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温泉池出来的时候,林昭觉感觉自己像一条被煮熟的鱼。全身软绵绵的,毛孔全部张开,每一个细胞都在懒洋洋地打哈欠。他用浴巾擦了擦头发,那撮顽固的头发又翘起来了,这次翘得比以往都高,像是在向全世界宣告它的存在。
“你的头发。”沈雨薇指着他的头顶,笑得前仰后合。
“我知道。”
“像天线。”
“你说过了。”
“像天线的宝宝。”
“……那是天线宝宝。不是天线的宝宝。”
“一样一样。”她伸手把那撮头发压下去,刚松手,它又弹回来了。“哇,弹性好好。你是不是用了我的发胶?”
“没有。”
“那为什么这么弹?”
“天生的。”
“天生的天线?”沈雨薇又笑了,笑得弯了腰,“林昭觉你是天线宝宝转世吗?”
林昭觉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你笑够了吗?”
“没有。”她擦了擦眼泪,“再让我笑一会儿。”
他等她笑了大概三分钟,直到她的笑声变成断断续续的抽气声,然后说:“走吧,晚上还有活动。”
晚上的活动是KTV。酒店有一间大包厢,能容纳五六十个人,CEO特意订了下来,说是“让大家放松放松”。林昭觉对KTV没什么兴趣——他唱歌不好听,也不喜欢人多嘈杂的地方。但沈雨薇眼睛一亮,拉着他就往包厢跑。
“你会唱歌吗?”她问。
“不会。”
“一首都不会?”
“一首都不会。”
“那你听我唱。”
“好。”
包厢里已经很热闹了。老张霸着麦克风,正在唱一首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歌,音准飘忽不定,像是在走迷宫。小王在旁边起哄,喊着“张哥你这歌唱得比原唱还有特色”,老张瞪了他一眼,继续唱,唱得更加投入了。
赵副总坐在角落里,端着一杯茶,表情安详得像在听音乐会。心声飘过来:“老张这歌唱得,嗯,怎么说呢,有感情。非常有感情。就是调子不太对。算了,开心就好。年轻人难得放松。”
沈雨薇拉着林昭觉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沙发上已经有几个人了——苏晴坐在最边上,手里拿着一杯果汁,看见他们过来,往旁边挪了挪,让出位置。
“嫂子,你要唱歌吗?”小王凑过来,把麦克风递给她。
“等会儿再唱。”沈雨薇接过麦克风,放在桌上,“先听大家唱。”
老张终于唱完了,包厢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他鞠了一躬,表情严肃得像刚完成了一场独奏音乐会。“谢谢大家。下一首我唱《月亮代表我的心》。”
“张哥你要唱几首?”小王问。
“先唱十首吧。”
“十首?!”
“我准备了二十首。先唱十首。”
全场沉默了大概两秒,然后爆发出一阵笑声。小王抢过麦克风,大声说:“不行不行,每个人轮流唱!张哥你已经唱了一首了,等第二轮再唱!”
老张很不情愿地放下麦克风,坐回沙发,嘴里嘟囔着:“年轻人,不懂得欣赏经典。”
下一个是小王。他点了一首最近流行的网络歌曲,节奏很快,歌词很密,他唱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气氛被他带起来了。几个年轻同事跟着一起哼,包厢里变得热闹起来。
林昭觉靠在沙发上,看着这些人。老张在跟着节奏点头,小王在台上蹦蹦跳跳,赵副总在角落里喝茶,苏晴在低头刷手机。他们的心声混在一起,像一首没有歌词的歌:
“这首歌好难唱,但是好好玩。”“好久没这么开心了。”“明天还要上班,算了不想了。”“小林那小子坐在那边,看起来挺放松的,不错不错。”
这些声音很普通,很琐碎,甚至有些无聊。但它们是真实的。是这个晚上最真实的背景音乐。
小王唱完了,把麦克风递给沈雨薇。“嫂子,该你了!”
