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我为死囚写遗书》作者:欢镜听行道 【完结】 > 我为死囚写遗书.TXT

  话题回到本文的第一章,就是我摘录的重庆中院的那一段判决书文字。 .4

这时候,勇才已经镇静下来了。他摸出一包香烟,用一种莉莉很欣赏的动作潇洒地弹出一支,叼到嘴上。身边的莉莉见状立刻为他打燃火机。

老板故作惊喜地说道:“咦,没想到,小弟娃,你还是一只老麻雀呢。”

包房门很快打开了。

老板先将他们推进屋,然后坐在他们中间,双手分别搭到他们肩上,一副热情温暖的样子。她问勇才:“小弟娃,你知不知道一个包房多少钱一个小时?”

勇才摇摇头。

老板给他说了一个价格,将勇才惊得从沙发上跳起来。他先是瞪大双眼望着老板,然后拉起莉莉,急忙说:“我的妈哟,没想到要这么多钱。莉莉,我们走。”

老板笑起来,不温不火地又将他俩拉回沙发中,慢慢地说道:“小弟娃,小妹,不要看你们两人现在消费不起,只要你们肯做一件事情,不但可以免费消费,相反还要赚钱。”

勇才与莉莉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老板话中的意思,天上哪有掉馅饼的好事?

老板无限关心地望着他们,待他们情绪平稳后,老板便徐徐说出了“不但免费消费还可赚钱”的计划——她要勇才出售他的处男、莉莉出卖她的处女。老板说:“你两个因为是开天辟地第一回,别人愿出很高的价钱,红包另外算。”

直到这时,勇才与莉莉才明白红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俩是无法接受老板的“计划”的。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勇才与莉莉都是本地人,老板对他俩的“水深水浅”并不了解,她不敢像对待那些远方来的“童男童女”一样威逼他们就范。这时候的老板,怒气立刻从脸上升起来,她从吧台里将书包远远地扔给莉莉,双手叉在腰间,气愤地说:“你两个差点骗了我。一个是未成年人,一个是学生,你们是怎么混进来的?人不大点点,哼,鬼心眼多,想砸我的牌子。滚,滚出去!”

等到他俩重新站到大街上时,天色已经黑下来了。

那天晚上,勇才与莉莉寻了一间普通的卡拉OK歌厅。在这间歌厅里,唱一首歌两元钱。他们反反复复地唱着同一首歌:“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火光熊熊照亮了我……”

不知为什么,勇才将莉莉拥入怀中,脸上旋即挂满了泪珠。莉莉望着勇才,她先是轻轻地为他抹去脸上的泪水,自己的珠泪却莫名其妙地滚了出来。然后,她在勇才的泪脸上,重重地印了一个吻印。

一位十五岁书包妹的初吻。

“你的大眼睛,”莉莉和着勇才的歌声,一边流泪一边唱起来,“温暖又闪烁……”

含苞“欲”放(4)

3 书包妹的初婚:第三次含苞“欲”放

在没有得到那位夜总会老板的“指点”以前,勇才与莉莉也就是单纯的恋人关系。他看到莉莉,看到她一身的青春活力,他便感到很“爽”;站在莉莉这一边,她则只认为勇才弹烟的动作很“江湖”,人也很“酷”。当然,实事求是地说,即便没有夜总会老板的“指点”,他俩的早恋列车倘若一路狂奔下去,越轨的事件同样会发生。然而,正是因为有了夜总会老板的“指点迷津”,有了莉莉纯情而天真的初吻,那么,在往后的约会里,他们自己都感觉到,要完全恢复到原先的“纯情”已经不可能了。过去仅仅牵牵手都会产生触电的感觉,而今“迟钝”到要紧紧拥抱在一起才能接通电源。有意无意中,他俩都小小心心地注意到对方某些敏感部位的变化。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发生这些细微而深刻的变化?

暮春很快结束了,1991年的初夏终于到来。

在狱中,他在给我谈到那个初夏时,我至今都无法忘记他那一脸月朦胧、鸟朦胧的神情。至于当年的书包妹莉莉,那个永恒的初夏是否深深地刻到她的心中,我无从知晓;倘若是,我祝愿她将其转化为一个美丽的错误,随轻风而飘逝。

1991年初夏的傍晚,莉莉将勇才带回家中。这是勇才第一次跨进莉莉的家门。莉莉指着勇才随随便便地给父母说了一句:“他是我的同学。”

莉莉的父母正在客厅里轮换着打麻将。此刻,她父亲坐到桌边,双手正在“方砖”里忙个不停。听到莉莉的介绍,他将半个眼皮从眼镜片上翻了一下,旋即落了下去;用舌尖将嘴上的香烟勾到嘴角,简单地问了一句:“放学了?”

