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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喜欢写日记的吸血鬼氏族

作者:贫道爱烫头 当前章节:3855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15:57

“根据目前已知资料,在地球上比较活跃的吸血鬼分为十三氏族。”

“善于战斗的学者之氏族,根据音译被称为布鲁赫族!”

“渴望激发自己体内兽性的兽性之氏族,也被称为冈格罗族!”

“被诅咒的血统,在获得初拥的同时失去理智,但会得到无穷智慧的月相之氏族,也被称为末卡维族。”

“每天都会变得更加丑陋,隐藏在各个角落但无比团结的隐蔽之氏族,也被称为诺斯绯拉族。”

“最富有美感,追求一切美的事物的绅士,玫瑰之氏族托雷多尔。”

“渴望生命的人类,堕落为投入黑夜的魔法师,利用炼金术与鲜血投靠该隐的魔法之氏族,瑞默尔族。”

“以上六个氏族是盟友,他们的联盟被称为密党,战力比较强大!”

“残忍与优雅共存,颓废与高贵同在,暗夜之氏族,勒森魃族!”

“追求知识的学者,能改变自己外形的魔王,塑型氏族,棘秘魑族!”

“这两家被称为魔党!”

“足迹遍布欧洲,擅长幻术的旅行者与强盗,流浪氏族,雷伏诺族!”

“坚信自己起源于埃及,信奉埃及黑暗之神的巨蛇氏族,瑟泰特族!”

“亡灵法师与商人结合,权利与财富的象征,死亡氏族,乔瓦尼族!”

“血族的杀手,为了获得接近始祖该隐的力量而食用高阶血族鲜血的猎手之氏族,也被称为阿萨迈族。”

“这四家甚少参与内部纷争,只坚定自己的事业,属于中立氏族!”

“最后一家是被所有血族恐惧,为血族带来终焉的灭亡之氏族,卡帕多西亚氏族,游离所有氏族之外。”

“当然,所谓的十三氏族,应该是该隐创造的十三氏族,还有一些有异常来源的初祖,不入氏族排序。”

“比如大名鼎鼎的德古拉。”

“德古拉的称号只是伯爵,与血族那些大公爵、公爵称号相距甚远,但实力却是吸血鬼中最顶尖的,有近乎不死不灭的力量,是血族中的王者。”

“袭击明迪和小玉的吸血鬼,应该是最低层次的血奴,若非他们靠着吸血鬼之躯打突袭,早就被击败了!”

“随便找一把镀银匕首,甚至给他们喂几瓣大蒜,就能杀掉他们。”

“他们有写日记的爱好,说明把他们转化为吸血鬼的那只吸血鬼,很可能来自于瑞默尔族和诺斯绯拉族。”

“事实上,最喜欢写日记的是玫瑰氏族托雷多尔,但是,就算把他们放在太阳底下晒死,他们也不可能给几个小混混初拥,尤其不可能有黑人!”

弗兰克拿出一大堆书卷,根据雷林得到的日记,总结出对应情报。

雷林正在翻看吸血鬼日记。

这些日记狗屁不通,但他们成为吸血鬼之后,似乎有了强迫症,哪怕通篇都是错别字,甚至是在画图,也要记录一卷日记,记录自己日常生活。

比如:零元购、酗酒、嗑药……

明迪的分析非常正确。

这些混混就是出来“打猎”的。

吸血鬼在灯塔国势力非常庞大。

有个让无数人瞠目结舌的数据,灯塔国对外出口商品中,血液制品占据极大比重,每年能获利四百多亿。

这些血液来自于监狱、流浪汉,还有些血液甚至是从海地进口的,经过一系列加工后,出口到别的国家。

据说,从海地进口的血液,很多带有艾滋病病毒,然后,灯塔国把这些带有病毒的血液,全部卖到英国!

真特么会做生意!

这些血液并非全部用于医疗,很大一部分会成为血族的盘中美餐。

血族流传久远,再加上以长生不老能力蛊惑的超级大富豪,各大氏族积攒无数财物,能够支付巨额金钱。

这是一种特殊的“潜规则”。

血族每年都会支付巨额保护费。

这种模式显然是畸形的,这种平衡不会维持太久,随着科技飞速进步,杀伤吸血鬼的方式越来越多,早晚会爆发一场大战,赢家彻底夺走一切。

类比的话,相当于血族有座巨大无比的金库,每年支付十吨金砖。

盯着金砖的人很多。

盯着金库的人更多。

弗兰克撇着嘴说道:“血族的优势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长生不老,能够活到现在,靠的就是这种能力。”

雷林冷笑道:“准确的说,应该是赐予长生不老,临事方知一死难,越是掌控财富的人,越是恐惧死亡。”

“难道你不想长生?”

“我不需要取巧的长生!”

