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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滴水 当前章节:14966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9:11

有了钱的郭玉虎,眼界也比其他同龄人要开阔很多,他心里清楚,他的帮派时刻游走在危险的边缘,一旦所有人都达到法定年龄,估计这一行当就很难再这么顺利地开展下去。当年只有15岁的他就已经开始琢磨着由“黑”到“白”的转型。这绝对是一件让人寒意顿生的事情。

“既然收保护费不是常事儿,那我就自己盖一个菜市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收钱了。”再怎么说,郭玉虎当时也还是一名未成年人,他不可能有什么伟大的抱负,他是因菜市场发家,所以他心里只能拿“菜市场”说事儿。

要盖菜市场,必须有大片的土地,为能更多地收取费用,这地一定要越大越好,也正是本着这个想法,郭玉虎在自己父亲的帮助下,在当地以极低的价钱圈了一大片土地。

虽然土地是拍了下来,但修建菜市场的预算,让郭玉虎一筹莫展:“妈的,要这么多钱?这要收多少年的保护费?”被逼无奈,郭玉虎只能望着那一眼望不到边的土地“空悲切”。

口袋已经被掏空,土地也长满了杂草,但郭玉虎的日子依旧过得有滋有味,小弟收来的保护费被他全部变成了“录像厅”“台球室”“赌博房”,常年的“剑走偏锋、反弹琵琶”,让郭玉虎依旧积累了大量的资本。

可令他自己都没想到的是,好运在一年一年地朝他逼近,“房地产”这三个字,就像是一泡尿浇出古文物那般令人惊喜,郭玉虎的那片“荒地”很快被抬高了十几倍的身价,一些外地的开发商,几乎快把他的家门挤破了。

从初中就开始混社会的他,哪里看不出里面的门道,那么大的一块肥肉,他可不会随意拱手相让。

“虎哥,你还没看清楚吗,现在只要有了地,那就是直接把水泥变成金砖,这地咱们千万不能卖!”

帮派“军师”的一番话,也说到了他的心坎儿里,不久之后,一批由他带领的考察团队,开始浩浩荡荡地南下“取经”。

“大学生刚毕业,有技术,吃苦耐劳,根本不用付高价,就能当狗使唤。”这是一些所谓的“过来人”在饭桌上给他的建议。

郭玉虎坚信“酒后吐真言”,所以他按照“过来人”的说法,雇用了大量的大学毕业生,组成建筑团队,“琥珀山庄”建筑项目,就这样如火如荼地剪了彩。

“有房”是结婚最为基础的硬性条件,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筒子楼、四合院根本不符合现在年轻人的审美观,“高楼洋房”才是他们最终的选择。

“琥珀山庄”作为云汐市最早的一批成规模小区,受到了很多年轻人的追捧。楼房刚一开盘,便被一抢而空。

“这他娘的比抢银行来得都快!”郭玉虎看着银行卡中那一串数不到头的“0”,连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尝到甜头的他,开始彻底地转型,“琥珀山庄二期”“琥珀山庄三期”“琥珀山庄四期”,就这么理所当然地盖了起来。

当年的“洪门”摇身一变,成了如今的“洪门地产公司”,郭玉虎身上也挂满“民营企业家”“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勋章和绶带。

强大的经济实力,让他开始频频接触政界的官员,经过多方的“努力”,一些城乡接合部的改造工程,也纳入了郭玉虎的经营范围,仗着自己手下的那些由未成年人组成的强拆队,郭玉虎几乎没费多少力气,就拿下了多个重点工程,他也因此赢得了极高的赞誉。名声一旦打出来,赚钱就像是滚雪球那样随意。

“根据规划,咱们市的古桥社区今后需要改造成高架桥,这一片地方都需要在两个月内完成拆迁。”郭玉虎的办公室内,一位官员正在拿着规划地图仔细地介绍着项目进程。

“没问题,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到时候你们直接接手就行。”

“哎呀,如果这次能顺利完成拆迁任务,郭总为云汐市的大建设,简直就是做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啊。”

“老哥,你这话就说得太客气了,我郭某能有今天,也全是仰仗各位领导的关爱,放心,这件事我绝对给你办得妥妥的!”

“好,只要这件事能办成,我一定会告诉上面,只要有合适的项目,你们洪门地产以后在云汐市绝对会一路绿灯!”