莉莉的母亲站在丈夫身后,她的角色是换“手气”,一旦发现丈夫“滑”得太快,就由她上场顶替一盘,将失去的“好风好水”拉回来。因此,她的注意力同样集中到丈夫的“长城工事”上。见女儿带来一个长相标致的男同学回家,拿全双眼睛将勇才上下对齐了一下,也简单地说道:“到自己屋里去做作业,乖乖地学习。这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话,干脆不学了,免得浪费钱。”

至于另外三个麻友,似乎根本没看到莉莉和勇才,头都懒得抬一下。

一直到后来成为死刑犯,勇才都不清楚莉莉的父母到底是干什么的,在哪里工作?或者在做什么生意?甚至,在勇才的印象里,莉莉的父母仿佛就是靠打麻将维生的。因为,他后来好多次到莉莉的家中,看到的都是一片繁忙的“长城工事”。

话题回到1991年的初夏,也就是莉莉带着勇才第一次回家的那个傍晚。

在莉莉的那间小屋里,她按响了录音机。在他们崇拜的偶像一阵接一阵的“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的歌声中,勇才将莉莉紧紧地拥入怀中。食、色、性是不需要任何人来教导的,勇才与莉莉偷吃了禁果,做下了不应该是他们这个年龄做下的事情。当汹涌的潮水退却后,当两人整好衣装,共同凝视着床单上的点点殷红时,莉莉将勇才的手掌拉来盖到那殷红上,自己从身后拦腰抱住了他,两颊涌起的羞红宛如春天的杜鹃。她说:“哥哥,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人了哟。”

此时此刻的勇才心乱如麻,他虽然已到了十七岁,但没料到这么早也这么快地结束了一个时代,不经意间一步就跨入了成年人的行列。

他直起腰,转过身抱住莉莉,轻轻地说道:“我要对你负责。”

然而,他要对莉莉负什么责呢?他又要负起哪些具体的责任呢?他除了脑袋瓜里一片空白,便只有这句本身就轻飘飘的不负责任的“我要对你负责”。

莉莉并没在意他这句“负责”的话,一位不满十五岁的书包妹似乎也同样轻视含苞“欲”放的珍贵。她举起勇才的一只手,凝视着他,说:“我要你给我发一个誓。”

勇才惶恐地望着莉莉,目光有些躲闪,“我早先已经给你说了,我要对你负责的。”

含苞“欲”放(5)

望着勇才紧张的样子,莉莉反倒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说:“你以为我要你发誓说什么‘非我不娶’的话呀?呸,你想得美。”转过话题,她又严肃地说道,“但我要你发誓:这一辈子都不要忘记我,哪怕以后娶了其他女娃儿做老婆,都要同意我做你的情人,好不好?发不发誓?”

勇才吓了一跳,正色道:“胡说八道。你已经是我的人了,我只有娶你。”

莉莉装出一副多愁善感的样子,叹口气,说:“我是说万一,我是说以后。”她用一根手指点点卧室门,神秘地说,“他(她)在外面就有情人,他(她)以为我不知道。哼!”

勇才糊涂了:他不明白莉莉话中的万一、以后是什么意思,更不明白莉莉说的那个他(她)到底是指她父亲呢还是母亲。他想,总不至于说的是麻友中的某个人吧?

这种偷吃禁果的日子持续了几个月。在这几个月里,勇才频繁地进出莉莉的家门,每次都关闭卧室门重复着他们的含苞“欲”放。这期间,我不明白莉莉的父母为什么未曾有一丝一毫的察觉?男女之间两情两悦的言行举止,即便是发生在成年人身上也很难掩饰得滴水不漏,何况勇才与莉莉从某种角度上讲还未染世俗风尘,要做到天衣无缝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等到莉莉的父母发现时,已经是莉莉的月经停止的第三个月了。

中国的许多家庭在处理这类家丑时,都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宗旨。因此,莉莉的父母先是对女儿一顿暴打,然后,夫妻双方互相内战,最后统一意见:由莉莉的母亲带她到外地医院做人流,莉莉的父亲则将勇才“请”到家中,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姑娘?”

勇才点点头,“是。”

莉莉的父亲坐在麻将桌边,右手五指在那些“方砖”之间点来点去。听到勇才爽快的答复,他微微笑起来,说道:“好,既然你都干脆,我也不麻烦。”接着,他拈起一块方砖,说出一项开支;又拈起一块方砖,叠到先前那块方砖上,再说出一笔费用——从他“造”莉莉开始,一项一笔、一项一笔地计算到这次做人流为止。最后,他说道:“我不要你更多的钱,你只付给我十万块钱。你什么时候把钱付清,就什么时候把我姑娘领走,我绝不心痛。”

勇才惊得目瞪口呆:妈呀,十万元!以他现在的能力,拿一百元出来都成问题。

他嗫嚅着嘴,想说什么,莉莉的父亲用手挥了一下,抢着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现在是自由恋爱,不允许父母包办婚姻。”他头一昂,双眼一瞪,“是呀,我没有阻拦你和我姑娘自由恋爱呀。”他又从麻将堆中拈起一块方砖,在勇才面前晃了晃,重重地拍到桌子上,“只要付清十万块钱,你就可以把这个‘幺鸡’牵走。”

