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火车站前人潮如涌。
时间是六点零三分,火车比平时迟了十七分钟到,所以龚老板在这里多等了十七分钟。
龚老板是个喜欢灰色的老人。他喜欢灰色的衣服,灰色的眼镜架,甚至连灰色的天空都能令他感到愉快。
但龚老板的人生观,却绝不灰色,在这个城市里,人人都知道龚老板是个最积极的大商家。
龚老板曾说过一句这样的说话:「守时是成功者最起码要具备的条件。」
所以,他一向做事都很有原则,也很守时。
他甚至比火车更能准时。所以,他多等了十七分钟。
能够让龚老板亲自到车恭候迎接的人,恐怕世上没有几个。
当然,龚老板绝不会单独前往火车,跟随着他四周的人少说也有二三十个。
这二三十个人,也绝不是普通人,而是每一个都曾身经百战的好手。
自古以来,每一位大人物都会自己放在铜墙铁壁的固垒中,因为这样会使自己的性命安全一点。
而大人物四周的好手,就是固垒。
不过,像龚老板这位商家,他四周的保护者是否太多了一点。
莫非龚老板这位商家的底细,有特别之处吗?
整列火车,最迟下车的人是云丛林。
云丛林并不老,只有三十一岁;但他颚下的胡子,却比许多七八十岁的老人还长。
幸而,毕竟他的胡子仍是黑色的。
他最迟下车,因为他正在车厢里打瞌睡。所以虽然火车已到达目的地,他仍然继续闭目养神。
云丛林知道,当他抵逹这个城市之后,他将会面对很多很多不可想像的事情,因此,他需要充沛的睡眠,才能有充沛的精力去应付。
在这列火车里,载着的有不少是来自各省各县的谋生者,而谋生最大前题的事,自然是「掘金」。
只要有本领,你就能够在这里获财富。
云丛林有把握,因为他有的是本领。而且,他已找到了落脚之处。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毎一个人都希望有个强而有力的后台。只有如此,你才能不被别人很容易就噬掉。
反而,你可以呑噬别人。
后台越大,呑噬别人就更容易,而且也能噬咬得更深,更狠,
云丛林不但已从这个城市里找到落脚之处,而且也找到了一个后台。
一个强而有力的后台。
他的后台大老板,就是龚老板!
圆月已升起,时间是八点三十分。
在那座黄花小轩中,正是酒兴方酣的时候。
黄花小轩是龚老板第八姨太太的居处,这里地方也许并不太大,但却已足够在厅中筵开十席。
龚老板虽然六十多岁,但他对女人的兴致似乎一点也没有减低。
这时,他不但右边拥着他的第八姨太太,同时在左边还抱着一个梳长瓣子的小姑娘。
云丛林刚好就坐在这位小姑娘身边。
忽然间,龚老板呵呵一笑,说道:「翠娃吃醋了,那么我左手里的小姑娘怎么办?」
云丛林心中再雪亮也不过,看来这小姑娘迟早都会倒在自己的怀里了。
果然,龚老板把小姑娘向横一推,将整个俏姐儿都投进云丛林怀内,道:「丛林,你来对付这小钮,免惹得翠娃一会儿刮我耳光。」
云丛林明白,这是大老板给自己的一种「赏赐」。
显然,大老板早已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还未完全成熟的小姑娘。
这对于云丛林来说,确是一种好极了的享受。
所以,他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
同时,他更知道一个永世不移的真理:「有权利,必有义务。」
也许享受之后的代价,是一死。
但他已决定,早就已决定,无论享受的代价是什么,他都要先享受了再算。
直到酒筵散尽之后的深夜,他才发觉龚老板给自己的享受是何等奢侈。
那位美丽的小姑娘竟是处女。
清晨,没有半点雾气。
云丛林早已醒觉。
那位美丽而可怜的小姑娘,反而睡得很好。
昨夜,她付出了女孩子最宝贵的童贞,究竟她得回了什么代价?
