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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者:阳朔 当前章节:11205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17:45

海盗船并不是一艘航行在海上的船,它在陆地,在陪都洛阳的东郊。

其实它也不是一艘船,而是一座船式建筑,只不过它完全按照船的样式建造而成,又是一幢全木建筑,看上去真如同一艘停泊的船。

尤其是它那高耸的桅杆,随风鼓胀的三色风帆,更令人疑心它马上就要驶向远方的海洋。而那巨大的三色风帆上就写着三个大字:

海盗船。

没有人知道究竟是谁造了这样一座稀奇古怪的建筑,有许多人猜测:

这座建筑的主人过去也许真是位纵横海上、杀人越货的海盗,因为这座建筑的造价可是不菲。

也有许多人猜测:这是一位退休的航海家造的,为的是怀念往昔海上的岁月。

但这都只不过是猜测,因为没有人知道谁是这艘海盗船的主人。

海盗船并不是一座住宅,而是一个集各种娱乐于一体的场所,最刺激的赌坊、最香艳的勾栏、最昂贵的酒楼,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销金窟。

陪都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它既不是首都,也有别于其他任何一个州郡。

这里多的是退隐林下的名公巨卿、得罪了皇上或者皇上看着心烦从而投闲置散的达官显宦,这些人手中失去了权力,却还拥有一般人难以想象的金钱,所以他们便成了海盗船的常客。

除了这些人,洛阳城的贵族世家、巨贾豪绅也是海盗船上最受欢迎的客人。

他们到这里来既是为了销金销魂,更是为了寻找各种机会、拉拢各种关系,那些退隐林下的名公巨卿还是随时有可能蒙皇上再度宠召,坐着驿车到长安重掌朝政。

朝廷上的风云变幻本就比海盗船里赌桌上的赌局变得更快、也更血腥。

各色武林人物也是海盗船上的常客。到海盗船上的武林人物并不只是扶危济难的大侠,也不只是白道群英,还有独行大盗,绿林好汉,甚至有可能是真的海盗。

海盗船对这些人物一律欢迎,它并不管某个人的身份来历,唯一的条件就是你付得起银子。

在这里喝上一杯水的价钱足可以在洛阳城里买到一坛上好的女儿红,而这杯清水既不是崂山矿泉,也不是虎跑泉的水,不过是从旁边一口普通的井里打上来的,细细品味,还有一点盐碱的苦涩。不过没有人对此表示异议,海盗船的经营者也从未标榜过自己的经营方针是价廉物美。

恰恰相反,有许多人不远千里,专程跑到海盗船上来喝一杯清水。

海盗船上喝清水的地方也很讲究,是一个个独立的小房间。

小的只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上也只有一杯清水。

烛光被调的半明半暗,明的让你的眼睛很舒服,暗的又可以让无意间误闯进来的醉鬼看不清你的脸。

尽管这种情况从未出现,但这种防患未然的措施还是让坐在这里的人感到安全。

太行山的独行大盗公孙绝就坐在这样的小房间里在喝一杯清水。

三个月前,他劫了长安振威镖局的一票红货,随后便遭到了致命的追杀。

他出道二十年,劫镖劫货无算,不单每一次都能全身而退,而且没人发现是他出手劫的。

这一次却是红货一到手便遭到追杀,显然这票红货不单明里由振威镖局所保,还有一批厉害的人物在暗中保护。

这种情形是做他这一行最怕见到的,却被他撞个正着。

公孙绝最后悔的便是当时没有毅然舍弃这批红货。毕竟他为这一票红货踩盘子、跟踪一直到下手,足足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他还期待能摆脱那些人的追杀,用这票红货舒舒服服过上几年。

但他见识到那些人的手段后,便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而特错。

这绝非简简单单的一票红货,而是别的什么。因为这票红货的价值远远付不起追杀他的那批人中任何一个人的费用。

所以他明白了:

