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的脸色就像六月的天,阴晴不定。按理说,答不答应是老子的自由,可弱者要是敢拒绝强者,嘿,那本身就是一种“错”。
最关键的是,这整件事儿透着邪性,疑点多得能绕芙蓉市三圈。
李家,那可是隔壁敖平镇上的大佬啊,咋就这么神通广大,这么快就知道芙蓉市有个快混不下去的孤儿呢?
刀疤于,你说这李家是不是……嗯,有点猫腻?
“看来得加把劲儿,尽快成为武师才行。到时候,李家?哼,他们就得掂量掂量了。”怀着这一肚子心事,李煜头一沾枕头就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李煜拎着那只元灵兔,在过往猎户那诧异得能塞下鸡蛋的眼神中,大步流星走进了芙蓉市中最豪华的酒楼,潇洒一挥手,一百九十文铜钱就到手了。
现在离交猎税和其他杂税还早着呢,自己和祖辈也没欠过猎庄的债,再加上芙蓉市离大城近,治安好得跟模范小区似的,连个猎霸的影子都没有,这到手的钱啊,基本都能揣自己兜里。
要是在那些穷山沟里,那就惨了,猎霸猎庄齐上阵,那剥削得,能让你只剩条内裤。大家时刻处在民变的边缘,就差一个高举大旗、高呼口号的人了。
拿到钱,李煜找了个便宜脚店,点上二斤肉、一碗饭、一盘时蔬,吃得那叫一个痛快。
不过芙蓉市也着实太小了点,这不,李煜刚抓了条元灵兔,卖出一百九十文的消息就跟长了翅膀似的,满天飞。到处有人过来询问捕猎地点,想着自个也去碰碰运气,李煜都快被问烦了。
“你小子,哪抓到的元灵兔?快透点底儿。”一个比李煜大上二三岁的青年揽住李煜的肩膀,说话的同时手却不老实,要去抓盘里的肥肉,结果被李煜一筷子抽了回来。
“嘶——你小子,下手也太狠了点吧!”青年呲牙咧嘴地甩着手。
李煜不为所动。镇上的同龄人就那么多,基本都认识,李连波就是这样一个人,但要说多熟也没有,至少借粮的时候,他家没借。
要说怨怼吧,也不至于。农业社会生产力就那么点,大家都是卖死力气吃饭的,谁家都不好过,不借也很正常。反倒是那几个亲戚家,不借就罢了,还出言不逊,那才叫人真不忿呢!
“得嘞,说了多少遍了,就是上牛心山,往右拐,走上三里地,那片红彤彤的枫树林,准没错!”李连波手舞足蹈,仿佛那枫树林就在眼前。
“嘿,我就不信你这小子能那么大方,换做是我,藏着掖着还来不及呢,哪有那么容易就让人知道捕猎元灵兔的宝地。”李煜撇撇嘴,一脸的不信。
李连波见肉没吃着,只好自个儿拎起茶壶,滋溜滋溜地喝起茶来。他这人,整天游手好闲,一听李煜说抓到了元灵兔,立马两眼放光,想着来蹭顿肉吃。
不过也正是他这爱打听小道消息的性格,让他成了个“百事通”。李煜心里盘算着最近的事儿,突然灵光一闪:“嘿,问你个事儿,答好了有肉吃哦!”
李连波一听,眼睛立马瞪得溜圆:“哟呵,还有这等好事?快快快,问吧问吧!”
“你对敖平镇的武馆了解多少?”李煜直奔主题。
李连波上上下下打量了李煜一番,嘿嘿一笑:“哟,想当武师啦?你问我就对了,我可是这方面的行家!”
“赶紧说说。”李煜催促道。
“敖平镇啊,就那么三家武馆,最牛掰的当属叶老爷那家,为啥?其他两家馆主那都是野路子出身,叶老爷可是从军队里退下来的硬茬子!至于我李连波嘛,嘿嘿,马上就要去拜师叶老爷了,到时候,哼哼,什么刀疤于,什么练过把式的,都得靠边站!”李连波说得唾沫横飞,仿佛自己已经成了武师一般。
“你?”李煜故意拉长了声调,一脸质疑。
李连波一听,急了眼了,顿时竹筒倒豆子般啥都往外吐,把李煜听得一愣一愣的,对这个世界的超凡体系算是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说白了,就是先打磨根基,然后泡药浴,再打磨,再泡药浴,最后冲关。皮、肉、骨、血,四小关都过了,才能算是个武师,在这之前啊,都只能是个武者。听说后面还有更高的境界,但那可不是普通人能知道的。
武馆招生也不难,不看根骨,只看银子!叶老爷的武馆,十两银子不包食宿,十五两银子包住宿伙食,二十五两银子包住宿伙食加药浴,价格虽高,但人家实力摆在那儿,贵有贵的道理。
“十两银子,倒也不贵嘛。”李煜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那你岂不是……”
“嘘——你可别往外说啊,再过俩月,我家就把我送武馆去了。”李连波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一脸得意,“等我去了,哼,什么刀疤于,什么练家子,都得被我打得满地找牙!”
