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不会无缘无故的往下沉,自然是因为水里的敌人弄破了它。
船舷已倾斜。
一阵风打来,船几乎侧翻过去。
公孙长胜沉着气,望望船桅上的风帆,蓦然凌空拔起,刷刷几剑,斩断了系著风帆的绳头。
但见哗啦一声大响,偌大的帆立刻被吹入海中,于是船下沉的速度减慢了些。
然而船终究还是会沉的。
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这只船在无人控制之下,不知什么时候竟已飘出海来,早就见不著岸边是何处,换句话说,船如果沉下去的话,就算他们识水性,也找不到岸游回去。
何况水里仍有等着他们落水的敌人。
南宫雪终于叹了口气,望着白则七苦笑:「老实吿诉你,我的确不喜欢海。」
公孙长胜走上前来,对她微笑:「这个时候的海谁都不喜欢的,不过没关系,我们不需要喜欢它,只要不怕它便够了。」
南宫雪望住他:「那有什么分别?我们终究要被海淹死,就算不,也将死在海里的敌人手里。」
南宫雪对他浅浅一笑,又说:「你本该可以不来的,你为什么来?」
公孙长胜没有回答,只是淡笑着问:「妳知不知道敌人为何能在海里来去自如?」
南宫雪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多余,不过她还是回答了:「那自然是因为他们识水性的缘故。」
「懂水性自然是原因之一;」公孙长胜说:「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身上穿有羊皮气袋。」
南宫雪恍然:「怪不得他们个个看来上身魁梧得出奇,原来是穿着羊皮气袋。」
南宫雪这时候才想起,当她把剑尖刺进敌人的躯体之时,会有嗤嗤的声音响起,原来那是漏气的声音。
「这个问题我知道,」白则七忽然叹了口气说:「可惜在我们杀死他们的时候,连他们身上的羊皮气袋也戮破了。」
南宫雪的心立刻下沉。
——破了的气袋,无论如何是不能用的。
但是她很快问:「难道甲板上的十三具尸体,个个气袋都破了么?」
咀中说著,两眼快速的在敌人的尸身巡梭了一遍。
最后,她苦笑。
「早知道,我们不该专刺他们的心膛,应该专挑他们的咽喉才对。」
这句话南宫雪没有说,因为这已是一句无用的话。
此时此地,任何一句多余无用的话只能显示出你的愚蠢。
南宫雪不蠢,她立刻问了一句有用的话:「你既已明知气袋已破,为何仍提这个问题?难道,难道你已想出了万全之策?」
「世上无万全之策;」公孙长胜看来不仅沉着稳定,而且老成:「我的意思是说,海里的敌人有气袋,完整的气袋。」
他顿了一顿,说:「我们这一次出手,再也不能刺他们的胸膛,一定要挑他们的头部与下部位出手,那么我们便可以得到他们的羊皮气袋。」
他强调一句:「完整的羊皮气袋。」
白则七皱眉:「方法是不错,得到了羊皮气袋,我们便不必担心尸沉大海;问题是,我们能得到么,我们有把握在海里杀死他们么?
「在陆地上我们能;」南宫雪有同感:「但是在海里,敌人有气袋,有分水刺,攻击力无疑要胜过我们,只怕我们不是对手。」
「关键就在这里,」公孙长胜缓缓道:「就是因为这样,敌人才要在海中设圈套狙杀我们,现在敌人也认为只要船一沉我们便死定了,所以我们必须狠狠抓住他们这个心理,来个死中求活!」
船舷的倾斜度愈来愈大。
高卷的浪头甚至已打溼了甲板。
船将沉。
船将沉的滋味是什么?
如果一箭射中你的脑心,或是一剑刺入你的咽喉,结果当然是一死;但是这种死,虽然不会太愉快,可也不会太痛苦。
因为死得快,痛苦自然就减少。
甚至你根本就来不及害怕恐惧便已死了。
这种死,其实也是满畅快的,否则怎会有人说:杀头不过碗疤大,十八年后又是好汉一条?
但是,等死的滋味就不一样了。
特别是在大海中等船沉没而死,那种滋味绝不令人感到愉快的。
惊悸、骇惧、恐怖!
那是一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公孙长胜究竟有何「死中求活」的办法?