说了这么多,郭玉虎等的正是这句话。

对于工程项目,最难办的无外乎就是“钉子户”。某些所谓的“钉子户”在政府部门看来比较难缠,但对郭玉虎来说,他有他的办法。

“断水断电”“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这些开发商惯用的伎俩,郭玉虎以前也很喜欢用,但随着人们法律观念越来越强,这种方法除了能激起民愤以外,根本起不到任何的效果。

“在合同上做手脚”是郭玉虎引以为傲的创新。

不管“钉子户”多么“狮子大开口”,只要诱骗他们和名称与开发商相近的皮包公司签了合同,郭玉虎便露出獠牙,最终的结果,要么“钉子户”接受“照价赔偿”,要么就是和那些身无分文的皮包公司打所谓的赔偿官司。

就算是赢了官司,皮包公司没钱,“钉子户”也无可奈何。房子拆了,钱拿不回来,时间一长,几乎所有的“钉子户”都会选择妥协。郭玉虎手里根本不缺这种“泼皮无赖”似的小弟,所以这招儿他屡试不爽。

“要说这洪门地产公司还真有办法,这么难啃的骨头都给搞定了。”拆迁队队长老霍,望着人去楼空的古桥社区感叹道。

“是啊,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方法,我记得上个月村口的那家钉子户还嚷嚷着‘房在人在,房塌人亡’呢。”

“管他用的是什么办法,咱们必须要保证按时完工,兄弟们,抓紧干活儿吧。”

“好嘞,霍队。”

古桥社区大都是年久失修的四合院,为了最大程度地节省开支,这支由亲朋好友组建的拆迁队,准备先用人力“扫荡”一遍,遇到硬茬儿再花钱租用机器,这样可以比直接用机器“扫荡”省很多钱。

老霍按照地形图细致地部署之后,自己带头走进了社区。

“咚咚咚……”房屋坍塌声此起彼伏,作为工程队长的老霍,早就习惯了这种嘈杂。

刚开工没多久,不知谁喊了这么一句:“骨头,骨头!”

“没事儿,硬骨头的回头咱们上机器。”老霍冲远处嚷嚷着。

“霍、霍、霍、霍……霍队,骨头,骨头!”喊叫的人从视线末端的院子中冲出。

“什么骨头?”老霍有点儿纳闷儿。

“水、水、水泥台,砸出了人骨头!”

结束了几个月“猎狐行动”,叶茜挂着“个人二等功”的勋章返回了单位;我本想着喊上阿乐给叶茜接风,可谁知他却请了长假。

没有了阿乐陪叶茜赛车,我很自然地成了她唯一的“小伙伴”。为了保证“友谊的小船”不会“说翻就翻”,除了不陪睡其他都陪,我几乎成了叶茜的“跟班男秘”。

因为刑事技术和刑事侦查本身就有重叠的地方,所以叶茜几乎时不时地就要来科室逛上一遭。

“你看看这白墙,都被你和阿乐两杆老烟枪熏成了什么样子?”

“打住,比起烟瘾,我可敌不过阿乐,这一切可都是他的功劳。”

“你也不是什么好鸟,你知不知道每吸一根烟,就要少活5秒?”

“没事儿,我也不差这5秒。”

“你……”

“你俩咋一见面就要掐起来?”胖磊喘着粗气推开了我办公室的房门。

“无事不登三宝殿,啥情况磊哥?”我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刚才接到电话,古桥社区在拆迁的时候发现了一具人骨。”

“什么?人骨?”

要说在荒郊野外发现人骨,我或许不会感到如此吃惊,但在生活区发现人骨还是很少遇到的。

“难道是流浪者或者拾荒者病死之后,无人发现?”我之所以这么猜测,也是有我的依据。古桥社区对我来说也不陌生,它位于云汐市的城乡接合部,很多房屋都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红砖青瓦,毫不客气地说,随便来个三四级地震,估计都会沦为一片废墟。

“穷”是那里公认的标签,凡是住在那里的人,几乎都活在社会最底层。一些空置的房屋,也成了拾荒者的天堂。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很容易造成拾荒者客死他乡,这种情况我也曾经常遇到,所以我很自然地就联想到了这方面。

“我之前也以为是,但情况比我们想的要糟糕,发现白骨的是工地的拆迁队,他们是砸开水泥台之后发现的白骨。”

“水泥藏尸?”

“差不多就是这个情况!”

嫌疑人有藏尸的行为,单从这一点来分析,几乎可以百分之百定性为他杀。

最后的一丝幻想也被无情地打破,10分钟后,我们整装待发,朝案发现场驶去,当我们的勘查车刚刚停稳时,徐大队已经先我们一步,在现场配合当地派出所拉起了警戒线。

“徐大队,现场什么情况?”

“报案人叫张胜,是拆迁队的工人,他们今天在古桥社区93号执行拆迁任务时,砸开了院子中的一个很大的立方体水泥台,发现里面有一个人的头骨,随后就报了案。”

“房子是谁的?”

