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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冥女 当前章节:15042 字 更新时间:2026-5-23 10:04

听了李的话,我确信,那种感觉并不是自己的错觉。所以,再次不客气的收下这玉镯。随后向李道谢,回房休息。

三十六 我,做了什么?

更新时间2008-1-21 8:48:00 字数:0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支卷云舒。

天地中万物,人伦中万情,世界中万事,以俗眼观,纷纷各异,以道眼观,种种是常,何须分别,何须取舍!

人生祸区福境,皆念想造成。故释氏云:刊欲炽然,即是火坑。贪爱沉溺,便为苦海。一念清净,烈焰成池。一念惊觉,航登彼岸。念头稍异,境界顿殊。可不慎哉!绳锯材断,水滴石穿,学道者须要努索;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得道者一任天机。

——医探处世铭文摘自菜根谭

房间内,我将再次翻看一次的玄灵之术放回戒指空间,取出盛装琼浆玉乳的葫芦,倒出一茶杯,又拿一颗九转续命丹含在口内,用玉乳冲服;放出寒玉床,将在仙洞所得的六颗明珠,按照玄灵之术所指,在玉床之上摆成六芒星阵;又从仅余的几株紫极灵芝草内抽出六株,在每两颗明珠之间放上一株;(紫极灵芝草被我投在医药公司作为健汝集团出产的各种药品最基本的原料,所以,戒指空间内所剩无几,仅余十几株)最后坐于其中,闭目运转周身玄灵之气。

我这样做的最初目的,无非就是想明日之行多些胜算、努力运功增加些灵力对付那龚姓怪人罢了,又怎会知自己因此再入无极命数,拥前世魂,携来生命,成为此世界不入三界,脱出五行,独一无二的神存在呢?

写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主角在此次修炼时所使用的一些附备灵器灵物的来历以及作用了。

所谓的乌金项链本是远古时期,创世大神盘古用来开天辟地、除旧创新的至宝‘开天斧’。万年前,盘古神返回神界,独将开天斧留在人界,不知是何用意。开天斧在普通状态,会缩成拇指般大小,可巧在几千年前,被一能功巧匠抬得,用乌金打制了一条精链,套进斧头柄的环口,开天斧就这样成了项链。

万年寒玉床,为万年寒冰玉所制,寒冰玉,故名思意,即是冰冷的玉石。若有人口含一小块万年寒玉,可入火山而不伤丝毫,由此可知寒玉之珍贵,何况是以床著称如此一大块的万年寒冰玉呢?也不知那紫元上人是从何找到这无价玉床的,更不懂他又是如何舍得将这万年寒玉床留在人间?

六颗夜明珠,虽不及万年寒玉床,却也是珍宝中的珍宝。古书中记载,龙生九子,子子不同。龙即天龙,创世神族次一级的神族,高于仙位。天龙幼子中,有一种是鼍龙,鼍龙的皮若制成鼓,鼓声振天,所以称之鼍鼓。鼍龙生长到一万岁时,就会到隐蔽处褪掉鼍壳化为天龙。鼍壳有二十四肋条,按天上二十四气,每肋中间节内有大珠一颗。若在鼍肋未完全脱节时,抓到它硬扒下壳来,鼍成不得龙,肋节中也没有大珠,只好将鼍皮制鼓。只有鼍龙二十四肋,肋肋完全,节节珠满,然后蜕了此壳,才可化龙而飞天。因此,天然脱壳,气候俱到,肋肋脱节,自然化龙的,与那些生擒活捉,寿数未满的不同,所以有这般大的差别。那节中的大珠,即是这夜明珠。此珠有龙之气,若将珠中龙气尽数吸走,可获得天龙气吞山海、控风邀雨的能力。而六芒星阵,又是可以让明珠中龙气流动的灵阵。又附以灵芝仙草的催化,龙气化为灵气,更易被人的身体承受。

再说那血玉镯,这只血玉镯本是主角前世之物。主角的前世,是创世神族在人间专管平安健康的仁神洛农。洛农是个温和善良、宅心仁厚的年轻男神。将自己大半的灵力,全储在他手腕的玉镯之中。令这只玉镯代替他在神位上向人间散播仁之灵力,他自己则着便衣,在人间近距离以仁之力帮助人们。

洛农偶然救了一只修练几千化身人形的蛟妖,蛟与龙为近亲,却为龙族所不容,只得在人间深山无人之处苦苦修练,以求有一天化龙飞天。

蛟妖名为楚路,与同化人形的恶蟒苦斗,虽将恶蟒杀死,自己也受了极重的伤。被洛农发现时,已奄奄一息的卧在山涧的溪水边。

楚路虽属男身,但化为人身之后,外形却比女子尤美百倍,长发披肩,若非那低沉的男中音与伟岸的身体,任谁人都会将其惊为天人。饶是如此,单纯朴实的洛农,还是不可自拔的对楚路一见钟情。