4 凋谢的花季:最后的含苞“欲”放

勇才与莉莉的早恋被十万元的大山彻底地隔断了。

在最初失恋的日子里,他是痛苦的,这大约也是天下怀春男女在失恋期间的正常表现吧。接下来,在日复一日的流水般的时光中,他失恋的伤痛也就渐渐地淡漠了。等到了1996年初,即将满二十二岁的勇才,回忆起多年前的初恋,恍如做了一场春梦。

1996年的春天,又是一个草长莺飞的春天,勇才与一位叫文佳的姑娘谈上了恋爱。有了过去的早恋经历后,勇才并不太在乎这一次恋爱。不久,文佳容忍不了勇才“对待女人像对待牵走一只麻将桌上的‘幺鸡’一样”的爱情观念,提出分手。在勇才看来,爱情就像打麻将,不是你输就是我赢。现在,主动提出分手的权力由对方这只“幺鸡”掌握,就意味着女方胜了。勇才一定要“重新取得胜利”。因此,他先找到自己的姐姐,希望姐姐出面做说客,劝文佳与他重续前缘。

1996年9月6日上午,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谁也没料到,这一天会成为勇才的黑色日子。那时候,文佳在一间食杂店打工。勇才的姐姐抱着一个无比善良的愿望来替弟弟“说和”。但是,文佳坚决不愿回到勇才手中重新过什么“幺鸡”生活了。到后来,双方的情绪都有些失控,先前的善良愿望已经演化成一场激烈的争吵。这时候,食杂店老板及他的女儿上前推勇才的姐姐离开。躲在不远处的勇才望见店老板的举动,立刻从身上掏出匕首,冲出来将店老板当场刺死,又将店老板的女儿刺成重伤。

含苞“欲”放(6)

1997年1月14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731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勇才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520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勇才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里,我听到了勇才的歌声:“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光照亮了我……”

因为这首若干年前非常流行的通俗歌曲至今还没完全从我的记忆里淡忘,所以,一听到这首歌,我立刻想起那位歌星极度夸张的舞台动作。

我走进了死牢。

勇才仅仅瞟了我一眼,依旧双眼茫然地望着对面的墙壁,自顾唱着他的“冬天里的一把火”。

旁边照看他的一位犯人提醒他:“你留不留遗书?他可以帮你写。”

他继续唱着那首歌,摇摇头。

在我的感觉里,勇才的歌声虽然不能用专业的标准来看待,但客观地说,还是唱得不错的,尤其是看到他身上的脚镣、手铐,想到他明天一早就将被送上刑场,再回头细细地品味他的“一把火”,一股莫名的忧伤渐渐地浸入我的心间。忽然间,他的歌声提醒了我——我想出一个使他主动找我交流的办法。于是,我走出死牢,在一间屋子的小凳上铺开稿纸,写下了如下文字:

一位夜行的孤单旅人,一边提心吊胆地赶夜路,一边故作轻松愉快地哼着小曲,甚至引吭高歌。但是,无论多么甜美和欢乐的歌声,这时候都不能给他真正心灵上的安慰。他只是借助歌声来扩大自身的力量,用已经吓得惨白的脸色与无边无际的黑夜进行心理上最惊心动魄的搏斗。那么,勇才,你的歌声又是在战胜什么呢?

我撕下那页纸,连同一包高档香烟一齐递给一位照看他的服刑犯人,请他转交给勇才。

一会儿,那个犯人找到我,说:“他想见你。”

见到我,勇才说:“我对死一点都不害怕。二十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我怕什么呢?”

我坐到他面前,为他点燃一支烟。我说:“我相信你有足够的勇气面对明天的上路。我听你唱这首歌,反反复复起码有十多遍。我就在想,要么你非常害怕这次上路,借唱歌来给自己壮胆;要么一定有什么值得你刻骨铭心的东西,你才一遍又一遍地唱这首歌。如果你信任我,能不能告诉我?”

沉默了许久,勇才终于缓缓地给我讲述了他与莉莉含苞“欲”放的早恋故事。最后,他重重地叹口气,说道:“如果我那个娃儿不丢了,现在都好几岁了,知道喊爸爸了。”

在听完他的故事后,我慢慢地站起身,将一只手掌轻轻地放到他头上。他先诧异地望了我一眼,低下头,重新唱起了“冬天里的一把火”。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忧伤情绪,我禁不住想起了他与莉莉的早恋,想到他们的“早晨”与“傍晚”之间的那一段时空到哪儿去了,一朵沾满晨露的花蕾怎么会没有一个成熟的过程就一下子开放了呢?不知不觉,一滴泪珠从我眼角掉到勇才的脖子上。

他惊异地仰起脸,望着我满眼的泪水,笑着说:“哥子,你的心太软。”

