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皇、原体和掌印者已经消失了一个世纪......】
划掉,重写。
【神话时代结束了。】
划掉。
书桌前的男人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叹息,他扔下现如今几乎已经没有人再使用的老式羽毛笔,缓缓地站了起来。
此人约莫五十来岁,一头灰白乱发,满脸沟壑,似乎曾长期以一种艰苦的方式生活。他的皮肤非常粗糙,握笔的手指更是扭曲的不成样子,使人想到那些被扔在工厂角落里的废弃的钢铁......
他走到窗边,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烟。这根烟属于一个才刚问世四年的牌子,名字拗口又难记,甚至有点不太像高哥特语——民间甚至有传闻,这是那些尖耳朵亚人的家乡特产。
男人不相信这种说法,因为他从没见到过任何一个艾尔达抽烟...等等,是艾尔达还是艾达?或是埃尔德?
该死,他们的名字怎么念来着?
男人皱着眉,顺手把烟摘了下来,冥思苦想了好一会,最终决定放弃,就随大流管他们叫尖耳朵。他草草吸了几大口,将烟抽了一半,然后用手指把它捻熄,又把烟夹在耳后,一个转身便走出了他屋子的大门。
屋外晴空当日,万里无云,不远处的稻田里一片寂静。男人眯着眼站在烈日下打量着周围,手指习惯性地抽动了几下。
他懒洋洋地向前走了几步,靠在门廊的柱子上,顺手取下了挂在钉子上的一顶帽子,开始给它捏型。
现如今已经没多少人会这门手艺了,他们压根用不着学。
农民们只要一进农业大学就能领到一套崭新的防护服,轻便、耐用、抗任何极端天气,甚至能够防弹......
说真的,在这种情况下,谁种地还用得着戴帽子?
防护服一穿,多用途播种机一启动,然后跳进机舱——嘣、啪、哗啦,开始干活吧,简直舒服得不得了。
男人把烟摘下叼在嘴里,反扣上帽子,摇晃着走下了门廊的台阶,上了一台朱红色的悬浮车。
这老家伙已经是三十二年前的东西了,这些年来交通工具日新月异,很多人甚至花钱在家里装了个便携式传送门,平时想去哪只要按一下按钮或者说句话就完事了。他很喜欢那玩意,但他家的构造实在是太老了,若要安装,就必须把房子翻个底朝天。
算啦,算啦。他当时这样对那些上门的工人们说道。很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伙计们,我这儿有几瓶老酒,给你们当赔罪了,成吗?
工人们的领班摇摇头,说道:我们上班时间不喝酒,而且这本来就是分内之事,您用不着道歉。另外,我们贝利撒留下属工程部有针对这类情况的改造计划,是免费的,假如您愿意的话,只要签个字,我们就能立刻动工。
老实讲,男人当时真的心动了——可惜啊,可惜......
假如这房子不是他曾祖父哈依德留下来的祖产的话,说什么他都得同意。
真见鬼。
他把车启动,老家伙载着他稳固地上了天,朝着离他家足有七百公里的一家位于城市边缘的酒馆飞速而去。
十来分钟后,他抵达了目的地,同时仍然很不习惯地推开车门跳了下去——是的,车是停在天上的。反重力系统托着他慢慢地落在了酒馆开在天花板上的一个入口,在一段时间的滑行后,他如往常一样准时准点在午后三点成为了‘老骡子’酒吧的当日头号顾客。
这件事已经持续两年了。
酒保霍普金斯,一个比他还老的老家伙眼都不抬地从吧台下拿出了一瓶男人留在这里的酒,给他倒了满满一小杯。
老酒保把酒推给他,又说道:“强尼,你真得摆脱这种生活习惯了,酒精在摧残你的健康。”
强尼点燃那半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仰头喝下他曾祖父留下的烈酒‘班卓水手’,直到杯中酒水少了一半方才罢休。
迎着霍普金斯不赞同的目光,他咧嘴一笑,答道:“拜托,你一个酒保劝我少喝酒?这对吗?”
“你这不叫喝酒,叫酗酒。”老人严肃地说。“早二十年,我一杯酒都不会给你倒。”
“嗨,这点酒我喝不醉的。还有,那为什么现在又可以了呢?”
