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回到本文的第一章,就是我摘录的重庆中院的那一段判决书文字。
在阅读了那一段文字后再来看王毅的上诉理由:
首先,他那天晚上不是“窜”到重庆某厂伺机作案,而是去找过去的同事玩。在宿舍楼下“偶然”碰到李某的女朋友木旦,才“油然”想起李某尚欠自己的赔款,便跟随木旦进入她的房间,理由是寻找她的男朋友李某,至于挎包里的钱物,那不是抢劫,而是“抵押”。
——这是用刀杀人与甩刀杀人的现代翻版。
其次,他用水果刀不是“刺”了对方二十余刀,而是“动”(王毅的上诉材料上特别注明此字)了对方十多刀。
——“刺”是用刀直击,“动”则是将刀身贴到对方的皮肤上滑动,只是起威胁作用。
最后,他威胁对方时不是说:“不准吼,吼就‘杀’死你。”而是说:“不要吼,不然‘动’了你。”
——前者的态度是穷凶极恶,后者的态度是装模作样。
等等。
待上诉材料交上去后,剩下的便是漫长的等待。
死牢里有很多忌讳。事实上,这是死囚们的迷信。诸如睡觉时,鞋尖不能朝着床铺,要朝着大门,寓意有希望得到改判,活着走出去;抽烟时,不能一口气将整支香烟抽完,要留下一段,重新点燃一次火,寓意将得到第二次生命……
1997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死牢门突然哗一声拉开,一束灿烂的阳光照射进来。一位管教干部手里拿着一张单子,在他身后,站着两位持枪的武警战士。
死牢大门平时很少打开。死囚们心里清楚:只要死牢大门一开,要么活着(改判)出去,要么钵钵飞了(枪毙)。因此,在开启死牢大门的一瞬间,在咣当的金属撞击声中,那种生与死的切身感受,那种惊心动魄的内心震撼,恐怕除了死囚们自己,其他人是无论如何都难以体会到的。
管教干部喊道:“刘某。”
“到。”
那位毒犯立刻答道,一张脸顿时惨白,浑身颤抖着,连续站了好几次都没站起来。
这时候,从门口立刻拥进两名服刑犯人,一人架着他的一条胳膊,将刘某抬出了死牢。等大门关上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这时,王毅发现自己浸出了一身的冷汗。
“你们说一下,”王毅看着两名照管他的犯人,“他是死了呢还是改判了?”
那两位劳改犯互相望了一眼,齐声说道:“改判了,肯定改判了。”
他们本来是顺着王毅的心情说的吉利话,没想到十多分钟后居然变成了现实。原本安静的看守所里忽然间响起了哭声——一位年轻男人抑制不住的激动的哭声。看守所各个监舍的铁窗口立刻挤满了脑袋。那哭声一直响到死牢门口,随着咣当的开门声,那位原本判了死刑的毒犯刘某泪流满面地站在门口,浑身激动得发抖。他身上的镣铐已经去掉了。他一边哭一边说:“改判了,改判了……”
王毅看见刘某身后的管教干部和武警战士,在他们平常严厉的脸面上,此刻都有了笑容,毕竟,生命只能给人一次,活下去,是最让人激动人心的事情。
改判后的“死囚”将从死牢中转出去与其他犯人们住到一起。刘某是回死牢搬东西的。他将一切小食品全都留给王毅,拍着他的肩头,说道:“同改(共同改造),耐心等,你会得到改判的。”临走,刘某又与死牢里其他人一一拥抱,热情地说道:“出去后(刑满),到我家乡来玩,我请客。”
双脚“踩”地狱(5)
4 两手“抓”人间
刘某虽然走出了死牢,但他留下的良好预言却一直响在王毅心里:“你会得到改判的。”
同时,照看他的两名犯人,也时不时地说着吉利话。
一天早晨,一个犯人说:“我昨晚做梦,梦到王同改改判为无期了。”
“乱说,哪里会跳两个坎坎(从死刑到无期)?”王毅明知道对方在安慰他,但还是咧开嘴巴笑起来,“改判成死缓,还差不多。”
“我梦到的就是改判成死缓。”另一位犯人立刻聪明地附和道,“还梦到两年后改判成无期。”
这是1997年7月1日的早晨,在重庆某看守所,阳光从高高的铁窗上射进来,被铁窗上的钢条分割成一条一条的光块,均匀地摆到地上。就在这个早晨,戴着手铐、钉着脚镣的死囚王毅,居然听到了铁窗外面鸟儿的鸣叫声。那种过去听惯不惊的生命的声音,在这个美丽的早晨听起来居然格外悦耳。他急忙对照看他的两名犯人说道:“你们猜,这是麻雀呢还是喜鹊?”