在那个晚上,在1997年8月下旬一个黑沉沉的夜晚,勇才以一束“冬天里的一把火”,照亮了他通往地狱的死亡之路。

次日上午,死囚勇才被执行了枪决。

后记

话题回到最前面。

在我写作完这篇文章后,我又想起了那封陕西米脂的读者来信。思考良久,我将《初恋时,我拒绝了爱情》复印了一份寄给阿晶。全文如下:

那年,我十六岁。

因为家境贫寒,我小小年纪便进入社会,稚嫩的双肩独自承担起生活重担——到一家建筑公司做小工。小工在建筑工地上的地位是最低贱的,干的活是最脏最累的。应该说,身体上的疲惫算不了什么,那时候人年轻,精力充沛,浑身的力量宛如岩浆一般往外涌。最苦闷的是,我是一个肯思索的人,心中又有某种非流俗的价值取向,这就决定了我在工作之余,常常将疲惫的身体放倒在砖堆上,仰望天宇深处的云卷云舒,做着许多未来的、在他人看来不切实际的梦。

含苞“欲”放(7)

一天,工地上来了一位同我一样年龄大小的姑娘,是公司老板的亲戚,据说家境豪富。她的漂亮很快吸引了众多男青年的目光。然而,在我看来,她与生俱来的漂亮就如同我们出身的家庭不能由我们自己选择一样,家庭贫富的天壤之别必然带来人际交往上的不平等。因此,在众多的男青年争相请她看电影、下餐馆的竞争中,她本生的美丽和她背后豪富的家境却将我推向不敢目视她的角落去,所以,尽管她到工地好多天了,我对她的印象都如同空谷幽兰一样,悠远而模糊。

就在这时,我收到了她的情书。她在那封情书中写道:

欢镜听,我有幸在姑父施工的林峰工地上认识了你。但“认识”你的姓名,却是很久以前了。你在全市中学生作文竞赛中获一等奖的那篇散文《几江河,母亲河》被市广播电台配乐广播后,不久又在杂志上读到了她。你那轻快的文笔,诗一样的语言,以及通篇洋溢着的对“几江河,母亲河”的那种赤子般的热爱,曾经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太阳出来,盛满一河金;月亮出来,装满一河银”的美丽的几江河了。无形中,我迷恋上了这条陌生的河。多少次,奔涌的金河银水来到我遐思的梦中,流淌在我薄明的窗前;多少次,文章的作者——陌生的欢镜听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我旖旎的梦乡,对我露出少年得志般的笑容,并任我飘悠的思绪,自由地泛舟在波光粼粼的几江河上。

愿望得以实现了。到德感坝看望姑父期间,我尽情饱览了几江河的美丽风光,看见了在宽阔的江面上闪动着的点点繁星。有人告诉我,那是打鱼船。

欢镜听,还记得吗?在施工现场的一座临时工棚里,我坐在姑父身边,惊奇地望着独自坐在屋角的你。你当时正用一根手指在地上写着一首小诗。我猜你大概是位文学爱好者。在建筑工地一群喜欢打情骂俏的年轻人里,居然有人喜欢文学。惺惺惜惺惺,由于我也是一位文学爱好者的缘故,一股敬佩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生。当时我不知道你就是欢镜听,何况我想象中的欢镜听根本不是你这个样子。

开始上班了,你挑着一担砖走在高空跳板上。我在楼下望着,心里非常害怕:你那单薄的身体,能够承受得住多少重量呢?但是,我错了,你每次都挑三十块砖,也就是说,有一百八十斤重的担子压在你身上哩。我惊呆了,继而又非常担忧:你难道不会被累坏吗?没许久,你就大汗淋漓了。我动了感情,心里非常希望:我要是能帮助你减轻点重量就好了。太阳光照着你汗晶晶的额头,像是一尊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青春头像。我异常激动,心里非常兴奋:照在你额头上的光辉,是从我泪蒙蒙的眼睛里折射出来的啊!难怪人们说我是一位多愁善感的姑娘。

下班后,你红着脸走到姑父面前,说:“张叔叔,借给我三角钱,行吗?发工资时我就还你。”

“又是投稿吧。”姑父边说边掏出钱来——不是三角,而是三元。姑父把钱塞进你手里,推着你走了几步,“快去,一会儿邮局关门了。”

欢镜听,当我从姑父嘴里得知你就是我钦佩已久的欢镜听时,惊讶得半天合不上嘴。但是,不知为什么,现实中有血有肉的欢镜听较之梦乡里风流倜傥的欢镜听更加吸引了我,我竟于第二天下午一口气跑到邮局,一下了买了一百张邮票,趁工棚里只有我们两人时,勇敢地递到你面前,说道:“欢镜听,很高兴认识你。这一百张邮票,是送给你的见面礼。”

你惊异地望着我。我忽然感到一阵不安,把邮票扔进你怀里,转身跑出了工棚。晚上,姑父把一个包扎得很好的纸包递给我,拆开一看,送给你的邮票一张不少地退了回来。说实话,你的行为刺伤了我的自尊心,我扑倒在床上,禁不住哭泣起来。

这时候,姑父来到我身边,开门见山地问我:“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双手捧住潮红的脸庞,一只鸟儿从我心中飞了出去。

含苞“欲”放(8)

欢镜听,五天之后,我要到上海去读书了,我希望你能到渡口来送送我,好吗?

