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也不会有那种需要。
家?那是什么地方?或者说,那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我躺在床上,看着手指间的兰色缭绕絮絮,记忆的片段是脑海翻滚的泡沫,如同墙上那只被我保留下来过冬的蝴蝶扇动的翅膀,若隐若现,若有若无。
那一片恍惚中翻滚着一个忽悠忽悠的两居室,蝴蝶飞在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在一个温暖的早春午后,明媚的阳光清馨着周围的大树的繁茂,空气温泉般流淌着花儿的芬香与鸟儿的鸣唱,有笑声从窗户里隐隐传来,那笑声是如此熟悉,让我觉得那应该是我很熟悉的人。我很熟悉这个地方吗?那蝴蝶从门飞进去,一张四方桌子摆在房间的中央,有一个小小的电视,茶几上老大一个烟灰缸,一旁的喝空了的可乐灌也塞满了烟屁,同样遭遇的还有许多空啤酒瓶……厨房里传来诱人的香味,我信步过去,推开一扇门,却是一处卧房……
在蝴蝶的翅膀和我的意识一同幻作万千碎片前,我忽然想道,我肯定不是第一次带着这样的幻觉入睡。
第二天晚上出车之后,我想起前一天莫名其妙地请来一盒骨灰上车,又想起那位观世音欠干的嘴脸不太让人放得下心,于是满心希望能找出些红布好缠绕在车倒车镜上以辟邪镇恶。这事儿我倒真还多少有点迷信,开车出不出事儿那是老天说了算,纯属个人人品问题。你不撞别人,你敢保证绝对没一个生荒子碰上你么?给高康的解释我都想好了:那观世音明显属于他妈的冒牌货,法力肯定还不如挂一根红布条子 如果真有法力或者类似玩意儿存在的话 还更经济实惠。当然,骨灰入座的事件,我看还是不要提的好。但最后我发现我只能撕掉一件年迈的嬉皮士红黑文化汗衫,将其中红色的部分做红带子,将其余部分做抹布。
布条缠绕好,可以看到一行洋文小字:“Suitable days of
suicide this
month”。我叹了口气,尽管我知道高康的英语水平不可能认全其中所有的字母,我将那布条换了个方向,上面的字是:“It
may be a good day to die”。
第二章 孟小菲(2) [本章字数:3145 最新更新时间:2007-01-20 14:0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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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街两旁的树叶日渐稀疏,汽油价格吃错了药一样往上抽筋,每天都见拔高。我还是每天开着车满大街转悠,听着电台的深夜的士节目,热切地搜索每一个可能的顾客。我还是每天早晨下工之后,在上班族匆忙的脚步声中悠闲地站在天桥上,睁着困乏的满是眼屎的双眼,困惑地感觉天桥下的车流人潮。我也还是每天躺在那张会自己唱歌的床板上,让天花板上不规则的污渍催眠自己。我也还是每天去黄大勇那里吃面,听着或者对着周围不认识但眼熟的同行们发牢骚。
然而尽管眼熟,但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计算,我始终都离世界有相当遥远的距离。
有时候我感觉自己象是个暗娼,躲在城市最阴暗的角落,吃些最便宜的饮食,招揽午夜过后出现的醉醺醺的顾客。在清晨酒店下接到的衣着暴露的姑娘们和在黄大勇的面馆里我的同行们经常发这样我无法区分的牢骚:“我刚才在肉联厂接了两个客,真他妈抠,偏说比平时多了一块钱他妈的争了半天,他奶奶的屁眼儿小得连一分的硬币都挤不出来……”;“我刚才在人民公园桥洞下接了一个客,他妈乱扔烟头烫着老子的背了不说还用小刀在老子的椅子上刻了个‘杀’字……”;“我刚才接了客,我操他丫的喝多了上来就不行了吐得一塌糊涂……”;“我今天生意不好没什么客……”
当这样的话听到数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字面上的意思就隐去了,剩下的就是因为耳熟而带来的某种程度上的亲切感。
除开这些眼熟和耳熟的,显示出这个世界还在运转的明显标志,就是每天醒来的时候,天色越来越暗,每天下工的时候,天色也越来越暗。在一天凌晨我和濒死的秋天站在天桥上借着快要熄灭的路灯观看狰狞的北风抓扯最后几片枯叶的时候,我忽然想到,这,也许是个漫长而黑暗的冬天。
