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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葵田谷 当前章节:14920 字 更新时间:2026-5-31 23:02

那封信,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写好的。因为2012年秋天,从病情突然恶化到抢救无效,中间不过三五天的时间。而且,那时候她已经半睡半醒,不大可能提笔写字。但是,收拾她留在医院的衣物时,那封信就平躺在病床旁边的抽屉里。由此推测,黄绢可能不想让别人认为她是早早写好了信,所以在入院的时候偷偷带在身上,然后放进抽屉。

坦率地讲,有时我不是很理解黄绢这种思想上的包袱,对那个孩子也是。不过,我想,也许是因为他们两个人的情感,都过于厚重吧。

黄绢的葬礼上来了好多人,当然主要是因为那个孩子的关系。好多人我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那次则看到了真人。仪式结束以后,那个孩子在原地站了很久。所有人都上前和他握手,然后逐一离开。最后只剩下我一人。

停了一会儿,那个孩子用略带沙哑的声音说:“林叔叔,我是不是又做错了?”

“什么做错了?”我问道。

“喊来一大群无聊的人,妈妈估计会不屑一顾吧?我呀,无论怎么长大,都始终是那个跟在妈妈和哥哥后面的屁小孩吧?一筒鼻涕,满心渴望得到肯定。”

我没有搭话。那个孩子需要的不是别人的指手画脚,他只是想在母亲的墓前,把内心的话说出来而已。

“林叔叔,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假装成哥哥吗?是因为我想变成他吗?变成一个品学兼优,受妈妈钟爱的好孩子?其实不是的,我只是想对妈妈进行报复而已。”

“你可以不告诉我的,我走开一下也可以。”

“不不,是你的话,一点问题都没有。何况,我也不习惯一个人自言自语。”那个孩子苦笑了一下。

我点点头,露出倾听的神情。那个孩子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我听见妈妈对哥哥说的话了。”那个孩子吸了一口气,说,“1997年,准备动手术的前一天晚上,妈妈来到我和哥哥的病房里。我想,那时候我和哥哥身上一定都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管子,双目紧闭,一动不动。虽然医生说我们两个人都在深度的昏迷之中,但其实某些时刻,我的意识是清醒的。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是奇迹吧,就和十年之后我在北京的舞台上能听见妈妈的呼喊声一样。总之,我总是能听见她的声音。所以,我听见妈妈对哥哥说的话了。妈妈跪在哥哥的床前——我猜的—— 一开始轻声呼唤,然后声音渐渐变大,她一定是哭着说的……”

我知道黄绢说了什么话,黄绢告诉过我。但这时候,我自然会把说出来的机会留给那个孩子。

“‘文成——’”那个孩子说道,“妈妈喊着哥哥的名字——‘你是我唯一的儿子,你是我的全部,对不起,我应该选择救你的,对不起,我应该救你才对……’唉,她一连说了好几次,我想听不见都不行。林叔叔,你知道吧?就在事故发生的前几天,我刚刚发现自己不是妈妈的亲生儿子。因为这件事,我甚至把自己从一家人的合照中剪去……”

黄绢的养子苦笑了一下:“所以,醒过来以后,我决心要报复。你可能会说,既然要报复,不是更应该以弟弟的身份活着吗?但是,这样就没意思了。你知道的,我的性格从小就那么刁钻。我偏偏要装成哥哥。她不是更想要哥哥活着吗,那我就把哥哥还给她。看着一个以我的身体活着的黄文成在她眼前走来走去,她会更加不安吧?我可不愿意看到妈妈因为失去哥哥而愁眉苦脸的样子,这让我更不能忍受……唉,好吧,我承认,其实我想知道的是,妈妈失去我以后会作何反应。所以,我时常在她面前提起‘弟弟’的各种事情。以哥哥的身份说自己的事,就没有顾虑了。我想让妈妈记住我,记住顽劣的儿子也有乖巧的一面,从而感到后悔……这就是我的报复。”

我想起黄绢说过的话:“那个孩子对我的惩罚,每次都一矢中的。”

“但是,后来你改变主意了。”我说。

“是啊,这样的恶作剧做了一段时间,我就后悔了。”那个孩子露出思索的神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哥哥的周年忌那时吧。我看着他的墓碑,忽然发觉自己做了极其恶劣、无法饶恕的事情。是我的鲁莽害死了他,然后又毫不知耻地接受人家的心脏,得以活下来。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不抱着愧疚和感恩之心,居然变着法子羞辱自己的母亲和死去的兄长,简直可恶至极。那天,我把妈妈支开以后,对着哥哥的墓碑说了无数次对不起。”

“那么……”

“为什么我还要继续装下去吗?”

“是啊。”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退场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呀。”那个孩子又苦笑起来,“你知道我考上高中的时候,妈妈抱着我哭了很久吗?”