在伤者恢复之后,任一心修练、只为化龙飞天的楚路如何驱赶,如何厌烦打骂,痴情的洛农就是不理不顾,荒疏神职,跟在他的左右。

洛农自知恋上妖类为神族所不容,更何况对方还与自己同为男性的男妖,但无论自己如何自我暗示,都无法让面对楚路就怦怦乱跳的心平静下来。

创世神族在知道洛农的情况之后,派下神之守卫来捉洛农回神界受罚。哪知追随楚路数年之久,却得不到他半句温言好语的洛农,对这份没有结果的爱情彻底绝望,在与楚路相遇的山涧边,当着楚路的面,割开自己的神脉,任神血飞入山涧,回头问那冷血男妖,若自己为女身,他是否会爱上自己,在得到否定后,神血尽失的洛农跌落山涧。随后,代替洛农施灵力的玉镯也消失不见。成了创世神族耻于提起的悬案。

却不知消失的玉镯如何成了血色玉镯,又如何辗转成了李家的传家之宝,只说这玉镯如何仅凭主人分给自己的力量,影响李家运数,将主人这世托生之人招唤它的跟前,就可知它的主人身为神人时的力量有多强大了。

主角凭借这些天地间的异宝,更兼服食了及天下灵药所制的九转续命丹和琼浆玉乳,又有戒指空间缓存异宝们相互激发滋生的强大灵力,让她充分吸收运转。仅仅用了三个时辰,便将她的身体完全改造神化。让千年之后转生为人的她,再塑仁神之体。只不过,这个傻傻的假小子虽已成神,彻底抛弃前生记忆的她却不自知,只当是灵药修炼所至,认为灵力更高罢了。顺便提一点,难怪主角如此难性化,前世竟是个男人,唉……这生生世世、男男女女的事,不真是没法预料啊!

不知多久,我睁开双眼,只觉浑身精力充沛,虽然四周仍然灰暗,目力却较此前相比,更胜白昼时分。

忽觉手腕轻响,竟是那血玉镯……咦?奇怪,玉镯竟失去血色,变成了凝如羊脂的白玉镯。此时的玉镯,晶莹剔透,煞是好看。

看了看手表,才凌晨四点,此时也不好去打扰李家人。将寒玉床明珠等物收起,眼角余光扫到那只打开的锦盒,正瞧见那本与玉镯在一起的书。走过去抄起书本,坐到桌边翻开书页。

看了一会儿,便知道这本是关于玉镯如何使用的说明书,写这本书的人名叫洛农。洛农,洛农,感觉好像在哪听过这个名字似的。最让我奇怪的是,这本书是用一种奇怪的文字写的,我非常确定自己以前从未看到过这种字,但不知怎的,自己就是能明白书中的意思。

这本书除了玉镯的使用方法,还在最后一页记着一段奇怪的内容,这样写着:

我,洛农,向创世神与救世佛忏悔,不渴望得到原谅,只求神佛许我脱去神体,彻底撇弃记忆,转生为人,感受人间疾苦,用以惩罚我之罪孽。

今将我之灵力以神血为引,赋予我之神仆小玉,令其在人间代我救众生之疾苦。

若有缘人,得此书与玉,需用心保管。

仁之洛农书。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这个洛农是什么人呢?似乎是个虔诚的教徒,看样子还信奉两个神教,一个创世神教,一个救世佛教,就是不知道这两教的主教神佛,是否能容纳这样一个中间分子。不过,如果这本书中的内容是真的,那么我的玉镯可就大有用处了。以后治病救人,只需要拿着玉镯,念个咒语就OK了。真好。

合上书时,天已放亮,我换了套运动休闲装,将那套板身子的职业女性套装扔进了垃圾桶,虽然知道价值不菲,但对我来说,已没了用处。

洗漱之后,拉开李家的冰箱,找了点面包牛奶当作早餐。吃罢,也不去吵未睡醒的李家人,出门跳进李守富为我准备的越野吉普,插入车匙,凭着昨日记忆,开车向龚姓怪人所在的郊外开去。

找到那个怪人,怪人认出我的面目,大叫之后,便上来与我拼力,招招致命,狠下死手,就连沾上人身即被腐化的尸符都用了出来。我暗自奇道,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强的恶人吗?如果人间再多几个这样恶毒的人,那……,想到这,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后果,不敢想像。是以我将浑身的能耐都挥发出来了,

很快,怪人被我以灵力逼开。哪知,在我再要挥掌时,那怪人竟伸手向他自己的天灵盖砸下。惊得我木然呆住,心中奇道:莫非这怪人知道打不过我,要自杀?岂知怪人手掌落下之后,由天灵之处裂开,快速的崩裂,好似被撑爆的气球。在碎裂的皮屑全部掉落在地上之后,怪人所站之处,已不见了他的踪影,取尔代之的是一个怪物。那怪物的形象我昨天见过,正是那龚姓怪人供奉的灵位所在之处的塑像。

我骇然,惊呼道:“你是什么怪物,你,你要干什么?”说完,差点没抽自己嘴巴,怎么自己会问出如此没有水平的问题。

只听怪物嘿嘿怪笑:“我干什么?是你要干什么才对。真想不到,昨天你竟然隐藏了自己的灵力,竟是来探我的底。不知我们的计划哪里出了漏洞,竟让你们这些人类垃圾发现,还派人来除我。好笑啊好笑。不过,你今天是有来无回。我要为我族弩骨大神报那魂飞魄散之仇,你就成为这复仇计划的奠基者吧!”

