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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作者:浮云素 当前章节:3648 字 更新时间:2026-5-15 12:04

下雨了。

对生活在黑街里的没有身份的人来说, 雨并不是一个好东西。

它意味着潮湿、腐烂,发白的创口生蛆。

黑街是无序之地的名字,进来的都是些在社会上失去身份,一离开这里就会被拘捕的人, 他们沦落至此, 往往是走投无路, 没有第二个地方接受他们了。

可能监狱会收他们, 他们却不愿意去监狱, 或许是监狱有他们的仇人,进去也会死。

无论如何, 每个身在其中的人, 都有理由。

“阵”却不是。

他不大能确定自己的名字, 是jin,还是gin?抑或是其他的拼写?

按照第一个发现他的人的叙述, 他是顺着街尽头的小支流, 一路从不知道哪里飘来的, 总归是海上。

发现他的人以为他死了,因为当时, 他金色的头发在水中飘荡, 人看上去是那么的苍白, 脸上、头上明显有伤口, 在水流的护短冲刷下发白, 身上也被子弹洞穿了。

一般这样的人,在经历颠簸后, 有九成概率会死。

总之, 那些人以为,他是一具新鲜的尸体, 凑过来的唯一理由是“摸尸体”,看他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如果没有,人的器官、血肉也是很值钱的。

尤其他是个白男。

对这里的人来说,吃人肉,真的太正常了。

这本来是每天都会发生在黑街中的惨绝人寰的景象之一,但之后的发展颇有些欧亨利小说的味道,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简单来说就是倚靠河岸没有生机的水鬼忽然睁开眼睛,拖着是个有眼睛人都觉得千疮百孔的身体连续干掉了七个对他虎视眈眈的人,其中有落魄的佣兵也有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或者是瘦骨嶙峋的毒虫。

干掉他们甚至没有花三分钟。

这样的画面把第一个胆敢冲上来的人吓尿了,跌坐在地上,也有可能是他认清楚了敌我差距,根本不可能逃离。

于是他成了“活口”,可以被审问的那种。人的求生本能让他将关于黑街的一切告诉眼前的男人,老老实实带他到了可以休息跟处理伤口的地方。

这不小的区域里必然有医生,他们几乎是混得最好的一群人,因为绝大多数人身上带伤,又不想死,这时就需要有人为他们缝合伤口、夹取子弹。

虽然带金发的男人来到了医生这里,但他并没有让医生割开自己的皮肉,而是如法炮制直接把医生给绑了,正如同他对给自己带路的男人一样。驾轻就熟地找到为自己切割缝合伤口的针线,做应急处置,甚至是自己给自己缝合伤口。

他没有用麻药,但持针的手一抖也不抖,让人以为他是个假人。

捡回一条命后黑医感叹,如果他不走,这条街就要变天了,黑医来这里如此之久,已经练就出判断人强大与否的眼力,显然,这不知名的金发男人是最凶悍的那种。

之后的事就不用说了,让一个现代作家来看,一定告诉你这是狗血的集大成者,且要素过多,包括全职猎人的流星街,这个杀手不太冷的技术,以及一系列失忆但身体记忆犹在的丰富多彩的梗。

不知名的金发男人显然就是在fbi围剿下跌落布鲁克林大桥的gin,或许是他在昏迷前做出的判断,又或许是命运使然,总之他就像是被上天眷顾那样错过了一切组织与fbi成员驻守的闸口,来到了这片他最适宜生存的土地。

醒来之后却发现脑海里一片空白,不记得自己的名字。

脑海中只有一个音节。

“阵?”