……

然而,我拒绝了她的爱情。在她离开江津城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她。我实在不忍心(或者说没勇气),出现在一位漂亮姑娘面前的,是一位身着补丁衣服、满面灰尘的穷困青年。这不关脸面的事,而是我才十六岁,嫩苗一样的双肩无力挑起养家糊口的生活重担,根本没有能力去履行爱情的责任,去担当起一位怀春少女如同大山般的厚望。这,关系到一个男子汉的自尊。

就在那天晚上,在凉风习习的建筑工地一隅,我划燃火柴,眼含泪水,将这封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的求爱信化作了缕缕青烟。我已经将这封信铭刻在我心里,并把她诗意化和神圣化了。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已经把她当做我的初恋。

然而,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她。或许,是我当年的“绝情”,刺伤了一位花季少女情窦初开的芳心;或许,是逝水流年的风尘,尘封了人生岁月的浪漫情怀……但,无论如何,我都在心底深处默默地祝福她:姑娘,祝你一生幸福而吉祥!

——我的祝福带着佛的禅意,而非流俗的拜佛形式。

我在《初恋时,我拒绝了爱情》的文末空白处,郑重地添写道:阿晶小妹妹,虽然,我祝福你一生吉祥而幸福,但是,坦诚地讲,我很难为你不到十五岁的早恋举起祝福的酒杯,在我看来,你在争取早恋的自由时,却忽略了恋爱的真正实质,那就是“责任”。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1)

不知道那位女大学生能不能读到我这篇文章?如果有机会读到本文,请通过出版这本书的出版机构转告我的联络方式。我将亲口告诉你:后来成为死刑犯的王一的罪恶,是应该诅咒的;但请你相信,在1990年,在那个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季节里,当年的叮咚王一对你的资助,是不求任何回报的。

1 卫星湖畔:他“护”花到永川城

这个故事的开端温暖而又伤心。

发生这个故事的时候,三月的艳阳无限温情地从天宇深处走下来。在位于四川省永川市郊(现重庆永川市)的黄瓜山上,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正蹁跹着暖洋洋的舞姿。然而,在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流金美景里,唯有王一的一颗心在作叮咚的疯狂——请将叮咚两个字按四川方言读成顶懂。为什么这么读呢?因为三只手(摸包贼)在作案时,无论他的作案经验多么丰富,在作案过程中,那颗贼心都会情不自禁地叮叮咚咚地跳起来,他们内部的行话称这类人物叫作叮咚。

1971年12月9日,王一出生在四川省永川市提可村。虽然提可村与黄瓜山同属永川市管辖,但是,毕竟还隔着相当远的路程,尤其是那所坐落在黄瓜山下、卫星湖畔的高等学府,对于只有小学文化的王一来说,是一座只能仰望的神圣殿堂。那些在殿堂大门口进进出出的莘莘学子们,与他这位三只手又隔着一道深不可逾的鸿沟。

王一做梦都没想到,他后来会与一名女大学生产生某种牵连。

从1990年开始,年仅十九岁的王一就在这条卫黄路上开展叮咚业务了。

从永川城到卫星湖畔那条公路到底叫什么名字,我无从知晓,但王一是叫它卫黄路的。那时候,他刚出师门不久,教他摸包技术的师傅——也是他们这块地盘的堂主只允许他在卫黄路上去操练。大家都知道,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规。正经人做光明的生意有太阳底下的行规,打滚匠做黑暗的勾当有夜幕下的帮规。打滚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民间说法,据说,这三个字最先起源于特殊的旅馆行业,专指那些不付嫖资的无赖之徒,现在则成为一种广义的不正经者的称呼。

最先,王一对师傅即堂主的安排是极为不满的。他们内部的人都清楚,这条尘土飞扬的黄土路是一条山区公路,从永川城里牵出来,在偌大的黄瓜山上绕来绕去,串连起那些并不富裕的小村庄,到达卫星湖畔那所高等学府。跟那些乡民们比较起来,学府里的人们应该是有钱人了。但学府里的教职员工,平时很少出校门。因此,王一的作案对象——那些乘客,绝大部分都是沿途的乡民。乡民们本来就不富裕,能够带在身上的现金少之又少。问题在于,跟其他路线上的师兄弟们比起来,他冒的风险最大,乡民们的警惕性很高,一旦“翻船”,非被打得半死不可,但得到的收益,却不知要少多少倍。但是,堂主有堂主的理由,王一刚出师门,手脚还不灵活,先到卫黄路上操练一段时间,等经验丰富后,再安排他到有油水的路线上去。