每天傍晚醒来,我都能看见郑美欣的钱夹子,不是藏在沙发角里,就是埋在大堆烟头下面。里面的钞票我早已经吃进了肚皮,钱包也就不再有什么魅力继续勾引我的好奇心。偶尔无聊的时候,我也会把身份证掏出来,将郑美欣的大头标准照仔细端详一番,回味回味那一夜的奇遇,然后再把钱包连同身份证随手塞到什么旮旯里去,一边想着自己是不是该把钱包交到公安局去,一边估摸人家补办身份证的可能性,一边昏昏睡去。我以为事情就这么过了,我以为有一天我会忽然醒来默不关心地发现钱包不见了,然后一笑了之,然后那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子会一直伴随着我,直到我自己被别人开车送进火葬场或者殡仪馆的那一天。
有时候,我真的情愿我这样的预言能实现。但很可惜,这个肤浅的预言失败了。
那是大约三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我刚上工到半夜,接了半个排的客人,就将车停在一家酒吧外小憩。车龙并不长,但我并不能排上去因为所有在酒吧门外排队的出租车都必须付给酒吧管理费。行有行规,我不能明目张胆坏了规矩。
于是我把车停在车龙对面,一边耐心地等待,一边摇下车窗欣赏酒吧玻璃窗里面的红男绿女纸醉金迷声色犬马。重金属乐队的鼓点一下又一下,甚至连十来米开外的我也能感觉到,里面的人所受的折磨可想而知。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里面的人都离开座位挤到一起上窜下跳,连外套都来不及穿,我想真正地震的效果也不会有此功效。但令人费解的是他们都在脸上隐约浮绘着愉悦与满足。他们高举双手,手中还有酒瓶,他们在台上不断地摆动身躯,不时来上一口酒,似乎在为了弥补遗忘在座位的衣物带来的寒冷而互相摩擦并用酒精取暖。不是他们疯了,就是我不大正常,我想,企鹅也不会如此。
里面的人进出了几拨,带走了排在前面的几辆出租车,并将酒吧的味道带了出来。也许我是太敏感,但隔着一列出租车我仍然皱着眉头,感到头晕眼花。不知道为什么,这味道让我非常非常反感,我知道,那是酒的味道。我只感到一股巨大的恶心从胃里翻腾而上,汹涌到我的嘴边,以至于我不得不咬紧牙关捏住鼻子。哦不,我不确定,也许不仅仅是恶心,我甚至还有一种毛发倒竖、毛骨悚然的感觉,似乎冥冥中有一只手伸过来卡住我的脖子,让我无法呼吸。所以我从不喝酒,我认为我也许是天生对酒精过敏,我的身体天生就排斥这种饮料。不要说喝,连闻上一闻也许都会要了我的小命。记得高康曾经想约我去喝一顿,但我一听到“酒”字就背上发毛,连连说不。
“好习惯,”当时他颇有些不解,“你也许天生就适合当个司机。”
但很明显,和玻璃窗里的人一对比,我就发现我被隔绝在绝大多数人之外,高康的讽刺不无道理。只要看见他们幸福得手舞足蹈地陶醉在酒精稀释血红蛋白并在血管里欢快奔腾的过程中,我就明白,这种幸福不是我有能力企及,不管是因为对酒过敏还是其它什么原因。一位壮士在冲出来蹲在街边呕吐之后又义无返顾大义凛然地耍开步子走进里面,这给我上了足够深刻而生动的一课。就在我的思维跳到人类的被虐天性这个严肃课题的时候,后面的门被拉开,一个满身酒气的人飞快地窜了进来。
运气不错,没有在车龙里排队居然这么快就抓到个客人。我一边发动汽车,一边回头瞟了一眼。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她嘴里叼着半只烟,一只手握着半瓶酒,另一只手抱着她的外套。她嫩嫩的(应该是,我猜的)脸上用各种化工产品写满对世界的不屑和对自己的莫名其妙。她爆炸似的头发在夜色中呈现出黄绿色,夹烟握酒的十个手指甲有起码五种颜色,鼻孔一侧的金属环大得让人看着揪心。但不管化妆再浓,衣着再光鲜,发型再个性,举止再另类,还是无法掩盖她年纪还小这个事实。我揣摩,她肯定不到十八岁。
“快走快走!”她拍着我的椅背,表情非常丰富。
我很厌恶她身上的酒气,于是我也掏出一只烟点上,希望能压住那股让我浑身不自在的气味。我问:“去哪里?”
“先走了再说,我给你带路。”她不安地回头望望,似乎在担心什么。
我问道:“有人追着你?”
“啊?”她叫道,“什么?有人跟着我?”
“不是,我问是不是有人跟着你?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尽量往人多的地方去。”我将手机掏出来,按下110三个数字,但是没有开拨。这是以备不时之需。我曾经载过一帮十七八岁的半大小子,个个气喘吁吁,鼻孔里吸进四月里温馨怡人的空气,在肺里加工进化为残酷与狠毒再呼出来。他们都清一色的光头上泛着扎眼的青光,如同他们对世界的憎恨,凌厉而锋利。他们都拿着折叠成长方形的报纸,但我从轮廓判断出里面肯定都是西瓜刀。也许确实是这个世界对他们不起,但记得那回我还是在他们下车之后报了警。让他们自己去挑战这个世界吧,这不是他们愿意的吗?
