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书杳填完转学申请表, 将表给了班主任。
易振秦的车来接她去机场,行李都放在后备箱。
易书杳坐在副驾驶,车窗外是飞速往后退的熟悉场景,她眼睛哭得通红, 手里攥着他前不久送她的生日礼物。
是一条特别好看和精致的小鱼项链, 做工很独特, 银色的鱼和蓝色的海都做成了镂空的设计, 唯有外圈的“杳”字是实心的, 在昏黄的路灯下一照,晃得心脏都死掉了。
易振秦知道易书杳心里应该挺难受,道:“我们家都去西泠, 那边生意好做一些。本来我还担心要怎么跟你说这件事,你正好想转学的话, 那就刚刚好。”
易书杳满脑子都是荆荡,整个人都没有什么力气, 她嘴唇发白地嗯了一声, 将小鱼项链攥得好紧好紧。
硬朗的钻石在手心划开脆弱的皮肤, 鲜血争先恐后地涌出。
易书杳感受不到丁点的疼痛感,她鲜活有爱的生命都留在了有他的海边,现在的她灵魂都出窍, 只有眼泪在不要命地往下流, 流得她满面, 无数颗眼泪混着死掉的心脏, 砸在她的下巴, 顺着流进身体的血液,最后蒸发在这个冷得不能再冷的冬天。
荆荡那边的状态比她更差。
他没跟着大巴车回学校,一个人站在海边抽了无数根烟。
烟头堆在沙砾上, 一点死灰复燃的迹象也没有。
烟雾缭绕的沙滩,他背影落寞,曲起的手指将烟夹得很紧,手心烫了好几个疤,他完全感受不到,眼尾比燃起的火星要红上好多。
实在是太疼了。
心脏泛起酸涩抽痛的感觉,锋利的刀在上面磨来磨去,磨得他蹲了下来,将燃得正旺的烟头使劲怼在手腕上。
他眼睛都没眨一下,在感受到心里的疼感终于减轻了一点的时候,将烟头怼得更紧了。
烟灰发出嘶嘶的燃烧声,手腕上的金鱼被烫得看不见,他仰起头,冷峻的喉结也磨得通红,猩红的眼在月色下看起来有点可怜。
岑绯和许之淮原本站在不远处的地方看着,看到这令人揪心的一幕后,赶紧跑了过来。
许之淮抢走荆荡手里的烟,高声道:“你他妈干什么啊,不知道痛吗?有必要这样吗?”
岑绯看见荆荡手腕被烫出的伤口,血肉略微模糊的一团,她惊讶地捂住嘴巴,泪花闪烁地说:“你别这样啊,你这样杳杳看了会心疼死的。”
“你他妈少跟老子提她。”荆荡又点燃一根烟,狠狠吸了一口,身上的那份冷硬令人心惊胆战。
“好好好,我不提了。”岑绯被吓得不行,“那我们去处理一下你手腕的伤口吧,如果以后留疤就不好看了。”
“走,去医院弄一下。”许之淮又摘下荆荡嘴里的烟,“走吧。”
荆荡推开许之淮,没去医院,独自回了别墅。
片刻后,烟头凌乱一地,沙发上还有她那天留下的栗子味气息。
荆荡往后仰在沙发,脖颈青筋暴起,又将烟怼在手腕内侧,星火在皮肤上烧穿,滋滋滋的声音在空气中炸起。
烧完一支烟,他去卧室,翻箱倒柜出她送他的那个生日礼物:小鱼抱着青柠的针织品。
荆荡凶狠地将其砸在地上,小鱼却还是紧紧地抱着青柠。
他拿过桌上的剪刀,将它们分开了,修长的五指抓着它们往别墅外的垃圾桶走。
回来后,空荡的客厅随处可闻她的气息,手机在中岛台上亮了又灭。
荆荡抽了一晚上的烟。手腕上的疤痕源源不断。只有这样,他脑子里才会短暂地没有那个人。
接下来的这个冬天,他过得都是这般混乱。
易书杳成了不可提的名字,杂乱无序的十七岁是痛苦的来源,他的生长痛来得迅猛而深远。
成年的那个生日,KTV里声色犬马,好多个男男女女,荆荡坐在正中央,手腕上的金鱼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被火烧过的皮肤,正处于恢复期。
荆家上个月来求过他回家,荆荡没应,态度无比恶劣地让所有人都滚。
后来十八岁零点的时候,岑绯小心翼翼地劝荆荡:“你回荆家吧,不然杳杳做出的牺牲有什么用呢,你们不是白白分开了?”