江艳靑不相信。
她不相信在这种情况下,南宫雪与白则七、公孙长胜有活命的机会。
绝对没有。
她在向表叔呈上这宗狙杀计划时,便已力陈这点。
船沉没之时,也就是南宫雪吿别世界的时刻。
江艳靑。
从装扮、服饰外表看去,她是一个旧式女人。
但是如果从她做事老练、行事果断上看,无疑是个非常特出的女人。
这种人通常对自己有一股坚定不移的自信。
也因为她对自己太过自信,难免顾盼间有自负、眼高于顶的神态流露,所以她在红月帮中虽受表叔的倚重,却不得同事间的人缘。
没有人缘的人比没有才能的人更不容易成功,很多人不了解这一点。
江艳靑不了解,所以她失败了。
去年重阳,表叔着令她远赴岭南武夷山载取包种乌龙茶与蔗糖,当时这两种货品非常抢手,如果能及时抢先运回来,无疑能为红月帮赚取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
这件事理应难不倒办事能力极强的江艳靑。
谁都相信她一定可以从众多竞争者中第一个运回货品,以求高价脱手。
果然,从出航、搜购、装船到回航,她表现出惊人的效率。
问题却出在她底下的人,由于她的要求极为严苛,不容部属有任何差错,而引起了部份人的不满。
这本是一件极为轻微的小事,在回航的时候,有人耐不住航海之寂苦,相约聚赌。
赌着,赌着,竟然忘却交班掌舵,这件事当然被江艳靑知悉。
于是她采取了重罚。
——取消失职人员之年终花红,以及克扣当月饷金,另外禁足卅天。
严将出良兵,固然不错;然而「罚一不罚二」,江艳靑专却来个双重处罚——既扣饷又关人,无疑是太苛了;
由于她本就无人缘,这次事件终于引发部属叛变。
结果她虽然诛杀了那班叛徒,但是船却沉了!
当然那批抢手货也都泡汤了。
江艳靑最后虽是安全逃出,但是无论如何脱不了沉船失货之责。
表叔罚她三年重监。
可是未及一年,她现在又出来了。
那是因为东方珠之叛变事件,她抓住机会向表叔力求戴罪立功。
表叔给她机会。
——要她先杀南宫雪一帮人。
她表现得很好。
至少她已经杀死屈无忌,而且即将杀死南宫雪、白则七与公孙长胜。
只要船沉入海里。
现在,她有五名刀斧手、五名分水刺杀手,连她在内,总共十一人。
十一对三,当然是绝对优势。
她把人员分配得很好,一个刀斧手配一名分水刺杀手,共分五组,在五个不同的方位,等著南宫雪的船沉下来,只要他们掉入海里,立刻扑杀!
江艳靑居中策应,她算准南宫雪等人当然不会笨到等船完全沉没时才跳入海里,因为他们搭的渔船不算小,若不及早跳船,必会被沉船卷入漩涡里,所以她隐藏在离船首五丈外的海面,一方面可避免漩涡,一方面可以淸楚的看到南宫雪他们落海的位置。
一个大浪翻上来,船的右舷终于倾覆,高高的船桅经不住剧烈的摇震,一声巨响,折成两半!
这个时候,船上三条人影激飞而起!
他们终于弃船了。
江艳靑立刻打了一个手势:「敌人于左舷方位落海。」
左舷方位的狙杀手立刻像鲨鱼般的猛扑过去!
其他四个方位的杀手自然也围扑了过来。
江艳靑的水性尤其好,激射的身形,就像水中的箭鱼一般快速。
可是当她与左舷方位的杀手游到敌人落海的地方时,她的脸色变了!
因为落入海中的不是南宫雪等人。
竟是已方被杀的刀斧手的尸体!
江艳靑立刻下达散开的手势命令。
只可惜来不及了。
公孙长胜的「死中求活」其实是有道理的,至少敌人便已经上当了。
由于敌人精于水性,又有羊皮气袋,所以他们可以隐藏在海中暗处,根本看不到他们;所以在船将沉之时,用力抛下敌人的尸体,使对方误以为南宫雪等人已跳船落海,而展开攻击。
如此一来,江艳靑等人便暴露了身形。
这是整个计划的关键。
南宫雪与白则七、公孙长胜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这个时候,有两组敌人由于距离江艳靑较远,应变自然也较慢,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什么变故,只知死命的游向敌人落海之处扑杀敌人,那想到真正的敌人此时才像鬼魅般的扑来!