不过载人逃跑的事情我可还没有干过,我也不认为这样的事情会能让我的生活更多姿多彩。我自己的危险就不用提了,毕竟车不是我的,万一出现个意外,我还得给高康交代。何况,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还不一定呢。我再次回头,看见她正扒在后座上对着渐渐远离我们的重低音鼓点行注目礼。
“怎样?”我问。
“没有人,”她回过身来,又再次回头确认了一下,“没人跟来。耶!太棒了!”她忽然兴奋地叫了起来,手舞足蹈。
“什么?”
“哈哈哈,逃单,你苯哦!这都看不出,”她笑道,“又白玩了一晚上,我真是逃单天才呢。哈哈!”
看着她的孩子气,我摇着头笑了,毕竟还是个孩子。但我忽然又想起了那群拿西瓜刀的愤怒少年。
逃单?该不会逃我的单吧?我从反光镜看着她,她似乎很聪明地猜出我在想什么:“放心,司机先生,”她道,“出租车钱我还是给得起的。”她拍拍我的肩膀,眼睛睁得老大:“我保证!”
“好吧,逃单天才,我们去哪里?送你回家?”
“才不!我们要去个好玩的地方。不对不对,是好恐怖的地方,你敢不敢?”
“深更半夜的,现在的孩子都不时兴回家了啊?”我苦笑道,“什么好恐怖的地方?火葬场?”
她的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你怎么知道?”
我抬头瞪了她一眼,在那一瞬间我本来想驳斥她这种胡闹的荒唐想法,但突然之间我马上想起一事。半个多月之前,曾经也有一个女乘客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而那次的经历……
第二章 孟小菲(3) [本章字数:3502 最新更新时间:2007-01-24 14: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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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明显误解了我的意思,还沉迷在她小小的激将法之中:“你是不是不敢去?你肯定是不敢去!你怎么那么胆小?拜托,大叔,你还是大男人呢?我可是小女孩……”
大叔?我有些气恼,但这不是重点:“等等!之后呢?你去做什么?”
“嘿嘿,”她得意地吸了口烟,又灌了口酒,“你别管,你只要在火葬场外面等着我就成。”
“然后呢?”
“然后如果情况不妙,本姑娘玩得不尽兴,你就送我去殡仪馆再搞搞;如果不错,本姑娘玩累了,你就送我回家,好不好?”
反光镜里一丝狡猾闪过她的眼睛。见我不回答,她开始撒娇:“好不好嘛?”一嘴让我恶心的酒味喷到我的脸上,我连忙把头偏开,同时猛吸了一口烟,慢慢放慢车速靠边:“你不告诉我去干什么,我不会带你去的。”
她一愣,马上转移话题:“我……我带了钱出来的……你看,”她掏出一张百元大钞,看上去真的很委屈,“我……其实我也很怕,所以我到那里去喝两杯酒壮胆,但是我只有这么多钱,我怕钱不够才逃单的,真的!”
是哦,我忽然想起来了,那天带着那个叫郑美欣的女人,她也付了不少钱。火葬场在城郊,殡仪馆在城市的另一端。
每当我回想这一幕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告诉自己我没有那样做。但是当时我还是接受了。我无法蒙骗自己说那一百元大钞没有诱惑力。我一向这样安慰自己:我的意志也许不够坚定,但我至少还能清楚地认识自己 即使我反复犯相同的错误。
“你接受了?”她见我久久不回答,忽然高兴地笑了起来。她确实很聪明,我想。于是我点点头。“太好了!我操,司机大哥,你他妈的真是个好人,我就知道!对了,我叫孟小菲,”她伸出五颜六色指甲的小手,然后:“咯 ”她打了个酒嗝。
这就是我怎么认识女角孟小菲的。那个拿西瓜刀的少年的刺头泛着青光又飞快地从我眼前晃过去,这情形导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她的角色感到非常困惑。
当时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在三个星期之后,一个与郑美欣完全不同的女孩会去郑美欣去的那种地方。完全一样阴森的地点,几乎相同阴森的时间。我只能用巧合来解释这一切。不管怎样,那不是我的事情。我是个司机,是个配角,在电影里,司机从来是运送主角上战场的龙套角色。我一边吸着烟,一边胡思乱想。这就是配角,吸烟也得不到自由,只能在主角点上的时候来上一只。如果上来一个不吸烟的乘客而我正在吸烟的话,我最好在人家皱起眉头之后要求我熄灭香烟之前将烟头扔出窗外去,不然大大不妙。虽然可能性不大,而且被投诉的对象也是高康,但最后的罚款还是会落实在我老人家头上。
与上一回载乘客去火葬场不同的是,一路上孟小菲不停的东歪西搞,或者叽咕不停。我想不是她有多动症,就是上回的郑美欣其实是座雕像。她先是指责我开车技术不过关,既而嫌我开得太慢,后来干脆发展到要我的驾照和营业执照看看是不是真的。
“……所以了,你开车慢得跟蜗牛倒着爬一样慢,说明你的驾驶技术根本就是菜;你不肯把驾照给我看,说明你心虚。你根本就没有驾照!象你们这样接手人家白天跑的,都是些……”