我点点头。我以前就和诸位说过,那是黄绢在失去了一个儿子以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完全放纵自己的情感。那时候,她深信回来的孩子是哥哥、失去的是弟弟。那个孩子以全年级第二的成绩,考上了省重点高中。当黄绢捧住那张奇迹般的录取通知书时,一瞬间情绪就决堤了。

“让妈妈再失去一次哥哥这种事,我无论如何都没有勇气去做。真是进退两难呀,所以只能继续装下去了。”

“你从那时起,就下定决心要以文成的身份一直陪伴你妈吧?”

“嗯,我知道哥哥对妈妈来说太重要了。我想,那就将错就错吧。毕竟我的心脏是他给的,由我代替他陪着妈妈,也算是完成了他的心愿。”

“所以,报复变成报恩了?”

“哪里是报恩,应该说是赎罪吧,从一开始就是因为我的任性……”

那个孩子摇着头,席地坐下来。我也陪着他坐下来,面对黄绢的墓碑,坐在绿草地上。周围一个人都没有,秋风习习,空气甜爽,真是适合诉说和怀念的时光。

“只不过,把自己伪装成另外一个人,比想象中的还要累呢。”那个孩子惨然一笑,“除了要硬着头皮吃榴梿和胡萝卜,更糟糕的是不能听皇后乐队的唱片,也不能碰吉他和放声歌唱。很快我发现,自己根本坚持不下来。”

“所以,你妈才会叫你好好过你自己的人生。”

“是啊,这是高三我出院时妈妈和我说的话。她要我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生命。不知道为什么,那一次心脏突然出毛病,比我和哥哥一同掉进竖井的时候,更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活着的宝贵。说来也奇怪,自从那次心内膜炎好了以后,我的身体再也没有出过问题。原来,我以为是哥哥的心脏提出了抗议,后来才发现,其实那是哥哥在提醒我:‘喂喂,在使用我心脏的那个笨弟弟,请你好好生活好吗?’所以,出院以后,我一方面继续以哥哥的身份陪伴妈妈,但与此同时,也积极回应自己的内心。我既是黄文成,也是我自己。我能做、想做的那些事情,绝不能用哥哥作为借口而放弃,不然哥哥也会无法安息的。”

“嗯,我记得你从出院以后就变了。”

那个孩子笑了笑:“不会太明显吧?那些事情我都是偷偷去做的。完全放开了手脚,应该是上大学以后,但是一开始也瞒着妈妈。现在想来挺滑稽的,我担心被妈妈察觉,所以偷偷摸摸,但其实妈妈早就知道。妈妈说了好几次暗示我的话,譬如,让我好好过自己的人生;让我把哥哥送给我的琴带走,尽管去用,等等。我却傻乎乎地继续伪装……话说回来,她到底是怎么发现的呢?我一直以为自己隐藏得不错。”

“就是因为你哥送给你的琴。她发现那把琴的琴弦没有松,所以知道了你偷偷去琴行练琴的事。”我回答道。

“噢……”那个孩子低低呼了一声,“难怪大二回来的时候,妈妈刻意让我带走那把琴。对了,甚至用上激将法,说我毫无音乐细胞……这么说,她很早就知道了……”

“就是你住院的时候,你妈给你收拾房间时发现的。你妈以前从来不进你的房间,所以你疏忽大意了吧。”

“又是因为那次心脏病吗?”那个孩子低头沉默,“果然是他干的呢。”

“他?”

“哥哥呀!一定是他出手了,给我当头棒喝;同时,告诉妈妈我的秘密。这么一来,我就可以无牵无挂了……”

我看到那个孩子的眼眶略显湿润。但很快,他又恢复了镇定。

“对了,林叔叔,你知道的吧,”那个孩子继续说,“在那之前,我一直浑浑噩噩的,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对有些事我还是无法释怀……或者说是疑惑不解,因为忍不住想去查探究竟,所以老是惹妈妈不高兴呢。”

“你是说你妈是怎么做选择这件事?”

“是啊。妈妈为什么要选择救我呢?明明哥哥才是她的亲生儿子,她最爱的又是哥哥……而且,换心手术的风险不是比换肝脏更高吗?医生没有道理不提出应该救哥哥的专业意见——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那是因为——”

那孩子摆摆手:“林叔叔,你不用说,现在我都知道了。”

“你妈留给你的信里面说了?”

“嗯……”那个孩子顿了一下,“不过,其实我很早就知道了。中学的时候我还小,找不到好办法去调查。上大学以后,我以撰写学术研究报告的名义,给芝加哥大学普利兹克医学院的华路文·季文南丹教授发了一封邮件。你记得那个教授吗?”