“喂,丑八怪,你报不报仇的不关我事。但是你出来吓人,尤其是吓到我,那就关我的事了。而且,你施术害人,无视生命的宝贵,令他人母害女,女杀父,这种非常没人性的行为,让我非常不满,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咦,自己为了壮胆随口溜出的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

怪物继续丑笑:“消灭我?那来吧!”

说罢,不再给我将心中其他几个疑点问出的机会,怪物就再次冲过来,与我斗在一处。

怪物的实力不容小窥,相信若不是我昨夜通宵运气积累灵力,现在已然成了怪物手下的冤魂。即便如此,我也感到有些心慌气短。就在我不知所措的闭上眼睛,拿着手中不知何时多出的工具乱挥乱砍,以为自己就要去见佛祖时,只听噗哧一声,便觉鼻下一阵腥臭之气传来。

我闪身后退一步,站稳身形,低头望见自己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闪着乌光的斧头,斧刃上还残留着绿浓状恶心液体;再向声响发出之处瞧去,只见那怪物胸前一条深入内腑的伤口,喷着绿色令人作呕的浓液,不甘的站立。兀自对我大喊:“为什么?为什么开天斧会在你手中?你究竟是什么人?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哪!不过,你不要以为这样你就赢了,我死了,我兄长也不会放过你们的。”随后向着天空叫道:“哥,古弓去见大神了,要为兄弟报仇,为弩骨大神雪耻啊!”说罢,身体化为浮尘,消失不见。

我根本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怪物消失后好一会儿,我还瞪圆了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怪物所在的位置,脑中一片空白。究竟、究竟发生了什么?谁能告诉我,为什么那怪物会被我秒杀掉?还有,手里的斧子,哪来的啊?咦,斧子呢?正当我纳闷胡思乱想时,手中那把大斧子不见了。真让我怀疑,刚刚发生的一切,难道,只是个奇怪的梦?

次日,拜别了李守富,返程回家。本来,李还对严伟群的事情有些担心,不过,严伟群的生命并未到极限,即便是极奸极恶之人,也不可以背天理而除之。好在严背后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他也没办法再用邪术害人。李听后,只是长叹了一声,随后离开机场。

三十七 自称神仆金儿的奇怪金蟾

更新时间2008-1-21 18:21:00 字数:0

 从H省回来,已经一个多月,S城刚刚下了最后一场雪,渐渐变暖。怪人事件解决之后,喜欢写故事的冥女缠着我把事情的经过讲给她听,全部讲述一遍,她仍没完没了的问我后来呢,怪物嘴里喊的哥哥没出来为他报仇吗?我没好气的讥笑:“我怎么知道,你问我,我问谁。”这家伙听了反倒埋怨我,说如果将她带去,她必可以将这件事情写成一部旷世奇作,一定会令我名声大作的,当然出名的也包括她自己。

我没料到的是,因这件事情自己并没有要求李守富保密,以至于健汝总裁刘明丹其实是位女强人,且法术高强,武功卓绝等等一传十,十传百,传来传去到最后,什么刘总裁其实是医仙下凡度世救人;刘总裁生了一个神仙的孩子;刘总裁救人都是用法术之类的谣言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感叹世人的想像力与传颂力之强大,令人咂舌。

勒令自己漠视那些烦死人的谣言,一天到晚与黑虎呆在古风社中,想躲避那些讨人厌的流言蜚语对我耳朵的折磨。哪知古风社中的三位美女,竟然不知从哪搞来一堆VcD,天天没完没了的放着流行歌曲,听说还是现在最流行最有名的,叫什么‘忆农乐队’演唱的。

三女天天抱着电视盯着那音像中的几个人,指手划脚的喊着:我喜欢鼓手看他多酷啊。我喜欢贝司手,那才叫一个帅。我喜欢主唱兼吉它手,他可是这个乐队的所有人兼主持者哦!是哦是哦!我也喜欢。对,他是全国最帅,最有男人味的男人。

我见机讽刺冥女:“你不是苦恋那个已逝的HK陈姓歌星吗?怎么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

冥女:“喜欢他是没错,可他毕竟已经远离这个世界了,总不能让我到另一个世界追随他去吧!忆农的几位艺人可都是活生生的啊!”