我猛地一踩刹车,飞快地跳下车来打开后座的门,然后对着倦缩在座位上索索发抖的孟小菲狞笑道:“我还没有经营执照,小妹妹,你上了辆黑车!赫赫赫赫……”然后我以她根本无法反抗的力量以及无法反应的速度抓住她将她全身剥得精光,再一脚将她踢飞出车窗外……
我不记得除此之外我还有多少更恶毒的想法,这是现在能回忆起的。不管怎样,我也只能想想。一边开车,一边用各种恶毒到匪夷所思的幻想来转移我耳朵的注意力。老天在上,我保证不会有第二个人会在深更半夜去火葬场的途中脑海里浮现出如此多姿多彩的虐待一个素不相识未成年少女的幻想。
目的地到了,这回我刻意将车停在火葬场的大铁门面前。我发觉我内心中的好奇在蠢蠢欲动,有点期待这个孟小菲会玩出些什么花样来。
“砰砰砰!砰砰砰……”孟小菲用可以把里面所有死人锤醒的力气锤着铁门,一边还不忘在百忙中抽空兴高采烈地对我竖了个“V”。靠,和你很熟么?我没好气地咬了支烟没啃声。
“吱呀 ”大铁门旁的侧门开了,一个老头探出头来。“谁呀?”他问。
“张叔叔!”孟小菲拿出她一百年之后在六尺地下才可能拥有的声音尖叫一声,“张叔,是我呀!”她飞也似的冲向那老头。那老头明显有点惊吓过度,脚下一个琅跄,几乎就要被孟小菲放翻在地。但好在她及时的来了一步小跳,正好跳在老头面前。她一把扶住那老头:“张叔,真的是你呀,我可找了你大半个城。”
“谁?……张叔叔?”那老头睡眼惺忪,迷惑是显而易见。对突发事件是否有及时准确的判断和处理是一个人是否适应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几项基础判断指标之一
这句闪过我脑海的话……在哪里看到过的?奇怪
“张叔叔,是我呀!我是小菲啊,你认不出来了?”孟小菲咯咯一笑。
“谁是张叔叔?我?”那老头似乎有点清醒过来,“你认错人了吧……”
“哇哇,张叔叔你开什么玩笑,我可是小菲啊,你不记得了?以前你还给我买雪糕呢……”一边说,她一边把老头如同枯树枝一样的手往自己四分之三暴露在冬季寒冷空气中的胸部蹭,让我想起迷恋将鼻涕蹭在树皮上的小孩子 只不过刚好相反,这是树蹭人。
那老头将孟小菲的手推开:“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的什么张叔叔。”
“张叔叔你别开玩笑了,我是小菲,那么冷你还让我站在外面象什么话?”孟小菲一边嘴上不停,一边手也不停地试图抓住将她对开的树枝。
那老头皱眉在空中挥动自己老迈得不大灵光的胳膊,尝试着不要被孟小菲逮住。但孟小菲依然不屈不饶,于是远远看去,似乎这一老一少正在夜半时分阴风凄凄的火葬场门口推太极。那老头道:“我说姑娘,你在玩什么?大冷天儿的……大半夜的,你没事找事么?”
孟小菲撅起小嘴,一脸的凄惨:“你……你说什么?你不认识我了?”
“不认识不认识,你是谁呀?”
“孟小菲!”
“你家大人呢?”
“死光了。”
“我说,”那老头耐心似乎颇好,“我说姑娘,这话可不能乱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他一指身后的门,“这不是玩闹的地方。你们年轻人爱疯爱闹,你们有自己的地方,不要到这里来闹事。”
“张叔叔……”
“我不姓张,也不是你的叔叔,我当你的爷爷都够了。”
“张爷爷……”
“我说了我不姓张!”那老头指着孟小菲身后的我:“他又是谁?”
“他?他是我大哥,”孟小菲跑过来打开车门,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把我扯出车。
“都是他,是他让我来见见你的。”孟小菲的手在我背后使劲掐,似乎是想让我帮她圆谎。开什么玩笑?虽然我从孟小菲蹭树枝的时候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她压根儿就不认识这个老头 并且我也很想看看这场闹剧如何收场,但老天在上我可不打算置身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我早笑得没有力气,坚持看了那么久,我已经不知道抹掉我笑出来的眼泪多少回。我强忍着抽筋的肚子对那老头道:“别,大爷,我只是个出租司机,我不认识……”
“他不认识你他是我大哥,我叫孟小菲他叫孟大雄我们的爹妈死了就放在这里我们很想他们所以我们想来看看。”察觉势头不对,孟小菲打断我一口气飞快地说了一大堆话,然后紧张地期待着老头的反应。但是很明显她犯了个常识性错误 老年人耳背的很多。
“你说什么?”那老头皱眉道,“你再说一遍。”
孟小菲深吸一口气,我及时的在她张嘴之前捂住她的脸,然后说:“对不起,大爷。我只是个出租司机,我不认识她,她只是我的一个乘客。这小丫头说想来这里看看,我就送她来,现在她来过了,我想我最好把她送回家去。”说完我将挣扎着的孟小菲塞车里,然后飞快地窜进车点火轰油一股脑开溜。
在茫茫词海中有上千种解释可以作为“闹剧”这个词的诠释,但在那天晚上,我找不出哪一种比孟小菲这个名字更贴切这个词的本意。虽然事实上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这场闹剧比它所表现出来的有更多的内容。
“你他妈干什么!我$%^&*#@¥~~~”孟小菲怒火冲天,大发稚威。我发现自己错误地将她塞到了前排的驾驶座副座上。不体会是不可能知道,在车里封闭狭小的空间里她尖锐的嗓门是件非常有威胁的武器,尤其是在上了不少污言秽语的弹匣之后。
我没理她点了支烟,闷头开车。直到她累了,我才问道:“你住哪儿?”