我点头说记得。那个教授是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的心胸外科主任,曾经参加过上千例心脏移植手术,也包括那个孩子的。事实上,当时和对方联系和预约的人就是我。

“那个教授给你回信了?”

“是啊,外国人都很朴实。何况,对那个案例他印象很深,两兄弟之间器官互换,而且只能救其中一个……他支持妈妈当时的选择。因为他的回信,我大概把所有事情串联了起来。当然了,那时候我还想不到我妈妈——我是指我亲生妈妈——是怎么回事。我一度以为我是个试管婴儿,哈——直到后来我找到外公。”

“你找到你外公?不是他找到你的吗?”

“是我找到他的。妈妈年轻时参加过香港的选美比赛,根据这条线索,要找到她过往的足迹并不难。”

“但是你外公说……”

“我让他别告诉妈妈是我去找他的。”那个孩子有点腼腆地笑了笑,那一瞬间,文成的影子似乎又重新回到他的身上,“怎么说呢,其实我去找外公,并不是要打听真相。收到季文南丹教授的邮件以后,我决定就此打住。只是,后来当我偶然知道外公还健在时,我很希望他和妈妈能见上一面……”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看来,黄绢没必要给你留那封信。所有事情你早就知道了。”

“不。”那个孩子淡淡地笑着,“对我来说,那封信很重要。林叔叔,回头我把那封信给你看,你看了就明白了。”

你可能已经发现,组成这个故事的素材,有一些是黄绢告诉我的,有一些是那个孩子告诉我的,有一些是我亲身经历的。还有一些,黄绢和那孩子说得都不详细,我也不在现场,所以只能通过合理的推测予以补全。因为素材很零散,我获得它们的时间又前后不一,所以,这个故事讲得有点颠三倒四、七零八落的,希望大家可以谅解。

不过,你可能也会发现,我在素材的挑选上是很严肃的。在这个故事中记录的每件事情、每个片段,对于黄绢母子俩来说,都具有类似里程碑的意义。

最后,黄绢留给了那个孩子一封信,后者把那封信拿给我看,现在我将它呈现给诸位。

喂,对不起啊!这句话别和我抢,反正我已经不在了,所以你抢不过我。

至于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想最重要的一点是,当初还是应该把你交给你外公抚养。这样虽然你的生活可能会比较无趣,但起码你不会长成一个顽劣固执的孩子。

只不过,你那一根筋的性格,和我一样。要说我们不是母子俩,打死都没有人会相信吧?坦率地讲,我很喜欢你!如果你一定要问我,你和文成,我更爱哪一个,我会说更爱你。当然,我也很爱很爱文成。但是,我从来不相信所谓母子之爱是与生俱来的。人和人之间,无论何种感情都不会从天而降,而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你比你哥多陪了我十几年,所以肯定更占优势。

所以,对不起归对不起,如果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还是会抱着你跑掉的。

哎,你别急着反驳我,我也知道这样的逻辑有问题。那时候你才刚出生,和我哪有什么感情积累呢……

好吧,我直接承认得了:当初把你抱走,不是因为你长了一张粉嘟嘟的圆脸和长睫毛的眼睛,也不是我未卜先知地知道你后来会养成和我一样的坏脾气……而是因为文成。

你呀,是他的救命药。我把你抱走,是要拿你去炼丹。

我要救文成,那时候,我脑海里只有这一件事情。当然啦,如果把你交给你外公,我想你外公也不至于会对文成不管不顾。但与之相随的更大的风险是,我会同时失去你和文成。对这一点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所以我只好带着你们两个人一起逃跑。

这些年,让你们两个人都受苦了!我给你们鞠躬,衷心地说声对不起。

别觉得不好意思。我前面就说了,我不相信什么伟大的母爱之说。我和你们之间,没有绝对的义务,也没有绝对的权利。我只是真心喜欢你们而已——我因为喜欢你们而让你们受苦,当然要对你们说对不起。

对了,把你带走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姐姐,也就是你亲生母亲,说好要把你给我。她在合上眼睛之前,拉住我的手说:“太好了,我把他生下来了,现在交给你。”真过分呀,说的仿佛是休假前交接工作……不过,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付出了太多,不,是一切。真要问谁是我最亲最爱的人,你和文成都要靠边站,她才是。

估计你已经知道了:我姐之所以会怀上你,是为了我,为了帮助我救文成。

别沮丧啦。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有意义,很多人找寻了一辈子,就是为了找到这个意义。你从出生就已经有一个使命,很多人羡慕都来不及呢,虽然要在后背上狠狠扎一针,但又不会要你的命。你是男子汉,别娇滴滴的。

我知道,无论是何种情况,你都愿意救你哥的性命,对吧?

