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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章 玄冰碎 地洞鬼

作者:踏叶逐风 当前章节:7677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8:05

简简单单是一种最复杂的哲学,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作到简单。

正如我们都知道,趋炎附势不对,人际关系应该很单纯,可是一旦进入了人类社会,谁又能左右得了自己?

人类……连自己都左右不了?!

……

面对两把神兵,我似乎讨不到任何便宜,但我不相信覆水之书会输于他。其实并不能说这两把兵刃不好,不过我觉得三刀似乎并未发挥出它们的威力,所以我决心一定要胜他。

覆水之书本来就是个手卷,为什么要当棍来用?!

想到这里,我把手卷一挥,正接住三刀下劈的“腾烈火云霞”,我急将手卷一提,展开的长卷迅速卷作一处,将大刀裹在其内。

水能克火,柔能克刚,所以腾烈火云霞顿时有些遇到克星的感觉。三刀看出了不对,使“秋草暴寒霜”就是一扫,欲把手卷斩断。

我将手卷一拉,再一提,柳叶单刀也被倒卷在手卷中。

这时的两把刀都被手卷封死了,三刀却没有了刚才的慌张,他手握着刀柄没有松手,突然两臂交错,同时身体向下一翻,覆水之书竟嗖地一声跳回我手,把我倒撞出老远。

三刀把二柄神器拽出,左轻右重,又向我扑过来。

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所谓“三刀”的真正含义。

原来这“腾烈火云霞”和“秋叶暴寒霜”之间,还有一把无形的刀,也就是之前所谓的刀风!

只不过,这股刀风比起三刀手间的刀风要强捍上数十倍,却也婉转了数十倍,其威力远在两把实刀之上,两把刀挥就的同时,这柄刀气就在两刀之间流转,快得已经超越了眼花缭乱的极限,超越了人感官的极限,很快,我就伤口泛滥了。

我的身边一会儿烈焰蒸腾,一会儿又寒气侵骨,分神看身后的时候,一堆木料已经着了火,但另一半边却在冰封之中,要不是有云水袍护体,我恐怕早就抵受不住了。

这时候再想运用手卷来抵销攻击是不可能了,先不说第三把无形的刀威力甚巨,单是渐如佳境的“腾烈”的“寒霜”两柄神刃,就足以把手卷破坏掉。

覆水之书的抖动加剧,最后剧烈到手都拿捏不稳,我知道情况不利,慌忙后退出老远,大口的喘气。

“哼,知道厉害了吧,这时候你再求饶我也不肯了,刀枪无眼,你可不要怪我!”三刀冷笑一声,一股杀气扫过。

覆水之书仍在地上狂抖,我慢慢伸手去摸,刚刚触到,就有一股冷气强逼了过来。

难道?……

我鼓起勇气,不顾一切地抓住了覆水之书,我的浑身随即也开始发抖,抖得厉害,就像是什么抽风癫痫一样,站也站立不稳。

三刀把单刀一背,大刀一横,静静地看着我表演。

但这个表演好像并没有完场的意思,我越抖越狂,忍不住一个上步,挥起手中的覆水之书向三刀扫去。

三刀不以为意,推大刀迎面直击。

就是这一刻,奇迹出现了。腾烈火云霞放出的焰气被覆水之书发出的寒气狠狠逼了回去。不但如此,三刀的大刀被一坨冰死死的封住,刀头扎在了地上再也抬不起来。

三刀大是一惊,我却抖得更加厉害,因为手中的覆水之书还在继续变冷。

三刀把背在背后的“秋草暴寒霜”一拧,一刀向冰封的大刀砍落,我就着身体上的抖劲,又将覆水之书狠狠地挥出,“寒霜”本来就是至寒之物,被我这么一挥,两股寒气交加,直斥三刀的身体,三刀再想躲避,已然不及,于是第二次被我冰封了。

再看我的手上时,已经不是一个手卷了,而是明晃晃,亮晶晶一把冰剌,长有米半,粗如鸡卵,发出的冷气在空上凝出一道道浓浓的水雾。

三刀拿出了最后的必杀,将第三把气刀狠狠抡出,刀风未至,周围的地皮已经裂开深深一条壕沟,我的耳旁传来一专尖鸣,这种气劲之强,远在我身后的人都能感受到,一个个不仅被逼退出老远,而且腿上都受了重重的刀伤。

我自然不能坐以待毙,伸出手中的冰剌向前就是一挑。

呼——

想都想不到,那股浓烈的刀气在空中形成了一柄有形的冰刀,就在我身前不远处凝在了空中!

