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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圣灵 第二十一章 冒险小队

作者:羽散大地 当前章节:12188 字 更新时间:2026-5-27 09:32

更新时间:2008-8-7 23:57:56 本章字数:13064

加第尔城主马萨忽然停下脚步,转向曲哲,正色道:“曲团长,五溪不仅是敝国之患,更是贵国的心腹大患!”

如果能肯定五溪和辛德有勾结,那么,这位库格马大元帅确实是揽月国的大敌。然而,他无法肯定马萨是只好鸟,也无法肯定,这位库格马重臣所说的都是真的。科学家的素质使他在尚未证实真相以前,习惯于怀疑一切。

然而,根据经验和查颜观色的结果来看,身前这位加第尔城主应该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不管怎样,即使对方撒谎,也是一条可供推敲的线索。

“大人,我有几个问题,想先请教。”曲哲一脸严肃。

“曲先生请讲。”

“敝国曼月公主等五人,现囚于何处?”

“……”,马萨的花白须发皆张,目光炯炯瞪着比自己高了足有半个头的敌国年青特使:“高岗!”

“原先,是谁派人抓的他们?”

“高岗是五溪日松林的所属城池。”马萨没有正面回答。

“您是说,是五溪抓了他们?”曲哲死死盯着身前位高权重的老人,一点也不放松——任何人,如果轻视眼前的老法师,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马萨缓缓点头。

“这么说,我们应该到高岗谈判?”

“从规矩上,我们应当到敝国都城谈论国事……”

“此去波士坦,尚有四百多公里直线距离,其中有三百多公里是荒漠,而从高岗送公主等五人到波士坦,路途更遥远,在荒漠中旅行的距离更远,而且还有一部分路途纯为沙漠!难道让曼月公主走那么远的路吗?!”

“贵使可以在波士坦办完公事,再回高岗接公主等人。”马萨对曲哲咄咄逼人之势有些反感了。

“城主大人,在下的公事就是救公主回国,如果无法找到公主同行,恕不能处理任何‘公事’。”曲哲态度坚决!

“哎——”马萨无奈,只得说:“那就只能请曲先生和各位在敝城多留几天,我库格马国伟大的皇帝,培德拉·西恩大帝,正巧将在半个月后来加第尔巡视,这段期间,就请曲先生和贵属安住于此。”

“半个月!”曲哲微微皱一下眉头:“那公主呢?”

“等培德拉·西恩大帝一到,就派人去接公主。”

曲哲知道这已是马萨的极限。就算他和五溪关系正常,也不太可能从五溪手里要回如此重要的人质。但是,如果通过一国之君(至少,表面上是)命令五溪送人来,就轻松了。不过他还是不甘心……

“能否先让我们和公主见上一面?”

“这……”

“城主只要不让别人发现我们的行踪即可”,年青的阴谋家露出惯有的耍奸表情:“至于见公主的面,我们自己会安排。”

马萨面无表情地看着立于面前,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青使团团长,渐渐露出笑容:“曲先生少年英雄,本公非常佩服,但请小心,五溪不是好惹的。”

终于能再见公主了,能再见我的曼月了!曲哲闭上双眼,久久才睁开。

“请大人原谅我刚才不恭之处,实在是此事于敝国非同小可。”

马萨放松紧绷的面色,微笑点头,表示理解:“曲先生身负重责,确实应该谨慎小心。”

两人相视而笑,各有小九九。

接下来,双方交换了一些可以让对方知道的情报,并定下数种联络方式,同时盟誓共抗敌人,互相呼应。一时,宾主尽欢。

当日午时,马萨再次在其私堡中宴请特使团。

席间,马萨借酒,“无意间”看见了从曲哲外衣露出来的独角兽的尖长角,遂装作闲聊地问起:

“曲老弟”,好家在,都已经热络到如此地步:“你脖子上挂着的,似乎有些眼熟,好象……”

“马萨老哥”,曲老弟的肉麻度丝毫不下马萨老哥:“这是一支独角兽的角。”

曲老弟稍稍露了一下电电额顶尖角,即吸引对方首先提起了此事——不入虎穴,蔫得虎子?想要救回小闪,只有在这个好物的老头身上探听消息。

“独角兽角!”马萨兴趣十足:“唔!真不错……老哥我也收藏了一支,大小和你这去差不多,但是纯白色的,不像你这支,隐有透明的质感……等等,在阳光下似乎还有蓝色光晕流转!”