红货里还夹带有货,而且是能要许多人命的货,那批人要抢回的正是这个“暗货”。

他总算还没有错到家,所以他根本没有打开那个用火漆封就的小箱子,也没想去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

他知道:只要他剥开了箱子上的火漆,不管里面是什么,他都等于亲手判了自己的死刑。

他早就听说过海盗船上有个专门喝清水的屋子,在这里你只要花足钱,就有人替你解决一切难题。

这并非风闻,去年有一位钦犯,海捕文书贴满了大小城镇的城墙上,各州府的捕快们如蝇逐血般四处追捕他。他实在无路可逃,便冒险一试,来到海盗船上,喝了杯清水,花了十万两银子。

第二天海捕文书就收回了,钦犯便又成了皇帝的“赤子”。

这人还不敢相信这种魔力,提着脑袋到洛阳府前转了一圈,那些已把他的画像深深刻入脑海的捕快们,见到他如同见到一个陌生的外乡人一样。

而这位钦犯恰好是公孙绝的朋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公孙绝冲上海盗船的时候,便发现追杀他的人已经出现在他的身后,在那一刻,他的感觉就像是在沙漠里要渴死的人突然爬到了一泓清泉边一样,至少他暂时是安全了,还没有人敢在海盗船上杀人、抓人,即便是刑部的总捕头也只能在外面等着。

他只对迎上来待客的小二说了句:

“一杯清水。”

便被带到了这个小房间里。

也真的只有一杯清水。

桌子的抽屉里有纸墨笔砚,他定了定神,拿出纸笔,墨是磨好的。

他伸笔在纸上写下:公孙绝,求助,完璧归货,白银二十万两。

写好后,他敲了敲桌子,声音刚落,门便开了,如一阵清风般飘进一个妙龄少女。

薄雾般的纱衣紧裹着丰满的胴体,走动之间,纱衣飘拂,透露着青春如火的诱惑,连并不好色的公孙绝也感到腹下火热,蓦然而生要把这尤物劫走的念头,当然这只能是种冲动。

那位少女什么也没问,只是拿起桌上那张纸,又转身飘了出去。

公孙绝看到她的背影时,才知道了什么叫做“诱惑”,身子竟不由得颤抖起来。

一杯清水只喝了一半,又有两个人开门进来。

两个年轻的人,看上去就和外面待客的小二毫无差别。

“对不起,公孙先生,我们要蒙上你的眼睛。”

公孙绝并没提出抗议,只是闭上了眼睛,他知道这是必然要经过的程序,哪怕这两个年轻人是来取他性命的,他也不准备反抗。

在这里任何形式的反抗都是毫无意义的,好在他知道这里的主人对任何人的性命都毫无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有一样:白花花的银子。

公孙绝像一个瞎子般被人领着出了门,走不多时便开始下楼梯,而且是旋转的楼梯。

公孙绝感到自己像一个拉磨的驴子一样,在一个平地上转着圈。

但他知道这一定是向下走,只不过这楼梯修得极为巧妙,用处就是让任何人都算不出自己下到了多深的地方。

公孙绝根本就不去想自己要下到一个什么地方,他只知道一点:

这两个人会领他去一个地方,在那里他能花钱买自己的命。

一直走了有一炷香的时间,领着他的人才停下来,随后他两腿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他知道那是椅子,便坐了下来。

“公孙绝?”一个平淡而冷漠的声音在对面响起。

“我是。”

“你本事不小,胆子更大,你知不知道你这次是把天捅了一个窟窿?”

“我知道。”公孙绝老老实实回答,尽管他以前从未来过这里,这里的人却对他的事很熟悉。

他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因为这里的主人不仅手眼通天,而且无所不知。

“不过你倒是既知趣又识相,像你这样的人是不容易死掉的。”

公孙绝蓦地里浑身轻松,知道自己这条命是拣回来了,同时也感到万幸。万

幸的是他没去碰那箱子上的火漆,他在纸上写的“完璧”,对方说他知趣,便是说这个。

至于说他“识相”,是说他在走投无路时还知道到这里求助。

他把左手里一直提着的箱子交了出去,如同扔出一个烫手的山芋。

“我们做事一向很公道。”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价钱也公道,办你这件事是很费钱的,按正常价格应该是二十五万两.