“哎?”
“我送你回家。你有电话吗?打电话让你家大人下来接接你,免得你又跑到火葬场什么的地方去鬼混……”
“我操我要你管!”她大怒道,“谁他妈疯了去火葬场鬼混?老娘正办正事,你不合作就算了还帮倒忙……”
我连连摇头,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听一个不到十八的少女自称老娘的,也不是每个出租司机可以隔三差五就碰见去火葬场胡闹的乘客。我只能说,上天果然公平,不给我跑长途的机会,却让我多遇上些不寻常的事情开眼界。
第二章 孟小菲(4) [本章字数:2119 最新更新时间:2007-01-28 16:1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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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她第二轮发泄完毕,我扔了支烟给她,道:“说吧,在什么地方?殡仪馆之类的地方除外 ”
“什么什么地方?”
“你家。”
“神经病,你管我?我他妈没家。”
我一愣,这话听着耳熟。扭头看了一下,她点上烟,正朝车外望去,手里捏着自己脖子上小小的玉佩玩弄。我看见她的眼角有点湿。我摇摇头,这事也许并不是我想的那样:一个叛逆少女深夜孤身试胆,以期能在伙伴中找到被认同的存在价值……我加重语气:“住的地方,总有吧?”
“有,现在不用。你这人怎么那么喜欢多管闲事?要么送我去刚才那间酒吧,要么停车。”
我心里叹了口气,道:“不是我多管闲事……”
她尖叫道:“停车 ”
我道:“开玩笑,这里是市郊,你怎么回去?”
“停车!”她开始扭车门。
我也来气了,不理她,将油门踩到七十,看她敢不敢跳车。她果然不敢,肩膀一动,但又停住了。我想她大概是考虑了两人的力量对比,最后停止了无意义的举动。就在我以为她已经放弃、开始稍微舒心的时候,她将窗户摇下来,对着空旷的马路大声嚷道:“救命 救命啊 我被绑架了 救命 警察叔叔救命 ”
“够了!”也许是受了她的感染,我也大吼起来,“说吧!那间酒吧!你他妈最好有钱够、够他妈的车费!”
有多少人尝试过持续对离自己不足半米的对象以用自己嗓门的极限的高声喊叫的方式交流?反正我是没有。所以我喊起来声音很大,却很不连贯,词不达意,远远不如孟小菲圆滑自如。也许她经常这样干?在去那间酒吧的路上,我这样想道,也许我不是被她折磨的第一个倒霉的出租司机。
我没有想过为什么孟小菲会要求回那间她逃单的酒吧,也没有空去分析她去火葬场的理由,更没有多余的精力可以分出来研究两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去火葬场的巧合,在整个回那间酒吧的路上我的大脑都不停的被灌输一些非常有个性的污言秽语冷嘲热讽。抛开针对我个人不谈,这些话其实有些非常有创意。比方说她骂的
“你他妈中午在厕所吃了什么?”之类的脑筋急转弯,就远远比张嘴就我操我操的来得有品位 虽然不见得更高雅。
回到那间酒吧门外,空气中让我反胃的酒精味依然弥漫,玻璃窗里面的企鹅们依然聚在就一起扭来扭去取暖,重低音鼓点甚至比刚才还更有力道。一下一下又一下,震得路旁的大树嗦嗦发抖,车窗也跟着颤抖跳动。考虑到夜风和传送带的老故障,这样的效果也未必有它开始时的那么玄妙。可问题在于这样的效果似乎对孟小菲更有吸引力而让我更心烦意乱,因为她在车还没停稳的时候就推开车门跳了下去,一溜烟窜向那鼓点的声源。
“他妈的……”我狠狠的一掌打在方向盘上。早知道会这样!怎么办?算了?黄大勇的梦想正在与我挥手道别……我绿着眼睛瞪了瞪液晶显示器上少有的三位数,它依然还在执着的不断刷新。这让我果断的下了一个至今难忘的决定。我锁好车,跟着走上前推开那间酒吧的大门。
伴随着音响中听不出音符的混合声,巨大的热量扑面而袭。仿佛是一只看不见的拳头一样狠狠地砸在我的喉头上,那是让我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的酒精味。我用手捂住自己的鼻子和嘴,但那根本没用,空气中弥散的酒精分子可以从我每一寸暴露在外的肌肤缝隙间钻到我的血管里。我尝试着走出几步,结果心跳猛的加快,肺努力的一次超过一次的伸张,以挽救呼吸越发困难的我。巨大的恶心从痉挛的胃里抽出一丝极苦的液体。而比这一切更加严重的是,我的脑袋的每一条沟壑开始被一只没有锯齿的锯子来回磨,我的眼睛的每一次张开都需要花相当的力气,而除了一个虚幻般的在我面前将头抡得象陀螺的人影,透过这充满眼睛的泪水透镜我什么都看不见。
