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尼克松总统支援我们下步的行动吧!先前的坦克二团兵变虽然失败,但却是伟大的转折点,阿连德企图在九月施行全民公选,来扼杀我们奋起行动的可能性,我们得团结一切力量,三军将士,警察队伍,对阿连德不满的工人还有市民,还有家庭主妇和美国朋友们,为的就是将我们的国家从康米主义的阴影下拯救出来!”PYL的旗帜前,梅里诺海军上将对着来到这里的所有参与者慷慨陈词,“康米是什么东西?在我的眼里人类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另外一种是徒具人形的康米分子,如果这个国家堕落进康米主义的地狱之中,那我绝对要!”说着,梅里诺拔出佩戴的手枪,当着众人的面,抵着太阳穴,“自戕来保护为人的尊严!”
“请下命令吧将军,两院的党派、议员,还有美国朋友们都是站在我们这边的。”海军军官还有PYL成员纷纷伸出手臂,“我们的计划就是,推翻勒内.施耐德还有卡洛斯.普拉茨两位将军的‘军队完全服从宪政’的理念,否认阿连德政权与其宪法的合法性,并暗杀、清洗军队里忠于阿连德总统的分子,在政变当日破坏圣迭戈全城的通信还有电力,及其他基础设施。”
“我们还是听一听雷上尉和埃尔罗特工的意见吧!”
雷上尉表示自己只是联络官,一切都听从基辛格博士和40委员会的指示,“但不用担心,只要诸位开口,什么武器、金钱的增援都不在话下。”
雷上尉说的这话是有底气的,当初右翼军官刺杀施耐德将军时就向美国大使馆要过武器,结果美国大使馆和CIA立刻送来“8到10枚催泪瓦斯手雷,3挺45口径的机关枪,每挺配发500发子弹”,CIA不但送到了,用的还是外交邮件包。等到凶犯落网后,为了让他封口,CIA又一次性给了这位家属三万五千美金作为报酬。
于是接下来轮到CIA埃尔罗特工表现了,他当即制订了完整的行动计划:
组成一支精干的突击队伍,袭击阿连德总统府和国防部;
空军出动,第一时间轰炸总统府和亲人民团结阵线方的各通信中心,截断阿连德对外求援的可能,并负责遮断总统府周围的交通;
让CIA和PYL的成员渗透进圣迭戈各个工人社区里,让工人里的右翼团体在政变当日环绕总统府划出“纠察线”,因拱卫阿连德的大约三百名古巴共和国或接受古巴训练的士兵,只有一小部分住宿在总统府里,其他大部分都住在圣迭戈各街区营房里,只要有纠察线,他们就没办法增援阿连德;
政变成功后,迅速由三军司令官将校组成临时军政府,并让国会里亲右翼的基督教民主党和智利国民党授权政府,获得生杀予夺的权力;
军政府挂牌后,立刻使用“一切必要之手段”,彻底肃清康米主义在国家的“毒素”,绝不姑息,并向美国申请信贷和谷物,来缓解国内的经济危机。
热烈的掌声中,梅里诺海军上将和雷上尉握手,并说了句,一切都仰仗了。
雷上尉会意地笑起来,这时只有最细心的人才会察觉,他的嘴里有一颗颜色光泽不太一样的牙齿,是刚补的瓷牙。
“双轨计划”紧锣密鼓。
明州罗切斯特市,大法官布伦南终于拿出了新堕胎法的草案,他坐在椅子上,清晰地但又用低沉压抑的嗓音,对着莫妮卡读到:
“我划了两道界线,它能揭示州的两项权益,即保护妇女的权益还有胎儿生命的权益。斯蒂文森小姐,也就是说,我将女子的孕期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立法内容都有所区别,第一阶段是女子怀孕的前十二周,这也是法案的第一阶段,在本阶段不存在州法律的意义,堕胎不受限制,由医生做出独立的医疗判断;第十二周到二十四周,州法律可以介入,依据孕妇的健康状态,各州可以立法调整堕胎法内容;二十四周也即是六个月后,进入第三阶段,每个州都享有保护胎儿生命的权益。”
“也就是说,您认为六个月,胎儿是独立的生命?”
“对,六个月,无论实际如何,胎儿都能脱离母体而生存下来,也即是从这个节点开始,胎儿是完全自由的生命体,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享受宪法所规定的生命权,哪怕是他(她)的母亲也没有权力剥夺他的生命。”
不知为何,当莫妮卡听到这番话后,她只觉得自己想哭。
按照布伦南大法官的法案,妇女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几乎可以完全自由地堕胎,三个月后到六个月间,能根据各州不同的法律,享有有限制的堕胎权利,而六个月后则严禁再堕胎,否则便是在杀害无辜的小生命。
“这会遭到反对吗?”
“这必然会遭到反对,但我已无路可退,既然下决心要做,那就得做到最好。”布伦南大法官凝神看着手稿,接着他喃喃自语道,“我的那帮同事本质来说都是有法律人尊严和良知的,这就意味着他们绝不会以和稀泥的态度来看待这份法案,谁都知道这份法案的分量,某种意义上它也是个胎儿啊,我们该如何对他,该如何对他呢?”
说到这,大法官手里捧着的稿件,在莫妮卡闪着眼光的眼中,就宛若个静静躺在子宫内的胎儿,神圣、茁壮,但又充满着不意料的各种脆弱……
《纽约时报》最早嗅到联邦最高法院的风声,它用了一个版面来向读者们说明这样个事实:
“七名大法官,将会让堕胎法案尘埃落定。”
可就在布伦南携带着草案来到大法官,用铃铛声唤来其余六位时,在旁负责打字机来撰写备忘录的莫妮卡,目睹亲历了最激烈的争辩,每个人都在斟酌着法案里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字。
布莱克门大法官坚决站在布伦南的这边。
鲍威尔大法官也是一样,他回忆起三十年代在里士满担任律师时,那时很多怀孕的女子为了堕胎,冒着各种生命危险,“有的甚至用衣架来堕胎——正是以前各州严苛的堕胎非法的法律,使得她们没有正规医院和诊所可去,如果今天我们能通过这个意义非凡的法案,我相信它绝对能拯救更多的人,所以我坚定不移地站在布伦南这边。”
“这三个阶段的划分太僵硬!”马歇尔大法官则直言不讳,提出了反对意见,“譬如,医学的进步并未考虑在内,如果在未来,医生可以在胎儿几周大时就能让它独立存活的话,那您的第一阶段该怎么办呢?”
整个辩论现场顿时沉寂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