“不过你既主动开出二十万两的价,那五万两就算你在我们这里的开销吧。

“你要在这里呆上半个月,然后才能离开。”

“多谢。”公孙绝发自内心地吐出这两个字。他承认对方很公道,并没有趁他穷途末路时勒索他,假如对方开出两百万两的价格,他也只有接受而且也付得出。

他相信对方也知道这一点。

至于在这销金窟里呆上半个月才付五万两,简直说的上是免费了。

“这二十五万两银子就先存在你那里,我们说不上什么时候会派人去提,我们知道你什么时候都付得出,也会愿意付。若不然,你会付出四百五十三条性命。”

公孙绝的心一下子缩紧了,对方的话虽不能说和蔼可亲,却也没有多少威胁的意味,却让他明白了两件事:

对方把银子存在他那里,就表明随时都可以找到你,随时都能从他手里提出二十五万两银子。

江湖上知道他名字的人不少,却没人知道他还有家,而且是个大家庭:

一房明媒正娶的老婆,十三房姨太太,二十个儿子,八个女儿,外加仆人丫环,恰好是四百五十三人。

他不再说话了,刹那间他感到自己已不是个人,而是捏在对方手里的一只臭虫。

公孙绝又被原路领了回来,桌上半杯清水依旧。

除去布罩后的他又被领到一楼。这里是吃饭的地方,有全国最好的厨师做出的最好的菜肴,有从全国各地运来的最好的酒,其中有不少还是外面绝对花钱也买不到的贡酒。

有许多人到这里来一席千金,也不过是为了喝上几杯只有皇上才能喝到的各种贡酒。

公孙绝喝的就是进贡的“女儿红”。

“女儿红”是最普通的酒,不要说普通酒楼,就是一般的百姓家也会有上几坛。

但公孙绝知道,给皇帝进贡的“女儿红”不单是三十年陈的,而且从做酒的水到用料到整个制作流程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就和建造皇宫和盖一间茅草屋的差别一样。

而且所有的贡品都是一样,皇家风范概括成四个字,就是“不惜工本”。

公孙绝已从适才沮丧的阴影中走出,尽情享受着自己为期半个月的假期,也尽情享受着送上来的贡酒和他喜欢的阳澄湖的大闸蟹。

他已不再去想自己是人家手里的蚂蚁还是臭虫,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他还活着,还能享受这世上美好的一切,这对他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的酒量并不大,一坛“女儿红”已使他醺醺然了。

他这时才发现他右边坐着一个人,也在喝一样的“女儿红”,吃一样的大闸蟹,这令他顿起知己之感。

这个人的桌子靠前一些,他能看到的只是这人的背部和侧脸,此人头发已经斑白,虽是随随便便坐在那里,却令人感到一种高山仰止般的威严。

公孙绝见过许多声名显赫的帮主、掌门,这些人身上很少能看到这种气度,那是一种只有一代武学宗师才能显现出来的气度,或者是手中久握芸芸众生生杀大权的人。

“老先生,公孙绝敬你一杯。”

他有些醉了,若在平时,他绝不会向陌生人搭讪,更莫说敬酒了。

做他这一行的本就不能有朋友,认识的人更是越少越好,最好是没人认得他,也没人知道他这个人,这样他才会安全。

那人转过头来看他一眼,并无讶异之色,马上又回头喝自己的酒。

“老先生,我敬你酒,你为什么不喝?”公孙绝有些激怒了。

他在那人回头的一瞥中看得出,自己在他眼中连只臭虫都算不上。

他站了起来,趔趔趄趄向那张桌子走去,他刚动步,两条手臂已被四只铁钳般的手抓住。

一个小二忙趋身到那张桌子前,惶恐的说:

“李大人,对不起,小的们马上会处理的。”

那人微微一笑道:“不必了,他只是喝醉了。”

公孙绝真的醉了,他坐着时还勉强撑得住,一站起来,酒意便随着血液涌上头顶,他头一耷拉,便瘫在扶着他的两个人的身上了。

也幸好他真的醉了,才又死里逃生一次。

他并不知道那小二口中所说的“处理”是怎么回事。

他虽然醉了,但他的感觉并没错。这人虽不是武林中的一派武学宗师,却是先皇时的宰相,而且执掌朝政十年。

先皇大行,今上即位,他才退隐林下,从长安的政治漩涡中脱身,回到专供朝廷官员养老赋闲的陪都洛阳。

除此之外,他还是当代的文坛盟主,十次主持朝廷的进士会试,门生故吏遍天下。

他就是李实,李相爷。

李实并不老,今年也只有五十岁。他三十二岁时当上宰相,曾被公认为国朝开国二百年来最年轻、最英俊、最有为的宰相。

五十岁对于一般的人,已是“耳顺之年”的老人,如果作为宰相,依然属于青年,政治生命和平民的生命本就是两回事。

李实不仅是海盗船的常客,而且常得不能再常了,因为他每天都来,如同做宰相时上晚朝一样。

他每天都会坐着轿子,轻车简从到这里吃饭,然后到二楼赌牌。

赌牌之后便到三楼去泡个热水澡,泡过澡后他会小酌一次,然后更衣到楼顶去看平台上的轻歌曼舞表演。

这里的歌舞表演也是最受男人欢迎的,因为舞女是一色的清倌人,里面的衣服也少得不能再少。

而这极少的衣服似乎也是透明的,只是涂上一层雾状的东西,让人既似乎能看见里面的风光,偏偏又什么也看不清楚。

如果人的眼珠子真能掉出来,这表演歌舞的平台上就会落满男人的眼珠。

李实最喜欢观赏歌舞,用他的话说:

赌博太刺激了,对心脏不利,已不适合他这样的老人,倒是柔靡的乐曲、曼妙的舞蹈更能令他赏心悦目,不失为养眼养颜、延年之术。

对于这一点会有许多人提出异议,因为有时事实恰恰相反,有两个世家子弟在二楼的赌桌上一掷千金,面不改色,却在观赏歌舞时狂喷鼻血,人事不省。

从此,每个观赏歌舞的客人的桌上便又多了一个空碗、一条丝巾和一包止血的药粉。

不过李实的话还是没人敢公开反对,在先皇时代,李相爷就是先皇的代言者,是名副其实的金口玉牙,即便今上,对这位先朝元老也是尊崇有加。

歌舞表演结束后,已是夜色阑珊。

李实或者坐轿子回到洛阳中心的府邸,或者选中一个他看中的清倌人,陪他在四楼的客房里一夜销魂。

四楼那一间间豪华的客房就是为这预备的。

这就是李实相爷的一天,在一年中,除了重大节日、祭祖上坟外,几乎每一天都是这样。

从他交出宰相的权柄、退隐到洛阳后就开始了。

这种周而复始的生活也为他赢来另一个称号——风流教主。

从一个手执国柄的宰相,到一个终年在脂粉堆中厮混的色鬼,这种变化大得让人难以想象,也引起朝野上下所有人的疑惑和非议。

痛心者有之,那就是他的家人和门生故吏;欢心者也不乏其人,那就是他的政敌,那些在长安手握权柄的大人物。

李实对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但有一个人的想法他不能不在意,而且只能顺从。这个人就是当今天子,群臣口中的今上。