堂主是一个老打滚匠,整起人来心黑手辣,王一不敢不从。

就在1990年的春天,在油菜花黄灿灿地开满黄瓜山的时节,王一遇到了那位叫珍珍的女大学生。

珍珍来自四川某地一个非常贫困的山区,等她考上大学时,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已经债台高筑。为了她的前程,也为了她能够缴上学费,家里能够卖的东西都卖光了,终于,在1988年或1989年(王一如是说)的秋天,珍珍跨进卫星湖畔的这所高等学府。成为大学生后的珍珍很清楚家里的艰难困苦,求学之余,她只好利用星期天到永川城做家教。家教主人考虑到学校离永川城太远,同意珍珍星期六下午进城,住到主人家里,星期天下午再返校。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珍珍在校门口搭上了到永川城的公共汽车。在她身后,坐着一位英气逼人的小伙子。谁会料到,这位年仅十九岁的年轻人竟然是三只手呢。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2)

一离开卫星湖畔,汽车便开始在黄瓜山坑坑洼洼的公路上颠来爬去。昨晚下了一场春雨,雨水虽然使公路成了一条泥泞路,但透明的雨水却洗净了黄瓜山上的尘埃,使山上的空气格外地凉爽。在公路两边,黄灿灿的油菜花一路烂熳下来,似乎是从碧蓝的天空顺坡流泻而下的金色的艳阳。

珍珍的双眼望着窗外,那专注的神情仿佛融入油菜花之中。危险也就是在这时候逼近珍珍的裤包。她那种专注于某事某物的神情是王一认为最适合下手的时候。许多人对三只手的摸包技术有一种认识上的想当然的误区,以为三只手靠的是眼快、手快……甚至在一些文艺作品里,居住在象牙塔里的“作家”们凭着丰富的想象力编造一些技术细节,诸如在一百度的开水锅里扔进一块肥皂,三只手只用两根手指在沸水里飞快地夹出肥皂却又不伤手指。最有影响的“欺骗生活”莫过于印度电影《流浪者》,那位叫作拉兹的三只手只须轻碰别人一下,就探囊取物般地偷走了人家的钱袋。生活中,除了魔术,是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事实上,最成功的三只手是那种非常有耐性的人,前期动作非常地缓慢,非常地细心,而且相貌特征一定要模糊,从这个角度来讲,有点类同于选间谍的标准,除非色情间谍,没有一家谍报机构会物色那些相貌特征过目不忘的人作种子选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绝大部分出门在外的人,对随身携带的钱财都分外小心,藏钱的地方都是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三只手上车后,首先要锁定作案对象(这靠他的江湖经验),然后,要锁定对方的钱到底藏在什么地方,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到手。这个过程非常需要有耐心。待完成了这个前期耐心的准备后,最后才是手快:取钱、扔包、下车、消失……即使失主事后发现,到警方报案时,除非观察事物特别细致的人,一般人很难将三只手的具体相貌特征描述清楚。这是指那种成功的三只手,不是我们常见的“偷不成就抢”的劫匪。前者是规避法律的空子(小偷小摸),后者很可能掉脑袋(抢劫)。

王一并不是一名成功的三只手,一则他前期动作太快,二则他相貌较靓,外部特征一目了然。这两点导致他后来离开了扒界(后文将有叙述)。然而,在1990年春天,在这个雨后天晴、阳光灿烂的下午,在那位毫无社会经验和防盗意识的女大学生身上,他还是轻而易举地将珍珍的钱包盗到了手。当沾满泥浆的汽车停在城外清洗时,王一揣着一颗叮叮咚咚的心迅速地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2 火锅店:小姐碰到“打”滚匠

当王一用右手中指将珍珍的钱包用力弹进衣袖里时,他胸中那颗贼心比往常越发叮咚得厉害:钱包鼓鼓的,肯定搞头不小。这是他出道以来第一次摸到这么厚实的钱包。接着,他站起身,假装伸懒腰,高高地举起双臂,钱包立刻滑入他的腰间。按照平时的“工作准则”,他现在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取钱、扔包的动作……只要扔掉了包,谁敢说钞票是偷的?问题是,这个包太厚实了,估计不会是几张薄钞而是一大叠钞票。他妈的,老子发财了。在狂乱的心跳中,他满脸充血地离开了那辆车。不一会儿,他已经坐到一间火锅店的单间里。

“小姐,”他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对火锅店的服务员兴奋地喊道,“荤菜素菜每样都给我捡点来。”等菜上齐后,他又对服务员说,“把门关好,我没喊不许进来。”