马萨一脸艳羡。

即使不是魔法师,对如此罕见的珍奇,喜欢的人也大有人在,何况对一位魔法师来说(尤其是电系法师),如果能得到一支独角兽的角,那可比任何珍珠玛瑙更有吸引力。

像这类高级别的魔道器,向来可遇不可求。

“不知……”

“这支角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临死前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得来的。”曲哲故意误解马萨“不知”的对象,早一步封住他可能提出的索要要求。

果然,马萨将角还给曲哲,尽管意态自然,却掩饰不住他满怀的遗憾。

如果这支角不是那么贵重,而且对曲哲没有特殊意义,他早就顺势将其送给马萨了。他他种感悟,这支角将是他找到闪的关键。

梅亚哲六世也太小气了,一个弱势国家出使敌国,居然只给了仅供糊口的费用(他的主观感受而已,其实给的费用也不算少了)——难道他不知道出使外国这种事,是非常花钱的吗?

“不知老哥的兽角来自何处?”

“独角兽是一种圣兽,多见于弥塞尔大陆,也常见于梅亚大陆”,说起奇闻轶事,老城主完全失去了身为高官的自觉,满脸兴奋:“虽说弥塞尔大陆较多见,但也非常难遇到,能遇到独角兽,一向被人认为是吉祥的征兆。”

在原世界中国的传说中,遇到麒麟才是吉祥的兆头,曲哲心想。

“我的那支角来自梅亚大陆的商人。”

曲哲心中一动:“老哥的角是向商人买的?”

“不错,整整花了我十九个精壮男奴,八个美貌女奴,还有……”

心切打听消息的使团团长无心听老年人的唠叨,打断他问:“不知老哥有没有见过真正的独角兽?”

“这个……很遗憾,没有。”

“真可惜!”曲哲是真的感到可惜。一条线索断了!

“不过……”

“不过什么?”

“我听说,五溪大元帅曾派人,从遥远的弥塞尔捉到一头,好象还是头幼兽……老弟似乎也对这种圣兽很感兴趣?”

“啊,哈!是啊,听说独角兽像马,但比最神骏的马更美丽,充满力量和线条的美感……”真正见过圣兽的青年描述了一番电电的英姿,听得同好的老法师频频点头,无比向往。

“不知,能否将五溪大元帅的那头幼兽借来一观?”曲哲几乎已可肯定,那头幼兽就是小闪。

“这……”,马萨面有难色:“你知道,我们关系不佳……”

“哎——那可太可惜了”,用心理战上瘾的青年又开始故技重施,竭力勾起老法师的欲望:“如此圣兽,如果能见一面,这辈子都值,不算白活了……真是太——遗憾啦!”

酒仿佛冲掉马萨许多自制力和洞察力,没有看出曲哲其实是在煽动他,兀自苦恼不已。

药下到这个地步已经足够,再下去很可能弄巧成拙。年青的交涉家适时地中止,将话题转向其它方面。

午宴之后,曲哲带领整个特使团来到加第尔主城的办公署中,商讨“国家大事”。商讨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结果,马萨答应派遣五百人的长枪队供他调用,以保证能见到公主。但是被曲哲婉拒。

真会开玩笑!

以高岗的实力,区区五百长枪兵还不够塞牙,再说,他又不是明刀明枪地去抢人!用得着那么大阵仗吗?而且,库格马的军队,怎么可能调用得动?

下午,全特使团聚集在马萨城主私堡附近的一个小山坡处,全团召开自荒滩会议以来,第二个较为正式的会议。

这次会议定出项决议:

一、所有普通弓兵、剑手、肯和麦蒂留守在加第尔,以马萨借予的水晶球和曲哲等人联络。

二、曲哲、沃尔得、欧罗尼、龙月影、樊胭凤和弓兵队长杰郁夫等六人组成冒险小队,偷去库格马打听公主等五人的下落。(如果可能,顺手救出也行,当然,为免意外,这个想法并未在会上公布。谁知道马萨老头会不会偷听到呢,如果听到,天知道他会怎么做!)

