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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作者:易米三升 当前章节:3817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09:15

送金缕回家的一路上,米百斗都沉默着没说话。

漫长的上城梯几番蜿蜒,将将要爬到尽头了,米百斗才终于把心里的话问出了口:“小缕,你,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金缕低着头,瞧着月光投在自己脚下的影子:“百斗,你是我弟弟。”

米百斗几乎生起气来。弟弟,弟弟,她总是这样,连名字也不肯叫,一定要带着“弟弟”两个字。

他想不明白,五天而已,算得了什么差距?人都说女大三还抱金砖呢,女嫁小男娶大,又不是多稀罕的事。

更何况他们还有亲。金缕跟他成亲,亲上加亲,更不用担心处不好关系过不好日子,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偏偏到了金缕这里,一句“弟弟”就堵得米百斗半天上不来气。

“我就比你小五天。”米百斗气哼哼地说,“我不做你弟弟,金绦那样的才算是你弟弟。”

金缕叹口气,停下来认真地望着米百斗说:“不是因为你比我小,而是因为,在我心里头,百斗弟弟是我的亲人。”

“亲上加亲,不是更好么?”

“不好。”金缕严肃道,“亲人就是亲人,与夫妻爱人是不同的。”

米百斗一脸倔强,显然并不认同她的话。

金缕好声好气劝道:“做亲人不好么?世人都道‘血浓于水’,我们是亲人,无论将来如何,都不会淡了情义,断了往来。反而多少做夫妻的,日子一久,爱淡情薄,煎着熬着,恨不得成了仇人。”

米百斗似懂非懂,他知道金缕说的并不是全无道理,奈何在他自己心中,早就把金缕当做未来的妻子了。

究竟是亲还是情,他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如何理得清楚看得分明呢?

“小缕,你实话告诉我罢,是不是……是不是你有心仪的人了?”米百斗在心里咬着牙,若她回答是,以后,他就做了这个弟弟也罢。

金缕苦笑:“不是那回事。”

米百斗倒宁愿她回答“是”,起码那意味着,金缕对自己是坦诚以待的。可她这句话如此简单,近乎敷衍,不过是仍然不肯与米百斗交心罢了。

想到此处,米百斗分外颓丧。取下一直背在肩上的伞递给金缕道:“你家就在前头了,去吧,我看着你进门。”

金缕心里也有点难受,想了半天,无从劝慰。只好接过伞往回走,叮嘱了一声:“你回去路上小心些。”

米百斗踢着脚下石子,闷闷地嗯了一声。

金家早就吃过晚饭散了场,各回各的屋,没有人需要金缕去打招呼。她径直回了后院,刚上石桥就闻见一阵幽香。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见金丝摇着扇子坐在桥栏杆上,她那丫鬟金桂擎了一盏油灯,手里拿着剪子,正冲着金缕那刚开了花的栀子比划。

“别剪!”金缕忙喊出声来。

咔嚓一声,无奈那剪子已经落了下去。晚来不易的两朵栀子,就这么落了一朵在泥里。

金丝被她吓了一跳,皱眉道:“喊什么呀?”

金缕急急忙忙走到她的花前面,看着那新鲜的断枝一阵心疼。这花养了两年,还是听了李忘贫的话移栽出来,好不容易才开了两朵。

“怎么?”金丝看出不对来,“这是你种在这儿的么?”

金缕丧气地点了点头。

金丝也有些尴尬,摇了摇手里的扇子,扭着头道:“我也不晓得,还以为是自己长的。这时节栀子少了,才想着剪了拿回去熏熏衣裳。”

金缕把地上的花捡起来,轻轻放进金桂手里,对金丝道:“也没什么,姐姐拿去吧。我只是等它开等了几天,一时着了急而已。”

金丝拿扇子指了指金桂:“你找个东西装起来,给二姑娘送房里去。”

金桂便退了下去,油灯放在地上,姐妹俩各自站着,相对无言。

因为金缕那一嗓子,金桂被惊到,这花没剪好,插不起来,只能拿一只盖碗装了水盛着,白白的一朵花飘在上头,香气散得房梁上都是。

金缕就这么坐在桌子前,对着花发了半天呆。

心里一会儿想着米百斗垂头丧气的样子,一会儿又为燕频语的亲事担忧,一会儿又想起李忘贫来。

上回见面,他说可能要打仗了。

顾相城会变成什么样呢?

听说打仗的时候会买不到粮食,不过,李忘贫的家乡昌仆向来产粮,与顾相城离得又近,若是昌仆跟六王一条心,顾相城应当是饿不着的。

打仗还会死人。死很多很多的人。金缕不认识在军里做事的人,这样,是不是就不会听到熟人的死讯了?