“根据户口底册记录,古桥社区93号属于一名叫黄修萍的女子,我已经让侦查员去联系了,很快就能有答复。”

“好,那我们先去看看现场再说。”

穿戴整齐后,我们一行人站在了中心现场外围,虽然房屋的院墙已经被完全推倒,但通过建筑布局,还是可以很容易地还原房子的构造。

这是一座坐北朝南的砖混式四合院,院子由东、西、中三间瓦房组成,正中位置的瓦房面积相对要大很多,按照正常的建筑布局,这间应该是起居生活的主屋。

那块被砸开一半儿的水泥台,就砌在了主屋的窗台下。

根据测量,这是一块长2米,宽80厘米,高1米左右的立方体水泥,水泥的表面长满了绿色的青苔,估计已经修葺了不短的时间。

还带有毛发的白骨像是化石一般镶嵌其中。

现场已经“时过境迁”,我这名痕迹检验员也基本失去了勘查的必要。

“咱们先把尸骨小心取出来再说。”

在小型切割机的帮助下,所有人都给明哥打起了下手。

取骨的工作比想象中要简单很多,因为尸体腐败膨胀后会使骸骨和水泥之间存有空隙,所以只要切割开水泥面,就可以直接将遗骨取出。

尸体变为白骨,往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根据环境的不同,少则一年,多则十年,均有可能。

对于尸骨,拼接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都知道,人体由206块骨头组成,分为长骨、短骨、扁骨和不规则骨四种。尸骨的拼接对侦破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点,判断死者是否存在残疾或者天生缺陷,这对判明死者身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二点,可以根据骨骼特性,判断性别、年龄、身高等个体特征。

通过骨骼判断性别,很多朋友都不陌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观察盆骨,女子一般坐骨宽度、耻骨长度、坐骨大切迹宽度等等都要大于男子,利用盆骨分析性别对法医来说是最基础的技能。尸骨拼接完毕,推断身高那更是轻而易举。

但根据骨骼推断年龄,却是一个考验法医能力的活儿。

技艺精湛的法医,可以利用人骨的多个特征来分析死者年龄,常见的有四种:第一种是利用骨化点的出现和骨骺的愈合程度来分析;第二种是观察骨骼的长度;第三种是分析颅骨或者骨盆的变化来判断;第四种也是最为准确的一种,就是从死者的牙齿上去找寻答案。

利用牙齿分析死者年龄,用得最多的就是利用牙齿的磨耗程度,或者根据牙髓腔的变化来进行判断。

牙齿的磨耗程度对于“年纪偏大的白骨”使用得较多,但对于“青年白骨”,利用最多的还是牙髓腔特征。

正常的牙髓腔位于牙齿内,分为髓室和根管两个部分,周围被牙本质所包围,腔内有牙髓,髓腔的形态与牙齿外形相似,髓室位于牙冠部,分为髓角、髓室壁、髓室顶、髓室底、根管口几个部分;根管是髓室在牙根部位的延续,呈细小管状,其数目大体与牙根数相同,形状与牙根的外形相同,根尖有空,通过血管和神经与牙周围的组织相连。其实牙髓腔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一些牙膏广告上经常会模拟牙髓腔的动态图。

随着年龄的增长,牙齿的牙质也会缓慢地增多,这样就会使得牙髓腔逐渐变小。年轻人的牙髓腔较大,随着年龄的增加,牙齿咬合面的磨损会使髓室顶逐渐下沉,牙尖渐渐被磨平,髓角变成钝圆形,牙髓腔体积也会跟着减小,到了老年时,牙髓腔会因为萎缩而干枯。

按照牙髓腔随年龄变化的情况,可以分为A、B、C、D四种类型。

A型:髓室开阔呈圆锥形,髓角尖锐,根管近髓室处大而呈漏斗状,约10岁。

B型:近根尖1/3部分的根管变细呈棒状,髓角萎缩呈现钝圆,约20岁。

C型:髓腔与根管萎缩最为明显,根尖孔变小,上颌第一和第二前磨牙、下颌第一磨牙呈现此种情况为30岁左右,第二磨牙等所有牙齿都呈现此种情况为40岁以上。

D型:根管呈细棒状,整个髓腔变得更窄小,50岁以上。

通过牙髓腔来判断年龄的跨度虽然都是在10岁,但经验丰富的法医根据自身的经验,几乎可以缩短在5岁左右。

“死者为女性,身高一米六五,年龄25周岁上下。”明哥仔细观察完骸骨之后,继续说道:“死者的头部有数十处钝器打击伤,这里并不是杀人现场。”

“什么?这里不是杀人现场?”