看着三女就差没钻到电视里,抱着那乐队的成员们狂亲了。苦笑之余,眼神扫过电视画面,怎么感觉那个主唱兼吉它手的男人好像在哪见过?大概是错觉吧!这种人我怎么可能见过。

或许,我是个另类吧!不能融入同龄人的生活中。老实说,那乐队的歌唱的属实不错,歌词写的也非常好。

苦笑着摇摇头,带着同样烦燥得发狂的黑虎,在还算优美的旋律中逃也似的开车向家中奔去,耳边仿佛还唱响着那伤感的歌词……

不是我不感动,

只是自尊让我无动于衷;

不是我不心痛,

只是想逃避到无影无踪;

看着你消失在我眼前,

才知自己错得多么离谱;

转过身的一刹那,

才发现泪水已成双行;

回来吧!我的爱人!

为了你,我愿放弃千年的理想;

回来吧!我的爱人!

为了你,我愿抛却万载的灵魂;

……

这几天,医药生产公司负责人刘奇来电通知我,用于做健汝系列药品保健品通配药材的紫极灵芝草余存不多,让我尽快补货。

其实,从药厂建立起至今,我多次试验去移裁灵芝草,岂料竟无一次成功。看来,除了Y省的气候,其他地方并不适应芝草的生长。我冲黑虎道:“大家伙,看来我们要回老家一趟了。”黑虎自然兴奋,想到那青山绿水,我都不免一阵激动,更何况在那生活近千年的黑虎。

冥女早听我说过X城远郊的那一座座无名青峰,见我要重返Y省,眼中露出心驰神往之色,但想到最近店里进出的物品较多,修娜和肖豆又时不时的神出一阵,她不得不在留在店内,不能同我一起到Y省,难免有些失望。我安慰她,有机会一定会带她去Y省的青山绿水走走,忧郁辣女才再露笑颜。

回到近九年未见的武祖村,记忆之门再次打开,回想儿时的种种,眼泪不自觉的滑落。对着肩头蹲坐的黑虎喊叹,时间,真是可怕。儿时的事情,现在想起仍仿如昨日,但实际却已过去数余年。黑虎讥笑,一向粗线条的假小子,也会有小女儿般的感慨。我苦笑掩饰过去,刨去外表不说,我的内在也是假小子吗?感觉未必如此吧!

看过村中的相熟长辈,为大家分赠从S城带来的土特产后,来到阿爸的坟前。

“阿爸,明丹来看你了。这么久没陪您说话,你一定在怪我吧!阿爸,明丹长大了,还有了一座医院,你开心吧!我真的当了一名好医生,这全都有赖你从小对我的教导。对了,阿爸,明浩要结婚了,你要在天上保佑他幸福啊!阿爸,自从你离开,发生了太多我在以前不敢想像的怪事。说起来你,你一定不会相信,连经历过那些的我,想想都像在做梦。你在天上一定要幸福,我走了。”

再次进入深山,现出本来状态的黑虎嗷的一声暴吼,连临近的树叶都簌簌作响,可见其高兴的程度之深。

因嫌我行的慢,黑虎非要我坐在它背上,负我行走,宁不过它,便扶坐在它蛮牛般巨大的身体上,把握着它黑亮光洁的皮毛,任它在林中驰骋。

黑虎的速度之快,令我不敢相信。饶是我目力强劲,也是经过之处,两旁树木粗细大小还没来得及看清,便已远远落在身后。

很快,我们来到生长有紫极灵芝草的大片空地之上。近九年的时间,灵芝草又长至初见时那般高度,甚至更甚些。想来,紫元上人选此处来移栽灵芝草,必是精心挑选过的。此处倚山靠水,草木灵气十足,极适宜有仙灵之气的灵芝草生长。

多半天时间,大片的灵芝草就被我全部割完,看着堆成小山一样的灵芝草,颇有些成就感。念咒将芝草收进戒指空间。出了一身臭汗,极需尽快清洗。

招呼四处蹿跳的黑虎,一起到附近的瀑布潭,这次,我将衣物皆尽除去,只余下胸围内裤,一个猛子扎到水中。Y省四季如春,这深山之中更兼有万物之灵气,温暖如春,因此潭水温度适谊,极为舒服。

招呼黑虎,可这大家伙说啥也不敢跳,最后被我又是引诱又是激将,才不情不愿的跳进水中。等到了水中得了甜头,便不管不顾,像条发疯的怪鱼,与刚才惊怯的模样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潭水中,足足耍到天黑,我与黑虎才依依不舍的上岸。穿好衣物我问黑虎,以前都住在什么地方。黑虎抖干身上的水份,也不回答,示意我跟着它走。

瀑布座西朝东,而我们是在瀑布潭的南面,跟在黑虎身后,不多时,来到瀑布后方。

奇怪为什么瀑布的后边没有想像中存在的大河,只是一座山中之山,仿似平地拔起几层楼房一般,只不过是丘陵形长满草树的土楼。不知那瀑布的水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从地底上来的?殊不知正被我猜中。

