诡计,误导了公众,好让他们安心,不再对他那些案件中令人不安的真相产生怀疑。对此我毫不愧疚。这么做是很明智的,是为更大的善而做出的欺骗行为。
“当然,你应该已经听说过最近在伦敦东区发生的大量死亡事件。”在我终于彻底了解了他职业的独特细节之后,福尔摩斯说道。我们都已经喝到了第三杯酒,我发现自己不情不愿地开始欣赏坐在我对面的男人。他傲慢而粗鲁,但我直觉地感受到他那精瘦而结实的身躯中,跳动着一颗高尚的心灵,我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股向善的强大力量。不止如此,我们都在喝着庞特罗,他提供的白兰地相当不错。
“遗憾的是,我对近来发生的事都不太了解,”我承认道,“我最近一直……有些心事。”
“小报上就此发表过不少文章。你可以自己去看。”
他从地板上摆在椅子旁的一小堆报纸里,拿出一张来递给我。那是一份一个月前的《警察新闻》,它的报头让我忍不住轻笑出声。
“我完全没想到你居然会读这种报纸,福尔摩斯先生。它迎合的应该是最低层次的读者,只渴望血腥和丑闻事件的那类人。”
“但是《警察新闻》《知名罪案》和《警务预算》之类的报纸,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是一种宝贵的情报来源。它们里面提到的各种犯罪和不轨行为,是其他更偏向知识分子阶层的报刊通常都会回避的内容。事实上,相比于日常大报,它们描绘的才是更真实的英国生活——暴力、粗俗,有时甚至无耻到离谱。至少,对我而言,我完全乐意每周付出这一先令的投资。你乐意的话,可以翻到第二页,读一读第二篇社论。”
那篇文章的标题很短——《又一具消瘦尸体被发现!》:
十一月三日清晨,迎接伦敦塔林街居民的是一幅令人震惊的可怖景象。在这条大道通往一所公寓的小路后的院子里,人们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他满是褶皱,枯瘦萎缩,仿佛遭受过极大的饥饿。亲眼见到这具尸体的四邻很快认出了他的身份,正是常常在附近游荡的犹太流浪汉,绰号“傻子西蒙”,其他名字却不为任何人所知。
据推测,西蒙的死因是长期缺乏食物导致的心力衰竭。考虑到他一直四处流浪,未能找到足够挣钱的工作,这一点有其可信之处,但又据可靠消息,有人声称就在几日前见到他时,他的健康状况还相当不错,而且就一个长期处于贫困之中的人而言,似乎还相当强壮,这是因为当地有个同样是以色列人的面包师,极为慷慨地时常接济他面包之故。
至此,在这片地区已有四具尸体呈现出这种极度消瘦的状态了。更重要的是,这些死者脸上的表情让人十分不安,不止一名目击者将之描述为“惊怖”。
除肉体上的极度消瘦之外,这些受害者彼此之间似乎未见任何有联系之处。然而,人们或许不禁要问,是否这些死亡事件与沙德维尔地区,尤其是凯博街、圣乔治街和坎农街上的奇怪“暗影”有关。过去的几个月里,这片地区的居民纷纷表示,曾经在夜间见到一片片的黑暗以一种极为反常的方式移动,不小心与之过于接近的人,都会产生恐惧与乏力之感。考虑到它们在目击者之间造成的影响都极为类似,以及人们对所谓“暗影”的各种描述,不管这些故事听起来有多离奇而令人难以置信,都让人很难忽略它们。
究竟上述“暗影”是不是一个游荡在沙德维尔的街道及周边地区的恶性影响因素,是不是它们剥夺了当地住民的生命?我们目前所能做的,只有推测。
在这篇文章边上,附有一张图,以娴熟的技巧勾勒出了“傻子西蒙”的尸骸看起来的样子。画家画的是他的骸骨,仿佛一团被破布烂衫包裹的树枝,同时也没忘给他添上“惊怖”的表情。与他相同的表情,甚至相同的姿势,也在背景中的一小群旁观者身上出现,他们的双眼和嘴巴大张,仿佛处于一种食尸鬼般的入迷状态,又仿佛惊恐到了几近晕厥的地步。
“怎么说?”福尔摩斯说道,“你了解到什么了?”
