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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蔡骏 当前章节:15136 字 更新时间:2026-6-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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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婴第一部分

一只白猫行走在屋顶的瓦楞上,夜晚竟化作美人与你相伴;孤独的野狼暗恋上牧羊女,宁愿舍身成全佳人;赤兔马阅尽人间沧桑,走出演义道破千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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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草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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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孤独。

人类极端地仇恨我,但我并不仇恨人类。我所做的只是自然法则规定我必须要做的罢了。我吃羊,难道人类就不吃羊吗?羊养得多了,会把草原上的草吃光,然后牧羊人再把羊带到另一片草原,总有一天,我深深热爱的这片美丽草原就会被人类和他们养的羊毁掉。所以,我是草原的保护神,保护了草原,就是保护了草原上的人类,人类对我的仇恨是荒谬的。

不可否认,我是嗜血的,我无情地咬住羊或是人的脖子,咬断他们的咽喉,从这里吸干他们的血。然后再一口一口地撕扯他们的肉,用舌头舔净他们的骨头。可并不能因此而判定我有罪,因为每个生命都有权利生存,我只有这样才能艰难地生存下去,就象羊必须吃草,牧羊人必须吃羊才能生存一样。但我并不因此而快乐,还是那句话,因为我孤独。

牧羊女

我第一次来到这片草原,我和我的二十只羊羔都被草原的美丽所打动,我支起了帐篷,决定在此地放牧。奇怪的是虽然这里水草丰美,但附近的牧羊人却少得屈指可数。

现在我看到一个猎人骑着马来了,他背着巨大的弓,插着箭。他有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他向我微笑着。他告诉我,这一带常有一只凶残的狼活动,要我多加小心。他的举止得体,声音富有磁性,尤其是他善意的微笑,让我有了一种安全感。

入夜,我很快沉入了梦乡。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那声音又远又长,恐怖骇人,让我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起来。是狼嚎,果真有狼。我的羊,我必须要保护我的羊羔们。我带上了一把长长的刀,悄悄地走出了帐篷。月光特别地明亮,我的羊羔们恐惧地在羊圈中颤抖。我看到对面的小丘上,站着一只狼。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到它又瘦又长的身体和双眼所放射出的绿色的幽光。它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好久,这反而激起了我的勇气。这头凶残的畜牲一定在做着准备,它随时都可能扑上来,以旋风般的速度冲到我的面前。但我不会怕它,来吧畜牲,来吧。我高高地举起了我的刀。它又嚎叫了一次,这一次声音更加恐怖而悲惨,它要冲上来了,我全身都在发抖,我的羊羔一片哀嚎。但它却转过了身体,飞快地走了。也许它害怕了,这只胆小的狼。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在了帐篷里。

猎人

我见到了一个新来的牧羊女,我从来没见过象她这样美丽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被她打动了。但我很担心她的安全,那头凶残的狼已经吃了一百头羊,十个牧羊人和三个象我这样的猎人。我曾发誓一定要杀了它,把它的狼心挖出来,和狼肉一起煮熟了吃掉,让它也尝尝被吃掉是什么滋味。这也是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的原因,我不顾一切地追逐它,风餐露宿,冒着大风大雪,九死一生,有几次我已经碰到了它,可惜还是让它跑了。它既狡猾又冷酷,实在难以对付。其实我也很害怕,也许它会等我睡着的时候悄悄地咬断我的喉管。

我不能攻击新来的牧羊女,尽管这很痛苦。这是有原因的,自从发现她以来,这个原因就深深地纠缠在我心底,让我痛苦万分,但我不能把这个原因说出口,我不能。

我同时也发现了那年轻的猎人,他已经追逐我很久了。他害得我四处飘零,每次出击总是提心掉胆,生怕他的马蹄声从我身后响起。现在我偷偷地观察着他,他採了一束花,献给了牧羊女,牧羊女很高兴,她笑的样子很美。我想,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我很孤独。

牧羊女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我的羊没有遭到过狼的攻击,也许是它害怕了。有时我放羊放得远了就会发现狼的脚印和狼粪,这证明它仍在附近活动,所以我还是要提高警惕。但好在年轻的猎人常来看我,他送给我一张弓和十支箭,还教了我许多对付狼的办法。他对我很好,有时我真想让他在我的帐篷边扎下帐子,不要再四处飘泊了,但是他却说一定要杀死那条狼,这样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于幸福。