不过,我这个人就是话说得好听……其实我一直不敢告诉你这件事。喂,其实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个药引子,这样的话我始终开不了口。如果我一早告诉你真相,你就不会跑到旧屋东翻西翻了吧,那场事故也就……算了,不提这些了。我也不想对不起、对不起地说个没完……

只不过,有一件事我还是要说:你哥得病,责任也在我。

我的基因有缺陷。如果不是因为我一意孤行要把他生下来,他也不会从我这里遗传到病痛。最后,我和他患上同样的病,并且同样因此离开人间,我想,这是冥冥中的天意。

你哥是病死的。这一点你不会提出异议吧?

相信你也早已知晓我选择将他的心脏放进你身体里的原因。

当你们兄弟俩同时躺在治疗室的病床上,医生将你们两人的数据拿给我看,让我拍板决定的时候,文成各方面的指标都比你更适合实施移植手术,唯独血小板略有异常。那个长着鹰钩鼻的老外大夫问我文成过去的身体状况,我只能支吾应对。其实,你哥的病到底有没有复发,当时并不明确,如果是正常的身体检查,自然需要进一步的观察。但是那时候,你和你哥都没有更多的时间。所以,那个老外大夫一句持保留意见,把选择权丢给我,实在太狡猾了……只不过,那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决定。

你已经救过你哥一次,这次,理应轮到他救你了。

你得谢谢你哥,我也是。我想,他是故意的,刚好在那个时刻把自己的血液搅浑,而不是之前和之后。他舍身救你,而我,也不用陷入如何选择的更大的痛苦。

听明白了吧,你哥因病而死。他在离世之前,顺便救了你的命。记好了,不是你夺取了他的生命——所以,不要再耿耿于怀。

对了,你还要谢谢一个人,那就是你的亲生母亲。

我生文成的时候大出血,但是我命硬,挺过来了。可惜你的母亲没那么幸运。我们一家的血统都怪怪的。她告诉我她怀孕的时候,我就明确地警告过她。但她和我,还有你,都一样固执。

你和文成没有父亲,这个事你就别费心了。提供你们基因另一半的精子,我和你妈都不过是找一个过客借的。那时候,我在一家酒吧唱歌,那个人来过几次捧我的场,仅此而已。后来,我根本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是你妈找到了他。

其实,早在文成一岁的时候,上天就给他判了死刑。但是你妈和你,共同用异于常人的执念,让他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了三十年。你妈找到那个男人,然后挺着肚子来见我,对我说:“我把子宫借你一用,这是你的孩子,流着和文成完全一样的血。”坦白地讲,当时我吓得脸色发青。据我所知,你妈在那之前,甚至没有过男人……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和我姐,是世界上联系得最紧密的两个人。所以,你和你哥也一样。

你是我和我孪生姐姐共同的儿子,你有两个妈妈。但我再说一次,你没有父亲,别想东想西的……

唉,其实那个人二十年前已经在帮派的械斗中死了。

再告诉你个事吧。

我很早就离家出走了。19岁那年,发现自己怀孕以后,我回家找你外公,他扇了我一巴掌。因为这一巴掌,我赌气把你哥生了下来。所以,你不必长吁短叹。从被无良的妈妈硬拉到世上这一点而言,你哥比你可怜得多。生下文成以后,我得了严重的抑郁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不想给自己找借口,但我的确恐慌,恨透了那个浑身浴血的自己。我去做了结扎手术,找了很多男人。但到最后我还是感到绝望。所以,我往浴池里放了半缸水,准备割开自己的手腕。在那之前,我往牛奶瓶里加入安眠药,送到你哥的嘴边。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把奶瓶塞进他的嘴,他吐了出来。我再次塞进去,他又吐了出来。我下定决心,哪怕他大哭大闹,也要把牛奶灌进去——这时,你哥的小手舞动起来,大剌剌抓向我的乳房。“妈……”他低低地试探性地叫了一声,然后开始放肆地喊,“妈——妈妈!”

那时候,文成刚满七个月,那是他第一次叫我……

喂,现在,你明白你哥为什么对我来说很重要了吧?就比你重要一点点。谁让他救过我的命呢?你就别忌妒啦。

最后,允许你妈嗟叹一下自己。

文成生病以后,你妈妈为了救他,怀上了你。而我,为了筹到手术费,参加选美比赛,接拍广告。如果不是因为你妈妈撒手不管,也许我早就成为大明星了。然而,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它取走一些,又给予另外一些。总体来说,我有两个儿子,此生足矣。

孩子,记住了,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事情值得后悔。煽情的话我不会说,不过,一直以来,你做得很棒!