云丛林只是随便的想了一下,门外已有人敲门。
敲门的人,是康小狗──龚老板的汽车司机。
在那个时候,汽车远不如像今日一般普遍;能够拥有汽车的人,一定是非富则贵。
但龚老板却有汽车十一辆。
康小狗一看见云丛林,便恭恭敬敬地打躬作揖,道:「云爷,大老板吩咐小的接您老人家到会议室。」
云丛林今年才只有三十一岁,却被尊称「老人家」了,连他自己都感到有点吃不消。
云丛林道:「嗯,你等一等,我就出去。」
他回到了牀边,征征地望了望那位小姑娘,然后,掏出好几十块大洋,放在她的枕畔。
他明知道龚老板已给了她一笔代价,而且数目必比这些大洋为多,但他仍觉得自己应该补付一点。
岂料这位已经「熟睡」的小姑娘,忽然张开了眼睛,还把那几十枚大洋一手塞回云丛林手里。
「拿回你的臭钱,如果你以为我是嬢子,你就错了。」小姑娘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
但无论她把眼睛睁得多大,她都不能制止已夺目而出的泪水。
云丛林的脸上,陡地一红。
但他不想为了这小姑娘而耽搁太多时间,所以他「拿回他的臭钱」。
然后,他启门而去。
但他听到了小姑娘最后的几句说话:「你记着,我叫沉真真,总有一天你要娶我。」
沉真真,她的名字是沉真真?
这名字很好听,不过是真名还是胡诌的?
「我会娶沉真真?」云丛林又想了一下,但随即又忍不住失笑起来。
一个像自己这样的人,又岂能娶妻自绊前程啊!
世界上确有某一种人,不适宜做别人的丈夫。
因为这种人,本就不该拥有妻子的。
然而,云丛林是否属于这一种人呢?
龚老板的「会议室」,在一幢豪华大楼的顶楼。
这幢大楼只有三肤,所以会议室就在三楼。
这里虽然看来十分宁谧平静,但云丛林却感觉得到,这种宁静是全凭四周铜墙铁壁的守卫者来维繫的,就像是一只巨大的野兽,如果没有利爪与僚牙,迟早必会遭遇到其他恶兽的侵袭。
云丛林第一步踏进会议室的时候,他立刻遭遇到一种特别的欢迎。
那是空手道的欢迎。
两个黑袍日本武士,用最能致人于死地的招式欢迎他。
空手道中的手刀,力道沉猛,可以碎裂砖石。
任何一个强壮的人,他的咽喉总硬不过砖石。
现在,这两个黑袍日本武士,正准备用手刀对付云丛林的咽喉。
势疾如风。
劲猛如虎。
无论是谁看见这个情景,都会为云丛林叹惜──叹惜他只活了三十一岁就死在日本空手道之下。
也许只有一个人例外。
如果有人肯打赌,他必定会毫不攷虑,打赌云丛林绝不会死。
不但不会死,同时,也绝不或败落在这两位黑袍日本武士手下。
因为这一个人,向来十分识货,他深信云丛林会是个好货色。
这个人,当然就是云丛林的大老板。
龚老板!
龚老板纵然并非料事如神,但所料者通常也十不离八九。
云丛林果然值得令人喝采,因为他用最漂亮的手法,击败了日本武士空手道。
他的手法很简单,任何人一看便懂;但却也是任何人都不容易学到的手法。
那是以快打快。
还有最重要的一着,就是:「以刀还刀」。
日本武士用手刀击来,他却用锋刀回击过去。
没有人能形容云丛林的刀,究竟快到了何等的地方,但等得他用鞋底舐刀的时候,这两个日本武士加起来已只剩下两只手。
他用鞋底舐刀,因为刀锋沾满了血。他似乎只关心这柄还不够一尺长的刀子,连眼角也不瞧日本武士一眼。
那两个黑袍武士瞪眼望着地毯上的两只断腕,面色一齐惨白。
他们显然还未能接受这个事实,在三分钟之前,他们甚至曾对龚老板说:「我们一出手,这家伙就死定了!」
但一之下,这两个来自扶桑岛国的空手道高手,便宣吿吃不了,着走。
如果不走,恐怕连另一只手腕也将不保,冒这种险,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龚老板坐在一张灰熊皮铺造的交椅上,露出一种满意的微笑。
相信无论是谁,看见云丛林刚才的身手,都会感到十分满意;除非这人是个瞎子。
「刚才两个东洋鬼子,本是我的近身护卫,」龚老板燃起一根雪茄,语气很平静地:「可惜他们不服气,徧要先d一d名震两广的云中杀手。」
云丛林默然地着。
龚老板忽然盯着他的胡子,皴皱眉道:「你没刮胡子多久了?」
「十一年。」云丛林回答得很快。
