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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驱鬼录》PART 4 第二十五章 凶魂(二)

作者:想飞的笨鱼 当前章节:4676 字 更新时间:2026-6-8 01:08

就这样,李兰和“凶魂”成了好朋友,她渐渐发现这个叫“凶魂”的人不但风趣幽默,而且知识渊博,不由对他大生好感之心。

只是这个“凶魂”也有一些奇怪的地方,比如说他经常会说一些自己是鬼之类的话,而且他好象从不下线似的,只要李兰一上线必定就能看见他,这也使李兰的好奇心大起,想知道他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于是,在不久以后,李兰就向“凶魂”发出了想要见面的请求。

深谷幽兰:“凶魂,我们能出来见个面吗?我很想知道你长什么样子。”

凶魂:“最好不要!”

李兰不由气结,别人想约自己自己还不愿意呢,现在自己主动约他他居然还拒绝,她不由对这个人是自己的仰慕者的想法产生了一丝怀疑。

深谷幽兰:“为什么,难道是怕我长得像恐龙?”

凶魂:“恰恰相反,是我的相貌很恐怖,会吓到人。”

深谷幽兰:“我不怕。”

凶魂:“那好吧,就明天晚上九点在明珠广场见,到时候可不要后悔哦。”

深谷幽兰:“我不会后悔的,不过为什么要在晚上见面,你不会是有什么企吧?”

凶魂:“我说过,我是一个鬼,你见过哪个鬼是在白天出现的?你不来就算了。”

深谷幽兰:“晚上就晚上,不过到时候你可不能不来。”

李兰见“凶魂”坚持要在晚上见面,断定他一定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什么“鬼要在晚上出现”只不过是个借口而已,其实还不是想如果看见自己漂亮的话方便把自己骗上床,这种把戏自己见得多了,不过如果他长得够英俊的话,那自己想必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二天晚上,李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宿舍姐妹们善意的调笑声中到明珠广场去负约。

夜晚在广州这种大都市里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当李兰按照约定到达明珠广场的时候,那里依然人山人海,她只能凭借着自己想象中的“凶魂”的模样逐个辨认。

“你就是‘深谷幽兰’吧?”一只手拍了一下李兰的肩膀,随后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传入她的耳中。

李兰转过身子,只见拍她肩膀的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他正含笑看着她。

“我叫李兰,‘深谷幽兰’是我的网名,你是‘凶魂’吧?”

男子很有礼貌地点了点头:“我叫任峰,也就是‘凶魂’,很高兴认识你。”

“你长得那么帅,怎么会吓人呢,恐怕是迷人吧?”李兰给了任峰一个白眼,她的芳心一下子就眼前的男子俘虏了,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跟那个吊死鬼的脸是那样的相似。

“这个你很快就会知道的。”任峰神秘地一笑。

“我们去逛街吧,不可是你们女孩子的最爱啊。”

“好啊。”李兰也不在意任峰的答案,反正那也没有什么,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周围的人群看着她的眼神都是怪怪的,自己应该还没有漂亮到男女老少通杀的地步吧?

这时,一个中年妇女牵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从旁边走过,小女孩突然好奇地向妇女问道:“妈妈,这个姐姐是在拍戏吗。她怎么一个人在那里又说又笑的?”

“小孩子别乱说话。”中年妇女拉着小女孩匆匆地离开了,不过如果仔细听还可以听到他小声的感慨:“这么个漂亮的小姑娘,居然是个疯子,真是可惜啊!”

李兰觉得莫名其妙,自己明明是和任峰在一起,怎么她们都说是自己一个人呢?也许是她们不小心看错了吧。她虽然隐约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太对劲,但也没有放在心上,现在最紧要的是能够和任峰在一起。

对于李兰的一夜未归,她的舍友们并不感到奇怪,毕竟在现代社会,搞个“一夜情”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

不过三天过去了,李兰依然不见踪影,打她的手机也只是一直响却没有人接听,这才感到事情有变,连忙想公安局报了案。

通过对李兰的手机信号的追踪,公安干警们在旧城区的一所老房子里找到了她的尸体。这是一所废止已久的老房子,周围周早已没有人居住了,属于就快要拆迁的建筑物之一。

“鬼屋,这是鬼屋!”一个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老干警认出了这所曾经让人闻虎色变的屋子。

“鬼屋,这所房子闹过鬼吗?老李,你快给我们说说。”一群年轻的干警好奇地凑过头来。那件事过得并不是很久,但已经足以让大多数的人忘掉它。

老李却不肯再开口,这是一段让他不愿意再回忆起来的往事。

年轻干警们不愿罢休,还想再问,站在一边的负责这次案件的刘大队长说话了:“你们还有完没完?想听故事回家去,别忘了我们来这里是干什么的,快干正事!”

“知道了,大队长!”年轻干警们不敢不听,这个刘大队长生平最恨的就是自己的部下在干正事的时候开小差,逮着就是一顿训斥,可以说在局里除了正副局长之外,没有一个人不怕他的。

当干警们撬开锈迹斑斑的大锁,打开房门的时候,一阵霉味扑鼻而来,映入眼帘的是李兰那吊在房梁上不住左右摇摆的尸体和墙角一行触目惊心的血字:“我不服,我会化作凶魂回来报仇的!”