“因为我太老了,我已经八十九岁了,强尼,早就没了多管闲事的心。”
“可你现在不还是在多管闲事吗?”
“你还想不想在我这儿喝酒?”霍普金斯瞪着他问。
强尼举高双手,以示投降。
他很快就喝完了第一杯,然后是第二杯和第三杯,这个数字最终来到了第七杯。而此时的他也早已满脸通红,只是神情仍然泰然自若,看不出半点应有的放浪形骸,甚至仍有精力专心阅读当天的报纸。
他看得很认真,颇有种科学家的细致,甚至没放过夹缝里的那些字,尽管它们都是些招聘广告之类的东西,简直像是对阅读这件事有瘾似的,如饥似渴地吸收着他看见的每一个字。
霍普金斯双手撑在台面上,挑着眉打量他这幅模样,不免啧啧称奇。
“干嘛,老家伙?”强尼头也不抬地问。
“只是觉得你这模样很有趣。”老酒保笑眯眯地说。“光看外表恐怕谁也想不出你能这么喜欢读东西......嘿,强尼,我有个老伙计,他有个侄女,比你小两岁,是个传记类作家,你要不要和人家认识一下?”
强尼慢慢地抬起头,指着自己那张凶恶与丑陋兼具有之的老脸,又指指那灰白的头发,做了个‘你在开玩笑吗’的表情。
“我是认真的!”
“我谢谢您,但还是免了吧。”强尼一摆手。“我老爹传给我那一大笔债这破事暂且不谈,就算没负债,我这会也没心思去认识谁。”
“为什么?你的书还没写完?”
“写个屁!”强尼大声地回答。“我当时就不该敞开了喝,谁知道那几个王八蛋能他妈的干出拿芬里斯人酿的酒灌我这种事来?我一觉睡醒就发现自己手头旁边多了一份合约,然后是我的经纪人和出版社老板的笑脸,两个秃头混蛋......”
老酒保十分同情地摇了摇头:“我一直说,酒精只有第一杯才是宝物,从第二杯开始就全是毒药。你看你,你当时要是不那么敞开了喝,也不会被人家哄着签下这份合约,是不是?”
强尼叹了口气,抬手捂住额头,又摆摆手,声音随之一同变低。
“这事儿其实也赖我自己,如果我没那个心的话,就算再怎么醉,他们也没办法让我签约......那会我写了三本书,本本大卖,实话告诉你吧,老霍(Hop,Hopkins),当时我都快忘了自己叫什么了,我是真觉得我能完成这本没人敢接的书,然后把我老爹欠的钱全还完。”
老酒保沉默了一阵,问道:“还欠多少?”
强尼轻描淡写地扔出一个数字:“八百九十七万帝国币。”
霍普金斯倒吸一口凉气。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这两年来每天都在大中午的往你这跑了吧?”强尼咧嘴笑着问道。“我不喝醉点晚上都睡不着。”
“别说了,孩子,你想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吗?”
“来份炸肉排吧。”
“行,你坐着等会,我去后厨给你做,格洛丽亚五点半才上班......”
霍普金斯健步如飞地走出吧台,一溜烟地赶到后厨去了,并不像是个八十九岁的老人该有的速度。
强尼猜测,这大概得归功于他退伍时免费获得的身体检查和延寿手术。
老家伙可不是一般人,他的军功章就在吧台后的酒柜顶上悬挂着,一枚战斗英雄,两枚钢铁意志,强尼自己在军队里混了二十二年,临了才混到一枚忠诚者勋章,自然知晓这三枚勋章的重量。
虽然这也和时代有些关系,毕竟,在霍普金斯服役的年代,还尚有很多场仗可以打,但到了强尼那时候嘛......
他忍不住笑了一下,心想可能再过二十年就彻底没仗打了,士兵们到时候该干什么?和阿斯塔特们一起去参加河外远征把虫子们赶尽杀绝吗?