沈雨薇站起来,接过麦克风。她点了一首歌,屏幕上出现了歌名——《小幸运》。林昭觉愣了一下。他听过这首歌,在咖啡厅里、在商场里、在路边的音像店里。但他从来没听过沈雨薇唱。
音乐响起来了,前奏很轻,像雨滴落在玻璃上。沈雨薇站在屏幕前面,背对着大家,看着歌词。灯光照在她身上,她的头发还带着温泉水的湿气,几缕碎发贴在脸颊上。
她开口唱了。
第一句出来的时候,包厢里安静了。
不是那种“礼貌性的安静”,而是真正的、被什么东西击中的安静。她的声音很好听——不是那种技巧派的、飙高音的好听,而是一种很干净的、很真诚的、像泉水一样清澈的好听。她唱得不算完美,有几个音稍微偏了一点,有几个地方气息不够稳。但她唱得很认真,每一个字都咬得很清楚,每一句话都带着感情。
林昭觉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她站在灯光里,手里握着麦克风,微微闭着眼睛,像是在对某个人说话。
“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我听见远方下课钟声响起——”
她的声音在包厢里回荡,像一只鸟在房间里飞,找不到出口,也不想找出口。
老张不点头了,小王不蹦跶了,赵副总放下了茶杯。所有人都在听。
苏晴坐在角落里,看着沈雨薇,眼神里有一种东西——不是嫉妒,是释然。心声飘过来,很轻,很淡:“她唱得真好。难怪林哥喜欢她。我输得心服口服。不是因为她唱得好,是因为她唱歌的时候,林哥在看她的眼神。那种眼神,他从来没有看过我。”
林昭觉没有听到这段话。不是他屏蔽了,是他的注意力全部在沈雨薇身上。她唱到副歌的时候,睁开了眼睛,看向他。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她看着他,嘴角微微翘起,眼睛亮亮的,像两颗浸在泉水里的星星。
包厢里响起了掌声。不是那种敷衍的掌声,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掌声。老张鼓得最大声,一边鼓一边说:“唱得好!比原唱还好!”小王跟着起哄:“嫂子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沈雨薇笑了,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谢谢大家。我再唱一首吧。”
她点了第二首歌。这次是一首老歌,比林昭觉的年龄还大。前奏响起来的时候,老张“哇”了一声。“这首歌我年轻时候听过!好久没听到了!”
沈雨薇唱得很放松,比第一首更放松。她开始在包厢里走动,走到老张面前唱了一句,老张笑得合不拢嘴;走到小王面前唱了一句,小王假装要晕倒;走到赵副总面前唱了一句,赵副总端着茶杯,点了点头,表情很正经,但心声出卖了他:“这姑娘不错。唱得好,人也大方。小林有福气。”
最后她走到林昭觉面前,弯下腰,对着他唱。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包厢里安静了。不是那种尴尬的安静,而是那种——所有人都在等一个反应的安静。林昭觉看着她,她看着他。她的眼睛很亮,比包厢里的灯光还亮。她的嘴角翘着,像一个在等待答案的小学生。
他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暖,指尖因为握着麦克风而微微发凉。
包厢里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起哄声。小王在喊“在一起在一起”,老张在鼓掌,赵副总在笑,苏晴也在笑。所有的声音混在一起,嘈杂而温暖。
沈雨薇的耳朵红得像番茄。但她没有松开手,继续唱着。
“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唱完最后一个字,包厢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沈雨薇鞠了一躬,把麦克风递给下一个人,然后坐回林昭觉旁边。
“怎么样?”她小声问。
“好听。”
“真的?”
“真的。”
她笑了,靠在他肩膀上。“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怕跑调呢。”
“有一点点。”
“哪里?”
“副歌第二句。”
“你听到了?”
“嗯。”
“你不是说你不会唱歌吗?不会唱歌的人能听出跑调?”
“不会唱歌和会听歌是两回事。”
“强词夺理。”她在他肩膀上轻轻锤了一下。
下一个唱歌的是苏晴。她点了一首很安静的歌,唱得很轻,很小心,像是在怕打扰到谁。她的声音不算好听,但很真诚。唱到一半的时候,她看了一眼林昭觉的方向,然后迅速移开目光。心声飘过来:“最后一首歌。唱完了,就真的放下了。”
林昭觉听到了。他没有转头,没有看她,没有任何反应。有些时候,不回应,就是最好的回应。
苏晴唱完了,包厢里响起了掌声。她笑了笑,把麦克风递给下一个人,然后继续坐在角落里,低头刷手机。但她的嘴角是翘着的。不是那种勉强的笑,而是真正的、释然的、放下了的笑。
唱了几轮之后,气氛越来越嗨。小王开始唱rap,唱得很快,歌词糊成一团,但大家还是很捧场地鼓掌。老张终于等到了第二轮,又唱了一首八十年代的老歌,这次音准比上次好了很多,可能是因为沈雨薇刚才的示范作用。
赵副总被大家推上台,唱了一首《朋友》。他的声音很低,很沉,像大提琴在说话。唱到“朋友一生一起走”的时候,他的声音有点抖。心声飘过来:“这首歌,二十年前跟老同事们唱过。那时候大家都还在。现在有的退休了,有的走了,有的联系不上了。时间过得真快。”
林昭觉看着赵副总的背影,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想起父亲,想起父亲去世后那些沉默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的叔叔们。他们不会说好听的话,不会做煽情的事,他们只是在每个周末来家里坐坐,喝杯茶,抽根烟,然后说一句“有事打电话”。