“啪”的很响亮的一声,荆荡将盛满酒的杯子狠狠砸在地面,红色的液体溅在他的腿上,好像一条吐着信子的蛇。
“我是不是说过,以后都别再提她!”他掀翻桌子上所有的东西,杯子和酒瓶丁叮啷啷地滑落,碎在地上扎耳朵。明明是夏天,KTV的气氛却降到零点。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岑绯讲的这句话起了作用,荆荡高三去了国外后,也没再排斥荆家,十九岁那年生日,他成了荆家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继承人。
那年新闻媒体上他曾火过一段时间,有钱的富家公子,颜值又那么顶,很难不惹人遐想。
但只有少部分人还记得,他的身边,曾经是有一个笑起来有梨涡的易书杳的。
高中毕业以后,距离他们分开的日子有一年半了,易书杳高考考得特别好,超常发挥上了国内的top名校。
毕业的那个夏天,正好是荆荡在网络上火起来的时候。
她那天刚填好了志愿,夕阳西下,卧室里填满一层孤独的黄昏。她的人生已然没有了其他颜色,变成了黑白灰。
心脏又开始莫名其妙地抽痛,手指也跟着颤抖,易书杳坐在床头,麻木地从抽屉里拿出上次去医院开的药。
大大小小的药丸五颜六色,是一个又一个麻痹她情绪的工具。
她没喝水,就干咽下去,然后手机就给她推送了荆荡的照片。
那个博文的点赞量破万,照片是荆荡在C大开学典礼上拍的一张。
他比之前高了点,瘦了点,五官更锋利更冷,穿着简单的黑T和旧牛仔,也更帅了,站在群英荟萃的一群人中央,突出得毫不费力。
闪闪发光的,是易书杳想让他成为的样子。
她看着那张照片笑了一下,可随后又有豆大的眼泪从瞳孔里滑落,手抖得好厉害,心脏抽痛得她从床头爬起来,跑去水池前,刚吃的药吐了出来。
胃里反酸严重,她呕吐个不停,身体都被掏空了。
这个病的生理反应是控制不住的,她不能听见或者看见一点有关于荆荡的东西,一旦看见了,病发会折磨得她崩溃。
一年半的时间,她来到西泠,瘦了好多。
从之前的八十七斤到了七十二,脸瘦了一大圈,两条腿跟竹竿一样,全家人都没见她再真心实意地笑过了。
其实谁都没有想到的,就连许之淮和岑绯都没有想到,这两个人离了对方之后,会变成这个样子。
不过他们也没有在荆荡和易书杳面前提过对方的名字了,从十七到十九岁,枝繁叶茂的夏都过了两个,再浓郁的爱都会随着时间消磨掉吧。
他们是这样想的,易书杳也是这么想的,可为什么都过了一年半了,她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然后在夜里失声痛哭呢。
药吃了好多盒,几个流程走下来,连医生都束手无策地摇头。
易书杳还是爱他。
爱到在大学里,她是计算机系有名的系花女神,追求者无数,论坛里有关她的帖子比高中那会多得多,可她从没对谁动过心,连看那些男生一眼,都没有兴趣。
她整日待在图书馆,或者参加各种竞赛,奖杯牌子拿了无数个,高岭之花的名号在几所高校里都闻名遐迩。
可是只有她的三个室友知道,杳杳明明是很可爱很软萌的小姑娘。
她人很好,很温柔,也很善良,给学校里的流浪猫狗建了宿舍,号召很多人去保护小动物。她会给起不来的室友带早餐,会连夜带发烧的室友去医院,也会对所有人都帮力所能及的忙。
温软但不柔弱,面对老师不合理的要求,她会不卑不亢地反驳。面对建筑系那个拥有很多女友粉的追求者,但凡追求方式影响到了她或者她身边人的日常生活,她也会不顾舆论压力,告知那个男生她心里有人。
“是谁?”建筑系的系草男生声音发沉地问。
“我没有义务告诉你吧?”易书杳转身就走,“以后不要来打扰我了。”
之后回到宿舍,她从白天睡到晚上,药瓶散落在枕头边,一粒饭一滴水都没吃,捱到第二天中午,还是室友发现她的反常,掀开她的床帘,问:“杳杳,怎么了?生病了吗?”