耳边仿佛想起了,某个人呼唤自己的嗓音,那是柔和的,打着颤的音节,像是初生小鹿瑟瑟发抖的腿。

更富有戏剧性的是,虽不知道自己是谁,身体记忆仍在,他不仅有顶级杀手的体格还有顶级杀手的智力与技术,在此不动声色地潜伏下来,只等搞清自己的身份再做打算。

沉默的失忆者内心活动不多,但每条想法都清晰而冷静。

他来此不过两个可能,一是躲避仇人,二是意外。

不知为何,阵总认为,世上没有让自己如此东躲西藏的仇人。

如果是意外……

等待。

听着房檐下淅沥沥的雨,他点了根烟,橘黄色的明灭的火光与呛人的烟雾让他熟悉,阿阵知道,自己应该抽更好的烟。

在这样的环境下,聊胜于无了。

等待。

对自身一无所知,又有组织挂靠的时候,需要充沛的耐心。

直到人找到他。

*

虽然是雨天,却不影响“阵”的行动。

任何环境中,人都有阶级的差距,黑街也不例外。

不如说,这里的差距更明显了。

底层的人是“肉”,是畜生都不如的东西,生前饱受虐待,死后每一滴血,每一块肉都会被使用。

外面的社会,最差的人也不至于成为食物,因为那里食物不短缺。

而顶层……因是在没有法律制约,纯粹靠暴力与智谋生存的地方,站在那的都是最暴力的团体,一个人的力量往往是不够的,成建制的暴力才有威慑力。

阿阵也在顶层,却只有他一个人,说到底,他是一个人抵得上千军万马的那种。

他过着还算正常的生活,简单来说,有消炎药吃,有劣质的酒喝,有烟抽,能吃到新鲜的食物。

目前要说有什么不足的,是他没有沟通外界的通讯设备,考虑到他没有记忆,阿阵没有特意搜罗。

有也没用。

下雨天不曾影响“阵”的行动,但他决定在寒冷的雨天给自己搞点好东西。

不是温暖的玉米浓汤,是能让他全身温暖的酒。

过去,琴酒的生活习惯也不怎么样,虽然没到伏特加去种地为了让烟酒为生的大哥多吃大米跟蔬菜的地步,对于食物,他的态度是维生就好。

有喜欢吃的跟不喜欢吃的,比起烟酒,不是那么重要。

决定弄点酒后,他就出门了。

这其实有点意思,因为就他大脑残留的“等待”讯号来看,应该隐蔽地藏在此地,不做额外的事情,但这又能看出他的本性了,天生地喜爱混乱,规则中带着一丝肆无忌惮的无序,同时又是违法犯罪人中有组织荣誉感的那一批。

混乱与守序在他身上完美地融合成一体,于是在这个等待的当下,他并不介意制造混乱,而让自己过得更好。

比方说弄一瓶酒。

一瓶好酒。

这中间肯定伴随着血腥与斗争,但阿阵不在乎,他凶兽一般的名号,就是从这里来的。

他想做到的事,肯定会做到,于是他打劫了一个暴力团伙,说硬闯也不为过吧,反正里头所有人加在一起都没有他能打,也没有他会下狠手。

接着弄到了几瓶不错的酒跟烟。

他拿了自己要的东西,正欲往回走,不知怎的,却感到了一股视线。

以往,被盯着,他会先一枪甩过去,阿阵就是这样的人,敏锐而心狠手辣,这一回,不知道是冥冥中的预感还是其他什么,总之,一种感觉阻止他这么做。

只是很酷地转身,一动不动地看向那个拐角。

冷淡的眼神仿佛在说“出来”。

*

叶藏出来了。

他没有易容,穿这一身与他平日里打扮格格不入的黑食物防水布外套,款式像冲锋衣,却更加宽大,高领隐没了他的半张脸,下巴尖在立起得高领里面。

他没有打伞,而是戴了一顶鸭舌帽,雨滴顺帽舌而下。

看他的脸,真是苍白,像失去了全部的温度,又像是雨天里的一幅画。

“阵”的眼神锁定在他的身上,忽然就不动了。

而叶藏,他鸢瑟的瞳孔黏在阿阵的身上,与其苍白的面色不同,现在的叶藏,眼中迸溅出无数的神采,有担忧,但更多的是狂喜。

终于找到人的狂喜。

阿阵轻而易举地看出叶藏眼中的情绪,是因为太显眼了,还是他对眼前的人的情绪如此敏感呢?

不知道为什么,阿阵心中忽然升腾起了小小的近乎于快乐的得意,这情感立刻被本人自己掐断了。

他不喜欢被感情控制。

仿佛在为了眼前男人眼中的狂喜而高兴,与此同时,又不可抑制地产生了某种近乎于比较的酸涩的情感,但这情感流逝得很快,还没来得及细品就直接溜走了。

真是奇怪。

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与这个男人,定然是认识的。

叶藏却没有那么多丰富的心理活动,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失忆,但在找到琴酒后,他真的要喜极而泣了。

已经做好了gin遇害的准备,完全没想过……

想到自己有几个瞬间想到了琴酒的死亡,叶藏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把这些不吉利的想法从脑海里驱逐出去。

还好没有放弃!

他感觉不到天气的冷暖,脑海里只有纯然的快乐,以及眼前的男人——gin。

“gin……”终于,雨幕里的人试探出声了。

他苍白这一张脸,伸出手道:

“我是来带你走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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