其中一位犯人极其乖巧地说道:“是喜鹊,肯定是喜鹊。”他故作惊喜地望着王毅,“咦,王同改,大清早听到喜鹊叫,怕有什么喜事哟。”
双脚“踩”地狱,两手“抓”人间
双脚“踩”地狱,两手“抓”人间
王毅的一张脸顿时兴奋得涨红起来。
另一位犯人同样心领神会地说道:“喜报喜报,你不说我硬是没注意到,你看,你看,”他指着从铁窗口投到死牢里的一块块阳光,“王同改,你来看,今天早晨的太阳跟往天都大不一样哟,比往天要亮好多倍哟,还把你的‘脚’都照亮了。”
他所说的“脚”是王毅晚间摆放在地铺上的那双鞋子。
一双胶底布鞋。
于是,王毅双手提起脚镣哗哗地拖到地铺边,蹲到那双布鞋前,目不转睛地看着地上那几块光斑。光斑缓慢地移动着,前进的方向正好是放鞋的地方,鞋尖又朝着死牢大门。那两位照看他的犯人见他“迷信”的专注神态,自然不敢分他的心。须知,他们的改造任务就是保证死囚在牢房里的安全。就在他们静静地等待着“光明照亮前程”的时候,两只蚂蚁从地铺下钻出来,一前一后爬进了王毅的鞋中,与此同时,阳光也刚好移到了鞋尖上。
一位犯人故作欢喜地说:“王同改,你的运气真的好哟,活物(蚂蚁)都往你鞋子里跑。”
另一位犯人接着说道:“那个地方哪里是‘鞋子’哟,那是王同改的‘家’。‘家’里有活物,说明王同改不久的将来会时来运转,有好日子在后面。”
忽然间,他俩听到王毅的啜泣声。原来,阳光已经完全照到了那双鞋子上。他伸出双手,手铐在阳光照射下折射出耀眼的冷光。他摊开双掌,将手掌移到光柱下,慢慢地往上抬着。那两位犯人急忙扶住他——他们一人“稳”住王毅的一只胳膊。王毅将手掌移到头顶上方,眯起一只眼。灿烂的阳光穿过他殷红的手掌,将一片鲜艳的活力展现在他眼前。同时,阳光又像一束灼热的光柱,照到他的额头上,一刹那从头到底将他整个人的身心照得通体透亮。许久,待那一条一条的阳光移走了以后,他有些失魂落魄地坐到床沿上。
看见他木呆呆的样子,一位犯人说道:“王同改,看看‘家’中的活物走了吗?”
这句话提醒了王毅,他提起那个“家”仔细地看了好几遍,哪里还有活物的影子?
另一位犯人说:“我早先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两只蚂蚁是一公一母,绝对是两口子。既然是两口子,哪里会白天晚上地呆在家里呢?现在正是自由市场活跃的时候,两口子肯定是手牵手地买菜去了。”
王毅放下手中的“家”,想了想,一双眼睛在他们两人身上扫来扫去,小小心心地问道:“你两个给我说句老实话,我到底有没有改判希望?”
“有有有。”两个犯人异口同声地说,“有希望,有希望。”
双脚“踩”地狱(6)
王毅立刻笑将起来,他擦去眼角的泪花,一张脸重新兴奋地涨红起来。他问一位犯人:“你老家是哪个地方?”
那个犯人说了一个山区地名,顺口补充道:“我老家山涧(闭塞)得很。”
王毅赶忙说道:“山涧的地方空气好。对了,你好久出去(刑满)?”
“明年八月份。”
于是,王毅给对方提了一个要求:对方刑满后,帮他到那个山涧的山区打听一下,可不可以“非转农”到那里当农民?