“我个人觉得,这文章讲述的不过是晚秋寒冷的夜里,一个流浪汉被冻死了的普通悲剧罢了。‘傻子西蒙’的体质不可能很好,因此他因为心脏骤停而死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我可以很确定地说,每一天晚上,在这片土地上的任何地方,都可能会有像他这种情况的人死去。”
“这一点我同意,但他死时极度消瘦又怎么说?”
“那又怎么了?”
“尸体缩小得这么厉害,难道不会让你觉得奇怪吗?尤其是人们都说西蒙死前不久时身体状况还挺不错。”
“我们只有一两名当地居民的证言可以证明这一点。此外,你的描述十分精确,不符合这位记者在文章中展现出的低劣的写作水平,也不符合刊登这篇文章的报纸的习性。就拿这句‘恐惧的表情’来说吧,这其实是人们在提到尸体时常常会出现的错误描述。我本人就曾经见过不少死尸,它们脸上的表情正可以被描述为‘惊恐’,然而我知道他们是平和地在睡梦中死去的。嘴巴张开是死后僵直的正常副产物,有时候确实会给人以一种在号叫的印象。此外,干燥也会令皮肤紧绷,让尸体在死后收缩,并导致嘴唇张开,牙齿露出,眼睑上翻,双眼睁开。相信我,很多在外行人看来似乎代表着死者在临终时见到了恐怖场景的状况,其实都很正常,不过是腐烂分解过程初始阶段的表征罢了。”
“我得向您的专家意见低头,医生,”福尔摩斯说道,“我猜文章最后两段的内容,您是不赞同的了。”
“对于这一点,”我回答道,“关于这阴险的‘移动的暗影’,很容易就能把它当作纯粹的迷信奇谈而放到一边,不加理会。”
“我觉得你这番声明中带有一定的犹豫。”
“不,不。你错得离谱。”
“是吗?”他怀疑地看着我,“‘很容易就能……’,这种表述很难说是彻底否认。它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你在说自己想说的话,而像是在说你觉得我应该听从的话。”
“那我只能说你曲解了我的意思,真是令人遗憾。”
福尔摩斯沉默了一会儿,接着点了点头。“我不该强调这一点的。刚开始,我和你的观点一样——就像你说的,这纯粹是迷信奇谈。伦敦东区那片地方,本就是传说和变幻莫测的小道消息的孳生之地。吸血鬼在屋顶上狩猎,幽灵在曾经吊死过罪犯的十字路口飘荡,双眼如同在燃烧一般的人形生物仿佛袋鼠一般地跳跃着,都是这种胡说八道。感觉就好像有些人的生活缺了一点儿幻想就不完整了似的,而你手中正拿着的这类报纸,又让人们对这类头脑不清的鬼话更为热衷,这一点只要看看它们日益增大的发行量以及它们给这类内容越来越多的版面就能知道。不,这个世界对我们而言已经够大的了,华生,”他以总结的语气收尾,“不需要再有什么幽灵出现。”
我注意到他直接称呼我的姓而没有带上我的头衔,这意味着我俩之间的关系已达到了某种友善的阶段。我也不由自主地回报他,说道:“要是我们把这个事件中超自然的部分剥除,福尔摩斯,那我们还剩下什么?有四个人以仿佛极为相似的方式死在伦敦的一角,而这地方人口过度拥挤,充满了疾病和腐败。我依然确信,这不过是一个悲惨的巧合罢了。但话又说回来,斯坦弗和所有这些事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你还没听完整件事,”福尔摩斯说道,“好好听着,耐心一点,然后再下结论。”
4
四起死亡事件