明哥点点头,拿起了颅骨:“你们看,死者的整个头部几乎布满了钝器打击造成的凹陷,根据伤口成形的原理,我个人推测,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很有可能是扳手。死者的致命伤应该是这一处重叠打击的颅骨凹陷,按照击打的次数,嫌疑人大概在死者头上敲打了几十次。”

明哥说着拿出一张物证软标尺贴在最为明显的一处凹陷之上:“伤口长约6厘米,宽1.5厘米,嫌疑人使用的是大号的扳手。”

明哥放下颅骨:“假设嫌疑人和死者在一个相对开阔的地方,那么嫌疑人使用大号扳手,只要用力得当,三次以内,绝对可以致命。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嫌疑人一共连续击打了数十次,说明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不具备直接打击致死的条件。”

“决定钝器击打作用力的大小,一是作案工具,二是自身力量的大小,第三就是击打的距离。

“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是大号扳手,其能将死者的颅骨敲开,证明力量并不小,这两点被排除之后,剩下的欠缺就只能在打击距离上。

“也就是说,嫌疑人在作案时,可能是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导致其无法长距离地挥动扳手,所以才造成多次击打致死的后果。”

“四合院的每个房屋都很宽敞,可以排除,也就是说,嫌疑人是在某个‘狭小空间’杀人后移尸到了这里?”我反问道。

“对,所以这里不是杀人现场。”

明哥没有停顿,继续说道:“水泥块上有修补的痕迹,说明嫌疑人用水泥将死者密封之后,还曾在这里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

“什么?嫌疑人在这里居住过?”这绝对是案件到目前为止最令人振奋的消息。

明哥点点头,继续说道:“水泥主要是以硅酸盐、石灰粉等为主料,水泥直接凝固效果不佳,必须混有黄沙,从我们切割下来的水泥块来看,嫌疑人在浇筑尸体时,也混有大量的黄沙。”

“水泥加水其实就是一个水化的过程,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水泥颗粒和水接触并反应,放热率很高,但是由于石膏的存在,在水泥颗粒的表面会形成一层钝化膜,使放热率降低;第二阶段,水泥水化热释放率最高,水泥颗粒也随之增长很快;第三阶段,水泥的水化产物在水泥颗粒的表面堆积的厚度逐渐增加,水泥的水化放热率逐渐降低。

“从反应效果来看,水泥水化其实是一个剧烈放热的过程,高热量会加剧尸体内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使得尸体腐败变得迅速,在水泥凝固之后不久,被浇筑的尸体就会逐渐膨胀,巨大的作用力会使得水泥块在一定时间内裂开,水泥块上的大量修补痕迹,就应该是尸体腐败导致水泥块炸裂之后,嫌疑人所做的善后工作。”

“现场的立方体水泥块相对完整,也就是说嫌疑人在最后一次修补之后,尸体的腐败已经不太明显,难道嫌疑人在这里一直居住到尸体完全白骨化才离开?”

“不用,”明哥摇摇头解释道,“也只有尸体腐败前期才会导致水泥块被撑裂,在人体组织被微生物消耗得差不多之后,腐败所产生的作用力就不足以再将其撑裂,但根据我个人经验来推断,嫌疑人在浇筑尸体之后,最少要再居住两个月以上。”

“不管居住多久,只要嫌疑人曾在这里居住过,咱们就可以通过房东问出一二。”

“奶奶的,嫌疑人就是房东也说不定!”胖磊收起照相机,给这次勘查做了一个漂亮的总结性发言。

尸骨刚被送到殡仪馆,徐大队便传来捷报,古桥社区93号的户主黄修萍已经被找到。就目前来看,也只有老贤还有后续工作要开展,我们其他人则全部在第一时间赶往了刑警队大院。

黄修萍目测已经接近70岁,比我想象的要苍老太多,从她有些担惊受怕的神情来看,她绝对不会跟嫌疑人画上等号。

“老人家,不要紧张。”明哥主动倒了一杯水,放在了她的面前。

“警官,你们到底抓我来干什么?我犯了什么法?”黄修萍虽然年纪很大,但口齿还算清晰。

“您没犯什么法,我们就是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您,问完了就直接让您回去。”

“哎,行,你问吧!”黄修萍听明哥这么说,心情也变得好了许多。

“您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哦,我之前和我儿子住在一起,不过去年儿子儿媳带着孙子去省城念书去了,说省城的房子小,我去住不下,就把我自己留在了云汐市。”

“住在古桥社区的老房子里?”

“没有,那个地方我已经有20多年没住过了,孙子一出生我就搬到了儿子的住处。”

“您儿子住在……?”

“供电局家属院,是他单位给分的房子。”

“那古桥社区的老房您平时是怎么打理的?”