今晚,我梦见了他。

天哪,我已经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饥肠漉漉,全身乏力,行动缓慢,眼冒金星,我恐怕活不过今晚了。这一带方圆几百里内的牧民都被我吓走了,只剩下那新来的牧羊女和年轻的猎人。我说过,我绝不会去攻击她和她的羊的,我更不敢送到猎人的面前去送死。有好几次我离牧羊女的羊很近了,我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抓住它们,甚至她,象以往那样,撕裂它们的喉咙。但是我忍住了,我强忍着饥饿离开了羊羔们,我明白这是违反了我的本性的,但我必须要忍耐。

这真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吃不到羊和人,附近的野兔,黄羊,甚至小小的土拨鼠都已经给我饥不择食地吃光了。我这个天生的食肉动物,草原食物链的最上层者面临着无肉可食,无血可吸的窘境。与我相比,羊真是幸运啊,用不着竭尽全力地追逐食物,把头一低,满地都能吃。如果我也能吃草的话,恐怕还能句且偷生的活下去。于是我决定吃草,做一件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我低下了头,可我的锋利的牙齿只适合咬断别人的脖子,而不适合啃咬和咀嚼,我只能囫囵吞枣地一口咽下。虽然,青草带着草原的芳香,可是我的食道与肠胃早已习惯了消化荤腥的血和肉,草在我的胃里,接触到我的胃液反而膨胀了开来,难受得我满地打滚,我哇的一口就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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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草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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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去死了。但我想到了很多,最后,我仍然下定了决心要吃草,为了生存,必须忍受这样的痛苦。不管你们相不相信,一定会有许多动物学家嘲笑我,说我吹牛不打草稿。但事实是,我终于吃草了,尽管这滋味令我作呕,我吐了无数遍,又硬着头皮吃了无数遍,我的肠胃开始消化了,我第一次排出了带有草原芳香的狼粪。

我就这样句延残喘地活着,虽然我靠着不可思议的吃草方式维持着生命,但毕竟我是一头嗜血的狼,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许我活不了多久了。

猎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牧羊女,她的美从第一天起就抓住了我的心。而她似乎也对我颇有好感,她让我今天晚上到她那儿去,这真让我浑身血液沸腾。

现在我看见她在帐篷外等候着我,在羊圈边点着一堆火。月色下的她显得更加迷人,她向我微笑着,她要我带她到草原的深处去。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很紧张,竟提出了羊羔怎么办的这样的蠢话,其实点着一堆火,狼是不太敢来的。她跨上了我的马背,高耸的胸脯紧贴着我的后背,让我的脸上一阵发烫。我心跳地厉害,双腿夹紧了马肚子,我的马似乎也理解了我们的心思,它四蹄飞奔,把我们带向了草原的深处。

草浪卷过马蹄,风卷起了她的头发。然后,我们在荒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尽情地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和她都沉入了梦乡以后,一声凄惨悲凉的长啸把我们惊醒了。又是那可恶的狼嚎,狼站在山岗上,放出可怕的绿光。它向我们冲过来了,我的弓箭呢?我手忙脚乱地寻找我的弓,而牧羊女在我身边不停地发抖。来不及了,它冲到我跟前了,我太大意了,我们完了。它突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和它对视着,我们都曾要竭尽全力地杀死对方,现在它赢了。它一定一直在跟踪着我等候着时机,它太狡猾了,我认输,我绝望地看着它。它好象比过去瘦弱了许多,在我们的身边转了一圈,最后出乎意料,它掉头就走了,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见它流眼泪了,牧羊女轻轻地说。

不可能,你一定受刺激了,我还从来没听说过狼会哭。它也许已经吃过晚餐了。

我见到了一只我的同类。它健壮而年轻,它的身上残留着血的味道,就向当初我刚来到这里一样。它对我的落魄感到吃惊。它说它要在这片草原建立它的王国,为了表示对我这个前辈的尊敬,它允许我检食它的剩肉。我告诉它这里没有食物,它则报以我轻蔑的笑,然后它继续前进。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规则,我认命,但我依旧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它果然到了牧羊女的帐篷前,它悄无声息地绕了一圈,甚至连羊羔们都没有惊动。它就想我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干净利落,凶猛地向羊羔们扑了过去。它一只一只地咬开了羊的喉咙,并不是拖走了慢慢吃,而是吸干它们的血,这种猎食的方法我早以不用了,因为这过于残害生命,根本就是一种浪费。等它无声无息地吸干了二十只羊羔的血,竟似乎还不满足,把头探向了帐篷之中。

我该怎么办?