在他兴奋起来的想象里,既然各种预兆和预言都如同那束灿烂的阳光一样通体透亮,那么,他的改判无疑是会实现的:由死刑改死缓、由死缓改无期、由无期改有期……等到他出狱后,他就到那个山清水秀的山涧地方落户,种一块田,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就像早先那对蚂蚁夫妻一样。
“王同改,”对方拍着胸脯,豪气地说,“我一出去,立刻就给你打听。我估计,现在进城当工人都容易,你要到乡下当农民,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王同改,”另一位犯人说,“等你落户农村后,不要忘记了我们这些牢友哟。”
“不会不会。”王毅满脸的兴奋之色,“到时候,你不来玩,我还要生气。”
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乡村美景,在1997年7月1日的上午,永远地定格在王毅的心中,这幅虚幻的生存情境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中,成为他们每天必谈的内容。作为死囚的王毅,没想到那些在自由世界里根本无暇或不屑谈及的山涧生活,现在说起来,居然会成为他的终极追求。
但是,黑色的日子很快就到来了。
1997年7月中旬的某天下午,死牢大门突然哗地一声打开了。还没等王毅从胆战心惊中稳下心来,管教干部依惯例严厉地喊了一声:“王毅。”
“到。”王毅条件反射般地答道。
一位照看他的犯人在他耳边轻声说道:“改判了,改判了。”
紧跟着,从大门外冲进两位身强体壮的犯人,一人架住王毅的一条腿,将他脚不沾地地抬了出去。
看到王毅是被这样一种架势抬走的,早先那位说“改判了”的犯人立刻调头对另一名犯人轻声耳语道:“他上路了。”
5 双脚“踩”地狱,两手“抓”人间
1997年7月下旬的某天下午四点多钟,死囚王毅转场到另一个看守所。在这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他宣读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377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了他和律师的上诉,维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决定对他执行死刑。
我对死囚王毅感兴趣并非他这个案例的本身,而是他对待生命的态度。说实话,在我“送上刑场”的若干名死囚和为他们写下的若干份遗书中,无论是男死囚或女死囚,不管出于何种动机,他们在临到生命终结时表现出来的轻视,都会使我产生深深的悲哀。
当高院的法官宣读完裁定书后,王毅立刻虚弱地瘫倒在地上,最后是被人抬到死牢里去的。
当我出现在他面前时,看到他上半身无力地靠着墙壁,失神的双眼里蓄满了泪水。很快,那泪水便如断线的珠子滚滚而下,他喃喃地细语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怎样与他交流。面对这种情况,我似乎只有用“茫然无措”这句话来形容。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在他面前坐下来。我没有问他留不留遗书,遗书留给谁?我知道他还没有从虚弱的情绪中回过神。于是,我从他手里轻轻地取过四川省高院的裁定书,细细地看起来。一会儿,一双惨白的手出现在我专注的目光下,手腕上钢铐的冷光把我吓了一大跳。我骇然地抬起头,看见王毅正眼泪汪汪地望着我,他的目光是如此的柔和。我想,这哪里是抢劫犯的目露凶光呀?!然而,他又是货真价实的抢劫犯啊,一个不仅入室抢劫、还将一位年轻女孩刺了二十多刀的抢劫犯啊!我先将裁定书还给他,又急忙掏出一包高档香烟扔给他。最后,我将一支烟塞到他嘴里,点燃火。我们的话题,就在这香烟缭绕中,在他对生命的无限眷念中,以他早先不断地低吟着的“我不想死”作开头,渐渐地聊了开来。
双脚“踩”地狱(7)
“我求你一件事。”王毅望着我,目光游移。
我伸出手,握住他一只冰凉的、有些微微颤抖的手,“说吧,只要我能办到的,我一定办。”
死囚王毅想穿一双新布鞋“上路”。他解释道:“我听他们说,穿一双新布鞋上路,来世变人就不会做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事情了。”
我立刻站起身,找到看守所所长,汇报了死囚王毅的要求。所长毫不犹豫地挥了一下手,说道:“我马上安排人到外面给他买一双新布鞋。”
当天晚上十点钟左右,一双新布鞋放到王毅手中。
他捧住那双布鞋,又一次啜泣起来:“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我又一次为他点燃一支烟,又一次握住他冰凉的手。泪珠从他眼角掉下来,滴到我手上。突然间,我想到一个安慰他的办法。我从他手中取过那双新布鞋,旋开钢笔,在一只鞋掌里写下如下文字:今生虽作恶;紧接着,我在另一只鞋掌里写下:来世变好人。
没料到,王毅看到那两行字,反倒啜泣得更厉害。许久,他问道:“到底有没有来世哟?”