龚老板轻叹一声:「我实在有点不明白,你为了什么缘故十一年不刮胡子;照我的眼光看来,如果你刮掉这些胡子,你一定会比现在英俊得多。」
「我不刮胡子,是十一年前许下的誓言──如果我不能发达,我就永不刮胡子。」云丛林解释。
龚老板哈哈一笑,说道:「如果现在我要你立刻将每一根胡子都刮掉,你肯不肯?」
云丛林连眼都不眨一下,立刻就回答大老板:「当然肯。一千一万个肯。」
「为什么?」
「因为先父管经吿诉过我,能替大老板办事,就是发达的开始。」
龚老板大悦,拍拍他的肩膊:「果然不愧是云独行的好儿子,那么你现在马上就去把脸上的胡子都刮乾淨,然后再来见我。」
二十分钟之后,云丛林回来了。
刮乾淨了胡子的云丛林,就像是完全变了另一个人──英俊,潇洒,充满男性的魅力,足以迷倒任何一个女人。
龚老板的眼光,果然一点都没看错。
「好,很好,」龚老板一面吮啜着雪茄,一面又用火燃点着另外一根。
这一根雪茄,自然是点给云丛林的。
「能够令我替人燃点雪茄的部属,除了你父亲之外,就只有你。」
云丛林接过这口雪茄,脸上木无表情,即不感到喜悦,也未引以自豪。
因为他的父亲云独行,虽然备受龚老板看重,结果还是死在这个城市之中。所以这口雪茄也许会令人生羡,但却也能令人感到苍凉涩苦。
「你父亲虽然名义上是我的部属,但实际上我们情谊之深,已不啻等如同胞手足,他的死亡,不但令我损折了一个最得力的帮手,也令我损失了一个最亲挚的朋友。」
云丛林仍旧默然,他知道龚老板一向持云独行不薄。
「所以,我第一件要你替我办的事,就是替我的朋友,你的父亲报仇。」
云丛林的眼睛一亮:「唐残龙?」
龚老板点点头:「不错,杀你父亲的人就是唐残龙,你先要杀了他。」
「不过,据我所知,唐残龙虽杀我先父,背后却还有幕后人指使。」
「不错。」
「那人是谁?」
龚老板长长叹了一口气:「那人就是唐残龙的师伯,也是这个地方上唯一敢与我硬撼的人。」
能够有力量与龚老板硬撼的人,的确不多,而且简直是绝无仅有。
这一个绝无仅有的人,就是这个城市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黄金大亨──严九爷。
但最能令他赚钱的生意,却是经营赌场,他的赌场,每天都大杀三方,财源滚滚不绝。
云丛林把雪茄放下,对龚老板作出保证:「唐残龙先死,严九爷也要死,这两个人绝对活不过明年清明节。」
龚老板大笑:「你果然是个应该发达的人,明天你可以到我的账房,向账房先生支取薪水,你要多少就拿多少,用完了再拿,别让人说我白白刮了你的胡子。」
云丛林淡淡一笑,心中正在想着:用什么方法去杀唐残龙?
唐残龙的确有点残,不过总算是残而不废。
他一下生来的时候,左边的耳朵就已经不见了,就像是遗在母亲腹中,忘记携带左耳降临世上一样。
不过,唐残龙虽然少了一只耳朵,但他耳力之佳,却并不下于黑穴里的蝠鼠。
今天黄昏时候,他在寓所襄,忽然听见门外有脚步声,虽然这脚步声轻盈得有如小猫。
唐残龙今年三十三岁,性格冷酷而精警,他自从十一岁以来,每一天都过着充满刺激凶险的生活。
经过这二十多年的生活经历,他得到一个可怕而又现实的结论:「你若不去呑噬别人,别人就会把你噬进肚子里。」
所谓和平共存,在唐残龙眼中看来,那是自欺欺人的想法,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儘量去呑噬别人。
现在,在他寓所门外,忽然响起细小而神秘的脚步声,唐残龙立时大起戒心防备。
他要防备自己不被别人呑进肚子里。
正当他准备出其不意打开大门观察究竟之际,门铃忽已响起。
唐残龙顿感松一口气,因为他觉得自己未免太过敏感,门外这人,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一定是梦珠。
梦珠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年青,身段结实而苗条,性格聪明而活泼,唐残龙已开始攷虑向她求婚。
一想到来者是梦珠,他立刻把大门开启。果然,门外倚着一个女孩子,正是梦珠。
梦珠为什么要倚着?
因为,她自己没有力量能够稳在地上。
为什么?