这次,南宫雪三人不再刺敌人的胸膛心脏。
当他们落海时,三颗斗大的头颅像抛绣球般的飞起了半天来高!
他们的目的是要对方的羊皮气袋。
然而气袋是穿在敌人的身上,无论如何他们是没有时间脱下它穿在自己身上,因为其他的敌人已像厉鬼般扑涌而来;不过,这已经够了,他们只要抱住敌人的无头死尸,不管怎样也不会沉入海里。
不仅如此,白则七尤其是手脚敏捷,当他一剑斩断敌人的脑袋之时,同时也抓住了他手上的分水剌。
——毕竟小偷的手脚要比常人灵活一点。
有了气袋,又有了分水剌,就等于凶猛的鲨鱼有了翅又有利牙一样。
白则七此刻就像海中的恶鲨。
只见他勇不可当连斩强敌三名!
不过俄顷,江艳靑只剩了五个人。
看样子,人数还会继续减少下去。
这是她始料不及的,所以她呆住了。
其他四个幸存的杀手当然也怔住。
他们做梦想不到敌人在海中竟有如此强悍的攻击力,特别是白则七使用分水剌的功夫,竟比自己高明不知多少倍,简直就像凶神恶煞一样。
白则七不喜欢杀人,他只喜欢偷别人偷不到的东西,但是此时此刻,若想活命,只有歼灭敌人才有生路。
他当然了解这一点。
所以他仍然向前冲。
可惜他杀不到他们。
因为那些人突然都往后窜去!
——他们知道自己绝非白则七的对手。
江艳靑咆哮:「不准临阵脱逃!」
此时此刻,谁听她的?
于是,她愤怒。
她是个一丝不苟的人,她绝不能容许自己的部属有这种懦弱的行为。
她不再说话。她以手中的利剑表示了心中的绝决。
剑芒如蛇。
嗥声如鬼。
四名杀手倏忽消失在茫茫海浪中。
他们大槪做梦也想不到最终却死在自己人手里。
白则七也想不到。
令他呆住了。
「小心——」
南宫雪的尖叫声箭般的射入他的耳膜。
他猛然觉醒。
然后他就看到一幕剑芒迎面扑来!
白则七是高手,高手的反应当然很快,他以最快的速度横剑挡去。
可惜江艳靑也是高手,她出剑的速度自然也是一等一的快速,否则怎能一剑挑去屈无忌的脑袋?
剑光闪过。
白则七的脑袋仍在。
只是他的手不见了。握剑的手掌不见了。
乘胜追击是谁都知道的道理。
江艳靑自然也知道,但是她却没有对白则七再攻出第二剑。
因为这时候一道寒芒朝她激射而来。
公孙长胜在紧要关头打出了绝命暗器——飞芒镖。
江艳靑冷笑。
她轻易格开了公孙长胜的暗器。
但是,她忘记了还有一个南宫雪。
当她眼角瞥见一撮绝冷的寒光扑来的时候,只觉得粉颈间一阵凉快,仿佛一抹春风掠过,紧接着她看到自己忽然长高了似的。
很快的,她发现那不是长高,她看见自己姣美的身体仍然停留在海中,只有自己的脑袋「长高」而已。
刹那间,她有恐惧的感觉。
她奇怪自己的脸为何会和身体分开?
幸好,她很快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然也就不再有恐惧了。
表叔很满意。
虽然一夜之间他又损失了一员大将,而且还贴上了廿三名帮内最精通水性的杀手,他还是觉得値得的。
因为南宫雪、白则七、公孙长胜与屈无忌也都付出了他们的生命。
不过,他到底是个谨愼的人,他问召总管:「为何不见他们三人的尸体?」
召总管恭谨的回答:「昨夜风大、浪大,想必尸体被飘到外海去了。」
他充满自信的接着说:「属下今晨特地前往香江,暗中査探,并未见他们踪影,十成十是葬身大海了。」
表叔相信。
人在海中无论如何不能生存的,不管你武功再高强也一样。
他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东方珠呢?」
「属下认为也应该是凶多吉少了。」
召总管小心措辞:「照昨夜的风浪看来,小船在大海中航行肯定是要翻覆的,东方珠虽是略懂水性,终究敌不过浩浩大海,除非奇蹟出现,否则她十条命也要完蛋,何况她只有一条命。」
「很好。」
表叔喷了一口烟圈。
圆圆的烟圈,就像他此刻的心情。
又圆又暖。
东方珠此刻的心情却是又僵又冷。
她说不出这究竟算不算奇蹟。
因为她的船竟然没有翻。
她想,这大槪是因为她躺在船里,任由海浪翻腾,完全不理会它,反而在没有「阻力」的状况下,小船随浪飘浮,竟能幸存。
——大风吹袭,摧屋倒树,唯有小草安然无恙,就是因为它的「柔弱」,它的「无阻力」。
——刚易折,柔易生。
总之,东方珠仍然活着,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但是她却没有劫后余生的快感。
风虽已平,浪虽已静,可是她失去了方向。
她现在一眼望去能见到的除了海之外,仍然是海;汪洋大海,浩瀚大海,弥天大海!