以上决议的作出并不顺利。

肯和麦蒂不同意留守。

“我们要保证我们的兄弟及团长的安全,所以要一起去。”

“大哥,这儿的留守任务并不轻松,而且,除了大哥您以外,还有谁有此能力和那些官老爷们打交道呢……”

无论马屁还是劝说,都无法说动固执起来的圣骑士,最后,曲哲不得不用军令“镇压”了他。

按曲哲本意,龙月影和樊胭凤本来也要留下,但是……

“我要和欧罗尼在一起,你想拆散我们!自己得不到的,就期望别人也得不到,太卑鄙了!”某大美女揽住被迷得神魂颠倒的揽月神殿年青牧师,狡猾地嚷嚷。

“我咧!^¥#¥@@@@#%¥^&*^&*”被坑得说不出话来团长……最后只能答应。

相对于龙月影,另一位大小姐凤将军更危险,因而也更难伺候。

“那女人明显是想去搞刺杀!”曲哲愤愤地想。也难怪,龙神国可说是被那个五溪一手所毁的——高岗城本来就是在原龙神国国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那个屠夫手上沾满了我国同胞的血!”凤将军的俏脸因为仇恨而扭曲。

“如果你不听令行事,我会立即处决你。”曲哲以漠然的语气道,企图震慑这个危险的女孩。

樊胭凤不服气地瞟了一眼曲哲:“放心吧,我不会那么主次不分的,我只是想回去看看故土。如果连这你也不答应,那么,杀了我吧,否则我自己也会去。”

真不愧是个将军,以退为进,丝毫不让。

最后,堂堂特使团团长再一次在女人面前失利。

“女人真麻烦!”

“你说什么?”

“哦……我是说,旅途真心烦。”

高岗在加第尔西北方,旅途确实十分麻烦,需要穿越水乡泽国、草原、山区和一部分荒漠——几乎到达分岐山脉东麓。

这是一段艰困的旅途,出发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必要。特使团的补给已基本匮乏,干脆趁此采购一番。来到异国最大的商业都市,不满足一下购物欲,简直白来了!

这个决定让两位还是少女的女士欢呼雀跃,事实上,全团的人都很高兴。

诸如“不可惹事生非”的警告当然不会少,但,这一次又能比上次在加兰港好多少呢?大家怀揣分给的钱财,一轰而出,没人理会警告。

次日,团中近一半人员来到主城外东南的商业区。

主城外的东南部是冒险家的天地。

武器装备店,药品魔法屋,占星馆,各种冒险公会,以及其它曲哲见所未见的营业场所,林林总总,鳞次栉比。

在明月城时,这位异世界来的青年并没有逛过多少集市,时间基本花在了应付政客和学习魔法上了——更重要的是,他当时没钱买那些昂贵的东西——因此,这次逛街让他看得眼花缭乱,整天时间都耗在上面。

二十多人的大生意让各店老板争相拉客。

“这位大人,来看看吧,这是最好的剑……”一名武器店老板举着一把装潢不错的“宝剑”,往一位团中剑士面前凑。

他的话是库格马语,根本听不懂。

“大人,还是看我的这把刀吧,什么都能斩!”

“这位大人看样子是位大剑圣,怎么会用你那种盗匪才用的刀!”

“你说什么!”

那位被推销员包围的剑士居然还懂一些库格马语,在弄明白两个武器店老板的意思后:“刀剑交击,直到其中一把断了,另一把如果丝毫不损,我就买下。”

“……”

“……”

剑士对付奸商真有一套。

全团人越走越散,各各被琳琅满目的货品所吸引。

最吸引曲哲的当然是魔法和那些神奇的魔法物品。

“秘云魔药”,一块牌匾如是说。

这是家卖魔法药品的店。居多是疗伤药物,还有些是回复魔力的药物,以及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药水药粉药片等。

店的生意不太好,可能和老板有关吧。整家店只有老板一人,他是个快入土的老头,萎缩在柜台后,本来就矮小的个头,看上去愈小了。有顾客上门也不招呼,自顾自打着盹。

“老板,这瓶绛红药水是作什么用的?”