因为,她已被一根马鞭勒断了咽喉,她现在的名字是死人。
唐残龙见过不少死人。
他从没有为任何一个死人掉过半滴眼泪。
不过,今次他例外。
完全的例外。
他大哭,由黄昏哭至深夜。
芦苇草旁,新坟竖起,气氛惨然。
梦珠的墓。
唐残龙手里,有一束玫瑰,颜色鲜红如血。
他的眼眶,颜色也如玫瑰一样红,红得像欲滴血。
究竟是谁施下的毒手?
这件事,连严九爷也被惊动了,严九爷立刻下令澈査。
澈査结果,杀梦珠的人,就是云独行的儿子,一个名震广东广西两省的杀手。
云中杀手云丛林,杀了梦珠!
昏暗的天色,欲雨而未雨,只是唐残龙心里的仇恨火燄,纵然连下十天倾大雨,也淋不熄,吹不灭了。
忽然间,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音,声音由远而近,直到墓前数丈,方始停下。
唐残龙背对着来者:「你是谁?」
来者的声音,沉稳而冷酷,道:「广东人。」
唐残龙眸子内立刻闪过一股杀机:「你就是云丛林?」
「不错。」
来者竟赫然是云丛林!
唐残龙背对着云丛林,也居然没有半点激勤。
只听得云丛林的声音,又再响起:「你是否很想将我杀死?」
唐残龙没有回答。
如果他将心里的说话吐出来,那将会是下面几句:「我要杀死你,慢慢的杀死你,一寸一寸的杀死你。」
谁知道云丛林也正在这样想。
一个人的仇恨,已是一团最可怕的烈燄。
而当两个人都拥有这种烈燄的时候,纵然雷神施威,电闪雷劈,只怕也化解不开了。
就在这个时候,昏暗的老天,终于洒下大雨。
好一场倾大雨。
老天在哭,哭什么?
哭梦珠的死?还是哭泣人类一辈子都活在仇恨里?
大雨中。
唐残龙忽然转过身子。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中任何一个先动,决就会立刻发生。
唐残龙转过身子,并不只是想看看云丛林的真面目,同时更决定送给对方一柄银光闪烁的短刺剑。
唐残龙的剑法,师承自陇中武林名宿司空刚门下,三十年前司空刚凭着一套「沉鱼十八刺」绝技,雄霸中原未曾一败。
江山代有人材出,长江后浪推前浪。
直到八年前,唐残龙不避忌讳,大胆的将「沉鱼十八刺」去芜存精,加以创新改进,居然演变成为「沉鱼六绝杀」,全套剑法仅有六招。
这六招短刺剑的剑法,终于连司空刚这位高傲的老人,都不能不承认确胜原来的「沉鱼十八刺」一筹。
严九爷曾私下对人评论:除了火枪之外,天下间已没有任何人制得住唐残龙。
严九爷还有另一句评论:如果唐残龙一出动那柄九寸长的银鱼刺剑,天下间绝对没有人能避得开。
严九爷的眼光,一向看得极准,连他的大对头龚老板都暗暗佩服。不过,也许严九爷不知道世间上除了有唐残龙之外,还有一个同样厉害的角色:云中杀手云丛林。如果他知道有这么的一个人在世上时,恐怕他的评论就不会如此肯定了。
只有云丛林,才能避得开唐残龙这一招「反手沉鱼杀」,如果换上别人,他的左胸上已经多了一个大洞。
唐残龙一击落空,第二着应孩是比「反手沉鱼杀」更狠更绝的「沉鱼夺命杀」。但他没有使用这一着杀绝,反而收回银鱼刺剑。
因为云丛林没有还手。
唐残龙的左手里仍然握着一束玫瑰。
最后,他终于还是先把玫瑰花放在梦珠墓前。
「云丛林,你是否也想杀我?」
云丛林淡淡一笑:「当然想。」
「那么,你刚才为什么还不动手?」唐残龙冷冷地盯着他,「难道你忽然害怕了?」
「害怕?」云丛林大笑,肆无忌惮的大笑:「来者不惧,惧者不来,刚才我不动手,只是为了要你首先明白一件事。」
「你说。」
「梦珠小姐,并非我杀。」云丛林一字一字的说道。
唐残龙一怔,继而哈哈大笑:「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云丛林脸色一寒:「唐兄,你曾杀我父,你已是我的死敌,我何必骗你。」
唐残龙今次真的怔住了。
只听得云丛林冷峻的声音又道:「我来此澄清这件事,是因为梦珠小姐被勒毙前,曾遭强暴凌辱。云丛林什么死罪都不怕框上脖子,但这种先姦后杀的禽兽罪名,云某是绝不愿被人诬蔑的。」
唐残龙的脸色,越来越是发白。
梦珠如果不是云丛林杀的,那么凶手究竟是谁?