猎人

天哪,羊羔全死了。牧羊女,牧羊女。我冲进了帐篷,帐篷内一片狼籍,牧羊女躺在地上,此外还躺着两条狼。居然是两条,没想到这畜牲还请了帮手,一定是分赃不均自相残杀的。牧羊女,她还活着,奇怪的是,她全身没有任何伤口,恐怕是吓昏的,我掐了她的仁中,她开始缓缓地醒来了。那条我从没见过的较壮的狼已经死了,脖子几乎被咬断了。而原来的那条我所熟悉的狼还有一口气,奄奄一息,浑身是血,四条腿断了三条,眼睛瞎了一只,还有一只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它的背脊,腰腹,等多处都受了重伤,皮毛撕烂了,白森森的肋骨历历可数,而胸口有个大洞,一大滩血喷泉似的涌出,这是致命伤。我现在必须要杀了它实践我的誓言,我看着它仅存的一只眼睛,渴望似地盯着我,仿佛有什么要说出口,但它必须要死,我拔出了匕首。

我快死了,没想到我这食草度日,虚弱不堪的东西拼尽了全力居然能杀了那身强力壮野心勃勃的家伙,这其中一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帮助我。现在,我的心跳越来越慢,我该平静地死去了。牧羊女看来快醒过来了,年轻的猎人也来了,他充满仇恨地看着我,他拔出了白晃晃的匕首。年轻的朋友,虽然我们曾经是死对头,但我现在一点都不狠你,我只希望你的匕首别插进我的心脏,请保持我的心脏。好的,现在请你动手吧。

谢谢,匕首送入了我的咽喉,我最后的一点血向外喷出,我的灵魂随血而高高升起。

尾声

现在尾声由我来说。

猎人把牧羊女救醒,他们决定永远在一起。而猎人为了实践他的誓言,把原先的那头狼扒了皮,抽了筋,骨头砸碎,肉与内脏都投入了油锅里煮熟了吃。令他惊讶万分的是狼的胃里装满的居然全是草,和羊的胃一样。但更奇怪的是狼的心脏却始终没有煮熟,最后那颗完整的狼心被放在牧羊女的面前。狼的心突然用人类的语言对牧羊女说——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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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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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午时三刻,验明了正身,监斩官一声令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的人头已经落地了,不是我趴到了地上,而是我的身体与头颅分家了,也就是说,我被砍了脑袋。

但奇怪的是,我无法确定我是否死了,我能肯定的是我的灵魂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窍,它实在太留恋我的肉体了,以至于赖在我的头颅中不肯走了。还好,它没有留在我的胸口,否则我得用肺来思维了。

刽子手的大刀刚刚沾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的确是在害怕地发抖,你们可千万不要笑我。从锋利的刀口接触我到离开我,这中间不足半秒,可我的生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由落体的感觉,我开始在空中旋转,在旋转中,我见到了我的身体,这身体我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而我的脖子的横剖面,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里正在不断地喷着血,溅了那忠厚老实的刽子手兄弟一身。而我的四肢则在手舞足蹈,仿佛在跳舞,也象是在打拳。突然,我的嘴巴啃到了一块泥土,这真让人难过,我的人头落地了,但以这种方式实在有失体面。我在地上弹了几下,直到我的位置正了为止,还好,现在我净剩下的这么一小截脖子正端端正正地接在地面上,避免了我所深为担忧的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可怕局面。

再见了,我的身体,现在你正被他们拖走,运气好的话也许是去埋葬,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是去喂狗了。身体离开了我的视野,剩下的只有我的一大滩血,在不知疲倦地流淌着,最后它们将渗入泥土,滋润那些可爱的小草。

正当我在地上思绪万千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我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剁,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也有的要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还有的则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千秋万代;也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人生短暂;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晕头转向的,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了,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蛆虫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前兆。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臭气熏天的骷髅头,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阴魂,我就为城市的环境卫生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了,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孤魂野鬼,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我想到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一轮如勾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执戟的羽林郎们都困倦了,他们没注意一个白色的影子从红墙碧瓦中闪了出来。白色的影子在你们的面前忽隐忽现,轻轻地穿越宵禁的街道,让人以为是神出鬼没的幽灵。