他懒得去想,毕竟这其实是好事,谁不想过太平日子?我最喜欢过太平日子了,尤其是这种成天没正事干的日子,简直爽到不行......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短短的十分钟后,他的‘爽到不行’的日子便将立刻结束。两名身穿常服的阿斯塔特会在那一刻大步走入老骡子酒馆的正门,并直奔正在对炸肉排大快朵颐的强尼,然后出示证件,将他带走。
假如他知道自己从那一刻开始将开始一段何等奇妙的经历,想必会非常后悔,为何不多喝上一杯,就当提前为此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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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墙壁明显加厚,而且内里没有半点装潢,座椅旁甚至摆着武器柜的一辆黑色装甲悬浮车之内,强尼·哈依德正一言不发地坐着。
他看似坐得笔直,一派军人模样,实则眼神四处乱飞,打量着乘员座舱内的各种细节。两名阿斯塔特一名正在开车,另一位则坐在他身边,呼吸平稳而缓慢,简直到了慢得有点不可理喻的地步。
强尼有时候甚至会担心这人是不是死了,直到他听见下一声呼吸响起......
又几分钟过去,他上车的时间已来到了两个小时又十四分钟左右,终于,在这个时刻,强尼忍不住了。
他转过头,犹豫着开口:“我说,铁之丰碑战团的洛尔塔兄弟......”
“有什么事吗,公民强尼?”对方立刻看向他。
强尼马上露出一个微笑:“那个,请问咱们到底要去哪儿啊?两个小时,这都够悬浮车开到轨道上去了,我到底犯了什么事,才能让您二位不远万里地开过来亲自带我走呢?”
“犯事?”被称作洛尔塔的年轻阿斯塔特惊奇地看着他。“我们什么时候说过你犯事了,公民强尼?”
“呃?没有吗?”
“绝对没有。”洛尔塔摇摇头,态度非常诚恳地解释了起来。“您好好想想,我们只是说想请您跟我们走一趟,绝对没有说您犯事了,否则来的就不是我们了,而是法务部的干员们。当然,您要是真的干了点法律上明令禁止的死罪,那他们也不会来了。”
强尼干笑一阵,连连点头:“是,是,我知道,午夜之刃们嘛......我向帝皇和您的基因原体佩图拉博保证,我这辈子都没干过任何作奸犯科的事情。”
洛尔塔耸耸肩,笑了起来,强尼的笑容也跟着扩大了,心想年轻人就是好说话,要是换个老一点的头上有银钉或金钉的家伙来我八成还得和他大人来公民去的,哪像现在这样方便,两三句话就把事情了解得差不多了。
笑过之后,怀揣着些许轻松,强尼再次开口问道:“那什么,洛尔塔兄弟,所以我这趟到底是要去干嘛?”
“荷鲁斯有请。”年轻的阿斯塔特如是说道。
强尼差点心脏停跳。
是,他是生长在后原体时代,但那并不意味着他没读过历史书,更何况他为了写自己那本书可是跑遍了半个银河系,找了所有能找的关系,收集了各种书籍、报告以及某些原体时代老人的口述,其中甚至有些来自一万年前,来自那个神话与传说的时代......
他当然知道荷鲁斯是谁!
酗酒作家的轻浮和小市民特有的怕事心态转眼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那个据说曾与基因原体莱昂·艾尔庄森同行的末日守卫哈依德的子嗣后代,也在军队内服役了二十二年之久的中士强尼·哈依德。
他明白自己在这个距离下绝无可能伸手拿到武器柜内的枪,尽管它们并没有设置任何防护措施,因此他直接了当、眼神凌厉地发问了——这也是他现如今唯一能够做的事情。
他知道自己反抗与否都并不重要,但反抗本身便是一种态度,一种证明。
“洛尔塔兄弟,您说的是真的吗?真的是那位荷鲁斯?”
铁之丰碑的洛尔塔眼神奇异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您想什么呢?我说的是荷鲁斯·艾希曼德。”
“......呃,谁?”强尼非常尴尬地问。“很抱歉,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战斗兄弟笑了笑,说道:“他的笔名是——”
......
......
强尼热情地抓住那个巨人的手,上下摇晃,同时高声问候。
“——哎呀,赛扬努斯先生,您怎么不早说呢?!我要是早知道是您邀请我,我早就来了!您可是全银河系最好的传记作家!”
荷鲁斯·艾希曼德笑了笑,也施以同等的热情反握住强尼的手。
“不,不再是了。”他说。“自你决定接下那本我们没人敢写的书后,就不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