瀑布山后,杂草横生,黑虎扒开杂草,就见一个天然形成的岩洞现于眼前。

黑虎告诉我,这就是它当年睡觉的地方。拿出一颗夜明珠,跟在黑虎身后,向洞内走去,哪知未走几步,便见一只足球大小的巨大癞蛤蟆跳过来,我从小恶心毛毛虫、癞蛤蟆、鼻涕虫之类的东西,因此立刻跳着躲开,任由那怪蛤蟆向外跳去。却听黑虎的声音在我心中大喊: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虽不知道为什么,但黑虎这么说必有它的用意,我正想跳过去拦住那怪蛤蟆,怎知那怪蛤蟆并不逃走,反倒转过身,一下蹿跳到我的脚前。

我奇怪是不是自己眼花,刚刚好像看到这只蛤蟆,似乎只有三条腿,后边该长两条腿的地方,竟畸型的合在一处。皮肤泛着淡淡的土黄色,并没有长一身癞包,反而光滑平坦。

那蛤蟆在脚前抬头与我大眼瞪小眼,一动不动的望着我。我被它盯的发毛,忍不住向黑虎:“大家伙,这、这、这东西看得我浑身发毛,你让、让我抓它干什么,怪怪的。它要是你朋友,你赶快把它叫开。省得我浑身不自在。”

黑虎的声音在我心中嘿嘿怪笑,说道:“想不到啊!老大,你的魅力可真大,竟然将金蟾都吸引了。”

我不满道:“我可不需要这种魅力,你快将你的朋友叫开。”

“这家伙可不是我的什么朋友,我要是有这样一朋友,早飞登仙界了。今天,是我第二次见到它。这家伙叫金蟾,是上古遗种,专门喜欢寻宝,无论是珍珠云母、钻石砗磲、亦或金银玉石,只要是有灵气的宝物,它可是想找多少就找多少,是天下一等一的寻宝高手。上一次见它是在那潭边,我还没看清,它就没入潭水不见了。老大,快抓啊,省得一会儿它跑了。”

哪知黑虎刚说完,那只金蟾回头瞪了它一眼,口吐人言:“你这不知好歹的黑毛老虎,说什么屁话?小爷我为什么要跑?”

我与黑虎大吃一惊,我口吃道:“你、你、你竟会说人话?可是,大家伙和我用心交流,你、你怎么也听得到。莫非,你也是妖怪?”

金蟾道:“主人,金儿几千年前就会说人话,怎么你忘了吗?那只臭虎的心灵波动那么明显,我想不听到都难。只是主人为什么用也是妖怪来叫金儿,莫非主人已经遇到蛟妖了?不过,我是您的神仆金儿,不是妖怪啊!”

金蟾说着,不停蹿跳,盯着我低垂的左手腕,激动的边跳边大呼小叫:“哎呀呀,主人都把小玉找到了呀?是小玉让主人来寻金儿的吗?”

金蟾稍稍安静一会儿,接着仿佛得到什么人回答似的,自言自语:“原来主人还不知道自己是谁啊!难怪不认识金儿了。”忽而又对着我的左手腕,确切的说是对着那只玉镯,大吼大叫:“那你为什么不帮主人恢复记忆?难道你这些年呆懒了,不会干活了吗?”紧接着又‘哦’了一声:“原来主人抛弃了记忆啊,那也好,那也好。”

紧接又道:“不对,那样不是一辈子也没法恢复神能了吗?唉,你说的对,要是找到小凤,凭我们三个的能力合在一起,或许能找到记忆。嗯嗯!我会的,时间不急,我们慢慢来,也给主人一个适应的过程。好的,好的!”

看着金蟾的‘表演’,我和黑虎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只自称金儿会说话的残疾蛤蟆为什么会突然间疯了。

金蟾又用那圆鼓鼓的蛙眼望向我:“主人,金儿找您几千年了。后来,后来实在找不到,我就不停的在世界各个灵力充沛的地方不断的旅行,(玉镯:其实是为了满足贪婪的欲望在寻找宝贝吧!)没想到竟在这里遇到您,真是太好了。请让金儿今后继续跟随您。”说罢,不知从哪弄出一块适合蛤蟆用的小手怕,夸张的揩着鼻涕,挥着眼泪。等等,蛤蟆也有眼泪的吗?

我不知所措的呆立,大脑已经完全当机。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世界上的怪事都让我遇到了?

“大家伙,这,这,它,我,该让这个可怜的残疾蛤蟆跟着我吗?这个,那什么,我……”黑虎的声音在我脑海内打断我的语无伦次:“老大,先别管那么多,收了它。”

见我仍然犹豫不定,黑虎再次强调:“收了它,别管那么多。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少人想让金蟾跟着,好吃好喝好招待,它也未必理会,现在可是它自己要跟着你。还等什么?你不是想建立更多专门针对穷人的医院,那都需要钱,有了它,你就不用再愁这些问题,你可以想要多少钱,建立多少医院都没问题。快收了它。”

“可是,我不喜欢蛤蟆,而且,我身边眼着你一个怪物就足够了。不需要再多了。我可不想引起哄动。”