“疗伤。”老板立即回答,声音嘶哑,除了嘴以外,什么没动。如果不是刚才确实听到了,还以为他一定都没注意到有人进来呢。

答案和曲哲的估计差不多。原世界的那些神话题材计算机游戏中,红色药水都是用于回复健康的。

“几个金币一瓶?”

“十个。”老板的话仍然那么简省,好象他的话也是需要买的。

“我用的是揽月国的金币。”

“十五个。”

我靠,十五个揽月金币!想杀猪啊!

如果一枚揽月国金币值300原世界中国人民币,那就是4500元呐!

“太贵了,便宜一点,我就买一瓶。”

“……”

“十个揽月金币怎么样?”

“你的命值多少?”老板的话,总算能算一句句子。

十分钟后,曲哲走出魔药店,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红色小瓶,兜里少了十五金。回头再看了一眼牌匾,恨恨道:“吸血魔药!”

秘云魔药店不远处就有家“大法师”魔法店,专卖各种魔法物品,诸如魔法书、魔法卷轴、魔道器和少量的魔导器。

“这位大人,您可真有眼光!”和魔药店老板不同,这儿的老板热情如火,店面也大,伙计也多,和刚才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大人,这支魔杖可大有来头!”

曲哲看看手中短细如筷子的木棍,等等,好象是用草做的!

“这根草棍,有什么来头?”头一次采购魔法物品的异世界男子斜睨一眼老板的水泡眼,不屑地问。

“有什么来头!”老板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大人您这么有文化,有见识,难道看不出这是一柄火球魔杖吗?只要花一点点的魔力,您就能用它施放起码五十个超级大火球!一个就能炸飞好几十个地精!”

“哦,那么好,几个金币呐?”

“唔,大人如果真心想买,就便宜点,十个金币吧。”

“我只有揽月国的金币。”

“那样啊,就十二个吧。”

比“红药水”便宜嘛!

“再便宜点”

老板苦恼中:“好吧,就当交个朋友,十个揽月金币,不能再便宜了。”

顾客放下“草棍”作势要走。

“九个金币,不,八个……多少你才肯买?”

“一个。”

“那你走吧!”老板大怒。

就在曲哲跨出店门时……

“两个多币,不买拉倒。”

走在魔法一条街上,有位青年手里捧着一瓶红药水,嘴里叼着一枚牙签——作为牙签太大了些,最合适的称呼是“小草棍”。

“讨价还价的把戏和原居世界非常接近嘛”,该青年自言自语:“有空时,找个地方试试这柄‘超级大火球’魔杖的威力。”隐隐地,他觉得遇到奸商了。这柄两个金币的魔杖上律动的魔力并不强;而且,用草棍做火球魔法的魔杖,好象不太牢靠的样子。

“怎么没地方卖好一点的魔道器?”曲哲心想:“有的只是增幅效果低于100%的物品,没有像坎给我的黑晶戒和奥甫尼给我的黄宝石戒那样的好货。”

这也难怪,本来魔道器就是非常珍稀的东西,否则,还有哪个法师会费工夫来提升魔力呢?

“炎澜剑上的神血红宝石应该是个非常高级的高级货,只是,我还不会火系魔法,本身魔力也无法催动炎澜剑,真太可惜了。电电送的这支角,好像是比神血红宝石还高级的东西,就是不知道怎么用,哎,空拥宝山。”

魔法店中能买到一些魔法书,但记载的,都是一些最低级的魔法,根本不入某大法师的“法眼”。

在路过一个小摊时,一个小小的精致时石吸引了他。圆润漆黑的表面,一道黄色线指示当时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三十五分。

“这个小玩意挺有趣的,买一个骗骗女孩子”,曲哲几乎能想像出,曼月收到小礼物时的欣喜表情。

闲逛之中,曲哲来到主城外南部地区!

这是个声色犬马的地区。各种人类原始的产业在此盛行不衰。

“下面,我将给大家展示这次拍卖的压轴戏,一个精灵!”

“噢,他真是太帅了!”一些贵妇心痒难熬。

受好奇心驱使,曲哲用力挤入人群,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魔杖”不被挤折。他很想用“蝠翼”飞起来看——当然只能想想。

台上,一个身衫褴褛的尖耳少年手戴手铐,面无表情地站在台上,任凭“顾客”们指指点点。

“他能干什么?”一个声音从“顾客”中升起。

“能干什么!”奴隶贩子夸张地用肢体动作表示这个问题的白痴:“他能做一切,既能作男人,也能作女人!只要你高兴。”

粗鄙的话引得台下粗鄙的人们哄堂怪笑。

精灵仍然面无表情,似乎已经麻木。

竞拍开始。

“5个金币。”

“10个!”

