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新建了一个文档。不是小说的第二章 ,是另一个文档。他在上面打了一行字:
“我叫陈默。三十五岁。我被雷劈过。”
他停了。他看着这行字,看了很久。然后继续打。
“我看见过三个自己。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县城,一个在三亚。他们都不快乐。我也不快乐。但至少,我们都在找。找自己想要的东西。找那条对的路。”
他打了很久。打到太阳升到头顶,打到海面上的金光变成白光,打到肚子饿了。他打了五千字,没有删,没有改,就是一直打。他打自己来三亚的三年,打自己每天站在阳台上看海,打自己一个人去超市买东西,打自己坐在沙发上什么都不做。他打小鹿,打饼干,打跑步,打那个只写了一页的本子。他打所有的空,所有的不知道,所有的等。
打完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他靠在椅背上,看着屏幕上的字。五颜六色的,乱糟糟的,像一堆没整理好的线团。但他没有删。他保存了,关掉电脑。
他站在阳台上,看着海。太阳在海平线上,一半在水里,一半在天上,红得发紫。天边的云被烧着了,橘红的,金黄的,紫红的,一层一层的,像一幅画。海也被染红了,波光粼粼的,像铺了一层碎金。
他想起那个梦。三个自己看着他,问他是谁。他没有回答。但现在,他有了一个答案。不是完整的答案,是一个开始。
他是陈默。三十五岁。他被雷劈过。他在找。
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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