考虑到自己最近的声名已经够响的了,虽然人们也只是知道我这个人,并不是真的认识我,但我也不想再因为身边养的宠物而被人拍到照片,那样我更没个平静的生活了。

见这套说辞没用,对金蟾的拥有欲急速膨胀的黑虎改变说服方向,继续道:“你看看它那可怜的模样,你看看它那残疾的身驱,留着它一个人,行动不变,多可怜啊!万一遇到毒蛇恶兽,一口将它吃下去,咦哟~”

盯着抓着小小白绢在挥动,后边一条腿在有意的微微颤动,眼泪还在眶内打圈圈的大蛤蟆,不等黑虎说完,我便叫停。结果,自不必说了。黑虎这大家伙八年多来把已我性格摸个透。我不怕威胁、不怕引诱,唯一的弱点就是心太软,看不得别人吃苦受罪。每每看到什么感人的电视剧、电影、小说的,保证第一个眼泪稀里哗啦。

在洞内放出寒玉床,令金儿和黑虎一起和我在上面修炼,权当睡觉了吧!尽管,在我心中仍然固执的认为,还是躺在我那床上的感觉更舒服些。

次日早晨,我还没从打座中自然苏醒,却被一阵大吼声吵醒。感觉有一只大爪在扒着我的肩摇,还喊着:“老大,我会飞了,我能飞了。”

睁开双眼,就见黑虎那小簸箕大的黑脑袋在我眼前摇晃,还张着大嘴又喊又嚷。不对,眼前那可是黑虎在喊叫,在往旁边看,那只蛤蟆在旁边不动眼珠的盯着我们;我掐了掐肉,疼,这不是梦。我大喊:“大家伙,你怎么……”

“惊讶吧!我会飞了,我成为真正的紫极仙虎了。以后完全可升格为你的座骑了。我真的会飞了。”

我打断黑虎的兴奋,惊讶道:“大家伙,你,你怎么会说话了?你怎么会用嘴说话了?”

“是呀!是呀!我会说话了,我会说……咦?天哪,我会说话了,我不仅会飞了,我还会说话了。太好了。”

激动的黑虎一时无法平静,虽然真的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又没法从它那了解。

“你们昨天在潭中洗澡了吧!就我来看,恐怕是黑虎吸收潭水中的灵气,又通过寒玉床的辅助,彻底融合了灵气之故,才会脱去凡胎,列身仙班吧!”金儿似乎猜到我想知道些什么,向我解释着。

“那,大家伙岂不是要像芝仙一样,飞渡仙界了?”听完金儿的解释,心中有些失落。

黑虎也听到金儿和我的话,立刻安静下来。“老大,飞渡是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的,我不想去仙界,仙界也不会逼着我去的。以后,我就是你的宝马车,你想去哪告诉我一声,我就送你去。这多好啊!”

“这样,真的可以吗?”我隐约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但又抓不准心中那一闪而过的念头是什么。

金儿慌忙开口:“可以的,当然可以,以后主人就有座骑了,太好了。”金儿将后半句话扔进肚子:这样才更有神族的样子。然后一脸蛙式奸笑,向着黑虎道:“黑虎,能当我主人的座骑,是你的荣幸,以后可不许反悔哦!”

“我怎么可能反悔,我与老大已经有过血祭,以后一生都别想离开她啦。就算想反悔也没得反哪!”

听了黑虎的话,我暗暗奇怪。咦?血祭,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金儿问出了我的疑惑。于是黑虎将七年前将我们彼此手与掌割破合到一处的事情讲了一遍,“当时只是觉得寂寞,想有个人陪着我,才和老大进行血祭的,根本不知道她会有这样大的本事,所以,就算以后能解除血祭,我都不愿意。”

不听它们废话,将寒玉床放回空间中。告诉两个正在就谁才是老大的问题吵个不停的活宝,我要回家了,爱吵的话,就留在这吧!二宝立刻停止争吵。

我问金儿,能不能变成别的模样,得到否定后,有点为难的看着它,岂知它已看出我的意思,说自己可以进入戒指空间,这样就不会引起别人注意了。我怕空间中没有空气会憋死它,黑虎则不屑的说金蟾只要有宝贝可以吃,没有空气也死不了。因此金儿成了戒指空间中的住客,哪知将它留在空间,由于感情不深,回去后就将它给忘了。许久之后再放出来时,我那六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只剩下一颗。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金儿的事情解决了,我在黑虎再三要求下,坐到它背上,由它载着我,在森林上方,贴着树尖飞腾。不多时,已到了X城另一端的山脚。

我怕就这样由黑虎负载飞行,会引起哄动,因此让它寻无人之处,落下来。由于Y省天气有点热,我将外套脱下来,搭在右肩;黑虎则以小猫的状态,稳稳抓站在左肩。

步行了十几分钟,看到有人家,寻了一个人,问清哪里有车可乘后,便道谢前行。

半个小时后,终于见到指路人所说的大树。只是这时,已有一个人在树下等车。距离目的地很远时,我就感觉到来自树下之人的敌意。暗自奇怪,我好像没来过这里,不可能在这地方有什么仇人哪!索性打了声招呼,便不再说话。