“12个。”

“20个!”

“我出50个金币,揽月国的金币。”情绪激动下,曲哲大叫,加入竞拍。激动过后,才后悔不选。出来时,将个人所有的五十多枚揽月国金币都带出来了,买了红药水和草棍后,只剩下了三十多枚。

全场有近半的人回头看这个竞拍者,一半是因为曲哲一下子将价格拉高一倍多,一半是因为竟然有人在此用敌国的金币买奴隶。

钱终归是钱,不管本国还是敌国的,都是有用的,尤其外国的金币,可是实打实按黄金含量算的,所以奴隶贩子很高兴有人用揽月的金币竞价。

“50个揽月国金币,折40个本国金币,还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价?”贩子大声吆喝。

全场无声,估计这个精灵男孩(应该是个男孩吧,从外表看)的新主人可以决定了。

“我想我有必要让各位了解这个奴隶的能力,一个非常危险的能力。”贩子邪恶地笑着——从异世界高度文明社会来的男子觉得他笑得很邪恶。

奴隶主交给精灵一付弓箭,并在三十多米远处放了一个靶子,中心的红色圆心直径不到五厘米。

他被要求表演神射技能。

凭借过人的视力,曲哲发现小个子精灵奴隶的眼中,首次闪现对事物的关注,似乎一弓在手,他就充满了信心,充满锐光的细长眼瞄了一下奴隶贩子,他的主人,又立即挪开。

他还活着,他的精神还活着!他没有被屈辱的命运所征服!

曲哲很高兴。

热爱自由的他,更加坚定了“要给这个精灵少年自由”的信念。

或许精灵会不顾一切,一箭钉穿奴隶贩子的脑壳,但是曲哲希望他不要那么冲动——就算他没有脚上的镣铐,也不可能躲过卖场守卫的刀剑。

精灵少年很理智。

一支箭“哧”地撕开空气,在人们有反应之前,正中红心。

“天!”

“噢——”

……

惊叹声此起彼伏。

“我出60,本国的金币。”

“我出65!”

“80!”

“妈的!”

最后一句骂词,是囊中羞涩的某青年不平之语。

“100。”

一个不响的声音,以其声音所包含的实质含意,击溃所有竞叫者。

顺众人眼光,曲哲发现出100金的大佬真是个“大佬”!他的腰围比得上牛,而他的其它各部分绝对和腰围般配。

“我需要一条打猎的狗,但是找来找去,没一条合适的”,大佬得意地和周围的人笑着说:“或许,干脆用100个金币卖个贵点的,也许会在今夏的田猎时,给我赢回一口气。”

“依巴老爷真是大手笔啊!”边上的人谄媚道。

“神气什么,不就几个臭钱么!”有人不服气地嘀咕:“看来我们没缘,没法救你了。”

正当曲哲离开卖场没多远,场中传来混乱的声音。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这狗杂种砍瞎了我的眼睛!”

“快抓住他!”

“别让他跑了!”

怎么回事?

直觉中,曲哲认为是那个精灵少年“越狱”了。

他的直觉一点没错。从奴隶卖场窜出一个因为营养不良而更形削瘦的精灵,正是那个被卖给肥胖大佬的神射手。后面追着一大堆人。

精灵少年身手非常灵活,在繁闹的市街人群中穿梭,看样子很有逃脱的可能。

曲哲紧蹑其后,就像记者抓新闻般,不肯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整个商业区太复杂——包括人和地形。

人生地不熟的精灵落入了追捕者的包围,一条巷子的两端,各有近十个人面带狞笑,慢慢接近。精灵少年手执一把不知道从哪拿(或抢)来的小斧。虽处绝境,双眼的机敏不减。

“你跑不了啦!兔崽子!”

“乖乖投降,说不定还死得痛快点!”