我不得不停下来,我觉得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走出去。我依偎着一根柱子,周围的人影晃来晃去,从我肩膀的一侧蹭到另一侧,没有人留意我。也许在他们眼里我更象是旁边那位药嗨得很过电的仁兄的同伴。我开始发觉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孟小菲嚣张的脸和一百多元的液晶数字在我面前交相辉映,她们一起在问:值得么?值得么?值得么?值得么?值得么值得么值得么值得么……
一只仿佛是从冥冥中伸出的手夹住我的腰间,开始拖着我朝外走。我没有力气抬起头看看他是谁。没错,是朝外走,因为有丝丝凉风传来。在那一瞬间我有一种恍惚的感觉,在当时我头脑里那片混乱的认识和莫名其妙的想法中,那只手的力气应该比它表现出的大得多才对……
夜风带着冷酷而亲切的寒意贯穿了我的身体和灵魂,意识被它从我头顶上方三尺高的地方又硬塞了回来,瞳孔突然的对焦让人行道上的每一块地砖之间排水沟里的污垢都清晰得象我感恩的心情。谢字只说了一半,甚至来不及抬头看一看,我就扑在人行道护栏上将剩余的康师傅方便面残渣呕吐出来。
在我差不多清理完毕的时候,那只手递来一包纸巾。我这才意识到他还没有走。我回过头。
“谢……”这个字依然没有说完全。
“喝多了?”他的眼睛里有温和的笑意。
“是你!”我跳了起来!“你你你……”
他笑道:“你也还记得我啊。”
“当然!”我当然记得,天桥上孤独的小提琴手,独自一人在喧嚣吵闹的市区中用仅仅一把小提琴演绎一个弱不禁风的《命运》。看到他的脸我的脑海里不由自主,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的旋律开始环绕飘荡,仅仅一把小提琴的心颤不仅并不减少悲怆,还多了份凄切的味道。
第二章 孟小菲(5) [本章字数:2099 最新更新时间:2007-01-29 17: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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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知道,”我其实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从来不知道一把提琴也可以演奏贝多芬。我以为交响曲都是……真开眼界……还有,谢谢你。”
他理解地点点头,似乎我语无伦次更加强了我是个醉汉的结论。这个过程就是我怎么正式认识这个男角的,他的名字叫
“南斗。”他伸出手握着我的手摇了摇。显然,孟小菲见人就握手的习惯肯定和他有莫大的干系。
“……”
“怎么?你怎么称呼?”他皱了皱眉头。
我不能……
“孟大雄!你在这里!”孟小菲从南斗的背后跳了出来。我们同时转身,看见孟小菲正提了瓶啤酒得意洋洋。
“小菲!”他斥道,“你跑哪里去了?我才拉了一曲你就跑不见了!怎么?你们认识?”
“不是……”
“对啊我们当然认识!”尽管先前有心理准备,但孟小菲抢话的绝活儿绝对不是一般的准备可以应付的。“他是我大哥啊我叫孟小菲他叫孟大雄。”
“啊?”南斗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那,哦,我是小菲的朋友……”
“不不,我不是他大哥,我也不叫孟大雄。这个,谢谢你……你常在这里玩?”
“哦不,我每个周末在这里拉电子小提琴,挣些糊口钱。这年头纯正的无业游民越发少了,难混,我只能算半个。”一旁的孟小菲又开始喋喋不休:“你怎么不是孟大雄了你连妹妹都不要了你真他妈不是东西……”
我和南斗很有默契地同时背过身去,我问道:“怎么不再见你去天桥了?那天听过你在天桥上拉了一回,很期待再碰见你。”
“那天只是巧合,正好有事经过那里。我每遇到问题想不通的时候就拉琴,也不管旁边有人没人。在大街上拉也不在少数,不过,你是第一个认真听我拉琴的。说实话我真的拉得不好,你别笑。”
“别这样说,”我连连摆手,“我彻头彻脑的外行,只听情绪,听不出那些专业技巧的。”
“能说出这样的话,已经不是外行了。”他一笑。
孟小菲从我们两人之间挤了进来,她拉住南斗的袖子:“说什么呢说什么呢?说我坏话是不是我说他不是我大哥他是个骗子他刚才骗得我好厉害你要帮我对付他……”
“小菲!不要闹了!进去玩儿你的。”南斗回头对我说:“你们认识?”
