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能让李煜心头稍感宽慰的,便是袋中那沉甸甸的五两碎银,仿佛是他在这艰难世道中的一丝微光。
李府那座大山,他是万万开罪不起的。于是,李煜心里盘算着,得尽快攒够十两银钱,好去敖平镇上的叶家武馆习武,谋个出人头地的好身份。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
清晨,薄雾如轻纱般笼罩着集市,人影绰绰,热闹非凡。而在夜半时分,大型兽群悄然出没,寻觅食物,这正是猎户们大展身手的绝佳时机。有经验的猎户们纷纷组队,带着守山犬,趁着月色上山捕猎。
然而,在这西蜀大山中,却有一少年逆着人流,带着一只新买的猎犬,悠悠然回到了集市。
一汉子正忙着解开守山犬的链子,准备出发,一眼瞧见了这逆行的少年:“哟,阿煜?你家不是有一头威风凛凛的守山犬吗,怎么这会儿变成这普通猎犬了?而且,你怎么这个点才回来?”
李煜抬眼一瞧,笑道:“哈哈,是朝三叔啊,您这记性可真不赖。”
此朝三叔非彼朝江青,芙蓉市里朝姓人家多了去了,这位朝三叔,不过是李煜众多相识中的一个。
李煜环顾四周,见还有三三两两的猎户在旁,心知氛围已到,便立刻换上了一副愁苦面容,神色悲伤得仿佛要垂下泪来:“哎,三叔啊,您也知道,月前我父……”
几句话里,愤慨之言夹杂着哀叹之声,李煜断断续续地将“父亲”死后,刀疤于如何欺压自己的事情全说了出来。只不过,他在个别地方略作了些“艺术加工”。例如,那刀疤于本是直接抢了守山犬,到了他嘴里,就变成了刀疤于强行用自己的普通猎犬来“交换”。
听完这番“血泪史”,在场猎户皆是没有半点怀疑,甚至觉得合情合理,毕竟,强抢猎户守山犬,那可是比杀人父母还让人恨得牙痒痒的事情。刀疤于那厮做事向来低调,这事儿知道的人不多,且就算知道了,谁又会去深究到底有没有“交换”这回事呢?
刀疤于,那家伙,欺软怕硬的一把好手,见到大姓人家,比兔子跑得还快,做事从不敢太绝,但碰到像李煜这样的孤儿,无依无靠,身边还就一条守山犬作伴,嘿,财帛动人心啊,于林这家伙就敢肆无忌惮地上门欺负。
“这刀疤于,简直是坏事篓子,啥缺德事都干!”
“早该有人收拾收拾他了!”
“可不是嘛,天天跟强盗似的来抢我猎货,我真想一叉子送他上西天!”
集市上,众人义愤填膺,骂声四起,可你听听,骂归骂,真说到要为李煜出头,去找刀疤于讨回公道,一个个都跟哑巴了似的,没人应声。
刀疤于那家伙,人高马大,还是个光棍一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伙儿呢,上有老下有小,谁愿意为了一个孤儿去惹这麻烦精?
李煜叹了口气,轻轻掀开背篓,露出里面十几只活蹦乱跳的野兔:“哎,没趁手的猎具,忙活了一天,就逮到这些小玩意儿,累得跟孙子似的,刚有点收获,又得回去抱被窝了。”
众人一瞅,嘿,不就是些野兔、野鸡嘛,值个五六十文钱,纷纷点头,然后该干嘛干嘛去了,上山打猎的打猎,回家抱娃的抱娃。
李煜这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回了肚子里。
跟刀疤于撇得太干净,反而显得刻意,容易引起怀疑。
不过嘛,要真有人把这事儿从头到尾捋一遍,也肯定能觉出不对劲来。
再怎么游手好闲,也不至于把事情做得这么绝吧?
虽然也能解释得通,但逻辑链嘛,就跟那面条似的,软绵绵的,不够硬气。
可人呐,都忌讳自我意识过剩,总觉得别人时刻盯着自己。
其实呢,这世界离了谁都能转,对于不关自己的闲事、杂事,旁人的记忆跟那金鱼似的,七秒就忘,稍稍一引导,就能拐到另一个频道上去。
谁会想到一个毛头小子,胆儿肥得跟豹子似的,还有能耐去截杀一个大汉?