雨点越下越大,但唐残龙却像是一具木头人,连眼眉毛都没有跳动。
显然这人的心境,已紊乱到了极点。
如果云丛林在这个时候施以突袭的话,唐残龙将会连死亡的滋味也不会领略得到。
因为他巳麻木。
云丛林并不是个笨蛋,这一点他早就看得出来。
但他没有动手。
他甚至连动手的念头也没有想过,这位名噪岭南的云中杀手,从不乘人之危。
直到云丛林用手拍一拍唐残龙的肩膊,唐残龙才猛然醒了一醒。
「你曾杀我父,你我终须有一场生死决,」云丛林缓缓的道:「但在这场死之前,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让你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等你手刃姦杀梦珠小姐的元凶之后,我就在这堆芦苇前等你。」
然后云丛林就在大雨中消失了踪影。
只留下唐残龙,一个残了左耳,也残了心的流浪人。
大雨终于变成小雨,不久之后,连小雨也已下完。
云丛林在望乡楼上,吃着一碗热腾腾的云呑麵。
广东制法的云呑麵。
这里距离广东虽然有好几千里路,但这里的广东云呑麵却泡制得似乎比广东的还好吃。
所以,他一口气连吃三碗。
正当他吃完最后一箸麵的时候,忽然有个男人慢慢地走近云丛林这张桌子。
这个男人,大槪四十岁左右,如果要形容这个人的身型,也许有一句说话会比较适合。
这人是个「大汉中的大汉」。
据云丛林记忆所及,他似乎一辈子都未曾见过任何一名大汉,能够比得上眼前这个特级巨无霸。
云丛林的身材,一般人已称之为「高大」。
但这时候与这个巨无霸一比,云丛林却得变成侏儒了。
巨无霸走到云丛林那张桌前,一手牵过一张方櫈倂在一起,然后坐下。
如果没有三张方櫈,只怕他也不必坐了,因为他实在长得太庞大。
云丛林喜欢看女人,但却从不喜欢看怪物。
一个人若长得太高大,高大得简直不像是一个「人」的时候,无疑也是怪物的一种。
所以,云丛林已不打算吃第四碗云呑麵,而准备到掌柜处结账。
但巨无霸却在这个时候道:「云先生,麻烦阁下多坐顷刻,小的有点事情要向兄台请敎。」
如此一位名符其实的「大人物」,居然自谦为「小的」?倒敎别人不知如何自称才衬配了。
云丛林虽然不喜欢看怪物,但怪物言辞有礼而谦谨,着实令他不好意思不顾而去。
何况这位巨无霸一开口便称呼自己为云先生,显然此人是颇有来路的,以是云丛林立刻抱拳回礼,道:「在下云丛林,未请敎尊兄贵姓大名?」
巨无霸咧嘴一笑:「小的姓沉,名大头。」
沉大头,这人的头果然也真大。
沉大头接着又补充说:「沉大头是我的真名实姓,如有半点虚假天诛地灭。」
这人忽然就罚个毒誓,倒吓了云丛林一跳。
「沉兄,这里的云呑麵很不错,我刚吃了三碗,不过沉兄必然胃纳比在下要大,先叫伙计来五碗,怎样?」
这一下,却轮到沉大头被吓了一大跳,他连忙摇头摆手:「小的只要一碗就够了,再多半碗也不行。」
「一碗?」云丛林一呆。
沉大颜苦笑一下:「医生吩咐过小的,说小的有什么血压病,不能再像以前般吃喝。」
云丛林又是一呆。
「老实说,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云呑麵,去年小的曾在这间望乡楼天天都吃云呑麵,不过每天只吃三餐。」
「每餐吃多少碗?」
沉大头的脸上,忽然一红,最后才道:「十碗,最多都不超过十五。」
云丛林几乎听得昏了过去,本来他自己刚才连吃三碗,已觉得自己「胃纳惊人」的了,但这时候和沉大头一比,自己又变得像个五岁大的娃娃。
过了好一会,云丛林才问:「沉兄找我,不知道有什么事?」
沉大头笑了笑,神态十分古怪:「你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
「沉兄,麻烦你别呑呑吐吐,在下与你素未谋面,又有什么事知道不知道?」
沉大头的脸,立刻涨成紫红:「云丛林,你怎么在这个重要关节上装蒜了,我问你,你打算几时娶我的女儿过门?」
这一下,倒不由云丛林不大吓一跳了,这个沉大头莫非是个大疯子?否则怎么无缘无故会问自己打算什么时候娶他的女儿?