她的脚步仿佛是丝绸做的,轻得没有一点声音,你们只能听见夜的深处发出的回响。

现在能看到的是她的背影,白色的背影,在一片彻底的黑夜中特别显眼,可在宵禁的夜晚,她正被活着的人们所遗忘。

还是背影,但可以靠近一些看,白色的素衣包裹着的是一个撩人的身体,那身体有着完美的曲线,完美无缺的起伏就象暗夜里的云。所以,你们很幸运,请把焦点从她细细的腰支调整到她的头发,盘起的头发,悄悄闪着光泽。但是,你们不能胡思乱想,因为这身体,永远只属于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她能允许,你们也许可以见到她的侧面,这样的话,就可以看清她的全部身材,那简直就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她终于来到了城门下,盯着那颗悬挂着的人头,她此刻依旧镇定自若,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

城门下的一个年轻的卫兵已经熟睡了,也许他正梦到了自己思念的女孩。而你们所看到的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了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了。你们可以顺着长长的城墙根子看过来,看到她缓缓拿起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我现在躺在她的怀中,从她的胸脯深处发出一种强烈的诱人气味渗入我冰冷的鼻孔。她的双手是那样温暖,紧紧地捧着我,可再也无法把我的皮肤温热了。她用力地把我深深埋入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的胸口当作埋葬我的墓地。我的脸深深陷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一片绝对的黑暗中,我突然发现眼前闪过一道亮光,亮得让人目眩,那是她的心,是的,我看见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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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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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也许在为这场面而浑身发抖吧。这女子穿的一袭白衣其实是奔丧的孝服,已被那颗人头上残留的血渍擦上了几点,宛若几朵绝美的花。她抱得那样紧,仿佛抱着她的生命。

月光下,你们终于看到她的脸了,那是一张美得足以倾城倾国的脸,就象是刚从古典的壁画中走出来似的。也许你们每个人都有上前碰一碰她的愿望,你们将为她的脸而永生难忘。但现在,她的脸有些苍白,面无血色,可对有些人来说,这样反而显得更有诱惑力,这是一种凄惨到了极点的美。

血淋淋的头颅在她的怀中藏了很久,她渐渐地把人头向上移,移过她白皙的脖子,玲珑的下巴,胭脂般的红唇,直而细的鼻梁,两泓深潭似的眼睛,九节兰似的眉毛和云鬓缠绕的光滑额头。你们吃惊地发现,她大胆地与死人的头颅对视着,双手托着带血的人头下端。她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看着对方。

那颗人头的表情其实相当安详,仿佛没有一丝痛苦,嘴角似乎还带有微笑,只是双眼一直睁开,好象在盯着她看。在月光下,你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看到这张削瘦的脸一片惨白,但又并非你们想象中那样可怕。

我允许你们看我的脸。

她的双手带着我向上移动,我感到自己如一艘小舟,驶过了一层层起伏的波浪。终于,我和她四目对视着。她不哭,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悲伤到了极点,所以,她现在也美到了极点,尤其是她穿的一身守节的素衣更衬托了这种美。

我想让她知道我正看着她,就象现在她看着我,我一切都明白,但我被迫沉默。

她的嘴唇真热啊。

你们不该偷窥到白衣女子吻了那颗人头。

没错,她的火热的嘴唇正与那死去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死人的嘴唇一片冰冷,这冰冷同时也刺穿了她的皮肤。可她不介意,好象那个人还活着,还是那个温暖了她的嘴唇的人,现在只不过他着凉了,他会在火热的红唇边苏醒的。会吗?

长吻持续了很久,最后女子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嘴。然后轻轻地对他耳语了几句。

不许你们偷听。

我们回家吧。

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这句话。这声音与一个月前,一年前,甚至一百年,一千年前一样,极富于磁性,就象一块磁铁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她把我捧在怀里,走下了城门,年轻的卫兵依然在梦乡深处。她双手托着我,悄悄地出了城,在荒凉的野外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灯光。

你们继续跟着她,穿过荒原,有一大片漫山遍野人迹罕至的竹林,在竹林的深处,有一间草庐,她走进草庐,点亮了一盏油灯,朦胧闪烁的灯光使你们可以看到屋子里铺着几张草席和一个案几,除此以外只有一个乘满了热水的大木桶。