大得连天都看不见。
海天一色,你怎分得那个是天,那个是海?
就算分得淸,难道你能飞天?
东方珠不能飞天。
她只能静静的躺在船上,一动也不此时此刻,无谓的动,对她来说,徒然浪费体力吧了。
她的体力已不多,饥饿,像条毒蛇噬啃着她。
但是,她有意志力,强烈的求生意志力。
——人类就是因为有这股意志力,所以才能延续到今天。
南宫雪、白则七、公孙长胜也是有这般强烈的求生意志力。
虽然,到现在他们才明白,原来海是这么伟大。
伟大得可怕。
可怕得仿佛可以吞噬、毁灭一切。
——跟大自然比起来,人类原来是这么渺小的。
人类本渺小,但并不脆弱。
特别是白则七,江艳靑虽然是夺去了他一只手,只是使他那张俊美的脸上苍白了些,眉宇间的豪情壮志丝毫未减。
他显出了英雄本色。
当南宫雪含着泪为他敷药、包扎伤口的时候,他竟然说:「妳知不知道此刻我最怀念的东西是什么?」
南宫雪与公孙长胜默默无语。
——人总是怀念他失去的东西,他失去了手,自然最懐念他的手。
「此时此地,如果有一杯冰镇波斯葡萄酒,那该多好。」他语音爽朗。
南宫雪终于忍不住侧过脸去,一颗泪珠迅速滑到唇角;泪水,和海水一样咸。
她的心在颤动。
一整晚,她始终没有离开他身边。
漫漫的长夜,险恶的长夜,终于过去。
大海又像处女般的温柔。
东方珠用舌尖舐了舐干裂的唇角。她不仅饿,而且渴。
渴比饿更可怕。
她只觉得喉咙间仿佛有一团炽热的火花燃烧。
她冲动得想去喝水,海水。
她一直以为水在沙漠才是最珍贵的,原来在汪洋大海中,水同样是至高宝贵,就和人身上的血一样宝贵。
水,淡水,这个时候怎么会有?
除非下雨。
天上有云,几片。
只有白痴才认为会下雨。
但是东方珠却这样认为、这样希望着。
——人,如果没有了希望,岂非和死人一样?
东方珠不是白痴,她有希望,虽然那只是渺茫不可及的愚蠢希望。
有人说,海上的日出是最美的。
对东方珠而言,无疑是最丑陋的。
她知道,只要那美丽的太阳一到她头顶,也就是她死亡的时刻了。
——她将活活被晒干而死。
海洋中的太阳其实没两样,同样能杀人。
太阳能杀人,只有历经沙漠与海洋的人才知道。
杀人的太阳已斜斜升起。
每升起一寸,东方珠的希望也就少了一分。
东方珠终于长叹一声:「每天张眼便能见到的太阳,与每天张口便能喝到的水,此时此地竟然扮演着极端不同的角色……」
——人类是万物之灵,岂非讽刺?
终于,东方珠闭上了长长的睫毛。
她不再寄望下雨。
她已无希望,完全没有。
若说有,她只希望能静静的死去。
——人都会死,若能安静而死,难道不也是一种福气?
她突然又睁开了眼睛。
因为她听到了盼望已久的声音,鸟鸣声!
果然不错,她看到了蓝蓝的天空上,正翻飞著一群海鸟。
憔悴的脸容透出一股兴奋,美丽的眸子又燃起了希望!
