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老走了,小财也走了,办公室里安静得像一潭深水。
李长庚一个人坐在桌前,把那些还回来的本子一本一本地整理好,放进柜子里。没有小财在旁边颠来颠去地帮忙,他做得很慢,但很仔细。每一本都翻开看看,确认没有夹带纸条,没有缺页,没有被人乱写。然后按照日期和类别,一本一本放好。
他做这些事的时候,脑子里是空的。不是不想事情,是什么都不用想。手在做,心在歇。这是他在天庭三千年学会的本事——忙的时候,反而最安静。
下午的时候,有人敲门。
李长庚抬起头,看见土地公站在门口。
他穿着那件灰扑扑的袍子,比上次见时又旧了一些。膝盖上的补丁多了一块,针脚还是歪歪扭扭的,像是自己缝的。袖口也磨毛了,线头垂下来,他也没剪。腰间别着烟袋,铜烟锅擦得锃亮,和灰扑扑的袍子不太搭。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没进来。手在膝盖上搓了搓,又搓了搓,像是不知道该放哪儿。李长庚看着他,忽然想起第一次下基层的时候,土地公也是这样站在小庙门口,灰扑扑的袍子,佝偻的背,脸上的皱纹能夹死蚊子。那时候他说:“太白大人,您犯什么事了?”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三年了。不对,对李长庚来说是三年,对土地公来说,只是三万年里的又一小段。他的日子和三万年前一样,和三十万年前也一样。每天起来,看日出,看炊烟,看村里的人来来去去。有人出生,有人长大,有人老去,有人死了。他都在,都看着,都记着。
“进来。”李长庚说。
土地公走进来,在椅子上坐下。他坐得很小心,只坐了一半,背挺得直直的,像是不敢靠着椅背。这个椅子他坐过很多次了,但每次来,都像是第一次。他从怀里掏出那本厚厚的凡人簿,放在桌上。那本子比他上次带来的时候又厚了一些,封面更破了,边角都卷了起来,像一朵开败了的花。但里面的纸还是好的,字迹还是清清楚楚的。
李长庚看着那本本子,没说话。他知道土地公不会无缘无故上来。三万年来,他上来过几次?一只手数得过来。每一次,都是有大事。
土地公把手放在那本本子上,没翻开。他的手很粗糙,指节很大,指甲缝里还有泥,像是刚从地里回来。但那双手摸本子的时候,很轻,很慢,像是在摸什么珍贵的东西。
“太白大人。”他说。
李长庚等着。
土地公抬起头,看着他。那双眼睛在三万年的风霜里早就浑浊了,但此刻忽然亮了一下,像灰烬里翻出的一点火星。“村里要办个大事。”他说。
“什么大事?”
土地公翻开那本凡人簿,一页一页地翻。他的手在纸页间移动,每翻过一页,都停一下,像是看一眼,又像是不舍得翻过去。翻到后面,他停下来,指着某一页,把本子转过来给李长庚看。
李长庚低头看。那一页上写着:
张有福,十岁。爹妈在外地,跟着奶奶过。许愿:爹妈早点回来。
这是很多年前记的。纸已经泛黄了,边角也有点脆了,但字迹还是清清楚楚的。张有福,十岁,蹲在村口大槐树下看蚂蚁的那个小男孩。他仰着头问李长庚:“你是神仙吗?”他说:“我奶奶说,找回来的鸡,下次还会丢。”他说:“因为你是神仙啊。神仙找到的,不算我们自己找的。”
李长庚看着这行字,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十岁的张有福,现在多大了?二十多了。要结婚了。
土地公又翻了一页。那一页上写着:
张有福,二十岁。考上大学了。去奶奶坟前坐了一下午。
再翻一页:
张有福,二十三岁。毕业了,回来当老师。
再翻一页:
张有福,二十四岁。要结婚了。新娘子是林氏的侄女。
最后一页,是昨天刚记的:
某年某月某日,张有福要结婚了。定了下月初六。想请太白大人来喝喜酒。
李长庚看着这行字,很久没动。下月初六,还有十天。张有福要结婚了。娶的是林氏的侄女。那个在村口等男人回来的女人,她的侄女要嫁给张李氏的孙子。两根断了的线,在下一代那里,接上了。
“太白大人,”土地公说,声音有点哑,“张有福说,想请当年帮他找鸡的那个神仙来喝喜酒。他奶奶走了三年了,但他说的话,他都记着。他说,他奶奶走之前还念叨,说您是个好神仙。”
李长庚沉默了一会儿。“他奶奶走的时候,你在吗?”