只要悄悄种下那么一点种子,别露出太明显的破绽,这颗种子啊,就能悄无声息地发芽,最后长成“既定事实”这棵大树。
回到集市,李煜爽快地交了五文猎税,像卸下一块小石头,随后将猎获如数家珍般献给了猎庄,换来了沉甸甸的四十九文钱,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
猎庄啊猎庄,表面上是个放贷的,实则放的是活蹦乱跳的守山犬,收的是琳琅满目的猎具,最后还兼职干起了猎物贩子的活儿,真是多才多艺,堪比经商界的变形金刚。
对于那些自力更生的猎户来说,猎庄的价格还算公道,至少能让他们少走弯路,多赚点时间钱。
夜色已深,但集市上的店铺依旧灯火通明,仿佛在说:“只要有猎户,就有我生意!”这不,李煜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他索性找了一家脚店,熟练地点起了老三样:一荤解馋,一素养生,一饭填坑。
家里油盐柴米啥都没有,做饭还得先置办一堆家伙什儿,太不划算。外面吃,简单又快捷,都是苦哈哈的劳动人民,挣的都是血汗钱,一顿饭十五文,刚刚好。
攒钱这事儿,急不来,慢慢来,先把身体养得壮壮的,才是王道。毕竟,玄蜜獾那家伙虽然凶巴巴的,但关键时刻还是能当个得力助手的,捕猎啥的,多少能搭把手。
第二天一早,李煜就沿着街道溜达,找到了摆摊卖山货的李连波。他得再确认一下,昨天的事儿有没有走漏风声。
“嘿,阿煜,今天这气色,简直能跟太阳比美了!来只野山参补补?再炖只木灵鸡,保证你龙马精神!”李连波拿起一只野山参,又拎起一只木灵鸡,满脸堆笑。
“别闹了,说正事。”李煜蹲下身子,一脸严肃,“昨天那事儿,我让你别往外说,你守口如瓶了吧?”
“啥事儿?”李连波一愣,随即一拍脑门,“哦,对对对,你不说我还真忘了。放心吧,这事儿就跟埋地里的金子一样,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没第四个人知道。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为啥要瞒着啊?”
“过两天你就知道了,惊喜嘛,总是得留点悬念的。”李煜神秘一笑。
李连波就算心里有数,也不敢往外说,毕竟,李煜的威严在那儿摆着呢。
李煜又叮嘱了一番,得到李连波的再三保证后,才满意地点点头。他在摊子上挑了一只普普通通的野鸡,扔下八个铜板,潇洒转身。
“多了!”李连波喊道。
“多的请你喝酒。”李煜摆摆手。
“嘿,你这是钱多得没地方花了吧?”李连波心里嘀咕着,手却不客气地收下了铜板,脸上乐开了花。
此后一连数天,李煜就像个标准的猎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天往山上跑。不过他的收成嘛,就有点儿寒碜了,每天也就五六十文左右,勉强够买个馒头啥的。
李府的那位管家李翔,倒是没再来烦他,这让李煜心里头那块大石头算是落了地。至于刀疤于那哥们儿,嘿,他的消失就像是往池塘里扔了个小石子,涟漪都没几个。芙蓉市的人嘛,都忙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哪有空搭理他这个光棍汉。说不定得等到秋末收税的时候,才会有人发现:“哟,那刀疤于咋不见了呢?”不过那也得一个月后的事儿了。
至于李连波那货,更是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他还以为刀疤于是出去躲伤了呢。
“嘿嘿,这下总算是能喘口气了。”李煜这几天紧绷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了下来,开始琢磨着怎么提升自己。
每天除了下山吃顿好的补补身子,剩下的口粮全靠那灵植黄精撑着。这家伙已经啃了十多块黄精了,愣是攒了2.6的山脉灵气,全用在提升融合度上了。毕竟嘛,能疗伤的灵植稀有得很,但李煜更看重眼前,实力才是王道,越强才能越不容易受伤嘛。
【山脉之主:李煜】
【炼化山灵:风系灵猿(青铜)(融合度:17.5%)】
【山脉灵气:空空如也】
【山脉眷顾度:也是空空如也】
【妖兽统御:玄蜜獾一只】
【评价:这风系灵猿可是咱们伟大的山脉之主李煜的杰作,不过嘛,这激发能力嘛,还有待提高,毕竟咱也只是个小人物嘛。】
每次提升融合度,都得耗上一个时辰左右,跟炖肉似的。那3的水泽精华倒是没白用,愣是把梁渠的融合度提到了17.5%,现在这家伙能控制个一百二十斤的风压之力了,感知范围没变,但身体素质嘛,还是有那么一丢丢提升的。
吃了这么多灵植,加上年轻力壮,李煜这身子骨儿算是补回来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饿几顿就要趴下了。
“嘿嘿,看来可以再找个妖兽当小弟,一起打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