“算是吧,刚认识……你……住哪里?我们有机会聊聊?”我努力尝试着开口问些关于液晶数字的实质性问题,话到嘴边却拐了个弯。
“住的地方?”他苦笑一下,“最近可能要搬家,房东要涨价,恐怕弄不好我和小菲会被扫地出门也说不一定。”
出租屋么?无业游民……也是和我差不多啊……而且,是他的女朋友?
孟小菲绕到一旁试图唤起我们的注意:“你给我听着我现在不怕你了我男朋友在这里你要想占老娘便宜那是他妈的癞蛤蟆想吃他妈的天鹅肉……喂,你夹着老娘的脖子干吗?”
南斗一边夹住她的脖子拉开一边说:“不好意思,她经常这样。”
“那……好吧……以后到这酒吧来找你?”
“好。一言为定。要不你等我一会儿,我还有几首曲子 ”
“不了不了,不耽搁你赚钱了……”我连连摆手,也不管南斗怎样收拾他那个正在癫狂中的丫头,头也不回的向车走去。
心情极端不好。照我的性格,一般来说我肯定会接受留下来等他下工。因为我天性好奇,也认为我自己喜欢结交。也许是因为我的孤独,我一直希望能结交更多的人经历更多的事。不需要获得更多,仅此已经足够。而象南斗这样有趣的人我还从来没有结交过,也许,他将会是一个有趣的朋友。但我并没有这样做。不仅如此,甚至多余的话也不想说,电话号码也忘了留。和孟小菲无关,和实质性问题的液晶数字无关 既然知道是他的女朋友也就无所谓了 只是因为一句话:
“你怎么称呼?”
我怎么称呼?
我开着车在大街小巷鬼转。迎着黑色的冷风,是熟悉亲切的街道。百盛百货的金字招牌,工商银行的钱币标志,麦当劳叔叔和肯得鸡爷爷的笑脸,星巴克在墙上的玻璃窗与电信在地上的阴井盖的各有特色的圆圈,它们纷纷被前灯两道光束唤醒,但它们都对那个困惑我的问题爱莫能助。我只好不停地点油门和刹车,间歇地转动方向盘,直到我以为自己已经成为这辆汽车的一部分,成为某个机械的零件。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我常去的那家修车店老板小毛子曾经表扬过我技术不错,也许这样练下去我会成为职业赛车手的,也许再这样开下去我就能操控自己的脚达到那些好车才有的ABS效果,也许……
正是周末,不时有人在路旁招手示意,我沉迷在练习刹车技术的训练之中,毫无停下来赚钱的兴趣。慢慢将车掠过路旁招手的人 平时当我老人家有心思的时候你们到哪里去了?靠,有急事?赶投胎?老子我刚巧才跑过一回路熟得很 又是一个,手一摆一个漂亮的甩尾靠到路边,速度并没有停下 想起原来世界上还有出租车这种玩意儿存在了?他妈都去死吧!刹车换成油门,一溜烟跑了,留下互瞪的大小眼两对,收获惊怒的长短脸一双。
比着中指甩过无数个有着期待眼睛的潜在乘客之后,对这种无聊行为终于按耐不住的油灯亮了起来,并把我逮回家里。心情总算好了些,至少那些潜在乘客的惊诧眼光让我意识到自己原来还是存在的。
一头栽在床上,耳边回荡的是《命运》的旋律,眼前却浮现出孟小菲鬼马的脸。她说:“你驾照呢让我看看……”
这小丫头!驾照?我倒似乎真很久没有看过自己的驾照了。算了,困了,等明天再说吧。
第三章 新来的房客(1) [本章字数:2237 最新更新时间:2007-02-02 19: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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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两个星期都过得很是开心……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简直就是天堂的生活。” 《一封家书》
“来啦?累了吧,还是红烧排骨面?”黄嫂子利索地抹着桌子,一边笑着示意。我点点头坐下,哆嗦着在凌晨两点的裹着酱油和面汤味的寒风中等待我的午餐,也是晚餐。我每天都吃面,起来泡方便面,然后在这里吃顿相对来说的正餐。周围没有什么人,只有两个同样也是跑夜车的出租司机在麻利地往自己嘴里挑面条。不能说吃像很好,但至少充满生活的味道。
“冷吧?”黄大勇端了碗面汤放到我面前,“先喝口汤。”他坐了下来。
我感激地抱着汤碗,并不着急喝,先暖了会儿手。黄大勇道:“很早就注意到你,一直看你天天来捧场,可惜都没有空闲跟你说说话。怎么,你是哪家公司的?”
我低头喝了口面汤:“小公司。”
黄大勇理解地点点头:“我以前也是。小公司艰难啊,没有后台,资产又少,老板也说不起话,谁都能骑在头上拉屎拉尿,临到了头还不是我们这些司机抗黑锅。”
“你以前是哪家公司?”