“根据我的推断,小玉和明迪的遭遇很可能是突发事件,纽约最近发生这么多事件,应该不会有血族搞事,血族等级森严,长辈大多极为保守。”

“弗兰克,你见过吸血鬼吗?”

“吸血鬼是地球本土物种,我在外星球没见过,对此不是很了解。”

“最强的吸血鬼在哪里?”

“法兰西,匈牙利,意大利。”

“我觉得这个答案错误。”

“你觉得他们在哪里?”

“当然是在华尔街!”

“无聊!”

弗兰克吐槽道:“你这种行为,类似于大家比对哪个女人最漂亮,有人说是王祖贤,有人说是邱淑贞,还有人说是苏菲玛索,你非要说是妈妈!”

雷林满脸懵逼的听弗兰克训斥。

“你这种人真的是特别无聊,大家明明在说一些有趣的话题打发时间,你非要上价值观,非要来包饺子!”

“你问我最强的吸血鬼是谁,我帮你分析血族始祖,结果呢,你非特么说什么华尔街,你要大战华尔街?”

“你要用飞刀对付股票?”

“你的脑子是不是被狗啃了?”

弗兰克越说越来气,把最近一段时间高强度加班的怨愤,一股脑儿倾泻在雷林身上,追着雷林裤脚撕咬。

雷林:┐(?~?)┌

“弗兰克,你先息怒啊!”

“哼!息不了!”

“我的意思是,华尔街确实有一只非常强大的吸血鬼,咱们挖所罗门王宝藏的时候,我感觉到他的气机。”

“真的有?”

“我的感觉不会出错。”

雷林歪嘴一笑,龙王归来。

弗兰克讪笑着缩在沙发角落。

我是一条哈巴狗!

骂人神马的,我是真的不会啊!

“砰!”

雷林把五本日记堆在弗兰克眼前。

“分析这五本日记的内容,我要在今天晚上看到成果,否则的话,你听说过一句市井中流传的顺口溜吗?”

“什么顺口溜?”

“嘿嘿!东西街,南北走,出门看到人咬狗,拿起狗来打砖头,又怕砖头咬了手,你想不想要亲自试试?”

雷林发出张狂至极的狂笑。

弗兰克白眼翻到了天际。

你这家伙到底是有多么无聊?

闲着没事威胁一条哈巴狗?

大爷就在这里,有本事来咬我!

傍晚,弗兰克总结出了情报。

在灯塔国流传的那支喜欢写日记的吸血鬼氏族,初祖是克劳斯迈克尔,也被称为尼克劳斯,血族大公爵。

按理来说,大公爵虽然属于实力强大的吸血鬼,但不能被称为初祖,只不过尼克劳斯属于异类中的异类。

尼克劳斯同时具备两种血统,既能变成吸血鬼,也可以变成狼人。

依靠两种血统的力量,尼克劳斯可以克服两种血统的缺点,既可以在白天随意行走,也能抵御纯银武器。

就连苦修者苦心祈祷的,具备神圣能量的高纯度圣水,对于尼克劳斯而言也只是很痛,并不是致命损伤。

只要把被泼洒到的位置切割掉,以他的恢复能力,可以快速痊愈。

尼克劳斯的自愈能力堪比狼叔,再加上数千年的寿命,鬼知道这货手中有多少底牌,是非常难缠的人物。

唯一的弱点是异常傲慢。

这家伙只吸青春少女的血液。

每天都会用古老优雅的字体,书写自己的日常,记录自己的一切。

尼克劳斯甚至会记录自己的弱点。

这是深入骨髓的强迫症。

不写日记,浑身难受,好似每个毛孔都在便秘,全身上下不自在。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正经人确实不用写。

尼克劳斯不是正经人。

他甚至不是正经的吸血鬼!

“如果尼克劳斯一脉的吸血鬼全都喜欢写日记,是不是证明,如果我把日记偷过来,他们会爆发强迫症?”

“他们会把你撕成粉碎!”

“我带着狼叔和阿诺揍他们!”

“那个……我刚刚查看古欧洲神话记载的时候,发现罗根很可能具有圣骑士或者天使血脉,最擅长除魔。”

“狼叔?天使?瞎胡闹!”

雷林心说你扯什么犊子,狼叔那种渣男性格,能遵守圣骑士戒律?

钓鱼空军回来的狼叔,为了防止被雷林等人笑话,小心翼翼潜入,没想到刚刚落脚,就听到雷林的吐槽。

虽然雷林的话非常混账,但弗兰克后半句话,比雷林的话更混账。

狼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心说如果我成为圣骑士或者大天使,不出三天就能把教堂变成魅魔的乐园。

“狼叔,您来试试呗?我这里有一本圣骑士秘典,我老爹收藏的!”

“你爹收藏的秘籍我都看过,如果我身上没有相关痕迹,说明……”

狼叔叼着雪茄翻看秘籍,正想吐槽雷林胡闹,身上陡然释放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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