这就是朋友。不需要读心术也能读懂的朋友。
唱到最后,不知道谁点了一首合唱歌曲——《明天会更好》。包厢里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拿着麦克风,或者只是跟着哼。老张在唱,小王在唱,赵副总在唱,苏晴在唱,CEO也在唱。所有人的声音混在一起,好听的、不好听的、在调上的、不在调上的,全部混在一起,像一锅大杂烩。
但很好听。比任何独唱都好听。
沈雨薇拉着林昭觉的手,跟着唱。她的声音在所有人中间,不太突出,也不太隐蔽,刚刚好。林昭觉没有唱,他只是站在那里,听着所有人的声音。
“唱出你的热情,伸出你双手,让我拥抱着你的梦——”
他闭上眼睛,让这些声音包围自己。老张的低音,小王的高音,赵副总的中音,苏晴的轻声,CEO的厚重。所有声音混在一起,像一条河流,从每个人的心里流出来,汇聚在一起,流向某个不知道名字的地方。
他想起陆鸣说的百分之三十七。也许,那百分之三十七不是成功率,而是这些人——老张、小王、赵副总、苏晴、CEO、沈雨薇。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百分之三十七的一部分。
他睁开眼睛,看着包厢里这些人。他们在笑,在唱,在拍手,在摇晃。他们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不知道他面对着什么,不知道他口袋里有两个手机、一个加密的、一个普通的。但他们在这里,在他身边,唱着同一首歌。
这就够了。
KTV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同事们三三两两地走向电梯,脸上都带着疲惫但满足的表情。老张在跟小王讨论明天早餐吃什么,赵副总在跟CEO道晚安,苏晴一个人走在最后面,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昭觉和沈雨薇走在最后面。沈雨薇靠在他肩膀上,走得很慢,像是喝了酒,但她没喝酒,只是累了。
“开心吗?”她问。
“开心。”
“我也是。”她打了个哈欠,“下次还要来。”
“好。”
“下次我要唱十首歌。”
“好。”
“你要陪我唱。”
“……我不会唱歌。”
“那我教你。”
“你教不会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她抬起头看着他,眼睛在走廊的灯光下亮亮的,“我很有耐心的。”
林昭觉看着她,笑了。“好。你教我。”
他们走进电梯。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门关上的瞬间,沈雨薇突然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很快,快到如果不是电梯壁上的倒影,他可能都没注意到。
“奖励你的。”她说,耳朵红得像番茄。
“奖励什么?”
“奖励你今天表现很好。没有用读心术,没有想工作,没有看手机。一整天都在陪我。”
林昭觉摸了摸被亲的地方,温温的,像被阳光照了一下。
“以后每天都这样。”他说。
“每天都亲你?你想得美。”
“我是说每天都陪你。”
“哦。”她的耳朵更红了,“那——也行。”
电梯到了六楼。门打开,她快步走出去,像逃跑一样。林昭觉跟在后面,不紧不慢。她的背影在走廊的灯光下很小,很瘦,但很坚定。
他想起她唱的那首歌——“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是的。她就是他的幸运。不需要读心术也能知道的幸运。
回到房间,沈雨薇先去洗澡了。林昭觉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山。夜里的山是黑色的,像一头沉睡的巨兽。山脚下有几盏灯,稀稀拉拉的,像散落的星星。空气很凉,带着竹叶和泥土的味道。
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加密的那台没有消息。普通的那台有一条消息,是方旭发的:“下周三方旭终审。准备好了吗?”
林昭觉打了几个字:“准备好了。”
他关掉手机,放进口袋。身后传来浴室里水声,还有沈雨薇的哼歌声,跑调跑得很有创意。他笑了。
水声停了。门开了。沈雨薇穿着浴袍走出来,头发湿漉漉的,脸上红扑扑的。
“该你了。”她说。
“好。”
他走进浴室,关上门。镜子被蒸汽模糊了,他用毛巾擦了一下,看到自己的脸——一个年轻人,嘴角翘着,眼睛亮着,头发翘着一撮。
他对着镜子笑了笑,然后开始洗澡。
出来的时候,沈雨薇已经躺在床上了。她睡在右边,被子盖到下巴,只露出一双眼睛。
“线画了吗?”林昭觉问。
“什么线?”
“你说要画一条线。你睡右边我睡左边。”
“哦。”她想了想,“画了。你看不见而已。”
“在哪里?”
“在你心里。”
林昭觉笑了。他关了灯,躺在左边。黑暗中,他听到她的呼吸声,很轻,很均匀。
“昭觉。”
“嗯?”
“你过线了。”
“我没有。”
“你有。你的手过线了。”
林昭觉把手缩回来。“现在呢?”
“现在没有了。”
沉默了一会儿。
“昭觉。”
“嗯?”
“你害怕吗?下周。”
林昭觉沉默了一下。“不怕。”
“为什么?”
“因为有人等我回家吃饭。”
黑暗中,他听到她笑了。笑声很轻,像风吹过竹林。
“那你一定要回来。”她说。
“好。”
又沉默了一会儿。
“昭觉。”
“嗯?”
“晚安。”
“晚安。”
他闭上眼睛,听着她的呼吸声。一深一浅,像潮汐。窗外的月光从窗帘缝里照进来,在天花板上投下一道银白色的光带。远处的山在黑暗中沉睡,近处的竹林在风中低语。
他想起方旭的邮件,想起陆鸣的推演,想起陈景行的墙,想起陈默的安全屋。下周,一切都会有一个结果。百分之三十七,或者百分之六十三。但他不怕。因为在所有的数字里,他只需要记住一个——有人在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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