待服务员关好门后,他那颗狂跳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他从腰间取出那个钱包,从右手调到左手,又从左手调到右手,心满意足地欣赏着那个普普通通的钱包。前面说过,卫黄路上的乘客大多是山区的乡民,他不可能在这些原本生活艰难的乡民身上搞到大油水。他往日叮咚的结果,最多的一次是一百多元,最少的一次是几角钱的毛票。他在狱中对我说:“有时候,费了半天神,摸到手的钱连吃顿饭都不够。唉,想起来辛酸得很。”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3)

谁会想到三只手王一也有“辛酸”的时候呢?因此,了解了他过去的“辛酸”,也就理解了他这次的“激动”。

但是,等他拉开钱包时,他一下子惊得目瞪口呆:钱包里除了一张五角钱的钞票、一封信皮都破了的信,还有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布卷。展开布卷,原来是一根布带。王一虽然不知道这根布带有什么用处,但这根布带卷进钱包里胀鼓鼓的感觉欺骗了他,使他早先所有的激动都空欢喜了一场。他木呆呆地坐在热气腾腾的火锅前,望着火锅底料在沸水里上下翻滚。此时此刻,先前的激动全都幻化成眼前浓重的雾气,虚无地飘向空中。仅仅是“失意”是不够的,他还“荤菜素菜每样都来了一大碟”,他连买这顿饭的钱都没有。大多数的三只手身上都不存隔夜粮(钱),常人很难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用他们的行话来说:空手走门,抱财归家。问题是,他摸到的钱包里只有五角钱,他慷慨地订下的“荤菜素菜”又远远地超过了“饭钱”本身的价格,何况,单间是要加倍收费的。许久,他才回过神,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先吃饱肚子再说。吃到中途,他打开那封信,信是珍珍的父母托人写来的,刚好一页,从头至尾,满纸的辛苦。

信中说:下个月,等把笼子猪儿(小猪仔)卖了,才能给她寄五十元生活费……

一时间,王一左手的两根手指夹住那页信纸,右手握住筷子,将筷头咬在嘴里。他后来在狱中对我说:“那封信把我感动了一点点。”

他这句话的意思是,那封信虽然把他“感动”了,但还没有“感动”到使他下决心资助那位贫穷的女大学生的地步。促使他下定决心给珍珍寄钱的,是那卷“欺骗”了他的布带。

我必须郑重声明:这卷布带的细节绝不是笔者的杜撰。即使在狱中,在王一已经成为死刑犯、他的生命仅剩十多个钟头时,他还在叹息:“没想到天下还有这么穷的大学生。”

我相信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诉说是真实的。而这个可信的布带,又因为在我的生活体验里,至今还看到许多山区农民的全部家当仅值数百元钱时,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质疑布带的真实性呢?

最先,王一不明白:一位女大学生拿这卷布带来干什么?他这位十九岁的男青年是没有见过这种东西的。因此,他随手扔到屋角,自顾吃起火锅来,一边吃一边盘算着“肚儿混圆”后如何开溜的办法。不久,他忽然想到,那卷布带里说不准密封着银行存折之类的东西,要不然,一根布带值得那位女大学生放到钱包里么?他重新拾起那根布带,敲了敲门。

一位服务员将头伸进来,问道:“老板,还需要点什么?”

“给我找把小刀。”

待服务员将一把牛角刀递给他,关上门后,他将布带从中割开,结果,什么秘密都没有。

换成其他人,也许扔掉布带,故事便就此结束了。

但是,在1990年春天,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在永川城一间火锅店的单间里,十九岁的王一好奇心禁不住热烈地升起来:他一定要解开这卷布带的秘密,他要搞清楚这卷布带到底有什么作用。他再次敲了敲门,那位服务员的头再次伸进来。没等对方开口,王一朝她招招手,又指了指身边的空位置,说:“小姐,你坐下来,我问你一件事情。”

在王一想来:既然这卷布带是那位女大学生随身携带的物品,想必这位同样身为女人的服务员应该知道布带的作用的。

没料到那位小姐错会了意:她以为有“生意”送上门来。许多“单间”的真实意图不正是男男女女们“方便”的地方吗?她一屁股坐到王一身边,一只手放到王一的肩上,说道:“老板,我可以做业务。价钱嘛?我相信老板是不会亏待我的哟。”

做这类业务,王一过去是跟师兄们一起经历过的,不算完全陌生。但是,他此刻的兴趣不在这上头,何况他今天真的要做这单业务,恐怕也只有倒退回打滚匠的原始发源地去,做一回不付嫖资的无赖男人。他将那根布带递到小姐面前,问道:“你看看,这个是什么东西?”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4)

那位小姐左瞧右看,她也不认识那是什么东西。想了想,她朝门外喊了一声:“三姐,你来看这个老板手里是什么东西?”

三姐是这间火锅店的主人,一位年近四旬的女人。三姐先是满面笑容地走进单间,隔着火锅炉子双手捧过那卷布带,仅仅瞟了一眼,脸上立刻现出一种怪怪的神情,同时用一种怪怪的眼神望着王一,嘴里冷冷地问道:“你是不是有病?去偷女人的月经带来干什么?”