“有。”我答道,“有来世。你来世一定会变成一个好人。”
他终于平静下来,望着布鞋里的两行文字,轻声说道:“不管有没有来世,我都要谢谢你。”
那天晚上,死囚王毅一夜无眠——他是睡不着的,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在日月更替的时光中,他度过了今生今世最后的一夜。
次日上午,死囚王毅被执行了枪决。
我为死囚写遗书 第二部分
临时“抱”佛脚(1)
同样的男人,在同样的十三岁那年,因为各自家境贫富的悬殊,所以选择的生活道路也就有了天壤之别:一位迈进屠宰行作刀手,一位跨进洞天参禅佛学。
这是一个跟“佛”有关的故事。
在叙述这个关于“佛”的故事前,我先给朋友们叙述一个真实的生死变易的故事。
1 罗汉寺里:第一次临时“抱”佛脚
1968年5月30日,木易出生在四川省武胜县。
在认识子四以前,他仅仅是重庆某区的一个无业游民,靠小打小闹过日子。在他们的行话里,小打小闹包含着小偷小摸、硬吃软抢等等虽然令人心生厌恶、但未必触犯刑律的种种行为。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在他的生活环境里,木易只是人们心目中的一个地痞而已,虽然小案不断,但是却大案不犯;反过来,他这种行为,在血盆(抢劫)里抓饭吃的行当中,仅仅是一个伸不起皮(不出色)的小角色。
但是,在1996年,在一个乍暖还寒的春天,木易认识了子四。于是,他的命运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
子四是土生土长的重庆人,出生于1974年11月1日。1992年因犯抢劫罪坐了三年半的牢。等他出狱后,已经是1995年10月份了。凭着曾经坐过牢的这份资历,子四在重庆某区这块地盘上,被他们那个行当里的兄弟伙们“敬”为老大。
1996年春节刚过,在一位朋友的引见下,木易认识了子四——子老大。
按正常人的理解,木易比子四年长六岁多,后者喊前者为大哥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在他们的行当里是以“恶行”来排座次的,尤其是在那些集团性团伙里更是座次森严,它不仅涉及到谁做老大,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老大的油水肯定要超过老二、老三的。因此,谁的“恶行”大,谁的资历深,老大的位置就该谁坐。子四已经坐过一次牢,这就是他当老大的资历。
应该说,在1996年那个乍暖还寒的春天,伸不起皮的小混混木易在初次见到子四时,是明白这一江湖规矩的。因此,当他单腿朝子四跪下,双手抱拳,以江湖人的口吻说道:“小弟木易,投奔子大哥。今生今世,抓红吃黑,愿听子大哥安排。”
子四并没多说话,他只是把嘴里抽了一半的香烟递给木易。这就表示同意木易入伙。
木易赶忙接过香烟叼到嘴上。
子四说:“兄弟,入我这个伙,就要守我这个伙的规矩。”
子四的规矩有两条:
第一,任何时候,不管作案与否,身上不能带任何凶器;
第二,即便入室作案,只夺财不劫色。
木易疑惑地问道:“大哥,夺财不劫色,这个我能理解。但是,身上不带家伙(刀或枪),人家会把钱乖乖地拿出来吗?”
子四拍了拍木易的肩头,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道:“兄弟,这里面的玄机你不懂。听大哥的话,没错。”
原本伸不起皮的木易自从加入子老大团伙后,顿感扬眉吐气。他终于不再是重庆某区地盘上势单力薄的孤家寡人了。在崇尚“恶行”的行当里,个人的力量哪里能跟“集体”的力量比较呢?
开初的一段时间里,木易倒也听话,子四安排他做什么,他都不折不扣地执行。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木易对子四的胆量越来越有意见,尤其是那条“任何时候身上都不许带凶器”的规定特别不满。在木易看来:抢劫不带刀,威风在哪里?没有威风,何来效益?
木易认为子四不是干大事业的人。
存着这样一份想法后,木易便开始有意识地做分化、瓦解子四手下兄弟伙的工作。在后来的行动中,也时不时地违规地藏一把刀在身上。事实上,子四虽然凭着资历坐到了老大位置上,但是,他的资历也就局限在“恶行”行当里,而对“恶行”以外的社会阅历,却是远远不能与年长他六七岁的木易比较的。因此,从钩心斗角的角度讲,他的老大位置移位给木易,是早一天和迟一天的事情。为了检验自己分化、瓦解工作成效如何,在一次行动中,木易做了一个小小的试验。
临时“抱”佛脚(2)
一天,子四在他身后,他又站在兄弟伙们面前。他装着不经意的样子,拉开衣襟,在兄弟伙们面前露出别在腰间的猎刀。试验的效果不仅使他十分满意,还使他万分地惊喜:兄弟伙们不仅没有告发他,反而背着子老大对他竖起大拇指。有了这次成功的试验,接下来,木易便策划了一次“夺位”行动。
1996年夏历五月初一,木易提议:“我们今天到罗汉寺去发财。”
罗汉寺坐落在重庆闹市区,每月夏历的初一、十五,到罗汉寺烧香礼佛的香客们络绎不绝。在众多的香客中,又以老年人和妇女居多。在抢劫者眼里,他们是弱势群体,最易得手。
木易的提议,立刻得到了子四的同意。
等他们到了罗汉寺,子四才发现他犯了一个非常天真的错误:罗汉寺地处闹市,初一这天香客众多,即便得手,恐怕也很难逃脱“人民群众的海洋”。他抬头看了看寺院大门上方笔力遒劲的罗汉寺三个字,转身对兄弟伙们笑着说:“算了,今天就不打算发财了。干脆,我们进庙里头去‘舍’点财。”