土地公点点头。“在。那天我去送她了。她走得挺好的,没受罪。早上还吃了半碗粥,说想喝口甜的。我给她倒了点蜂蜜水,她喝了两口,说够了。晚上睡着的,没醒过来。”
“她的鸡呢?”
“鸡也老死了。她走之前,把鸡托给隔壁王婶了。说大黄跟她一辈子了,不能让它没人管。王婶帮她养着,养到老死,埋在后山,挨着张李氏的坟。”
李长庚点点头。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的云海翻涌着,无边无际。云海下面,就是清河村。就是张李氏住过的村子,就是张有福长大的村子,就是土地公守了三万年的村子。
“太白大人,”土地公在身后说,“您去吗?”
李长庚转过身,看着他。土地公还坐在椅子上,手放在那本凡人簿上,眼睛看着他。那双眼睛在三万年的风霜里早就浑浊了,但此刻忽然亮了一下,像灰烬里翻出的一点火星。
李长庚点点头。“去。”
土地公笑了。笑得很轻,像风吹过麦田,哗啦啦地响。他站起来,把那本凡人簿收进怀里。“那我下去准备了。还有十天,得好好准备。”
他转身要走。李长庚叫住他。“土地公。”
土地公回过头。
李长庚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新本子,递给他。“给。新本子。你那本旧了,该换一本了。这本新的,留着记以后的事。”
土地公看着那本新本子,愣了一下。他接过去,翻开封皮,摸了摸里面的纸。纸是白的,干净的,还没写过字。他把新本子收进怀里,和那本旧的放在一起。旧的在左边,新的在右边。一本是过去,一本是将来。
“太白大人,”他说,“那本旧的,还放您这儿?”
李长庚点点头。“放我这儿。安全。三万年的日子,不能丢。”
土地公点点头。“那我走了。下月初六,您来。”
他转身走了。走到门口,忽然回过头来。“太白大人。”
“嗯?”
“您那双布鞋,还在穿吗?”
李长庚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布鞋,鞋底已经磨得很薄了,鞋面也褪了色,但还干干净净的。林氏纳的,一针一针,密密实实。穿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坏过。
“还在穿。”他说。
土地公笑了。“那就穿着来。让林氏看看,她纳的鞋,您还穿着。”
他推门出去,走了。
土地公走后,李长庚站在窗前,看了很久的云海。小财不在,月老不在,土地公也走了。办公室里安安静静的,只有他一个人。
他想起第一次下基层的时候,站在南天门前,看着下界的灯火。那时候不知道下去会遇见什么。现在知道了。遇见了张李氏,遇见了林氏,遇见了土地公。遇见了那些记在本子里的人。
他走回桌前,拿起自己的那本《太白记》,翻开新的一页。想了想,写下一行字:
某年某月某日,土地公上来。说张有福要结婚了,新娘子是林氏的侄女。定在下月初六。请我去喝喜酒。我答应了。十天后,下去看看。看看张有福长大后的样子,看看林氏老了之后的样子,看看土地公守着的那棵大槐树,还在不在。
他写完,放下笔。窗外,夕阳正好。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那轮红日慢慢沉进云海里。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十天之后,他要回人间了。回那个他第一次下基层的地方,回那个他第一次记本子的地方,回那个他第一次往下看的地方。
他不知道张有福现在长什么样了,不知道林氏老了多少,不知道那棵大槐树还在不在。但他想回去看看。看看那些他记过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他站在窗前,等着。等月老回来,等小财回来,等初六那天到来。然后,回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