「沉兄,你一定搅错了,」云丛林苦笑连声:「你的女儿即使只有你一半身材,也必比在下庞大一两倍,在下自问身轻似燕,岂可高攀?」
沉大头大怒,怪吼一声,道:「你少放屁,我女儿连毛带皮还不够九十斤,你又不是没有见过,怎么你把她说成像是我这种大怪物。」
云丛林忽然心中一亮,道:「你女儿的名字是……」
沉大头大声道:「她叫沉真真!」
沉真真?
这一次云丛林呆了,真的完全呆了。
「你记着,我叫沉真真,总有一天你要娶我。」
那个眼睛大大,美丽的小姑娘,竟有一个沉大头这样巨型的父亲。
但沉真真明明是大老板赏赐给自己享受的啊,难道这件事情中,出了些某种差错?
沉大头虽然是最强壮的巨无霸,但云丛林总算用闪电的脚步把他甩掉。
但以后呢?
沉大头也许会死缠着他,同时,沉大头的背后,是否又还有另外一个后台?
今夜无月,也没有星。
在黄花小轩的大农里,虽然有十多人或或坐,但谁都没有发出半点声响,气氛静得令人窒息。
龚老板就坐在大厅中靠墙的一张灰色大沙发上。
他喜欢靠墙立,因为他不想背后捱黑枪。
对于背后而来的黑枪,龚老板虽然从未挨过,但别人挨黑枪的例子,他却是看得太多了。
因为龚老板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放暗箭,开黑枪的能手!
直到五十五岁的时候,他还开过近年来最后的一记黑枪,这一枪,他杀了一个与自己合作了三十年的好拍档。
这个好拍档曾与他共患难三十年,但却没有机会与他共富贵。
因为这人知道得太多了。
这一件事,只有云丛林的父亲云独行知道,但后来云独行也死在唐残龙的银鱼刺剑下。
所以,没有人知道龚老板除了分秒提防挨黑枪之外,同时也分秒准备向任何人开黑枪。
时间一点一滴地溜去。
大厅之中,每一个人都在等待──等待着一个逃犯。
龚老板已发出命令,将汽车司机康小狗抓回来。
因为沉真真这个处女,是康小狗找回来的!
没有人事前能料到,这件「赏赐」竟会引起一场严重的风暴。
沉真真的父亲,的确是沉大头,但沉大头却绝不仅仅是个身躯庞大的巨无霸那样简单。
在这个城市里,严九爷的地盘在西方,龚老板的地盘在东南方,而东北一带十六条街道,却是属于沉谭两姓家族地盘。
沉谭两姓家族,由曾祖父那一代开始便已交好,百年以来,两家族互相通婚,互助互持,久而久之形成了一股不可抗侮的力量,而这两大家族所控制下的十六条街道,虽然地方不算很大,但其中却已包括了这个城市里规模最大的一个赌场,和两座艳名远播的妓院。
严九爷虽然势力庞大,但却也不去动这两大家族的人。而龚老板向来老谋深算,他知道自己的头号敌人,并非沉谭两族,而是严九爷,所以,他更加连摸都不敢摸这十六条街道一下,免得自己变成两面受敌之局。
而沉真真的父亲沉大头,正是沉氏家族里七大金刚之首,他的浑号就叫做大头金刚。
康小狗究竟用什么办法,能令沉大头让自己的女儿去陪云丛林睡了一夜?
难道他居然保证了云丛林事后会娶沉真真?