在这种销金销魂的第一年里,那时李实还不过是海盗船的常客,他有一次喝醉了酒,在赌桌上一次输掉了五千两银子,他付不出,只好把身上先皇御赐的玉带留下。

第三天,便从长安快马疾驰来了一队今上的使者,口宣圣旨,赐给他御酒二十四瓶。

宣旨过后,这队使者便和来时一样的速度返回长安了。

皇帝赐给大臣御酒,通常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表明你圣眷正隆,前程无量。这些人通常便是皇帝的重臣和侍从。

李实作宰相时,几乎天天都会有御酒赏赐。

他敢肯定,皇上赐给他的御酒比自己喝的还要多。

另一种情况就不那么美妙了,通常就是“赐死”。如同赐给嫔妃们的三尺白绫一样。

李实知道自己一定是后一种情况,今上仁慈,即便想要某个人死,也会不忍其心,只是要通过某种方式让这人明白自己的心思。

一瓶毒酒就是最好的方法。没有人宣布你的罪状,也没有人监刑,你却只能喝下去,还要叩谢“浩荡皇恩”。

李实对这种结局并不感到惊讶,这种情况在国朝二百年的历史中已屡见不鲜。

他诧异的只是:御赐的酒为何有二十四瓶之多?

难道皇上要的并不只是他一人的性命?

他召集了妻妾儿女,聚拢在摆放赐物的圆桌旁。

假如二十四瓶都是毒酒,每个人就都要喝上一碗,别无选择。

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二十四瓶酒都是空的。

那就是皇上让你自己去领悟这空的酒瓶里应该装的是什么,皇上却不承担任何指责。

而像他这样在宦海沉浮多年,最后手持国柄的人,家中都会备有一坛毒酒。

官场风险莫测,自杀总比被朝服腰斩于闹市要好得多。

他的手第一次颤抖了。

他用颤抖的手撕开代表御赐的黄封,打开箱子,里面赫然是摆列整齐的二十四瓶酒,就和他那些年每天都要带回家的御酒一样。

他拿起一瓶酒,却觉得这酒重的异乎寻常,显然不是空的。

但作为毒酒来说也太重了,不管加进什么样的毒酒也不该重成这样。

他启开酒封,两手捧着酒瓶向碗中倒酒,却一滴酒也倒不出来。

他骇异之下,仔细向酒瓶中看去,里面既不是空的,却也不是酒,而是实心的,而且在灯光下黄澄澄的,竟是纯金。

这瓶酒根本不是酒,而是仿造酒的样式,用纯金打造的。

李实迷惑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明白怎会是这样?

他仔细查验了其余的酒瓶,都是一样的,二十四瓶酒都是纯金打造的。

幸好箱子里还有其他物事,解开了他的迷惑,箱子的底部便是他在海盗船上输掉的玉带。

玉带上粘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四个字:助君销魂。

李实认得出那正是今上的御笔,在看到那条玉带和那张纸条后,他仿佛和尚顿悟一般,刹那间明白了一切,竟忍不住狂笑起来。

他的妻妾儿女们都吓得呆若木鸡,没有人听见他大声笑过。

他被先皇任命为宰相的那一天,他退朝后回到家里,依然面色如昔,直到贺喜的人们蜂拥而至,家人们才知道他当上了宰相。

他挥手斥退了家人,一个人坐在桌子旁愣怔了一夜,而一夜间,他的头发就变得斑白了。

他明白了,今上依然是要他死,这依然是“赐死”,只不过方法之巧妙史无前例,所以他也没想到。前天输掉的玉带,今天又被皇上赐还给自己,这是皇上让他明白:

海盗船里有皇上的人,他的一言一行都逃不过皇上的眼睛,他能够想象得出:

他的玉带一输掉,就被快马送到长安,直接送到皇上的御案上,所以才会这样快就送了回来。

至于那张纸条,虽然只有四个字,却是“赐死”的圣旨。

只是限定了他死的方式,就是他只能在海盗船上酗酒纵欲而死。

那二十四个纯金打造的实心酒瓶,就是帮他支付海盗船上高昂的费用的。

所以他不能有别的死法,不能在家中喝毒酒自杀,也不能“不慎”在阴沟里摔死,也不能吃鸡蛋时不小心噎死……所有的死法对他都不适用,他只能有一种死法,死在海盗船上,死在哪些美如天仙般的少女的肚皮上,因为这是御笔钦定的。