就这样吧,今后要继续加油。

诚如大家所知,今年是2017年,距离我的妻子黄绢离世已经五年。我时常会想起1997年在东华医院急救中心门口初遇黄绢时的情形。那时候的她,带着宿醉的容颜、戒备的姿态,哪怕听说孩子出了事,也依旧身穿盔甲。你要说她冷漠无情大概也不为过。她有满身的缺点和弱点,并且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而她从不掩饰这一点。不过,我想,这本来就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那个孩子成长了,黄绢成长了,我也成长了。为什么时至今日,我会突然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呢?那是因为最近,我去看了一场那个孩子的演唱会,现场的场景一直在我心中萦绕。我那日渐慵懒的身体和精神,在那天晚上被某种炽热所驱动,所以决定拿起笔来。

一个月前,北京的奇幻森林乐园迎来了建园十周年的纪念庆典。今年北方的冬天来得比往昔更早,气温迅速坠落至冰点,接连降了几场大雪。庆典活动由公司的华北区企划部负责,当企划部的老总为如何确保活动效果而伤透脑筋之际,他的一个女下属灵光一闪,提出了一个绝佳的对策。

“那个乐队今年刚好也是出道十周年!不,不是刚好,十年前,他们就是在我们乐园的开园仪式里演出,然后成功出道的。”

“哪个乐队?”

“就是那个乐队呀!”

后来,华北区的老总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帮忙联系。那个孩子的乐队档期很满,他们很担心约不到。我跟那个孩子说了一下,他立刻答应下来。

“太巧了,林叔叔,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那个孩子笑着说。

活动当天,出动了大量的警力。那个孩子的经纪公司和我们公司达成了联合宣传的协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公司的风头几乎全被盖了过去。那天,乐园的各个角落都有那个乐队的横幅和海报,画着大大的“10”字。幸好那些宣传画都使用了乐园的森林背景,包括那个孩子在内的乐队成员则赤裸上身、围着兽皮,和背景画面和谐统一,否则企划部的老总估计要嘀咕了。演唱会是晚上8点正式开场,从下午3点开始,一拨又一拨的粉丝团、后援会以及各大娱乐频道的外勤组,占据了乐园各个主干道,连乐园每日必备的重头戏——动物大巡游都被迫提前结束了。

虽然事情是华北区办的,但考虑到这次活动兹事体大,在总部任职的我也作为特别顾问被派到了现场。华北区的老总在指挥部里找到我,大力拍我的肩膀。

“太厉害了,没想到是这种级别的人气!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那个天王居然会是你的继子。”

“没问题吧?我估计今天来乐园玩的普通游客体验不会很好。”我平淡地说。

“问题?老林,说到这个你就外行了。真正的公关阵地不在现场,而在媒体和网络上。今天的效果,简直不能更好了。”

到了晚上7点钟,北方冬日的天空已经全黑下来。但以乐园中心舞台为圆心,半径一公里范围内的天幕,却笼罩着一层橙色。在那片橙色的光芒里,慢慢开始降下白絮。初时,我以为这么凑巧天降小雪,后来才有人告诉我,那是人造雪,目的是还原十年前那个晚上的气氛。

我心里泛起某种情绪。我和副手打了个招呼,把事务交给他,然后一个人溜到舞台的入口。后援会的义工把守着各个检票口,安保人员也没有办法,只得由着他们取代了自己的工作。我凭票入场,立刻被一个年轻女孩塞过来一簇荧光棒和能发出“啪啪”声的塑料手掌。我正准备走开,又有一个年纪稍大的姑娘跑过来。

“你的票是在最前排吗?”

我点头称是。

“麻烦你举这个好吗?”那个女孩递给我一个大牌子,上面贴满了荧光大字和心形图案,“大叔,你够高,拜托了!”

我捧着那些道具走到贵宾区,本来想坐下来,但看到所有人都站着,我也站着。灯光渐暗,我感到自己被一片挥舞着的星光所包围。忽然,周围发出巨大的尖叫声,舞台中心的火焰腾空而起。我看到那个孩子和他的同伴赤裸着上身一跃而上。观众一瞬间进入疯狂的状态。在强劲的音乐中,我看见他们集体跳起来,摇曳身体,整齐地挥手,口中忘情地呼喊着。

我看了看手中的牌子,上面写着“我爱你”以及乐队的名字——“斌乐团”。

我看到其他人的牌子,有的写着乐队键盘手的名字,有的写着鼓手的名字……当然还有主唱也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我脑海中自然地浮现出那个场景。十年前,黄绢也是在细雪飘飞的夜晚,身处同样的热烈海洋之中吧。也许当时人数没这么多,但是那些包围着她的年轻的面孔,肯定也和现在一样,如痴如醉地喊叫着同样的语句。所以,她也同声高喊起来。

“黄武成——”

她用尽全力呼喊那个孩子的名字。

“你做得很棒!”