她立刻坐起来,放下桨,然后精神抖撤的划起来。
她已经有了方向。
——鸟,是令人羡慕的动物,牠能飞越天空、飞越大海,但最终还是要停留在陆地上。
——顺着牠们飞去的方向,必然也就是陆地的方向。
东方珠忘记了渴,忘却了饿,她的脑海里漾起了美丽的陆地。
她全力挥动桨木,一点也不敢松懈,因为这也许就是她唯一活命的希望。
人有了希望,潜力就能发挥出来,东方珠操桨的力量惊人,速度之快,连她自己都吓一跳。
这,便是人类的求生意志与潜能。
南宫雪与白则七、公孙长胜每人都抱着一具无头死尸,本来他们是想脱去尸体上的羊皮袋穿在自己身上,但是他们发现海水中的尸体僵硬得特别快,若要脱下气袋必得先放气才行;但放了气,再想充气似乎有困难,因为海浪滔滔,一个不小心极可能被海浪卷走。加诸白则七已受伤,大家忙着照顾他,这样抱着尸体上的气袋飘浮,反而觉得方便省力些丁虽然无头尸体令人感到恶心,但是在这种环境下,你能计较那么多吗?
白则七在中间,南宫雪与公孙长胜各挨在他一边。
他由于受伤失血,脸色苍白得可怕,但是他依然咬牙挺著,若无其事的跟南宫雪聊著天,仿佛江艳靑昨夜砍断的那只手掌并不是他的。「海,其实是美丽的,妳为什么讨厌它?」
南宫雪本不想说话,屈无忌的死,白则七的断掌,她难过自责得要死,若非她说要来香江,也许这些事便不会发生了;可是此时此刻若能说些话,那怕是毫无用处的废话,岂非能忘却目前的饥饿、干渴、寒冷,以及心中的恐惧与痛苦?
「我说话的声音其实并不怎么样,你为什么喜欢听?」她微笑着对他说。
白则七用眼睛回答她:「因为我喜欢妳。」
眼光诚挚。
南宫雪的心灵再次颤动。
「他其实是个好男人。」她的心扉忍不住这样说。
但是她却又忍不住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柳花花,那个花花公子。
她轻轻叹息:「不知道泰山的日出是否比这里的日出美?」
「如果妳愿意,」白则七凝视着她:「我陪妳去。」
南宫雪没有拒绝。
她相信如果拒绝,无疑是桩残忍的行为,因为他们能不能活着离开大海还是个问题,遑论到泰山看日出了。
既然如此,又何必拒绝?
她侧脸望着白则七柔柔一笑,同时也看到了他身旁的一对明亮眼睛。
公孙长胜的眼睛。
南宫雪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人。
她避开了他们的眼睛,白则七与公孙长胜的眼睛。
她不期然想起了柳花花的眼睛。
他迷人的地方,就是那对眼睛。
她不知道其他的女人,是否也是因为他那对眼睛而喜欢他?
突然,南宫雪的眼睛亮了起来!
她看到了船!
小小的船。
大大的希望。
东方珠忽然停下摇桨的动作。
她仿佛听到有人呼救的声音。
她以为自己饿得发昏,耳朶有了毛病,茫茫大海怎么会有人?