福尔摩斯将自己深深埋入椅子中,开始说明。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起连续死亡事件中的第一名死者,他说。虽然他从大概三年之前就一直留心梳理报纸上非正常及意外死亡的报道,有了一套作为咨询侦探的工作经验,却也完全没能注意到它。直到后续的死者出现后,他才翻阅了过去的报道,从而找出了具有相同特征的其他事件。第一位死者是个沿街叫卖香料干果的小贩,死后被人发现在朱尼珀路一户人家的门口蜷成一团。一份警方的陈述称此人“处于极为危险的状态”,但没有明确地表明,他的身上发生了像“傻子西蒙”那样极度消瘦的情况。
这起事件发生在八月。第二具尸体隔了一个月后才突然出现,那是一名十字路口的清道夫,年龄还不到二十岁。有人认为他得了肺痨之类的疾病,因此而耗尽了生命力,最终还造成了肌肉萎缩。考虑到他不过是个清道夫,因此他的病很可能完全没有接受过诊断,也因此而没有获得任何治疗。他可能就这么坚韧而又毫无怨言地默默忍受着病征带来的痛苦,直到倒下的那一刻为止。
十月时,出现了第三具尸体,是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舆论普遍认为她死于磷中毒。在火柴厂工作的人常常会遭受这种病的折磨,病征即为所谓的“磷毒性颌骨坏死”,颌骨腐烂首先会导致牙齿脱落,接着会让人的身体长出脓疮和可怖的坏疽,倘若不施以抑制治疗,致命的后果将不可避免。虽然她不过是个兜售火柴的人,完全没有从事火柴的生产,但依然有可能受到磷毒的影响,考虑到这一点,这小姑娘死时因为这疾病而身形瘦弱,身上千疮百孔,仿佛完全被掏空一般,也没什么奇怪的了。
“现在来看看,这三个不幸的人之间有什么共同点,华生。”福尔摩斯说道,“将他们绑在一起的线是什么?”
“除了他们都是独自死去,死状悲惨之外?”
“这些也算,但还有吗?”
我思索了一会儿。“他们都算不上社会的栋梁,没有一个是。甚至可以说是社会栋梁的反面。”
“没错。没错!”福尔摩斯拍了拍手,显然是因为我展现出的智慧的火花而感到高兴,“他们都是无名之辈。沿街叫卖的小贩、十字路口的清洁工、卖火柴的女孩——都是寂寂无名的个体,是普通市民几乎不会注意到的人。”
“‘傻子西蒙’也一样,只不过我们知道他的名字。”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姓什么。他的称呼不过是个略带贬义的昵称。而这些人,四个人都是,人们在经过他们时完全不会留意的类型——”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淘气,“他们死时,人们也不会留意到。”
我理解了一会儿这话的意思,他毫无疑问也希望我这么做。他很乐于主导这场谈话,吸引着我,仿佛他是苏格拉底,而我是柏拉图。我想,满足他的这点小乐趣也没什么不好的。
“你的意思是说,这些人其实是精挑细选出来被谋杀的,因为杀了他们的人知道,没有人会对他们的死亡小题大做。”
“概括来说,我的意思正是如此。而且,我也有证据可以证实这些推测。”
福尔摩斯重又开始叙述:这四个人都被埋葬在城市平民公墓中,没有墓碑,死后同生前一样没有享受到任何敬意和权利。没有人想到要给其中任何一具尸体做个尸检。没有人表示,这些病例的死因可能是某种疾病以外的东西,不管这种病是否特别。倘若这些受害者在某些方面比较杰出,或是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但谁会关心一个十字路口的清洁工?谁又会怀念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甚至就连警方也未能将这些死亡事件联系到一起。伦敦警察厅的官员们似乎非常乐于将它们视作独立事件,完全忽略了这四具尸体都表现出异常饥饿的细节。