这一幕深深地触动了干警老李内心深处的一根弦,他指着血字惊恐地叫道:“是他,是他回来报仇了!”然后转身向外面跑出去。

老李是当年处理“任峰事件”的人员之一,一样的屋子,一样的血字,一样的死法,屋里的情景35年前发生的那一幕惊人地相似,不是任峰的冤魂回来报仇还能是什么?

对于老李的怪异举动,在场的公安干警们都感到非常惊讶,老李可是局里的老前辈了,遇事向来是稳重如山,怎么今天却变了?

刘大队长心里也一样疑惑不解,又放心不下他的安全,就让一个干警跟了出去,然后继续自己的工作。

吊在房梁上的李兰的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的惊恐和不相信,好象临死前看到了什么非常恐怖是东西似的;而且这所房子密不透风,她的尸体却在左右摇晃,显得诡异莫名。

这一桩案件几乎是一开始就让这些破案经验丰富的干警们遇到了难题。

首先,李兰是在去明珠广场会见自己的网友后失踪的,可是她为什么死在这所废置的屋子里,再着,在公安干警们到来之前,屋子的门窗都是紧锁的,她又是怎么进去的,要知道这里根本没有开过的痕迹;还有,物屋子里因为很久都没人住,四周都布满了灰尘和蜘蛛丝,可是却没有发现一丝有人活动过的痕迹,连仅有的几个脚印都是干警们放李兰的尸体下来时不小心弄的,她又是如何被吊上去的呢?

在了解了当年发生的“任峰事件”以后,就算这些平时胆大包天的干警们也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个念头:“不会真的是任峰的凶魂回来报仇了吧?”

而当他们查探到李兰在明珠广场的怪异举动后,更是每个人的心底都不由地涌现出一股莫可名状的恐惧。这种恐惧跟是否相信马克思主义无关,这是缘自于人类本能的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

根据李兰的舍友们提供的情报,她到明珠广场是去会见一个叫做“凶魂”的网友,怎么可能一个人在那里又说又笑?除非她真的是在跟谁聊天,而她看得见别人却看不见的东西只有“鬼”!

也有一个刚从警校出来的年轻干警不信这个邪,试图从罪犯的杀人动机着手追查。

首先是劫色?拜托,李兰是长得很漂亮没错,可是当时每个人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的衣服还好好地穿在她身上;那劫财?别开玩笑了,她身上的信用卡、手机和钱包等东西一件都不少;仇杀?老大,一个刚读大学的小女生能有什么深仇大恨,能让人来杀她?

最后,这个干警找到的理由又一一被他推翻,只好放弃。

不过这个案件不管怎么说都还是要追查下去的,至少要做做样子,不然难道叫他们在报告上写着:“这个案件是厉鬼报仇,无法追查”?那样上头不撤他们的职才怪呢。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广州市的公安干警们还在为李兰的案件而弄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在犯罪现场,也就是鬼屋留守的干警报告说又在屋里发现了一具的女尸,死法跟李兰的一模一样,那行为了避免引起群众恐慌而刮去的血字也再次出现。

“完了,完了!”汪局长一听到这个消息,就不由地抚头哀叹,他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自然有他过人的本事。他自从四十年前成为人民警察中的一员后,可是破案无数,栽在他手上的罪犯不计其数。

可是,这次的案件太邪门了,汪局长也是从“文革”中走过来的人,当然知道当年那件事的经过,心里已经有几分相信这的确是任峰的凶魂作怪,不过让他想不通的是任峰的冤魂为什么当年杀了几个人以后就不再出现,那么多年过去了才再次复仇,更何况,根据调查,死的女孩都跟当年那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汪局长为了防止再有人命案出现,一狠心,干脆派了几个干警在“鬼屋”内守着,心想那个不知是人是鬼的罪犯这下应该收敛一些了吧?

可惜这个方法一点用处都没有,往往一到晚上,守在“鬼屋”内的干警们就会眼皮直向下垂,等一觉醒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吊在房梁上不住摇晃的女尸,为此,还差点把几个干警吓疯了。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那个鬼存心戏弄干警们,一直以来都只是弄晕他们而不伤害他们的性命。

一个月之内,“鬼屋”先后出现了五具女尸,死法一模一样,还有一行触目惊心的血字。

虽然公安局已经严密封锁了这个消息,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关于任峰的冤魂回来报仇的流言在大街小巷中悄然流传,大有重演当年一幕的趋势。

这一连串案件引起了广东省政府甚至是国家中央的高度重视,现在国家正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却出现了这样严重的杀人案,不是向政府部门挑衅吗?

于是,一连串命令发布下来,勒令广州市公安局必须限期破案,务必把哪个“借鬼屋名义行凶的杀人狂魔”抓捕归案,要是再死上一个人就把他们全部革职查办。

广州市公安局的干警们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这明摆着就是超自然现象,难道叫他们把那个鬼捉住交上去,不等于是要他们的命吗?

汪局长在部下们的强烈要求下,冒着被说成是“玩忽职守、妖言惑众”的危险,硬着头皮写了一份报告交上去,把案件的详细情况和自己等人的猜测说了出来。

不过,好几天过去了,想象中的处分并没有到来,上面一点消息也没有,也不再要求他们限期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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