油灯下的她似乎有了几丝血色,她点燃了一束珍稀的天竺香料,从而散发出了一种浓烈的香味,这香味很快就驱散了死人头颅的恶臭,从而也可以让你们的鼻子好过一些。然后她轻轻地把人头浸入水桶中,仔细地为他洗头,当然这对一个人头来说等于就是洗澡了。已凝结的血接触到了热水又化了开来,水桶中变得一片殷红。

水,满世界的水浸满了我的头颅。这水冒着热气,从我脖子的切口直灌入我的口腔和脑子,水淹没了我的全部,淹没了我的灵魂。别以为我会在水中挣扎,事实是我的灵魂正快乐地在水中游着泳。而那些可恶的蛆虫则不是淹死就是烫死了,它们的尸体从我的脖子下流了出去。我仅存的肉体和我的灵魂都在水中感到了无限的畅快,我们诞生于水,我们又回归于水,水是生命,我对此深信不疑。

你们在恐惧中发抖吧,看着她把人头洗完,再用毛巾擦干。现在那人头干干净净的,两眼似乎炯炯有神,如果不是没有身体,也许你们还会以为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大活人呢。接着她又为他梳头。她从袖中掏出了一把木梳,木梳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雕工极其精致。她梳得很仔细,虽然油灯如豆,但每一根头发都能分辨出来。过去她常为他梳头,通常是在沐浴之后,他长长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际,梳头有时要持续一个时辰之久。以往她会温柔地分开他的头发,浴后的头发湿湿地冒着热气,温顺的被她的木梳征服。这中间他们一言不发,静静地享受着。在她为他梳完头后,他又会为她梳头,又是一个时辰。这些你们不必知道,你们现在只会感到死人头发的可怕,不会察觉到她依旧是用着那双温柔的手,一切都与过去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他失去了她所不能割舍的他的身体,再也不能为她梳头了。

终于梳完了,她为他挽了一个流行的发髻,轻轻地把他放在案几上。接下来,她开始脱下自己沾上血污的那身白衣,变得一丝不挂。非礼勿视,如果你们还讲道德的话,请不要看了,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里。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看着她光滑的身体,在油灯下泛着一种奇特的红光,她仿佛变成了一团红色的火,在新换的一桶热水中浸泡着。她身上的这团火曾灼热地燃烧过我,现在依然在燃烧我。过了许久,她跨出了水桶,重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中,躺倒在草席上,她带着我入梦。在梦中,我们说话了。

当我重新看到这世界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发烫的液体在滚动着,这是她的泪水。阳光透过竹叶和窗,闯进我的瞳孔中,我隐居的灵魂被它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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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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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进行了全面的防腐处理,首先我的头颅内部的所有杂质都被清除了,只剩下口腔,鼻腔和脑子。然后我被浸泡在酒精与水银中,让这两种液体渗透到我每一寸皮肤与组织。接着她又往我的脑袋里塞了许多不知名的香料与草药,这些东西有的是专门从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运来的,有的则是她从深山老林中采集而来的。总之这几十种珍稀材料再加上一种几乎失传了的绝密配方经她的精心调制已成为了世所罕有的防腐药,被安放在我头颅深处的许多角落。这一切都是她亲手完成的。最后,我的脖子上那块碗大的疤被她用一张精致的铁皮包了起来,铁皮内侧还贴了一层金箔,以确保永不生锈。

从此以后,我变成了一个木乃依。

我不知道木乃依意味着什么,尤其象我这种阴魂不散的特殊情况。我的灵魂早就应该出窍了,可他也许将永远居住在我这个千年不化,万年不朽的头颅中。别人是不是也与我一样,反正这种事一个人只能经历那么一次,至于是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样,那就只有象我这样的过来人知道了,可一旦人头落地了,又怎么才能把真相大白于天下呢?我是该庆幸还是悲伤?我究竟算是英年早逝还是长生不老?我的思绪一片混乱,宛如一个躺在床上的摊痪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剩下的只有敏锐的感觉和胡思乱想。

她来了,还是一身白衣,她捧着我走出了草庐,她带着我在竹林中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只可惜我连肺都没了,实在无法享受空气。竹林中充满了鸟鸣,迎面吹来湿润的风,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尽管我已经没有心了。以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度过的,可她呢?我注视着她,突然心如刀绞。