“为什么他们没发现异常?”我说,“我们已经知道这四个人都很穷困,而且很可能健康状况一直不佳。”
“的确如此。”
“实际上,只有一个人和你的结论相同,认为这些死亡事件之间有共通点,那个人就是《警察新闻》那篇文章的佚名作者。”
“要是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他的身份。他现在就坐在你面前。”
“你?我可能对你了解不多,福尔摩斯,但我愿意以一赔千赌你不是。”
“那你会输上不少钱的,而你今晚稍早一些时候在牌桌旁走了背运,现在恐怕也拿不出多少钱来。”与我对话的人说着,露出了一丝狡黠的微笑,“我本人,的的确确,就是那位你曾经如此严厉地批评过文法和精确性的记者。我自己写了那篇文章,以新出道自由作家的身份发表了它。只要投稿的文章内容与其编辑方针吻合,能就某个话题提供最为耸人听闻的内容,像《警察新闻》之类的杂志不会太在意稿件作者的身份。”
“那你为什么要发表这篇文章?又为什么要把这些死亡事件与黑影什么的奇谈怪论联系起来?明明你自己也说那不过是胡说八道。”
“我马上就要说到这部分了。我也会把我的故事再多说一点给你听。”
*
福尔摩斯作为咨询侦探的职业生涯起步得并不顺利,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到目前为止,他只有少数几个客户,带来的都是些“相当琐碎的小问题”,比如说塔尔顿谋杀案、范贝里酒商案、铝拐杖奇案、跛足的里科里特和他那讨厌妻子的案件。福尔摩斯的大学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案子和墨氏家族成人礼案相比之下要有趣得多。还有,他怎么能忘了格鲁斯特郡阁楼上那截干枯的手?这些案子带来的收入满足了他的肉体和精神需求,也让他感到选择这条职业道路是正确的。每一个成功解决的案子都锻炼了他的断案能力,使他得以迎接更大的挑战。
但在这些案子间隙,也有空窗期。可能连续数周乃至数月,都没有一个访客去他之前在蒙塔格街的住所,在这样的闲暇时间里,他便会进一步展开科学研究,同时增长他在大量实用技术领域的知识,例如木剑术和一种被称为巴顿术的东方武术。他不断寻觅着或许值得探究的非正常事件。要是没有客户来找他,他甚至会自任客户,指派自己解决那些没有任何人感兴趣的犯罪事件。这些都是练习,日后定有报偿。
因此,九月时福尔摩斯读到了十字路口清道夫之死,接着又在下一个月读到了卖火柴的女孩之死后,他将这两起案子与八月时的沿街小贩之死做了对照,由此认定这三起事件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而且,这一隐蔽的联系是人为造成的。这个推测激起了他进一步探究这一问题的兴趣。
除那几份简单的新闻报道之外,几乎没有任何证据能让他进一步调查,因此他认为,自己最好是先探明这三具尸体被发现的精确位置,然后细细扒梳周围地区,寻找线索,同时采访当地的居民,从而搜集到尽可能多的各种信息。他也正是这么做的。
发现这三起死亡事件都发生在沙德维尔地区后,福尔摩斯就更确信它们彼此关联了。他注意到这些事件之间有着一个月的固定间隔,由此推断出此人对日历有兴趣。而后他发现,每一起死亡事件都正好发生在新月之夜,他判断犯罪者的计算有着某种仪式性。
“每个月里最黑暗的那一晚。”我说。
“更利于干坏事。”他说。
“这个时间间隔会不会跟月相引发的精神失常这个传闻有关?”