“有人租就租给别人,没人租就空着。”

“那租房子的人,您都要求他们*件了吗?”

“以前没有,但有一次警察找到了我,说我的房子里有人在搞传销,因为我没登记他们的身份证,还罚了我几百块钱,所以从那以后,只要有人来租房子,我都会让他们*复印件。”

“那这些复印件还有没有?”

“如果你早一年来,或许我还能拿给你,但自从这房子被政府规划之后,空置有两三年的时间了,房子都要拆了,我还留着那些复印件干啥?都让我引煤球给烧了。”

“租客在您房子里搞传销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人一上年纪,这脑子就不好使,记不清了,有好多年了吧。”

“有没有年轻男女租住在你的老房子里?”

“应该……有吧……我不确定。”黄修萍回答得模棱两可。

“你每月怎么收房租的?”

“我不按月收租金。”

“不按月?”

“老房子租不上价,很多人都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才会选择在咱们社区租房子,我那个大院子,一个月的租金也就100块钱,如果按月收,我这老胳膊老腿还不跑断啊,按照咱们社区的行情,半年起租,房钱半年结一次。我年纪比较大,老伴去世得早,如果租客要续租,我一般都是要求他们把房钱送到我儿子的住处。”

“院子中的水泥台是什么时候砌的,您知道吗?”

黄修萍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平时根本不往老房子去,我哪里知道什么水泥台?”

“您到目前为止收过多少租金,您知道吗?”

“我一般收的租金都贴补给儿子了,也没记过账。”

黄修萍的这份问话笔录,和“一问三不知”几乎没有太大区别,本来我们都还信心满满,可现在都变成了“霜打的茄子”。

送走了黄修萍,明哥抬手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下午两点,休息两个小时,等国贤的结果出来以后,我们准时开专案会。”

白骨案和碎尸案的侦办难度基本可以等同,只要能查清尸源,案件就等于破了一半儿,对房东的询问没有任何进展,我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老贤身上。

通常情况下,报失踪人口,都会采集失踪者父母的血样,只要老贤能够根据白骨的基因型在库中比中信息,就绝对是寻找尸源的一种捷径。

下午4点,专案会准时召开,叶茜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国贤,你那里有没有头绪?”明哥的开场白便问向了老贤。

“基因型为XX,女性,DNA信息不详,没有比对结果。”老贤说完,抽了一口闷烟。

“尸体已经白骨化,案发已经不知是多久之前的事情,所以痕迹检验无从下手。”

“古桥社区早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全面停水、停电,等待拆迁,周围根本不存在任何监控设备,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有,视频资料最多也只能保存一个月,对于这起案件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中心现场周围早就被拆得一片狼藉,一个人影也找不到,刑警队更是没办法调查走访。”

专案会上,除了老贤,还能说上两句的也只有明哥。

我从未感觉到如此大的压力,如果明哥那里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这起案件黄的可能性最少也会达到80%。

“下面,我来说说。”明哥掐灭了手中的烟卷,“死者的基本情况大家已经了解,我就不在此赘述了。”

“受害人骨架完好,在其他部位并未发现致伤痕迹,死亡原因为头部大面积的钝器伤,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可以确定为大号扳手。

“水泥藏尸和正常情况下的抛尸还有很大的区别,再加上环境因素的独特性,我暂时无法判断死者的具体死亡时间。

“房东的口供并没有给案件带来实质性的线索,所以就此案来说,我暂时还没有想到破案的突破口。”明哥的几句话,让我的心几乎瞬间沉到了谷底。

“冷主任,难道不能试试颅骨复原?”叶茜说。

“对啊,咱们上次办理的下水道藏尸案不也是用了这个办法吗?”我冲叶茜竖起了大拇指。

明哥摇了摇头:“死者是一名年轻女子,失踪这么久,父母不可能不报案,国贤并没有比中死者的DNA,也就是说,死者有可能不是咱们云汐市本地人。”

“难道是外地来的传销者?”叶茜结合刚才的问话笔录,提出了一个假设。

“完全有这个可能。”明哥接着说道,“嫌疑人在作案时,不光击中了死者的头部,面部的大部分地方也有相当多的钝器伤,这会严重影响颅骨复原的准确性,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不会选择走这条路。”

“明哥,那下一步咱们该怎么办?”