易书杳拿掉耳塞和眼罩,从漆黑的梦里回到更漆黑的现实,眼泪糊在她的睫毛,她很用力才睁开了眼睛,迟钝地摇摇头:“我没事。”
……就只是,想起了那个人。
三年半的时间过去了,梦里的他还是喜欢勾着唇揉她的头,接的那些吻还是炽热得像刚出炉的栗子面包,无数个有关他的镜头被封存在她的脑海,一天比一天清晰。
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忘记这个不该记得的人。
易书杳不知道,只是无论是梦里还是现实世界,她总是无时无刻不想他。
可是,她又不敢真的去打听他的境况,她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已经忘记她了,不知道他的身边是不是有了别的小姑娘,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不太在乎他们十七岁这青涩又结局莫名的感情。
她只能在心里叫他的名字无数遍。
越是这样,她的精神状态就越差,大三下学期,她gap了半年,去有他的国外生活了一段日子。
那半年,她每一天都在期待能够和他猝不及防地重逢,终于有心力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黑白灰也变成了彩虹的颜色。
可惜天不遂人愿,她始终没能遇见他。不过说来也巧,她当时生活的街上,过了两个月后居然开了一家卖各种各样小鱼装饰品的店铺。
店名叫沐r。
易书杳去那里逛过一次,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小鱼装饰品,她买了十几个,运气无敌好地碰上了幸运免单的机会。
当她从店里出来,撞上了暴雪,她没带伞,只好在屋檐下躲着。
雪下得好大,哗啦哗啦飘在地面,她莫名想起了那年发烧,也是这么大的雪,她被荆荡背着去了医院。
啊……又想起他了。
易书杳的心脏不受控地阵痛了下,随后身体传来难受的感觉,她得赶紧回租住的地方吃药了。
可雪这么大,她环顾四周,没发现有卖伞的店铺。
心脏疼感越来越强烈,一股冷冽的青柠味从身后若有似无地传来。
这是荆荡的味道。
刹那间,易书杳猛地回头看,头顶却突然出现了一把伞,挡住了她的视线。
“书杳同学,好巧,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是那位建筑系的系草男生。
“不用了。”易书杳没有再回头看。是啊,这里怎么可能会有荆荡的味道。
她的病越来越严重了。
“没事的,我就顺路送你一下,这么大的雪,赶紧回家吧,新闻已经发布了暴雪通知,在外面很危险的。”
易书杳不想答应,可她现在必须得马上吃药,权衡利弊下便点了点头:“好吧,谢谢你。”
被建筑系男生送回去以后,她赶紧吃了药,才缓解了心脏的不适感。
第二天,她坐上回国的飞机,又碰上了那个男生。
男生朝她打招呼,笑眯眯地很温润、阳光:“书杳同学,又见面了。”
易书杳礼貌地点了点头,多的也没有了。
下了飞机,男生要帮她拿行李:“女孩子拿不动这么多行李的,反正是要回学校,我帮你吧。”
“我来的时候也是自己拿的,女孩子怎么就拿不动呢?”易书杳说,“我很谢谢你昨天送我回酒店,但是昨天是我很不舒服,必须回酒店吃药,所以才麻烦你送我的。你不用在我身上费工夫了,我真的——”
她低眉说:“心里有人,放不下他,以后也不会喜欢别人了。”
“那他呢?他还喜欢你吗?我了解男生,男生变心最容易了。”
“那是他的事。”易书杳要面子地说。
她没有回学校,而是从这座城市转机,回了西泠市。
接下来的四个月,她参加了一个去山区教小朋友的志愿者活动。
山区的环境很差,说得上艰难,可看到那些小孩子快乐的笑脸,又好像没那么难了。
这里没有网络,晚上有些无聊,易书杳从小语文就好,晚上便打发着时间写起了网文。
一开始没有人看,她就自娱自乐,每天写个两三千字,写了两个月后,那个随手发的网站,居然有编辑给她发站短要签约。
签约就签约吧,签约了就有收入了,谁不想赚钱呢。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易书杳成了签约的作者,开启了每天晚上被写文治愈的日子。
因为写文,她的痛苦可以诉诸于笔尖,状态比之前要好了很多。
于是gap半年之后她就回了学校,重新开始读书。
每天晚上可以写两个小时的小说,她很快乐,整个人慢慢地从一朵枯萎的小百合花变得明媚沉稳了很多。
但这其实好像也只是表象而已,她每天晚上依旧会梦到那个不该梦到的人。
不过状态总之是变好了些,自身的能量能支撑起上学所耗费的精力。
大四毕业的时候,她是优秀的计算机毕业生,不过令很多人吃惊的是,她并没有进入计算机行业,而是凭借着还算看得过去的网文成绩进入了出版行业,回西泠市做起了出版编辑。
这个行业是很不挣钱的,尤其是对刚毕业的学生来说。
易书杳上大学做了很多兼职,加上各类比赛的奖金,再加上家就在西泠,她能省去租房的开销,日子还是比很多应届毕业生要好过。
易家的人对她好了很多,几年相处下来都产生了感情,有时候看上去也算一个家。
但大学的室友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去出版社做编辑,那真的还挺不挣钱的。
易书杳弯着眼睛说热爱啊,热爱文字,热爱每一个动人的故事,钱是身外之物,能够养得起自己就行了。
况且,她会成长的好不好,不会永远都是只有这点工资啦。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进出版社两年后,易书杳就策划出了爆款书籍,成了社里的“前辈”。
今年夏天,她带着刚毕业的西瓜同学来参加一手带起的作者冰酿圆子的签售会,可是没有想到,在签售会结束以后,她会遇到那个日思夜想的人。
而且,他好像已经认不出来她了。
手腕上见证过他们爱恨的金鱼文身不见,十七岁的少年已然变成西装革履、受尽追捧的男人。冷而耀眼,高高在上。
直到这时候,易书杳才明白,原来比恨她更让她绝望百倍的是,他忘记了她。
前者证明他还在乎这段感情,后者说明她在他眼里已是过路人。
青柠味留在空气,易书杳看着荆荡被众人簇拥出去,上了一辆她不认识却仍能看出奢豪的加长款汽车。
她早已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