我想,有一个瞬间,四周一定全然安静了下来。那道声波穿越遥远的距离和漫长的时光,准确无误地传递到了那个孩子的心间。

* * *

(1) 英国著名摇滚乐队,1971年成立,乐队的全球唱片销量超过2亿张。

(2) 免疫抑制药物。

(3) 一种抗肿瘤药物,用于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假面

——别墅“杀人”事件

序 幕

“那是我从小的梦想。”姚盼说。她在说这句话时双眼发亮。

“我并不反对,你喜欢就好。”

罗加半个身子陷在酒吧的转椅里,不置可否地撇撇嘴,他正准备继续说些什么,孙明玉举起手打断他。一个电话进来了,孙明玉拿起手机接听,他脸上原本相当轻松的表情发生了变化。

姚盼和罗加都露出关注的神情。

孙明玉放下电话。

“什么事?”罗加停止转动椅子。

“跟我走一趟。”孙明玉朝他的下属抬了抬下巴。

“来活儿了?”

“有一具尸体。”刑警队长淡淡地说。

停尸间里安安静静,一点声音都没有。尤其是穿过那条狭长的走廊时,大理石地板似乎连人的脚步声都能吸走。罗加每次到这里来,都会习惯性地拍拍自己的脸颊,这能让自己清醒一些,而且听见“啪啪”的响声,可以确认自己的听力并没有问题。

今天安静的程度更甚,简直到了死寂的地步。当然,这是一种错觉。原因是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钟,除了昏昏欲睡的门卫,整栋建筑物里空无一人。

一个穿着白袍的验尸官站在走廊的尽头,他留着满脸的络腮胡子,白袍看上去洗了太多次,有点发黄。大胡子瞥了两个警察一眼,因为都是熟人,握手打招呼什么的一律免了。他无声地招了招手,推开旁边那间停尸间的门。孙明玉和罗加举步走进去。

大胡子验尸官走到一大排铁柜子前面,伸手握住其中一个把手。罗加想往鼻子上抹薄荷膏,他的老大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没必要。

尖锐又低沉的金属碰击声响起,验尸官将一张钢制的床拖出来。等冰凉的白雾散去,两名警察走向前。

一个年轻的女子,双眼闭合,睫毛很长。因为冷藏过的关系,她的皮肤看上去比一般人白皙。女子的神态十分安详,但是头以一种奇怪的角度侧向一旁。哪怕是不具备医学知识的人也能看出来,她的脖子被折断了。

她侧转的脸颊上有一块红印子,不知道是胎记还是某种伤疤。

罗加吸了口气。

“是挺像的,连疤痕都像。上次那个女孩,是左眼角有一道伤疤吧?”

“右眼。”验尸官开口说。

“不知道身份吗?”孙明玉问。

验尸官摇摇头:“如果没人来认,照例三天后处理。”

“又一个吗?”罗加苦恼地皱了皱眉。

刑警队长直直地竖起两个手指。

看见这个动作,大胡子验尸官一言不发地转过头。

第一幕 舞 台

1

停车后,笑匠向黄色的笑脸图章呵一口气,然后用戴着手套的手掌擦了一下。

这次总不至于沾上血吧?

他一边在心里自嘲地想,一边将那个圆圆的、稚气十足的图章别在胸前。

笑匠开的是一辆向别人借来的捷达小轿车,虽然车很旧,但是好在皮实,刚才为了抄近路,从树林中间横穿过去,磕磕碰碰的也不心疼。

驶上山路的时候,他心里就禁不住想,不会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吧?七个陌生人的临时聚会,场地坐落在荒山野岭的一栋房子里,简直就是暴风雪山庄。幸好穿过树林不久,熟悉的沥青马路又现身了。山路虽然不宽,但十分平整和干净,看来保养得很好。再转过一个岔路口,零星能看到一些别墅。那些别墅都建在半山腰上,大部分黑灯瞎火,只有少数亮着灯,和傍晚的余光相互辉映。

笑匠这时才发现,这里只是有钱人的度假区而已。

按照导航的指引,不一会儿他就抵达了目的地。虽说是在城市的郊外,但目的地的门牌号清晰无误,是个花点时间就能找着的地方。非要找些值得担忧的事情,那就是眼前这栋别墅比先前看到的都要气派,坐落的地方也更加独立,而附近的其他别墅,都看不到有人入住。

还有一点,从刚才开始,天边就隐约传来沉闷的雷声。事实上,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下午天色也确实变得阴沉,让人分不清太阳到底下山了没有,但是雨一直没下。

哪怕下大雨,在这片区域,也不至于发生道路封闭一类的事吧?