我不理他,那个留着长头发的男人倒反过来理我。好在那种令我讨厌的敌意也浅了许多,才随口应付了几句。可是当我为了躲日光的直射躲进树荫与他接近一些后,却从这个长发男人身上感觉到一股极其纯正的灵力波动,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虽然长得还算耐看,不过土里土气的,并不讨人喜欢。

与那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等着公交车,不过聊些什么,我自己都忘记了。只是因为听到对方说也是北方人,并且还是距S城不远的D市人,才多和他聊了几句。接着那人听我说要坐飞机,可又不知怎么才能弄到票。看着那人一副十分期待的表情,心中一软,拿出手机为他订了机票。

被那人烦了许久,如果不是看在他灵力极强,又算半个老乡的份上,真想把他嘴巴打歪。直到机场,那种被啰嗦的男中音逼得快发疯的感觉,才随着我进入候机大厅结束。临分别时,我给了那人一张明片,不为别的,只为那纯正的灵力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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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女很感动,感动于从未向大大位要过PK榜的票票,竟然还有大大肯投给我.绝无夸张的说,我真的是鼻子一酸,眼泪掉下来了.

谢谢给冥女月票的大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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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形销锁骨的特殊病原体

更新时间2008-1-22 10:12:00 字数:0

 去四季如春的Y省取回灵芝草的我,与黑虎返回S城,先到公司四处转了转,到家时已是晚上。拔出防盗门的钥匙,开门后并没有听到预期中,冥女那夸张的迎接声,却见正对门关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冥女正陪着那人热情的聊天。

见我走进客厅,冥女跑过来接住从我肩上跳下的黑虎,对我说:“你终于回来了,有人找你。前天就来了,因为没有等到你,这两天也是天天晚上报到。我看他也不像坏人,就留他等……”见我皱着眉头瞪她一眼,将后边的话硬生生吞到肚子。

冥女走在我身前,向那人喊了一声,指着我介绍:“林先生,这位就是刘明丹。明丹,这位是林志耀先生,他等你好几天了,问他是什么事情,他却非要等你回来再说。这下了好了,你、终于、回来了。”最后几句话的声音,在瞧见我斜瞟着他的眼神中,越说越小。

来人五十三四岁的样子,身高大约一点七八米左右,外形还算英俊潇洒,只是年纪大了些,眼角都长了皱纹,否则,必会成为花痴女们的目标,不过即便是如此,相信也会有不少漂亮女孩子会喜欢的,当然是如果多金的话。

人已经进来了,再怎么骂她也无济于事了,索性毫不礼貌的对那人说道:“林先生是吧!我是刘明丹,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刚从外地回来,很疲倦,你要是有事的话,请尽快说。要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事,那就请回吧!我要休息了。”

来人听了我不礼貌的说辞,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过,并没有起身告辞。只是稳定了下情绪,清了清嗓:“刘总裁,您好!我是林志耀。”

“这个刚才我已经听我的朋友介绍一次了,有什么事情,请挑重点的讲。”我再次不客气的赏了一句。

来人涵养性真的令我佩服,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是沈东生沈老先生介绍过来的。”

听到来人是外公介绍来的,我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抱歉的笑笑:“哦?你是我外公介绍来的啊?真对不起。这年头坏人比较多,家里只剩我朋友一个人,她又比较粗心,我是怕她一个人在家上当受骗。冥女,给这位林先生端杯好茶来。林先生,有什么事,坐下慢慢说。”

冥女听到对她粗心的评价,很不高兴的给了我一个白眼后,抱着黑虎,进厨房端茶去了。

自称林志耀的中年男人在我礼让声中重新坐下,等冥女放下茶杯同肩头上的黑虎一起消失在她的房门后,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明丹,我可以这么叫你吧!”我不置可否,心中暗骂这人给脸上鼻梁,刚见面就这么暧昧的称呼,也不害臊。

“明丹,你听到我姓林,就没有什么想法?”

看着林志耀一副欠遍的模样,暗骂此人真是不可理喻,我听到他姓林就得有什么想法?这不是有些太奇怪了,因此又恢复初时的冷漠。

“林先生,凭什么你认为我一听到你姓林就得有想法?天下姓林的太多了,我要是遇到一个就有想法,相信那时,我该进精神病院了。”

林志耀听出我语气不善,赶紧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姓林,又叫林志耀。虽然你现在姓刘,可在你没被人绑架之前,你是姓林的,你父亲叫林志荣,你不记得了吗?”