精灵少年大吼一声,冲向巷子一端,准备杀一个够本。

一个大火球歪歪斜斜地自他头顶掠过,差点烧着他的头发,在他面对的十多个敌人中间散开,成为小小一片火海,惨嚎声从火海中传来。

虽然不明白火球来处,但目前管不了那么多了。精灵少年抓紧机会,冲入火海,从别别跳的敌人身边掠过,扬长而去。

……

走在回住处的路上,曲哲心满意足地甩着草棍,不,应该称为魔杖:“还不错嘛!”

虽然和老板说的“超级大火球”、“一下子炸飞好几十个地精”相去甚远,但还算差强人意,至少能唬人了——毕竟只是两个金币的货色。

回到城主马萨给特使团安排的住处,全团的人已经回来一大半,正兴奋地谈论着。

“瞧我这把剑,怎么样?”

“……凑合,几个金币?”

“七个。”

“你这个羊倌!就这种货色,七个金币我能买一打!”

“……!!”

“我只找会讲揽月国语的商人买东西。”

“怪不得那么贵。”

“难道你能和库格马佬做生意吗。”

“这还不容易,一个指头,一个金币呗。”

“两位小姐没回来吗?”曲哲环顾一圈,发现少了三个活宝:“小欧也没回来?”

“是啊。”

“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

“不知道。”

使团团长暗暗有些担心。

“暗暗担心”在夕阳挂山头时,发展成为不安,又在天色变黑时,变成焦虑。

“我去看看。”曲哲决定,找到那三个问题人物后,狠狠批他们一顿。

“也好,大家分头去找,我去请马萨大人帮忙。”肯自告奋勇。

“老大,我们回来了!”门口传来欧罗尼低弱的声音。

“老大”刀眉上扬,猛地转过身来,满腔的怒气却在瞬间化成惊愕。

“你们怎么会搞成这样?”

欧罗尼满面伤痕,樊胭凤也嘴角淤青,一副狼狈相。最糟糕的是龙月影,浑身伤痕不说,还处于昏迷状态。

“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正在看小贩卖的东西,突然有个穿白衣服的男人向我们偷袭,简直像要我们的命……”

“白衣服的男人?”

“是的,非常帅的一个男人。”樊胭解释时,偷偷瞄了一眼曲哲,似乎想找个比较的标准,却发现他“不合适”,遂又瞄了一眼肯:“比肯·玛迦圣骑士还帅!”

“他的动作真快,我的魔法攻击,都被他躲过或破坏!”欧罗尼心有余悸。

“最惨的是月影”,这几天来,樊胭凤和龙月影已成了要好的小姐妹:“他大部分的攻击是针对她的,我从没见过这么凶厉的刀法……”

“刀法?”

“是的,他用刀,刀法很精妙,又快又凶!”

曲哲看着麦蒂为龙月影紧急施救,若有所思道:“他是不是长了一头金发?”

“对对对!”欧罗尼急叫:“就是上次在加兰港遇到的金发美男子!我想起来了。”

“你肯定?”

“肯定!”

真的又是那个妖男!

以那个妖男的实力,他明明可以杀了他们的,为什么……?他倒底有什么目的?他又怎么知道我们来到库格马的加第尔?他和龙月影好像有关系,但是什么关系呢?他是哪一方的?

一连串问题将曲哲眉头绞成S形。

“今晚小心戒备。”目前,对敌人一无所知,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说得好听点,“以不变应万变”。

“是!”众团员齐声答应。

来到加第尔的第三日。

在麦蒂的精心护理下,龙月影已经好了许多,只是精神有些恍惚。

曲哲把欧罗尼拉至无人处,以“资深观察家”的身份告诫他:“小心啊,情敌出现了。”

“不会吧,老大!”

“你看月影的神态,那个金发妖男和她关系一定不普通。你要小心了!”

“可是我,我,那个妖男真的很帅耶。”

“这么没信心!”曲哲瞪起怪眼:“别搞错了,你也是大帅哥一个。”

“真的吗?”

“当然。只是,你还欠缺一些,作为一个男人的……魅力。”

“魅力?”