“按照我们目前掌握的知识,精神病的发作状态总是在满月时达到高峰。而这个事件的时间却与之相反,有着冷酷而巧妙的理性主义,这一点也与精神病背道而驰。”
那是十月底的事了,当时月相正在迅速地进入月亏状态,推算下来,十一月二日的夜空中就将出现新月。福尔摩斯意识到这个日期预示着新的死亡事件——从多重意义上看,这个日子都是“死线”——于是他付出了更多努力。他换了多种变装,在沙德维尔的小巷和贫民窟里游荡。从大学时代起,他就一直是个热情的戏剧爱好者,因为融入角色的能力而备受赞誉,他不只是改变自己的外貌和声音,还能改变动作姿势和个人气质,从而让自己的表演看起来惟妙惟肖,真实可信。
“我曾经先后饰演过年轻的哈姆雷特、老迈的李尔王和狂暴的奥赛罗,”他告诉我,“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一丁点相似之处。人们称我为舞台上的变色龙。”
在沙德维尔,连续五个晚上,他先后装扮成衰老的海员、法国工人、意大利牧师、亲切的新教神职人员和无害的老太婆。他四处游荡巡视,尽他所能地想找出潜在的受害者并保护他们。
“但正如你所知,”他说,“我失败了。”
“傻子西蒙。”
“他是漏网之鱼。”
“不用自责。你只有一个人,却得照料成千上万的人。你没法留意到他们所有人。”
“我知道,但不管怎么说……”他愠愠不乐地叹了口气,“在出事的那天晚上,我什么不同寻常的事也没看见。不管该对这些死亡事件负责的到底是谁,他都躲过了我的监视,精确地按照他预定的时刻表再次出手,而我对此完全无能为力。”
“我能问问你为什么不去报警吗?你难道没有去找他们,告知你的理论,然后寻求他们的帮助?要是能多几十个巡警,你的‘网’就能撒得更广,也能织得更紧。”
“啊哈,警察,”福尔摩斯说道,“我确实认得两个苏格兰场的警察,但目前为止,我的结交行动还处于尝试阶段:其中之一名叫托比亚斯·葛雷格森,还有一个则是G.雷斯垂德。后者名字里那个G,我相信是‘加百列’的缩写,所以他宁可以首字母来示人,或许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为了今后方便,我确实打算好好培养与他们的关系,这也是因为他们的智力水平比起同僚,要高出不少——当然,也没有真高到哪里去,毕竟警察的平均素质就这么低。这两人彼此将对方视为竞争对手,这一点倒是让我觉得相当有趣。不过,还是回到你刚才的问题上来,我确实去找过他们,却被断然拒绝了。我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正如你所说,在警察看来,我所掌握的不过只是理论罢了。而一套没有坚实的证据为基础的理论,它的可信程度恐怕不过就像仙女的薄纱翅膀而已。”
不过,福尔摩斯倒也不是一无所获,事发第二天,“傻子西蒙”的尸体被人发现、带走,接着警察试图追捕犯人的喧嚣也告终之后,他好歹进了犯罪现场,彻底地搜查了一番。他四肢着地,查看了后院、通道和公寓周围,他检查时那般仔细的样子,就连猎犬也会自叹不如。你瞧,他发现了他能肯定是杀手留下的线索:在两块鹅卵石之间的泥土中,一枚被人踩踏进地里的金袖扣。他知道它只可能是在此前的十二个小时内留在犯罪现场的,因为在此之前,连续一周的天气都很干燥。三日清晨稍稍下了几个小时的雨,但在此之前,土地都十分坚硬,袖扣不可能嵌入土中,它会直接落在地上,让所有人看见,而它又是金质的——至少24k的黄金——因此不可能留很久,路人会将它捡走,卖给珠宝商或当铺。
“你没把它拿去附近警察局里的失物招领处?”