所以有一天,当李实的夫人出于关心而不是嫉妒,委婉地劝他要爱惜身体,少到海盗船几次,李实只能自嘲式地苦笑道:

“我这是奉旨销魂。”

李实的夫人并不懂“奉旨销魂”的意思,但既然是“奉旨”她就不敢多说一句了,虽然她不明白怎会有这样的圣旨。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老爷天天出去,“奉旨销魂”。

李实喝了一坛“女儿红”,又吃了一大盘阳澄湖的大闸蟹,便心满意足地用丝巾擦拭嘴巴,然后在小二躬身奉上的账单上签了字。

他除了在赌桌上赌钱外,其他在海盗船上的费用都是挂账的,没人会怕他付不起,“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更何况一个十年的太平宰相,更何况一年中,总有一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会来到船上几次,为李相爷支付费用。

而据几位名公巨卿说,这个人就是今上面前最红的宦官黄锦。

尽管有公孙绝的酒醉冲撞,李实的心情并未受到影响,宰相的肚量本就不是一般人所能忖度的。

他走到二楼,在一张赌桌旁看了看,便走进了贵宾室。

能进这间贵宾室的并不分官场上职位高低,也不论江湖中地位的大小,而是论赌注。

贵宾室里的筹码是每一枚一千两银子,如果只想玩玩几百两的输赢,哪怕你是当朝宰相,武林盟主,也只能到大厅里去玩。

李实在一张赌桌前坐定,这张台子是玩最简单、也最刺激的赌博:

大小点。

每人将三粒骰子掷下,点大者赢,点小者输,许多人的万贯家财便只因自己掷出的点数比对方少了一点,悉数输到了对方手里。

这里每天都上演着刹那间从豪富到赤贫的悲剧,而从赤贫到豪富的喜剧却从未出现过。

这张台子没有庄家,想赌的人就坐在赌桌前,等待自己的对手出现,然后双方议定赌注,就可以掷骰子、决胜负了。

这里的赌具都是海盗船提供的,绝没有任何作弊的可能,而江湖上几个有名的赌王、千王也都走进了海盗船后,便如石沉大海,无影无踪了。

所以在海盗船上赌,赌的只是运气,而不会赌出“老千”来。

李实看到对面坐的是个年轻人,他心头微微一怔,觉得这个年轻人似曾相识,不知是哪家的贵胄子弟,再看一眼时,他却确定了,这个人他从没见过。

他虽然阅人无数,却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无论什么人,只要见过一面,哪怕相隔二十年,他也会丝毫不差地把这人在一万个人中认出来。

所以他才敢确定,这个人他从未见过。然而为什么会有这种“熟识”的感觉呢?难道是我酒喝多了?他在心里想着。

看第二眼时,他又确定了一件事,这人不是世家子弟,也不是官宦子弟。

贵族子弟和官宦子弟虽然面目万千表现不一,却都无可避免地带着一种贵族气和官宦味儿,而这种气味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了。

因为他即使退隐了,他身边整日弥漫的依然是这种气味。

更何况两京的贵族子弟和官宦子弟没有不认识他的,也没人敢见到他不起身问安,还大马金刀地坐在那里。

而面前这位年轻人身上却仿佛有一股来自远方大山的清新气息,脸上也有一种满不在乎又招人喜爱的野气。

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浮上心头,他不知道这种“久违”是多久了,但那正是他儿时的感觉。

“小友贵姓?”李实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主动问一个人的名字,至少在他当上宰相后就没有过,因为每一个有幸拜见他的人都会主动报出自己的名字。

“马如龙。”

“好名字。”一匹如龙似的马当然是匹好马。

“请教尊驾台甫?”名叫马如龙的年轻人问道。

“李实。”