「救命!救命!」
这一次她听得很淸楚,声音不只一个人,有男有女,令她惊讶异常。
当她看到远处飘浮于海面的南宫雪一帮人时,忍不住笑了起来,喃喃自语道:「世上的事真奇怪,我想找人救我命,想不到却救了别人的命。」
东方珠看到他们的时候,吓了一大跳。
海中原来有六个人,三个活人,三个无头死人,而活人竟是靠死人活命的。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奇怪的事。
不过她还是把船划近他们,毕竟她也是个见多识广的江湖人。
「上来吧。」
她估量著船虽小,勉强坐四个人是可以的,多些人总是多几分力量,再说她也觉得很久没有看到人了,在这种情况下能见到有生命的人,老实说心头还有几分快慰呢,毕竟人是群居的动物。
白则七坚持要南宫雪先上船,南宫雪不肯:「你受伤,你先上去。」
「不,」白则七摇头:「妳是女人,妳先。」
南宫雪瞪着他。
「我一向尊重女人。」白则七微笑。
南宫雪心中忍不住叹息,她发现他其实是个很有风度涵养的男人。
公孙长胜自然是最后一个上船。
当他上了船之后,大家都睁大着眼睛看他。
「你为什么带着尸体上来?」东方珠皱着眉头:「你不觉得恶心么?」
他只是笑笑,把尸体塾在屁股下坐着,倒不怎么占空间。
「妳不必问我们为什么会在海里,因为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他对东方珠说:「我们也不想知道妳为何一个人在大海中坐这种小船,因为现在我们只有一个目标:先把船划到陆地上再说。」
他的声音冷沉,却透著一股威严:「划桨需要体力,说话只能浪费体力,没有体力便到不了陆地,到不了陆地便只有死在海上。」
大家果然都不再说话。
因为大家都不想死。
公孙长胜拿过东方珠手上的桨木,开始使劲划船;东方珠忍不住问:「你知道陆地在那个方向?」
公孙长胜没有开口,只是用眼睛瞄了瞄天空上的飞鸟。
大家顿时安心下来,同时也有一个共同的感觉:他是个不同凡响的男人。
南宫雪不只一次用深沉的眼光凝视他。
小小一条船,坐着四个活人一个死人。
死人当然不会划船,白则七因手伤也不能,实际上只有三个人轮流划桨。
每个人都尽心尽力的划,所以船行得很快。
遗憾的是,海实在太大了,一直到日正当中,依然见不到陆地的影子。
太阳,杀人的太阳却已来到了。
阳光,就像是从火炉烤红的铁条一样,一直烙到他们心里。
烙得他们皮开肉绽。
烙得他们一息奄奄。
现在,谁也没力气去划桨了。
白则七首先体力不支,呈半昏迷状态的偎著南宫雪,喃喃道:「我,我看,咱还是别……别到泰山看太阳,妳,不觉得它很令人讨厌么?」
南宫雪揽着他的肩,用舌头舐了舐焦裂出血的唇皮,沙哑的说:「放心,我们会活下去,我还要你陪我喝冰镇的波斯葡萄酒呢。」
东方珠用手去掏海水扑脸,却发现烫得像滚水,不禁苦笑道:「我不需要卜萄美酒,我只要一滴淸水、只要一滴就心满意足了。」
公孙长胜却懒懒的道:「人总是喜欢幻想遥不可及的东西,为何不想想我们现有的?」
「我们有什么?」东方珠冷冷一笑,睨着他问:「除了死亡之外,你有什么?」
公孙长胜没有接口,忽然从长鞋筒抽出一把利刀……
东方珠那双美丽的眼睛突然睁得大大的!
南宫雪也一样。她甚至还张大了小咀巴儿,差点就没叫出声来。
他们终于明白了。
明白公孙长胜为何要带着那具令人恶心的无头尸体上船了。
人类其实和其他动物一样的,饿了就必需吃东西,否则就要活活饿死。
再伟大的人也一样。
只不过人类比其他动物要高明些,不会互相吃食同类的肉体。
但是,在看不见的世界某些角落里,依然有极少数的原始种族乐此不疲。
人们视为妖邪异端。
除此之外,人类有无可能自相吃食?
有。
绝对有。
「易子而食、析骸而炊。」史书上白纸黑字千真万确记载着。
所以,在某种情况下,如果你看见有人吃人肉,你可以觉得突兀恶心,但是不必大惊小怪。
「其实,我们本就活在人杀人、人吃人的世界,不是吗?」
公孙长胜一面用刀切肉,一面冷冷的说:「很多人杀人不见血,吃人不吐骨,我们如果吃几块死人肉,算得了什么?」
他冷冷的补充了一句:「何况我们是为了要活命,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还珍贵的?」
东方珠的脸色发靑。
南宫雪的胃在翻滚。
白则七则已经呕吐。
「受伤的人最需要补充体力,你先。」
公孙长胜用刀尖挑着一块嫣红的肉,人肉,面无表情的递给白则七。
白则七没有伸手去接,苍白的咀唇猛烈的抖颤著;他忍不住把脸靠在南宫雪肩上……
「你只要闭着眼睛,然后在嚼动时候想着你的葡萄美酒,你会发现味道其实不差的。」公孙长胜刀上的肉晃呀晃的。
南宫雪已经忍不住,哇的一声,呕吐起来……
东方珠马上跟进,吐得脸色一阵靑、一阵白……
可怜的是,除了一些稀液之外,她们什么也吐不出来;空胃如何吐得出东西来?