“沙德维尔的警察局?我认为没这个必要,华生。很显然,那枚袖扣是某位绅士的财产,这就可以排除掉沙德维尔本地人了。而且,不是普通绅士,准确地说,是一名医生。”
“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我亲爱的华生,”福尔摩斯说出了那个如今大家都已耳熟能详的句子,那是我头一回,也是最后一回听到他这么说,“这种袖扣由两片椭圆形组成,中间以一条短链链接,我把泥土擦去后,可以看到其中一片上刻着阿斯克勒庇俄斯之杖,这正是你们职业的徽记。”
这一点让福尔摩斯缩小了他的怀疑范围。更妙的是,在另一片椭圆形上,还刻着两个首字母:V.S.。
“它现在就在我这儿,要是你乐意,可以自己看一看。”他说着走到写字台边,从抽屉里找出了那枚袖扣。它与福尔摩斯描述的完全一致,而且在我看来,正是斯坦弗身上会佩戴的类型,尽管我无法肯定地说,自己确实见过他衣服上有这样的袖扣。或许这是他毕业后添置的。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出来,他的父亲作为富有的长辈,如何将这枚袖扣赠予他,以庆祝他成功地获得了学位。
福尔摩斯继续说,所以,那时,他知道自己在找的是一个姓名首字母为V.S.的医生了。接下来则是去咨询医学总会,查询有执照的医生也不是什么难事。没过多久,他就翻遍了S打头的整整三万多个名字,而后带着一张手写的名单出现在了苏豪广场上,那名单上记着半打名字,以及他们各自的工作地点。接着他排除了居住地远离伦敦的人。他很怀疑有什么人会特地跑上一百多英里到首都来,就为了谋杀犯罪。
由此,他将关注的范围缩小到三个候选者,并一一调查,像做游戏似的跟踪他们。他排除了哈里街上一位专治消化道小病的临床医生。这人已六十多岁了,体格和关节都很虚弱。在福尔摩斯看来,那名杀手年轻健康,能毫不畏惧地行走在混乱的伦敦东区,毕竟这地方对迟钝软弱的人而言,每一个街角都潜伏着危险。同样地,他也忽略了另一名在兰贝斯区圣托马斯医院里的外科住院医师。此人才三十出头,热衷高尔夫球和游泳,非常符合福尔摩斯为杀人犯模拟的画像,然而他从未佩戴过袖扣。他只喜欢穿带纽扣的衬衫。
这样一来,名单上就只剩下一个人,而此人又正是所有人中最有可能的犯罪者:瓦伦丁·斯坦弗。
我在巴茨认识斯坦弗之后,他的人生经历简单来说不算平静。我离开后,他依然留在医院里,但行事日渐乖戾。他的工作态度越来越懒散,时常缺席,人也变得暴躁易怒起来。最后,一名经他施行阑尾切除手术的病人肠道内出现坏疽,最终死亡,院方的管理层不得不将他解雇。虽说这种手术之后出现并发症的情况并不少见,也不是完全都能避免的,但对院方而言,却正好给了他们一个开除他的借口。
斯坦弗在这个时间点是否已染上鸦片毒瘾不得而知,但可能性很高。在福尔摩斯看来,罂粟花能将一个人彻底毁灭,抹杀他的一切可能性,就像一颗射入大脑中的子弹一般。
斯坦弗上了医学总会的黑名单,因此他无法在任何大医院找到工作,只能去麦尔安德地区圣布丽姬感化院下属的慈善医院里发挥自己的特长。这家慈善机构免费向穷人提供治疗,资金则由仁慈的富人捐款筹措而来。医院的工作人员薪酬极低,人员补充基本靠的是其他医院的医生牺牲了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帮忙,或是像斯坦弗这样的全职工作人员,他们本就有一定的财产——以斯坦弗来说,他有一小笔家庭信托基金的收入——因此就算薪酬低微也依然能够生存下来。圣布丽姬感化院的薪酬水平不容他们对雇员挑挑拣拣,因此即使是遭到唾弃的医生,也依然能在医院的围墙里找到一席之地。
显然斯坦弗打算靠救治病患来自我救赎,而这就意味着他不得不降低生活条件,同时在一个相当糟糕的环境中工作,他的病人是社会底层最不受欢迎的人,困扰他们的主要问题是斑疹伤寒、肺痨和性病。鸦片一定还在引诱着他,而且现在他身处伦敦东区,诱惑就站在他的家门口。公孙寿的鸦片馆离医院不过几步路,斯坦弗踏上这段路途的频率也实在过于频繁。