子四的意思是随其他香客们一起进庙里烧香礼佛,往功德箱里捐些钱。在抢劫行当里,许多劫匪都有这种迷信心态:一方面作恶,另一方面又将部分作恶得来的钱财捐给寺院,积造“阴功”,消弭他们在阳间犯下的罪恶。
罗汉寺里最庄严的当然是罗汉堂。
子四带头第一个跪下去,在往功德箱捐钱时,他默默地祷告:“罗汉爷,保佑我只‘抢夺’不‘抢劫’。”
——在刑律上,“抢夺”与“抢劫”的性质有天壤之别,曾经坐过牢的子四是深知这一点的,这也就是子四给兄弟伙们规定的“不准带凶器在身上、只夺财不劫色”的原因。
木易同样做了祷告:他祈求神灵保佑他策划成功,做成老大。因为有了这层心思,所以,他在往功德箱捐钱时,比子四多放了好几张钞票进去。
泥塑的罗汉像似乎真的见钱眼开了:木易的投资立刻得到了回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显灵”了。
等他们从罗汉寺出来后,木易忽然发现了一个他策划中的理想目标。他急忙拉住子四的衣袖,用眼角瞟着前方一位挎着坤包的步履缓慢的孕妇,说道:“大哥,哪里能白来一趟哟。你看,前面来了一个宝中宝(孕妇)。”
子四略一思忖,轻轻地点点头。
得到子老大的同意后,一帮人立刻围上去,拦住那位孕妇。
就在那位孕妇惊恐莫名时,子四走到她面前,盯了一眼她圆如皮鼓的大肚子,嬉皮笑脸地问:“你怀的是太阳(儿子)还是月亮(女儿)?”没等对方回过神,他立刻低声威胁道:“今天兄弟们没饭吃了,跟大姐借点钱花。”
那位孕妇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她将坤包拉到腹前,惊恐中又略带愤怒地说:“借钱?干脆说是抢钱还好听点。我这钱是送给菩萨上香的,你们也敢抢?不怕遭报应?”
木易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他必须冒这个风险才能做成老大。他飞快地从腰间抽出猎刀,刀尖抵到孕妇肚子上,恶狠狠地说:“你要是敢吼,我就杀你肚子里的太阳和月亮。快点,乖乖地把钱拿出来。”
木易的举动不仅吓坏了孕妇,也将子四的一张脸骇的煞白。当他们得手并迅速消失后,子四的耳畔似乎老是回响起那位孕妇愤恨的诅咒:“你们会遭报应的!”
2 走向深渊:第二次临时“抱”佛脚
回到安全的地方后,子四终于发现了一个他早就应该发现的秘密:手下的兄弟伙中,已经有好几人的腰间藏着猎刀。他明白,如果再不主动让位,不久的将来,兄弟们就要“反水”了。直到这时,他似乎才明白一个道理:既然走上了在“血盆里抓饭吃”这条路,除非金盆洗手,重新做人,否则,仅有“抢夺”是最终要被他人“抢劫”的。
于是,在1996年夏历五月初一这天晚上,先前伸不起皮的木易终于成了重庆某区这块地盘上的老大,他梦寐以求的江湖威风——木易时代终于到来。
临时“抱”佛脚(3)
那么,成为老大后的木易又有些什么作为呢?
为了更客观、更权威地说明这个问题,请允许我摘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517号刑事裁决书上的一段文字。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木易伙同上诉人子四,原审被告人文某、木某及丁某等人,于1996年11月6日至同年11月26日期间,窜至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民主一村、七村、滩子口王家大山、杨家坪体育场附近,采取持械威胁、殴打、冒充联防队员等手段,抢劫个体工商户王某、宋某、刘某、单某、黄某、樊某、伍某、李某、曾某、出租车驾驶员张某、王某共十三人的现金一千二百元、手表一只;子四抢劫五次十人,抢得现金五百余元、手表一只;文某抢劫三次六人,抢得现金七十余元、手表一只……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张某、王某、李某、曾某等人的报案记录和陈述;有提取的作案工具菜刀、锯皮刀和梅花牌手表等物证,有现场勘查笔录和被告人供述的供证为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1996年11月25日,刚做老大仅仅数月的木易,在作案过程中被警方抓获。同日,往日的老大子四及其他兄弟伙们一同落入法网。
这一次,罗汉寺的泥塑神像不再保佑他们了。
1997年5月3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7)第72号刑事判决,认定木易、子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重庆中院宣判后,木易、子四被钉上铁镣、戴上手铐。从这一时刻起,他们的生命就开始做减法了。
作为死囚的他们,在打入死牢前,是要做全身检查的,不能有一丁点危险物品混入死牢里。在看守所的管教干部严密的监视下,两位服刑犯人居然从木易的贴身衣袋里搜出了一张过了塑的罗汉像。
这时候,一脸苍白、头上直冒冷汗的木易轻声哀求道:“管理(管教干部),我命都要丢了,这个罗汉像让我带进死牢里,好不好?”
管教干部微笑着说:“你以为这张纸片片能够保佑你得到改判吗?”