吐过之后呢?
问题依然存在。
除非你把肉吃下去。
你吃不吃?
终于,南宫雪哭了起来。
东方珠也哭。
因为白则七已经吃下去,公孙长胜又切了两块送到她们面一刖。
「我还可以吿诉妳一个方法,」公孙长胜缓缓的说:「当妳咬动它的时候,不妨闭着眼睛想妳最快乐或最痛苦的事情,那么妳将永不记得妳在做什么。」
南宫雪不知道东方珠在想什么,她只知道自已在想柳花花,因为只有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最快乐的事情。
果然,这的确是个好方法,她们真忘记了自己在吃什么;可是,她们却无法永不记得自己在做什么。
生吃死人肉,谁忘得了?
你能么?
生命是可贵的。
生命是有代价的。
他们付出了代价,因之也保存了可贵的生命。
当夕阳西挂的时候,他们终于望到了陆地。
毕竟,海再伟大也征服不了陆地。
就在他们踩上柔软的沙滩时,他们才深深感觉到:人类再怎么了不起,依然无法脱离土地而生存的。
沙滩很美,白色的沙滩在夕阳的掩照下,仿佛就是一张银色的缎子,令人陶醉。
他们却无法陶醉在美丽的景色里,他们都昏睡过去了。
就睡在沙滩上。
因为他们实在太疲惫了。
南宫雪一睁开眼睛,便见月亮对她微笑,星星朝她眨眼。
她坐起身子,望见白则七与东方珠仍在沉睡,唯独不见了公孙长胜。
忽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远远传来,她立刻翻身而起,全神戒备……
很快的,她看淸楚了那施然而来的人原来就是公孙长胜。
他的脚步稳健而沉着,无论怎么看,很难令人相信他就是自小在世家豪门深院长大的人。
南宫雪定定的望着他。
他走到她面前,语音温柔:「妳醒过来了?」
南宫雪望着他的手中拿着的东西,问:「那是什么?」
二条野兔、两只珠鸡、以及三只水鸭子;」他把东西往上提让南宫雪看,咀角的微笑着实潇洒:「我本以为可以猎到大山猪什么的,可惜运气好像并不怎么好。」
他顿了顿,说:「让他们睡吧,人必须唾饱才能恢复力气的。」
「这里是什么地方?」南宫雪环首望了望四下。
公孙长胜没有答她,转身走向海滩边的大树下,把野味放在地下,低着头仿佛在寻找什么。
南宫雪跟上他:「你在找什么?」
「火种。」
「火种?」
南宫雪伸手从怀中取出火折子,却发现早已湿坏了,不禁问:「没有火折子,如何生火?」
公孙长胜只是淡淡一笑,他找到一截人体大的枯木,另外又找了支尺来长的木枝,一面用利刃把它削尖,一面说:「在远古的时候,人类活在黑暗世界里,我们的祖先不也是有办法生火么?」
我们的祖先用什么方法生火,大家都知道,可是谁也没有见过。
南宫雪见到了。
她忍不住叹息:「想不到几千年前的燧人氏钻木取火,到今天依然很实用。」
她凝视著公孙长胜被火堆映红的脸:「而且,你居然做的比他还好。」
南宫雪检些枯枝败叶放入火堆中,一卷黑烟窜得老高;她挨在公孙长胜身边,很想帮点忙,可是却没有机会,因为拔毛去皮的工作她不会做,再说公孙长胜手脚俐落快速,就算她会做也轮不到她,只不过一下子,那些野味已被架在火堆上烧烤……
南宫雪翻转了一下火架上的兔肉,溜了他一眼说:「你是个能干的男人。」
「我不否认;」公孙长胜侧首望住她:「事实上,我自小便鞭策自己做个能干的男人。」
「你做到了。」南宫雪迎着他的目光,缓缓道:「这些,都是你爷爷敎你么?」
「那些?」
「死中求活、吃死人肉、钻木取火……」
公孙长胜转过脸去,转了转手中的烤鸭,停了一下,声音平静,淡淡问:「妳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不知道。」南宫雪仍然盯着他看:「不过,我知道你绝不是公孙世家的人。」
公孙长胜沉默著。
「你为什么不说话?」
「我不是个多话的人。」
南宫雪也只好沉默。
火哩哩波波的响,野味已被烤出了油渍;油滴在火堆里,火燄更猛了,香味也更猛了。
这时候,白则七和东方珠也都醒过来。
东方珠美丽的笑靥始终没有消褪过,即使在啃著香喷喷、油腻腻的兔肉也不忘微笑。
她的笑靥很美,比花还美,令到南宫雪忍不住问她:「妳很开心?」
「刚才在睡梦中的时候,我梦见自己正大口大口的啃著又热又香的烤肉;醒来的时候,果然看见了一大堆美味等着我吃,妳说,我如何能不开心?」她把沾满油渍的手指放入咀中,用力的吸吮了几下,发出了啧啧的声音。
南宫雪笑了,大家都笑了。
——好梦成真,世界上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値得开心的?