刀疤于在芙蓉市那是出了名的横行霸道,今儿往他家猎筐里塞只野鸡,明儿往那家里拎只野兔,数量不多,但就像蚊子一样,专叮人,恶心得你直痒痒。
芙蓉市的猎户,哪个没被他打过秋风?哪家寡妇没被他调戏过?他早就成了人见人厌的癞皮狗。当面嘛,大家敢怒不敢言,可私下里,李连波那是满脸的不屑。
李煜一听,眉头一挑,问道:“被打?啥时候的事?”
“可能今儿早上吧?反正我见他的时候,眼眶上跟挂了个黑鸡蛋似的,走路都一瘸一拐的,被揍得那叫一个惨。”
“谁这么大胆子,敢动他?”
“不清楚。”李连波摇摇头,接着又悄悄地说,“其实他那两下子,也就那么回事。才去武馆两天,就因为闹事被赶了出来,能学到啥真本事?怕是连花架子都搭不起来,只不过没人去揭他这只纸老虎的老底罢了。”
李煜斜睨了他一眼:“照你这么说,你咋不去揭他的老底呢?”
“就算是纸老虎,他那个头儿也在那摆着呢。”李连波讪笑道,“不过今儿他偷偷摸摸上山去了,我看是怕有人寻仇,准备上山躲躲伤。要不是我正好在山林里解决个人问题,指不定还没人发现这事呢,你是第二个知道的。”
李煜点了点头,心里有了数。
“问完了没?我都说了这么多了,你这肉……”
“都给你了。”
“哈,大方,真大方!谢谢你啊,家里为了攒钱,都多久没开荤了,嘿嘿。”
“等等。”李煜一把按住盘子。
“又咋了?”
“刀疤于受伤的事,别和别人说,听到没?”
“啊?为啥?”
“你到底想不想吃肉了?”
“哎,行行行,不说就不说,你快撒手。”
西蜀的牛心山上,一座木屋孤零零地藏在偏僻处。于林躺在里面,脸上的刀疤在昏暗中分外醒目。
原本一脸凶神恶煞的刀疤于,此刻却像只被拔了毛的公鸡,神色萎靡不振,眼眶上的淤青更是让人忍俊不禁。
“他妈的,昨天还硬朗得跟头牛似的,怎么今天就诈尸了呢?嘶——这狗娘养的李翔,下手可真够黑的,我的腰子啊,怕是要报废咯……”
于林捂着咕咕叫的腰腹,那张脸苦得能拧出水来。做缺德事做多了,他连家都不敢回,生怕哪天被人黑了,只能一头扎进山里,躲进那狩猎小憩的木屋,自个儿舔伤口。
“唉,也就这旮旯还算安全。”
“嘿,那可不一定哦。”
于林心脏猛地一颤,刚要蹦跶起来,就被一股狂风糊了一脸。那风跟活的一样,死命往他肺里钻,他猝不及防吸了一口,感觉整个肺都要被这风压挤爆了,憋得他差点去见阎王。
紧接着,他瞅见木屋外一道人影,跟个幽灵似的,头发散着,一个翻身就进了屋,然后嗖的一下站起来,对着他裆部就是一脚。那滋味,简直比吃了十斤辣椒还刺激,疼得他差点背过气去。
再看那来人,李煜是也!面对已经涨成猪肝色的刀疤于,李煜丝毫不敢大意,手里攥着块石头,青筋暴起,跟发了疯似的照着刀疤于的脑袋就是一下。
嘭!
刀疤于两眼一翻,直接见了周公。
李煜愣了愣,手里的石头啪嗒一声掉地上,咕噜噜滚到角落。
啥玩意儿?
就这么简单?
这横行乡里的刀疤于,去过武馆,练过几下子,咋就这么轻易倒下了?
李煜大口喘着气,跟刚跑完马拉松似的,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双手,还有从那刀疤于脸上渐渐消散的风压。
他做足了功课,计划得天衣无缝,可没想到实施起来跟玩儿似的。找人嘛,是费了点劲,他还特地挖了块黄精揣怀里,带上妖兽玄平,悄悄埋伏在屋外,跟个侦探似的。
结果呢?
全白搭!
这控风能力,对普通人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只要趁你不注意,用风压糊住你的口鼻,你就是孙悟空在世也没用!
望着躺在地上的刀疤于,李煜从腰间抽出麻绳,跟捆粽子似的把这家伙的双手双脚绑了个结实,然后开始搜身。嘿,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这家伙身上居然还有五两银子!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
李煜乐呵呵地把银子揣兜里,然后把身上的尖锐玩意儿都收起来,又找了根绳索,给刀疤于来了个二次加固。最后,他像遛狗一样把刀疤于拖到一片鸟不拉屎的山崖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