这些信息是福尔摩斯从圣布丽姬医院的一名护士那儿听来的,她是个爱尔兰女人,爱好烈酒,他用几品脱的酒让她侃侃而谈。她曾经在不少病人身上看到过鸦片上瘾的症状,因此一眼就认出了斯坦弗的病征,她还曾经试图劝说他放弃这种麻醉药,但她所有的苦口婆心都被当作了耳旁风。就像狗离不开主人一样,斯坦弗也完全被大烟管带来的恍惚之梦拴住了。即使他想挣脱这一束缚,他身体上的渴望和戒断反应带来的痛苦也让他无法做到。
八月,斯坦弗放弃了他在医院里的职务,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福尔摩斯花了很大的力气去追查他的下落,几乎整个十一月都耗在这件事上,月底,他终于找到了斯坦弗。此时他已搬到了约克路联栋排屋屋檐下一套破旧的两室公寓内,那幢屋子后面就是布莱克沃尔火车站。他整日窝在屋里,出门只为觅食,去银行拿钱,以及去公孙寿的大烟馆。
“我开始小心地观察他,”福尔摩斯说道,“监控他来来去去,日以继夜地跟着他到处游荡。新月之夜很快就要到了,我打算在他下一次犯罪时将他逮个正着。”
“你本来是要在今天晚上出手的,”我说,“但是我无意中妨碍了你的计划。”
“实在不走运。酒吧里的那女孩肯定是他的第五个受害者,但现在,我完全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他一直在纠缠她,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事实上没人看见他确实对她造成了伤害,这样一来,我就没法断言说,他的意图和那些对她居心叵测的男人不同。”
“但至少她没有遭到与其他四个人相同的厄运,”我说,“这至少算是做了好事。”
“但在街上的某处,必然还有另一个潜在的受害者,华生。一定有。新月现在就在我们头顶,斯坦弗医生一定会向它献上供品,向它致敬,不管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就算现在被我们推迟了一天,他依然会下手的。”
“他到底会对猎物做什么?”我问,“他施加在他们身上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死亡,才会让他们的外表看来如此消瘦?”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说道,“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些想法,但关于谋杀的理论,我还没有搜集到足够的数据。”
“所以你还不想说出来分享?”
“还不到时候。”
“那么,你在《警察新闻》上发表那篇文章的目的又是什么?它要怎么让你进一步达成目的?”
“啊哈,我想用这种方法来让斯坦弗感到不安,仅此而已。他自以为能犯罪而不被人发现,深信自己的犯罪模式未被人察觉。我希望他能读到这篇文章,或至少听到一些风声,由此动摇他的行动,让他畏手畏脚,不再确信,甚至迫使他冲动行事,被抓个现行。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失败了。酒吧里的那女孩和他过去的目标不太一样,这片区域中的人认识她。她也有自己的朋友,那两个印度水手姑且算是她的同伴吧。她不像之前的人那么孤立而贫困,此外,他是当众找到她的,有几十个目击证人。这是他迄今为止第一次这么鲁莽。”
“那你写的暗影又是怎么回事?在我看来,它们像是完全虚构的。”
“可以这么说,但又不全是如此。我在沙德维尔附近游荡时,不止一次听到人们提起暗影。它们似乎是最近才加入到当地都市传说中去的,因此常常被人当新鲜事来谈论。我将它们添加到我的文章里,只是为了给它增加点色彩和风味,让整篇东西看起来更错综复杂,也让它在编辑那儿更有吸引力。它们和斯坦弗的行动之间完全没有联系,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一点,最主要是因为他是真实的,而它们则不是。”
“那接下来怎么办?”我说,“我猜你还想继续追捕斯坦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