也许是大家饿坏了;也许是公孙长胜的烧烤功夫特别到家;也许是东方珠开心的笑靥引发了大家更多的食欲;一只野兔、两只珠鸡、三只水鸭竟然被吃得一干二净,只剩一堆残骸碎骨。
大家都吃饱了。
人在饿著肚子的时候,想到的只是如何撑饱肚子;一旦吃饱了,立刻就会想到其他的问题。
东方珠也一样,她的问题是:「我们现在在那里?」
没有人作声。
因为谁也不知道这是那里。
最后公孙长胜慢慢的说出三个字:「无人岛。」
东方珠脸上的笑容马上不见,一颗原本欢愉的心情立刻往下沉。
终于,她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不同意你这句话。」
公孙长胜淡淡的说:「方才你们未醒的时候,我已四处逛了一圈,未曾发现一间屋墙、半只人影,这不是无人岛是什么?」
东方珠拢了拢又皱又乱的发丝:「我的意思是说,最起码岛上还有我们四个人,既然有人,怎能称为无人岛?至少应该是四人岛才是。」
她这句话也引得大家笑了。
苦笑。
在最恶劣的环境中仍能笑得出来的人那怕是苦笑,也应该是很有品味的人。
东方珠干脆躺了下来,望着灿烂的星光,懒懒道:「现在可好,大家都要在这无人岛上当野人,也许我们就要相处一辈子,我想,我们似乎应该彼此认识一下,也好称呼……」
顿了一顿,又坐了起来,展颜一笑:「我叫东方珠。」
「我叫南宫雪;」南宫雪指了指白则七:「他是白则七……」
东方珠忽然轻笑了起来。
「妳笑什么?」白则七侧脸问她。
「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偷;」东方珠望着他:「我笑是因为奇怪像你这种有头有脸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这里,难道这荒岛上有什么东西値得你偷的?」
白则七自己也笑了起来:「如果我说有呢?」
东方珠颇觉有趣,笑问:「你想偷什么?难道这里有宝藏?」
「不错,」白则七很认真的说:「这里有世界上最値钱的东西。」
南宫雪忍不住插口:「什么东西是世界上最値钱的?」
「心。」白则七灼灼的凝视着她,一字一字道:「我想偷一个人的心。」
南宫雪忽然低下头去。
她几乎有,个感觉:她的心仿佛已被人偷走了。
东方珠娇笑:「那我就放心了,钱我有,就有少了一个心。」
「妳的心那里去了?」公孙长胜冒出了一句。
东方珠冷冷的说:「被狗吃去了。」随既嫣然一笑:「你呢,你叫什么?」
南宫雪替他回答:「他说他叫公孙长胜。」
东方珠觉得很好,转首问南宫雪:「那么妳说他叫什么?」
公孙长胜忽然冷冷道:「妳不觉得妳话太多了么?」
「我本来就是个多话的女人;」东方珠斜着眼看他:「你觉得很讨厌是不?」
「是的;」公孙长胜加了一句:「非常讨厌。」
「那就好,」东方珠抿咀而笑:「岛上有两个男人,一个想偷别人的心,一个讨厌我,那我便可以安心的在岛上过一世人了。」
说着,侧着身又躺了下去,而且闭上了眼睛。
南宫雪瞪着公孙长胜,眼里有怒意。
公孙长胜佯若未见。翻头也倒下去睡。
但是他马上又坐了起来:「东方珠,我收回我刚才所说的话,我郑重向妳道歉。」她加上了一句:「肯认错道歉的男人,总是较容易得到女人的欢心。」
东方珠没有动静。
公孙长胜又补上一句:「其实妳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