在我木乃依生涯的第一天,我的灵魂已泪流满面。

十年以后的一个正月十五,京城的元宵灯会,使全城万人空巷。在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你们中的一个会看到一个三十岁的美丽少妇拎着一个盖着的竹篮看灯。她美得惊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她使你着迷,你不得不尾随在她身后,尽管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谦谦君子,但你无法自已。人很多,站在后面的许多人都掂着脚看,有的人把小孩举起放在头顶,你却看到那白衣少妇把竹篮高高地举过头顶。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也许就是你,当然就算你是有心的也是可以原谅的。竹篮被撞到了地上,你惊奇地发现,居然从竹篮里滚出了一颗年轻男子的人头,几乎把你吓昏过去。同时,人们都被吓坏了,女人们高声尖叫,孩子们一片涕哭,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甚至有人去报官。但你却壮着胆子躲起来偷看,只见少妇小心地捧起了人头,满脸关切地对人头说,摔疼了没有?语气温柔,就好象你的妻子对你说话一样。她轻轻地把人头放进了竹篮里,重新盖好,快步离开了这里,出城去了。你的好奇心使你继续勇敢地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莽莽竹林,古人说遇林莫入,你终于退缩了。

她带我去看了元宵灯会,她明白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很热衷于灯会。但还是给人们发现了。

我已经做了十年木乃依,我开始习惯了我的生活,虽然我宛如一个囚徒。失去了身体,反而更让我沉浸于一种灵魂的思考中。我发觉我们每个人自诞生的那天起就被判了无期徒刑,终身要囚禁在肉体的枷锁中。肉体是灵魂的起源,同时也是灵魂的归宿,灵魂永远都无法挣脱肉体,就如鱼永远都无法离开水,当然,我是个特例,但我的灵魂也无法离开我早已死亡了的头颅。

又过了十年,有一个月光如洗的夜晚。在这十年中的每一天,你都无法忘记十年前的元宵灯会上见过的那个白衣女子,你几乎每夜都梦到她,还有那颗人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百思而不得其解,终于在今夜,这强烈的冲动使你走进了那片广阔的竹林。

你迷路了,在无边无际的竹林中,你失去了方向,你开始近乎绝望了起来,你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十年前那与你毫无关系的女人所着迷,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神秘。你仰头问天,只准备等死。

突然,你听到了一种绝美的琴声,从竹林的深处,你循音而去,凄凉的古琴声把你们带到了音乐的源泉。还是那个白衣女子,只不过如今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不可抗拒的岁月在她美丽的脸上刻划着痕迹。她正全神贯注地弹奏着一曲七铉琴。令你大吃一惊是,在她的正对面,摆放着一颗人头,竟与十年前元宵节上看到的人头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年轻的脸,没有一丝改变。

你明白这世上再也找不出比七铉琴更优雅的乐器了,这张由桐木做成的三尺六寸六分的神奇之物差不多浓缩了整个古典的中国。在这样的夜晚,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琴所奏出的是一种怎样的旋律呢?你一定陶醉了吧,正如古人说的———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如果不是那颗令你毛骨悚然的人头存在,说不定你会击节叫好的。

突然,琴铉断了,一定有人偷听,我的耳边传来了有人落荒而逃的声音。

别去理他,她轻轻的对我说。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动人,只是她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张年轻的脸。现在的她和我在一起,宛如母与子,这其实对她很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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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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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来,我的灵魂锁在我的头颅中无所事事,我只有以写诗来打发时光,截止今晚我已在我的大脑皮层上记录了三万七千四百零九首。我相信其中有不少足以称为千古绝唱,但它们注定了不可能流传后世,这很遗憾。

自打你在那晚,奇迹般地逃出了竹林,又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十多年,你已经很老很老了,你忘不了那片竹林,于是你决定在临死以前再去看一看。你在竹林中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草庐,草庐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婆,驼着背,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牙齿似乎都掉光了,虽然现在她已丑陋不堪,但你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衣。一定是她。你明白,她撩人心动的岁月早已过去了。

你看见她拄着一根竹杖艰难地站了起来,她似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她捧起了一个人头。天哪,还是四十多年前元宵节中见到的那颗人头,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就象是她的孙子,或是重孙,依然是完好无损,仿佛是刚刚被砍下来的。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法,还是真的遇上了驻颜有术的神仙。