“当然能保佑我。”木易惨白的脸上现出严肃,“我过去的事情,没有哪件不应验的。”
管教干部想了想,将那层硬质塑料膜撕掉,把“罗汉”还给木易,说道:“好嘛,就让罗汉陪你老老实实地待在里面嘛。”
3 在死牢里:第三次临时“抱”佛脚
木易和子四并排坐在大厅的地板上,两条胳膊被两名服刑犯人牢牢地反扭着。
这个姿势非常难受。
木易没想到有朝一日会落到这个地步。
按照程序,在中级法院的法官对囚犯宣读完死刑判决书后,由法警、检察官和看守所的管教干部共同监视给死囚“打”上脚镣手铐。 这项工作由看守所里的服刑犯人来做。为什么叫作“打”呢?因为囚犯一旦被判处死刑后,在余下的日子里,他们生活里全部的内容就是“活”,想尽千方百计地“活”下去。这原本是人之常情,生命本能的反应。问题在于,在死囚里有些人开枷砸锁的手艺非常高超,一般的械具很容易出问题。所以,给死囚们“打”的专用械具,如果没有特殊的工具和两人以上的配合,是不可能把该械具“打”开的。在狱中的行话里,这种专用械具叫作:土铐。
这个非常难受的姿势让木易吃不消,一颗接一颗的冷汗从他额上挤出来,顺着他惨白的脸孔急速地滑下去。他扭转头,喘着粗气,对身后两名死死地押着他的服刑犯人乞求道:“同改(共同改造),兄弟伙,不,师兄,轻点,轻点……”
其中一名服刑犯人俯视着他,轻声警告道:“轻点?你老实点。不然,我再加把劲了。”
坐在旁边的同样做着这个难受姿势的子四听到他们的对话,竟然扑哧一声害怕地笑了出来——那种类似于孤单的夜行人自己给自己壮胆的笑声。他先是轻轻地叹息道:“唉,我过去坐过三年半牢,看到‘打’了好多的死钵(死囚),没想到今天我的翅膀(双臂)也飞了起来。”接着,他转头恨恨地盯住木易,愤愤地大骂道,“我日你妈,当初我当老大时,不允许带凶器,不允许劫财劫色……出了事,大不了把牢底坐穿,但钵钵(脑袋)是可以保住的。你龟儿子非要……啊,我终于想起来了,罗汉寺门口那个宝中宝咒得好呀,她说:‘你们会遭报应的。’唉,没想到报应这么快就来了。”
临时“抱”佛脚(4)
然后,他回转头,突然间放声大哭。
望着子四表情生动的脸,管教干部先是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继而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安慰道:“现在还是中级法院的判决,说不定,过段时间高级法院的复审下来,给你们两个都改判了。”
“我真的想不通。”子四一边落泪一边哽咽着说:“那个宝中宝咒的是他龟儿子遭报应,凭什么把我也搭进去?罗汉寺的菩萨,我又没少捐钱……”
木易忍不住反驳起来:“你有我捐的钱多么?老子哪次不是比你多捐一倍的钱?再说,最先抢宝中宝,是你同意了的。”
子四立刻“澄清”道:“老子没说‘抢’,老子说的是‘大姐,借点钱来花’。她愿借就借,不愿借就算了。”子四扭头望着木易,双眼又圆圆地瞪起来,“你龟儿子呢?你是怎么做的呢?你龟儿子抽出刀硬抢。我问你:‘借’与‘抢’难道是一回事吗?”