龚老板突然叹口气:「这种事,我实在想不通,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沉大头是疯子,他女儿也是疯子,连康小狗这畜牲也是!」
但其实,没有人疯。
每一个人都很正常,包括每一个看来都像是疯子的人。
龚老板即然已发出命令,要抓康小狗,那么康小狗迟早总会被抓回来。
果然,康小狗终于回来了。
但他却是躺着回来的。因为他的左半边脸被削去了四份之三。
血淋淋的半张脸。
在这剩下来的半张脸上,康小狗的神态,充满愤怒和震慄。
而龚老板的神态,看来也和他一样。
云丛林却只是淡淡的道:「无论怎样,我绝不娶沉真真,如果她父女坚持如此,我宁愿还给他俩一条胳臂。」
龚老板明白,他明白云丛林何以绝不肯娶沉真真。
因为在云丛林的心里,早已有了一个女人,一个没有任何人能代替的女人。
一云丛林可以玩任何的女人,却不能娶,绝对不能娶。因为他的未婚妻子已经在等待,等待他回来完成婚礼。
龚老板又是一声叹息:「你不娶沉真真,只怕沉大头倒会来娶你回家去了。」
云丛林大笑,道:「沉大头娶我?」
「不错,娶你回去斩开万段。」龚老板的眼睛,开始有点疲倦。
但是他的野心,却永远不会疲倦。
虽然天上今夜无月,也没有星,但云丛林心里,却即有圆月,也有繁星点点。
他绝不会忘记那天晚上,正是星月争辉,连河畔的萤光,也特别灿烂悦目的时候。
「我们虽然从未山盟海誓,但我一定要回来,回来娶你。」
她相信他。
他也相信自己。
所以,现在他惦挂着的女人,绝不是沉真真,而是他的未婚妻子──乔小欢。
乔小欢,也许并非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但最低限度,她是广东省第一号的大美人。
在苏州,现时最漂亮的,是郑家第三位小姐郑梨芝,但与乔小欢一比之下,却顿有花容失色之感。
而苏州出美女,这却已是人尽皆知之事。
难怪追求乔小欢的男人,多如蝼蚁。
但这位广东第一大美人,却只看上一个浪迹江湖的浪客。
这个人就是云丛林。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自古红颜多薄命」。
这两句说话,都有一点共通之处,就是但凡拥有任何美好的物事的人,总比平凡者更易招惹灾殃。
乔小欢也不例外。
现在她的脸庞,很美。
但却美得恐怖,美得令人不寒而慄。
因为她的头颅已被切下,放在一个载满防腐剂的玻璃箱里。
现在,这个玻璃箱子,已港到云丛林的手里。
送出这份人头礼物的人就是沉大头。
「你大概可以放心娶真真了,因为从现在开始,你的未婚妻再也不会吃醋。」
沉大头果然绝不简单。
任何能使用这种手段的人都不简单。
云丛林木然地看着玻璃箱内乔小欢的脸,只不过如此见面,却已经阴阳相隔,人鬼殊途。
忽然间,有人在敲门。
门启,冒出一张憔悴,苍白的脸。
唐残龙。
在他的手中,有一瓶已喝得七七八八的烈酒。
「我的梦珠死了,你的乔小欢也死了,为什么我和你还要活着?」他的声音,比起他的脸更憔悴。
云丛林忽大笑,笑声撼动整个房子。
大笑。
苍凉、可怕的大笑。
终于,由大笑变为大哭。
莫谓英雄不弹泪,只为未到伤心处。
当伤心的时刻来到之时,又有谁能不哭?
唐残龙怔怔地盯着他,彷彿不相信这位名震岭南的云中杀手,也如此伤心的时候。
每当一个人在最伤心的时候,也就是防备最松懈的时候,如果唐残龙要杀云丛林,现在无疑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但唐残龙连指头都没动一下。
同是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现在,不管彼此是否同是沦落人,也不管彼此是否曾经相识,反正酒已在手,又何不开怀共谋一醉?
「唐兄弟,」云丛林伸手搭着唐残龙的肩膊,「虽然将来我们必要拼一次命,但现在我却是你唯一最好的酒伴,来!今夜你我不醉无归。」
结果,两人都喝得酩酊大醉。
就在这两位名震南北的杀手喝爱醉,最昏沉的时候,忽然大门被撞开。
门外瞬即闪进七个人。
七个肥瘦,高矮、相貌完全不相同的人。
其中一个,长得彷如一座大塔,赫然正是巨无霸大头金刚──沉大头。
沉大头一看见唐残龙,就像是老兀鹰看见了一只山羊,俯首便向他就撞去。
一只山羊遇见老兀鹰,显然不妙。何况这只山羊还是喝醉了的?