马如龙对这个名字毫无反应,显然他没在官场上混过,只要在官场上混过一天,就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

“你也喜欢赌骰子?”李实微笑着问,心里却为这个年轻人痛惜,这里并不是他该来的地方。

“喜欢。”马如龙大声答道。他的眼睛左顾右盼,似乎对一切都很新奇。

李实一伸手,他的手里便多了十枚粉红色的筹码,也就是一万两银子。

“我们赌多大的?”李实问道。

“我只有这么多,就赌这些吧。”马如龙把手掌摊开,手里的筹码散落到绿毡桌面上,恰好也是十枚。

李实又笑了,这人显然不是赌徒,因为赌徒摆放筹码的姿势远比摇骰子的姿势好看得多。

“你的胃口倒是不小,想一次把我的赌本赢光。”李实笑着把自己的筹码也扔到那一堆筹码里,他倒希望对方能赢,他已从心里有些喜欢这个年轻人了。

他用昔日执掌宰相权柄的手抓起三粒骰子,随随便便一掷,三粒象牙雕成的骰子在翡翠玉碗中叮当作响,这是能让所有赌徒血液流动加速的声响,也是赌徒耳中无可比拟的天籁之音。

李实虽然天天都在赌,却不是赌徒,所以他看着玉碗中滴溜溜乱转的骰子,眼神却漠然而又空洞,心神仿佛已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须臾,骰子停住,三粒骰子向上的点数竟然是两个一,一个二。

李实却笑了,他站起身说道:“我输了。”便要转身离开。

“我还没掷,你怎么就认输了。”

“这还用掷吗?你不可能比我手气还差,掷出三个一来。李实解释道。”

因为李实先掷,所以对方即便同样掷出个一一二点,他也依然输了。

只有对方掷出三个一点,也就是三点,他才可能赢。

三点是掷骰子的赌徒最怕掷出的点数,最喜欢的自然是三个六点的“豹子”,所有的赌徒都梦想着每次都能掷出“豹子”来。

但据一位赌王统计:

要掷九十几万次骰子,才会掷出一个“豹子”,而这位赌王不屑于统计的却是:

掷出三个一和掷出“豹子”的概率是一样的。

所以李实爽爽快快地认输了。

“这世上好像没有不可能的事。”马如龙答道,他抓起碗中的骰子,也是随随便便一掷,竟赫然是三个一点。

“你赢了。”马如龙两手一摊,跳下椅子便要离开。

“等一下。”李实叫住了他。

“阁下还想赌吗?我却没有赌本了。”马如龙站住,又摊了摊双手,意示已经两手空空。

“你以前认识我?”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要故意输给我?”

“我没有故意输,只不过我的手气好像比阁下差了一点。

虽然只差一点,我还是输了。”

“可是你本来不可能输的,因为我已经认输了,只要你不掷,这桌上的筹码就都是你的了。”

李实并不是喜欢说话的人,一万两的输赢在他而言也不过“意思”而已。

可他心里却怀疑:

这人是不是今上派来的?故意输给他一万两银子是否又是“助君销魂”的把戏?

今上是不是要通过这种方式提醒他:

李爱卿,朕在看着你哪。

“阁下虽然认输了,我却不能拣这现成便宜,何况我这人有个毛病,只要有可能的事,我都想去尝试。”

“哪怕是输?”

“是的。”

“人人都想赢,拼命的想赢,你为什么却想尝试输呢?难道你喜欢输?”

“输赢我并不在乎,我只是愿意做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我认为这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是没人愿意做而已。”

“很好,”李实又笑了,“这是我几年来听到的最有价值的话。

这世上不单每样东西有价值,人说的话有时更有价值。

你这句话的价值就是两万两,所以这些筹码是你的了。”

李实说完,转身走了出去,他走上三楼拐角处时,对像影子般跟随他的人说了句:

“记住,明天好好查查这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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