思绪繁乱,最后,金缕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

大概是梦里也不能说闲话,金缕才琢磨了一下打仗的事,没几天,就听得得意山庄下令,顾相城开始戒严了。

太子的兵马在楚地蠢蠢欲动,好在有九道峡拦着,轻易上不来。顾相城这地方,因为九道峡艰难险阻,从东边过来极为不易,反而是从城里出去很快,寻得好手掌舵,沿顾江顺流而下过九道峡,只要不翻船便可一日千里。

城里有那去东边做生意的,常常是买了船顺江而下,到了地方,便连货带船一起卖掉,再步行翻山越岭回家。绵延不尽的山林万般崎岖,鸟道深渊不计其数,就算熬过了那些险情,也往往要走上大半年才能重新看到顾相城的城门。

虽说从顾相城直去楚地很快,但六王爷的兵马毕竟不多,就算有了西疆守军护持,与金陵大司马的阵仗比起来还是差些。何况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那么多船只来运送兵士粮草。

如今戒了严,从东边来的商路也一齐断了,要做买卖,只能指望着更西边的商队。那头只有一座昌仆城尚算繁华,再过去,就只有西疆境外的雪岭人了。

雪岭似乎没有朝廷,仿佛一个庞大的村落,所有人都只听他们大首领的话。那里的人住在雪山脚下,个个人高马大,从前好像经常骑着马扰边,后来有了西疆守军,才渐渐安分下来,时不时还会过关来这头做些小生意。

这阵子,从西边来的商队因为戒严,进城手续麻烦,多半下了船就在码头上铺陈开来,要买货的人都在那里交易好,再把东西运进城。

金缕的杂货铺虽然小,也需要进货补充,只得时不时也背着背篼去码头上走一遭。好在虽然费事,也有额外收获,许多雪岭族人跟着商队来,他们带的一种浓白的奶酒十分好喝,又不上头,金缕上次收了两坛放在铺子里,不过几日就卖完了,很是赚了一笔快钱。

这一日她买完了布头针线,正想着再找找那种奶酒,就听见码头上一阵骚动。不远处一匹马似乎受了什么惊,竟高扬着蹄子往人堆里冲,不一会儿就到了眼前,一路踢翻了不少货摊,摔得东倒西歪的人里头有被吓到的,也有被马撞伤的。

金缕身边本站着一个掌柜模样的中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小子,咿咿呀呀地在货摊上看热闹。那匹马一冲过来,中年男子猝不及防,被带得摔倒在地,手里的孩子也飞了出去,正落在路中间。

眼看着那匹骇人的骏马扬起前蹄就要往孩子身上踏,金缕来不及反应,下意识冲了出去,抱着孩子就往旁边滚。

耳边惊叫声无数,金缕也没把握自己能及时滚到路边,只能咬着牙闭着眼,护着孩子的头使劲。恍惚中,好似有人扑上来将她搂住,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已被那人带着站直了身子,只看到一个半挡在身前的背影,穿着一身道袍,沾满了码头上的尘泥。

金缕张了张嘴,轻喊出声:“李忘贫……”

李忘贫没有回应她,一直皱眉看着前头。那匹马终于被勒停,马上的人跃下地来,几步跑到了金缕面前。

是个少年人,看着二十来岁,皮肤黝黑,穿着甲胄,十分健壮的样子。他急急忙忙地询问到:“这位姑娘可还好?孩子可曾伤着?”

金缕这才想起来怀里的孩子,他像是吓傻了一般,半天没有动静。直到跌在地上的那个掌柜一身狼狈地扑过来把孩子抱在怀里,才终于听见哭声。

“多谢姑娘,”掌柜抱着孩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直给金缕叩头,“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金缕手足无措,忙使力要将人搀起来,可半天也没拉动。还是李忘贫扭过头来,不耐烦地皱了皱眉,一拉就拽得那掌柜父子俩不得不站好。

金缕只好道:“顺手罢了,无须如此。快带着孩子去看看大夫吧,莫留下什么伤。”

父子俩千恩万谢地走了。骑马的那个少年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又想跟金缕道歉。李忘贫抢在他前头开口道:“少将军,都说你们西疆治军严明,怎么你一来顾相城就水土不服了不成?”

那位少将军一张脸涨得通红:“我也不知怎么回事,这马出门前还好好的……”

李忘贫没有一点好气:“顾相城本来就不适合跑马,这码头上又人多味重。少将军军营里长大,还不晓得马的脾气么?”

“小李道长,你这脾气怎么比我的马还大?”那少将军也不高兴起来,“我跟苦主道歉呢,话还没说完你就一顿骂,人家姑娘都没说什么!”

李忘贫冷哼一声,还要再吵,又有一队人马奔过来,后头坠着一顶灰布软轿,几个和尚围着,看不清里头有什么人。跑在前面的是一队带刀的兵士,其中一个白面无须、满脸笑容的男人,正是李忘贫翻墙那一夜,金缕在家里见过的那位。

不过这回,白面男子不是领头的,他正紧紧跟在另一个人身后。

金缕几乎一下就猜中了那人的身份——穿着一身飘逸的青袍,挽着风流的软髻,面容极为俊朗,三十多岁的年纪,却无半点风霜之色。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六王爷,众多百姓交口称赞的天下贤主,秦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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