她对你说话了,她要求你把她和这颗人头给一起埋了。

你无法拒绝。

你照办了。

她抱着这颗神奇的人头,躺进了你挖的坟墓,然后,你埋葬了他们。

我在她的怀中,她年迈的双手紧紧抱着我,一个老头把土往我们的身上埋。渐渐的,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微弱。在一片黑暗中,她屏着最后的一口气,轻轻地说———

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也许五百年,也许一千年。紧紧抱住我的那个人早已变成了一堆枯骨了。

突然有一天,阳光再次照射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灵魂再次被唤醒。有人把我托出了泥土,他们惊叫着,他们穿着奇特的服装,他们以惊讶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是考古队。

现在是公元2000年,你们可以在一家博物馆中找到一个古代人头的木乃依,被陈列在一个受到严密保护的防弹玻璃橱窗中。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人头,一旁的讲解员在向源源不断而来一睹古人风采的观众们讲解道:他是我国的国宝,保存之好可说是世界之最,远远超过了埃及法老或是其他的木乃依,说明了我国古代的防腐术已达到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空前绝后的水平,至于其中的方法和原因,各国的科学家仍在继续研究,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具老年女性的遗骸,等等。

在博物馆中涅槃永生的我突然见到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色的衣服,长着那张陪伴我一生的脸,和她太象了。

白衣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我,我仿佛能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什么,她看了许久,好象有什么话要说,最后又没有开口。她终于走开了,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拉着手,那男子就是你。

你听到她对你说:

“真奇怪,过去我好象在梦中见过他。”

“见过谁?”

“他,那颗人头。”

请你告诉她———

这是爱人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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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猫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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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了电线杆上的广告后,来找我要租的房子的。我走过一座桥,边走边看桥下一排排老式的瓦房。这些多是二三层的房子很久远了,几乎每个屋顶都开着本地人称为“老虎窗”的小阁楼。也许不久它们就会与我的旧居一样被夷为平地。

现在我看见了一只猫,一只浑身雪白的猫,除了尾巴尖上有几点火一样跳动的红色。它正行走在那片屋顶上,不断地张望,阳光洒遍它漂亮闪光的皮毛。它行走的姿势相当优雅,每条腿落地时都是那么轻柔和小心。它很沉着,仿佛是在刻意向我表演一种气质。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只猫,我停下了,趴在桥栏上仔细打量它,就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同时,我心底的一扇门被它打开了,在那里还有一只猫。

是的,我心底的那只猫正在我旧居的地板上行走。它同样是一身白色的皮毛,尾尖上火一样的红色斑点。忽然又伏在一个小男孩的怀里,这个男孩就是我。但现在已不是了。我心底的那只猫在一天的清晨,死去了,那一年,我十一岁。

屋顶上那只猫突然消失了,阳光下,只有数不清的瓦片和瓦塄上随风摆动的青草。我的心头突然被一种莫名的酸涩占据了。然后我找到了桥下的瓦房中那间待租的房子,第二天,我住了进来。

这是个二楼的小房间,十几个平米,外加一个小阁楼,对于我来说也够了。这里散发着一种我熟悉的味道,从每一条楼板的缝隙间涌出来,把我心底的某些记忆又唤醒了。我决定睡在小阁楼里。

小阁楼小得可怜,只有老虎窗外的月光洒了进来,我站在床上,趴着窗口向外望去,伸手可及的是一层层瓦片。忽然我好像看见了什么,在月光与路灯的光影中,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十几米外的瓦片上一掠而过,在黑夜的背景下很显眼,但那东西闪得很快,像个精灵。

我睡下了,但一直睡不着,我记起了童年的那只猫,它美得出奇,并且与我非常亲近,后来被我父亲处死了。我为那只猫的死忧郁了整个童年时代,但后来渐渐淡忘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记起来了。这时,我突然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通过神秘的直觉,我能感到,尽管我正闭着眼睛。

必须看一看,我必须。

我张开了眼,月光透过窗玻璃倾泻在我的瞳孔中。在窗外,紧贴着玻璃,一只白色的猫正睁大着眼睛看着我。

我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感觉把我带到了昨天见到的那只屋顶上的白猫,就是这一只,我敢肯定。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它的全部细节,但我能想像出它放大了的瞳孔,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就像只黄棕色的核桃。我站了起来,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她居然没动,依然凝视着我,好像是在认人。我现在看清它了,隔着玻璃,也许我和它的眼睛只有十厘米的距离。它的眼睛不仅像是两只漂亮的黄棕色核桃,不,更像是宝石,怪不得要以猫眼来为一种价值连城的宝石命名了,原来猫眼的美是那样令人神往,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