“我以前?”黄大勇笑了笑,引得浮肿的眼袋抖颤一片,“小公司小公司,不提也罢。老板欠了人不少钱,据说还是道上的,结果屁股一拍走人了,剩下我们这些……算了,不说这个,”他一拍我的肩膀,“今天生意跑得怎样?”
“还行吧,老样子。这年头,夜车不好跑,”我无奈地摇摇头,“没多少赚头。”
“看你也有好几年了,还是天天跑夜车,怎么想起做这行?”
我的嘴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拿砍刀的愤怒少年冷冷的斜过眼睛,鼻子里哼的一声。
也许是阅历丰富见多识广,黄大勇并不为我不答话而尴尬,他哈哈一笑,挺着毛衣的肚子左右晃动:“没关系。我完全理解,谁也都有落难的时候。只是当哥哥的倚老卖老说一句,跑夜车这事儿还是能不跑就不跑,黑白颠倒,伤阴。”他掏出只压得瘪了的软红梅,尽量努力地平展一下,然后自己叼上一支,又扔给我一支。我知道他只是找些话题来说,其实他自己现在还是基本黑白颠倒。在这里吃面有些年头的我当然清楚地知道他面摊早晨中午都是交给请的小工照应。他边点烟边嘴里含含混混:“这年头……夜路走多了,神神鬼鬼的,不好说哪。不过,”他长吐一口烟,“你们还算好。还有些跑私车的可就更惨,现在不比当年好挣钱,庙多僧多粥可就还那么些,这分来分去可就人人都少了。”
“私车?”
“可不!”他加重语气,“不仅要堤防戴帽子的,穿制服的,那些正经公司里的同行一个个还不都眼红,保不准被人检举还是个同行……”
原来是无照黑出租,私车是业内对黑车的客气称呼。他想说什么?我木然地看着他,他正从口袋里掏着什么东西,他避开身子不让我看到但我知道那是对付我的……
“……我当初可是很看不惯那些人的 ”黄大勇一拍我的肩膀将我还没有来得及展开的幻想拍回我的脑袋。
“等久了,慢慢吃啊。”黄嫂子端着热气腾腾的排骨面过来,打断了黄大勇的话。黄大勇站了起来:“不打搅你吃面,你慢慢吃,要加面尽管开口,都算我的。”他乐呵呵地搂着他老婆的肩膀去了。
这番话,不大对头。我挑了一筷子面含在嘴里思索着:他莫名其妙的来招呼一声,随便扯了些夜车啊身体啊私跑啊之类,和任何一个出租司机也能聊起的话题……似乎又很正常?
我知道有地方不对,可我不知道是哪里。于是我开始大口嚼面,也许不对的是我自己。算了,想得通的时候再说吧。我猛地一顿,瞄了眼桌子,抬头叫道:“嫂子,还有醋和小葱么?”
日落月起的时候,我正一边含着牙刷端着杯子站在屋旁发呆,一边远远地听山坡下的窝棚那边传来的啤酒瓶碰撞声和笑声。如果是刚搬上来住的人一定会以为有人在山坡下野炊,不过那其实是拾荒或者没能打到工的打工者在计算一天的收入。我很希望可以说我能站在这市郊的山冈上俯瞰城市的华灯初上看天边风起云涌观大海潮起潮落,但我不能。因为门前屋后毛竹齐刷刷地挺立着我的眼眶。所以有时候我很想换一个地方,住在尘世喧嚣的大街旁,瞧瞧握手机的白领们生意;或者住在人语悠远小巷里,听听拿蒲扇的大爷们杀棋,但我也不能。我刚交了他妈一年的房租,一直交到明年的这个时候。
交房租的这天房东准时前来,他是个很精瘦的中年人。与此相称的是,他的语言也很精干。他直接走到我的床边将我摇醒:“还住吗?”
我点头。他伸手,我将枕头下预备好的钱交给他。他随便瞟了眼钱,然后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道:“这是一年的,我想我找不到别的租客了。每个月都麻烦你跑来,大老远的。”
他点头,站住了:“也好,大家省事。”
“不数数吗?”
他不回答,转身欲走。我拉住他:“什么是社会达尔文主义?”
他皱眉:“什么?”
“社会达尔文主义。”
“我只听说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我松开手,他忽道:“你多久没洗脸了?”
我笑了笑:“我打扮得那么帅给谁看呢?”奇怪 说完这话我自己愣住了。拿砍刀的少年茫然地看着他的刀,我回头,房东他没有在意我的异样,随口道:“也对。不过,建议你照照镜子。”然后他走出门去。
我坐起身来,丝毫不介意冬日毫无诚意的阳光从窗户上将我的热量诱拐私奔而去。
“我打扮得那么帅给谁看呢?”
好熟悉的话,谁说过的?是别人说给我听的?
反正肯定不是房东说的,和那句什么什么社会达尔文主义一样。
我忽然想起一事,跳起来冲到窗户前对房东尚未消失的背影喊道:“喂,忘了你贵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