是我手中的冰剌挥出的寒气,将那刀气死死地凝住了!

我不抖了,渐渐已经适应了这个零下好几百度,体内的血液似乎流转得更快了。手握着冰剌,我不禁乐不可支。

“极限太阴玄冰碎”——天界异刃!

这是覆水之书跟着我以来的第一次惊人异变!而且是在这么一种生死的关头!

三刀不可能赢了,因为此时手中的玄冰碎,可比他手中的两把刀要强出百倍,仅从兵刃的声望和气势上,他就是一万个不敌!

我手执玄冰碎,奋力向前一劈,冰剌未到,封着三刀的冰块就开裂了。三刀早已冷冻难当,双手猛推,才破冰而出。

“三刀,你该认输了。”

三刀没有说话,就长样过了很长时间,他才长叹出一口气,浑身仍在发抖,“我输了,你们……走……”

“多谢。”

我也不多说话,带着丁沉和小忧就向门外走。

看来三刀说话是算数的,他的手下人都没有为难我们,很顺利我们出了木料厂。

丁沉被我刚才的技艺惊呆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小忧紧紧搀着她的父亲,不时偷偷看我一眼。

“现在我们还没有完全脱险,要赶快离开这里。”我说。

“嗯,说的对,我也这么想。我们往哪去?”丁沉扶着女儿,赞同地说。

“你……你住在哪里?”

听到我直呼“你”,丁沉很不是滋味,但也不能说什么,他轻叹口气说:“我看家是不能回去了,回去了还会有麻烦,我们不如往东南望夷那边去吧?”

“不行,望夷那边有三刀的势力,去了更加麻烦。”

“那……去深冶怎么样?”

“也不行,你手上有个什么残卷,深冶有个很难斗的黑势力,去了也会有不小的麻烦!”

“那你说去哪里好?”

“这个……”我本来想说未锥好,可一来大家未必能接受丁沉这个人,二来,我把他们带回去,岂不是给未锥带回很大的隐患?!

现在本来就已经得罪了勾陈、联城几个来头不小的帮会,再加上个三刀,那还了得?!

看到我犯了难,丁沉面上的表情怪怪的,小忧也看出了我们之间的尴尬,只是不好插嘴。

就这样,我们默默地行了半里地。

“到西北物府区去吧。那里还相对平定,黑社会不是太猖獗,你看呢?”我想了想说。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

“嗯,那我就不再送你们了,你……一路上小心。”我觉得说起话来实在很绊口。

三刀沉默了片刻,“……我可不可以再求你一件事?”

“什么?”

“我们这一次分别了以后,不知道这辈子我还能不能再见到你,你能不能陪我们父女俩多呆上一天?……如果你觉得说话不方便,就不用说了,不吭声也行,我……咳咳……我只想好好看看你。”

“……好吧。”虽然有些勉强,但还是满足他一次吧,反正也就一天。

丁沉很高兴,他口里念念有词,像是在感谢上天。我们找了辆车,转向东北行去。

本来到物府区应该向北直行,但为了绕开正西深冶,我们还是选择了绕行,先擦着深冶的边界到中央富海,再折向西北物府。

一直行到下午三点,我们已经在富海了。小忧很长时间没吃饭了,而且穿着丁沉的衣服也不合适。富海这边商区林立,服装业最是繁盛,我们决定在这里先找个旅馆住下,给小忧买些衣物,休息一晚,然后再出发。

