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副主任办公室在办公楼三楼,朝南,下午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板上切出一道道明暗相间的条纹。孙副主任坐在办公桌后,背后的墙上挂着"立德树人"的锦旗,红底金字,边角已经有些褪色。
她面前的桌面上,摆着一张打印出来的转账截图——林澈的手机号,周杰的备注,五千块的金额,时间戳精确到秒。
旁边站着周杰,双手插兜,一脸得意。看见林澈进来,他嘴角上扬的弧度恰到好处,像在欣赏一出期待已久的好戏。
"坐。"孙副主任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那是整个房间里唯一没有扶手的座位,"林澈,今天上午,你是不是收了周杰五千块钱?"
林澈坐下,塑料椅面发出轻微的吱呀声:"是。"
"为什么收?"
"因为他弟弟周豪侮辱我,我依法维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孙副主任眉头一皱,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侮辱?就骂你两句废物,就要赔五千?你这是敲诈勒索!"
她的声音不重,但带着某种久居上位的压迫感。
林澈不慌不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孙老师,您先别急。我能不能问一句,周豪骂我的事,您调查了吗?"
"这……"
"周豪在操场上当着几十个人的面,"林澈调出录音文件,绿色的波形图在屏幕上跳动,"说我'F级废物''留在武道学院丢人现眼''以后出去别说是我同学,我嫌丢人'。这些话,有录音为证。您要听吗?"
孙副主任的脸色微变。
"周师兄,"林澈转向周杰,"你说我讹钱,那我问你,你弟弟有没有骂我?"
周杰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有,还是没有?"
"……有。"周杰硬着头皮承认。
"骂得难不难听?"
"……"
"当着多少人的面骂的?"
"……"
"好,这些问题先放着。"林澈收回手机,转向孙副主任,"孙老师,咱们聊聊法律。"
他从书包里掏出那本硬壳精装的《民法典》,翻到折了角的一页,递到孙副主任面前。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他的手指点在那行字上,"周豪当众侮辱我,侵害我的名誉权,我要求赔偿,于法有据。"
孙副主任看着那本法典,表情复杂。
"至于赔偿金额,"林澈翻到另一页,"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周豪的侮辱,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我是F级天赋,本来就自卑,被当众羞辱后,我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差点想退学。五千块,多吗?"
周杰瞪大了眼睛:"你胡说!你上午还生龙活虎的!"
"外伤看不出来,内伤在心里。"林澈面不改色,"周师兄,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痛苦?"
周杰:"……"
孙副主任揉了揉太阳穴:"至于敲诈勒索……"
"刑法第274条,"林澈抢过话头,"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
他把书转向孙副主任:"我威胁周杰了吗?我说的是'不给钱我就把视频发出去'——视频里录的是他当众放狠话、动手打人的内容。那是威胁吗?"
他直视孙副主任的眼睛:"那是行使我的正当权利。传播违法证据,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
周杰急了:"孙老师!你别被他绕进去!他一个F级废物,凭什么跟我要钱?!"
林澈笑了:"周师兄,你又来了。民法典第1024条,我再说一遍——侮辱他人,要赔钱的。你弟弟骂我,你替他赔钱,天经地义。我收钱,合情合法。"
他收起法典,站起身:"你不服,可以去法院告我,咱们法庭上见。或者——"他看向孙副主任,"孙老师,您如果认定我敲诈勒索,现在就可以报警,让警察来抓我。"
办公室里安静下来。
孙副主任沉默了很久,终于开口:"周杰,你先出去。"
"孙老师!"
"出去。"
周杰恨恨地瞪了林澈一眼,摔门而出。
办公室里只剩下林澈和孙副主任。
"林澈,"孙副主任看着他,目光复杂,"你……是法学生?"
"算是吧。"林澈笑了笑,"穿越之前,正在准备法考。"
"穿越?"
"哦,没什么,说顺嘴了。"林澈赶紧打住,"孙老师,您还有别的事吗?"
孙副主任盯着他看了很久,忽然叹了口气:"你走吧。这事我会处理的。"
林澈站起来,走到门口,忽然回头:"孙老师,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说。"
"教务处处理学生纠纷,依据的是《武道学院学生手册》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林澈认真地说,"但这两份文件,本质上都是校规,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校规只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法律进行补充。"
他的手指在门框上敲了敲:"如果以后有类似的事,建议您先查法条,再下结论。不然——"他笑了笑,"学生可能会很难管。"
孙副主任愣住了。
等反应过来,林澈已经走了。她看着桌上那本法典的复印件——林澈刚才翻到的那几页,被她顺手留下了。
沉默许久,她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院长?有件事想跟您汇报一下……"她顿了顿,"咱们学院,好像来了个不得了的学生。"
走出办公楼,林澈深吸一口气。空气里有桂花的香味,秋天快到了。
系统消息弹出:
【成功援引民法典第1024条、第1183条,反驳敲诈勒索指控,获得正义值+300】
【成功援引刑法第274条,澄清敲诈勒索定义,获得正义值+300】
【首次与校方交锋并胜出,额外奖励正义值+400】
【当前正义值:1850】
【解锁新条款: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消耗800正义值】
【是否解锁?】
林澈毫不犹豫地点了"是"。
【刑法第20条已解锁】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林澈看着这段文字,嘴角勾起笑容。
有了这个条款,以后再有人想动手打他——他就可以合法反击了。而且,是"不负刑事责任"的那种。
手机震了。王胖子发来一条微信,后面跟着三个感叹号:
"林澈!快看学院论坛!你火了!!"
林澈点开链接,发现是一条被顶到首页的帖子,标题是:
【惊!F级废物硬刚A级大佬,还把教务处副主任怼得哑口无言!】
帖子下面,评论已经刷到了几百条:
“卧槽,真的假的?F级??”
"听说是法学生转世,随身带民法典"
"这不比修炼好看?追了追了!"
"求教程!我也想学怎么怼人!"
"周杰居然吃瘪了?今年十大新闻预定"
林澈看了一会儿,默默关掉手机。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这个世界的法律,好像不只是他一个人能用。那如果有一天,遇到一个也懂法的对手……
正想着,手机又震了。这次是条陌生号码的短信:
"林澈同学,我是武道协会江南市分会的李主任。看了你在论坛上的事迹,很感兴趣。明天下午三点,协会办公室,想跟你聊聊。关于……法律在武道界的应用。"
林澈盯着这条短信,眉头微皱。
武道协会?找他?
他回复:"聊什么?"
几秒后,回复来了:
"聊一聊,怎么用你的民法典,帮武道协会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林澈的瞳孔微微一缩。
历史遗留问题?听起来,不像是小事。
而且,武道协会主动找上门——这背后,恐怕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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