我有点猜到这个人是什么人了。不过,我看过阿爸刘承文留给我的信,又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过我亲生父母的事情,因此对林家的人,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极为讨厌。

“你应该是林志荣的兄弟吧!不过,这些与我都没有太多关系。我现在姓刘,我叫刘明丹。不再是林慧敏(亲生父母给我取的名字),请林先生明白这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外公会告诉你我的住址,也不知道你找到我究竟有什么目的,不过请你清楚,林家人,休想在我这里得到什么好处。”

随着我话说完,林志耀霍然站起,“我并没想在你这里得到什么好处,也没有什么特殊目的,你不要用狭隘的眼光看人。我来找你,只是想请你帮忙而已。你不帮、你不帮,就、就……”

说到这,林志耀目光涣散,失去力气,重瘫坐在沙发上,紧接着望着我:“无论如何,也要请你帮帮我。我不管你认不认我这个叔叔,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你这得到什么好处,只想请你救一个人。仅仅是救一个人而已。”

我从林志耀忍不住发火之后的瞬间,就已经确定,他不是那种人。因此那种先入为主,林家没有好人的观念也就溃散了。

“哦?既然是要救人,你就不该提林家。你若是先找过我外公,就该知道我心里边对林家没有什么好印象,你该直接说出来意。也不用让我误会了。”

“我只是、只是以为,你对我还有印象,以为你还记得我这个叔叔,还会像小时候一样喜欢我这个叔叔。那时,你那么喜欢缠着我,让我带你玩……”

林志耀沮丧的表情和陷入回忆的眼神告诉我,这个人虽姓林,但并非他哥哥那种人。于是,在一瞬间决定,帮助这个无助的男人、我的亲叔叔。

或许,该说我是个冷静的人吧!并不会因为个人的情绪,而影响到思维判断是非好坏的能力;再或者,血浓于水的感情在做怪,使渴望亲情的我,爱心泛滥,狠不下心不管这血缘另一端的亲人;

林慧珊,也就是我的堂姐(我亲生父母生我比较晚,所以叔叔的孩子反倒大我几岁),师大博士生读完后,在省高科任教。

省高新科技学院,是国家名牌大学,在这里任教,是很多师大毕业生的理想,能分配到这里,林慧珊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

福祸相依,这话一点不假。林慧珊在学生的拥戴中,教了一年的生物课。在不久前的生物解剖课中,她意外的被生物尸体中的不明物刺破了手指。

人一生中,难免磕磕碰碰,刮破一个小伤口,出点血,上点药包扎一下,根本不可能是什么大问题。

然而林慧珊却没有这么简单,伤口确实是好得很快,可在那次受伤之后,她食量未减,身形却急剧消减,最近已然瘦得皮包骨。若不是天天看着,作为父亲的林志耀必然认不出,那个骷髅一样的东西竟会是自己的女儿。

林志耀为了给女儿看病,访遍全国各大医院的名医名家,最后,全然都给不出一个结果。

早在八九年前我回S城不久,他就辗转听说了我的消息。但因那时我已经开了诊所,根本不需要他的帮忙,便没有与我接触。

再后来,更因为我建立了医疗集团,成了彻彻底底的企业家,林志耀更怕我误会他的目的,而不敢和我相认,只是透过外公外婆来了解我的消息。只是这次,因我那可怜堂姐之故,又从各个途径听说了我的种种传闻,认为我也许有办法治疗,才不得不通过外公找到我的住处。

“叔父,难道你就没想到是因为那具解剖的尸体,而令堂姐染病?难道就没有去查查那个吗?不管怎样,学校也应该付一些责任不是吗?”听完前因后果,我犹豫了一下道。

林志耀有些诧异我这一声叔父,面露激动,顿了顿才应道:“哪能想不到。可查来查去,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具尸体。医院倒是没有推脱责任,该拿的医药费都拿了。只是想通过那尸体找致病原因,却一点线索都找不着。”

我眉头微皱,思索片刻道:“别的先不说,您先给我个电话,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忙完工作,就去看堂姐。堂姐在哪里?我看看她的情况再做打算。”

第二天,我将芝草送到医药公司,交待了一下工作,便打电话联系了林志耀。

虽然我那叔叔林志耀之前已向我介绍了堂姐的情况,真正见到她的人时,我仍然被吓了一跳。

那,那还是人吗?还能被称之为人吗?如果不是事先了解了事实,我更愿意相信那是一具骷骨。

躺在床上的那个人,我的堂姐林慧珊,双眼紧闭,头发像草一样盘在头上;因为全身的脂肪都已经不见,瘦得就只剩一层皮;那层包着骨头的皮肤,分布着青紫的血管,稍稍突出于黄黑的皮肤之上;最可怖的,是那张脸,那根本就是在人的头骨上加了一层皮而已;

为堂姐检查之后站起身,双眼闭了好一会儿,全身的汗毛孔都已倒竖,感觉到腋窝下,全是湛出的汗水。

再次睁眼时,我已将全身的灵气运起,透过双眼向堂姐的魂身看去。

堂姐德行良好,大限未至,心性仁善,根本不是早亡的命,从这里,完全查不到原因。

思考了一会儿,我从戒指空间中取出一支十毫升的一次性注射器,从堂姐突出的血管中抽出一管血液。随后吩咐了叔婶几句,离开他家,开车向健汝的研究所方向飞驰。

在备用实验室中,我将血液放入培养皿中,放到显微镜下,看了几分钟,眉头不禁再次皱起;掏出手机,通知医院血库给我送来二百cc的鲜血,我要看看那血中的超微病原体,是如何吞噬血液中营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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