为了不招至麻烦,我们找了一个很小的旅店住了下来。好在这里的服务很周到,店里也卫生整洁,服务小姐态度也说得过去。

办理好手续后,丁沉把小忧和我安排了下来,自己要出去给小忧买些衣服。小忧这时候穿着丁沉的衣服,不好意思出门,我又穿着“奇装异服”,出门也有不便,所以不能陪他同去。

房间里就只剩下我和小忧。

小忧还有些后怕,更为丁沉感到担心,生怕他出门之后又遇意外。

“没事的。”我递了一杯水给他,“要是有事,我们也不能避免,一切随遇而安吧。”

“嗯,谢谢。”小忧很感激地看着我。

“你……是他的亲生女儿么?”

“不是的,我从小是个孤儿,爸爸收养的我。”

“哦?……”没想到,丁沉居然会收养一个义女。

“那……你是爸爸的亲生儿子吗?”小忧突然问。

“你……怎么突然问这个?”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也是猜的,说得不对你别怪我。”

“没有,你说的很对,我确实是他的亲生儿子。”我是个诚实的人。

“果然……这么多年来,爸爸一直为从前的暴横和过错而耿耿于怀,他很想弥补从前的过失……所以就收养了我。他更想看到你们兄弟活得很好,他并不希望你们能够原谅他……”

小忧说到后来,有些言语不通顺,可能是太激动了。我听了之后,反应却很淡,也不知道为什么。

小忧本来的名字叫程弱忧,十岁时,父母因一场怪病先后去逝。后来在巧合之下,遇到了丁沉,丁沉得知她的家事之后,毫不犹豫地收养了她。由于丁沉一直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小忧,所以慢慢的,小忧也就将丁沉看作自己的亲生父亲。

自从收养了小忧以后,丁沉就离开了帮会,他们父女二人一起住在东北擎武区的一个小村镇里,丁沉不再问足江湖,专心致志地供养小忧读书、成人。

三年前,丁沉所在的帮会因为鬼壶的发展,被迫散伙。大帮主姓安,在死战之前找到了丁沉,把一个残卷交给了他,要他以命为誓,好好保管。

丁沉是昔日帮中的三把手,本想同安老大一起赴死,但安老大一在叮嘱,好好保管残卷,若有闪失,他就是身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于是丁沉也只好作罢,一心看护着残卷。

残卷?三刀?天机?这一番事情在我的脑海中一过,我敏感的神经立刻把这些东西连成了一条线。

难道是这样?——就像颜姐说的,这个城市里面有一个神秘宝藏,鬼壶组织一直在苦苦追寻。这个残卷可能关系着这个秘宝?可是想找到残卷不易,于是他们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找到了阴婆,从那里找来了什么宝贝,要找出个“天机”来,再想用天机找出残卷?于是他们费尽气力找到陈士心,陈士心才被迫离开校园,反而成了今日的黑社会大佬。

也许烛光得罪了鬼壶的小混混只是个巧合,但如果不是这个巧合,烛芯就不会死,我也就不会发现自己竟然流着无色的血,最后变成今日的覆水之灵,然后再返回来,把事情的前后弄明白。

呵呵,绕了一个大圈,终于知道好像是怎么一回事了。

“你在想什么?”小忧突然打断了我的思路。

“哦,没什么。……他……该回来了吧。”

“是啊,爸爸已经出去很久了。可是,我现在更担心你的伤口,你包得那些纱布真的管用吗?还有,为什么你的血没有颜色呀,你……”

“我这个人怪怪的,对吗?”我笑了笑。

小忧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你放心好了,我的伤不碍事。现在就是我想让它有事,它也不会有什么事,过不了多久,我所有的伤口就都能愈合了。”

“是吗?……可是,你的伤好像真的很重的样子……”

小忧说的本来没有错,我的伤口初时是很疼的。但自从覆水之书蜕变之后,我浑身冷得发颤,那些伤口本来就结着冰,经这么一冻,冰就结得更结实了。再让我用纱布一包,到户外一遇热,伤口就好像再造一般,所以没过多长时间,已经愈合了七七八八,现在虽然还有些轻轻的剌痛,但基本上已经没有大碍。

