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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到第三页,顺着“已知熟人”的一栏往下看,看到了一个认识的名字,“莎莉·斯廷森”这个名字在贝蒂·肖特的小黑地址簿上也有,而那四个调查组都没能找到她。在她名字旁边的括号里,不知是哪个风化组的侦探用铅笔写着:“在比特摩尔酒吧外面拉客——来参加会议的人”。弗里奇的笔迹将这一栏圈上了。
我努力让自己像个侦探,而不是个报复了人就高兴的小孩子似的思考。抛开敲诈那件事不说,可以确定的是查尔斯·艾斯勒以前认识贝蒂·肖特,贝蒂认识莎莉·斯廷森,而这个妓女在比特摩尔外面拉客,弗里奇·活格尔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他可能是想利用仓库的那场表演知道莎莉和艾斯勒的其他姑娘们告诉了他多少关于贝蒂和她后来在一起的男人的事情。
“我证明了我不是同性恋,同性恋不会做我做的事儿,我不再是处男了,所以别管我叫同性恋了。”
我把那些文件袋按顺序重新放好,关上文件柜,闭灯,闩好后门的门栓,然后从前门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好像那是我家似的。不知道莎莉·斯廷森和资料里丢失的“S”开头的文件夹是否有什么关联,得意洋洋地回到爱妮岛旅馆里,我想清楚了,这两者之间应该没有关联,因为弗里奇根本不知道工作间的存在。然后另一个想法又占据了我的大脑:如果那天晚上艾斯勒真的说出“丽兹”和她拉客的事,那我就会听到。弗里奇那么肯定我不会将此事说出去,他这是低估我,我会利用这一点让他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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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梅拉德正在等我,见面后他只说了一句话:“警官,报告吧。”
我详细地跟他说了我干的事。等我说完,他向墙上的伊丽莎白·肖特敬个礼,说:“亲爱的,我们有进展了。”然后正式地伸出手。
我们握了握手,有点儿像重大比赛后父亲和儿子之间的握手。“下一步怎么办?”
“下一步你回到你的岗位上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哈里和我会去疯人院审问艾斯勒,我还会派人悄悄地去找莎莉·斯廷森。”
我咽了口口水,“那弗里奇呢?”
“这个问题我得再想想。”
“我想把他抓起来。”
“我知道你想,但你得记住一件事,他敲诈的那些都是罪犯,他们永远也不会出庭为我们作证的,而且如果他听到一点风声,就会销毁那些文件,那时我们哪怕是想在局内部处理他都不可能了。所有这一切都需要证据,所以目前这件事只能保密。而你最好安静下来,管好你的脾气,等过了这会儿再说。”
我说:“我想参与到抓捕他的行动。”
罗斯点点头,“你会的。”他脱帽向伊丽莎白致敬后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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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巡逻的岗位上去,接着当我的“伤感小女人”,罗斯派人到处去找莎莉·斯廷森。一天后,他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查尔斯·艾斯勒找了个律师给他起草了一份人身保护状人身保护状:一种令状,传讯一方当事人出庭或见法官,其作用是使该方从非法的拘禁中豁免。,他已经在三周前从米拉·洛马疯人院里放出来了,他在洛杉矶的居所已经空空如也,找不到人了。这对我们的打击太大了,但是对活格尔敲诈行为的确定弥补了这一点。
哈里·西尔斯查了弗里奇对重罪犯的逮捕记录——从1934年他在诈骗组工作,一直到现在他在中心侦探组的工作,活格尔分别逮捕过那几份洛杉矶警察局——联邦调查局文件里提到的每一个人,而且关于这些人,联邦调查局后来一个也没有起诉。
我把第二天调休了,一整天都和那些资料待在一起,想怎么才能找到证据。罗斯打电话来说他没能找到任何关于艾斯勒的线索,看起来他好像跑出洛杉矶了。哈里一直暗暗地监视着约翰尼·活格尔,不管他值勤期间还是下班期间,一个在西好莱坞地方治安官手下的风化组工作的朋友告诉我们几个地址——莎莉·斯廷森的几个朋友的地址。罗斯告诉我好几遍了,一定要保持平静,不要打草惊蛇,他太他妈的明白了,我早已经认定弗里奇和约翰尼有罪了。
星期四我得去值勤了,我一大早就起床,好趁早晨的时间再去看看资料。我正在煮咖啡,电话响了。
我接起来:“谁呀?”
“我是罗斯,我们找到莎莉·斯廷森了,半小时后到哈文赫斯特北路1546号来找我。”
“这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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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西班牙古堡式的公寓建筑:白色的水泥筑出装饰用的塔尖,阳台上罩着晒褪色的遮阳篷,几条小路通向几个单元门,罗斯就站在最右边的一个门前。
我停下车,走了过去。一个穿着皱皱巴巴的西装、戴着晚会上用的纸做的帽子的男人大摇大摆地沿着小路走了过来,脸上挂着傻乎乎的笑容,他喃喃地说着:“再换个姿势,好吗?两女一男,噢——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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