笑匠看了一下手表,6点28分。因为阴天的关系,周围都已经陷入了黑暗之中。但是因为前面的大房子灯火通明,停在旁边的几辆车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算上他自己这辆,不多不少,一共是七辆。这个地方乘坐公交车恐怕很难到达,如果大家是各自前来的话,应该到齐了。

不,这里的屋主应该有两辆车,那么还有人比他晚到也是有可能的。

请柬上写的集合时间是6点,但是这样的聚会,所有人都准时到场的概率可谓微乎其微。笑匠一向是个守时的人,哪怕自己只是作为候补人员——直到今天上午才接到通知,他还是尽量赶了过来,甚至为了节约时间而冒险走小路。

总之,他不希望自己成为最后到的那个。

随请柬一同快递过来的,还有一整套行头,包括笑脸图标、眼罩、胡子、皮带、紧身衣、手套、靴子,甚至有发胶和雪茄烟,就差一排子弹和来复枪了。

笑匠翻下挡风玻璃上面的镜子,又整理了一下打满发胶的头发,以及用不干胶贴在嘴唇上的两撇胡子,露出洁白的牙齿贼兮兮地笑了一下。

真像个强盗,他又自嘲地笑起来。话说回来,笑匠本来就是个强盗。

他下车,先绕着建筑物走了一圈。别墅有三层,一面靠路,两面靠山,还有一面外延出广阔的花园。为防盗起见,花园的边缘围着高耸的铁栅栏,栅栏顶向外翻转,尖端的倒钩如鲜花般盛开。

啧啧,正好嘛。

笑匠把八字形的黑色眼罩戴上,大步走向那座独栋大房子。

2

出来开门的是一个瘦高的男人,额头上戴着明晃晃的头箍,披着银色的胸甲和帅气的披风,四十多岁的年纪,虽然道具略显粗糙,形象也有差距,笑匠还是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

“嘿,法老王好。”

屋主人露出惊喜而满意的神情,但随即装模作样地露出深沉的样子,连笑容都是一带而过。

“笑匠也到了!”他朝屋里喊了一声,然后做出请的姿势。笑匠觉得他学得实在不像,皱着眉笑起来。

“笑匠应该笑得更豪迈一些。”法老王欣然说。主人看上去阅历丰富,而且很有涵养,带着新到的客人从玄关慢步走进会客厅。

会客厅少说有一百平方米,但摆设不多。左侧一圈高背沙发,中间放一张黑色石料做的茶几,看着就像一块从黄金海岸搬回来的磐石。茶几上摆着精美的糕点。右侧是纵向到顶、横向到边的巨大电视柜,中间的空格挂着一台索尼液晶电视机,看大小应该在70英寸以上。客厅中轴线靠里的部分还有更大的空间,通过吧台进行分隔,摆着咖啡机、休闲沙发,还有娱乐用的台球桌。右侧开放,通向其他功能区,并且建有一道台阶宽大的回旋楼梯,可以登上其他楼层。高背沙发的后面是落地玻璃门,外面就是阳台和花园。因为天黑的缘故,只隐约看到外面有花有树,但从刚才在外面的丈量来看,那花园得有几百平方米。

靠近阳台的位置还有一扇较为低矮的门,看上去是储物间或者工人房。

这时,客厅里共有四个人。两个坐在沙发上聊天,其中一个戴着猫头鹰样式的头盔和潜水镜一样的墨镜,一身碳素灰色的盔甲,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山寨版的蝙蝠侠;另一个用黑布蒙面,脖子和腰间都围着粗麻绳,显得身材壮实,而且还有一件领子又宽又高的披风放在手边,如果把那件披风披上,就活脱一个中世纪给人行绞刑的刽子手。第三个靠着吧台自斟自饮,他更加魁梧,赤裸上身,露出健美选手一样的胸大肌,但是与身材相比略小的脸上眼睛周围涂了一圈白色,额头则用蓝色水彩笔画了个圆圈,显得相当滑稽。最后一个人抱着手,独自坐在咖啡机旁边的休闲沙发上——黑风衣、黑手套、黑礼帽,戴着一个超大号袜子样的头套,头套是灰白色的,但是上面有奇怪的墨迹图案。

当笑匠背着背包走进客厅时,这四个人都向他看过来。法老王也微笑着看他,有意让他自己认人。

笑匠咧嘴大笑,故意用轻佻的声调逐个人数过去。他指着猫头鹰版本的蝙蝠侠:“夜枭,我打75分,你能做个旋转落地的动作我就加5分。”

夜枭略带腼腆地笑了笑:“我能穿着这身塑料走路就不错了。”

笑匠指着脖子上挂绳子的刽子手:“兜帽判官不是民兵吗?我明白了,搞个布袋和麻绳,比较省钱对吧?当然,那件披风看着不错。”

兜帽判官重重哼了一声,没有搭话。

笑匠又指着吧台旁边的壮汉:“别告诉我你是曼哈顿博士,拜托多涂点蓝色行不行?起码把脸涂上呀。”说罢大笑不已。

曼哈顿博士猛然站起,连吧椅都差点掀翻。他满脸似乎要爆发的恼怒,盯住拿他开涮的人。过了一阵,他坐回椅子上,低沉地说:“因为太麻烦了。”