丁沉回来了,带回了新衣服和一些吃的,还有一些治伤的药。我吃了些东西,药一点也没有用,本来也不需要用。丁沉却因此而很难过,以为我还是在排斥他。

我也不知道我这时候对他是怎么样一种感觉,反正就是怪怪的。

我们订了三间房,因为很累,所以早早就睡下了。

一觉睡得很熟,也很香,我还梦到了馨妍,梦到我们一起在云水镇的小槐林里赏月,吹着春夜的和风……

感觉已经睡了很长时间,可是窗外怎么一直很黑?而且天色为什么这么暗,在屋子里也什么都看不到?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扯开窗帘,外面黑漆漆的,一样什么都看不到。

我穿了鞋子,摸到了灯的开关,灯不亮!

糟了!事情不对!

屋子里角落晨好像有个火机,仍然小心翼翼地找到了火机,用火机照起亮来,一看墙上的钟表,已经是早上九点多钟了。

都九点了还能伸手不见五指?!!

我立刻冲进了丁沉的房间,丁沉已经不在了,我又闯进了小忧的屋子,小忧也不见了。

打火机有些烫手,在楼道里将我拖出长长的影子。我一个屋子又一个屋子地找,人都没了!!!

我是不是在作梦?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身边地动山摇,整个旅店好像在坍塌,在被催毁。打火机并没有支持多久,扑一声灭了,我又回到了黑暗。

渐渐地,我有些呼吸困难,胸口发闷,难道,这里的空气也突然稀薄起来?

我又试着打开火机,看准了不远处的一个窗子,不顾一切地向窗子跑去,心想跳出去也许就没事了。

但是窗子打不开!情急之下,我拽出覆水之书,狠狠往玻璃上一敲,玻璃碎了,我伸手向外一摸,外面不是空气!

再用火机一照,手中好像一是团泥,还有些滑滑的虫子!我被吓了一跳,慌把手中的泥和虫都扔在一边。

房子仍在塌落,幸有覆水之书的保护,我才没有受伤。

怎么一回事呢?我好像不是在地面上,难道……我是在地下?!!

应该没有错,我和整个旅店都被埋在了地下,所以这里伸手难见五指,没有一丝光线……

要去出!

可是我又不会打洞,怎么能上去呢?我犯起愁来,在不知道周围是什么的黑暗中,我静静坐了很久。

过了几分钟,耳边是轰轰的响声,身体的周围又开始新一番的巨动。火机的微光下,旅店正遭受着粉碎性催毁,像是有人要把我碾碎在地下。

不能再等了,我紧抓着覆水之书,护着身体,同时身体狠狠弯曲,深深地嵌在了土里……

地面上,小忧在一边伤心地哭,她的身边是五个可怕的怪人,个个长得凶恶狰狞。小忧身边的不远处,是倒在血泊里面的丁沉。

“小丫头,不用再哭了,死人哭不回来的。你快说出残卷的下落,不然的话,我的脚再一踏地面,那个小子就会死在地底下!”穿着杏黄袍的怪人,浑身好像枯树皮,一脚踩着踏着地上的一个浅坑,呲牙咧嘴地对小忧说。

今天黎明时候,小忧在屋子里睡得好好的,不知不觉就被带到了房间外,她出来的时候,丁沉已经被一个矮矮的黑影坐在身体下面。

“大兄,丁沉已经抓得了,还去不去抓那个小仔仔喽?”一个黑影对另一个黑影说。

小忧见他们说话古怪,竖起耳朵仔细地听。

“先不抓得,彼小子稀罕得很,怕他闹什么花花,把他跺碎在土里得了。”另一个黑影答道。

“好极,踩死彼个蝼虫!”另一个黑影插嘴道。

天渐渐放亮了,小忧慢慢地看清了五个黑影的脸,幸好之前见过,否则非被他们吓死不可。

不过即使是见过,还是把小忧吓得绿了脸。这五个人就是昨天在木料厂里面,三刀的五个帮凶。

黄、绿、紫、青、红,五个怪人,看看朦朦发亮的天色,凑到一起嘀咕了几声,紫胖子仍然坐着丁沉,一直没有移开。

所以他们所说的话,丁沉听得很真切,当他知道五个怪人的计划的时候,大感不妙,于是冲着小忧喊道:“小忧,快去把洛益叫醒!”