“既然我们推断,嫌疑人有可能在中心现场生活起居过,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明天一早动身,复勘现场。”

第七案 爱之誓言 2

如果是其他案件,在复勘之前,明哥肯定会制订详细的复勘计划,而这宗白骨案却变成了“靠天收”。目前的窘境是,我们既不知道嫌疑人是何年何月作的案,也不知道那间屋子换了多少租客,我实在想不出复勘现场有何意义。

再次来到中心现场,明哥蹲在了水泥台前。

“我们在水泥中取出了完整的骨架,根据水泥块中的凹陷痕迹来看,死者被水泥浇筑时呈蜷缩状。我们之前已经分析过,嫌疑人是在某个狭窄空间内作的案,如果嫌疑人在杀人之后紧接着就浇筑尸体,那时尸体处于肌肉松弛阶段,死者在重力的作用下,会呈平躺状态,而不是蜷缩。从这一点来推测,嫌疑人应该是杀完人很长时间以后才想到水泥藏尸的方法。那时尸体已经出现尸僵,所以尸体才会一直保持蜷缩状。”

明哥的话让我们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继续说道:“我们在发掘尸骨的过程中,并未发现死者有穿衣痕迹,也就是说,死者在被浇筑时,有可能是全身*,嫌疑人为何会多此一举,将死者的衣服脱去?”

“会不会为了减少工作量?”我提出了一个假设。

明哥点头赞许:“没错,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假如案件发生在伏天儿,那时天气较热,人们所穿的衣物都比较贴身,脱与不脱对浇筑尸体来说,意义不大,但如果案件发生时气温较低,死者穿着的衣物较多,这样就会无形之中增加嫌疑人的工作量,据此推断,凶案应该发生在天气寒冷之时,按照咱们云汐市的天气情况来看,12月、1月、2月这三个月份的可能性很大。”

明哥继续说:“嫌疑人杀人和藏尸有时间间隔,也就是说,嫌疑人在浇筑时,尸体已经完全尸僵化,这时要想从蜷缩状尸体上把衣服脱下,只能借助剪刀等工具。回头咱们去屋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有明显裁剪痕迹的女士衣物,如果有,说不定可以找到突破口。”

“这都行?”叶茜相当崇拜地看着明哥。

就在大家都在摩拳擦掌准备进屋一探究竟时,我却被水泥台上隐约的一种痕迹吸引住了全部的目光。

“小龙,你看什么呢?”叶茜戳了戳我。

“明哥,我有重大发现。”我指着水泥台正上方的几处梅花印喊道。

“这是什么?弄得你那么兴奋?”叶茜伸长了脖子。

“来,搭把手。”我把直尺从工具箱中取出,示意叶茜帮着测量数据。

几分钟后,我十分肯定地得出了结论:“是大型犬足印。”

“什么?犬足印?有什么用?”

也许很多人会和叶茜有同样的疑问,但是在我看来,这绝对是新的突破口。

在痕迹学上,除了研究人的手印和足迹以外,一些动物痕迹也被囊括在内,其中猫、狗等常见宠物的足迹也是痕迹学重点研究的对象,所以我对犬足印一点儿也不陌生。

犬足根据结构,可以分为前足和后足。

前足骨可分为:腕骨、掌骨、指骨。

后足骨可分为:跗骨、趾骨、跖骨。

和人脚的掌纹趾纹相比,犬足印迹则分为趾、掌、爪三大块。

所谓的趾就是脚趾,和人一样,犬分五趾且长短成比例。按照顺序,一趾最短,犬在行走运动中,一趾不接触地面,所以不会留下一趾印;二趾与五趾对称排列,五趾大于二趾;三趾与四趾对称排列,四趾窄,短于三趾,每个犬足趾结构的形态较特殊且稳定,足趾大小及其间距离也不相同,趾端切线形态各异。

说到掌必须要先解释一下犬足的枕部。枕部是犬足掌底部的枕状弹性组织和脂肪,它是支撑在地上的部分。枕表皮是厚而无毛的角质层,它可分为腕枕、掌枕、跖枕、指枕四大部分,犬足的掌印,其实就是枕部受力留下的印迹,通常犬的前足掌印扁而平,后足掌印凸起。

接着就是爪,爪是犬的趾器官。可以分为带有爪沟的爪轴,具有爪冠的爪壁和爪底。爪轴是趾皮肤变为爪的部分。爪壁是一个整体,它位于爪的背侧面和两侧面爪冠部,并从爪沟的深处现出。爪底狭窄,位于爪的底面。爪印其实就是爪尖抓地而留下的印迹。

犬足印的形成与人足迹形成的大体条件一致,影响犬足印形成的主要因素包括:犬足的类型,承受体的情况,犬足与地面相互作用的情况,犬足行走与运动的周期性。

根据研究,犬在行走运动中四肢分别落地。当犬在行走时,左前足摆动、右后足落地;右前足、左后足、右后足同时支撑,右后足是重点支撑。瞬间左前足落地,右前足摆动,左前足、左后足、右后足支撑,左前足是重点支撑。从摆动变为支撑,如此重复运动,形成周期循环,使承受客体上形成一条曲形印痕或小八字印痕。