“对,就是魅力。”

“怎么样才能有……魅力呢?”堕入情网的牧师虚心求教,浑不知眼前男子也是个泡妞的门外汉。

“要有自信,头要抬高,不要随便笑,要显得有底蕴,深沉……对,就是这个样子。”

自觉“学有所成”的揽月神殿牧师推门进入特使团团花房间。屋内还有水系法师麦蒂,正在和龙月影说话。

“欧罗尼,你脖子扭了?”水系法师兼团中首席医生关心地问。

“没——有”,欧罗尼“深沉”地摇摇僵硬的脖子,用“尽可能充满磁性的声音”回答。

“那,脸部抽经吗?”

龙月影扑哧笑出声来。这是她自昏迷中醒来后,第一次笑得那么灿烂。

什么深沉,什么魅力,此刻都已经忘记。占满少男心田的,只有心中女神灿烂的笑靥。

第四日,冒险小队出发。

曲哲想留下龙月影。

“不,我一定要去,这是说好了的。”

“不行,你伤还没好。”

“我早就好了!在麦蒂姐姐的治疗魔法下,怎么可能还不好?!”

“你心中有伤。”

“心中有伤?”

“对,你心中的伤,不就是那个金发白衣男吗?”

龙月影感到一阵无力。误会怎么会那么离谱!

“那个人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以前根本不认识他!”

“那他为什么追杀你?你还不肯说出原因!”

“我只是猜测……还不敢肯定。”

“猜测什么?”

“他有可能是我的……‘试炼人’。”

试炼,据龙月影说,是她所在的忍者组织,检验新出忍者是否能合格出师的一场考试。

准忍者会被“赶出师门”,接受试炼。试炼的内容有三项:独自正面对敌,对抗偷袭,和战友合作对敌。试炼方式是,由一位不认识的前辈(往往是师兄师姐),不时地考验受试者,如果考验结果良好,则被承认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忍。

“我一定要去”,龙月影神色严肃,态度坚决:“我要在这次任务中提高自己!”

可次大陆历412年四月40日,曲哲带领特使团的冒险小队前往高岗城探察曼月公主的下落。

伪常识

1、分岐山脉:库格马境内,靠近西部的一条重要山脉。山脉基本呈南北走向。

西麓是北部是从揽月国延伸过来的高原,南部地形和植被复杂,有草原,森林,高山,冰川……住着各种珍奇生物(传言还有龙,当然,十有八九是一些八卦家的杜撰),还有野蛮种族,非常危险——库格马帝国宣布这块地方属于库格马,但他们从未真正统治过,也从未在此设立过行政机构——事实上,这块地方不属于任何国家。再往南则是一些自由都市,在自由都市群和无人野地交界地带,较多见到恐怖的亡灵巫师。

东麓中部是一片大沙漠,沙漠外围是荒漠。整个缺水地区大致呈三角形,象一个指向东方的三角形箭头。波士坦在三角形在南面,高岗在北面,加第尔在东北面。

分岐山脉北端消亡于库格马和揽月的交界处。高岗位处草原和山区交界处,临近和揽月的交战前线,以便进攻和防守。此处原为龙神国地界,据说在某处有个“龙洞”,洞中有一只形如原世界中国的吉祥兽——麒麟的高级别火系异兽,龙神国人称它为龙,并尊其为神兽。

2、库格马国的金币:库格马的主货币也是金币,含金量比揽月国的金币稍高一些。如果揽月国的金币相当于300元原世界中国人民币,则库格马的金币相当于320元。

金币和纸币不同的地方在于,金币是货币,各国都承认其价值,但是,作为纸币性质的萌芽,各国政府发行的金币,其价值往往有些低于其面值,因而造成A国的金币在B国特别不值钱的现象。

3、时石:异世界最普遍的计时工具。

形如一块小小的单色雨花石,通常为蓝色,灰色或黑色。石上有一条色线,白天为黄色或白色,晚上为紫色或绿色(视做工不同,有些差别)。

上午6时到中午12时,黄(白)色线从无,长到全长;12时到18时,再从全长向另一个方向缩短到无;18时到24时,紫(绿)色线从无长到全长;第二天0时到6时,又从全长向另一个方向缩短到无。

通常,色线边上有细致的刻度,以便对时。

时石是由专门的魔法工匠制作的,乃“居家旅行必备之物”——对某个在大脑中融入计算机的怪胎无用,时石的精度又怎么比得上他脑中,堪比原子钟的生物计时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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