只见沉大头偌大的身躯,已直压着唐残龙,但云丛林连一点施以援手的意思也没有。
因为他已看见这只喝醉了的山羊,还没有醉到连怎样用羊角去还击都忘记了的地步。
唐残龙的「羊角」,就是他袖里的一柄银鱼刺剑。
沉大头以为唐残龙已经醉得几乎连动也不能动。又怎料到对方忽然间会施以致命的还击?
就在他大感意外的一刹那,银鱼利剑已在他的腹上狠狠刺了下去。
直到这个时候,沉大头才听到云丛林淡淡的声音:「能够死在唐残龙的银鱼刺剑下,的确死而无憾。」
沉大头涨红了脸,怒道:「放……」
可是,他只说了一个字,便已倒下。
沉大头是沉氏家族七金刚之首,他死后,仍有六金刚。而这六位金刚,正是一起与沉大头出现的人。
沉大头为什么急不及待要杀唐残龙?
难道这两个人之间,又有着些某种恩怨?
但结果,死的不是唐残龙,而是沉大头──这个世界向来都很现实,弱肉必被强食。
沉大头看来也许十分强壮,但唐残龙却比他更强十倍,能够闪得过「沉鱼六绝杀」的人,世界上并不很多。
沉大头死了。
沉氏家族中的七金刚,从此只余下六个。
现在六金刚的老大,是本来号称肿脸金刚的沉寒衣。
沉寒衣并不胖,整个人还不到九十斤,但他的脸却大得可以,那不是胖的脸,而是浮肿的脸。
沉寒衣盯着已经断了气的沉大头,轻轻叹道:「我这位大哥什么都好,就是太过不自量力,明明知道前面有一座刀山,也徧要冲过去闯一闯,唉,真是的。」
唐残龙的醉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沉寒衣,严九爷曾说过,你的一双手最少值五千块大洋。」
沉寒衣道:「你想不想要?」
唐残龙摇摇头:「你的手虽然值钱,但却太腥太臭。」
沉寒衣大笑:「专杀女人的一双手,最少在腥臭中还会有点脂粉香味。」
唐残龙的眸里,忽然闪出一股浓厚的杀机:「是你杀了梦珠?」
沉寒衣伸出两根手指:「除了董梦珠,还有一个广东省的大美人。」
这一下,连云丛林的酒意也醒了:「乔小欢也是你杀的?」
沉寒衣桀桀大笑:「不错。」
云丛林冷冷的盯着他,问道:「动机何在?」
沉寒衣肿脸一沉,道:「动机只有三个字,我喜欢。」
他又再补充下去:「只要我喜欢杀谁,我便杀谁。现在,我又要杀人了。」
唐残龙与云丛林齐声道:「是不是要来杀我?」
沉寒衣摇摇头,道:「不是你们,而是……」
说到这里,沉寒衣忽然双腿翻飞,以一种匪夷所思的奇快速度,踢向其他五金刚身上。
沉寒衣飞腿一扬,云丛林便已看见他一双鞋尖之上,藏有闪闪生光的利刃。
刹那之间,在他身旁的五位金刚,纷纷倒了下去。
好快的腿法,好锋锐的鞋里金刀。前后不到几分钟,七金刚就只变成一金刚。
沉寒衣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先杀董梦珠;再杀乔小欢;然后,又杀了七金刚里其他的五个。
七减六,仅余一。
但这仅余下来的一金刚,忽然又好像害起病来。
云丛林对唐残龙叹一口气,道:「他不是害病,而是自呑毒药,他自杀。」
结果,七金刚连一个也没有剩下。
唐残龙又押着一杯酒。
「这件事情,你的看法怎样?」云丛林倚立在门傍,望着地下那些横七竖八躺着的死尸,「这七个人,好像是故意来送死似的。」
唐残龙也有同感。
但他觉得,被沉寒衣用鞋里金刀杀死的五金刚,却并不想死。
唯一要负责的,似乎只有沉寒衣一个人。
但这样做法,又有什么目的呢?
唐残龙想不通。但云丛林却有了一些头绪。
因为他知道一个秘密。一个关于肿脸金刚的秘密。
沉寒衣本来并非姓沉,而是姓谭。
他的父亲,是沉谭两姓家族中,最窝囊的一个酒鬼。
当沉寒衣十二岁那年,他将儿子卖了给沉宽,沉宽是沉谭两姓家族里的长老人物。
同时,云丛林更知道一件更鲜为人所知的事,就是沉谭两姓家族,近年来为了利益冲突问题,内部已呈现重大的分裂。直到近敷月来,这种分裂之局更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