旋即,隔着火锅炉子,三姐将那根布带抛还给王一,刚好挂到他的肩上,像贴着一根功勋带。

坐在他身边的那位小姐一张脸立刻乐开了花。等三姐出去后,她全身倾倒在王一怀中,一只手顶着肚子,一边笑一边说:“哈哈哈……你龟儿子……没什么偷的……偷那种东西来干什么?”

王一呆呆地坐在那里。三姐说的话和怀中小姐的笑声似乎没有影响他的沉思。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那卷布带的作用。不知为什么,在这时,他想起了那位女大学生的父母写的信,信中爬满纸面的文字似乎不是呆板的笔画,倒像是山区农民开满裂口的手和脚。他慢慢地扯下挂在肩头上的布带,在手里折叠起来。接着,他问怀中的小姐:“一包卫生巾多少钱?”

“那要看你买高档的还是低档的啰。”那位小姐说:“最便宜的只有一块多钱一包。”

“一个女人一个月要用多少包?”

那位小姐又一次笑起来,“我不明白你一个男人家问这些事情来干什么?”但她还是说道,“一般人一个月一到两包就足够了。”

王一长长地叹口气,自言自语地说:“造孽(可怜),一个月两三块钱都拿不出来,不知道她家里到底有多穷。”

那位小姐不明白王一话中的内容是什么。不过,她也没时间去明白了,使她头疼的事情顷刻间发生了:王一抓住她的后衣领,将她的头从怀中拉起来,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姐的脸色立刻大变,“阿红。”

王一看到她花容失色的样子,做出皮笑肉不笑的神态,用一种威胁的口吻说道:“我不管你是真阿红还是假阿红,你听我说:我是打滚匠,靠二级钳工(摸包)吃饭。今天倒霉,没搞到油水。你跟老板讲,这顿火锅,暂时记到你的账上;还有,借五十块钱给我。过几天,连本带利,一齐还你。”

在风尘中抓饭吃的阿红当然清楚,“连本带利”不过是一句空话,一笔写在水瓢上的欠账而已。她先是恨恨地说:“大哥,你太过分了。”继而想到自己的衣领被对方牢牢地抓在手里,她先前亲手送进来的那把牛角尖刀在对方的手中翻着冷冷的刀身。钱与命是没法比较的。她只得摸出五十元钱拍到火锅炉子上,但嘴里依旧恨恨地说:“你龟儿子连女人的月经带都要偷,还有什么样的事情做不出来?哪个打滚匠像你这副样子?”

3 永川城:他“护”花到卫星湖畔

揣着从阿红那里“借”来的五十元钱,王一到永川邮局,按照那封破旧信封上的地址,他在一个牛皮纸信封上写下卫星湖畔那所高等学府的校名,以及珍珍的班级名。在将五十元钱塞进信封之前,他又在钞票上歪歪扭扭地写下如下文字:希望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你妈老汉(爸)太苦了。

做完了这一切,他才放心地将信封封好,投进邮筒。然后,他点燃一支烟,坐在椅子上,半躺着身子,将双脚搁到面前的写字桌上。

原本想到写字桌上填写各类单子的人们用一种惹不起躲得起的厌恶眼光望着他。

在缭绕的香烟中,他眯起双眼望着对面的信箱。此时此刻的王一,在他打滚匠的外表里,跳动着一颗同情的心。这五十元钱,对一个三只手来说,是一个小数目。但对于挣扎在贫困山区的珍珍的父母亲来说,则意味着一头笼子猪儿。城市人也许很难理解一头笼子猪儿对贫困农民的重要性,卖掉了笼子猪儿,就意味着过不起年。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5)

“其实,”在狱中,我对他说,“你还是蛮有同情心的嘛。”

“哎呀,什么同情心不同情心的,我倒是没去想过。”王一反而淡淡地说道,“当时,我只认为一个女大学生,每个月到了那么几天必须要花的几块钱都拿不出来,真是……唉,我少吃一包香烟,就把那几块钱节约出来了。”

第二天,依旧的艳阳高照。王一在卫黄路上跑了几趟,小有收获,他从那些如同珍珍的父母一样贫穷的乡民身上,偷到了数目不等的钞票。当天下午,他再次上到一辆车上,一眼望到珍珍神情黯然地坐在车里。她做完家教,开始返校了。一瞬间,王一没有任何犹豫地转身下了车。他说不清楚下车的理由,只认为珍珍在车上,他就没有心情做“业务”。他到永川城里闲逛了许久,估计那辆车早开走了。后来,在环城路的一角,他看见一辆车驶来。他已经认熟了哪些车是区乡车,哪些车是城市车。待他跳上车后,禁不住眼前一黑:珍珍怎么会在车里?

事实上,珍珍并没换车,而是车老板想多装几个客人,开着车在城里绕着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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