套用人类足迹的研究,上面的阐述实际上就是在解释足部的构造、脚印的组成以及人类行走的状态。这些是足迹鉴定的前提,只有搞清楚这些特征,才可以对足迹进行系统的研究。

基础问题掌握以后,剩下的便是鉴定工作,一般犬足鉴定可以分为两种:种类鉴定和个体鉴定。

种类鉴定很好理解,就是通过犬足印的形态、长短、宽窄,趾、爪、掌的大小,倾斜方向和角度来判断属于何种类别的犬。

个体鉴定则是根据犬足印四趾和爪的分布、相互关系和形状,以及畸形、残缺、病变来认定某个犬足印是某只犬所留。

不管是种类鉴定还是个体鉴定,在某些案件中都能为破案带来捷径,公安部每年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不乏“以犬找人”的经典代表。

而咱们这起白骨案,我刚好要运用到“种类鉴定”的相关知识点。

“明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嫌疑人极有可能养了一只大型的金毛犬。”

“哦?”

“水泥块上的‘梅花印’根据测量,基本可以判断为金毛犬所留,犬能在水泥未干之时踩在上面,它极有可能和嫌疑人共同生活在这个院子中。”

“嗯,假设成立。”

“大型犬体味重,不适合在屋中饲养,在院子中应该会有狗窝。”说着,我仔细地环顾了一圈已经面目全非的四周。

“那里是不是?”叶茜指着远处一个散落有石棉瓦的砖堆。

“房子用的是青瓦,石棉瓦极有可能是狗窝的顶部,去看看再说。”走到跟前,我指着墙根说道:“在院墙里侧,说不定真是狗窝。”

说完,我戴上手套,扒开了砖头堆,几分钟后,一个标注有“金毛专用狗粮”的大号包装袋被我从砖下翻了出来。

“看来我猜得没错,嫌疑人果真养了一条金毛犬。”

“养了这么大的一条狗,作为房东不会不知道吧?”叶茜的言下之意,就是想通过租客养狗这一特征来唤醒房东的记忆。

“我估计够呛。”胖磊撇撇嘴。

“有了这个包装袋,就算回忆不起来也没有关系。”

“小龙你说啥?难不成你还能从这个包装袋上处理出来指纹?”胖磊有些难以置信。

“案件都不知道过去多久了,就算是有指纹,也早就被破坏了。”

“那要这个破袋子有什么用?”

“条形码。”

“条形码?”

“对,它属于痕迹学中的电子痕迹,”我继续解释,“通常条形码可分为一维码和二维码。

“一维码仅在水平方向表示信息,二维码可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表示信息。熟悉微信的人对二维码可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而一维码很多人见过,却从未细致研究过。生活中,一般较常见的一维码有五种:

“第一种,EAN码,也被称为商品条形码,多见于商品的外包装。

“第二种,39码和128码,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线的产品标识。

“第三种,UPC码,也叫万用条码,主要在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使用。

“第四种,ISBN码,国际标准书号。

“第五种,ISSN码,国际标准期刊号。

“根据痕迹学统计,世界上有200多种一维码,每种都有特定的编码规则。而狗粮上标注的就是一维码中的EAN码。”

我把包装袋举高,置于所有人的视线范围内:“当我们在超市购物结账时,收银员在光学识别器前一扫描条码,商品的名称、价格信息就可以立刻显示在电子屏上,这就是扫码技术。”

“商品的EAN码,其实就是厂家代码、产品型号、流水号、校验码等信息的线条(bar)和空白(space),按照一定规则组合在一起的图形。我们可以通过识读设备和计算机软件系统将商品条码转换为信息。

“咱们这个包装袋上已经完全看不出生产日期,但我们可以根据条码查出这袋狗粮的生产厂家,再根据流水号和产品型号等找到这袋狗粮的具体销售日期和销售地域。而且你们看……”

说着,我指着包装袋上的保质期一栏:“保质期12个月,嫌疑人不可能购买过期的狗粮,咱们只要能查出狗粮的具体生产时间和销售时间,就可以推断出年份,刚才明哥已经分析出,嫌疑人作案的时间在12月、1月、2月这三个月的时间范围内,只要知道年份,我们就可以在全市筛选符合特征的失踪人口,这样对查找尸源会有很大的帮助。”

“国贤老师已经比对过DNA,不是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信息吗?”