笑匠若无其事地面向第四个人。

“罗夏最像。”他一边笑,一边向坐在角落的人走去,“不过呢,这身衣服是最好找的,而且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也不容易看出破绽。”

笑匠走到罗夏面前,向对方伸出手。但那人抱着手,下巴侧转一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法老王跟过来,哈哈大笑道:“我也觉得罗夏最像,不单是装扮,连性格也饰演得好。从进门到现在,这家伙一句话都没说过。”

“是吗?”笑匠讶然说,“我还以为罗夏是个话痨呢。”

“罗夏爱絮絮叨叨地写日记,但是不爱说话。”夜枭从沙发上转过身说。

“你说得对,不过也可能另有原因。”

笑匠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向罗夏的肩膀。那人本能地向后缩,但是因为坐在沙发上,也无处可躲。他警惕地仰望,笑匠轻轻触碰他的肩膀,从上面捡起一根长长的头发。

法老王盯着那根头发,露出惊奇的神情。他看看一动不动的罗夏,又看看笑匠。

“别看我,我只是瞎猜的。”笑匠摊开手,“只不过,人家总不会一个晚上紧闭双唇吧。”

罗夏霍然站起,头套上形状古怪的墨迹随着身体的移动,也像有生命一样发生微妙的变化。他身材不高,但严密的风衣让人看不出他身体的特征。

“我是女的,有什么问题吗?”罗夏开口说话,她的声线很细,而且因为带着情绪,显得有点尖锐。

客厅里的其他男人都望过来,露出惊诧的表情。夜枭甚至从沙发上站起来,摇摇摆摆走到酒吧旁边,但似乎考虑到礼貌,没有进一步靠近。

“是不是要把我赶出去?”

罗夏面向法老王,尖声说话。她故意挺起胸,将女性的线条展示出来。

“怎么会……”屋主人急急摆手,“只是大家都没想到,在网络上表现活跃的你原来是个女孩子。”法老王又转向笑匠:“你是怎么发现的?太让人吃惊了,她来了这么久,我们都没有看出来。”

笑匠嘻嘻笑道:“没来多久吧?你们6点钟才集合,没发现也没什么。”

曼哈顿博士立刻虎起脸:“你的意思是自己的眼力比我们高吗?”

笑匠还没来得及回应,就听有人从远处发出奇怪的笑声。

“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一个女孩子要扮成男人,而且是在明知会被拆穿的情况下。”

说话的人是兜帽判官,他坐在高背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跷着腿。因为他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的目光又落回罗夏身上。

虽然看不到女孩脸上的表情,但她的肢体语言明显传递着局促不安。

“不为什么,我喜欢罗夏,他是个英雄。”

“一个五短身材的英雄。”兜帽判官嘲讽说。

曼哈顿博士点头接茬:“我明白了,因为罗夏这个角色本来就身材矮小,所以由女孩子装扮比较适合。”

“老哥,你的逻辑有问题吧?”兜帽判官毫不领情地讥笑道,“我的问题不是谁来扮演罗夏更适合,而是一个女的干吗要扮成男人。要扮成哪个人,不是我们各自决定的吗?”

笑匠举起手:“我是被指派的,我是个替补。”

法老王做了个表示歉意的手势:“那是因为担心你临时找不到适合的道具,只有笑匠的衣服是现成的,所以……”

“原来你不是我们认识的笑匠,难怪那个豆芽身材和衣服完全配不上。”

兜帽判官报了笑匠取笑他的一箭之仇,他的架势看上去像要向每个人开炮。

“喂,你还没说她为什么要扮成罗夏。”曼哈顿博士闷声说。

“因为丝鬼呀。”兜帽判官从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用浮夸的声调说,“丝鬼在网络上一直很高调,而且你们刚才也看到了,人家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尤物。所以这个小女孩不敢献丑了。”

“你什么意思?”一直没有发声的夜枭皱眉道。

“这不是明摆着?扮女英雄需要穿紧身衣,所以只好扮成男的。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肯定是脸蛋儿和身材都见不得人。”

“你的话有点过分吧?”

“不信你让她摘下头套看看,保证吓你一大跳。”

“要摘你自己先摘。”

夜枭刚才和兜帽判官都坐在沙发上,似乎聊得不错,但是现在成了扯架对象。法老王出来打圆场:“大家别乱了规则,我们说好聚会的时候不摘下装束的。”

但是兜帽判官不肯休战,他又发出“咯咯”的不善的笑声,从沙发上站起来,向罗夏走过去。

“那外套总可以脱下来吧,看看身材怎么样总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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