小忧虽然有些害怕,但知道这时候一定要去。她拔腿就跑,可还没跑出两步,自己的脚下突然踩空了,她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摔得好疼。

好端端的地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一条浅沟,小忧就被绊倒在沟里面。

那个青衣怪人将头往地上一低,身子就像一条蚕虫一样往她这边爬来。小忧被他又吓了一跳,但对方行动太快,还没来得及合上嘴巴,就已经被人家用手抓住了脖子。

红衣怪人从背后取下了一个很大的木鼎盒,揭开红木盖子,一个虫子从里面慢慢地爬了出来。

“乖乖血狼蚁仔,你终得出来得了。”红衣怪人一脸的兴奋,两手在空中乱舞。

小忧被这个虫子吓呆了,从小到大,没有见过这种虫子,像蚁却比蚁大上几百倍,刚出来的时候,有一只鞋子大小,不一会儿就长到了半腿高,两尺多长,大脑袋左右乱晃,一对触角轻轻舞动,像是监视着周围的动静,十几只复眼发着紫红色的光,背上的甲壳明亮,好像铁皮,六只爪子咯嘞咯嘞作响,尾上一根短短的蜇针,向外一吐一吐,放出红紫色的异光。

红衣怪人咬破了手指,在地上画了弯弯曲曲许多点线,然后咕叽咕叽念了一堆咒词。念毕,红衣人将手指伸了出来,放在大蚁的面前,那只叫什么“血狼蚁”的大虫张开嘴,一口咬住了红衣人的一根中指。

小忧被吓得开始发抖,大气也不敢喘了。

血狼蚁好像是从红衣人的手指上吸了不少的血,然后松开口,转过头在地上盘旋了两圈,然后径直爬进了旅店。

小忧脸色铁青,难道这个大蚁要去要洛益的命?

没过一会儿,血狼蚁慢慢地爬了出来,走近了,小忧才看到,它的触角和嘴都沾满了血,嘴里还叼着一节人的手指。

难道……洛益被这个东西给吃了?小忧想到这里,一头昏了过去。

红衣人伸手抓起了血狼蚁,一手掐住了它的大结节(蚂蚁胸和腹的连接处),另一手轻轻地挤弄血狼蚁的腹部,将它噬进的血都挤了出来,尽数倒进自己的口里。

过了约半分钟,血挤干了,血狼蚁又慢慢地恢复了鞋子大小,红衣人又揭开木鼎盒,把大蚁放了进去。

这时候,小忧慢慢醒了过来。红衣怪人收拾好了大蚁,对黄衣怪人说:“大兄,除了洛益彼小仔,其余都让血狼蚁食去得了。”

黄衣人说一声“好哉”,对着紫矮胖子点了点头。

紫胖子接到了号令,深吸了一口气,肚子一下子就涨大了好几倍,等他把气呼出后,肚子又恢复了原来的大小,可是两条手臂却一下子变长了好多,不仅如此,手臂上面的汗毛一下子硬得像针,根根戟立,十根宛若钢钩的指甲又长出好长。

紫胖子再吸再呼,双臂的这种变化就更剧,不一会儿两条手臂就变得满是长剌,在他紫黑色的肤色下,尤为可怖。突然,紫胖子的裤子被撑爆了,原来他的双腿也有汗毛变硬的变化,只不过腿的长度没变。

小忧长这么大,哪看到过这种怪物,她不由地倒吸一口冷气,又一次昏了过去……

……

心灵的黑暗深处,恐惧在慢慢地爬,努力地爬,生怕被恐怖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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