这是1997年5月30日的上午,在重庆某看守所,在一派庄严肃穆的大厅里,两位被重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死囚在进行抢劫生涯里的一次“深刻交流”。这种在高墙与铁窗外面根本看不到的场面,对生活在自由世界里的人们来说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但对他们本人而言,却又是滑稽和悲哀的。
“打”完械具后,在管教干部的押送下,木易与子四一前一后、一步一拖地走向死牢。铁镣在看守所水磨石铺就的长长的巷道上,拖出死神冷森森的呻吟声:哗——哗——哗……
忽然间,子四长长地叹口气,缓缓地摇摇头,露出一副似曾相“闻”的表情,说:“木易,你这个龟儿子,害得老子又听到这种声音了。唉,听得老子心尖尖都发凉。”
“烦。”木易在前面回应道,“我很烦。”
“烦?我看你龟儿子是哭都哭不出声来了。”子四恨恨地说,“老子宁愿钻到猪圈里听母猪撒尿的声音,都比听这种声音温暖得多。”
因是同案犯,木易与子四分别关押在两间不同的死牢里。每间死牢都有两名服刑犯人在等待着他们。我曾经在另一篇文章里写到过: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死囚,在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下达前这一段时间里,每位死囚都有两名服刑犯人“照管”他的吃喝拉撒睡。
咣当两声,两间厚重的死牢铁门同时打开。
就在木易的身影刚要隐入死牢大门时,子四蹲下身去,伤伤心心地掩面痛哭起来。两名照看他的犯人弯下腰刚要抬起他,他却用手掌抹了一下泪脸,硬气地说:“不要你们抬,我自己走进去。”之后,他站起身,扭头望着木易的背影,大声说道,“木老大,再见了哟……等下一回见面时,我们就真的是生离死别了哟。”
子四看见木易回过头,刚张开嘴巴想说什么,一道黑影一闪,厚重的死牢铁门咣当一声关上了。
这是1997年5月30日下午,温暖的阳光照耀着高墙外自由的大千世界,自由的人们在阳光灿烂下潇洒地生活着。同样地,灿烂的阳光将她纤细而透明的“光腿”小心地从死牢的铁窗间探进来,将薄明的生机展现在死囚眼前。
子四明白,在高院的复审没有白纸黑字地对他执行死刑前,他就有一线“活”出去的机会。因此,他站在死牢中间,看着面前两位照管他的犯人,故作轻松地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两人现在心上心下的。我本人原来坐过三年半的牢,知道照看‘死钵’是怎么一回事。你两人放心,我不会找你们的麻烦。就算高院的终审判决我飞钵钵,我也要走得伸伸抖抖的。是不是,同改?”
“是是是。”
那两名犯人连连点着头。
“对了。”子四用手指着一面墙壁说,“关在隔壁的那个人,是我的一个兄弟伙,第一回打倒(被捕)就遭洗白(死刑)了,没得坐牢的经验,他龟儿子心虚得很。”他又指着一名犯人,说:“你身体胖一些,给他龟儿子拍一封电报,告诉他,横下一条心,不要拉稀摆带(制造麻烦)现怪相,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临时“抱”佛脚(5)
——“拍电报”是监狱犯人中的行话,就是用身体撞击墙壁,将信息传给另一间监房的其他犯人。撞击的次数叫“点子”。每个监狱中关于“点子”的内容或许不一样。在重庆某看守所,撞击一次代表“横下一条心”,连撞两次代表“站起来,小心点”,连撞三次代表“缺少认识的人”,等等。
那位犯人先是不肯。在监狱里,这是违规行为。后来,经不住子四再三请求,又转念一想:他们的任务是保证死囚在死牢里的生命安全,只要子四不自残或自杀,拍封“电报”,违一次小小的规,想来出不了大问题。
站在木易这一边,虽是初次坐牢,但从收审到判死刑,已经有了半年多的监狱生活,对“电报”内容也是知道的。因此,当墙壁传过来“电报点子”时,他正坐在地铺上,后背靠着墙壁,双眼无神地望着头顶上那个小小的铁窗,以及铁窗外满世界温情的灿烂太阳。“电报点子”刚好拍到他的背上,惊得他一下子挺直身,一副受到突然袭击的样子。
木易的举动把照看他的两名犯人吓了一大跳,两人不约而同地从屋子中央猛扑过来,一人压住他的一半身体,重新将他的后背如锅贴饼子一样贴回墙壁上去。
他两人以为木易有什么意外。
木易的脑袋咚一声重重地撞到墙壁上,没料到这一撞,刚好给隔壁的子四回了一个“一”的点子:横下一条心。他骂了一句:“你两个死娃娃,把老子的脑袋当石头碰么?”
这时候,两名意识到搞错了的犯人,一人急忙在他头上抚摸着,一人赶忙跪到他面前。
“木同改,对不起。”抚摸着木易脑袋的那位犯人讨好地说,“木同改是罗汉头,坚硬无比,碰不破的。”
另一位跪在木易面前的犯人也乘机奉承道:“罗汉的肚量大,可以容天下大事,哪里会怪我们这些人犯的一点小错误呢?”