“DNA技术近些年才开始普及,如果死者死亡时间过久,没有采集DNA信息也正常。”老贤开口解释道。

“小龙的办法完全可行,等这条线索走不通时,我们再想别的办法,下面按照计划,重点勘查屋内。”

“明白。”

在我的印象中,有两种案发现场最让人头痛,第一种就是满地都是物证,第二种则是几乎没有物证,两种极端的现场,对技术员的耐性绝对是一种强大的考验。

要想从闲置近三年的老房子中找到蛛丝马迹,绝非“困难”二字可以形容。值得庆幸的是,经过一整天的努力,结果令人欣慰。

按照明哥的推断,我们果然在房屋内的狼藉之中找到了大量被剪开的衣物。

假如嫌疑人在搬出房屋时又有新的租客,那这些衣服不可能还原封不动地留在屋内,单从这一点分析,嫌疑人就是这个房子的最后一位租客。

现场勘查完毕,明哥便结合物证情况向刑警队传达了几件急需见底的工作。

第一,查清狗粮的具体销售时间。

第二,在该时间范围内,筛选符合条件的失踪人口。

第三,再次让房东回忆最后一位租客的体貌特征等细节。

任务安排下去之后,老贤便把从现场提取的衣物全部拿进了实验室,因为时间间隔太久,经过几天的努力,也没得出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几件衣服的品牌也都是大通货,铺货率很高,根本没有任何的针对性,线索查到这儿,基本已经中断了。

刑警队的调查工作在第四天终于有了反馈,除了房东还是一问三不知之外,其他的两条线索都有了预期的结果。

狗粮是2012年从我们市的家乐福超市中销售出去的。

有了年份,结合明哥提出的大致作案月份,刑警队很快筛选出了符合条件的失踪人口报案,通过细致的排查,最终只有一例无法排除:报案人名叫蔡国权,今年54岁,云汐市人。人口信息系统显示,其户口本上登记的还有另外三人,分别是妻子陈莉,女儿蔡瑶瑶,儿子蔡明明。

根据其口述的接警记录,他的女儿蔡瑶瑶于2012年1月21日,也就是过年的前一天从家走失,至今杳无音信。按照蔡瑶瑶出生年月,1987年8月6日来推断,她失踪时刚好25岁。

为了更进一步地确定尸源,明哥把报案人蔡国权传唤到了科室的询问室内。

“警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儿?”54岁的他,看起来比年过古稀的老人还要憔悴不少。

“我们找你来,是想问问关于你女儿的事儿。”

“瑶瑶?”蔡国权忽然眼前一亮,“警官,瑶瑶是不是有消息了?”

“我们还不能确定,所以还想向你核实一些情况。”

“好,核实,核实。”蔡国权满口答应。

“你在报失踪人口时,有没有采集血样?”

蔡国权摇摇头,有些无奈地说道:“没有。”

“没有?难道是派出所民警不作为?”明哥眉头拧在了一起。

“不是,而是没有采集的必要。”

“这怎么说?”

“瑶瑶不是我和我老婆亲生的,是我们抱养的,我们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那她的亲生父母你能不能联系到?”

“联系不到。”蔡国权叹了一口气,“二三十年前,我刚结婚,和爱人居住在单位分的筒子楼里,住在我们隔壁的是一对年轻情侣,大名我不清楚,只知道男的叫小王,女的叫小夏。”

“小王和小夏是纺织厂的工人,两人未婚先孕生下了一名女婴,那时经济萧条,不管什么厂的效益都不是很好,孩子的出生更是给两人增加了不少负担。

“自打孩子出生以后,小王和小夏几乎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结果没几个月,小王竟然扔下小夏和孩子一走了之,小夏一时间经不起这个打击,准备带着孩子跳楼自杀,巧就巧在,那天我刚好在家,否则两条人命绝对就没了。

“救下了小夏母子,我和爱人开导了她整整一晚上,她总算是放弃了轻生的念头,我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小夏抛下女婴,再也没有回来。

“那时我爱人已经有了身孕,本想着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可我爱人抱起孩子后,就再也没有放下,那个女婴就是我的大女儿,蔡瑶瑶。”

“你女儿知不知道她不是你们亲生的?”

“知道!”蔡国权重重地点了点头。

“她是怎么知道的?”

“瑶瑶她自己发现的。”

“自己发现的?”

“对,瑶瑶上的是医科大,毕业后被分配到医院检验中心工作,因为医院有照顾员工的政策,所以我们家人每年都可以免费抽血化验一次,也就是在抽血化验时,瑶瑶发现了问题。”蔡国权接过明哥递去的烟卷,深吸一口,“我和我爱人还有儿子明明,都是O型血,而瑶瑶却是AB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双亲是O型血,子女也会是O型,根本不会生出AB型血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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