我要打开窗,我有一种冲动,抚摸它光滑皮毛的冲动。我打开了窗,正当我的手要触到它的头颅时,它猛地眨了眨眼睛,两道凛厉的目光直刺向我,然后迅速扭转身躯,一瞬间已在瓦片中消失地无影无踪了。月光洒在我脸上,一阵河风袭来,我又缩了回去。我实在难以捉摸它,带着许多疑惑,我终于睡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了,那是脸盆被踹翻的刺耳声音。难道有贼,我立刻穿着短裤汗衫走下阁楼,打开了门。

门外一片漆黑,在狭窄的楼梯口果然有一个人影,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谁?”

我开了我房里的灯,灯光照亮了昏暗的走道。她的年龄与我相仿,手里拿着钥匙,正在开门的样子。

我反问了一句:“你是谁?”

她看了看,笑了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只穿着短裤。接着她说:“你是新搬来的房客吧?我就住在你隔壁,也不知是谁在这放了一个破脸盆,对不起打扰你睡觉了。”

此刻,我睡意全消,索性出门到河边上转了一圈。在清晨无人的河边,我想起了“南泉斩猫”的故事。唐朝池州南泉山上有位叫普愿禅师的高僧,世人称他为南泉和尚。一天,寺庙里的和尚抓住了一只美丽的白猫,谁都想拥有它,引起了争执。于是,南泉和尚把镰刀架在猫的脖子上说:“众生得道,它即得救。不得道,即把它斩掉。”

无人回答,于是南泉和尚一刀下去,把猫斩了。后来他的徒弟赵州知道后,立即脱下自己的草鞋,把鞋顶在头上走了出去。南泉和尚当即感叹说:“今天若是你在场,猫儿就得救了。”

据说对僧人来说,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即难以理解的参禅课题,往往会有许多种不同解释。我不知道为何要想起这个故事,它所象征的东西实在太难解了,也许就是个无解题。

我胡乱转了一天,黄昏时分回来时,隔壁的女邻居正在出门。奇怪,她怎么晚上出门。

与昨天不同,我很快就睡着了。还是在小阁楼里,居然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使我缓缓醒来。

那是什么?窗外依旧明月高悬。我感到温度不对,半边身子象烧起来了,吓了一跳。有种气流涌到我脸上,并有另一种呼吸声,当然我能分辨出哪些是我的,而哪些不是。我确定是有个什么东西正在我身边。我轻轻翻了身,身边毛茸茸的,我伸手轻轻触摸到了它光洁柔软的皮毛。还是那只猫,门窗都关得死死的,真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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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猫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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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住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和路灯光盯着它。它躺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的样子。它睡觉的样子很美,尤其是它那张脸,就像从某幅古代画卷中美女的脸浓缩变形而来的。还有它那斜卧的身躯,为了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我足足思考了十分钟,有了,这活脱脱就是贵妃罪酒后披了一层白色貂裘的形象。

 我又要动手了,尽管我很怕它会从我身边逃走,但我无法自控。我把手按在它背上,仿佛已感觉到了它的骨头,猫骨头是很轻的,又圆又滑,尽在我手掌之中。我另一只手则抱住了它的腰,我能感觉到我的手指正穿过它的胯骨,紧紧搂住了它苗条的腰身。

这时,它睁开了眼睛。出乎意料,它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现,目光有力地注视着我。它几乎一动不动,鼻子里喷出的热气与我的呼吸混杂在了一起。她真热,我有些出汗了,但我反而把它抓得更紧,拥入怀中。

它没有反抗,温顺地躺在我怀里,并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了我肩头。我知道它现在把利爪缩进脚掌里去了,否则会伤人的,我只感到它脚掌心的几块软软的肉垫。它仍然盯着我,但目光柔和了许多。我敢发誓,它一定认识我,从它那黄棕色的眼睛,奇异的充满魅力的眼神,对我那么温顺而亲切。

我已确定这并不是做梦。它是美的,它小小的身体内仿佛注入了生物界一切的美,包括人类。我大胆地抚摸起它的全身,从它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它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我就像抚一把古桐琴一样,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它嘴唇上轻轻一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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