原本满脸怒容的木易,听了两位犯人的奉承话后,似乎勾起了他心中的某种东西。一刹那,他终于想起来了什么,脸上立刻旋起层层绵绵不绝的笑容。他兴高采烈地说:“不怪你两人。”
木易出乎意料的神态反倒使那两名犯人困惑不安。他俩当然不明白,原本是奉承话的罗汉头、罗汉肚似乎给了木易某种“吉利”的暗示,宛如给他打了一剂强心针。在他的要求下,那两名犯人从送进死牢里的衣物中,翻出一张罗汉像,找了几粒饭粒贴到墙壁上。做完了这 一切,天已经黑下来了,伙房送来了晚餐。
看守所里,每星期提供两次肉食,四川话叫作打牙祭。
今天晚上正是打牙祭的时候。
当死牢旁边的那扇小门哗一声拉开时,递进三份饭菜。木易看了看,略一犹豫,接着一本正经地对那两名犯人说:“从今天晚上开始,我天天吃素。往后,只要送进来的肉食,全部归你们享用。”
“木同改,”一名犯人劝道,“你一点油水都不沾,身体受不了的哟。”
“这个你们两人就不要管我了。”木易指着墙上的罗汉像,说道:“罗汉菩萨会保佑我的。对了,我先去拜菩萨,然后再吃饭。”
两名犯人一人扶住他的一条胳膊,将他抬到“佛脚”前跪下,又抽出三支香烟,点燃火,递到他手里。他双手合十,三支香烟倒插在一个馒头上,恭敬地摆到“佛脚”前。接着,他仰视着罗汉像,双目含泪,无限虔诚地祷告:“罗汉菩萨,保佑我得到改判。假如我重新活下来,我天天到罗汉寺门前做半天好事。”
就在木易烧香礼佛的同时,关押在另一间牢房的子四正在写情书。他坐在地铺上,双眼望着高高的铁窗外同样高远但黑暗深邃的夜空。
坐到他面前的一位犯人一手执笔,一边注视着他的嘴唇。许久,那位犯人忍不住轻声问道:“子同改,还没有写一个字哟?”
“知道知道。”子四依旧望着高高的铁窗,说道:“抬头就写:亲爱的(一位香港女演员的名字),我爱你……”
临时“抱”佛脚(6)
“咦,子同改,”站在旁边的一位犯人疑惑地问道,“你女朋友的名字我怎么这样耳熟呢?”忽然间,他看到那位执笔的犯人给他递了个眼色,便乖巧地转过话头,“这个名字好美哟。子同改,你女朋友的盘子(脸)肯定乖哟。咦,你艳福不浅哟。”
子四低头看了一眼执笔的犯人,说道:“我只把对她的那一份感觉说出来,你好好给我形容一下。”他重新回转头仰望铁窗外的夜空,问道:“皮肤很白,很嫩,盘子又大,怎么形容?”
执笔的犯人想了一下,“面如满月,肤如凝脂。”
子四点了一下头,同意了。他又问:“乳房长得很丰满,如何形容?”
执笔的犯人说:“胸脯饱满。”
“不行不行。”子四一口否定了,“你要形容出她的两个乳房像即将成熟的苹果一样。”
“子同改,”另一位犯人笑着问道,“莫非还要写出苹果的清香味吗?”
“对呀。”子四顿时眉飞色舞起来,“对对对,你娃娃说得对。就这样形容:亲爱的,我爱你的面如满月、肤如凝脂;还爱你苹果般的乳房散发出的……”他望着执笔的犯人,问道:“同改,到底该写什么香味?”
这是1997年5月30日的晚上,在死牢里,子四幻想了一封无法寄出的信。
一封写给香港某女明星的情书。
4 生死变易:第四次临时“抱”佛脚
1997年8月下旬,一天下午三点多钟,一辆警车驶进看守所。四川省高院的几位法官腋下挟着公文包走进了大厅。一会儿,除了大厅左侧迅速地排开专用工具外,两名法警和两名武警战士也并排站到大厅右侧。内部人员一看就明白:某位死囚得到改判,活了,某位死囚上路(枪毙)了,快死了。
我曾经耳闻目睹过这样的场面。说实话,那种场面使我想起将两个同等重要的生命放置在同一架悬空的木板上,“执行”或“改判”就如同突然间抽掉其中的一块木板,生死变易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因此,我时常在想,要教育某人不作恶,最好的方法是让他去目睹“执行”与“改判”,那种生死悬于一线之间的惊心动魄,是任何文字的东西都难以刻画的。
没有多久,子四与木易分别被两位服刑犯人抬到大厅,并排着站到高院的法官面前。前面说过,子四曾经坐过三年半的牢,他一眼就看到了大厅左侧的专用工具。天哪!那是开枷锁的啊!难道我活出来了?他一颗心顿时狂跳起来。活出来的是谁?是我?或是木易?想到这里,他一头的冷汗立刻铺头盖脑地滚下来,浑身禁不住簌簌发抖。
高院的法官开始严肃地宣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517号刑事裁定书》。
子四微微地侧着半边脸,将一只耳朵对着法官。并非他的听觉有什么问题,而是一个人在全神贯注地倾听对方说话的本能反应。当他听到法官嘴里清清楚楚地吐出“维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刑初字(1997)第72号刑事判决”时,他脑袋里轰地一声,眼前一黑,一下子瘫倒在地上,泪水和着冷汗一齐流出来。他呜咽着说:“凭什么该我上路?他龟儿子木老大拿刀逼宝中宝,我是从来不动刀子的……”
木易没有这方面的见识,并不知道地上那一排专用工具的作用。因此,与子四比起来,木易反而显得从容不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